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范例6篇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范文1

主任会议:

我就2003年以来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依法推进残疾人法制化进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市残疾人及基层残联组织概况

一年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市残工委)以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线,以残疾人康复、就业为两翼,以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和增强残疾人自强意识为动力,整体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据科学抽样调查结果,我市残疾人总数为12.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其中,听力语言残疾人为4.29万,占34.3%;智力残疾人为2.46万,占19.7%;肢体残疾人为1.83万,占14.6%;视力残疾人为1.83万,占14.6%;精神残疾人为0.49万,占3.8%,其它综合残疾人为1.6万,占13%。此外,还有麻风病、侏儒等其他类别的残疾人未统计在内。按城镇与农村所处户籍划分,全市农村残疾人为9万,占72%,城镇残疾人为3.5万,占28%。

全市六个县市区残联均全部组建并对外开展工作联系,残联的社会地位、工作性质越来越被广大人们及社会组织所认可,各级残联办公无场所、机关职工无住房、残疾人活动无场地的“三无”现象得到了基本解决,做到了有牌子、有编制、有经费、有人员。改变了残联工作“一穷二白”面貌,残疾人法制建设驶入健康发展轨道。

(二)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作法

1、以残疾人康复工作为龙头,全面完成各项康复任务

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重点,涉及到残疾人千家万户。全市各级残工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事业。

市残工委以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为主轴,以“复明工程”为重点,以“社区康复”为依托,使大批残疾人得到康复,全年共完成聋儿语训40名,培训聋儿家长35名,低视力配用助视器72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21名,训练智残儿童39名,对7500名精神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6%,显好率达67%,社会参与率56%,肇事率下降到0.2%,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1520件。

市残工委采取“社会参与、政府资助、市场化运作”工作模式,2003年4月份,由个人投资,残联扶持,管理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兰之心”弱智班、“阳光”聋儿语训班投入运行,招收残疾学员累计达38名。周边几所小学的少先队员与该弱智班儿童一起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红领巾助残活动,既培训了健全儿童的关爱之心,又促进了弱智儿童的身心健康。

2、以提高残疾人素质为动力,促进残疾人文体工作全面进步

整体上提高全市残疾人素质,必须把残疾人教育作为切入点,也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重要内容。

2003年4月,市残工委与市教育局密切配合,在分管教育副市长的主持下,召集财政、体育、文化、民政等部门举行现场办公会,研究探讨全市三所特教学校生源、师资、经费等问题,全年共募集资金3万元,其中市残联在困难条件下资助经费1000元。三所特教学校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招生范围逐年扩宽,政府部门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全市三所特教学校累计招收残疾学生达187名,在参加全省全国比赛中获奖夺牌达10多人。

盲人教育是残疾人教育的一个难点。市残工委一方面把盲童教育列入“长江新里程计划”实施范围,2003年对10名盲童每人给予资助经费150元,另一方面利用盲协主席姚则安懂盲文优势,采取私办公助方式全年完成7名盲童培训任务,使盲人教育成为近年教育工作的一个“亮点”。

为解决贫困残疾学生的入学,2003年市残工委制定了《全市扶残助学奖励实施办法》,市残联挤出经费7200元对8名高考上线残疾学生给予资助和奖励。

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是陶冶残疾人情操,提高残疾人素质的又一体现。在体育方面,组织举办全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全市6个县市区近5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各项成绩较前第五届运动会有了新的突破。按省残联工作计划,承办全省游泳项目的比赛活动,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2003年4月全国盲人门球锦标赛在我市举行,来自全国400多名盲人朋友聚集我市,展示了自己竞技水平。在文艺方面,组建市残疾人雄鹰文艺演出公司,规范残疾人文艺演出行为,培养文艺新手,继续支持鼓励皮红军、李四参加全省、全国的各种文艺演出活动,带出新苗。利用12月3日“世界残疾人日”活动之机与市文体局联合,在工人电影院举办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为题材的《一样的人》电影观摩义卖活动,举办演出10多场,观看人员达3000多人,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感情交流。

3、以分散按比例就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稳步提升

市残工委以《残疾人保障法》、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法律依据,依法推进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巩固集中就业,指导和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

继2000年我市被中残联、省残联授予“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市”称号后,2003年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再攀新高。市残联以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市400多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重要性及必要性,催收就业报表,审查就业人数及残疾人基本状况,做到政策清、方向明、任务具体。各县(市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稳步回升,安残力度明显加大。据统计,全市各单位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3243名,其中市属、中央省属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残达2900人,涉及单位达100多个。

为加大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执法力度,提高单位领导安残意识,对既不安置残疾人又未达标的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表明市残联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决心。2003年全市共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余万元,其中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收缴就达168万元,超过了历史最好水平。

发展壮大残联产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市残联依托12家福利企业,累计安排100多名残疾人就业。据统计,全市福利企业达69家,集中安置残疾人达900多名。

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按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依据财政部、国家工商局、中残联对个体就业要求,落实有关政策,改善残疾人个体就业及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环境。教育残疾人转变择业观念,鼓励帮助他们解决个体就业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使全市个体从业人数达6000多人,有力促进全市个体就业的发展。

盲人就业是各类残疾人就业的难点,市残工委发挥他们触觉灵敏、精力集中的优势,加大对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管理力度,规范全市盲人按摩点管理,使盲人按摩点由原来2家发展到现在10多家。为推动全市盲人按摩培训工作,举办盲人按摩培训班,培训盲人达24名,培训后盲人通过外出打工、自谋职业等方式使盲人就业由原来摆摊算命规范到保健按摩、医疗按摩轨道上来。

4、以欧盟合作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活动

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一个组成部分,2003年市残工委在这方面继续进行有益的探索。同时,紧紧抓住职业培训不放松,使全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出现可喜局面。

2002年省残联领导把“欧盟/中国项目黄石培训基地”匾牌授予市残联后,我市及时做好价值近20万元受援电脑及相关设备接收工作。2003年3月,承办了第二期“欧盟/中国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教学人员培训班,受到与会代表好评。

市残联借助欧盟项目培训东风,按省政府145令的要求,累计投入经费100多万元,将办公楼底层全部改造成730平方米的教室、训练室及活动室。制定培训计划,对参加培训残疾人登记造册,实行“三免一补”政策,一免住宿费、二免书本费、三免培训费,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给予每天3至5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在培训内容上,巩固家电维修、毛线编织、服装裁剪“老三篇”,发展电脑制作、工艺广告、艺术摄影“新三篇”。在培训方式上,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培训相结合、初级培训与高级培训相统一,培训后残疾人能走向市场,实现就业。据统计,全市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班16期,培训残疾人257名,培训后上岗率达到67%。

5、以残疾人工作为纽带,依法维权办实事

市残工委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将工作与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结合起来,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就近、依法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结合起来。

各级残联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情况下,配备兼职或专职人员,为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全系统基本形成工作“网络”,保证信息的畅通无阻。县级残联多办少转,乡镇街道残联只办不转,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降到最低程度。一年来,各级残联接待来信来访达360人次,稳定婚姻家庭13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达45件,稳定社会事件18批次,广大残疾人由衷感谢各级残联的鼎力支持,由衷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

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残疾人状况,市政府颁布了《黄石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这是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是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事业又一体现。

为把我市残联各专门协会工作开展起来,使残疾人工作面向基层,面向残疾人,上半年,对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等四个专门协会进行改选,提供办公场所,投入活动经费,让各个专门协会工作开展起来。

6、以《残疾人保障法》宣传为契机,大力开展助残日活动

以社会弱势群体为对象的残疾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全社会理解、关心与支持,又需要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宣传如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市残疾人事业整体水平。

2003年市残工委按等十四个部门统一部署,以“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为主题,组织开展了“有形式、有内容”的助残日活动,实行“市长挂帅,部门负责”,各县市区残联统一部署,及时迅速的掀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助残日活动。

市残工委十分注重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利用市政府的“一月一法”活动,把“残疾人保障法”列入学习范围。为把这一活动组织好,邀请《残疾人保障法》起草成员、中残联教授李志岐同志来我市讲授《残疾人保障法》,使与会领导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铁山区残联把《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列入该区普法学习内容,为残疾人工作在全区开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在市交警部门支持下,组织宣传车上街,以《残疾人保障法》、《省人大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省政府145号令为宣传内容,制作录相带、配备广播员,深入到全市四城区、主要街道进行滚动宣传。黄石日报、东楚晚报在主要版面,大篇幅报道领导专访稿及领导答记者问。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制作滚动字幕,播放残疾人专题及残疾人先进典型。黄石港区残联在工人文化宫购置四个版面的灯箱广告,进行动态宣传。据统计,助残日期间全市各级宣传媒体,播发残疾人稿件98篇,举办宣传专栏37个,制作宣传字幕37条。

为丰富助残日活动,市残工委会同黄石港区政府在文化宫举行大型文艺演出募捐活动,市“四大家”领导光临现场,市日豪水都、市康拓公司、市康源公司经理带头捐款捐物。部分残疾人利用自己掌握的盲人按摩、家电维修、服装裁剪等技术免费提供服务达150多人次,利用自己技能来回报社会。

走访慰问活动是每次助残日活动一个重要内容,在省残联支持下,苏晓云副省长专程来到黄石,在市长肖旭明陪同下看望了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刘泽兵、柯玉仙,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勇攀高峰。2003年助残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市走访慰问各类残疾人130户,送去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5万多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社会应尽的责任。我市的残疾人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上级残联的要求,与广大残疾朋友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㈠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仍滞后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一是在卫生康复方面:全市城镇精神病社区康复点建立覆盖面不广,农村精神病防治康复、肢体残疾人康复点在很多乡镇无法建立,农村精神病康复无法启动。残疾预防中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阳新县近亲繁殖等姻亲引起的残疾预防意识相当薄弱。二是在教育方面:全市近1.8万盲人中没有一所盲校,盲人教育仍是一个“盲点”,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并不理想,小学、初中推行随班就读工作举步维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未达到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要求,《残疾人教育条例》若干规定贯彻落实难度较大,教育部门对残疾人学杂费减免执行不尽人意,财政部门对残疾人教育经费投入捉襟见肘,全市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办学经费明显落后于其他城市。三是在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工商、税务部门对个体残疾人应给予照顾的工商费、办证费、摊位费,由于受部门利益驱动,无法落实到位。下肢残疾人代步车推行艰难。四是在残疾人事业经费方面:按“九五”、“十五”计划纲要要求,地方财政按辖区人口每人平均0.15元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经费37万元/年一直未能落实,白内障、聋儿语训、肢体矫治、弱智儿童康复等30万元配套经费无法兑现,严重制约了我市各项康复工作的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贴息资金落实难度越来越大,基层残联人头经费、工作经费大多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不能落实到行动。等等,这些严重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㈡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再就业压力依然存在。我市在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政府145号令、国务院84号文件、省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中,一些单位与部门存在认识不高、配合不好、支持不够的问题。一是目前我市残疾人就业率由原来68%提高到现在78%,自己与过去相比有所进步,但与全省、全国相比差距较大,沿海发达地区残疾人就业率达90%以上,中等省份达80%以上,我市目前的就业率是明显落后。二是在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中,我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完成面只有35%,很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还达不到30%。大部分单位都是象征性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来减轻单位按比例安残的责任,这与政府推行的“安残是目的,收取保障金是手段”的指导思想相违背。在集中安残工作中,集中安残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使集中安残工作日渐萎缩。三是个体就业形势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竞争态势形成的挤压空间越来越窄,残疾人由于文化水平、知识面、社会参与能力、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制约,个体就业应该给予兑现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自食其力解决就业后,各种应给予减免的土地税、农业税等人头税费在执行中走了样、变了形,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残疾人中的形象。四是企业改组、改制、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中残疾人首当其冲,目前,我市下岗残疾人越来越多,再就业残疾人压力有增无减,上访对象所占的比重加大,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使《残疾人保障法》中应落实的合法权益无法兑现。

㈢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存在问题较为普遍,铁山区、下陆区机构仍未完全单列,大冶市残联机构虽然单列了,2001年机构改革后又归并到同级民政部门。全市乡镇、街道残联处于“无机构无人”或“有机构无人”的状况。各级基层残联财政编制十分紧缺,工作人员偏少、经费十分匮乏,严重制约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发展。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暴露的问题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指导方案》、《中国残疾人“九五”计划纲要》精神是相违背的。

㈣残疾人的外界障碍依然存在,残疾人权利实现受到限制。《残疾人保障法》指出: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我市在规划建设中通过历届政府部门努力有所改善。但全市部分商场、广场、电影院、文化娱乐等场所大多没有按国家建设部和中残联要求实行无障碍设计,残疾人及其亲属对此意见较大,这与我市对外开放、WTO规则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㈤残疾人维权工作有待加强,侵权案件逐年增多。社会中歧视残疾人、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黄石市扶持残疾人暂行规定》得不到落实,城市盲人和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问题,由于公交集团内部实行承包及买断经营权,使企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阻碍政策的落实。

三、今后工作打算与建议

通过一年来工作,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客观存在一些问题,对照我们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工作,我们既不能骄傲自满,也不能妄自菲薄,同志指出:“做好残疾人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现提出如下工作打算与建议。

1、利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扎实做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工作。按每年助残日活动主题,为残疾人解决一至二个问题。加强社会相关部门、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联系,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来协调处理残疾人的重大问题。主动争取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大检查,就残疾人教育、劳动、卫生、民政、文化、体育等涉及残疾人工作问题作为执法检点,使我市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既重点突出,又深入扎实。

2、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继续加大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省政府145号令的执法力度。市残工委要按市委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做好“三件大事”为主题,在优化环境建设中,既要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又要实切维护好我市投资环境。为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省政府145号令,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促进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全面发展。

3、树立科学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观。按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千方百计增加残疾人收入,把发展残联经济、改善残疾人生活作为残疾人工作重点,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收入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人、财、物等方面呼吁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给予必要的倾斜,在社会保障、医疗统筹、扶贫解困等工作中为残疾人创造一个宽松环境,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共同迈向小康社会。

4、为进一步落实《黄石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出台我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使残疾人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盲人及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问题实施监督,责成市城管部门向人大作专题报告,制定我市盲人及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工作方案,促使该问题尽快解决。

5、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改善残疾人基础设施,要按照“一体化的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有机结合的业务、统筹安排的经费、综合利用的场所”要求,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选址、规划已列入“十五”计划,是我市近期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实施监督中,将基层残联的组织建设纳入监督范围,使基层残联做到“三个到位”,即“编制到位、经费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对残疾人基础设施给予倾斜,督促残疾人康复中心早日建成。版权所有

6、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社会其它行业一样,都离不开地方财政的投入。为此,恳请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在地方财政预算中,监督财政部门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确保到位,促进我市残疾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范文2

一、切实增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县现有1.5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36%,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关注残疾人生活。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当前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明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实施我县“三县并举”发展战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认真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公民权益依法保障”等行动计划,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努力使广大残疾人残有所助、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积极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共享物质文明成果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目前,我县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以下的贫困户中,有一半以上是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党委政府要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对有特长的残疾人给予优先录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辅工场等机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生产、专营的产品和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残疾人实施庇护性就业援助,新增设的销售点、报刊亭等,应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上岗;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社区(村)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完善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加强与发达地区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项目合作,争取在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实现嫁接,以强带弱,做好借力发展文章。有序组织残疾人实现异地就业,促进残疾人增收。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拓展领域,创新模式,增强能力,提高效果,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及时将低保金发放到户到人。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并按照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00—150%之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并享受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居家安养、日间照料或集中托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社会各类用人单位均应为招用的残疾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费用。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及其残疾人雇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帮助农村残疾人逐步解决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在城市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政府救助机构要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五)加大残疾人生活救助力度。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残疾人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性事故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要给予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加快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或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在深化“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中,优先结对扶持低收入残疾农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送温暖”等助残活动,通过帮包带扶等方式,稳定残疾人收入。

(六)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要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逐步加大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创造条件成立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创新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开展为残疾人献爱心活动,募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

三、不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共创精神文明财富

(七)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服务,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要制订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在满足贫困残疾人助行、助听、助明等基本康复需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扩大覆盖对象和增加服务内容,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免费提供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财政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需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职责,广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进一步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督促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做好监护工作。加快康复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建立多层次、多类型康复服务网络,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整合康复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供多种康复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编委、人事、财政部门在康复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应给予保障。

(八)发展残疾人教育。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体系,采取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随班就读、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对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给予资助或减、免有关费用。对参加自学考试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并在职称评定、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对残联机构专门从事残疾人手语翻译和指导工作的人员,也一视同仁。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九)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鼓励、组织残疾人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及其他大型体育、文化活动应创造条件设立残疾人体育、文艺项目,举办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和特殊艺术演出。结合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增强素质,康复身心。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鼓励和扶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运作为主的艺术团体,培养特殊艺术人才,打造特殊艺术精品。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省市、全国、国际比赛和交流。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对获得省、市以上运动会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努力提高残疾人及其组织社会地位,积极参与政治文明建设

(十)落实残联作为人民团体的政治地位。县乡残联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县级可以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乡级可以推选为同级人大主席团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促使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利,参政议政,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言献策。

(十一)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县乡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生活等工作。党委和政府要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健全各级残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乡镇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专职残联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社区、村要建立残协,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配备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并落实工作职责和人员待遇。加强各类残疾人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

(十二)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县乡残联领导班子。加大对残联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将其纳入当地党政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快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理顺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通过培训、干部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现有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工作水平,通过公开选拔、选调、公务员考试等,严格考察程序,把好残疾人工作者进入门槛,进一步畅通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流入渠道。加强优秀残疾人的选拔使用工作,在各级残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中应配有残疾人,主席团委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代表;在残联执行理事会中应有残疾人比例;在残联机关工作人员中应提高残健比例,不断增强残疾人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全面优化社会环境,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三)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制定和完善扶助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共享文明成果。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机构作用,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并全免或减免相关费用。司法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要充分考虑特殊困难的因素来对待残疾人涉法事件,人大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成合力,共同督促有关残疾人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各级残联和各相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残疾人自我教育活动,建立维权和落实政策监督组织,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十四)改善无障碍环境。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促进和完善城市公共建筑物、道路、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电视台要创造条件开办手语电视节目、自办节目加配字幕;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并在收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大投入,逐步将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网络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拓宽信息渠道,完善信息网络体系,提高信息反馈速度,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十五)强化公众扶残助残意识。扶残助残意识是公众文明素质的体现。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开展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评选活动,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各类涉残节日活动。

(十六)弘扬自强不息精神。要通过“自强模范”、“优秀残疾人企业家”等评选和宣传活动,激励广大残疾人以积极、乐观、进取的态度对待生活、参与社会,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十七)健全残疾预防体系。要在全社会开展预防残疾的全民行动,促进残疾人与自然、社会共和谐。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从防范事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预防残疾。严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关口,最大限度降低因遗传等先天性残疾儿的出生率。建立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制定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

(十八)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在事关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大工作时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制度。党委、政府要分别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及时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计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范文3

全面加强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搞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紧紧围绕全区的工作重点做好残疾人政策落实和法制宣传,稳定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提高政策法制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好的为广大残疾人服务。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1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2社区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镇党委镇政府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20--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本社区残疾人工作完成得更好,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市残联和镇残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目标。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意愿。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人4人,(其中:肢体残疾27 人,智力残疾 6人,视力残疾 2人,听力残疾2 人。)精神残疾 4人。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要宣传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多组织残疾人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助残日、精神残疾日”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四、特别要关注残疾儿童和较贫困的残疾人家庭,纳入进入更深层扶助。

五、为社区残疾人及家属进行宣传,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

六、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培训等服务工作.

20--年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从残疾人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为推进社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3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五、以法律为武器,完善残疾人的维权工作

保障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是残疾人工作者的天职。为确保把这项工作准确无误地履行好,今年,街区残疾人工作者要有计划地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大残疾人的维权力度。充分利用维权示范岗的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残疾人朋友的根本利益。

六、依托国家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现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力争在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农村低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残疾人小型贴息贷款等方面多谋取福利,具有实效地解决辖区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以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继续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办理工作

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的新申请、换领、发放、建档工作仍然是今后一定时期的工作任务,我们还将不遗余力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采用入户走访、调查掌握全部信息,针对特殊残疾人进行特殊的服务方式进行特殊的服务。为广大残疾人顺利办理《残疾证》大开方便之门。

八、利用各种契机,开展各项残疾人活动

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活动是增加残疾人竞争社会能力,参与社会意识的有效锻炼手段,丰富业余生活,提高思想情操的课堂,也是广大残疾人朋友直接感受党和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亲切感受。同时,也是彰显我街区残疾人工作的有力依据。我们将不失适机地在辖区搞好各项活动。

以上为我福安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420--年,街道残联将始终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医疗和维权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现制定20--年莲塘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意见》,扎实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各项工作。巩固社区职康中心和康复站成果,认真做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迎接国家检查组检查验收,确保完成20--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

二、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20--年残奥会、中国残联成立20周年和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开展以“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的第18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三、在区残疾人就业所指导下,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多种渠道开展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整体素质的提升。落实长江高科技助残项目。

四、推动符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就近免费入学;逐步实行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推进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就近接受教育和残疾学生课外照顾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创建规范化社区工作,对社区残协工作队伍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对专职委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管理质量。建立健全培训、引进、激励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相关的优惠政策。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

20--年,街道残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残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大精神,落实区政府制定的惠及千万残疾人的政策,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520--年元通街道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盐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大力倡导助残扶残风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努力开创我街道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新风尚

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利用广播、橱窗、网络等渠道,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广泛开展社会助残活动,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积极发挥村(社区)残协、村(社区)康复服务站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织网络的作用,深入到残疾人家庭,把党和政府的扶残助残政策贯彻到残疾人手中。

树立残疾人先进典型,弘扬残疾人自尊、自强的精神,鼓励残疾人参与到各项社会生活中。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完善残疾人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作,将重度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托(安)养范围。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

做好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救助工作,开展经常性摸底调查工作,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做好服务。

重视残疾人学生教育工作,做好残疾学生就学补助工作。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做好危房检查改造工作,推行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工程。

继续开展一户多残家庭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一户多残家庭的基本生活情况,给予生活补助,改善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三、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优化残疾人生活环境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实施“残疾人阳光康复工程”。一是抓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宜居工程扩面工作,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好实施方案,切实改善残疾人的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二是继续抓好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0—6周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助明、助行、助听”康复项目,为有适应指征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完善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补助政策。四是深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康复中心、站建设,开展基层康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康复中心、站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员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构建残疾人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残疾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参与到更多的社会活动中。

开展残疾人的维权服务。开展残疾人普法活动,增强残疾群体的维权和社会各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的力度,建立服务残疾人的专项法律援助和服务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四、重视就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扶贫帮困

完善以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主,以自谋职业、工疗庇护工场、网络就业为辅的就业格局。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鼓励扶持残疾人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改善自身家庭生活条件努力。

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与科协、农技站及成校进行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和残疾种养大户、创业户补助,以点带面,带动周边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五、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村(社区)组织换届的基础上,配备配足基层残协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性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建成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零距离”网络,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范文4

今年以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残联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残联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学习任务,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政治教育,思想引领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和残疾人工作者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的思想。一是扎实搞好学习教育准备工作。开学前,根据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全体党员共同学习和分层学习的内容,购买下发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治国理政》《党组工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共8本书,精心制定了市残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还为学习教育配合活动开展向党组申请了经费,为学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进行了充分的物质准备;通过理事长办公会、机关党委会、各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宣传今年在继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要开展“两学一做”教育,让广大党员奠定了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思想准备;按上级要求按时召开了市残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动员大会,督促指导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了细化的针对性强的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并制定了以“人员、内容、时间和保证效果”的学习制度,为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完善了制度准备。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学和做”的工作。目前进行了三次集中专题学习。(1)学习方法科学。上半年,我们通过集中学与个人自学、专家授课辅导学与听讲座(电视讲座购买的内容)学、领导干部讲党课学和普通党员上微党课学、中心组学与各支部为主体的党员大会学、机关党委督导学与群众监督促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学习。学习中还特别注重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工作相结合,在中心组学习时,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都能在学习中引导同志们把学理论与推动残联今年建设的重要工作相结合加强学习。通过这些科学的方法学习,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增强,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2)学做结合较好。我们是党的党员干部,干的是党的事业,做的是党分配的工作,做合格党员就要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上半年,残联事多人少,工作任务重,但在做合格党员思想引领下,党员干部听党话,落实党组决策指示坚决,工作中有纪律有品行,工作作风大幅改进,工作中领导

带头,党员干部跟上,工作任务完成都好。如落实“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好、群团改革顺利进行、残疾人精准扶贫稳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大幅进步、残疾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等大项工作任务都进展好,这都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行动体现。三是注重非党员残疾人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在各部门的延伸教育中,在宣文部的广泛宣传下,在平时党员干部与职工交流中,都有形无形引导了残联非党员工作者的思想 ,在他们中树立了正能量,为他们同残联党组保持一致跟党走、共同干好党的事业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四是严明了党的纪律和规矩。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八严禁”“十二不准”的同时,结合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机关纪委和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共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办法》、《中共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并层层签订了《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市残联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重庆市残疾人产业发展资金绩效考核制度》、《市残联政府导购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办公用品导购使用管理制度》、《机关接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重庆市残联康复部廉洁自律制度》、《重庆市残联康复部项目实施流程》、《重庆市残联康复部政府导购项目管理制度》等纪律制度规定,并部分报党组研究审批下发全单位执行。使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言有规范,行有规矩。(1)加强了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党的宣传工作总体布局,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立了宣传组,宣文部主任任宣传组组长。上半年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严禁”、市委“十二不准”,邀请了市直机关纪工委书向全体党员上了党风廉政教育课,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会在本单位逢会必讲党纪党归,各党员也通过不同形式学习党纪党规,使广大党员从思想上筑起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

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能力不足、方法不多、有疲于应对上级“规定动作”的完成,疏于工作深度落实和工作创新问题。

二是学习讨论不够全面、深入。有的党员没有讨论发言。

三是支部书记抓学习教育方法不多。上半年,虽然各支部书记“两手抓”意识有了很大进步,但如何抓好学习教育工作办法不多,还必须进一步加强在学习借鉴。

下半年党建重点工作:

1、按上级要求和计划继续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半年的工作。一是按计划完成学习内容。二是搞好学习教育工作配合活动:①8月或9月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去接受教育(初步计划去遵义地区)②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行的“两学一做”知识竞赛。③同办公室合办的调研论文征文比赛和组织参加中办秘书局《秘书工作》杂志社举办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征文评选。三是切实完成党组成员到各支部上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普通党员讲微党课的规定动作和内容的完成。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总结。

1、以适当的形式继续搞好“双联系”工作以“争当先进个人争创文明部室”活动为载体加强作风建设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范文5

第二条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和国家公益金、残疾人福利基金、企事业单位赞助等项资金。

各地应按照“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五年计划纲要规定任务的按期完成。

第三条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康复。用于残疾康复、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的补助。

(二)教育。用于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补助。

(三)就业。用于对失业残疾人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

(四)扶贫。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机构工作的补助。

(五)文化体育。用于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补助;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运动器材购置,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补助,社区残疾人体育活动、特奥活动补助。

(六)其他。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任务指标和预算编制要求,按时编制五年资金收支计划和年度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五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一定五年,分年度安排。其中补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分别列入中央部门预算;补助地方支出部分由财政部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达给省级财政部门,拨款文件抄送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六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的五年计划纲要任务指标进行分配,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补助项目和标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商财政部共同制定。

第七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情况安排相应资金。

第八条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接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应及时分配和下达,不得截留和任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九条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根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第十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按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指标,及时编报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决算报表,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残疾人联合会于每年3月底前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送上一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资金决算情况;每年4月底前,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全国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第十一条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第十二条用五年计划专项资金购置的材料、物资和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的,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三条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五年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法规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自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范文6

一、《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年)》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年)》实施五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解决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等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公共服务成果提供了便利;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残疾人特殊教育得到了新的发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得到了新的加强,市、县、乡残疾人综合服务场所不断拓展,法律维权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全市乡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村(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三)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

据统计,5.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聋、弱智儿童年入学率提高到85%以上;采取不同形式使近6.8万人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残疾人就业率不断提高;扶持近9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了贫困;18万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四)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

广大残疾人以珍惜人生、热爱祖国、志在奉献的高尚情怀,锐意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其中一部分人实现了勤劳致富。各行各业的英雄模范群体中都有残疾人的杰出代表,一批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积极为追赶跨越发展建言献策。

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农村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及参与社会活动的状况亟待改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在接受抢救性康复、教育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各地、各部门既要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攻坚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中心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总目标

1.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2.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其中项城市和县于年率先建立,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3.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4.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5.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6.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2.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市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范围。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4.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5.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均衡发展,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6.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实际困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二五”时期市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1.主要任务:

(1)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2)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3)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2.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贯彻落实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帮助进行无障碍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

(3)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将残疾人纳入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范围,对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费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定非公有制经济从业残疾人、残疾农民工、被征地农村残疾人、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对工(农)疗机构、盲人按摩机构、辅工场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给予政策优惠。

落实重度及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贴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的残疾人群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要按照自愿参保的原则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其中,重点对重度及贫困残疾人参保缴费给予补贴。

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在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逐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和特殊医疗需求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逐步规范和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

(4)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开展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试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试点。逐步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等给予政府补贴。制定落实残疾人生活用水、电、气、暖费用,挂号、诊疗费,泊车费,盲人、聋人手机短信和宽带费用以及农村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5)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伤病残军人保障待遇。保障伤病残军人优先享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二)康复

1.主要任务:

(1)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功能定位合理、适合残疾人康复需求、覆盖全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2)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3)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为8万残疾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其中完成视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8000例,聋儿听力语言培训800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40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800例,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1600例,精神病患者综合康复、治疗与服务48000名,为400人次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贴等。

(4)组织供应4万件各类辅助器具,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2.政策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重点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可及性问题。

(2)按照中央补助、省级配套和市、县补缺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机构,落实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将达到专业化、标准化的康复机构列为医疗保险的定点机构。扶持建设一批区域性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和基层康复工作示范点。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学科建设,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康复技术研究等工作。加强民政福利康复设施建设。

(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配备适宜的康复设备和人员。建设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国家、省和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的村、社区普遍建有康复站(室)。各级政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区康复工作的深入发展逐步增加。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4)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康复救助范围。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残疾人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防护用品配置、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精神病防治康复等国家重点康复工程。

(5)落实国家扶持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政策和辅助器具等残疾人专用品进口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建设规范》,加强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各县(市、区)要建有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发挥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的资源优势,鼓励社会机构供应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科学方法,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将助听器、盲杖、轮椅等适配辅助器具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6)制定实施康复医学发展规划,加强康复医学学科与教学能力建设,提高康复医学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实施国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完成培养180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800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任务,使康复专业人才总量增加、结构合理、水平提高。逐步解决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工作待遇。建立康复专业人才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定制度。

(三)教育

1.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

(3)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4)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5)减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2.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第161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41号),制定出台我市实施办法和意见,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中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将特殊教育纳入政府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将残疾人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根据残疾人的教育需求,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步伐,各县(市、区)都要建成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新建一所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标准的市本级特殊教育学校,同时向边辐射。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跨区域招生、建立专门学校等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依托有条件的教育机构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辐射带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提高随班就读质量。鼓励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开设特殊教育班。

(3)建立多部门联动的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加大对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投入,加强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基础能力建设和师资队伍培养、培训。残联、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基本普及学前二年或三年教育。实施“阳光助学计划”,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重视0—3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帮助0—6岁残疾儿童家长及保育人员接受科学的康复教育指导。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早期康复教育机构。

(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鼓励和扶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高中部(班),支持特殊教育高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调整专业设置,改革培养模式,加快残疾人技能型人才培养。帮助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残疾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托养机构、残疾人扶贫基地等要承担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的任务和职责,探索残疾人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机制和模式。

(5)普通高校要创造条件扩大残疾学生招收规模,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为少数民族残疾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支持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普通高校继续扩大招生规模,调整专业设置,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通过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帮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做好盲、聋、重度肢体残疾等特殊考生招生、考试工作。聋人参加各类外语考试免试听力。

(6)制定实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加快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提升特殊教育师资能力。中、高等师范院校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鼓励和支持中、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对在岗特殊教育教师普遍进行专业培训。根据国家规定落实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津贴。在表彰优秀教师时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合理配置和使用特殊教育资源。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制定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和教职工编制标准,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学生职业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7)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逐步实施残疾儿童学生免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

(8)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建立手语翻译员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制度。落实手语翻译员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政策。

(四)就业

1.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鼓励残疾人创业。培训32000名残疾人,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8000人。

(2)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2.政策措施:

(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和《省就业促进条例》,制定《市〈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落实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收费减免、税收扶持有关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编制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和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与服务目录。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和具体办法。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范围,建立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机制。研究制定无法在一般性劳动力市场就业的重度残疾人辅就业的政府补助和社会保障政策。

(2)实施残疾人就业工程。切实落实按比例就业政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也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财政代扣等政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征收,并将保障金征收列入其工作目标;财政供给的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能按规定缴纳的,由各级财政部门代扣。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促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采取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性岗位和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外出务工残疾人、女性残疾人和少数民族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依托农村扶贫开发和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3)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以就业为导向,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开发,做好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举办第五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团参加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全面落实《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和《省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鼓励医疗机构录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帮助有执业资格的盲人开办医疗按摩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安排更多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逐步将盲人医疗按摩诊治科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加强盲人医疗按摩后续培训工作,提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素质。贯彻落实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规范盲人保健按摩市场行业管理。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400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240名,扶持400名特困盲人按摩人员就业。为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培训,帮助其就业。大力实施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就业。

(5)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即时岗位援助、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结合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和违法雇佣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的权利。

(6)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坚持以直接服务为主的原则,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建有独立服务场所,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支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依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培训400名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社保协理员。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的互联互通。

(五)扶贫

1.主要任务:

(1)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8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增强发展能力。

(2)为180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3)实施“阳光安居工程”,改善4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2.政策措施:

(1)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帮扶。制定实施《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完善贫困残疾人口的识别机制,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工作。多渠道安排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2)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继续使用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加大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健全担保体系,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加强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开展公司加农户产业化扶贫,扶持创建4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定期组织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深入到乡村免费开展针对残疾人特点的实用技术培训。

(4)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和小城镇建设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建设和改造给予优先安排。实施国家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为4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5)加强基层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建设,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村互助社、各种行业协会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6)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六)托养

1.主要任务:

(1)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8000人次残疾人托养服务给予补助。

2.政策措施:

(1)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2)建立健全以市级定点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以县级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以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以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做好中央支持的骨干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要安排接收一定比例生活自理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

(3)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依据中央补助标准,市、县级按规定比例安排年度补助预算,同时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对残疾人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

(5)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管理,探索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资助制度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对达到规范标准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用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培训160名管理和服务人员。

(七)文化

1.主要任务: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2)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

2.政策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艺术团体参与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活动、艺术比赛。

(2)以“残疾人文化”为载体,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依托社区康复站和民政、文化部门建立的街道文化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在全市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的“爱心书屋”。扶持出版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音像制品。新闻出版部门将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列入“农家书屋”采购目录,出版和发行单位积极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为残疾人捐赠图书。扶持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发行。扶持各种音像制品、网络视频和学习课件加配字幕。

(3)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阅读服务工作。有计划地资助县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要设立残疾人阅览室,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4)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举办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八)体育

1.主要任务:

(1)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身心康复,提高其社会参与能力。

(2)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国际、国内残疾人体育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2.政策措施:

(1)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社会体育指导员要积极组织、帮助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与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相结合,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推动残奥、聋奥、特奥均衡发展,参与特奥运动的智力残疾人达到6400人。

(2)大力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区域性残疾人体育展示活动。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建设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建立、发展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160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

(3)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和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建设。加强残疾人运动员训练、管理、参赛等项工作,提高残疾人体育竞技能力。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建立、壮大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实施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对在全省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奖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积极协调、推荐获奖运动员到省内外高等体育院校就学、深造。发挥各级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加强残疾人体育道德作风建设。妥善解决退役残疾人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

(4)举办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赛,组团参加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等体育赛事,积极培养、推荐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九)无障碍环境

1.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市、区)创建工作。

(2)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

(3)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56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2.政策措施:

(1)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无障碍宣传与推广。组织开展无障碍促进日活动。

(2)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小城镇、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通运输、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完善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时,要吸纳同级残联参与。加大对残疾人盲道和专用通道侵占、损毁行为的查处力度。城乡建设、规划、残联等部门要完善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审批制度,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和检查,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的意见,项目竣工后一并验收。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改造率达到100%。

(3)将信息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切实关注残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参与信息化建设进程。实施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进通用产品、技术信息无障碍。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推广,推动互联网网站无障碍设计。推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政务信息。推动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设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电视节目加配字幕,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设置聋人报案信息设施。建立盲人、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推进药品和食品说明的信息无障碍。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1.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2)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2.政策措施:

(1)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制定《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指导县(市、区)制定和修改残疾人优惠政策。在涉及残疾人权益的立法中体现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内容。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3)将《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法规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加大对残疾人的普法、知法、懂法教育,提高残疾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残疾人遵纪守法意识,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培训80名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

(4)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在政策制定、重大案件解决上发挥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快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建设,在县(市、区)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免费服务和经费补助。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基础理论研究。

(5)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畅通渠道,健全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不同特点、需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解决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操纵利用残疾儿童行窃、行乞等严重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残疾人的人身安全,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残疾预防

1.主要任务:

(1)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资源共享、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2)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2.政策措施:

(1)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2)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逐步建立健全全市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做好孕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工作,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建立残疾儿童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治疗制度,有效控制自闭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残疾的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大量减少传染病致残。积极开展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致残。加强初级眼保健工作,普及青少年视力检查和眼保健,减少白内障、儿童盲、屈光不正等导致的可避免盲。规范临床医疗药品使用管理,完善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措施和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减少药物致残。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伤预防、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残。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3)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孕前优生咨询和医学检查。

(4)执行国家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建设残疾预防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开展致残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

(十二)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1.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2)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3)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

(4)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

2.政策措施: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残联要加强与残疾人的联系,切实履行职能。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普查,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法规、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在规划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对基层残疾人组织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乡级残联设在编专职理事长,基层残疾人组织实现全覆盖。保障和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乡镇(街道)要提供符合无障碍标准的综合服务场所,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要设立残疾人活动场所。着力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配齐配强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改善工作条件,妥善解决其待遇问题。将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或误工补贴、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将基层(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社区、村民委员会工作者管理体系,与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工作者享有同等待遇,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日间照料、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等工作。

(4)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设立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机构,有活动经费和办公场所,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和支持。

(5)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认真落实干部“协管”要求,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市、县两级残联要配备盲人、聋人专(兼)职理事,逐步配备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属理事。建立完善残疾人人才库。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市、县级残联干部培训力度。认真做好市、县级残联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和代表作用,建立委员、代表联系残疾人制度。

(6)加快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7)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市志愿服务整体规划,融于全市扶残助残活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志愿助残协会组织建设,建立市助残志愿者协会,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依托残疾人组织,办好乡、村两级志愿助残联络站(点),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和宣传表彰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4万,受助残疾人达到40万人次。

(8)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培育、发现自强典型。召开第三次全市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

(十三)科技、信息化和服务设施建设

1.主要任务:

(1)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2)加强残疾人事业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布局,改善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2.政策措施:

(1)建设市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管理系统,实现与全省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继续加强各级残联网站资源和无障碍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2)实施“科技助残行动计划”。建立残疾人事业科技项目库,开展科研课题招标,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研究残疾鉴定、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辅助器具等领域的标准、技术和产品。培育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为残疾人服务的品牌和企业。

(3)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福利、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加快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快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对已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支持市、县(市、区)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

(十四)统计、监测和政策研究

1.主要任务:

(1)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及时跟踪残疾人事业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2)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完善管理运行制度和服务标准。

2.政策措施:

(1)依照国家制定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标准,切实做好我市残疾人有关状况的统计工作。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统计季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残疾人事业年度统计公报。将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培训基层统计信息人员80名,定期做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2)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

(3)加强有关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学术优势,开展残疾人公民权利、人道主义思想等基础性研究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残疾人服务业、特殊劳动权益保护、残疾人服务提供模式、服务机构设施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监管、无障碍等方面的政策研究。

(十五)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1.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2.政策措施:

(1)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公共传媒要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建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联动机制,完善新闻宣传通讯员制度。市人民广播电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手语栏目。继续推进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积极参加第十届、第十一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活动。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

(2)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形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通过实施资金、场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改进和完善对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资助办法,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点竞争性投标,确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残疾人服务业规划和行业管理。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市助残济困总会、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爱心助残捐助活动,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实施“集善工程”、“长江新里程计划”、“轮椅助行工程”、“助学工程”、“站立工程”、“安居工程”等残疾人慈善品牌项目。加强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加大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落实企业和个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政策。探索建立利用财税调节手段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机制,引导社会慈善资金向残疾人群体倾斜。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