公益家教总结范例6篇

公益家教总结

公益家教总结范文1

关键词: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经济效益;比较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258-01

目前学界对高校经济效益的研究中,尚缺乏关于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经济效益的比较,这可以利用国家统计资料,选取公办普通高校与民办普通高校的生均经费和教育经费支出状况为指标进行比较。因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标志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开始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所以选取2004年以来的统计资料为准。如此保证对这两种高等教育的经济效益的比较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与科学性。

首先,公办与民办高校生均经费比较。这是衡量两种高等教育的经济效益的最主要指标。一般而言,生均经费与经济效益呈负相关关系。2004年,民办普通高校生均经费10 036.14元,而公办为14 962.77元,民办仅占公办的67.07%,2005年民办占公办的76.87%,2006年则只占公办的65.32%。连续三年,民办高校比公办高校生均经费都要低很多。①

其次,公办与民办高校的教育经费支出状况比较。教育经费支出包括事业性经费支出与基建支出两个二级指标。其中,事业性经费支出又包括个人部分与公用部分,具体从三个角度来考察:(1)事业性经费支出。一般而言,总支出的个人部分越少,经济效益越高。2004年,公办普通高校个人部分占总支出的37.91%,比民办的高19.39个百分点,是民办的两倍多;2005年、2006年情况基本相同。(2)基建支出。一般来说,基础设施支出的占总支出的比重越大,经济效益越大。2004年,公办普通高校基建支出占总支出的18.81%,而民办的比重为41.43%,民办比重是公办的两倍多。2005年、2006年的情况也基本相同。(3)公用部分。一般而言,支出的公用部分所占比重越高,经济效益越高。2004年,民办高校公用部分支出占总支出的40.05%,比公办高校仅低3.23%;2005年两者相差6.45%;2006年相差4.77%。从这个角度可见,公办高校比民办高校的经济效益要稍高一点。不过,这是民办高校基建支出比重过大挤压的结果,两者相差并不大。

再看美国的公立与私立大学支出状况。据美国1970-1971年度至1980-1981年度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正规学校经费数据计算得,11个年度中,公立大学经常费(大体对应于中国的事业性经费)占其总支出的比重为平均87.61%,标准差为2.83%,而私立大学经常费占其总支出的比重为平均90.85%,标准差为1.53%,同时,公立大学基建费(大体对应中国的基建支出)占其总支出的比重为平均12.39%,标准差为2.84%,而私立大学基建费占其总支出的比重为平均9.26%,标准差为1.43%。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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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办高校; 融资渠道; 治理结构

一、当前我国公办高校主要的融资渠道及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公办高校主要的融资渠道

1.财政拨款是公办高校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是指中央以及地方各级财政在预算内列支并拨付给高校的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和其他经费拨款等。能获得稳定的财政拨款支持是公办高校区别于民办高校的重要标志。

2.学费收入是公办高校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学费是受教育者直接承担的教育成本,学费收入随收费标准、招生规模的增加而增加。因为收费标准受国家教育政策和国民收入水平的约束,公办高校只能通过努力争取生源来保证学费收入的规模。

3.商业银行贷款为高校提供规模扩张和基础建设的资金来源。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以来,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远远跟不上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公办高校纷纷向商业银行贷款融资。商业银行贷款能及时解决高校规模扩张和基础建设急需的资金,但高校需承担按期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二)当前我国公办高校融资渠道存在的问题

1.财政拨款不能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联合国有关机构的统计资料表明,一个国家正常用于教育的投资应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左右,发达国家达到9%,而我国4%的目标至今尚未实现。原因在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国家财力有限。在这样的条件下,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教育财政拨款体现了倾斜性,以实现均衡发展。目前,国家教育支出的重点在于大力发展义务教育,而在公办高校之间又倾向于支持高水平大学。所以从整体上来看,财政拨款不能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2.学费收入增长受限

1998年以后,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迅速增长,现在公办高校每生每年交纳的学费在5 000~6 000元左右。如果用我国国民平均收入来考察公办高校学费标准的话,目前我国公办高校的学费标准已经居于“世界前列”。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偏大的二元经济结构下,我国公办高校的学费标准大大超出了大多数国民的承受能力,众多学生及其家庭难以承受学费继续上涨的重负。

3.商业银行贷款给公办高校带来沉重的债务压力

为应对招生规模扩大带来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大量资金需求,公办高校向银行借入巨额资金,也背负了沉重的债务压力。2007年吉林大学爆发的“债务门”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公办高校债务的广泛关注。根据北京大学一个课题组2007年对76所部属高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后的报告,截至2005年年底,76所部属高校贷款总额已达336亿元,平均每所达4.4亿多元。沉重的贷款压力,使我国公办高校举步维艰。

4.经营收入具有不稳定性

校办企业拥有高校的固定客户资源,可以借助高校的科研实力,又可以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等政策,是公办高校自筹资金的一个来源。但由于经营行为固有的市场风险及企业组织的委托风险,校办企业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公办高校可以通过校办企业实现产学研联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但不能依靠校办企业的经营收入解决教育资金短缺的问题。

5.科研收入的支出范围受限

科研收入是高等学校向政府、社会、企业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收入。各类科研项目经费都要根据拟定的预算列支以弥补科研成本,公办高校对其进行统筹使用的能力受到限制。

6.捐赠收入仅是杯水车薪

捐赠收入可以发挥帮助少数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及小规模改善教学科研条件的作用,但与高校基础建设的大额资金需求相比仅是杯水车薪。国民整体收入水平不高,政府对教育捐赠的激励力度不够大,目前我国公办高校经费中捐赠收入偏少。

二、治理结构对公办高校融资渠道的影响

(一)公办高校治理结构的含义

借鉴企业治理领域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本文将公办高校治理结构定义为:公办高校为协调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各组织机构的权力配置、制衡与激励方面做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科学的公办高校治理结构应以决策、执行、监督分离为约束特征,以绩效考核为激励特征。

(二)我国公办高校治理结构的特征

管理者、教职工和学生是学校的直接构成要素,与学校的命运休戚相关,是公办高校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政府是公办高校最主要的投资者,其为了实现高等教育目标而关注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是公办高校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其他投资者、债权人等通过高校获取经济利益的群体是公办高校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学生家长、学术机构、校友等社会力量,是公办高校的次要利益相关者。

管理者拥有管理学校的直接权力和全面掌握信息的便捷通道,左右着学校的运行和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在很多情况下很难通过行政手段达到管理目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尽管管理水平可能比较高,也有参与学校管理的强烈愿望,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机制保障其权利和获取学校信息的渠道,其对学校运行管理的约束力十分有限。这种局面不利于外部利益相关者对公办高校管理者进行监督。

在高校内部,一方面由于管理者的责任与权力不对等,学校办好办坏与管理者的利益没有直接联系,缺乏对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行政化色彩浓重,民主决策、有效监督为特征的约束机制尚未形成。尽管我国已有少数公办高校建立了董事会,但与国外的学校董事会相比,其在公办高校治理中的作用甚微。在美国,学校董事会一般由外界人士组成,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与学校领导班子的职务分离,在学校重要事务的决策中发挥主导作用。我国公办高校的董事会成员基本上都是通过资金赞助产生的,对公办高校的重大决策影响甚微。

(三)我国公办高校治理结构对融资渠道的影响

政府是公办高校最主要的投资者,但公办高校中却没有政府的产权代表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而由校长集代表所有者的委托人与代表管理者的受托人身份于一身,造成了公办高校产权代表缺位的治理结构缺陷。当公办高校开展发展规划、建设规模、贷款额度等涉及融资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时,从理论上说,政府作为公办高校的最重要投资人应该起主导作用,但现实情况是,这些重大的决策往往由公办高校管理者作出,相关政府部门在多数情况下仅能起到形式上的批准作用。在我国,公办高校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组织,在其承受巨大的债务压力而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政府只能救助公办高校而不能让其破产。政府与公办高校成了一种软预算约束中的支持体和预算约束体,政府成了公办高校融资风险的终极承担者。由于偿债风险可以直接转嫁给政府,举债融资成了公办高校的主要融资渠道。

三、对开拓我国公办高校多元化融资渠道的政策建议

(一)引入外部利益相关者,改善治理结构

教育部和财政部可以借鉴上市公司治理的经验,将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理念适当引入高校,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利用激励手段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利用约束手段制约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协调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了让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实现公办高校管理的民主化,董事会应纳入出资人代表、专家学者、学校师生代表等。董事会作为独立于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的监督机构,要对社会负责,确保公办高校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二)建立公办高校财务绩效评价机制,提高教育资金效益

对公办高校实行财务绩效评价,既可以帮助政府部门正确把握学校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了解财务风险以客观评价和科学决策,又可以帮助公办高校总结成绩、发现差距,找出薄弱环节,提高效益。

作为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公办高校的财务绩效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效益上。要科学地对公办高校的财务绩效进行评价,可以选择以下三方面的指标:

1.运行能力指标。运行能力指标用投入产出比反映公办高校财务运行水平,主要包括师生比、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重、生均教育成本及其增长率、自筹收入增长率、科研事业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设备利用率、学位获得率、毕业生就业率、科研成果应用转化率。

2.偿债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指标用公办高校资本结构和资产质量反映公办高校的债务风险,包括:学校资产负债率、带息负债比率、负债总额占总收入的比重、经费自给率、经费自筹率、应收及暂付款占全部流动资金的比重、不良资产比率等。

3.综合实力指标。综合实力指标用存量数据反映公办高校已有的综合实力。公办高校综合实力越强,发展潜力越大,筹资能力就越强。这类指标包括:学校收入总额、资产总额、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教师人均科研经费、重点学科数、国家或省(部)级教学成果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数、博(硕)士生导师数、高端人才数、顶级科研论文(成果)数等。

(三)出台相应细则,为公办高校利用市场机制融资提供制度指引

面对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融资渠道多元化是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普遍趋势和共同选择。我国应该积极探索和借鉴国际经验,在公办高校经费筹措中适当引入市场机制。教育部2001年7月印发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中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教育拨款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适当运用财政、金融、信贷手段发展教育事业。教育部和财政部可以出台相应细则,为公办高校利用市场机制融资提供制度指引。

公办高校利用市场机制筹措教育资金,可以选择的手段有信贷融资、股权融资、信托融资和创新经营四种。

1.信贷融资

公办高校可以采用的信贷融资手段有:(1)个人委托贷款。公办高校和个人可以与商业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个人直接贷款给公办高校,商业银行仅仅收取手续费。在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下,公办高校可以借到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低且利率稳定的资金,个人可以得到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的收益,商业银行可以获得没有风险的手续费收入。(2)融资租赁。公办高校可以将学生公寓等后勤设施交由投资公司开发,学校长期租赁。租赁期满后投资公司将相应资产转让给公办高校。(3)发行教育债券。借鉴国外高校的经验,公办高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或向特定对象发行教育债券。在美国,大学债券尤其是名牌大学的债券比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公司股票更受投资者青睐。

2.股权融资

公办高校可以采用的股权融资手段有:(1)股份制改造。《教育法》规定,公办高校为独立的法人。公办高校可以吸收社会投资者入股,获取教育资金。通过投资协议,社会投资者可以从教育资金结余中获取收益。(2)股票上市。公办高校之间可以联合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公司,然后以教育公司的名义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教育资金。社会投资者可以获得股息收入,也可以获得股权转让收入。

3.信托融资

信托公司集融资与理财的功能于一身。公办高校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向公众投资者筹集资金用于软硬件建设,也可以将闲置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通过其专业理财获得收益。

4.创新经营

通过创新经营手段,公办高校可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办高校可以采用的经营手段有:(1)让渡经营权。公办高校可以将基础设施、后勤资产等现有经营性资产在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收益权让渡给投资者,以获得急需的大额教育资金。(2)BOT(Build-Operate-Transfer)项目融资。公办高校可以利用社会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竣工后一定期限内由资本提供方进行经营并获取收益,期限届满经营权转移至公办高校。(3)资产置换。公办高校可以用闲置的土地、设备或基础设施使用权、技术等换取自身所需资产。

四、结论

完善治理结构是解决公办高校融资渠道问题的治本之策,财务绩效评价机制是教育资金效益的试金石,可以起到引导市场资金流向的作用。公办高校在以决策、执行、监督分离为特征的约束机制和以绩效考评为特征的激励机制作用下,实现多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而实现教育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后,市场融资渠道就自然通畅了。在相应政策法规引导下,公办高校利用市场机制融资,实现融资渠道的创新,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社会闲散资本解决建设发展与资金短缺的矛盾,促进公办高校和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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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宇轩.高校融资方式多元化的经济学分析[J].东岳论丛,2010(2):56-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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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育财政 第一级本质 第二级本质 第三级本质

教育财政是社会公共权力机构为满足公共教育需要而进行的公共理财活动。社会公共权力机构要进行公共理财活动,就要同物或人发生关系。这些关系构成了教育财政的多级本质。人们对事物多级本质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正如列宁所说:“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运动……由所谓第一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于无穷。”教育财政的多级本质由浅入深可分为第一级、第二级和第三级。深入认识教育财政的三级本质,有助于揭示和把握教育财政分配的基本规律。

一、教育财政的第一级本质: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人与物的关系

教育财政分配是社会公共权力机构对公共教育经费及其税负所进行的分配。作为货币化社会总产品或剩余产品一部分的公共教育经费是教育财政的对象物。作为教育财政主体的社会公共权力机构要进行教育财政分配,就要同公共教育经费发生关系。于是,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人与物的关系就集中表现为教育财政主体与公共教育经费的关系。这种关系发生在教育财政初次分配的过程中,构成了教育财政的第一级本质。

教育财政能力体现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人与物的关系。教育财政主体运用一定手段筹集和分配公共教育经费的能力,就是教育财政能力。教育财政主体、公共教育经费和公共教育经费筹集手段是教育财政能力的三个要素。教育财政主体是教育财政能力中最活跃的要素。教育财政能力的发展以教育财政主体为主导力量。公共教育经费是教育财政能力中的物质要素。教育财政能力的发展以公共教育经费为标志。公共教育经费筹集手段是教育财政主体筹集公共教育经费的方式和方法。教育财政能力的发展以公共教育经费筹集手段为技术支撑。

教育财政能力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有密切联系。生产力决定社会总产品的产出量,进而决定社会总产品可用于教育的总量,决定公共教育经费的社会承受力,并在物的因素上最终决定教育财政主体筹集公共教育经费的能力。生产力越发展,社会总产品用于教育的就会越多,公共教育经费的社会承受力就会越大,教育财政主体运用一定手段所筹集到的公共教育经费就会越充足。教育财政能力在公共教育经费筹集手段不变条件下会随着公共教育经费的增加而提高。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力量,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教育财政能力就是社会所必需的教育财政能力,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公共教育经费就是社会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按社会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进行筹集就是公共教育经费的适量筹集。生产关系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分配形式和人与人的关系层面影响教育财政主体行为和公共教育经费筹集手段。上层建筑从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层面影响教育财政主体行为和公共教育经费筹集手段。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应该形成适应公共教育经费适量筹集的教育财政主体行为和公共教育经费筹集手段。因此,公共教育经费的适量筹集体现教育财政能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成为教育财政分配的第一永恒主题和基本规律。

公共教育经费的适量筹集是以对公共教育经费适量的科学判断为前提的。在生产力一定的条件下,公共教育经费筹集多少才是适量?这是学术界长期争论的问题。美国学者C・本森不满意用教育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20%的比例作为判断公共教育经费适量的判断标准,并提出公共教育经费适量判断的三个依据,即确保实现“(a)近乎普及的初等教育注册率;(b)充分的初等教育巩固率以及保证中等教育学生数的相应规模和性别平衡;(c)对全体人口高质量的教育以维持人们有文化的一生”。用这三个判断依据取代过去单一判断标准,使得对该问题的认识更趋全面和深化。然而,这三个判断依据因为没有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做出区分而缺乏科学性。判断公共教育经费是否适量的依据必须在生产力发展对教育所提出的要求上寻找。这种要求规定义务教育的年限和非义务教育的适度规模。生产力发展对教育提出的要求决定社会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就是义务教育年限所具有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再加上非义务教育适度规模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

义务教育年限通常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所以,义务教育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是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与义务教育生产要素生均价格的乘积。非义务教育适度规模可理解为非义务教育适度在校生人数。所以,非义务教育适度规模所必需的支出量是非义务教育适度在校生人数与非义务教育生产要素生均价格的乘积。非义务教育适度规模在理论上是充分满足人们接受非义务教育需要的非义务教育规模。这种需要反映生产力发展水平,并通过非义务教育的居民购买力和财政承受力分别转化为非义务教育的市场需求和政府需求。因此,非义务教育适度规模在现实性上是充分满足非义务教育的市场需求和政府需求的非义务教育规模。非义务教育适度规模所必需的居民支出量是非义务教育市场需求量与非义务教育生产要素生均价格的乘积。非义务教育适度规模所必需的财政支出量或公共教育经费量是非义务教育政府需求量与非义务教育生产要素生均价格的乘积。非义务教育适度规模所必需的财政支出量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相互联系。马斯格雷夫公共支出宏观模型表明,经济和社会迈向中等发达阶段政府对包括教育在内的基础设施的公共支出在财政支出中占有相当高比例。罗斯托公共支出宏观模型表明,“经济一旦达到成熟阶段公共支出结构就会从对基础设施的支出转向对教育、医疗和福利服务的支出”。公共支出微观模型表明,教育生产要素价格随经济增长和物价上涨而呈不断上涨趋势。这三个理论模型反映了公共教育经费必需量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我国教育财政支出所遵循的保证“三个增长”(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保证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法律要求体现了这种内在联系。琼斯、莫菲特和亚历山大通过对美国1950年至1980年有关数据的分析所得出的“教育需求的居民收入弹性在经济繁荣期会较大而在经济滞涨期会较小”的

结论表明,市场经济国家要避免非义务教育规模出现大起大落,教育财政就必须肩负起保证非义务教育总支出平稳增长的重任,即在经济繁荣期适当降低非义务教育财政支出占非义务教育总支出的比例,在经济滞涨期适当提高非义务教育财政支出占非义务教育总支出的比例。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保证非义务教育总支出平稳增长,应该成为我国教育财政的法律要求。

以社会资源为物质基础的教育财政能力因为受制于社会资源的稀缺性而使得教育财政能力发展在现实性上依赖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面对稀缺的社会资源,教育财政主体要从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来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不仅要实现公共教育经费的适量筹集,而且要实现公共教育经费的有效分配。因此,公共教育经费的有效分配体现教育财政能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成为教育财政分配的第二永恒主题和基本规律。

实现公共教育经费的有效分配是与克服教育资源配置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相联系的。教育资源配置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是教育的产品特性使然。教育是一种既具有私益性又具有公益性、外部性和社会制约性的产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有一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状态等等的,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的,例如学校教师的服务(只要他是‘产业上必要的’或有用的)、医生的服务(只要他能保护健康,保持一切价值的源泉即劳动能力本身)――购买这些服务,也就是购买提供‘可以出卖的商品等等’,即提供劳动能力本身来代替自己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或再生产费用。”作为训练、保持劳动能力并使劳动能力改变状态的教育,是实现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因此,作为一种产品的教育是教育者或教育机构为实现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所提供的一种服务。无论是教育者提供的教育,还是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都可以作量、质、类的区分,它在消费上具有可分性。同类的教育是由不同的教育者或教育机构所提供的,其质量多少存在差异。这使得教育在消费上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各个受教育者购买和消费教育产品总是以他对教育的私益性需要为出发点。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教育的公益性是教育给社会带来的好处。受教育者消费教育主要不是为了享受教育过程给他带来的愉悦,而是在获取知识、提高能力、增进健康等教育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实践社会要求。这对受教育者个人和社会都是有益的。教育的外部性是受教育者生活所在的社区和邻居、他工作或未来工作所在的单位都会从他在消费教育产品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能力、健康以及文明行为习惯中获益且不必通过市场支付任何成本。教育的社会制约性是说教育总要反映一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对人的发展提出的要求。市场配置教育资源的出发点是教育的私益性需要,因此,教育资源配置在满足教育的公益性、外部性和社会制约性需要方面会发生市场失灵。纠正教育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是实现公共教育经费有效分配的必然要求。政府配置教育资源的出发点是教育的公益性、外部性和社会制约性需要,因此,教育资源配置在满足教育的私益性需要方面会发生政府失灵。克服教育资源配置的政府失灵也是实现公共教育经费有效分配的必然要求。

二、教育财政的第二级本质: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人与人的关系

教育财政主体要进行公共教育经费及其税负的分配,就要同受教育者、教育者或教育机构和纳税人发生关系。于是,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人与人的关系就表现为教育财政主体与受教育、教育者和纳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发生在教育财政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过程中,构成了教育财政的第二级本质。

教育财政方式体现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人与人的关系。教育财政主体对公共教育经费及其税负进行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行为规范,就是教育财政方式。它主要包括教育财政体制、教育财政机制和教育财政政策与法规等。教育财政体制、教育财政政策与法规是教育财政分配的制度基础。它们决定了人们在教育财政分配中的地位、利益关系和行为方式,从而决定了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人与人关系的性质。教育财政机制是教育财政体制、教育财政政策与法规的实践方式。它具有对教育发展的推动作用、对人们利益关系的调节与整合作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人与人的关系归根结底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平等交换就是社会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道德要求和社会进步标志的教育财政分配公平是教育财政方式应有的价值取向。因此,教育财政分配公平是教育财政分配的第三永恒主题和基本规律。

教育财政分配公平是教育财政分配所体现的各受教育者之间、各教育者之间和各纳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平等交换,其实质是体现利益均衡化。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教育财政分配所体现的利益均衡化是教育财政分配的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化需要,具体说来,就是体现发展成果由各阶层、各群体的人们共同分享以及人们之间收入、财产差距的不断缩小。教育财政分配是国民收入再次分配的重要手段。教育财政方式要追求教育财政分配公平,就要体现利益均衡化。

教育财政分配所体现的各受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平等交换,就是教育财政分配在调节各受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上所体现的以完全平等或比例平等为原则的利益均衡化。人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人权的组成部分。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权之作为人权是和公民权不同的。和公民不同的这个人究竟是什么人呢?不是别人,就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为什么市民社会的成员称作‘人’,只是称作‘人’,为什么他的权利称作人权呢?只有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政治解放的本质来解释。首先我们肯定这样一个事实,就是不同于公民权的所谓人权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即脱离了人的本质和共同体的利己主义的人的权利。”人权是每个人参与社会缔结所赋予的基本权利。每个人参与社会缔结所作的贡献是完全一样的,所以每个人在人权上应该完全平等。社会应该保证每个人完全平等地享有他参与社会缔结所赋予的基本权利。王海明先生把这种基本权利视为人们“至少应该得到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起码的、最低的权利”。人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人们至少应该得到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起码的、最低的权利,因而是人权的组成部分。人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应该完全平等。各受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在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上的平等交换应该体现完全平等原则。教育财政分配应该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和青年完全平等地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和青年完全平等地接受等质等量的义务教育。这种保障体现利益均衡化。我国致力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疑是促进利益均衡化所必需的。

人们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权利是马克思所说的“公民权”的组成部分。公民权分配所体现的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平等交换,就是人们在社会上所得到公民权的多少与他们为社会所做

贡献的大小成比例。这种平等交换是一种比例平等交换。人们在接受教育过程中为社会所做的贡献是用人们的学习表现来衡量的。人们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权利上得到的多少与他们在接受教育过程中表现的好坏成比例,就是人们之间利益关系在接受非义务教育权利上的比例平等交换。因此,各受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在接受非义务教育权利上的平等交换应该体现比例平等原则。教育财政分配应该保障人们按比例平等原则享有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权利。比例平等是有差异的平等。按比例平等原则分配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权利本身不体现利益均衡化。再说,学习表现的好坏既与学习者是否努力相联系,又与学习前他的学习基础是否牢固相联系,还与他的家庭支持他学习的经济条件是否具备相联系。而学习基础的不同又与各地、各阶层、各民族、各群体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相联系,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又与各地、各阶层、各民族、各群体分配收入的不均衡相联系。因此,接受非义务教育权利的比例平等分配只有适度向教育弱势地区、教育弱势阶层、教育弱势民族、教育弱势群体倾斜,才有助于体现利益均衡化。同样,教育财政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接资助只有适度向经济弱势地区、经济弱势阶层、经济弱势民族、经济弱势群体倾斜,才有助于体现利益均衡化。

教育财政分配所体现的各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平等交换,就是教育财政分配在调节各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上所体现的以比例平等为原则的利益均衡化。各教育者为社会所作的贡献越大,他们所得到的利益就越多。这就是各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的比例平等交换。教育财政分配在调节各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上应该遵循比例平等原则。然而,各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的比例平等交换本身不体现利益均衡化。教育财政在调节各教育者之间利益关系的比例平等分配时只有适度向经济弱势地区、经济弱势阶层、经济弱势民族、经济弱势群体倾斜才有助于体现利益均衡化。

教育财政分配所体现的各纳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平等交换,就是教育财政分配在调节各纳税人之间利益关系上所体现的以比例平等为原则的利益均衡化。纳税人从教育的公益性和外部性中所获得的好处与他在公共教育经费上所承担的税负成比例,就是体现公共教育经费税负承担上的比例平等。教育,的公益性和外部性在国民收入中主要表现为科学技术和劳动素质对经济增长所作的贡献。纳税人的收入作为国民收入的一部分,不管它来自劳动所得还是来自投资所得,都包含着教育的公益性和外部性对经济增长所作贡献在其中的体现。每个劳动者,无论他的家庭是否有人接受教育,能否从公共教育支出中得到好处,都有义务来承担公共教育经费税负。公共教育经费税负分配应该遵循比例平等原则。这意味着,个人所得越多,他所承担的公共教育经费税负就应该越多。然而,公共教育经费税负的比例平等分配本身不体现利益均衡化。教育财政分配在调节各纳税人之间利益关系时只有适度向高收入者倾斜才有助于体现利益均衡化。

三、教育财政的第三级本质: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教育财政能力与教育财政方式的关系

既然教育财政有第一级本质和第二级本质,那么第一级本质与第二级本质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前面分析表明,教育财政分配所产生的教育财政能力与教育财政方式的关系体现这种内在联系。这种关系发生在教育财政分配更广、更深的层面,因而构成了教育财政的第三级本质。

教育财政分配以教育财政能力为物质内容,以教育财政方式为社会形式。在现实生活中,既没有脱离教育财政能力的教育财政分配,也没有脱离教育财政方式的教育财政分配。教育财政能力反映生产力,教育财政方式反映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关系和矛盾运动在教育财政分配中表现为教育财政能力与教育财政方式的对立统一关系和矛盾运动。在教育财政能力与教育财政方式的矛盾运动中,教育财政能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起着决定作用。一定的教育财政方式是适应一定的教育财政能力发展要求而产生的,并对教育财政能力具有反作用。教育财政能力总会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发展,生产关系也总要随着适应生产力发展新要求而变革,教育财政方式如果不能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而变革,就会阻碍教育财政能力的发展。于是,适应教育财政能力发展的新要求而变革教育财政方式,就成为教育财政分配的第四永恒主题和基本规律。

教育财政能力与教育财政方式的对立统一构成教育财政形态。正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教育财政能力与教育财政方式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教育财政形态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人类社会发展虽然经历了五种不同社会形态,却只经历了四种相对独立的不同教育财政形态,即奴隶教育财政、封建教育财政、资本主义教育财政和社会主义教育财政。

教育财政是财政发展和分化的结果,而财政则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前期因为没有剩余产品而自然不会有财产和理财活动。正如摩尔根所说:“人们以财产代表积累的生活资料而对它产生占有的欲望,这在蒙昧社会是完全没有的事。”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而出现了以满足公共需要为目的的公共理财活动即财政。希腊氏族法典中关于“具有公共财产、一位执政官和一位司库”的记载,我国《史记・五帝纪》和《路史》分别关于神农之时“以征不享”、和“二十二税一”的记载,都是财政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的文字证据。原始社会的氏族公共活动,如“青年之家”举办的活动,既是教育活动,又是政治活动、宗教活动和军事活动。这意味着,满足“青年之家”活动需要的公共理财还没有从财政中分离出来,氏族财政也就不可能分离出教育财政。到了奴隶社会,学校的出现使得教育脱离了直接的生产劳动。奴隶国家为满足学校开展公共教育活动需要而进行的公共理财活动,就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公共理财活动,教育财政也就从奴隶社会开始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

奴隶社会那种以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隶为劳动者和以刀耕火种式的奴隶被动消耗体力为主的生产力只能提供极为有限的剩余产品,从而决定了奴隶教育财政能力具有迟滞增加的物质内容,使得教育财政主体对社会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的财政分配完全局限在奴隶主阶级实现统治者再生产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上,对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评价完全局限在满足统治者再生产需要的认识上。奴隶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奴隶教育财政方式具有奴隶主阶级对教育垄断的完全性,从而使得教育财政分配表现为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之间利益关系完全不平等的交换。这有利于教育财政能力随着以刀耕火种式的奴隶被动消耗体力为主的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生产力朝着农民主动体脑结合的手工操作的方向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出现和他们分别占有剩余产品,这种教育财政方式逐渐成为农民主动体脑结合的手工操作时代教育财政能力发展的障碍,最终随着封建生产方式的制度性胜利而为封建教育财政方式所取代。

封建社会那种以具有依附性人身自由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为劳动者和以手工操作式的农民主动体脑结合为主的生产力

能提供相当有限但比奴隶社会丰富得多的剩余产品,从而决定了封建教育财政能力具有缓慢增加的物质内容,使得教育财政主体对社会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的财政分配能在保障统治者再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兼顾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对满足劳动力再生产需要的评价能纳入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评价之中。封建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封建教育财政方式具有地主阶级对教育垄断的不完全性,从而使得教育财政分配表现为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利益关系不完全平等的交换。这有利于教育财政能力随着以主动体脑结合的手工操作为主的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生产力朝着机器操作的方向发展、剩余产品的快速增加、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出现、以及两阶级分别以资本积累和出卖劳动力的方式占有剩余产品,这种教育财政方式日益难以适应机器操作时代教育财政能力发展的要求,最终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制度性胜利而为资本主义教育财政方式所取代。

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以享有人身自由并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工人为劳动者和以机器操作为主的生产力能提供数倍于封建社会的剩余产品,从而决定了资本主义教育财政能力具有快速增长的物质内容,使得教育财政主体在社会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的财政分配上和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评价上一同指向政府和市场的教育需求的充分满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其教育财政方式通过法制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益性、普惠性和公平性,从而在财政分配上表现为各阶层之间利益关系不充分平等的交换。这有利于教育财政能力随着以机器操作为主的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现在,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推行了法制化公共教育财政,政府每年依据有关法律条款和议会所通过的年度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方案对各级各类公立学校实施财政拨款,对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实行财政保障,对发展继续教育的财政保障达到足以让每个家庭能承担得起其子女的继续教育学费的程度。尽管如此,法制所固有的阶级性使得资本主义法制化教育财政方式总是更有利于保障资产阶级的教育权益,从而使得它在教育财政分配公平上的体现总是具有狭隘性,在教育财政能力发展新要求的适应上总是具有局限性。生产力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必然提出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必然创造出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条件,从而必然使得资本主义教育财政方式日益难以适应人的全面发展时代教育财政能力发展的要求。随着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必然胜利,资本主义教育财政方式最终必然被社会主义教育财政方式所取代。

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以社会主人的身份从事实践活动,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与结合者的统一,使得生产力具有持续增强的活力和动力,具有提供比资本主义社会丰富得多的剩余产品的发展前景,从而决定了社会主义教育财政能力具有持续快速丰富的物质内容,使得教育财政主体从人的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出发,在社会所必需的公共教育经费量的财政分配和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评价上指向政府与市场教育需求的充分满足。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教育财政方式具有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程度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公平性,并通过法制化来体现人们之间利益关系在教育财政分配上充分平等的交换。随着生产力在社会主义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会不断增长,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条件也会不断成熟,社会主义教育财政方式会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日益自我完善而不断自我完善,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教育财政方式。

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财政能力与教育财政方式的矛盾运动贯穿整个教育财政分配过程。在百废待兴的战后三年治理整顿、恢复重建时期,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经营分散和其他产业发育不全,生产力处于相当落后的发展水平。教育财政能力表现出相当贫乏的物质内容。当时,教育经费实行政府“统收统支”并保证“一个萝卜一个坑”式地发展社会所必需的教育。这种“集中化”教育财政方式是与当时相当贫乏的教育财政能力相适应的。进入第―个五年计划以后,随着生产力发展对教育财政能力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集中化”教育财政方式不利于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后来终于为“条块化”教育财政方所取代。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对教育财政能力发展的推动,“条块化”教育财政方式变得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所提出的教育财政能力发展的要求。于是,它开始向“法制化、公共化、公平化”教育财政方式转型。这种转型主要表现在: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引导社会投入的教育财政体制,构建义务教育经费实行财政全面保障、非义务教育经费实现财政保障为主和社会保障为辅的教育财政机制,构建以保证“三个增长”为目标的教育财政法律体系(就像前面所指出的那样,这个法律体系中还应该增加“保证非义务教育总支出平稳增长”的法律要求),构建以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教育收费、教育资助和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财政政策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法制、公共保障和公平竞争为依托的经济。这种依托构成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教育财政能力与教育财政方式的矛盾运动的社会基础。在这一基础上推进教育财政方式的“法制化、公共化、公平化”改革,有利于教育财政方式更好地适应教育财政能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要求。所以,当前我国教育财政方式所推进的“法制化、公共化、公平化”改革,符合教育财政三级本质的要求,必须坚持下去。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第38卷)[M],人民出版社,1986,

[2]M・卡诺依:教育经济学国际百科全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3]C.V.布朗、P.M.杰克逊:公共部门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4]R.L.Johns、E.L.Morphet,K.AIexander:The Economicsand Financing 0f Education[M].Printed in the USA,1983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卷、第26卷)[M],人民出版社,1959

公益家教总结范文4

关键词:高等教育 投融资体制

近几年,虽然我国形成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投资办学的局面,在高等教育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要而言,目前我国的高教事业还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尤其是建设高水平的大学,必须要有高的投入。现实情况是高教经费处于入不敷出的困境,在投资方式和筹资结构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现行高等教育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经费总体投入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一直保持较快的势头,然而,教育投入却与此不相协调,教育经费占GNP的比例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一直处于低下水平。世界人均教育经费是我国的11.4倍多,世界生均教育经费是我国的11.1倍多。在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占绝大多数、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仍主要依靠国家财政的投资体制下,国家总体教育投入的不足,必然极大地限制高等教育的投入。1999年后的高校大幅度扩大招生规模,使资源短缺的矛盾更加尖锐,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瓶颈”。

(二)筹资渠道偏窄

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单一依靠政府投资已经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高校开辟多种筹资渠道。目前,尽管我国高校在多渠道筹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对于实际需要规模仍然偏小。例如,在校办产业方面,除北大、清华等少数名牌高校已经建立起自己比较成熟的,规模比较大的校办企业以外,其他绝大多数的普通高校或者是拥有自己的校办产业但规模很小,或者是根本就缺乏对校办产业的意识;再如,在吸引社会捐赠方面,虽然在很多高校诸如英东楼、逸夫楼等已赫然耸立,但数量不多,而且绝大部分是由港澳富商捐赠,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真正由内地本土企业家捐赠的更少。另外,对于本校历届毕业生,我国众多高校也缺乏长期联系,从而丧失了大部分极具潜力的捐赠主体。

(三)教育经费使用效率不高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既有严重短缺的一面,又存在着使用效率不高的一面。一方面,我国高校规模小,师生比例不合理。以我国师生比例比较高的年限1998年1:9.81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如美国1992年师生比就达到1:18.2,英国1988年为1:15,法国1981年为1:17,加拿大1987年为1:13.1,我国师生比例要高得多。另一方面,我国职工占教职工的比重过大。据统计,我国高校专任教师40.72万人,职工62.24万人,占总人数的约60%。这种不合理的学校养社会现象,既造成了高等院校资金使用上的不合理花费,也进一步降低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率。再者,我国高等教育设备闲置,利用率低的问题普遍存在。从教室的利用率来看,据调查,北京的几所高校1992年生均教室面积曾为3.78平方米。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教学型)生均不足0.48平方米。从实验室来看,我国高校的实验室利用效率低下,每个基础实验室每周平均8—10个学时,专业实验室利用率更低。相比之下,加利福尼亚州立基础实验室每周平均27.5学时,专业实验室每周22学时。另外,在对图书和仪器设备等调查中发现,一般来说,各高校各院系都设有资料室,图书馆有针对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师两馆。这种分系分层次设馆,造成图书大量重复购置,使用率很低。

(四)办学成本结构不合理

除了投入不足和效益不高的问题外,投入到高等教育中的有限资源,又有许多没有用在教学与科研的“刀刃”上,反而花在与教学科研无必然关系的方面,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据教育部的统计资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教师住宅和学生宿舍面积占学校总面积在1990年和1997年都为49.3%,如果算上食堂、幼儿园等生活福利用房,这两个比例在1990年和1997年分别高达52.6%和56.7%。同国有企业一样,高校“办社会”不仅严重浪费了稀缺的教育资源,同时,还造成机构臃肿、人员冗杂。另外,受高校内部行政与干部人事制度的影响,讲究政府的一套干部级别与待遇,政务繁杂和人浮于事,也造成行政后勤人员的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其次,在高等学校的成本结构中,也存在投资“重物不重人”、“重官不重学”的失调现象。在高等学校的开支标准中,在教学和科研人员的支出上往往受到方方面面的限制,有时甚至出现宁可购建超出实际需要的设施设备,也不肯投资于人的现象。与不断现代化的物质条件相比,教师工资却长期得不到提高,作为重要科研力量的研究生的津贴也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

(五)各地区高等教育投资结构不平衡

我国各省市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也存在较大差异。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呼吁“社会公平”,然而“社会公平”的基础正是“教育公平”,如果教育的公平性受到了人们的质疑的话,那么又何谈整个社会的公平呢。

深化我国高等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对策

(一)处理好政府与民间投资结构关系

在提高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的同时,搞好国家财政投入的公共定位问题。实践表明,在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投资中,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在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政府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共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为了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共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我国应该继续贯彻“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的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方案,使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共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达到国际平均水平。同时,在财政公共支出方式上,对于大部分高等院校的投资应该“变投资包揽为投资支持”的方式,通过扩大财政补贴性的转移性支出比例,支持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有竞争力的高等院校优先发展。在兴办模式上,对于具有较强外部性、社会公共受益大、国家处于该类人才紧缺状态的某些特殊类型高等教育,应该采取“公办”模式,完全由政府出资兴办;对于那些社会公共受益相对较强,个人也在一定程度上受益的普通高等教育,应该采取“公办民助”的模式,以政府出资为主,吸引一定力量民间投资办学;对于那些社会公共受益相对较弱,受教育者个人受益相对较强的高等教育,应该采取“民办公助”模式,以民间投资为主,政府补贴为辅;而对于那些完全由受教育者个人受益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则应该采取“国控民营”的经营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促进其健康发展。 转贴于

(二)开拓高等教育的资金筹措渠道

1.鼓励国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自愿和量力的原则捐资助学、集资办学及国外的资助和捐赠。

2.社会服务的收入。社会服务的收入主要指,在学校和地方、企业之间进行不同功能的优势互补的经济活动中的收入,主要包括:为地方或地区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培养、培训所需的各类专业、各种层次的人才和支援地方、企业办学;承担地方、企业科技研究项目;合办联营生产企业,创办高新技术产业;参与地方高新技术开发以及参与地方、企业的咨询决策等。

3.承接国家、地方政府或部门的科研课题任务的收入。这是学校承接纵向课题所得的经费,这方面的课题任务一般都是国家政府部门有关国计民生较为重要的项目,对社会主义建设影响重大的任务。这里的经费投入,其投资主体是国家政府部门,当然这些课题任务的得到,是依靠学校的科研实力和成就,通过竞争而争取到的。但这里的利益分配,不能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更多的是根据课题研究过程中成本消耗的需要来考虑经费的拨款,这不仅因为在主渠道拨款中有拨给学校的科研事业经费,更因为这是国家任务,它将影响国家的全局利益,学校也有义务承担这方面的任务。

4.开办校办产业增加收入。从直观的角度来说,这里的投资主体是校办产业,校办产业作为教育经费投资者,它所要的权则是要求学校给予有关学校的资产的租赁权,要求学校给予学校的科技成果的转让权和校办产业的自主经营权。而最终利益的分配,实质上将按股份制的原则,学校作为校产、技术等入股的股额分取利润和国家给予校办产业的免税等优惠政策所得的经费收入。校办产业与社会的关系则与社会上一般企业一样,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按照价值规律进行等价交换。从本质上看,校办产业渠道的经费收入是学校的自我投资。

5.收取学生的学杂费。在明确主渠道——国家担负一定的培养费用的条件下,可以实行“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进行收费,这是因为受教育者——学生接受了高等教育,增加了知识,获得了本领,提高了能力 ,从而可以使自己增值,他将在未来的工作劳动实践中可获得高的报酬,因而他在学校中消耗的教育培养劳动不能无偿占有,应给予一定的补偿,所以就应缴纳相应的费用。

(三)控制和化解高等教育投融资风险

国家应大力加强宏观调控,合理规划、调整高校规模、布局和教育结构,建立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层次结构合理的教育组织系统,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的监督机构,强化监督职能,杜绝教育经费的挪用、浪费,并对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使教育经费财尽其用,物尽其功。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合理编制预算和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对于学校公用的图书、仪器设备全校统一规划,统筹配置,改变按院系、按层次重复设置的情况。缩小我国非专任教职工在教职工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降低校内的师生比,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督促高等院校加强财务管理。如在印度高等教育财务的主要管理和监评机构是大学拨款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开发部。大学拨款委员会有自己的监督、检查、评估专业队伍,对私自挪用科研教育经费等违规行为予以监督和纠正。

(四)完善高等教育投融资机制

在要求拓展高等教育的资金筹措渠道时,适当收取学杂费是减轻政府教育经费压力的渠道之一。关于学费的标准,我们认为学费标准过低违背公平原则,学费过高又超过受教育者及其家庭的支付能力。因此,要根据“利益获得”和“能力支付”原则,在科学测定高等教育成本的基础上,建立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财富分配政策、不同性质不同地域的高校等情况下,政府、社会、团体、企业、受教育者及其家庭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函数,科学地确定合理的学费标准,实行加权学费制。同时,政府的高等教育收费政策应具有一定的弹性,给予高校根据市场原则适当调增、调减的自主权。同时加强政府对各高校收费标准监控力度。

公益家教总结范文5

1.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理论对财政支出结构的客观需要,并根据财政供给的基本范围以及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我国近、中期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总体目标应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合理界定公共产品的内涵,明确政府职能,充分保障社会公共需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财政法制化建设。从财政支出职能结构来看,在现行支出结构的基础上,经济建设支出比重应逐步下降,行政管理费支出比重降中趋稳,社会文教费支出逐步增加等。要逐步降低政府购买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转移性支出所占比重。当然,财政支出结构的目标不是也不可能一步到位,需逐步实施,系统推进。

2.原则。在现阶段调整和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体现政府职能原则。财政支出结构与政府职能存在紧密联系,政府职能的范围和方向决定着财政支出的范围和方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财政参与社会资源配置,弥补市场缺陷,为社会提供必不可少的服务。因此,财政职能必须服从于政府的职能,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也要服从政府职能范围。

二是体现社会公共需要原则。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社会公共需要是公共财政理论的基石,规范财政支出结构应体现社会公共需要,财政支出范围应与社会公共需要相符。在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必须以公共需要为原则来界定和规范财政行为。

三是体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效益涉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都可由市场解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应特别注重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公共产品中的纯公共产品,因其社会效益最高,应首先保证这部分支出,然后再安排准公共产品财政负担的部分。政府应根据公共产品社会效益的不同,分层次、有重点地确定财政支出范围。

四是注重财政支出结构相互协调原则。财政支出结构的协调主要指结构内部各个要素的相互适应,是明确支出重点与非重点的平衡发展,而不是各个要素不分主次的平均发展。在不同的条件下,各要素在财政支出结构中的地位不同,有着明确的主与次、重点与非重点的分别。支出结构的协调是动态的协调,是支出各要素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实现各支出要素之间相互促进的发展。五是体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财政支出结构按行政级别划分有中央、省、市、县、乡各级财政支出,由于各级政府职责权限不同,财政支出范围也不同,即事权与财权应相一致。国家可通过立法等形式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根据各自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权。在明确财政职责范围的前提下,合理、科学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范围。

3.总体思路调整和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前提是科学界定我国财政支出的范围,明确政府及财政应当承担什么事务,应重点支持什么,重点控制什么等等。因此,我国财政支出调整的总体思路可作以下考虑:(1)确保国家政权建设支出需要,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政权建设支出属社会公共需要支出,市场机制无法满足,只能由政府财政通过税收筹集资金予以解决。(2)增加社会保障支出。近年来,我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逐年增加,但仍存在支出比重较低、社会保障覆盖面较窄的问题,这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的投入。(3)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私人投资者通常不愿介入或介入不充分,政府财政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有利于促进社会事业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环境。(4)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的支持力度。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理论的客观要求,财政预算内投资要退出“竞争性”领域,逐步让位于市场,财政主要增加对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基础研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资。

二、调整和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对策思考

根据上述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原则及总体思路,针对目前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在近、中期应采取下列对策:1.逐步解决行政事业经费增长过快的问题行政管理、外交、公检法等部门执行社会管理的必要经费支出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属于公共需要,是财政必须保证的部分。但我国行政管理费支出与世界各国相比较高,2000年达17.42%,增长速度超过同期GDP增长速度。针对我国现状,可采取如下改革措施:(1)进一步精减机构,控制行政编制,提高行政支出效率。1998年以来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精简了机构人员,但仍然存在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人员费、办公费居高不下,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负担。要严格控制政府机构的公共经费,改革会议制度、公共用车制度和招待制度,减少会议费、车辆购置维护费和接待费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规范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供给。事业单位可分为三类:一是社会公益型,如基础教育、技术推广等;二是准公益型;三是经营型。对这三种类型的事业单位,财政应保证社会公益型经费,对准公益型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方式,并适当核减部分经费,把经营型事业单位推向市场。

(3)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统管。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贯彻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作用、统筹安排的原则,保证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其它收入主要用于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和促进事业的发展,建立一套能全面、系统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报表体系。

2.改革财政投资体制财政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是经济建设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投资对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98年起,中央政府针对我国存在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不足,连年增发国债用于基础设施投资,有力地拉动了我国经济增长,但同时中央政府承担了很大的债务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必然的,总体来看,应以企业和家庭部门投资为主,政府投资只能限于公共需要、私人不愿意投资的领域。要把过去财政对生产、经营领域的投入转到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工程上来,并随着财力的丰裕逐步增加投入,通过转变资金投入方式,为市场经济和企业平等竞争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经济建设主体应由政府转向企业,财政只进行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从直接投入生产领域,逐步转移到为生产建设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上来,转向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项目,转移到共同需要方面来。要改革国家政策性投资体制,财政预算内投资不宜实行有偿使用的方式管理,宜采取无偿投资的方式;由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的投资,应采取国家资本金投入的方式。

3.优化社会文教支出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我国政府早已提出科教兴国战略,2001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完成213亿元、科技支出完成373亿元,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2002年,中央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51亿元,安排科技支出408亿元,比上年分别增加17.84%和9.38%.总的来说,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中,基础教育基本上属于公共产品,整个社会成员都可以从中受益,具有正外部效应,其经费应全部或绝大部分由财政供给。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更多地带有私人产品的特性,其费用可由受益者来支付一部分。因此,按照公共财政理论,高等教育可以由政府来办,也可以由私人来办。对此,国家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应为义务教育提供资金保证,为重点高校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持。

基础科学研究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其成果为社会所共享,其经费应全部由财政负担。应用型科学研究由于可以市场化,财政不应负担经费或酌情负担一部分。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科技力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政府应提高对科学研究事业的财力投入,并使科学投入的增长快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同时,在科学研究支出总量提高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基础科研的投入力度,优化科研支出结构。

4.逐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是一个重要的“内在稳定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许多应由财政承担的社会保障由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负担。另外,社会保障支出划分不明确,支出比重低的现象仍然存在,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财政必须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现行支出分配结构,尽快使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同时相应削减行政经费和一般事业经费支出,真正把社会保障支出作为财政预算的一个重要内容。要加快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失业保险实施范围,使各类城镇企事业职工都参加失业保险;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

公益家教总结范文6

关键词:高等教育产业化,弊端分析,应对措施

高等教育产业化的观点忽视了教育的公共属性,我国教育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缓解教育经费紧张局面,但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经济发展地区差异严重不均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大国,全靠国家财政发展教育在实际操作中似乎又是举步维艰,不切实际,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矫枉过正。因此,有针对性的结合我国国情,明确教育产业和教育产业化的区别,用扬弃的观点正确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科学划分和界定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内容,合理发展我国教育产业,在一定范围内实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对于我国教育改革的准确走向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教育产业与教育产业化的区别

教育是一种特殊的产业,是一个庞大的知识服务产业系统,它是以主体产业—学校教育、课堂教学或专业授受的专门服务为核心,还有由主体产业派生的、对主体产业起到支持保障作用功能的其它服务或生产产业组成。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关于教育是不是一种产业,能否市场化的讨论从未停止过,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活动与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的劳动目的、创造的产品价值、生产周期、效益、结果等方面都差异很大,不能相提并论。教育自身具有隐含的、间接的产业性,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自身客观规律,不能随便进行产业化运作。不能把发展教育作为政府创收、摆脱财政困难的手段,如果因此将教育变成产业的状态,即像经营其它产业一样,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经营教育,是不可行的。教育的特殊属性决定了教育产业从根本上不可能产业化,教育只能作为一项事业来进行管理。特别要注意教育是产业却不可产业化,虽然教育具有产业特征,却不能将它和教育产业化简单的等同起来。教育产业化和教育产业一个“化”字,一字之差,差之千里。从经济发展规律看,产业化一定要求市场化、商品化,教育产业化也必须要求教育活动市场化,教育机构企业化,学生受教育投资化。这种产业发展的逻辑并不完全符合教育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也不完全符合现行的教育法规,如义务教育法等。

二、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现状

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初衷是把教育作为一种特殊产业,使高等教育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依靠专业的服务和质量管理体系所形成的系列化和品牌化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经过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过程,拉动教育经济的增长,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目标。但在我国的实践操作中,高等教育产业化却演变成了以商业化、市场化、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教育。教育投入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政府部门对教育努力程度的主要指标,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的公共教育经费是否充足、政府对教育投资努力程度的通用指标是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例。

高等教育产业化造成的教育不公现象不仅违背了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也违背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和办学方针,同时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等教育活动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责任和历史使命,是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高等教育产业化忽视了市场规律是以经济价值为导向的,忽视了市场的盲目性和复杂多变性,没有考虑到人力资源形成的长期性及教育作用的长效性等因素。高等教育产业化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无法保证教育公平的作用,导致高校追求教育投资利润的最大化和教育成本的最小化使一些地方政府减少教育投入,将高等教育推向市场,对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造成教育结构与总量失衡,教育质量下降,教育价值观错位,重科研轻教学,个人承担教育成本太重,文凭商品化和文凭贬值,收费高和乱收费、收入较低阶层难以接受高等教育,教育机会不均、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等现象,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向分析

教育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事实上,即便在欧美发达国家,在国外教育存在着为数大量的非营利性私立教育和营利性私立教育的同时,绝大多数国家还把教育(甚至包括非义务教育阶段在内的高等教育)是作为社会公共产品来看待的,办学以公共财政为主要依托。即使在美国、英国、德国等市场经济健全的国家,政府通过税收或者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然在举办大批的公立教育,以福利或公益事业的方式对社会财富进行某种调节或再分配,来推进高等教育的普及化进程。

就我国综合国力而言,如果把教育一概视为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财政包揽也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国情不一,国外自下而上先在社区一级进行大胆尝试后再根据经验教训加以法律规范和理论总结的做法与我国对某一改革理念由中央一级制定有关法规在全国推广实施的自上而下的推行方式有着很大区别。

另外,我国国家经济发展的实力和财政供养能力决定了对教育的投入还很不够,必须正视和研究教育的产业属性,通过政策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产业属性的长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系统的某些部分可以开发一些教育产业,推进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应该在一定范围内提倡发展教育产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获得应得的合理回报,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扶持高等民办教育,改变过去由政府单一财政投入的投资体制等等。教育产业只能是将产业化的经营思想和市场导向与市场交换的动作方式运用到教育中去,建立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教育体系,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和应对能力,通过市场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产业正走着一条借鉴国外经验和自我发展之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变革,我国的教育改革也必将如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政策一样是一场艰巨的任务和自我变革,但考虑到我国具体国情和省情,考虑到我国东西部的经济差异因素,教育决不应该是照搬西方政策。

四、我国高等教育产业的发展对策

4.1稳步发展教育产业—坚持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原则

教育具有公益性和产业双重性特征,公益性是教育的根本属性。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是由教育作为公共服务领域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高等学校是培养人的非盈利机构,促进教育公平,是我国的基本教育政策。教育事业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发展大计,关系着一个民族的兴衰存亡。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高等教育倘若产业化,就会违背教育的公平性,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中国家,对教育的承载能力总体不强。坚持教育的公平公益性原则,要求政府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承担好教育发展的主体作用,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和监督职能。我国现阶段政府教育经费投入还很不足,资源配置还不太合理、教育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还不到位,存在一些教育不公现象。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加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资,切实加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视发展教育服务业,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育人为办学目的,要减缩各种非常态招生,对高校定向生、民族生、保送生等由教育部门会同非教育系统的部门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对实现教育的公平性影响太大的政策应予逐步废止,实行招生录取制度最大限度信息公开化,实施“教育阳光工程”。

4.2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教育产业化带来的相关问题

(1)改变政府教育投入总量和结构

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国家财政计划拨款制度,投资总量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学校比例不一,增长缓慢,和学校的快速发展扩张不相适应,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不均衡,存在挪用挤占现象,导致有些学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只能自己设法解决。这种制度根据学校的规模知名程度不同而在财政拨款上有所差异,会使一些学校因为资金来源不足把精力放在创收上,也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利于对资金使用的过程进行监督。要切实加强教育供给,在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进行投入制度创新,合理分配和千方百计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用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来衡量办学效率,保证各类各级别学校的公平竞争,提高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和注意力,让所有学校把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在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培养优秀人才上来,合理、公平和高效地分配使用教育资源。

(2)健全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当年秋季学期开学起,建立健全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对高等教育阶段基本建立起了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新政策加大了国家财政的投入,扩大了受助学生的比例,提高了资助水平,但由于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银行对贷款学生跟踪系统不健全,学校缺乏对贷款学生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存在学生诚信度等问题,在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后要着重贯彻政策落实,在实际操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奖学金、助学金他人人情使用,使那些真正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雨露。

(3)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大力加强民办高校管理,建立健全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加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落实、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依法保障民办高校的办学自,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法人结构,维护和保障民办高校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为民办高校的改革与发展创造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要健全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明晰产权,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引导民办高校将发展的重点转移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加强自身内部建设、提高质量的轨道上来。要改变传统教育观念,改变办学格局,形成教育竞争机制,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率和办学责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构建政府依法宏观调控管理、民办高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4)综合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

整治教育乱收费现象,首先要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变投入结构,调整投方向,规范各种办学行为;其次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用制度管人,用法规管事,建立公开透明的的财务收支制度,健全严格的审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和离任审计,要合理计算和审核高校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代收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等各种收费行为,学校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或获取利益,加强对高校学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的监管,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严惩乱收费现象,开源节流,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利用。

(5)积极推进产学研办学模式

产学研结合的策略已成为各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普遍做法,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是发展高等教育产业的有效途径。高等学校拥有大批学有所长的专家和研究学者,也拥有得天独厚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优势,我国高等教育在全国科技成果中占有40%的比重,但往往停留在著作论文的阶段,如何使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是高校突破发展的着力点。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对我国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高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高等学校可以利用学校的人刁‘信息、科研装备优势大力吸引外界资金实现产学研结合,加强高校科研开发实力,提高高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学校发展。企业则能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社会活动与教育活动相结合,成为及时转化高校科研成果为生产力的科研教学基地,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政府应该统筹管理,高校要激活和调动教育资源的所有力量,加强产学研结合程度,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变课题申请经费模式,探索“订单式”科研道路,带动高校的自身发展与改革,把教育与科技、学校与企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使高等教育在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人才一、智力支持的同时,直接参与和服务到各项经济建设事业上来,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