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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1
鸟作为意象,在中外古今的诗歌中普遍存在,在《当诗人》中,诗人还原了鸟自由快乐的本真天性,诗人即将从长篇小说创作的劳役中解放,转向自由快乐的诗歌创作,主题上从传统的族裔关注和作为“女勇士”的战争中解放出来,开始关注战争之后的问题——呼吁世界“和平”,体现了诗人开阔的视野和更深一层的人文关怀;同时通过诗人与鸟儿的和谐相处,体现了诗人的生态观。
作者简介:陈富瑞,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美国华裔文学。
Abstract:The image of Bird in the poems is ubiquitous at all times and all over the world. Maxine Hong Kingston's first poem, To be the poet , is published by Harvard University in year 2000 . In the poem, the poet gives 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birds .Maxine would be freed from her tedious longbook and turn to the poem writing---- free ,happy and innocent. And the theme is also changed from "the woman warrior" to "the returning home "after the war, Maxine begins to pay attention to world peace , expressing a wide sight of her and a further concern of humanity. At the same time, the poem gets along well with the birds, and reflects her eco-awareness.
Key word:To be the poet Birds free and peace ecological harmony
Author:Chen Furui is a postgraduate student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 430079,China), she is major in Chinese-American Literature. Email:cfrsnow@126.com.
【关键词】 《当诗人》 鸟 自由和平 生态和谐
鸟,这个天空的精灵,自古以来就受到诗人的青睐,被作为诗中的意象,中外古今不乏其例。从诗经中的“晨风”(即鹞鹰)到杜甫的“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从李白的“大鹏赋”到艾青的“假如我是一只鸟”,从陶渊明的静态“归鸟”到泰戈尔的动态“飞鸟”,鸟不仅在诗歌中穿梭,在散文、小说中也是频频出入。中国古典诗歌中把鸟作为意象的例子不胜枚举,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华裔作家汤亭亭初作诗歌,诗中就有很多以鸟作为意象的例子。2000年,哈佛大学出版了汤亭亭的诗集《当诗人》,这部111页的诗集是她在哈佛大学威廉·梅西讲座的基础上出版的,出版之后深受好评。全书除了诗歌之外,还有一部分起着连接和解释作用的散文,在为数不多的诗歌中,诗人多次以“鸟”这一自由的化身来作为诗歌的意象。所谓意象是指“意中之像”,即客观物象经过创作主体独特的情感活动而创造出来的一种艺术形象。诗人在诗歌中通过运用鸟的意象不仅表达了对自由、和平的向往与追求,同时也透露出作者对生态和谐的关注。
一
在诗集中诗人多次呈现鸟,而并没有具体的指明是什么鸟,犹如唐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等中的鸟。我们称这类泛指而没有具体说明的鸟为“无名小卒”,但它在诗中却不是无足轻重,在所有描写鸟的诗篇中所占比重最大。鸟与诗歌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汤亭亭的父母。诗人在第一部分“我选择了诗人的生活”中引用了父亲喜欢的一首诗:"over the river,more rivers/over the mountain,more mountains"?(48),与中国传统说的“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具有异曲同工之妙。母亲喜欢与父亲共同“创作”诗歌,即将父亲的诗绣在一块布上。这首诗母亲用“在树上的鸟儿和花、水中的鸟,还有天空中的龙和凤凰”来阐释它的内涵。诗人没有具体描写这些景物具体是如何组合的,但其中的美和妙我们不得而知。诗画具有相通性,这在莱辛的《拉奥孔》和苏轼评价王维“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中都早已有论述,用鸟的形象来阐释诗歌的含义,不仅是传统,也是母亲的创意,更是父亲诗歌中所蕴含的意境的完美呈现。
在5月27日?的一首诗“不错的冥想”中诗人这样写:
正常,甜美——水生/植物——/昨夜的梦——/梯子把我们带到/天堂和黑暗世界的/另一边和植物的根部——这将会是/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父亲和我/再次相逢。/梯子通往/母亲的卧室/如果我们在那里放食物/鸟儿就会来,/这些生物/来自父亲的世界/妈妈说不要喂/他们,让他们留在房间里。(18-19)(诗歌译文部分参考邵怡的翻译)
诗人的思维在冥想中跳跃,思路随着文字的流动而流动着,植物、梯子、梦、鸟,还有父亲、母亲。对作者创作小说和诗歌影响最大的父亲,诗人只是轻轻的提到,对父亲去世的伤感,诗人也在思维的游离中将其淡化,我和父亲再度相逢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对母亲,诗人选取鸟儿作为生活中的一个细节,回忆了和母亲之间的“对话”,这只鸟儿来自父亲的世界,在母亲的诗人的意识里,通过挽留鸟儿可以挽留父亲生活的影子,以此来转移对父亲的思念,对家人来说,是一种精神的慰藉。鸟就像一个穿越时空的使者,把不在同一个时空的父亲和我、母亲联系在了一起,把原本的感伤淡化并通过鸟儿的情感转移使其变得温馨。
在另外一首同样属于冥想的诗中,诗人描写了她和越战退伍作家在禅宗中心静修时的幻觉体验:
我已经强制安静。我必须安静下来/自己静,其他人静/我能听见静吗?有没有静这样的东西?/空中充满鸟的歌声/飞机声,汽车声,马达声/昆虫马达声,拖拉机马达声/隐藏的渗透一切的静/可包含充塞在空间的声音?/时间可以。理念可以/红尾鹰转圈越转越小/反闪———地震!爆炸!/放射的激光剪穿每处地方/砖铺的路坍塌。砖块埋葬小孩/我呼叫厄尔———他还好/我有理由———地震!爆炸!/取消讲课,不作个别辅导/不,我需要去学校,给孩子们上课/我走过去,穿过纷纷落下的砖块/我醒了,又去了学校。(参见张子清在《中华读书报》的翻译)
在这首幻觉闪烁的诗歌中,诗人细腻的描写了她思维的每一步移动。静从一开始强迫自己安静的动词到名词——作为一种可以聆听的声音,是诗人在静修时候特有的体验。安静,安静的空气中充满了鸟的叫声,还有其他各种声音,静可以包含这一切。这和中国古代诗人王藉的“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具有同样的修辞效果,更加衬托了诗人所要表达的静,以动衬静,从而使得静变得更加安静。把一切喧嚣转化为静,这和诗人关注点的转换是息息相关的。在南京大学的访谈中她曾经提到:“沉默,静思能治愈人的心灵,帮助人们重建自我、恢复热情与精力。沉默也能令人停止争论,不再谈论自我。从描写令人窒息、压抑的沉默到展现诗人获得平静、恢复创造力的沉默,我在写作中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诗人对女勇士打破沉默的战争有了新的理解,在战争之外,可以通过静修,在充满鸟的叫声的“安静”中沉思更能够找到自我,更能够重建自我。
诗人在呼唤缪斯的时候,内心里的思考依然是通过鸟儿来完成的:“心脏再次快速地跳/鸟欢快的叫,询问,询问。问什么呢?”诗人用分行的诗句代替散文来表达内心的想法,是走向诗歌创作的一个步骤。鸟作为一个载体抒发了诗人在呼唤时的感情,它欢快的叫声仿佛在追寻着什么问题,而真正思考和追寻的主体依然是诗人。鸟无处不在,诗人在不同地方感受诗歌的时候,鸟在她的思维里游走,鸣叫、追问。清晨,我在阳台上:
清晨,月亮渐渐的淡下去了/我站在南边的阳台上。在我的右边,西边,/Tamalpais的大雾逐渐散去,呈现蓝色的山,蓝色的海湾,蓝色的天空。/鸟在问着问题——没有答案。/它配偶的叫声就是一个问题。爱我吗?爱我吗?/我有点紧张,感觉到冷/就进了房间。更清晰的看到/Mt.Tam,透过玻璃门。/今晚我会回到这里看有什么改变。(38)
正因为鸟在诗人的思维中无处不在,所以在诗歌的叙述中才可以随手拈来为己所用,无意间提到的一个比喻也是用的“鸟”:“一个婴儿哭了,从顶上的窗玻璃飞下/一个圣诞卡就像一个鸟,让我想起我的弟弟。/厄尔在水里的呼唤/一阵雨就像一场及时雨/万事都是相通的。/我慢慢老了,每件事/都会有一个关于生命的遐想。”(41)在春天的第三天,2000年的3月22日,诗人写到:清早,一个鸟在说话/Me Me Me /Do Do Do。诗人用一首名字是《鸟》(Birds)的诗歌来表达了她在这一天清晨更多的思考:“我住在一个地方太久,/鸟儿用我的白发/织起它们的巢。”鸟和作者的关系我们可窥一斑。这一新奇的比喻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诗人在海德公园散步喝茶的时候看到了两只在水上跳舞的鸟。“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鸟——长长的脖子,长长的腿,长长的喙——面对面的跳舞。他们看起来像长长茎上的花,一圈圈的移步、摆动,面对面做着同样的动作。”(53)对这样的两只鸟,诗人观察的饶有兴致,描写的生动活泼。两只自由快乐的鸟,和诗人此时与厄尔的心情遥相呼应,也体现了诗人此时轻松惬意的心态,和对自由生活的向往。
在“雪豆春收”这一首诗中,诗人写到:
他们都比我高。/我边摘边品尝,/拣出大而且平的和一些很小的/留下一些饱满的去皮或作为种子。/紫色和淡紫色的花正在开放/还有蓝色的花儿正在前方向我示意/触及到了我的脖子。/我站在高高的盒子上,可以摘取更多,/想起了母亲和父亲每季都种豌豆。/当他们再也看不清的时候,我的母亲就告诉我/怎么样在每个土墩里种三颗种子。/每天,晚饭后,在门前散布/鸟儿会在我周围边吃边唱。我无与伦比的幸福。(86_87)
这首诗2004年被选入了《埃迪森文学选集:伯克利诗歌漫步》,诗人认真回忆了收获豌豆的过程,豌豆长的都比我高,我站在凸出的盒子上,边摘边平常,边挑选种子。豆子还开着各种各样颜色花,蓝色的、紫色的、淡紫色的。这一过程是幸福的、快乐的,我回忆起了父母每年都种豌豆,母亲如何教我播种。这一简单的幸福鸟也是知道,每晚当我散布的时候它们就会围在“我”的周围,边吃边唱,并不害怕我。鸟因为我快乐,“我”因鸟的快乐而更快乐。鸟的快乐犹如一种幸福环绕着我,鸟是一种烘托,使得我变得更加幸福,诗人的快乐和鸟的快乐完美的融合成为了一个整体。
二
在这些泛指的鸟之外,还有一类鸟如云雀、蜂鸟、鹤、鹳、鹭等具体所指的鸟在多首诗歌中出现。在诗集的开篇,诗人就说“我要做一只云雀,从劳役中解放出来”(3)。云雀是产在东半球的一种雀,也即是我们常说的百灵鸟,一般生活在开阔的野外,以善于歌唱(尤其是在向上直飞时)著称。云雀作为意象在诗中十分普遍的,比如雪莱的诗歌《致云雀》历来广为传诵。诗人所指的云雀其实是一个自由的化身,可以在天空中自由的高歌。在经历长篇小说的写作,尤其是1990年奥克兰大火烧毁了她《第四和平书》的手稿,在这之后重新创作《第五和平书》,创作使得她失去了很多和家人、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因此她想从长篇小说的写作中解脱出来,做一只在高空中的云雀,创作诗歌,等待缪斯的降临,自由而且幸福。
在诗歌《春雨》中:栏杆上的水珠,/山中的薄雾。/心中极度喜悦,/干旱之后的解脱/这两日,高空中还有层层云朵。/是一只鹳——是一只鹤——但鹤都是成群的——一只鹳/一直飞越街角的屋顶,/阁楼,降临在另一个屋顶,/然后飞向西南方。/我跟在后面追/回到家后认出了它,这是一只蓝色的大鹭。/蓝色的大鹭是可能出现在城市里的。(72)诗人看到一只鸟,但不确认是什么,心中就感到疑问:是鹳?是鹤?但忽然想到鹤是聚一般是聚集成群的。认为应该是一只鹳。鹤,在中国古代象征着飘逸、自在和纯真,常用来象征不受俗世困扰的人物,道教的先人大都是以仙鹤或者神鹿为座骑。诗人对一只像鹳一样的鸟儿的追寻也正是对这种自由生活的追求。在诗歌的结尾处,诗人写到“在城市的上空出现一只鹭是可能的”,鸟儿可以在人群聚集的城市里自由飞翔,这也反应了诗人的生态和谐观。
同样在另外一首诗《鸟》中,作者通过与鸟的嬉戏更好的表达了这一主题:
我住在一个地方太久,/鸟儿用我的白发/织起它们的巢。/我很乐意它们也认得我。/我与蜂鸟做游戏。/我用喷洒的水管玩耍,/蜂鸟随着水,/环飞滑翔,转向盘旋,飞跃。/………/有只黄色的鸟几乎什么都不是/而就是一枝芦笛,一架会歌唱的管乐器。/它的喙大张得如嗓子,如身体一样宽,/反反复复颤鸣。/它是有黄色羽毛的歌的皮囊,/它终日歌唱。(41-42) (参见邵怡的翻译)
在这组诗歌里,诗人由我写到鸟,我在一个地方住的太久,我的头发慢慢发白,鸟可以用我的白发筑起它的巢,我也乐意鸟能够认出我,我们已经可以像老朋友一样交流、玩耍。诗人生动的描绘了她和蜂鸟之间的嬉戏,与鸟儿的真诚交流、和谐相处,使得她在对鸟的歌唱中忘记了自我。一方面源于诗人对鸟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同时也说明了诗人对生态的关注,与鸟类的和谐相处,代表着诗人和谐的生态观。这与诗人所追求的禅宗,在《第五和平书》中反对战争、强调和平的观点都是息息相通的。
对于鸟的叫声,一直受到诗人的关注。比如所描述的红衣主教鸟即红雀的叫声,据说它全年唱着各种快乐的歌声,歌声千变万化,多达二十多种。鸟的叫声一般是比较欢快的,尤其是一年四季唱着快乐歌声的红雀,她的声音更是悦耳动听,更是增加了诗人的愉悦心情。
菩提的根上到天蓬的顶上/下面是汩汩的溪流/我想,伊甸园并没有消失/厄尔和我正在穿越伊甸园/时而牵手,时而/一前一后的走,时而说话/时而沉默。我最爱的/那个人。结婚三十七年了。/两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动物跳来跳去/轻轻的啃这啃那/他们不是兔子,不是山羊/不是绵羊,也不是骆驼的幼崽。红色的条纹/突然红色在一片绿色中时隐时现/那是红雀。鸽子咕噜咕噜叫。持续的唧喳——/是雀类。白色的飞机——八哥/冲来冲去,大声笑着,蹦啊,跳啊 咕咕 咯咯咯咯咯咯/厄尔说,“教他们唱鸟儿的歌曲”。(101—102)
诗人在诗集的开篇就提到,她一直为长篇所累,没有太多的时间和家人在一起,没有能够给予家人太多的爱,现在她和厄尔一起,他们一起结婚37年了,两个人一起挽手而行,或一前一后有默契的行走,甚至都不需要言语,或交谈或沉默都很自然,看到两只动物在眼前跳来跳去,还有欢快的鸽子、红雀又是叫着,又是跳着,惬意的幸福洋溢在诗行里。红雀鸟快乐的歌唱仿佛是一首背景音乐,更加衬托了诗人和丈夫在一起的幸福生活。
三
鸟生活在天空中,能够自由飞翔,这是我们对鸟类的一个共同的认识,但是鸟生活的背景也会随着诗人情感的变化而有所起伏和变化,或明媚,或阴暗,或开阔,或狭小。比如高尔基的“海燕”,背景是暴风雨来临前汹涌翻滚的大海,以此来体现海燕的勇敢。在《当诗人》中,诗人笔下的天空是开阔的,也大多是蓝色,而非阴雨连绵或者灰蒙蒙的。这在鸟生活的背景中多次提到。比如“我坐在竹椅上/看着南边的小山: 蓝色的天空下蓝色的远山/绿色的墓地还有我们的房子/我在行道树上系上绿色的塑料/”(33),“蓝天的山,蓝色的海湾,蓝色的天空”(39)这些均是鲜亮的颜色,阳光透过鸟儿折射着我们的心情。还有美丽的云朵,“云朵在天空涌动。/一朵云正坐在地面上。”这些描写更加增添了天空的美丽,在这样的高空自由飞翔,鸟儿具有更加愉悦的心情。
从生态学意义上来讲,鸟儿所生活的外部环境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自然界,一个是人类社会。鸟能够从天空到地面与人们亲密接触,如诗中所描写的与黄蜂鸟的嬉戏、在诗人周围边吃边唱的鸟,在城市上空自由飞翔的鹭,这与人们对生态的关注是不可分的,如果这一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鸟是不会发出欢快的叫声的。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能够与鸟和谐相处,无论是与蜂鸟的嬉戏也好,还是在城市上空飞翔的鸟也好,人与鸟的和谐虽然只是人与自然的一小部分,但也从这个侧面反应了作者和谐的生态观。
诗人运用鸟的意象首先还原了鸟自由快乐的本真天性,以往诗人笔下的鸟往往承担了多重涵义,比如作为政治抱负的载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或抒写离别的伤痛——“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或彰显忠贞不渝的爱情——“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等。在汤亭亭的诗歌里,鸟儿回归了本真的意象,是自由的象征,是精神的慰藉,是快乐的来源,其中代表着诗人对自由的追求,我们可以像鸟儿一样同享同一片天空、和平共处,可以像鸟儿一样自由、快乐、幸福。从诗集所收录的诗歌来看,并没有太多哲学性的深沉思考,相反其中充满了对自由的探寻,对和平的渴求。诗人一开始提到加里·斯耐德把她称作禅宗诗人,诗中弥漫着诗人的“禅思”。通篇弥漫的自由、轻松和幸福,从诗歌中反复出现的“free”、“happy”等词可窥一斑。在愉快的氛围里面,诗人真诚的表达着自己的每一次思想的变化,不懈的追寻着对作为一个诗人的自由的渴望。运用了鸟作为这一愿望的代表,一方面充分展示了鸟这一自由精灵的特征,同时也体现了诗人居高临下的一个观察视角:站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以更开阔的视野,思考、观察我们所生存的空间,诗歌包含了诗人更多的人文关怀。
汤亭亭在诗中反复提到要一个自由的诗人,等待缪斯的降临。她即将走出以前小说所关注的族裔问题的烦扰,从小说的创作中走出来,犹如从战争中走出来。诗人在结尾写道:“我在用一首诗结束这本长书,所有那些散文加在一起就成了这首诗。如果我没有把自己放到一个诗意的境界里,我可能就不会想到以这种方式结尾。我穿过了一道诗之门,从战争故事中走了出来。”(110-111)诗人也坦然承认自己以后创作所关注的方向不再是族裔问题,而是对和平的呼唤;不再是“女勇士”花木兰,而是在战争结束后“归乡”的花木兰。诗集的最后,汤亭亭重新翻译了花木兰的诗歌,其中提到花木兰“六过家门”都没能去父母的坟墓上献祭,融进并变异了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汤亭亭是一个十分有想象力的作家,她喜欢把漂洋过海后的中国神话、传说拿来为我所用,并不在乎因此而引起的争议。想象,对于诗人创作来说尤为重要,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诗歌的道路上汤亭亭会走的更远,我们将会以关注的眼光期待着。
注释【Notes】
? Maxine Hong Kingston:To Be The Poet.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2.本文所引诗歌,均出自此版本,下文只表明页码。诗歌的部分译文参考张子清教授和邵怡老师的翻译,未注明者为笔者自译。
? 诗集中的每首诗歌都标明了写作日期,诗人像记叙日记一样真诚的用诗歌娓娓道来。南京大学张子清教授有文章——“汤亭亭:她的诗集像一本日记”。
? 参见“和平·沉默·叙述技巧:《第五和平书》创作谈”,原载方红:《华裔经验与阈界艺术——汤亭亭小说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年):170。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Maxine Hong Kingston:To Be The Poet.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邵怡:“花甲之年的禅思——解读汤亭亭《当诗人》”,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4(2007):89-95。
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2
关键词:劳伦斯 诗歌主题 爱情 自然 死亡
戴维・赫伯特・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1930)是二十世纪英国杰出的小说家,他的小说《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等早已闻名于世,我国的读者对他的小说也十分熟悉。他的小说在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其实,劳伦斯还是一位出色的诗人,他的诗歌创作贯穿于他整个的写作生涯,在他整个文学创作过程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正如劳伦斯自己所说,他的许多诗歌构成了他的情感与内心生活的传记。劳伦斯的诗歌是他生活经验和创作激情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他的诗歌意象鲜明、寓意深刻、措辞巧妙,诗歌技巧可与叶芝、艾略特等著名诗人相媲美。劳伦斯的诗歌是他一生欢乐与痛苦的记录,是他思想感情、人生哲学的重要见证。劳伦斯的一生是与资本主义工业化社会现存秩序充满矛盾的一生,也同时是他与夫人弗里达成功婚姻的幸福的一生。诗人劳伦斯是与小说家劳伦斯同步趋向成熟的,而这又与他人生的成熟正相吻合。所以想了解劳伦斯复杂又多变的一生,就应该了解他的诗歌。劳伦斯的诗歌涉及面很广,他在诗歌中描绘了生命、爱情、自然和死亡,这也正是他曲折生活的反映。赫利・摩尔在《劳伦斯传》中说他“在诗中表现了画家的眼力,也表现了诗人的眼力,不仅抓住了事物的形象,也写出了事物的动态;并且具有动力美感的一面”。劳伦斯一生的诗歌创作共有十几部诗集,其中著名的有《爱情诗与其它》、《海湾》、《瞧!我们走过来了!》、《鸟兽花草》、《三色紫萝兰》、《荨麻》、《最后的诗》等。在诗歌创作中,劳伦斯大多以自己的经历、体验入诗,以抒情为主体,具有浓郁的自我色彩,他的诗歌特点之一就是展现了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的心灵的内部活动。劳伦斯曾经长期是政治、文学、伦理等方面的争论焦点,也是二十世纪最独特、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在英国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仍被查禁。不过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世界人民摆脱习俗的桎梏,从艺术上、思想上接受了这位作家。劳伦斯自己曾说过,他自己要在三百年后才能被人们理解。艾略特也曾说过“劳伦斯的作品是现代文学流派所呈现的艺术魅力的最佳范例”。
从劳伦斯的诗歌内容上讲,他的诗歌大致分为早、中、晚期三部分。他的早期诗歌中充满了矛盾,充满了爱与恨、兴奋与恐惧、美好与丑恶等对立因素。爱情是他早期诗歌的重要主题,有一首题为《樱桃盗贼》(Cherry Robbers)的短诗中写道:
长长的黑树枝下,串串绯红的
樱桃像红宝石闪烁于
东方少女发间,宛若血
在每个发卷下滴落。
亮晶晶的樱桃下,有三只死鸟
翅膀紧紧扣着:
白脯画眉与一只乌鸦,小强盗
被染成了红色。
一个姑娘站在草堆下冲着我笑,
樱桃在耳际坠着――
向我献出她的红果:我得知道
她是否有眼泪。
诗人并没有着意对少女进行描写,而那三只企图盗取樱桃的死鸟却证明,她对爱情是多么的专一执著。贯穿全诗的意象是红红的樱桃,它代表着成熟,又象征着爱的奉献。劳伦斯与弗里达的爱情经历也生动地记载于他早期诗集《瞧!我们走过来了!》中。在这部诗集中,劳伦斯歌颂生活、赞美爱情,它是劳伦斯夫妇婚姻生活欢乐和痛苦的记录。小说《儿子与情人》是劳伦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带有很大自传性的小说与他的早年生活很有关系,小说描述了保罗与母亲远远超出正常的母子之爱,这在弗洛伊德心理学上被称为“恋母情结”。这种对母亲的眷恋之情在他的早期诗歌中也有所反映,他的早期作品中《钢琴》(Piano)就是很具代表性的一首。这是首带有自传性的诗歌,劳伦斯青少年时期由于父亲粗犷暴躁,常与母亲发生冲突,所以他的感情渐趋向母亲,成为“母亲的劳伦斯”。因而他无法摆脱母亲的影响,无法独立发展自己的情感和人格。诗人这个时期中已无法摆脱的“恋母情结”及其带来的心理上的困惑正是《钢琴》的主题。
幽暗中,一个女人对我唱着柔和的歌;
把我引入回忆,直到眼前重现昔日情景――
一个孩子坐在钢琴底下,在钢弦轰鸣中央
依偎着母亲的纤足,听她微笑着歌唱。
……
此刻哪怕歌手突然爆发出喧声强烈,
黑色大钢琴也热情奔泻。童稚的日月
已经把我迷住,我的男子气概已没入
回忆的洪波,我像孩子似地为过去哀哭。
诗人感情激动,一任唱歌的女人牵引,身不由己的沉浸在对童年的回忆中。先是被往事的洪流淹没,真实的存在被淡化,衬托出如烟往事的辉煌,诗人只能无助地哭泣以排遣陷入精神上的困境而难以自拔带来的愁绪。另外,两性之间的关系在劳伦斯的小说中是经常探讨的主题之一,在他的诗歌中也经常出现这一主题。他认为一对的男女,一对夫妻犹如磁铁的两极,既相互吸引,又相互排斥;男女之间的爱总是充满着两个对立的自我,或者个体之间可怕的冲突和斗争。爱总是二位一体的,甜蜜和谐的爱与冲突尖锐的感官满足的爱二者共居与一个爱之中。如他的《爱的交战》中表现了爱的悲哀和爱情带来的失落感,在《农场之恋》中又表现了接近死亡的思想。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劳伦斯经历了战争的悲愤、疾病的折磨以及他的《虹》禁印的不幸遭遇,他的诗歌主题也发生了变化,他的目光转向了自然,在这个充满神秘的自然界中,诗人凭借着对非人生物的一种近乎神秘莫测的洞察力,发现了生命的真正意义就在与它是一个神圣的历程。在这个时期,最具代表性的诗集有《鸟兽花草》、《三色紫罗兰》等。他的诗歌使人感到:植物有情,动物有智。他中期的代表作《蛇》(Snake)更是独具特色,诗中着意刻画了诗人面对蛇时所表现出来的矛盾心理,揭示了人性的多面性,表达了诗人对人和自然,以及他们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诗中写道:
头慢慢地伸进那阴森森的窟窿,
他向前拱动着身子,舒展开肩头。
忽然,一种恐惧,一种抗议,把我笼罩。
他不该退向那个可怕的黑洞,
故意走向黑暗,把身子投入那深渊。
……
在我眼里,他恰似一位君主,
遭放逐的君王,流落在阴曹地府,
而如今正是他再次加冕的时候。
失去了解释一位君王的
天赐良机,
我要忏悔
为自己的渺小。
蛇在诗人看来就好像是一位神明,一位流落在阴曹地府的君王。蛇在这里是一个象征,一种神秘力量。总之,代表自然界的蛇与人类一样同为上帝造物,他们不是不可相通,没有共同之处的。诗人认为,人与其他生物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重要的是应当相互尊重和爱护。
劳伦斯的晚期诗歌则致力于对生命问题的探讨,他歌颂死亡,赞扬新生,告别现在的旧的自我,追随将来的新的自我。劳伦斯认为经过痛苦的死亡后,便会出现生后的欢乐,只有在死亡中才能复生。这些观点都在他晚期诗集《最后的诗》中有所体现,这本诗集是以《凤凰》一诗结尾的,该诗的主题与郭沫若的《女神》中的《凤凰涅》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是描写死而复生。这种自焚,再由灰中再生的意象是该诗集中最具代表性的意象。在另外一首代表作《灵船》(The Ship of Death)中,诗人写道,秋天的苹果掉在地上腐烂,释放出种子来获得新生,灵魂也是如此。人死之后,灵魂逃离躯壳,告别自我,走向通往湮灭之乡:
该走了,向自我道一声告别,
从掉落的自我中
寻找一个出口。
……
造起你的灵船,造起你的避难方舟,
装上食物,装上蛋糕和甜酒,
为了通往湮灭的黑暗的航行。
在这里灵船的意象与凤凰类似,作者是借助于他们来表现对现实的不满,对死亡的期盼,以及对死后复生的向往,从而寻得心声,获得自我的实现。
劳伦斯在《新诗》序言中写道:“诗歌通常传达的或是遥远未来的优美缥缈的声音,或是过去圆润的声音。”他在自己的诗歌中表达的正是这种观点。他的诗歌是他人生的写照,是他思想感情的见证。在写作手法、艺术形式上,劳伦斯用惠特曼式的自由诗的节奏来表达他的思想感情。劳伦斯说“自由诗是或应该是诗人即时即兴地直抒全部胸臆”,他还善于运用象征主义的表现手法。在他的诗歌中,鸟兽花草、江河日月都能获得象征意义。劳伦斯极力避免他人的影响,遣词造句大胆新鲜、机巧明快、结构自由。简而言之,作为英国最独特又最具争议的作家之一,虽然他的小说早已闻名于世,但他的诗歌人们却知之甚少,其实诗歌同样是他人生的写照。但愿读者通过本文的分析论述能对诗人劳伦斯有初步的了解,了解除了小说家之外,他还是英国二十世纪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诗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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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佐良等.英国二十世纪文学史.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
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3
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父亲加布雷勒・罗塞蒂是伦敦金斯学院的意大利语教授,母亲弗朗西斯・普利道瑞曾为拜伦的医生和秘书,喜欢哥特式小说。由于受到母亲的熏陶,克里斯蒂娜11岁就开始写诗,她的外祖父加艾塔诺・普里道瑞于1847年为她出版了《诗歌》,显示了她的创作天才,1862年她的第一部正规意义上的诗集《妖魔集市及其他诗歌》出版,确立了她在英国诗坛上的地位。1866年克里斯蒂娜出版了另一部诗集《王子的历程及其他诗歌》,奠定了她在英国诗坛上的至高地位。她还于1872出版了《童谣》,1874年出版了《会说话的画像》。1881年她的又一部重要诗集《庆典及其他诗歌》问世。此后,在1879至1892年间她出版了五卷沉思冥想诗集,对自己进行了十分严格的内省。
爱情与死亡是克里斯蒂娜的两大创作主题。母亲的影响使她皈依了英国国教,致使她的两次婚约因的分歧而解除。由于失去爱情的忧伤和格雷夫斯氏病痛的折磨,她的作品蕴含着神秘主义的宗教色彩,展现了唯美的梦幻和死亡的主题,追求着冰冷沉默的病态美。在其璨如星辰的爱情诗作之中,《生日》、《新娘歌》和《爱情三重奏》最能体现她的理想爱情观。
《生日》最初发表于《麦克米伦杂志》(1861年),后来收入《妖魔集市及其他诗歌》,是克里斯蒂娜最负盛名、也是最具唯美特质的诗歌之一。虽然她的诗歌流露出强烈的禁欲主义,但她绝非心如枯井之人,她温柔可爱、天真纯洁、感情炽热、善于幻想,懂得感官享受,也渴望理想爱情。在这首工整的两节八行小诗中,作者描述了一位少女即将见到自己心爱之人之时无法掩饰的内心喜悦,作者将少女之心比作“鸟”、“苹果树”、“海贝”等美好意象:“我的心啊像只欢唱的鸟儿,/她的巢儿筑在淋湿的嫩枝间;/我的心啊像颗苹果树儿,/她的枝儿被丰茂的果实挂弯;/我的心啊像只绚丽的海贝,/在平静的大海里徜徉;/我的心啊比所有这些都欢畅,/因为我的爱人就要来到我身旁。/”这些美好的意象赐予了读者唯美的感官享受,少女追求爱情的喜悦之情跃然纸上。然而,在克里斯蒂娜的内心世界里,真正的爱情是理想的,永恒的理想爱情是短暂的。自然界的美好景象――淋湿嫩枝间的鸟儿、果实挂弯的苹果枝儿、徜徉在大海中的海贝。无不预示着潜在的危险。它们的欢畅、喜悦,正如爱情一样,是短暂的,而且时刻面临危险。所以第二节里作者将视野从自然界回到自己的闺阁中,回到自己的艺术世界抑或自己的内心世界中,精心准备她的生日用相对稳固的“高座”替代时刻面临危险的“鸟”、“树”,且对“高座”进行了精美的艺术包装:“为我安放一台绸缎羽绒的高座:/用精美鼠毛和紫色颜料装潢,/雕上百眼翎屏的孔雀和鸽子、石榴的图案;/再刻上金银两色的葡萄,/配上枝叶和银色的百合花瓣;/因为我的生日已到,我的爱人就要来到我身旁。”作者构想了一幅美轮美奂的生日画卷,体现了她希冀在艺术世界里寻求理想爱情,以及对于理想爱情易逝的无奈。这和她的生活背景和生活阅历是一致的,两次失去爱情的哀伤导致她对尘世之爱的些许失望,转而投向理想的艺术世界中寻求理想爱情。总的来说,《生日》不像《我的无名氏》那么阴郁低沉、凄婉缠绵,它的语言清新、基调明快,色彩丰富,表现了鲜明的唯美主义倾向。
《爱情三重奏》创作于1856年,是一首彼特拉克式十四行诗,揭示了维多利亚时期对女性的压制,生动形象地描述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追求理想爱情的三种情感,以及无法寻得理想爱情的无奈与失望。这首小诗以其诙谐戏谑的语言、离奇荒诞的构思,赢得了广泛的赞誉。第一位是个“嘴唇血红,美臀和酥胸熠熠生辉,映照着金色的头发和指尖”的浪人,使自己在恋爱中倍感羞愧而无缘理想爱情。第二位是个爱慕虚荣、精于算计的女人,像“善于显摆的风信子”,太过于精明而使自己陷入-场“缺乏的婚姻”,变成“一位慵懒的妻子”。第三位是个“像破风琴演奏着令人厌倦的嘈杂曲调”的女人,对自己“寻死觅活”而无法追求到理想的爱情充满无奈和失望。克里斯蒂娜利用戏谑的口吻,惟妙惟肖地向我们展示了三个女性歌者形象:无论多么花枝招展、无论多么精明过人、无论怎么“寻死觅活”,他们无法追求到理想的爱情,只能吟唱“真爱难觅”的无奈与失望。
《新娘歌》创作于1861年,收录于《王子的历程》,主要描写了一位王子在赶赴婚礼途中受到种种诱惑而一再耽搁,等他赶到时,公主因迟迟等不到他伤心绝望而死。全诗共为六节,每节独立押韵,韵律清新优美,语言凄婉缠绵,读来使人体验到一种凄婉之美。第一节作者直截了当指出一切都晚了,由于王子的延宕,着魔的公主因等不到王子肝肠寸断、香消玉殒。“爱为时已晚,欢为时已晚,/太晚了,太晚了!/你在路上闲逛的时间太长,/你在门外游荡:/树枝上着魔的鸽子没有伴侣惆怅而亡;/城堡里着魔的公主长眠在壁炉后魂归他乡:/她的心始终充满渴望,/你害它空等无望。”公主充满哀怨,在绝望和惆怅中死去,表达了诗人对爱情的渴望和失去爱情的绝望,爱之愈切,失之愈痛。第二节诗人忧伤地哀叹要是早点到来就可以看到公主鲜活的面庞,然而一切都晚了,冰冻的泉水总会跳跃,凋零的花蕾总会绽放,而长眠的公主却永远不会醒来。第三节诗人再次展现了一种凄婉之美:“她躺在那儿还如此妩媚?/从前她是那么的娇媚。/头发上喷洒着金色粉粒,无论多么高贵的国王都难与她匹配。”虽然公主已经离开这个让她绝望的世界,但她的美丽犹在,体现了作者的唯美风格。第四节和第五节分别描写了女主人公凄美的面庞和哀婉的语调:“我们从未见她微笑,/从未见她皱眉”,“她花冠下的面庞好似总在作痛……”,“我们从未听到她话语急促,/她的语调是如此甜蜜……”,“在街道喧闹嘈杂声里她的心是那么的平静”。诗人将一具冰冷而美丽的尸体横陈在读者面前,将美好的东西毁灭在读者面前,表达了作者灵魂深处冰冷沉默的“病态美”。最后一节诗人表述了自己对王子的责难和对女主人公的悲悯之情:“昨天你应该为她悲戚,/守在她的床边:/今天你为何哭泣?,她已永绝尘世。/今天我们爱她但不哭泣,/要为她高贵的头上佩戴花冠……”。
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4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这大概是所有抒情散文和抒情诗歌成功的首要因素。读同兴的诗文,给人印象最深的正是一个“情”字,情深、情切、情浓,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要写出“真挚的亲情、浓厚的乡情、纯美的爱情、激扬的诗情”。其中,最感人的是关于亲情和乡情的描写,读着这些篇什,常常使我想起著名诗人桑恒昌先生的怀亲诗,在朴素中体现着真切,在平凡中蕴含着大爱。其实,抒写亲情与乡情,也是千百年来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绵延缭绕,恒久不变。我想,只要有人类存在,这就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大凡人世间,父母在子女眼中永是不凡,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或喜怒哀乐,无不深烙在子辈心中,随着时光流逝,不仅不会减弱,反而会越来越深刻、越来越清晰。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以及对亲情的珍视在同兴的诗文中处处可见,他通过《母亲,把你的手给我》、《又是紫葚飘香时》、《光辉》、《致母亲》、《致父亲》、《清明节》等篇章,回放着一个个动人的镜头,表达着对父母的崇敬与感恩。如在《母亲,把你的手给我》一文结尾,同兴写道:“看着母亲满头白发捻动着小脚踉跄的样子,我的心里只想流泪,‘娘,把你的手给我’,我和妻子一边一个搀扶着母亲慢慢地向前走着。‘爸爸,把你的手给我。’女儿不知咋想的竟拉起了我的手。”这里并无刻意渲染,但亲情的传承与温馨已经跃然纸上。在《光辉》一诗中,同兴写道:“母亲的目光漫过来/流泻着沧桑与悲凉/流逝的光阴刻进母亲的皱纹/枯瘦的手掌轻轻抚摸游子的脸庞/‘外面有人欺负你吗?是否有人与你打仗?’/在母亲眼里/我永远是她长不大的儿郎”;在《致父亲》一诗中,他又这样回忆逝去的父亲:“父亲/您要喝酒吗/那就喝吧/一饮而尽/连同您的人生/我陪您”。这些诗句,焕发着亲情朴素而真实的色彩,而其背后,让人体会到的是情感的力度,厚重而富有张力。
对乡情的抒写,是同兴诗文的又一主题。野人怀土,小草恋山,无论身在何处、年长几何,故乡的人情,故土的山水,都时时牵动着游子的心。在《神往的童年》一文中,他把到水渠游泳、在教室里生炉子、逮鱼、看电影、捉知了猴等,描摹得如在眼前,似乎使人又回到了那个物质虽然匮乏但精神却很充实的年代。在《另一个家》一文中,他写姑姑、姑父可爱的小女儿被乡人误轧殒命的惨剧,两位老人宽容待人,纯朴的乡情让人久久回味:“后来,我问姑姑,这是为什么,姑姑说:‘孩子,人是要讲良心的,军家里也很穷,听说买车还是借的钱,自己住院也花钱,拿来的钱肯定是借的,我要了他的钱,他多少年能翻过身来啊,再说他又不是故意的,人要以乡情为重啊!’”这是那个时代乡民们独有的一份情感,启发人思考很多东西。其他如《我的家正在一天天消失》、《在故乡穴居的黄昏》、《我站在六月无际的麦田》、《小村之恋》、《故乡的端午》、《走丢的童年》等,则把记忆中的故乡与现实的变化作了形象的对比,既有对童年梦想的追逐,又有对现实变化的探问,其中无不显示着对乡情的怀恋。
相比较而言,同兴对爱情的描写虽也不乏动人的色彩,但却相对显得单薄,这大概与人的经历有关。考察现代文学史上那些优秀的爱情诗人,不论是徐志摩,还是汪静之、卞之琳,大约都有一个苦恋而不得的具体人物,因此感情真挚浓烈,甚至刻骨铭心。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情感是不可能硬造出来的,而硬造出来的情感必定是苍白无力的。
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5
关键词:席慕容 草原文化 人文情怀
一、席慕容诗歌中的草原文化
有一首草原歌曲这样唱到:“草原在哪里?草原在我的心里,草原在我的梦里。在席慕容的诗歌里,大家能够了解草原文化的真实美好,也让人们对草原多了几分敬仰之情。席慕容满载着对草原文化的深情与渴望,她的诗歌让现在心冷如铁的人们在很久以前曾经纯净如新月。内蒙古是席慕容的故乡,她曾经说:“内蒙古是我的故乡,我缺席了46年。她对内蒙古、对故乡的感情不言而喻,正是因为这份如此深厚的故乡情,让她在描写草原的过程中多了几分亲切、几分随意,让人们对草原文化多了几分别样的理解与感受。席慕容在《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中这样写到:“父亲曾经形容草原的清香,让他在天涯海角也从不能相忘。母亲总爱描摹那大河浩荡,奔流在蒙古高原我遥远的家乡。如今终于见到这辽阔大地,站在芬芳的草原上我泪落如雨。河水在传唱着祖先的祝福,保佑漂泊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草原的美曾经令无数人倾倒,也让很多人对草原多了几分敬畏。席慕容诗歌中的草原文化与其他诗人描述的感情不同,她似乎在构建一个一个的生命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草原文化能够给她心灵的启发,让她的诗歌绽放生命的光彩。
席慕容诗歌中的草原文化还有几分与众不同的沧桑,就像一个从未受到保护的婴儿,看到的人们渴望去抚摸她、保护她。对于草原,席慕容诗歌中总是掺杂着淡淡的忧伤。她希望人们能够了解草原,用美丽的诗篇向人们叙述各个角度的草原,让人们走向草原,拥有草原般的胸怀与灵魂。她最大的愿望是希望草原永远不会消失,希望草原永存。对故乡的情愁,她用自己的诗歌这样叙述着,“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请为我唱一首出塞曲,用那遗忘了的古老言语,请用美丽的颤音轻轻呼唤,我心中的大好河山。
二、席慕容诗歌中的人文情怀
席慕容的诗歌题材很广,内容涉及的方面也很多,她写爱情、写人生、写乡愁、写随想,只要她想写的,她就都写。她的诗歌有着浓厚的人文情怀,让人们感动、流泪。例如,在爱情上,她用短暂绚丽、温柔缠绵、美丽动人的诗歌向人们诠释着“爱”,这样的“爱”给人希望,并让人们充满遐想。例如,《无怨的青春》中这样写道: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在《流星雨》中,她这样写道:“年轻的爱,原来只能像一场流星雨”她的诗歌温柔细腻,无时无刻不体现出人文情怀。在写青春的诗歌中,诗人席慕容时而感叹青春的短暂,时而赞扬青春的勇敢,时而抒发青春的惆怅。在席慕容的诗歌里,人们随着她的思绪飞扬,在青春与爱中思考人生。席慕容的诗歌不论从内容上还是诗歌的艺术手法上看,都是极具人文情怀的。她的诗歌情调温馨柔和,风格娇倩婉约。她的诗就像她喜欢的荷花,既鲜明又柔美,一字一句无不透露着恬淡,意蕴深长,洋溢着清新婉约的柔美情调。总的而言,席慕容的诗字字含情,皆有感而发,处处充满着人文情怀。席慕容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写诗,情真意切,温柔委婉,让读者如浴春风。她的诗充满柔情,但是柔中也有着刚强,让人们无可抗拒。例如,她在诗歌《白鸟之死》中,她这样写到,“你若是那含泪的射手,我就是那一只决心不再躲闪的白鸟”,“羽箭破空而来”,“终于能,死在你的怀中”“爱情如火山爆发,我就是火中的凤凰,超越生死。她的诗非常空灵,让人们感受到超凡脱俗以及灵动,在感受清新淡泊的同时还感受到了里面深层的韵味,具有让人们无法抵抗的一种魅力。席慕容诗歌中的人文情怀还体现在她的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上,她的诗让人们感受到无可抵抗的美,温柔委婉,而且诗的形象感十分强。例如在她的诗歌《山月》中写到:“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山风拂发,拂颈,拂的肩膀,而月光衣我以华裳”这样一幅美丽清新的图画立刻映入大家的眼帘,皎洁的月光,柔情似水,明月照透的山林,让人感觉到温馨与甜蜜。最能体现席慕容诗歌中的人文情怀的诗篇大概是《影子叠上影子》,诗歌中虽然马路是冰冷的,但是心中涌动中的爱恋却是温暖人心的。“我来了站在这一边,影子默默地叠上影子”“任西风刮不走,任落雪盖不住”,这首诗歌让心灵与心灵进行自然的拥抱,不需要任何语言和行动,只需要静静的感受,静静的体会,就会看到风雨中屹立不倒的爱的雕塑。
尽管席慕容出生在四川,早年在很多城市漂泊辗转,但是她对家乡、对草原的情和对民族的爱却浓烈的像草原上的马奶酒,让人回味无穷。席慕容诗歌《暮歌》中写道:“我喜欢将暮未暮的原野,在这时候,所有的颜色都已沉静,而黑暗尚未来临。在山冈上那丛郁绿里,还有着最后一笔的激情,我也喜欢将暮未暮的人生。在这时候,所有的故事都已成型,而结局尚未来临。我微笑地再作一次回首,寻我那颗曾彷徨凄楚的心。“这是一个奔波和浮沉多年的流浪者对草原、对家乡的无限深情。
席慕容诗歌中的草原文化和人文情怀不轰轰烈烈,但是情真意切,让人们难以忘怀。当人们青春年少的时候,总喜欢在席慕容的诗歌中随意的畅想自己的人生,让人们在诗歌中找寻属于自己的情怀。席慕容的诗歌让人们更多的想到的是自己的青春岁月,让人们依然可以聆听自己的心跳声,感受生命的悸动。席慕容诗歌中的草原不仅仅只是实体的土地,更是一种精神的寄托。她让人们在草原文化中感受到心灵的一方净土,感受到生命的真实。她用自己的文字,给人们的生活涂上了一层暖暖的底色。在她的诗歌里面,内蒙古草原是那样的神圣。在她的诗歌中,似乎有某种力量召唤流着异乡的游子,让人们忍不住泪流满面。她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情愫,也从原先的唯美转向了更加沧桑厚重的美。
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6
【关键词】王维;山水诗;南宗禅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在唐代诗人中,写山水诗的作者并不少,但为何唯独王维的山水诗获得“诗佛”的称呼呢?其实,如果我们稍稍留意一下禅宗史和诗歌史,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禅宗和唐诗的发展轨迹几乎是同步的。禅宗源于南朝,梁陈之际流行;唐诗也是从南朝永明体蜕变而来的,近体律诗与梁陈间萌芽;至唐统一天下,禅宗兴起,南宗禅在开元、天宝之际宗风大盛。然而王维却是唐代诗人之中与佛教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位了。王维的母亲崔氏信佛,“师事大照禅师三十余岁,褐衣蔬食,持戒安禅,乐住山林,志求寂静。”(《请施庄为寺表》)受到这样的社会气氛熏染,家庭环境的影响,佛性禅心早就在王维心中扎根。其后他的宦途多变,经历战乱。参透人生,无意进取,便想找一个安静之所作为归宿,而佛堂禅院,便成了难得的去处。王维是位佛徒。唐代信佛的人很多,但像他那样虔诚,身体力行的却并不多见。他的诗,清幽淡远,空寂恬淡,荡涤尘虑,时时现出一颗佛心。
一、禅与山水诗的融合
王维的山水诗中,渗透了许多南宗禅的影响,无论是从诗歌的意象上,诗歌中抒情主人公的形象上、行动上,还是从诗句中字里行间传达出的那份情感上,我们都能深深地体悟出一些别样的感动。其实这些莫可名状的感动,早已不能准确地言说那究竟是禅还是诗了。
中国的诗歌当中包容有各式各样的情感,但是有一种情感是淡而天成的,是疏朗清幽的,是不着痕迹的,是“花落无言,人淡如菊”(《诗品》)的。人生有限,宇宙无限,天人合一,万物似乎有了灵性。王维却是“以寂为乐”,这便是暗含了禅宗的“对境无心”、“无住为本”,也就是对一切境遇不生忧喜悲乐之情,不沾不染,心念不起。王维以禅宗的态度来对待人世、社会的一切,使自己有一种恬静的心境,进而把这种心境容入到自己的诗中,使诗歌显示悠然的佛影禅光。
禅入诗,把诗歌的境界提升了。而诗的作者王维在创作之初就已进入佛者境界,融入山水草木之中,而且人在其中,心在其外,大有鸟瞰大地,驾驭万物之情怀,大有佛法解脱众生,建造极乐世界般的人间净土之胸怀。佛的精神是:众生平等,自利利他,自觉觉他,使众生皆生于极乐净土之中。
首先,从山水诗的意象来看,这些意象被王维赋予了禅的意味。诗中多描写山、水、云、雨、流泉、幽石……在这样的意境中,诗人是以静坐方式出现的。《旧唐书・ 王维传》曾提到王维“退朝以后,焚香静坐,以禅诵为事”。王维诗中多次提到“闲居静坐”的乐趣。在诗人周围,僧人们大多也是依循传统的禅定仪规修行。
再一层,禅法要求一切皆空,慧能《六祖坛经》说:“心量广大,犹如虚空”。认为若要明心见性,体认自己的性空之本体,必须即事而真。当王维具备了“空性无羁鞅”,“浮幻即吾真”的认识后,便自觉地去除因执虚为实而带来的种种世俗缚累。诗人才能在自然山水的境界中体验“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终南别业》)的自然之美;而他却是那样似无心又有意地关照着自然界的云生云起、花开花落的种种纷繁变幻的色相。外在的一切都是生灭无常的,于是在诗人笔下,自然万物之真,即为万物之性了。诗人王维便是通过这种即自然之真、悟自然之性回归自然的。当他沉浸于白云、清林、跳波组成的大自然境界,并在与大自然之真的融合契合之中时,感到了真正的愉悦,也得到了真正的解脱。
二、禅宗对王维山水诗的影响
禅为宗教,诗为艺术。禅是 “不立文字”,诗却“不离文字”。
禅宗对王维山水诗的影响有三,尤其是辋川诗中可见这种影响:
第一,是直接描写诗人参禅的活动的诗。
如《终南别业》:“中岁颇好道,晚年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如。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我们知道后来的南宗禅有“行亦禅,坐亦禅。语默动静体安然”之语。由此可以进一步认识王维诗中行坐随缘的禅意。
第二,渗透禅趣的诗。
南宗禅强调“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顺应自然,还归自然便是归道,“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时挂心头,一年都是好时节”。因此,野花幽发,谷鸟幽鸣,空林寂寂,松风似秋,均是参禅悟道的最好契机。王维的禅趣和他特别爱描写那清寂空灵的山水田园,刻画恬静安宁的心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