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管理制度范例6篇

小公司管理制度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1

1、车辆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用车由财务部统一安排,去向由财务部开具《派车单》;

2、从严控制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凡本公司遇有特殊情况与财务部联系,经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照顾派车。

二、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没特殊情况,车辆不准在外过夜。

2、每天对车辆进行早例检工作,每季度车队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记录台帐,杜绝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三、驾驶员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全队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3、车队对车辆统一安排调度,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在公司待命,接到出车任务不得无故推诿,经发现查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给予停驶检查,停驶期间,取消驾驶员享受的一切待遇。

4、严禁出私车(凡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开出,均视为出私车),凡发现出私车,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停驶检查。因擅自出车,造成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严禁酒后违章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6、司机手机费每月报销100元。

7、严禁虚报冒领停车费、过路费,发现一次全额退赔,发现二次以上,停驶检查。

8、按照公司安排的车辆驾驶,不得私自更换车辆,不得擅自将车辆以任何方式给其它人员驾驶,违反规定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9、在公司内部,行车要缓慢,倒车要小心,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坏者要全额赔偿。

四、修理规定

提倡车辆“有病必治,有障即除”的原则,使车辆彻底消除隐患,杜绝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把事故控制到零。

1、车辆维修由车队扎口管理,严禁擅自外出维修。

2、车辆出现故障,需报车队和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按指定地点外出维修。

3、车辆出现故障,经维修人员检修后,需调换配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4、如发现在维修保养、领用配件等方面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2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 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 、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

(一)研究假设终极控制人股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存在两方面假说,一是“利益协同效应”假说,二是“利益侵害效应”假说。当终极控制人控制权比例较低时,较高的股权集中度提高了终极控制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度。随着终极控制人控制权的增加,其所有权也增大,为了保护自己的投资,终极控制人有动机控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此时随着终极控制人控制权的增加,盈余管理会降低。但随着终极控制人控制权比例的增加到一定程度,终极控制人可能沉溺于非公司价值最大化行为中。因此假设:假设1:其他条件相同,盈余管理与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比例呈现U形关系。即盈余管理先随终极控制人控制权比例的增加而降低,而后随着终极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大如果控制性股东拥有现金流量权越低,控制性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共享收益就越少,控制性股东通过盈余管理等手段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动机就会越强。许永斌、郑金芳(2007)的研究表明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越大,就越有动力去经营好公司,而会减少降低企业价值的盈余管理行为。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假设2:其他条件相同,盈余管理程度与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比例负相关西方学者研究认为,终极控制人与小股东之间问题产生的根源是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这使得终极控制人能够逃避其不利决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最小化自己的损失,而且复杂的所有权结构下,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使终极控制人有手段和能力采取利己的行为。终极控制人为了掩饰其侵占行为,会实施盈余管理,增加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使小股东、外部投资者更难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假设3:其他条件相同,盈余管理程度与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与控制权背离程度正相关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以2008年在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制造业所有A股上市公司为实证研究样本,研究选取数据主要包括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数据、控制权数据、股权分离度数据以及上市公司会计指标数据。在具体选择研究样本的过程中,实施了以下的步骤:为了规避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以及考虑到Jones模型需要采用上一年的财务数据,样本中不包括2008年当年首发上市的公司。剔除被ST的公司,将这类公司从样本中剔除,因为这些公司的绩效数据可能存在异常会纵。剔除无法从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CSMAR数据库(以下简称CSMAR数据库)获得研究数据的样本。经过以上选择,共得到研究样本723个。本文有关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资料来源于CSMAR金融数据库。此外,上市公司2008年的年报下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cn)

(三)变量定义和模型建立本文选取如下变量:(1)被解释变量。夏立军(2003)对国外主要的盈余管理计量方法及其调整模型在中国股票市场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在中国使用截面Jones模型能较好地计量盈余管理的程度。因此,本文认为,在目前情况下,针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研究最好使用截面模型。同时,在公司利润表中,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讲,线下项目的利润操纵要比线上项目的更容易识别(Chen和Yuan,2004;Hawetal.,2005),在我国,通过操纵线下项目的盈余管理行为并不少见(如:上市公司与终极控制人进行直接的关系资产交易形成营业外收入),因此,本文使用基于线上应计的截面Jones模型和线下项目损益两种方法来计算可操纵性应计利润衡量盈余管理的程度。(2)解释变量。现金流权是指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付出现金流而取得的权利,有的文献称之为所有权。控制权是与投票权相对应的,有多大的投票权就有多大的控制权(包括直接控制权和间接控制权)。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偏离是指控制权超过现金流权,导致两者不相等。当一位股东实际持有A公司股票,则可称之为“直接持股”;但如果这个股东转而投资另一家B公司,而这家公司又再投资A公司,这就形成了“间接持股”。因此本文定义的终极控制人为沿着控制链条追溯至最顶端的终极控股股东,该股东不再为其他股东所控制。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CashfolwRights,CR)通过所有控制链累积持有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比例之和表示,其中每条控制链顶端终极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比例等于该条控制链上各层股东持股比例之积。即CR=∑∏ait,其中ait为第i条控制链的各层级之间所有权比例。终极控制人控制权控制权包括直接控制权与间接控制权(Control),等于各条控制链上的控制权比例之和,每一条控制链中,有效的控制权为终极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各环节持股比例的最小值。即Control=∑min(ai1ai2……ait),其中ait为第i条控制链的各层级之间所有权比例。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度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度(SeparationRate,SR),定义为控制权与现金流权之差,即SR=Control-CR,SR越大,表明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程度越大。(3)控制变量。独立董事比例。本文采用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部董事人数的比例表示对终极控制人的监督力度。第二至十大股东的股权制衡度。本文采用变量SI来表示上市公司第二至十大股东的股权制衡度,SI的取值用公司第二大股东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来衡量。资产负债率。本文选用上市公司当期的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用以检验上市公司对待盈余管理的态度。公司的总资产报酬率,公司的总资产报酬率影响了公司的盈余管理动机和空间。成长性,企业通常经过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当公司面临着好的成长机会时,推迟转移资产会使终极控制人获得很大的控制权私利,此时终极控制人是不愿意从上市公司转移资产的,所以,不同成长阶段会对盈余管理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来表示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规模。通常,大公司的管理层拥有等广阔的空间进行盈余管理,本文选用上市公司当年的员工人数的自然对数来控制公司规模的影响。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本文将盈余管理程度用两个研究变量表示|DA|和|Below|,所以将同一个模型分成两个类别。针对研究假设1,建立模型1:

二、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总样本组为723家上市公司,其中国有组386家,非国有组337家。首先对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值|DA|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丛下表可以看出DA的数据分布特征,|DA|的均值为0.518916,中位数为0.332729,标准差为0.64649,最大值为5.6394,最小值为0.0014;均值略高于中位数,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较大,数据分布较不集中。此外1/4位数是0.1423053/4位数是0.639994。线下项目盈余管理|BELOW|的均值为0.034791,中位数为0.027323,标准差为4.84638,最大值为1.0827,最小值为0;均值高于中位数,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较大,数据分布较不集中。此外1/4位数是0.015322,3/4位数是0.043002。终极控制人控制权的均值为37.564%,中位数为36.69%,标准差为0.14617,最大值为1,最小值为3.94%,最大值为100%。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比例普遍偏高.终极控制人拥有的所有权比例的平均值为30.548%,中位数为28.31%,标准差0.16282,最大值为92%,最小值为23.9%,此外1/4位数是18.614%,3/4位数是41.349%。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度的平均值为0.0701,中位数为0.00744,表明一半以上的企业两权分离情况较小,最大值0.4234表明部分企业的两权分离度较高。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平均值为0.3609,表明绝大部分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己经达到证监会所要求的标准(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3以上)。用来衡量股权制衡程度的SI的平均值仅为0.1892,说明第二至十大股东所持股份较少,其余的大股东很难对终极控制人形成制衡作用,一股独大现象非常严重。

(二)相关性分析变量的相关性检验结果见表(3)。结果显示,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DA|与现金流权比例、控制权比例、控制权比例的平方、两权分离度、独立董事比例、股权制衡度、资产负债率、ROA、成长性和企业规模等变量正相关。线下项目盈余管理程度|BELOW|与现金流权比例、资产负债率、ROA正相关,与控制权比例、控制权比例的平方、两权分离度、股权制衡度、独立董事比例、成长性和企业规模等变量负相关。有些变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共线性问题。现金流权和控制权比例(控制权比例的平方)之间,相关系数为0.835(0.830);控制权比例与控制权比例的平方之间,相关系数为0.972;其余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在0.8以下,对于模型的建立没有不利影响。本文将考察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控制权、两权分离度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为避免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共线性问题,本文将现金流权比例与控制权比例、控制权比例的平方项纳入不同的模型。为避免终极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与其平方项之间的共线性问题,模型中将终极控制人拥有的控制权比例进行标准化,标准化过程为控制权比例减去均值后除以标准差。

(三)回归分析本文进行以下回归分析:(1)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公司盈余管理回归结果见表(4)。第一,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列1表示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多元OLS回归的结果,回归方程的F值为10.663,显著性概率为0.000,,说明该方程整体有意义。从回归结果来看,控制权比例的平方(SqrControl)与上市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DA|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与假设1相符,即盈余管理与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呈现U形关系,盈余管理首先随着终极控制人所有权的增大而降低,而后随着终极控制人所有权的增大而增大。这表明在公司治理中,终极控制人在拥有较低控制权时,终极控股人没有较大动力和能力通过线上项目操纵盈余。当终极控制人拥有超过其现金流权较高的控制权时,有动机有能力通过线上项目谋求控制权私利。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在5%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这与预期正好相反。说明在我国上市公司,或者至少在本文的研究样本中,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人们预期的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对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进行监督的职能。公司的股权制衡与盈余管理正相关,这说明上市公司的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可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参与公司治理的职能,但这一结论得不到统计意义上的证据支持。公司的ROA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与预期的符号相反。但这也说明,上市公司的应计利润受到其财务业绩的影响,作为衡量企业财务业绩的ROA,当其不断提高时,公司高管可操控的非正常应计利润项目数与绝对值更多,也即公司非正常的应计利润与其财务业绩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公司的成长性与盈余管理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与预期的符号一致。首先,处于成长期的公司,有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的成长机会越多,约有压力迎合盈余预期增长,而且公司成长机会越多,意味着公司需要进一步的支持,可能存在较大的融资需求等,公司也越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进行“包装”。公司规模与盈余管理程度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当公司规模越大,组织复杂程度越高,实施盈余管理行为的隐蔽性越大,内外部相关利益者均不易直接察觉,从而导致发生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增大。资产负债率与盈余管理程度在10%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在资本结构方面,负债越高的企业违反债务契约的可能性越大,管理层有通一方面有为了获得配股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盈余管理动机,另一方面也有通过盈余管理避免违约的强烈动机。第二,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公司线下项目盈余管理。列2是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线下项目进行多元OLS回归的结果,回归方程的F值为32.616,显著性概率为0.000,,说明该方程整体有意义。从回归结果来看,控制权比例的平方(SqrControl)与上市公司线下项目盈余管理|BELOW|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与假设1相符,即盈余管理与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呈现U形关系,盈余管理首先随着终极控制人所有权的增大而降低,而后随着终极控制人所有权的增大而增大。这表明在公司治理中,终极控制人在拥有较低控制权时,终极控股人没有较大动力和能力通过线下项目操纵盈余。当终极控制人拥有超过其现金流权较高的控制权时,有动机有能力通过线下项目谋求控制权私利。在线下项目法下,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这与预期正好相反,但是与上述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回归的结果相同。说明在我国上市公司,或者至少在本文的研究样本中,独立董事确实没有发挥人们预期的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对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进行监督的职能,由于多种原因,独立董事可能无法有效控制通过操纵线下项目发生的盈余管理行为在线下项目法下,公司的股权制衡对与盈余管理正相关,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上市公司的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可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参与公司治理的职能,甚至迫于终极控制人的压力,或者与终极控制人相互勾结操纵盈余。在线下项目法下,公司的ROA与盈余管理程度负相关,不显著,这与上述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的结果正好相反,但是预期的符号一致。可能是由于线下项目盈余管理比向上项目盈余管理更好识别,公司财务业绩越高,通过线下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就越低。在线下项目法下,公司的成长性与盈余管理负相关,不显著,这与上述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的结果正好相反,但与预期的符号一致。可能由于线下项目盈余管理比向上项目盈余管理更容易识别,处于成长期的公司为了吸引市场的参与者对其关注、避免声誉受损,会尽量避免采用隐秘性较差的线下项目手段操纵盈余,而更多地采用线上项目的盈余管理。在线下项目法下,公司规模与盈余管理程度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盈余管理程度在10%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这与上述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的回归结果均一致,说明公司规模越大,发生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增大。在资本结构方面,负债越高的公司有实施盈余管理的强烈动机。(2)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度对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的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第一,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度与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模型2的回归结果如上表所示。列1表示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度与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多元OLS回归的结果,回归方程的F值为10.248,显著性概率为0.000,说明该方程整体有意义。从回归结果看,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与上市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DA|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假设2未得到验证。本文认为可能的原因是:当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比例在较低范围时,其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的能力受到限制,相应上市公司出现较低的盈余管理幅度。随着控制人现金流权比例的上升,其在上市公司的现金流权受到较大的影响,因而其对上市公司的盈余更敏感,受到的限制越小,盈余管理更多。而且,随着现金流权比例的上升,控制权比例也在上升,终极控制人对现金流权的关注程度小于控制权,此时两权分离度加大,终极控制人有较大的动机和能力实施盈余管理。从回归结果来看,终极控制人的两权分离度(SR)与上市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DA|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与假设3相符,即盈余管理程度与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与控制权背离程度正相关。当终极控制人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度较高时,终极控制人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偏离度较高,终极控制人有动机有能力通过线上项目谋求控制权私利。终极控制人实施盈余管理最深层次的原因是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与预期正好相反,与模型1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结果一致,说明在我国上市公司,或者至少在本文的研究样本中,独立董事可能无法有效控制通过操纵线上项目发生的盈余管理行为。公司的股权制衡对与线上项目盈余管理正相关,这与预期正好相反,这说明上市公司的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可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参与公司治理的职能,但这一结论得不到统计意义上的证据支持。公司的ROA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与预期的符号相反,与模型1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结果一致。公司的成长性与盈余管理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与预期的符号一致,与模型1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结果一致。公司规模与盈余管理程度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模型1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结果一致。资产负债率与盈余管理程度在10%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与模型1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结果一致,表现出较高的稳定性。第二,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度与公司线下项目盈余管理。回归方程的F值为30.378,显著性概率为0.000,,说明该方程整体有意义。从回归结果来看,终极控制人的两权分离度(SR)与上市公司线下项目盈余管理|BELOW|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与假设3相符,即盈余管理程度与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与控制权背离程度正相关。在公司治理中,当终极控制人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度较高时,终极控制人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偏离度较高,终极控制人有动机有能力通过线下项目谋求控制权私利。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与上市公司线下项目盈余管理|BELOW|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结果一致。本文认为可能的原因是:当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比例在较低范围时,其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的能力受到限制,相应上市公司出现较低的盈余管理幅度。随着控制人现金流权比例的上升,其在上市公司的现金流权受到较大的影响,因而其对上市公司的盈余更敏感,受到的限制越小,盈余管理更多。而且,随着现金流权比例的上升,控制权比例也在上升,终极控制人对现金流权的关注程度小于控制权,此时两权分离度加大,终极控制人有较大的动机和能力实施盈余管理。在线下项目法下,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这与预期正好相反。说明在我国上市公司,或者至少在本文的研究样本中,独立董事可能无法有效控制通过操纵线下项目发生的盈余管理行为,但这一结论得不到统计意义上的证据支持。在线下项目法下,公司的股权制衡对与盈余管理正相关,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上市公司的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可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参与公司治理的职能,甚至迫于终极控制人的压力,或者与终极控制人相互勾结操纵盈余。在线下项目法下,公司的ROA与盈余管理程度负相关,不显著,与模型1线下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结果一致,公司的成长性与盈余管理负相关,不显著,与模型1线下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结果一致,公司规模与盈余管理程度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盈余管理程度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这与模型1线下项目盈余管理程度的回归结果一致,表现出较高的稳定性。

三、结论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核算;控制

一、 认识小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问题不是简单的财务领域的安全的管理以及理念上的管理,而是要在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财务管理的现代企业上要健康等方面实现由“不可靠”到“安全”的转变,应当在安全诚信的环境下的自由与安全的财务管理,不能在信息不可靠的环境中,而且,这财务危机背后不乏对“利益”的索取,同时也是“企业信誉”毁坏的过程,不利于小公司有序的发展以及诚信安全体系的构建。因此,尤其是当前小公司发展持续加快、国内小公司竞争加剧、网络覆盖面越来越宽领域调的情况下,一定要多方着力,深刻地挖掘互联网的潜力,加快对财务工作的有效管理,同时可以有效扩大对于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术的培训和研发力度,促进我国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以及减少不安全因素,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 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内容与实际操作方法浅述

(一) 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内容。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的风险管理、资金的日常管理,财务管理是小公司以及关系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特殊管理工作。[1]目前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尽管已经采取不少措施改善安全境遇,但由于涉及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许多问题具体而言还有系统维护、实时性更新、程序的升级。

(二) 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实际操作方法

首先在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实际操作中,财务部门要在每年年初编制资金的预算计划;其次是在资金的风险管理上,小公司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调查论证,项目评审做到科学化与专业化,将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风险降低到最低;最后是在资金的日常管理方面,公司应该定期与不定期地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钱出去、货进来,将坏账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 加强小公司财务管理的集中核算与控制

(一) 集中核算与控制在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内容

1、 财务的集中核算与控制的解决方案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依托网络环境,财务会计的根本目标是是实现企业的管理目标,还要真实地反映财务信息,财务会计最重视的报表是否准确,如果不准确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以及管理者对信息的分析以及更好的预测。更加注重的是质量,重点趋向于对于这过去时间以来企业的管理态势比如:要对债权人负责,将自己企业的财务信息与情况进行汇总做成报表呈现给需要的管理者,以便管理者能根据这个信息来分析下一步该如何进行改进以及制定策略,主要是对于现有的信息进行整合、一定要真实、准确而且定期作出报表,并且合理地规划公司的财务集中核算的内容与策略,实现对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完整与有效。

2、 完善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公司在设计内部会计制度时,会充分考虑到内部控制制度,将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与管理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制度时公司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合法。

四、 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要确定小公司内部行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拥有的职权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一方面要重视财务管理问题的理论方面,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管理者都一定要对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资金与应对收账款项等有一个较强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可以为财务安全状况的可靠性增添砝码,更重要的是可以随时完善,财务管理不仅仅是中下企业中要完善管理欠缺的问题,管理者要有科学的安全技术规划和科学部署;[2]一方面则要根据我国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不完善的现实,引导企业财会人员在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从而为中下企业提供一个好的财务管理状况,将企业的融资渠道拓展有一个最好的前提信誉保证,这样能够据以确定的他们在处理经济业务时所处的地位以及作用。

(二)要明确每一项经济业务的人员之间的制约的方式,实现并能很好地配合。相互之间的制约,在他人的监督之下进行,要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能力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更要有细致、严谨、有耐心的个人处理事务以及计算机能力,一般情况下,财务会计提供的基础性信息资源,是供管理者使用以及提供决策的关键信息来源,而且都是企业会计中为了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与赢得更大的效益的两个会计总系统的两个重要部分,只有相互配合好才能更好的协调发挥出最大的作用。[3]因此,高素质的要求是企业中不管是管理人员也是每一个企业员工都要具备的,明确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和手续。

(三)制定严格的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账务处理程序。在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践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明确规定,要大幅提高系统恢复信息备份和数据信息备份等预案,减少其在数据与信息等方面遭到窃取与篡改的后顾之忧。要尽快把公认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应用,并且保证专门人员定期的检查和核实,保证其发挥作用,因此,一定要有财务管理上的安全问题上有根本保障。要认真制定和执行会计准则与制度,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运行。

五、 结束语

总之,财务制度时加强小公司的财务管理的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规程,这决定了设计小公司的财务管理一定要从公司的实际状况与需求出发,结合公司的各项业务处理程序,正确反映公司的管理制度,业务的循环与系统地反映每一类经济活动的会计处理程序,与其他的各项成本管理只能保持一致,从而体现管理内部控制的要求。(作者单位: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崇欣. 构建现代公司制度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J]. 中国总会计师. 2005(11)160-162.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5

二、严格小贷公司交易的管理。加强对小贷公司关联贷款,特别是大额关联贷款的管理,防止小贷公司通过各类关联交易抽逃资本金。未从银行融资且未开展担保业务的小贷公司发放的股东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小贷公司上一年度资本净额的20%,单户股东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该户股东实际到位资本金的50%;已从银行融资或已开展担保业务的小贷公司不得向股东发放贷款,特殊情况须报经市金融办审批。小贷公司发放其它关联方贷款,单户余额不得超过所在市小额贷款标准,其中单户余额超过所在市小额贷款标准50%(含)的关联方贷款应在贷款发放前向所在市金融办备案。各市金融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关联方贷款管理细则,小贷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参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

三、严格小贷公司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管理。小贷公司客户不得包括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理财公司等其它类型涉及货币经营的主体,已从银行融资的小贷公司应严格控制向国家限制性行业或领域提供信贷支持,且不得违反银行融资协议中对资金投向的规定。小贷公司向客户贷款,必须将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应从借款人账户将本息划转至小贷公司账户。小贷公司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贷款,客户以现金归还贷款本息及交纳各种费用的,应由客户全额存入小贷公司银行账户,由小贷公司代收现金的,原则上应在当日全额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小贷公司应制定现金管理办法,并报所在市金融办备案。开业未满一年的小贷公司,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0%;开业一年以上的小贷公司,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各市要从严制定单户小额贷款标准,并监督严格执行,使小贷公司真正体现“小额、分散、灵活”的经营特点。

四、严格小贷公司股东资质和股本结构的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真正引导有资金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经营诚信度高的企业家投身于农村小贷事业。各地要在招投标环节严格审查投标股东的出资额与其出资实力是否匹配。单个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的35%;单个自然人股东,出资额不得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鼓励小贷公司股权适度分散,最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全部股东应不少于3个非关联的法人或自然人。鉴于信贷行业特殊性以及小贷公司本身已具备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资质的现状,不允许担保公司、典当行和自然人成为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特殊情况需在招标前报经省金融办核准。

五、严格小贷公司股权转让的管理。小贷公司开业后一年内不得办理股权转让。开业一年以上的,小贷公司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转让,但必须事前报各市金融办批准,各市金融办批准后报省金融办备案。小贷公司最大持股人、实际控制人增资和股权转让,以及涉及50%以上股权发生变化的股权交易,需经省金融办审批。

六、严格小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小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兼职或有不良从业记录,其任职资格由市金融办负责审查。小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变更需及时向市金融办备案,小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变更,需经市金融办批准,并报省金融办备案。省、市金融办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对小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核、任职考核、诫勉谈话等制度。省金融办在批准小贷公司筹建前,将组织拟任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以及总经理进行应知应懂考试和约谈,考试和约谈合格,方可批准筹建。

七、严格小贷公司发展规划和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各市金融办每年年初应及时将本地区全年小贷公司发展规划报省金融办,原则上应明确规划发展数量和设立地点,经省金融办批准后方可执行,年末不得擅自突破已经批准的规划总数。拟组织开展新设小贷公司招投标工作的县(市、区),必须事先获得市金融办同意并占用所属省辖市规划总数,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招投标工作。对未经规划批准的小贷公司招投标结果一律不予承认。

农村小贷公司转入正常发展阶段后,在布局上仍应坚持扎根乡镇、服务“三农”,新设农村小贷公司营业地点必须位于乡镇或涉农街道(需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农村工作部门出具涉农证明)。各地应严格控制在各类市辖区、经济开发区新设农村小贷公司。

八、严格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管理。为体现服务“三农”宗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小贷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省金融办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新设小贷公司,申办者必须作出相关承诺,并以此作为参与招投标的前提条件之一。

九、建立小贷公司股东特别借款制度。股东特别借款是指由小贷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借给小贷公司、清偿顺序列小贷公司其它各类负债之后的定期借款。股东特别借款的期限为3个月和3个月的整数倍,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股东特别借款的利率由股东与小贷公司协商确定,但原则上不得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的2倍。股东特别借款的总规模不得超过小贷公司实际到位资本金总额,其中单个股东的借款不得超过该股东实际到位的入股金额。持续借入半年以上股东特别借款,可按正常程序转增资本金,且转增资本金时,法人股东不受出资额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末所有者权益35%的限制,个人股东不受出资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的限制。因转赠资本金导致小贷公司最大持股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须经省金融办审批。实行股东特别借款制度后,小贷公司各类负债(包括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400%,股东特别借款外的各类融资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十、建立联合贷款制度。对确属支持“三农”的较大贷款项目,可实行联合贷款,由当地一家小贷公司主办,联合若干小贷公司参与贷款。参与的小贷公司在市辖范围之内的,由市金融办审批;超出一市范围的,由省金融办审批。在计算和考核“小额贷款占比”指标时,以联合贷款中各小贷公司实际投入的贷款额度为准。联合贷款的操作办法参照银监会《银团贷款业务指引》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6

作为中小企业成长的基石,中小上市公司治理情况呈现如下特点:中小企业以家族控股的民营企业为主,股权制衡对中小企业成长性有促进作用;中小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与成长性相关,低成长性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严重;高管团队作为公司治理的原动力,对中小企业成长产生影响,高成长性公司拥有更优越的高管团队;完善的治理会议及执行保障机制有利于中小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提升;中小企业上市公司激励制度较为完善,地域、行业各有其特点。

指挥部:控股股东行为公司独立性

本报告将实际控制人为个人的定义为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非个人的定义为非家族企业。530家中小上市公司中,实际控制人为个人的公司所占比例最大,达到了79.62%。这422家家族控股的企业中,实际控制人的平均持股比例为39.46%。非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平均持股比例为40.70%,家族企业的平均持股比例低于非家族企业平均持股比例,说明家族企业相对非家族企业集中的比例更大,同时说明实际控制人有进一步增大持股比例,从而拥有增加上市公司所有权的强烈动机。

在高成长性的50家公司中,有39家属于家族控股企业,其所占比例为78%,实际控制人的平均持股比例为41.78%。低成长性的50家公司中,有41家属于家族控股企业,其所占比例为82%,实际控制人的平均持股比例为40,75%。从中可以大致推断出中小企业板家族企业的成长性略低于非家族企业,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高的企业成长性高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低的企业。

股权结构

530家中小上市公司中,前两大股东的持股差额最大值为85.02%,最小值为0,平均值为25.71%。高成长性公司中,前两大股东持股差额最大值为78.81%,最小值为0.77%。平均值为29.26%。低成长性公司中,前两大股东持股差额最大为67.34%,最小值为0。平均值为25.94%。

高成长性中小上市公司平均持股差高于低成长性中小上市公司平均持股差。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差额越小,越能对控股股东形成股权制衡,防止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侵害。虽然不能臆断第二大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衡关系会对公司的绩效产生重大影响,但高低成长性公司的股权制衡能力均小于全部530家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来,同时低成长性的公司股权制衡比高成长性的公司有力。

327家2010年前上市的中小上市公司中(绿大地除外),成长性排名上升的上市公司有114家,成长性排名平均上升100位;成长性排名下降的上市公司有211家,成长性排名平均下降155位。成长性排名上升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持股平均差为28.73%,高于530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平均持股差25.71%的3.021%;成长性下降的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持股平均差额为24.83%,低于530家的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平均持股差25.71%的0.88%。我们发现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平均持股差值对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有显著性影响,差值大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好。差值小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不高。

显微镜:重大事项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

2010年发生关联交易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有246家,关联交易总额为8556492万元,平均每家交易金额为34782.49万元。高成长性的50家公司中,发生关联交易的有30家,关联方占款额度平均值56050.85万元,而发生关联交易的低成长上市公司共15家,关联方占款额度平均值为13970.31万元;不难发现,高成长性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数量及平均关联交易的金额都高于低成长性企业。

2010年共发生关联交易902起,其中有538起关联方贷款担保。从表1中可以看出高成长性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贷款担保数额更大、更频繁。

信息披露质量

2010年期间,A股共有39家上市公司因各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到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的42次处罚。其中,中小企业板有14家公司因违规行为受到15次处罚,占处罚总数的35.7%。中小板俨然成为上市公司违规的重要滋生场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违规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方面。其中,成长性排名前100名的公司中仅有大族激光(002008)一家涉嫌重大信息披露问题。

相对于高成长性公司,排名靠后的中小上市公司又成为信息披露违规的“高危公司”。如排名529的ST天润(002113)因接连不断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等情况被深交所处罚。排名500的威华股份(002240)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被深交所公开批评。排名428的劲嘉股份(00219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的行为。由此可见,信息披露质量和成长性之间有重要联系。信息披露透明化、质量高的中小企业成长性更高。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企业成长性受到影响。

原动力:高管团队特征高管团队组织结构

530家上市中小企业的高管团队平均人数约为19人,全部公司中高管团队人数最多为39人,最少为12人。其中,高成长性公司高管团队平均人数约为21人;低成长性公司的高管团队平均人数约为19人。整体看来,高成长性公司的高管人数分布更为平均,这说明高管团队人数影响公司的成长性,高成长性公司的高管团队人数分布更为均匀、合理。

从表2相比较得知,高成长性公司经理层所占比例要高于低成长性公司,而监事会;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却低于低成长性公司。由此可见。高管团队的结构构成对公司的成长性有一定影响。稍有瑕疵的是,独 立董事的设立在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并没有在公司的成长性上彰显。

高管人员特征

年龄分布由于部分统计数据不全,得到2010年中530家中小上市公司中486家高管团队的平均年龄数据,占总上市公司的91.7%。其中88.06%的高管团队的平均年龄值为46.12岁,高成长性公司高管团队年龄平均值为46.16岁,低成长性公司高管团队年龄平均值为46.39岁。这与以往年度所呈现出的特征完全相反,高成长性公司的高管平均年龄小于低成长性公司,说明高管年龄增长而积累的社会资本和工作经验对公司成长性发展的影响不如以前显著,相对年轻的高管同样可以把公司治理得很出色。

高管性别比较在全部公司的高管团队中男性比例

平均为83.20%,高、低成长性公司的高管团队中男性比例分别为82.84%和82.32%,可以发现高管中女性在团队中所占比例小、女性在推动公司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不突出。

高管学历

学历分布高成长性公司的高管团队中,本科所占比例为37.41%,硕士所占比例为37.70%,博士所占比例为9.50%;低成长性公司的高管团队中,本科所占比例为38.11%,硕士所占比例为28.86%,博士所占比例为8.71%。从整个高管人员的学历来看,硕士和博土层次的学历高成长性公司都高于低成长性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学历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的学历来看,在全部公司中一共有博士16人,硕士(包括MBA和EMBA)173人,本科113人,大专84人,中专16人。其中,50家高成长性公司的三类高管中有博士1人,硕士17人,本科10人,大专6人。中专0人,所占比例分别为2%、34%、20%、12%和0%:50家低成长性公司的三类高管中有博土0人,硕士17人。本科9人,大专11人,中专3人,所占比例分别为0%。34%、18%、22%和6%。整体看来,高成长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结构优于低成长性企业。

专业背景

2010年中小公司的高管团队中有30.42%的人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其中,高、低成长性公司中的比例为分别为32.67%和31.27%。从董事长的职称等级来看,董事长具有高级职称的公司占全部公司的39.43%,具有一般职称的占全部公司的27.17%,无任何职称的占全部公司的42.08%。其中,在高成长性公司中。28%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高级职称,18%具有一般职称,42%没有任何职称;在低成长性公司中,38%的董事长具有高级职称,10%具有一般职称,余下42%没有任何职称。单独看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专业职称高成长性公司甚至要小于低成长性公司。这说明高管人员的专业职称并不能给公司治理带来良性效应。

指南针:治理会议与执行保障治理会议制度

治理会议制度由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与股东大会三大会议构成。2010年530家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年均召开董事会8.59次,所有公司均达到证监会要求每年召开2次董事会议的要求,平均召开监事会5.59次,股东大会3.16次。高成长性上市公司2010年平均召开董事会9.2次,监事会5.96次,股东大会3.34次;低成长性上市公司平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次数均偏少,分别为8.32次与5.16次,年均召开股东大会3.44次。可以推断,治理会议的召开次数对成长性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两权设置

530家上市公司中,有161家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342家公司的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或副董事长,占总数的64.5%;有27家上市公司的总经理既不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也不担任公司的董事,仅占总数的5.9%。在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的161家公司中,高成长性公司占10.56%,低成长性公司占7.45%;而在总经理兼任董事或副董事长的342家公司中,高成长性公司占9.06%,低成长性公司占9.65%;在总经理既不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也不担任公司董事的27家公司中,高成长性公司占7.4%,低成长性公司占18.52%。由此可以看出总经理担任公司董事长或董事的公司的成长性要好于总经理不担任公司董事长或董事的公司。

从公司实际控制人角度看,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同则公司两权设置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从全部样本来看,有378家公司的总经理兼任公司董事长或董事,占全部样本的71.32%。可见,不同控制人类型的公司在选择两权设置时虽有个体差异,但都比较热衷于两职合一或部分合一。

独立董事制度

样本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议次数平均为8.59次,独立董事平均缺席0.036次,存在独立董事缺席会议的公司有16家,占总样本的3.02%。相比无独立董事缺席情况的样本公司,缺席公司所包括的高成长性公司与低成长性公司基本持平,平均成长性排名为308名,显著落后于无缺席公司的平均成长性排名。可见,独立董事参会情况对公司成长性有显著影响。

53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平均为3.78人,证监会要求独立董事比例应达到董事会人数1/3,样本公司的平均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比重37.69%。达到证监会这一要求。其中高成长性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为39.25%,略高于低成长性公司,

有83家公司低于1/3标准,即有16.04%的样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不规范,其独立董事占比平均为29.27%,其中,比重最低的为光讯科技(002281),占比为21.05%。这83家公司平均成长性排名为249名,含有7家高成长性公司和9家低成长性公司。

有445家公司符合证监会独立董事人数要求,占总体样本的83.96%,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重平均值为39.30%。445家公司中有158家公司独立董事所占比重恰好达到1/3;另外287家公司独立董事所占比重超过该要求。整体看来,独立董事所占比重规范的样本与所占比重不规范样本相比,前者的高成长公司和低成长公司比例都略高。

后备军:激励约束年薪水平

中小板530家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年度报酬情况如表3所示。由表3中数据分析知道,董事,监事及高管前三名所得报酬无论是在总额还是在平均报酬中所占比例达到40%以上。同时,由于公司不同,董事、监事及高管所得报酬相差很大,在有些方面甚至达到130多倍。

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度总额及领取人数推出2010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人均年薪排行榜,并列出排名靠前的100家公司,如表4所示。

年薪分组比较

高成长性公司相比低成长性公司,在高管薪酬上有较大优势,前者比后者人均年薪高出18.44万元。薪酬前50名中有32%的高成长性公司,和2%的低成长性公司,薪酬后50名中有1 6%的低成长性公司,无高成长性公司,由此可见,高管薪酬水平同公司成长性基本吻合。

按上市时间分为2010年新上市的204家和往年上市的315家公司。可以看出,年薪前50名中,新上市公司分布比例少于往年上市公司近4个百分点,年薪后50名中,前者比后者多出3个百分点,这说明整体上2010年新上市公司较以往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差异不大,分布较为集中。

细分行业报酬比较

中小企业从行业的角度看主要分布于22个行业。薪酬的差异表现在,董事。监事及高管平均薪酬排名第一的是房地产业,人均44.85万元,占总公司的1.37%,排在第二位的传媒业,人均30.05万元,占总公司的0.23%。排名最低的是供应业,仅8.68万元,占总公司的0.46%。

较大部分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人均收入低于平均值,这些行业主要集中于农林牧渔、机械制造、服装及金属加工等行业,这些行业的生产运作模式不易改变,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反映在人均报酬上较低。

从成长性角度看,在高成长性的公司中,主要是以电子元器件业为主,占高成长性公司的23.81%,平均薪酬为16.24万元。在低成长性公司中,主要是以机械设备业为主,占低成长性公司的32.43%,平均薪酬为16.14万元。机械设备业平均薪酬低于总平均薪酬且在低成长性公司中占有较大比重。

地区报酬

中小企业从地域的角度看主要分布于28个省份、直辖市,上海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平均薪酬最高。为30.41万元,公司数量占全国比例4.32%;黑龙江省高管人员平均薪酬最低,为6.15万元,公司数量占全国比例0.23%。两者相差24.26万元,最高者是最低者的4.94倍。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地区经济水平,表明高管人员工资水平不能脱离地区经济水平。

高管持股

整体看来,2010年高管持股水平在27%左右。有113家公司不含有高管持股,占总体的21.32%;总体样本高管持股平均为27%;高管持股面(持股高管人数/高管总人数)平均为26.99%。高成长性公司整体高管持股水平略低于低成长性公司,可能是由于高成长性公司股本较大。从持股水平标准差可以看出,样本公司个体间持股差异不大。

股权激励

进度截至2010年12月,中小企业板有91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预案(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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