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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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范文1

程序至上的特点在早期普通法中的一个体现就是讼师制度。讼师身兼证人(诉讼参与人)和裁判者双重身份,讼师的数目比较庞大,有半专业性的,有纯临时性的;讼师制度表明,知情人在纠纷解决中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做出裁判的机会。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样的诉讼程序是理性和公正的,而公正的程序通常能够产生公正的判决――当然,这样的公正是具有时代性的,是历史的和相对的。

除讼师制度外,邻居、裁断人进行调查也有严谨的程序,令状中对开庭时当事人应当带上自己的支持者(证人)都有细致的规定,如何证明、证明什么也都有明确的要求,关于送达的规定也极其详细,甚至神明审判和决斗审也有具体的程序要求。在庭审中,那些最强有力的人物――法庭的设立者(审判长)、在地方上很有实力的讼师――总是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法学界对程序的重视也有十余年的历史了,但这种重视远没有扩展到法律界或曰法律的实践界(司法界和行政执法界)。可以认为,实践界对程序的重视至今仍停留在泛泛而论的层次。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各种正当程序权利得不到充分满足,当事人要求法院调查自己难以获得的证据的申请经常被无理拒绝;在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甚至律师不能充分地发表意见,公诉人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程序正义意识都亟需提高;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仍然沉睡在往昔的行政特权幻境中,粗暴地藐视原告甚至藐视法庭。在所有各种诉讼中,法官无疑具有主导审理过程的作用,法官可以控制甚至操纵审判进程,甚至可以完全脱离审判过程而制作判决。在此情形下,欲获得实体的公正,法官必须具有极高的法律(法学)修养和极强的程序正义意识;遗憾的是,中国的法官在整体上显然远远达不到这种要求。于是,程序正义得不到保障,进而实体正义也无从谈起,导致当事人以至公众对判决普遍地不信服,出现了上诉率、申诉率长期偏高的局面――诉讼过程中讲理(法庭辩论)不透彻,判决书又不充分说理和论证,怎能服人?

解决的办法不外乎:让诉讼参与人进行彻底的辩论,充分保障当事人要求证人出庭的权利,法官应在判决书中进行透彻而全面的推理和论证。当然,这会导致庭审过程漫长、诉讼成本过高等问题,也使目前难堪此任的法官队伍面临更大的挑战。对于前一问题,可采取提高庭前(庭外)和解结案的比例予以解决;对于后一问题,则必须采取提高法官素养和更换、淘汰法官的办法予以解决,这必然会使现任的很多法官心怀不满,但只能这样做――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能胜任公正而高效的司法,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英国普通法的形成――从诺曼征服到大时期英格兰的法律与社会》,(英)约翰哈德森著,刘四新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8月第一版。本文摘自“译者前言”,标题为编者所加

出版社新书录

《反思现代性》,(以色列)S.N. 艾森・斯塔特著,旷新年、王爱松译, 三联书店2006年10月第一版

《沸腾的岁月》,(美)约翰・布鲁克斯著,万丹译,中信出版社2006年10月第一版

《雷蒙阿隆回忆录:五十年的政治反思》,(法)雷蒙・阿隆著,杨祖功等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10月第一版

《另一种回忆录》,季羡林著,作家出版社2006年10月第一版

《扫起落叶好过冬》,林达著,三联书店2006年10月第一版

《财产理论》,(美)斯蒂芬・芒泽著,彭诚信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

《斗争的动力》,(美)道格麦克・亚当、西德尼・塔罗等著,李义中、屈平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

《法国大革命史》,(俄)克鲁泡特金著,杨人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

《经济伦理学:康德的观点》,(美)诺曼・鲍伊著,夏镇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

《我的名字叫红》,(土耳其)奥尔罕・帕慕克著,沈志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

本刊10月荐书

《幸福与经济学:经济和制度对人类福祉的影响》,(瑞士)布伦诺・弗雷、阿洛伊斯・斯塔特勒著,静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

《科学与假设》,(法)彭加勒著,李醒民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8月第一版

《心智、知识与道德:哈耶克的道德哲学及其基础研究》,马永翔著,三联2006年8月第一版

普通法范文2

权利之争将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政法系可以成为权利之争的仲裁者和调和者,为此要恰当处理围绕权利而形成的五种关系:公民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关系、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以及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国社会的病因要害是社会之中不同群体之间权利和利益的失衡,以及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断裂。医治这一困境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型,有效解决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失调的中国需要整体与辨证的治理,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中国社会的治理危机需要通过宪法与法律的治理予以化解。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核心内容,而政法系是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实现社会和谐,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而政法系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导性力量。政法系乃是20多年在改革开放中兴起的新兴社会力量,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学家、律师等群体。政法系的建设意义根本在于恰当处理政法系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权利和利益的均衡机制的基础是表达和博弈。为此中国社会需要完善和建立利益表达机制和博弈机制,以推动社会的权利和利益逐渐走向均衡。社会治理为此正在演化出多中心的政道和治道。中国治理要处理的关系包括宏观经济改革与微观市场主体改革的关系、经济与社会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治理的主体乃是政法系,其核心内容则是多中心的治道。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有体制的社会整合功能下降,需要发展新的多个实现系统整合功能的子系统,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司法系统,也需要尊重地方、个人、家庭、社会的自主治理,形成一种多中心治理的秩序。法治的核心乃是建立尊重人权、维护正义的多中心秩序。进一步的国家建设与社会建设需要适当收缩公共权力,主动推进司法系统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的机制,例如恰当形式的违宪审查机构。司法系统乃是调和社会冲突、走向社会和谐的政体程序。其含义是司法成为社会中权利和利益冲突的仲裁者,从而起到解决社会纠纷的作用。由此,政法系需要成为调和社会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中介。中国的法治民主建设实质是用中介整合质料与形式,生成新的意义和物质、制度整合的样式。为此,政法系作为中介十分关键。法律程序的核心在于中介性。司法是中介,政法系、法律人共同体则是主体型的中介。

政法系力求实现实践逻辑与普通法法治传统的结合。政法系尊重现实中行之有效的实践逻辑,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同时受到普通法的法治逻辑的影响,强调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中道整合。政法系需要把握的主要关系,包括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法律与行政的关系。旧体制的中介作用不断衰微,司法系统和政法系可能成为化解社会冲突的中介。程序法治模式的要义就是司法程序、政体程序成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和冲突的中介。政法系首先需要认识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然后对症下药,开启真正有生命力的实践行动。例如,各级地方治理都出现了权力不受有效约束而腐败的问题,同时反腐败也陷入困境。而通过法治民主、构建复合监督体系才能够真正遏制腐败。可把权力监督体系划分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监督,即以权力监督权力的内部监督和以权利监督权力的外部监督两个方面。而内部监督可分为权力制衡、道德监督两种方式,外部监督可分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方式。权力制衡的监督之中,则包括立法监督、行政监督以及司法监督。在复合监督体系中,舆论监督及司法监督为两个核心监督机制。民主的制约权力功能体现在要求代表对选民负责,从而使权力受到民意的约束,而社会舆论的作用在于表达真实的民意。司法的作用则在于以分散的程序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从而真正成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剑与盾。在司法捍卫底线正义的努力中,正义规则逐渐生成、法治秩序循序演进,从而有助于复合的权力监督体系的形成。

政法系强调国家与社会合作互动的契约关系。政法系运用法律系统可以逐渐弥合城市与乡村的断裂,调整东部与中西部的失衡。社会矛盾突出集中在征地与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失业与贫富差距、腐败以及农民问题等。而乡村除了经济贫困之外,更为关键的是权利贫困和精神贫困。中国社会的乡村和城市都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法律的协调发展、综合治理。

政法系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应逐渐学习并善于平衡各种不同的价值理念。通过法律的治理应实现自由、平等、安全和效率等多种价值,而最核心的理念则是正义。从刘涌案、人口准入争论等事件中社会民众的激愤表现可以看出,在主张权利的开局时代,民意还处于一个宣泄期。这个时候,法律系统的恰当运作,与舆论疏导相结合,可恰当引导包括狭隘的民族主义在内的社会情绪,使民意成为一种建设性的思潮。以人口准入讨论为例,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恰当地治理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既维护农民的权利平等,又保证城市的平衡发展,实现城市的良好治理。

普通法范文3

1、单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是对发生经济业务之后所产生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的方法。单式记账的目的不是为了计量,而是为了控制,从一定意义上讲,内部控制是单式记账法的主要特征。通常只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以及应收、应付款的结算。单式记账法适用于业务简单或很单一的经济个体和家庭。单式记账法只能反映经济业务的一个侧面,账户之间不形成相互对应的关系,因此,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

2、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是单式记账法的对称。复式记账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按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中同时进行登记的方法。复式记账法又分为借贷记账法、收付记账法和增减记账法。

(来源:文章屋网 )

普通法范文4

一、熟悉课标,明确目标,是开展书法教学的前提

书法进入美术教学并成为选修模块之一,是新课程教学的产物,对教师和同学来说都是初次接触的新课程。新课标明确要求:“普通高中美术课程(书法然不能例外)学习内容应符合高中学生的学习兴趣,适应高中学生美术学习的实际能力和水平,不宜过高、过难、过于专业化”,其目标是“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学习新课标我们明白高中的书法教学并不是为了让学生成为书法家,高中书法教学是让学生体验、感受中国书法的艺术魅力,以便于准确地把握高中书法教学的深度和难度。

二、书法欣赏和了解书法简史应为书法教学的必修课

高中书法课时有限,教师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练字,往往会抛开书法欣赏和书法史的了解,这样做是不可取的。学习任何一门知识,应先了解它的历史,从总体上把握它,只有了解了书法的发展历史,才能明源流,识派别,才能更好地理解各家各派的风格特征及艺术成就。书法欣赏是拓宽学生书法视野的主要途径。它在提高欣赏素养的同时,为学生有目的地选哪家哪派哪个字有个初步的了解,对学习书法中如何取长补短有初步的认识,人在站得高,看得远的情况下不会迷路,学书法也是这样。

三、书法教学不能缺少教师示范

教师的示范是一个重要的教学活动,通过示范学生可比较清楚地看到运笔的方法和技巧,针对集体的示范一定要用较大的毛笔。仅在课堂上给学生集体示范还是不够,单个示范指导很有必要,要走进学生中间,先看学生写的字,根据所写的字有针对性地给予单个示范,并且最好用学生的工具材料来示范,这样就能发现学生写不好的原因是否有工具材料的因素,才能为写不好的学生“把准脉,开准方”。

四、激发兴趣,使学生好学乐学

1.评价多元而不失真诚地激励

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是教学的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书法教学评价中应以鼓励为主,但也要及时中肯地指出学生书法练习存在的问题,并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学习书法认真而学习效果不佳的学生,要肯定其学习态度的同时也指出学习方法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学习效果好的学生要肯定其成绩并鼓励更上一层楼,对写得不好但长进快的学生要肯定其进步快并鼓励持之以恒地努力。

2.尊重同学的爱好,使同学有所选择

字帖浩如烟海,字体有草、行、隶、篆、楷几种,书体有颜、欧、柳、赵之别,字帖风格大相径庭,到底选什么帖,学生最有发言权,他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来定,不能搞一刀切。在书法欣赏中谈自己对某一作品的感受和认识时,也要尊重学生,只要学生说得是自己的真实感受,都应尊重,不能把他人的感受强加到学生头上,我们要尊重文化的多元性,就应从学生个性的多元性开始。

3.让学生有进步,以保其兴趣

对书法作业的批阅,最好是在学生面前,在指出问题的同时,能示范该怎么写,这样的效果是最好的,当然,由于同学学习任务重,未必有那么多的时间,所以在个别问题个别说的同时,还必得共同的问题集体讲,对于好的作业向全班展示,并说明好在哪里,对有些不好的作业,也要给予鼓励。

4.教学设计灵活,内容丰富多变

普通法范文5

首先让我讲一个故事:

一次,我到某乡镇去测试。一位中学老师很严肃地跟我交换他对于推广普通话的看法,他说:第一,搞普通话测试是在教师任职、职称晋升等关口上卡我们;第二,推广普通话有语言歧视之嫌。套用一句歌词来说吧,普通话,“想说爱你不容易”。我心里猛一沉,就连曾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学教师都对说普通话有如此强烈的排异反应,那么,要让年以后出生的广大公务员、教师以及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等等在较短的间内测试达标,这个任务是多么艰巨啊!

后来我陆续看到了这么几则报道:

报道一:射阳县洋马乡一位普通农妇的儿子高考得中,乡亲们欢天喜地地给她家送来了一幅对子:“清华是你今生的骄傲,洋马是你永远的故乡”。作为母亲,她读懂了乡亲们的一片真心,就是告诫她的孩子不要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就是不要忘掉根本,忘掉家乡。

儿子离家前,她千叮咛万嘱咐:孩子,我们是农村人,上了大学,可不能瞧不起乡下人,可不能忘本呐。上学以后,这个质朴的农村孩子没有忘记母亲的叮咛,就连给母亲打电话时,也会努力提醒自己不说普通话,而要用方言,因为这样可以明白地告诉母亲,他没有忘本!然而有一天,当他听到电话那端传来的母亲生硬的、还带着浓浓乡音的普通话时,他惊呆了:一个一辈子没有走出过射阳的农家妇女怎么也说起了普通话?母亲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惊诧,说:孩子,现在我们洋马的中药材生意很好,外地客商纷纷到我们这里来订货。我们如果说方言,人家会听不懂演讲稿,演讲稿所以乡里乡亲的现在都在学说普通话。从今天开始,你跟妈妈通话时,可要讲普通话,这也是我学说普通话的一个好机会呀。儿子欣喜之余感慨万分:今天,农村经济在发展,农民的语言观念、语言面貌同样在与时俱进!

报道二:聘请保姆新鲜事,必须会说普通话。南京的黄先生想给未满周岁的儿子找一位保姆,他在报上登出广告,保姆要有高中学历,还必须说普通话。黄先生告诉记者,保姆的言行会对孩子产生很大影响,对保姆要求高是对孩子负责。

报道三:会讲普通话,购物可打折。香港电台普通话台决定在2001年9月13日,由“汇丰普通话基金”赞助,举办第一次普通话日,鼓励港人说普通话。香港电台还与香港旅游服务业协会和香港总商会等机构合作,邀请他们旗下约3000家会员商户,展开“普通话日购物优惠”活动。9月13日当天,顾客凡到贴有“普通话日”招贴的商店,用普通话购物,即可获得九五折优惠。

普通法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尚,为更好完成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执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下联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指导督促,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交通运输执法各个环节,在互动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

三、责任主体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包括:

(一)市交通运输局;

(二)市运输管理所、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处,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科室配合做好普法工作。

四、主要任务

各普法责任主体要积极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具体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一)建立责任清单。局拟定“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并将在今后具体工作中不断调整完善。各普法责任主体应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细化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实施方案、编写普法读本,明确本单位拟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局汇总后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并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健全学法制度。要建立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以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每个单位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2次。

(三)坚持严格执法。要注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具体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今年特别要将行政裁决相关的普法工作纳入重点,强化工作人员对行政裁决工作的重视,严格办理流程。

(四)深化“法律六进”。要充分利用各单位自身资源条件,组织执法人员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公民学法用法。

(五)开展“以案释法”。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宣传、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和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六)强化社会普法。要充分运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收集信息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LED显示屏、老岭大屏幕、公交车、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着重对行政裁决工作的宣传。

(七)注重主题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重大节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普法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