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子的名言范例6篇

关于孔子的名言

关于孔子的名言范文1

1、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2、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3、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4、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

5、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6、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

7、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8、放于利而行,多怨。

9、见善无不及,见不善如探汤。

10、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11、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12、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己,不亦远乎?

13、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14、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

15、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

16、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17、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18、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19、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20、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21、见利思义,见危授命。

22、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

23、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24、学而不思则闰;思而不学则殆。

25、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

26、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27、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

关于孔子的名言范文2

    [论文摘要]先秦儒家语言哲学肇始于孔子,他开创性地围绕“名实”、“言意”关系两大语言哲学重要问题,以正名理论为基础,展开对语言哲学的探索。其“名实之辩”的内容包括:保证名实相符的方法是“正名”;名实关系是互动的辩证关系;检验名实是否相符的标准为“礼”。其“言意之辩”的主要内容包括言既可尽意又不可尽意以及通过“隐喻”的方式言道两个方面。孔子语言哲学凸显语言的规范功能,本质上是以道德行为实用主义为取向,以语用学为圭臬的。

    本文使用“语言哲学”一词来分析孔子的哲学语言观,是在广义的意义上来使用“语言哲学”这一范畴的——对语言的哲学思考皆可以看作是语言哲学思想。孔子的语言哲学是孔子对语言的根本规律所进行探讨的理论成果。一般来说,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是:(1)语言和世界的关系;(2)语言或语同的意义问题。在先秦哲学的哲学语域下,语言和世界的关系是通过名实关系来呈现的;而语言或语词的意义问题,是通过言意关系来阐释的。因此可以说:孔子的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是名实关系问题和言意关系问题,孔子的语言哲学思想是通过“名实之辩”和“言意之辩”展开的。本文选择孔子的语言哲学思想为考察对象,探讨孔子的语言哲学讨论的主要话题及其对中国语言哲学的影响,对孔子哲学中较为突出的语言哲学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梳理,清晰地凸显孔子对语言、意义、思想和形上,之道的哲学思考,揭示中国哲学中语言哲学问题的独特架构和视野。

    一、孔子的“名实之辩”及其语言哲学意义

    名实关系,即语言与存在或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是先秦哲学家首要关注的语言哲学问题。冯友兰先生曾经特别强调名实关系的重要性,认为对此问题的探索容易进入哲学的心脏。早在儒家的开山鼻祖孔子那里,名实关系就已得到深入的探讨,虽然孔子没有从名实对举的角度提出问题,但他明确地区分了名称和名称所指称的对象,认为名本身具有固定的意义。下面具体分析孔子“名实之辩”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名实相符的方法是“正名”

    孔丘提出:“政者,正也。”认为社会稳定,政治有序的前提是“正政”,而正政的核心是“正名”。“正名”思想是孔子在回答子路问政时提出的。《论语》记载:“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日:‘必也正名乎!’”在孔子看来,正名问题事关重大,几乎是一切社会问题中最为首当其冲的事情,这恰似现代西方语言哲学中的一个基本观点,即“哲学的首要任务就是对语言进行分析”。孔子的出发点虽与现代西方语言哲学颇为不同,但在重视语言这一点上则实无二致。

    孔子在回答齐景公问政时,强调了“正名”的基本内容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围绕着这一“正名”内容,论述了“礼”对不同的名分下的不同社会角色的要求,以此来衡量是否“名正”。他从维护没落的奴隶主阶级利益的立场出发,针对他所亲见目睹的名实混乱的社会时弊,以周礼为核心,以君臣父子为内容,从名实关系角度详细地论述了“正名”的基本要求。可见孔子的“正名”思想强调的是“名”的伦理政治旨趣,而小是形上逻辑旨趣,或者说强调的是“名”的规范功能,而不只是“名”的描述功能,正如梅·约翰所说的那样:“当名称因其有助于表现和区分社会政治差别而被孔子视作非常重要时,它们真正的价值就在于此:它们能够被用来规范(prescribe)而不仅仅是描述(describe)那些差别。名能够而且应该被用来规范实——这一观念构成了孔子正名计划的核心。”

    (二)名实关系是互动的辩证关系

    子路显然术能明白孔子正名理论之深意,反而批评老师此论为“迂腐之见”,孔子于是苦心孤诣地对自己的爱徒说了一段被后人广为引用的话:“野战,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从这段发人深省的话可知,孔子的推论是从一否定式的断言(名不正)出发,由名推及言-事-礼乐-刑罚,最终落脚在“行为”上(民无所措手足),其逻辑顺序为“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对孔子的上述主张,学术界许多人认为这是对名实关系的本末倒置,由此孔子就成r极端保守主义者。郝大维、安乐哲对此评价说:“‘正名’的这一流行诠释部分是正确的,但它高度强调孔子思想中与传统的一致性,与此同时,却忽视了孔子真正看重的文化多样性、原创性和丰富性,则损害了对孔子思想的理解。”的确如此,在理解孔子正名理论时,不必死死纠缠在孔子看来名实之间到底谁决定准的问题,我们往往因为孔子强调名的作用就断定孔子持有“名决定实”的先验论,因而全盘否定其“正名”思想的理论价值。我们更多的应该注意到孔子“名实之辩”思想的深刻性。显然,孔子这里所用的“君、臣、父、子”之名,无疑是对以往“君、臣、父、子”之实的反映,尽管那种意义上的名还包含有理想化的成分,但它们在指称以往的“君、臣、父、子”之实时已被人们所认可,具有了确定性。因此,从名实关系着眼,孔子的这一主张实际表明了这样一种观点:名一经形成,就必须保持应有的确定性。“任何民族总是在用语言范畴化地认识世界和人生。当他们对自己的语言所表达的意义进行确定性追问的时候,他们就进入了纯语言性操作的模式,理论上说都是能够产生出分析理性思想的。”毋席讳言,孔子的这种主张正是思维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名的使用规范所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先秦分析理性思想初露端倪的表征。不仅如此,孔子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语言哲学的另一可贵思想:虽然从根本上说名依赖于实,但名在反映或指称实的过程中,并不完全是消极被动的,所谓“《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就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名对于实还有其积极能动的一面。孔子的这一见解,对于确切、完整地把握名实互动的辩证关系是非常有帮助的。

    (三)检验名实是否相符的标准——“礼”

    从孔子提出“正名”的目的来看是为了“正政”,而“为政”却是由人来完成和实现的,这就要求为政者要“正其身”,要“先之劳之”,以“礼”作为“正身”的途径,作为“正名”的标准。因此,孔子大力提倡“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他更相信,“不学礼,无以立”,“不知礼,无以立”。具体说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也就是说,在孔子看来,必须以“礼”为标准,以“能近取譬”为方法来检验名实是否相符,至于这个理想的意义标准到底是什么,孔子并没有从语义的角度去定义,而是认定“先王”的礼仪制度,即社会变革发生前的那种状态就应该是名应有的意义。从这一角度看,孔子的“正名”理论其实是以托古的方式来表达一种政治理想。陈汉生认为:“如果把语言划分成语形(语言实体的相互关系)、语义(语言和语言之外的现实之间的关系)和语用(语言跟使用者的目的之间的关系)三部分。我们认为中国思想集中于语用的研究,因为中国思想很少关心语义的真假,而较多地关心语用上的可接受性。”这一对中国语言哲学定性的断语,如果用来分析孔子的语言思想,基本上是可以成立的。通过对孔子“名实之辩”内容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孔子的语言哲学思想是以道德行为实用主义为取向,以语用学为圭臬的。

    二、孔子的“言意之辩”及其语言哲学意义

    “言意之辩”这个问题虽古老而恒新。就中国哲学而言,它关乎超名言之域的形而上学的可能性;从比较文化的角度看,它又是打通中西文化深层结构的关键。它主要回答这样两个层次的问题是:(1)语言能否把我们的心意(即意之所识、所把握的东西)说清楚、说完全?什么能说清楚?什么不能?(2)对于语言说不清、道不尽的东西(尤其是“道”),怎样把它们表示出来,为人们所理解?换言之,对“道”的理解和把握是否必须借助语言?能否另辟蹊径?第一个层次的问题就是“言能否尽意”的问题;第二个层次的问题就是“语言能否把握形上之道”的问题,下文将按这两个层次分别对孔子的“言意之辩”展开论述。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朱熹注曰:“文章,德之见乎外者,威仪文辞皆是也……夫子之文章,日见乎外,固学者所共闻;至于性与天道,则夫子罕言之,而学者有不得闻者。”从子贡所言可以发现,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有了名言之域与超名言之域的分野,“文章”属于“名言之域”,对于“名言之域”,“言”是能够尽意的,所以是“可得而闻”的,也是“学者所共闻”的;“性与天道”属于“超名言之域”,对于“超名言之域”,言是难以尽意的,所以“夫子罕言之”,也是“不可得而闻”的。孔子解决“言意之辩”的方法是通过划分名言之域和超名言之域,认为在名言之域,言是能够尽意的;但是在超名言之域,言是难以尽意的。

    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将“命”、“礼”、“言”三者并立,置于人生的至高地位上,足见孔子对语言的重视。关于“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论语正义》日:“言者心声,言有是非,故听而别之,则人之是非也知也。”可见“不知言,无以知人也”是以否定句式肯定了“知言”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也即肯定了通过言能知意进而“知人”,正如朱熹所言:“言之得失,可以知人之邪正。”,这是一种充分依赖语言的表意功能与交流功能,肯定言意一致性的态度。这是孔子对“言意之辩”的基本态度。关于这一点,可用孔子的一个着名观点——“辞达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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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孔子 语言哲学 教化 对话 意义 名言 道

语言是哲学之思的重要对象。从先秦到近代,语言问题与哲学思维总是难分难解地联系在一起。孔子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重要的哲学家,但长期以来,孔子哲学的语言之维似乎尚未引起论者的足够重视,正名的要求与“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等命题的理论内涵似未得到合理的阐释。有见于此,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证在孔子哲学中存在着一个语言哲学的向度:①通过整理古代文献并应用于教学实践,孔子对语言之为文化载体及其教化功能有所意识,他不仅②揭示了主体间对话的有效性条件,③提出了操作论的意义理论即“正名”论,而且④在中国哲学史上对名言与道的关系问题作了最初的探讨。

相对于老子对人化过程及其产物(文化)的疏远与否定,孔子自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下引此书仅注篇名),所谓古,首先就与周礼相联系:“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周礼凝聚了完美的文化成果,周代代表着理想的社会形态。在孔子缅怀旧制的保守心态背后蕴含着一种更为深层的价值取向:周礼不仅是往古的陈迹,同时也是广义的文明象征。于是,“从周”就意味着确认人类文化创造的历史意义。

与肯定文明的价值相应,出于对文化成果之历史延续的关注,孔子对古代文献加以自觉整理和传述,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位伟大的古代文献整理家和传述者。从历史上看,“惟殷先人,有典有册”(《尚书·多誓》),在商朝时已有史官掌管典册。继殷而起的周代及各诸侯国均有史官记言记事,积累了大量文化典籍。孔子其时,周室衰微,诸侯纷争,礼崩乐坏导致“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左传·昭公十七年》),这种混乱局面使得流传下来的古代文献残缺不全,散失很多。在周游列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而终不见用之后,孔子晚年回到鲁国,专力从事文化教育活动。出于教学的需要,他着力收集散落民间的鲁、周、宋、杞等故国的文献,或作,或述,或删,或定,整理出《诗》、《书》、《礼》、《乐》、《易》和《春秋》等作为教材。除去后来散失的《乐》,其余五种典籍被后世尊为“五经”。在中国文化史上,这些典籍不同程度地保存了夏、商和周,尤其是春秋时期社会史、思想史的原始资料,既有氏族时代原始民主及原始思维的遗存,又有文明时代早期的社会风俗、历史事件、典章制度和观念形态。作为儒家的经典乃至整个中华文化的元典,此五经代代相传,为中国文化的承传与开新作出了重大贡献,对研究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政治社会史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1]

一般来说,语言具有两种现实的存在形式:书写下来的语言(文字)和口头讲述的语言(言语),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地位。从主体间的交往与沟通看,言语要优于文字;就文化的历史积累与延续说,文字要优于言语。这种区分也就是中国传统语言观所主张的“言为心声”(《法言·问神》)和“文以载道”(《通书·文辞》)。可以说,正是注意到文字的如上作用,伽达默尔才认为“传统在本质上是文字的。这一事实的全部解释学内蕴在书写下来的传统中变得清晰了。语言所具有的与言说的可分离性源自这样一个事实,即前者可以被书写。在书写形式中,一切传统与任何当下都是同时的。而且,就当下意识具有自由通达于一切在书写中被传递下来的东西的能力而言,传统卷入了一个独一无二的与过去和当下的共在。”[2]

就此而言,我们有理由认为对六经的自觉整理和传述,表明孔子已经对语言(文字)之为文化的载体有了初步的意识。《论语》中记载:“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此所谓“文”,朱熹释作“道之显者”,即“礼乐制度之谓”(《四书章句集注》)。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金履祥《论语集注考证》云:“所谓文者,正指典章文物之显然可见者。盖当周之末,文王、周公之礼乐悉已崩坏,纪纲文章亦皆荡然无有,夫子收入散亡,序《诗》《书》,正礼乐,集群圣之大成,以昭来世,又作《春秋》,立一王之法,是所谓得与斯文者也。”无论是道之显者,还是典章文物之显然可见者,都说明孔子所言之“文”更多地是指记载着文王、周公所创制的礼乐典章制度的文献。这就是说,文化传统必须形诸文字,借助典籍文献的形式才能得以保存和流传。

作为文化的载体,语言(文字)凝结着一个民族的族类记忆和集体经验,积淀着人们在历史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知识结构、道德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等,以至于洪堡认为“每一语言里都包含一种独特的世界观”[3]。反过来看,掌握一种语言,也就相应地意味着接受一种独特的世界观和文化传统。因此,作为文化的载体,语言具有教化(Bildung)的功能:“唯有语言才使人成为人性的”[4]。语言的教化不仅是主体学习和运用语言的过程,同时展开为文化传统通过语言来塑造和教化主体的过程。孔子十分注重教化,教化的主要手段是学习,而学习的内容首先就指向古代的典籍。无论是“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还是“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这里的“文”均是指作为“六艺”教材的《诗》、《书》等文本(texts),其中蕴含着由书写固定和传递下来的文化创造的历史成果。那么,孔子为何要选用六经作为学习的教材呢?《礼记·经解》引孔子之言作了很好的解释:“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致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净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六经之教有益于为人,质言之,对于六经文本的学习,有助于培养德性、完善品格和教化人性。

在六经当中,孔子非常重视《诗》。春秋时期,人们在交往辞令中往往好借赋诗以言志,仅《左传》上记载的各国君臣赋诗引诗就达251次之多 [5]。当孔子认为“不学《诗》,无以言”(《季氏》)时,似已有见于学《诗》可以锻炼人的语言表达能力,从而有助于从政、出使等交往性活动。又如“《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作为凝结着先民所创造的文化成果的文本,《诗》所具有的教化功能不仅表现为对语言表达能力的锻炼,更重要的在于能给人以知识,陶冶人的性情,提升人格境界,使其自觉地承担好某种社会角色。在论及理想人格的培养时,孔子曾把学《诗》作为成人之道的一个重要环节,主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这实际上又从另一侧面突出了他对于《诗》之教化作用的自觉。

要言之,从语言哲学的角度看,如果说对古代文献的整理折射出孔子对于语言之为文化载体的初步意识,那么,把六经应用于教学实践则说明他对语言的教化功能已有了相当的自觉。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主体在学习和运用语言的同时,语言也在塑造和教化着主体,就此而言,语言可以被视为存在的社会本体。语言的这种社会性决定了它在本质上是公共的,与之相应,以语言为社会本体的主体,其在世的过程本质上不仅是独白(monologue),而且是与其他主体的不断对话(dialogue)。

孔子在教授弟子、门人时,设有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四科”,其中“言语”序其二(《先进》)。语言不仅是文化的载体,作为工具,它也是主体间交往得以实现的中介:“不知言,无以知人”(《尧曰》)。那么,如何确保主体间对话的有效性呢?或者说,主体间对话有效性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是什么?相异于庄子因语言的遮蔽性而否认主体间对话的有效性 [6],孔子在此问题上展示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致思路向。

按孔子之见,主体间的对话首先要求参与对话的双方应诚实笃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为政》)以车之輗軏喻言之有信,言语的诚信要求似乎被提到了主体间对话应当遵守的首要准则的高度。进一步看,言语的诚信准则大致包含两方面的意思:其一是言而有征:“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也。”(《八佾》)所谓文献足,则能征之言之,强调的正是言语必须有证据,不可凭空捏造。其二是言必可行:“言必信,行必果”(《子路》),说到做到是诚实可信的表现;如果言过其实,说而不做,那就违背了言语的诚信准则,故君子当“先行其言而后从之”(《为政》)。

在社会生活中,主体间的彼此理解、沟通以及行动的协调必须借助一定的规范、制度等形式化的程序才能实现,因此,与言语的诚信相联系,对话双方的言语还应合乎社会规范。如果说“言思忠”(《季氏》)是从正面强调言语应该合乎礼,那么,“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颜渊》)则是从反面重申了这一要求。这里,作为仁道的外化,礼所代表的正是一种广义的交往形式和规范。从言语的合规范性出发,孔子对违仁背礼的言语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花言巧语,虚颜假色,那是很少有仁德的。“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公冶长》),若一个人强嘴利舌而不顾情实地去辩驳他人,就会因违仁背礼而常常被人讨厌。由此,孔子强调言语应以达意为目标,反对过分的文饰和修辞对达意的遮蔽与扭曲:“辞达而已矣。”(《季氏》)

以言语的合规范性为前提,孔子进而主张在对话过程中言语应该恰当,应该重视言语的内容与方式同语境(context)的协调性。所谓言语同语境的协调,似可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对话中应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言说方式:“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卫灵公》)只有注意到言说对象的不同,才可能既不失言又不失人。就传道授业而言,教师应根据对象接受能力的不同,采取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言说方式,“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雍也》)

其二,在主体间的交往与对话中,应注意言语的时机,适时而言,见机而语。《论语》中记载有这样一则故事:时人流传公叔文子“不言,不笑,不取”,孔子对此不大相信,就向公明贾询问,后者回答说:“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宪问》)公叔文子并非不言,不笑,不取,而是言、笑、取均能审时度势,故为人所不厌。对于“时然后言”的言语原则,孔子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侍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季氏》)既然与君子对话容易犯急躁、隐瞒、瞎说三种过失,那么,为了保证与君子对话的有效进行,就应注意言语的时机。可以说,言之不躁、不隐、不瞽,正是对“时然后言”这一准则的最好注释。

其三,言语与语境的协调还表现在言语应区分不同的场合。一个有效的主体间对话,总是要求根据不同的场合,使言语符合身份,适合对象,切合当时的言谈背景和环境气氛。在这方面,孔子可算得上是一个行家里手。据载,孔子在教学、仪礼等庄重场合均使用“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述而》)又如,“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偏偏言,唯谨尔。”(《乡党》)处父兄宗族之所在,不可浮夸虚诞,故言语应恭信肃穆,有所收敛,尽量做到“似不能言”;而在礼法政事之处,由于场景威仪庄重,既需严肃认真地明辨问题,又应小心谨慎地言谈处事。

总起来看,要确保主体间对话的有效性就要求言语必须诚信,合礼,恰当。孔子的这一思想无疑有其值得注意之点。哈贝马斯曾对主体间交往的有效性做过相当细致、深入的考察。所谓言语行为的普遍的有效性要求,包括表达的可领会性、陈述内容的真实性、言说主体的真诚性以及行为成分的正确性(或合规范性)。依哈贝马斯之见,只有对话双方满足了这四条有效性要求,主体之间以语言为媒介、以理解为目标并通过理解而协调彼此行动的交往行动才可能顺利地进行。因此,“一个交往性的、成功的言语行为除了语言学表达的可领会性以外,还要求交往过程的参与者准备达到理解,要求它们高扬真实性、真诚性和正确性等有效性要求,并且相互地予以满足。”[7]

孔子所揭示的对话的有效性条件与哈贝马斯所说的言语的有效性基础在内涵上当然并不重合,不过,他主张一个有效的言语交往应该满足诚信、合礼和恰当的要求,无疑又表现了与后者相近的思维趋向,即对主体间对话的普遍的有效性基础作规范性的分析。需要指出的是,与哈贝马斯普遍的语用学立场不同,孔子的分析更多地带有某种实质性的色彩:主体间的交往固然离不开语言层面的对话,但同时又表现为个体存在价值的相互确认。单纯的言语交流往往只能使人明其意义(meaning)并彼此理解,而一个完整的主体间交往还要求借助得其意味(significance)的相互沟通,建立主体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关系。无论是以“爱人”规定“仁”(《颜渊》),还是要求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卫灵公》),“周而不比”(《为政》),“尊贤而容众”(《子张》),均表明了这一点。从一般理论层面看,尊重和确认每一主体的内在价值,既肯定主体自我实现的意愿,又要求主体间真诚地承认彼此的存在意义,正是仁道原则的基本精神。因此,主体间的有效交往与对话,就不再仅仅表现为言语的诚信、合礼和恰当,它同时要求把仁道原则作为交往的基本原则。

言语的诚信、合礼和恰当,都是为了保证语言表达的意义明确,从而有助于对话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彼此沟通。因此,与对对话之有效性条件的分析相联系,意义理论同样构成了孔子语言哲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肯定言语的交际功能的同时,孔子非常注重言语的成事功能。《论语·子路》中记载鲁定公问孔子:一句话便可以振兴或丧失国家的情况是否存在?孔子认为尽管不可以这样简单地下断言,但是,在一定意义上的确存在“一言而可以兴邦”、“一言而可以丧邦”的情况。正是注意到人们借助言语表达能够完成某种行为,造成某种社会后果,他认为“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里仁》)、“耻其言而过其行”(《宪问》)。孔子对言语之成事功能的肯定,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现代哲学家的某些思考。奥斯汀曾把语言的使用分为完成行为式话语(performative utterance)和记述式话语(constative utterance),并认为与后者被用来描述事态、报告情况不同,完成行为式话语是用来做某件事情,实现某种意图 [8]。孔子所说的言语的成事功能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当然具有不同的内涵:前者是在事实层面上对人们可以借助言语来完成某种行为的认知,而后者则是在理论层面上对语言的用法进行归类整理,并由此构成探讨语言意义的一个重要方面。不过,孔子从言语之成事功能出发,进而突出言语的语用学向度,提出了“正名”论的意义理论,就此而言,与奥斯汀通过研究言语行为去研究语言的意义问题,似乎确有某些相近之处。

孔子“正名”论的系统表述见于《论语·子路》:“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根据历代的解释,此所谓“名”具有两重含义:一曰名位,二曰字词。与此相应,“正名”就包含两方面的意思:其一是正名分,即纠正当时社会政治伦理生活中名分等级混乱的现象,明贵贱,别善恶,治纲纪。例如,鲁国大夫孟孙、季孙和叔孙三家在祭祀时使用《雍》就反映了名分等级的混乱。《雍》本是天子祭祀祖先完毕后撤席时所唱的诗篇,但三家身为大夫竟尊卑部分,违背周礼的规定,故孔子质问:这如何能用在三家的庙堂之上呢?(《八佾》)其二指正名实,即针对具体器物在名实关系上的混乱,要求别同异,辨真伪,明是非。如觚本是古时盛酒的礼器,上圆下方,腹部与足部亦作四条棱角。孔子其时,这种酒器的名虽未变,但其形已变。有见于名实不相符合,“觚”之名无法把不具备上述特征的酒器排除在其外延之外,他感叹道:“觚不觚,觚哉!觚哉!”(《雍也》)按孔子之见,无论是正名分还是正名实,正名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君子于其言,无所苟”(《子路》),措辞说话要意义明确,不可随便马虎。

正名既以意义的明确为其基本要求,那么,“正名”论与意义理论之间的联系也就显而易见了。在“名实”之辩方面,公孙龙认为“夫名,实谓也”(《公孙龙子·名实论》),名是对实的称谓。后期墨家亦主张“以名举实”(《墨辩·小取》),“举,拟实也”(《经上》),名是用来指称、摹拟实的。从意义理论的角度看,公孙龙和后期墨家的上述言论实质上都把一个语词的意义理解为它所指称的外部对象,因而是一种指示论的意义理论(denotative theory of meaning)。孔子的“正名”论在内涵上与它们不尽相同。借助对关乎名分等级与具体器物的名称言语之意义的澄清,孔子一方面希望能够纠正礼崩乐坏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秩序,作到名正、言顺、礼乐兴、刑罚中、手足措;另一方面则希望纠正器物在名实关系上的混乱,通过明确名称所代表的等级名分来实现名实相符。

显然,无论是正名分还是正名实,孔子强调的都是言语的成事功能,突出的是语言的语用向度(pragmatic dimension),由此,“正名”论主要就不是一种指示论的意义理论,而是一种操作论的意义理论(performative theory of meaning):一个语词的意义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它所指称的外部对象,更重要的还在于能够有效地指导人的行动;理解一个语词的意义,也就是掌握某种规整正当行为的原则,并根据这种原则来范导人的行动。于是,相异于公孙龙、后期墨家对名称与对象之关系的讨论,孔子则更多地把名称与行为、言语与行为方式的关系纳入了自己的关注范围:“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子路》)只要语词意义明确,言语就一定顺畅通达,而顺畅通达的言语必定能行得通。就此而言,下面这段文字似已注意到孔子“正名”论在讨论意义问题时的如上特点:“在古代中国的文献中,占主导地位的关注之点不是名称与对象之间的关系,而是名称与行为,一个人的所言与其如何为之间的关系。”[9]

语词与概念总是彼此联系,互为表里。如果从操作论的角度去理解语词的意义,那么往往就会对概念规范现实的作用给予更多的关注。孔子十分强调概念规范现实的作用,不过他所提及的概念主要涉及伦理道德的领域。由于这些概念具有调节人际关系、范导主体行为的重要功能,因此他多次批评了与这些概念相关的名实不符的现象以及由此而来的行为失范。例如,八佾本是天子才能享用的一种礼乐,大夫只能用四佾,而季氏身为大夫竟越君僭礼,“八佾舞于庭”,所以,针对“八佾”之名不能有效地规范现实及其所导致的贵贱不分、等级混乱,孔子指出,“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佾》)作为有关伦理道德的概念,“八佾”反映着特定的礼制规范与等级名分,而孔子对名实不符的抱怨以及概念不能有效规范现实的批评,正说明“当名称因其有助于表现和区分社会—政治差别而被孔子视作非常重要时,它们真正的价值就在于此:它们能够被用来规范(prescribe)而不仅仅是描述(describe)那些差别。名能够而且应该被用来规范实——这一观念构成了孔子正名计划的核心。”[10]

在概念的双重作用中,以指示论的意义理论为前提,公孙龙更多地强调了概念对现实的摹写作用:“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公孙龙子·名实论》)概念必须与对象相符合,并随对象而改变。对于名实不符的纠正,孔子的做法并不是象公孙龙那样以实正名,把概念规范现实的作用建立在正确摹写现实的基础上,而是以名正实,把周礼作为正名的基本标准。“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依孔子之见,“政”的意义就在于周礼所规定的为政之道:君按为君之道行事,臣按为臣之道行事,父按为父之道行事,子按为子之道行事。否则,君不能称为“君”,臣不能称为“臣”, 父不能称为“父”,子不能称为“子”。用体现旧制的周礼去衡量业已发展变化了的现实,并要求后者符合“名”的旧有规定,否则就不承认其实或者称为实之不正,这种把概念规范现实的作用绝对化、凝固化的做法,表明概念对现实的摹写及其与规范现实之间的辩证关系基本上还处于孔子的视野之外,如何把意义的指示论与操作论统一起来,仍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这或许就是孔子对正名的强调被子路视作“子之迂也”(《子路》)的原因所在。

无论是作为主体间对话与沟通的中介,还是要求意义明确从而能以言行事,此层意义上的言语更多地与日常世界和知识经验领域相联系,而与此相对的则是名言与道的关系问题,后者作为中国传统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并没有越出孔子的哲思视野。

先秦时期,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哲学对于形上之道的把握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按老子所见,作为存在的终极根据,道并不构成言说的对象,无论是“道可道,非常道”(《老子·一章》),还是“道常无名”(《三十二章》)都表明了这一点。以此为前提,老子进而主张“为道日损”(《四十八章》),要求悬置和解构已有的经验领域的知识体系、名言系统,并以此作为把握道的前提。事实上,在孔子哲学体系中同样蕴含着一个形上关怀的维度:“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子罕》)“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尽管“不语”、“罕言”以至“不可得而闻”,但是孔门弟子仍然特别强调这一事实,这就说明在当时人们对于“性”、“天道”、“天命”等超越日常经验之域的终极性问题有着普遍的关心与议论。而孔子之罕言天道,当然不是指缺乏形而上的关怀,它所表明的勿宁是:天道首先不是一种可以用名言来言说和思辩的对象。

就名言与道的关系看,日常语言是名言的本然形式和原始形态。一般地说,知识经验所指向的是存在于特定时空中的对象,它总是分别地把握具体事物或事物的某一方面,并以确定的名言概括认识的内容。就此而言,日常名言与知识经验之间无疑有着一致之处。但是,在把握普遍之道方面,日常名言却有其自身的限度:与知识经验不同,道的智慧所指向的是世界的统一原理和发展原理。它的目标是求穷通,也就是把握宇宙万物的第一因和人生的最高境界,揭示贯通于宇宙人生中无不通、无不由的统一原理,并进而会通天人,达到与天地合其德的自由境界。由此,道的智慧所涉及的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无限的东西。显然,以特定时空中的具体存在为对象的日常名言,往往难以完全把握道的这种无条件性、绝对性和无限性。显然,无论是老子还是孔子,他们强调普遍之道对于日常名言的超越性,无疑是有所见的。

从强调道与日常名言的距离出发,老子对名言如何表达形上之道作了进一步的探讨。他提出“正言若反”(《老子·七十八章》)的表达方式,主张通过以否定形式表现出来的名言来概述有关道的智慧。从理论上看,尽管名言与道之间存在着某种张力,但二者之间并非截然隔绝。宇宙的第一因和人生的最高境界诚然具有超越日常名言的一面,但亦并非完全隔绝于名言之外:在认识的历史展开过程中,通过概念的辩证运动,人们能够不断地在有限中切入无限,在相对中把握绝对;而辩证概念在拒斥静态形式的同时,本身也包含着确定性的要求。就此而言,老子在对辩证的思维形式有所注意的同时,似乎尚未全面把握名言与道的关系以及名言自身的确定性。

同样是有见于道对日常名言的超越,孔子哲思的重点似乎不在于提出一种表达道的智慧的独特的言说方式,而是强调对道的把握并不是一个离开人的自身存在的玄思过程。孔子曾把“好学”解释为“敏于事而慎于言”(《论语·学而》),此所谓事,也就是人的日用常行,而学则包括对于性与天道的把握。于是,为学主要就不是表现为言语的辨析,而是在日用常行中体认形上之道。又如,“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程树德《论语集释》引李中孚《四书反身录》云:“夫子惧学者徒以言语文字求道,故欲无言,使人知真正学道,以心而不以辩,以行而不以言。”言语文字的辨析首先指向言语所说的对象及概念之间的逻辑联系,它往往以成就知识为特点。就其与道的智慧之关系而言,言语文字的辨析将后者视作理解的对象,从而使二者的关系呈现为能知与所知二元对峙的格局。如果执着于知识层面的理解,那么,以言语文字求道势必流于炫人以文辞,道的智慧也就将始终处于言说者之外,无法成为实有诸己的真实存在。因此,只有实现从言语文字求道向身体力行、心上自悟的转化,才可能真正把握道。由是,孔子所谓的“予欲无言”,就既不同于消极意义上的沉默,也不同于外在的语义辨析,它实质上要求从对象性的认识转向内在的自悟,并由此而将对形上之道的体认,融入主体的意识结构之中,使之与人自身的存在合一。

一般地说,道作为统一原理或最一般的存在(being),总是具有超越于人的一面,但是,对于道的追问与把握,并不仅仅表现为一种辨析言说的抽象玄思,它总是与人自身的“在”(existence)联系在一起,并通过人自身的“在”来获得确证 [11]。从内容上看,道的智慧不仅是对本体世界的知,同时也是主体自身精神的提升;世界的存在与人的存在,对第一因的追问与人自身境界的转换,本质上是相互联系的。把握世界的统一原理和发展原理,也就是在有限中切入无限,在相对中体认绝对,而人自身也由此逐渐达到“内不觉其一身,外不察乎宇宙”的物我、主客统一的境界。得道的智慧之境虽可用名言来描述,使他人在抽象义理的层面上知其境界,但这种境界对于主体所具有的内在意义确实又有不可言说的一面:它已凝化为主体的一种内在的精神结构,渗入人的整个存在之中。

就名言与道、言说与体认的关系说,无论是“敏于事而慎于言”的要求,还是“予欲无言”的警示,都表明孔子在认同道对于日常名言之超越性的同时,又把道的这种超名言维度具体理解为普遍之道与个体存在的统一。正是以上述认识为前提,当二三弟子以为孔子在传道授业方面有所保留时,他才说:“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述而》)所谓“无隐”,《四书反身录》解作:“夫子以行示范,而门人惟言是求,故自明其无隐之实以警之,与‘天何言哉’之意同。”质言之,性与天道之学是以主体的存在而不仅仅是名言知识来彰现的。

关于孔子的名言范文4

1.为什么取名《孔子家语》

《孔子家语》,又名《孔氏家语》,或简称《家语》。“家语”是一家之记录的意思,因为书中所记的都是有关孔子的言论和遗文轶事,所以起名为《孔子家语》。

另一种说法认为:《史记・孔子世家》记载:“鲁世世相传以岁时奉祠孔子冢,而诸儒亦讲礼乡饮大射于孔子冢。孔子冢大一顷,故所居堂、弟子内,后世因庙。”其中的“孔子冢”应为“孔子家”之误,这与后面所说的“诸生以时习礼其家”相对应。可以想象,孔子逝世后,弟子后学无法承受失去老师的迷茫和痛苦,他们相聚于“孔子家”,缅怀先师,演习礼仪。在这里,弟子们还将各自整理和保存的先师的言论汇集在一起,编纂成书,取名《孔子家语》。书名一语双关,既说明此书是“孔子家”的言论集,标明了学术流派,又指出此书是在“孔子家”编辑而成,点明了编纂地点。

2.《孔子家语》的内容

《孔子家语》最早著录于《汉书・艺文志》,共二十七卷,孔子门人所撰,但此本早已亡佚。如今所看到的《孔子家语》共十卷四十四篇,题为三国魏王肃注。书后附有王肃序和《后序》。《后序》实际上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内容以西汉孔安国(孔子十一代孙)语气所写,称为《孔安国序》;后半部分内容为孔安国以后之人所写,称为《后孔安国序》,其中有孔安国之孙孔衍关于《家语》的《奏言》。

《孔子家语》汇集了孔子大量言论,还有一些经过整理的有关孔子家世、生平事迹及孔门弟子的材料,生动形象地再现了孔子与弟子、时人谈论问题的场景,是研究孔子及儒家思想的重要史料。

《孔子家语》真伪之辨

作为一部重要的儒家著作,《孔子家语》一直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这很大程度上与其“真伪”之争有关。

1.孔安国写定《孔子家语》

孔子去世后,其弟子将各自记录整理的有关孔子的材料集录在一起,这就是古本《孔子家语》。此后,这个“集录”本被儒家弟子传抄,从而流传开来。

到了西汉时期,《孔子家语》虽被官府收藏,但并未得到充分利用。

汉武帝时,孔安国在京师为官。作为孔子后裔,他了解到《孔子家语》的状况,很担心“先人之典辞将遂泯没”。于是,他设法得到这些材料,抄录整理,而成《孔子家语》四十四篇。后来,王肃就是依据这个本子作注,并流传至今。而官府中所藏《孔子家语》则逐渐亡佚。

2.王肃作注,质疑声起

孔安国写定的《孔子家语》并没有得到广泛传播,而是仅仅作为家传本流传。到了三国时期,孔子第二十二代孙孔猛师从王肃,他将家传的《孔子家语》拿给王肃看,王肃不希望这些材料复归于无闻,于是为该书作注,使其流传开来。

然而,王肃以前,《孔子家语》虽然没有受到重视,却也没有什么怀疑之声。就在王肃注本问世以后,怀疑、指责乃至认定其为“伪书”的观点便陆续出现。

首先对《孔子家语》提出怀疑的是与王肃同时代的马昭。《礼记・乐记》引马昭疏云:“《孔子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通典》也引马昭的话:“《孔子家语》之言,固所未信。”马昭的观点代表了当时部分学者对王肃与《孔子家语》关系的看法,即认为此书是王肃按自己的意思改动而成,由此引发了后世对《孔子家语》的激烈争论。

唐代颜师古注《汉书》时,在《汉书・艺文志》的“《孔子家语》二十七卷”下注曰:“非今所有《家语》。”这里所说的今本,是指王肃所注的《孔子家语》。颜注的意思是唐代的《孔子家语》与汉代的“古本”不同。这句话也成为后世“王肃伪造《孔子家语》说”的立论根据。

到了宋代,王柏正式提出《孔子家语》是伪书的观点。他在《家语考》中指出:“四十四篇之《孔子家语》乃王肃杂取《左传》《国语》《荀》《孟》二戴《记》,割裂前后,织而成之,托以孔安国之名,孔衍之序,亦王肃自为也。”这一说法框定了元明清时期《孔子家语》伪书说的基调,从此,《孔子家语》为伪书一说,逐渐占据了主流。清代四库馆臣修《四库全书》时,将《汉书・艺文志》中归入“论语类”的《孔子家语》降级到了“子部”。

近代对《孔子家语》的研究,以顾颉刚先生为代表。他明确指出《孔子家语》为王肃伪作,并指出该书“无任何取信之价值”。顾先生的全盘否定,使《孔子家语》被打入冷宫,很少有人问津和研究。

3.并非伪书,颇具价值

时间进入20世纪70年代,陆续出土的简牍帛书,打破了人们对《孔子家语》既有的“成见”,使《孔子家语》研究冲破长期疑古的“坚冰封冻”而柳暗花明。

1973年河北定州八角廊出土的汉墓竹简(后被定名为《儒家者言》),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的汉墓木牍以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的问世,英藏敦煌写本《孔子家语》的公布,让学术界开始重新认识这本争论已久的著作。

著名古文字研究学者李学勤先生撰写专文,指出:《儒家者言》也可以称为竹简本《家语》,而今本王肃所注的《家语》则是在汉朝几代孔氏学者对孔子言论和事迹进行整理和编撰的基础上扩充编纂而成。

之后,生先生也认为,《家语》的编纂,正是汉代儒家学说发达及孔子受到官方重视的产物。而《家语》在流传过程中所出现的亡佚、改易、增益等种种情况,都属于传世古籍所能遇到的普遍问题,并不能仅仅依据这些问题来断定《家语》就是伪书。这更加肯定了《孔子家语》的真实性及其在研究孔子及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至于王肃在注解《家语》时是否有改窜,学界已有共识:王肃对《家语》的某些语句的确有所改易和添加,但他改写的范围并不是很大,还是较大部分保留了《家语》的原始面貌。

至此,关于《家语》的真伪争论方告一段落,《家语》的真实性由于出土材料的佐证而得以明了。

《孔子家语》的真实性为什么遭到怀疑?

王肃注本《孔子家语》一经流传,便遭到了马昭等人的质疑,以致愈演愈烈,最终被认定为伪书。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经学史上发生过有名的“王学”和“郑学”之争。“王学”指的是王肃的学说,“郑学”是指东汉末年著名的经学大师郑玄的学说。

郑玄对多部儒家经典都有注解,是汉代经学集大成者,他的见解被当时人视为非常正确的言论而加以传播。王肃是郑玄的后学,但是对郑学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认为它“违错者多”。王肃希望将自己不满意的地方告诉世人,以郑学中一些看似权威的见解。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王肃除了用自己的逻辑辩论外,还必须寻求更权威的支持。而在当时,没有什么人能比孔子更加权威了。这就是王肃注《孔子家语》并公之于世的出发点之一。今本《孔子家语》序中第一句话即:“郑氏学行五十载矣……”矛头直指郑玄。此外,王肃还自信地说自己与书中孔子的见解是“重规叠矩”。王肃对郑玄的否定,引来了当时郑学学者马昭的不满,于是,他认为《孔子家语》一书是王肃为了反驳郑玄的观点而自行改编而成的。加之,古人以一己之意改动儒家经典之事早已有之,由此世人对王肃所注《孔子家语》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至于宋代王柏正式提出《孔子家语》为伪书的观点,则与当时疑古思潮的勃兴有很大关系。宋代疑古涉及很多方面,而以经学怀疑最为突出。一部分被称为唯理派的学者,以己意为理,以理疑经,让疑古走向了肆无忌惮,王柏就是其中的代表。这一疑古思潮影响深远,明清时期,很多学者承其余绪,这便使《孔子家语》是伪书的观点几成定论。

《孔子家语》与《论语》的关系

随着《孔子家语》真伪问题的解决,一个新的问题又提了出来:既然《孔子家语》和《论语》都是对孔子言行的记录,那么,它们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吗?

宋末元初学者马端临在其《文献通考・经籍考》中引用《孔子家语・后序》时说:《孔子家语》这部书,记录的都是当时公卿士大夫以及孔子的七十二位弟子在交流中互相问答的言论。后来,弟子们将言论中“正实而切事”的部分编成《论语》一书,其他的则集录在一起,取名为《孔子家语》。这一记载说明《孔子家语》和《论语》同源而出,却各自有别。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对孔子言语和孔子与弟子对话的记录。但《论语》记录的是“正实而切事”的言论,这使它较有系统性,且精悍短小,有加工的痕迹;而《孔子家语》只是将未列于《论语》的问答及事迹汇总在一起,因此内容略显驳杂。

的确,从篇幅来看,《论语》只有两万多字,而《孔子家语》却多出了近四倍,如果说《论语》是“孔子语录”,《孔子家语》则相当于“孔子选集”。就内容来说,与《论语》的简略相比,《家语》有完整的场面;与《大学》《中庸》作为专题论文相比,《家语》中的思想更为全面;《史记》记录了孔子事迹,但《家语》的记录时代更早,内容更多,更加准确。因此,有学者指出“对于今天的孔子研究来说,《孔子家语》的价值并不在《论语》之下”,甚至有人认为要准确地理解孔子,要真正地走近孔子,决不能舍弃《孔子家语》,此书可称为“孔子研究第一书”!

《孔子家语》对当代为官的启示

1.修身是从政之本

孔子十分看重官员的自身修养。当他的弟子子张询问要如何做官的时候,孔子回答说:“己有善勿专,教不能勿怠,已过勿发,失言勿掎,不善勿遂,行事勿留。君子入官,有此六者,则身安誉至而政从矣。且夫忿数者,官狱所由生也;拒谏者,虑之所以塞也;慢易者,礼之所以失也;怠惰者,时之所以后也;奢侈者,财之所以不足也;专独者,事之所以不成也。君子入官,除此六者,则身安誉至而政从矣。”(《孔子家语・入官》)可见,为官者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六要六不要”,方能“身安誉至而政从”。

2.了解民情,顺应民意,宽以待民

孔子说:“君子南面临官大域之中而公治之,精智而略行之,合是忠信,考是大伦,存是美恶,进是利而除是害,无求其报焉,而民之情可得也。夫临之无抗民之恶,胜之无犯民之言,量之无佼民之辞,养之无扰于其时,爱之无宽于刑法。”(《孔子家语・入官》)孔子认为,为官者在制订政策的时候要根据民情,切合实际,治理民众的时候要仁爱和宽容。只有用宽仁对待民众,民众才会对官员感到亲切,从而达到上通下情的效果。

关于孔子的名言范文5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选自《古文观止》)

1.下列各句中,黑体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贺举进士有名(举荐)

B.贺不举进士为是(正确)

C.乃比于宦官宫妾(比较)

D.稽之以国家之典(考证)

【现场解析】C项中“比”为“等同、并列”的意思。A、B、D三项解释均符合文中语意。

【参考答案】C。

2.下列各句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说明作者为李贺辩解的一项是()

①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②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③《春秋》不讥不讳嫌名④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⑤贺不举进士为是⑥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

A.①②⑥B.②③⑤

C.④⑤⑥D.①③④

【现场解析】②句是说创立礼法来教导天下的人是周公、孔子。⑤句是诋毁李贺考进士的人的言论。⑥句是听到诋毁李贺考进士言论的人的表现,三个句子均不能说明作者为李贺辩解。其他三句符合题干要求。

【参考答案】D。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叙述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作者旁征博引,对诋毁李贺考进士的言论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

B.作者认为对照规则,考证文献,李贺考进士是可以的。

C.作者列举周公、孔子为例,是为了说明创立礼法来教导天下的人是周公、孔子。

D.作者写作本文的目的,既是为李贺考进士进行辩解,也是为自己推荐李贺考进士的行为进行辩解。

关于孔子的名言范文6

长期以来的尊孔读经败坏了中国入的汉语汉文;孔丘惟一只重礼乐身份的“正名”,而无语文的正名;孔孟的“人性本善”颠倒混淆了汉语汉文的逻辑结构和程序;“三畏”的孔儒意识冻结了汉语汉文发展的自由开放的一切的可能性;汉语概念没有定义;汉文句子没有标点;全部的汉语汉文没有语法和文法;中国人的全部的言、行、思丧失了自然的逻辑;解决的惟一办法是逐渐地废除孔儒对汉语汉文的历史影响。

中国人的语言、文字主要是汉语、汉文,基本上是在孔丘及其儒家的思想意识的支配之下逐渐地积累形成的。因此,汉语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不同类型的词汇的使用,全都深深地积累和浸染了儒家文人思维的习惯。

非常明显,汉语中的词汇,全都缺乏精确的定义。这是因为,孔丘所谓的“正名”,完全指的是人们的身份遵照礼乐的严格的规定性,例如诸侯的礼仪绝对不能僭越天子,大夫的礼仪绝对不能僭越诸侯等。总之,人们必须严格地遵守礼乐对于各色人等的安排。说白了,孔丘的“正名”完全与定义语言之中的词汇的内涵无关。正是因此,孔丘在《论语》之中所说到的任何一个名词,都没有精确规定的“定义”。孔丘的这种完全随意使用语言的习惯,事实上是把“定义”的责任赋予了传统的惯性,诚如孔丘自己所言:“述而不作,敏而好古。”正是这种“述而不作,敏而好古”的说法,彻底埋葬了中国人的语言和语文中名词的精确性、动词的准确性和形容词的明确性。今天的中国人认识到了这一点吗?根本就没有认识到,有些中国人还在继续荒唐地崇拜孔丘,把他当作中国人永远的楷模。

关于这一点,老子在《道德经》中的做法完全不同。老子非常重视“道”和“德”等重要概念名词的“定义”。除了老子之外,墨子也有这种良好的习惯,然而自从孔丘以来的儒家文人们则全然没有给名词以一个精确定义的习惯。孔儒们的这种完全按照传统运用语言、文字的极坏的恶习深深地影响到了后来两千多年以来的整个汉语的习惯,这种极坏的习惯一直沿袭到了今天。造成的后果,即是中国人的语言中的任何名词(动词、形容词等)概念的几乎绝对的模糊性。如此语言的模糊性再加上汉字本身的一字多义、一音多义,这使得整个汉语的精确性没有了。不仅名词模糊,动词、形容词、副词、感叹词等同样模糊,说白了,是整个汉语的模糊。这样的例子实在是举不胜举。不要说其他,《论语》之中最重要的“仁”、“义”二字就缺乏精确的定义。说到头来,除非有实物的名词比较准确之外,其他所有稍稍抽象一点的概念,就全都只能模糊、混沌了。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身就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我调侃。说到最后,汉语事实上严重地缺乏精确地描述抽象事物的能力。中国人不能兴起近现代人类的自然科学,汉语的缺乏抽象地描述事物的能力,就是第一道最难过的坎。

其次,中国人把许多语言中重要概念的逻辑结构、逻辑程序完全地弄颠倒了。造成这种毛病的根源还是在于孔孟的儒家。一方面孔丘以“礼乐”为本,另一方面,孟轲以“善”为本(即所谓“人性本善”),孔、孟二位相继把理应属于相对范畴的东西视为“本”,以致从一开始,中国人就丧失了“真”(存在)的真“本”。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一点。“本”错了,即是思维的“出发点”错了,所以后来的“过程”和“末”,也跟着全都错了。一方面逻辑的结构错了,正确的逻辑结构应该是“真—善—美”,而孔孟的逻辑结构只有“善—美”,丧失了“真”;其次逻辑的顺序也错了,以“礼乐”和“善”为“本”的孔丘和孟轲,全都从相对的“善”出发而向作为绝对的、本的,存在的事物进行推论。这等于说从相对范畴的事物出发向绝对范畴的事物进行推论,如此推论的结果绝对只能是极端的错误。例如孔丘把“礼乐”当作人存在的根据(本),孟轲则把人心的“善”当作事物存在的根据(本),显然,以这两种根据所做出来的推论都将是不可能获得正确结论的错误的推论。

第三,孔丘及其儒家,无视语言的语法,无视行为的规律,无视思维的逻辑。他们惟一只关心“礼乐”,永远都只从相对的经验、日用的人为规定的礼乐出发,一味只维护统治者们的尊尊、长长的位置的稳固。为此,他们不惜让王侯一家的“血统”永远地凌驾所有的人。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宁可提出“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的彻底反动的“原则”,因此把他们的反自然、反社会、反智慧、反真理、反规律、反逻辑的反文化和反文明的活动贯穿到了中国人的几乎全部的历史之中,而首当其冲受到影响和浸染的正是中国人的语言和语文。转贴于

可以断言,中国人两千多年来完全不知精神自由的价值和权利为何物,更以不自由为“天经地义”,这种情形,事实上等于埋葬了中国人的一切文化和文明的努力,乃至希望。中国人的历史为什么在两千多年来的漫长的时间里居然难有丝毫的进步和发展,这正是全部问题的最关键的根源。

孔儒们彻底塑造了历代中国人的语言和文字,以致中国人的语言,永远都不可能形成和产生语法,而只能一味因袭复古;中困人的语句也从来就不需要标点,中国人的阅读如同猜谜,永远神情惶惑;中国人的思维也就不需要逻辑,全是天马行空,任情所至,中国人的思维,实际上是彻头彻尾的情绪性的思维,诚如孔丘所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种由“诗”到“礼”到“乐”的思维,确确实实是人类之中典型的情绪性思维。长期以来中国人没有理性,却非常具有情绪性发泄的渊源,这一切正是来自孔丘及其儒家意识形态的长期以来的影响和浸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