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学论文范例6篇

遗传学论文

遗传学论文范文1

【关键词】医学遗传学;教学;学生;信息素养;培养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已进入一个高度知识化、信息化的时代[1]。终身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时展的必然要求,而信息素养是实现终身学习的基础。因此,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内外的许多专家指出,“课程整合”是对学生进行信息素养培养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强调把信息素养的培养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中去。

1信息素养的内涵

“信息素养”一词,最早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ILA)主席PaulZurkowski在1974年提出的,信息素养的内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充实、丰富和完善。当前信息素养的具体涵义是指,人们对信息这一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的重要性的认识以及有能力从书本、报纸、电视、广播、社会调查、国际互联网等各种不同的信息资源库获取、储存、评估和使用信息,主要包括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等方面。信息素养是人整体素质的一部分,是适应未来信息社会必备的基本能力之一。

2信息素养的培养

信息素养是学生综合素质的组成部分,是学生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备能力。因此,在教学中渗透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不断提高他们获取和使用信息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教师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结合医学遗传学的学科特点和学生的自身实际,谈谈在教学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

2.1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信息意识就是作为信息社会中的人所必须具备的观念和意识。在教学中应有目的、有意识地向学生灌输信息资源的概念,积极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利用信息资源的重要性。在上新课前,让学生认真预习教材内容,要求他们通过互联网、书本、报纸等查阅一些相关的学习资料,教师在上课时进行抽查,对积极查阅信息资料、获取信息知识的学生给予及时的鼓励。同时让学生懂得绝大多数科学发明来源于科学家的灵感和对周围事物的细致观察,激励学生坚信只要自己在生活中善于观察、善于思考,也能取得成功。例如,“青霉素的发现”,是弗莱明、弗罗利和钱恩等科学家研究、探索科学的过程,他们通过大量实验终于发现青霉素的抗菌作用,打开了用微生物制造药物的“抗生素时代”的大门[2,3]。通过以上类似的例子,逐步使学生认识到获取信息资源,积极主动利用信息资源思考问题、回答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2.2培养学生信息获取能力教师应鼓励、支持学生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信息,以培养他们获取信息的能力。从互联网上不但可以获取大量的、最新的、有价值的知识和各种学习信息,而且其具有多样性、直观性和情境性的特点,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发挥学生作为认知主体的作用。教学中有些内容可指导学生通过互联网查找,如细胞分裂、基因表达等内容较抽象,难教难学,学生通过查找这些内容的虚拟实验,使之化静为动,化难为易,使抽象枯燥的内容在动画环境下变得生动有趣,这不但易于学生理解掌握,而且能激发他们获取信息的兴趣,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现实生活素材丰富多彩,而学生对现实生活中的事情比较感兴趣。教师引导学生从生活中收集素材不仅可大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同时也可培养学生从生活中发现、捕捉信息的能力。例如,讲完“遗传病种类”后,为加强学生对遗传病的感性认识,带领学生参观儿童福利院,进行遗传病和出生缺陷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爱儿童,并进行普及遗传学知识的宣传,倡导用科学方法提高中华民族的人口素质。

2.3培养学生信息整理能力信息整理能力是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组织和处理的能力。学生在信息来源中通过阅读、观察、聆听、浏览、触摸等方式来感受信息,从中筛选出有利用价值的信息。有些学生在查到资料后,不知哪些信息有用,哪些信息无用,教师需要指导学生根据信息任务和信息来源判断现有信息资源是否有用,然后有条理地整理出来并加以利用。例如,在学生获取了大量有关遗传病的材料后,引导他们进行分析、归类、综合,从中总结出影响遗传病的主要因素。

2.4培养学生信息表达能力信息表达能力是指把整理出的信息进行展示和表达的能力。这个环节是检验学生信息处理能力的关键环节。可通过师生互动、问题讨论、布置作业、目标检测和写调查报告等方法让学生把各自整理出的信息资料表达出来,达到利用信息、解决信息问题的目的。例如,在进行了遗传病和出生缺陷调查后,要求学生写出调查报告,并通过咨询和诊断方式,对某些疾病提出预防和治疗措施,促进优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2.5培养学生信息交流能力信息交流在传播学上是指人与人之间通过符号传递信息、观念、态度、感情等现象。在教学中体现为鼓励学生更多的伙伴关系、合作学习与共同研究,而不是单纯的竞争关系、孤立学习与自我思考。信息交流教育的根本意义在于把个人主义与他人、社会对立起来的教育观,转变为融合式的教育观。例如,在进行中学生高度近视社会调查时把学生分成若干组,每个小组6~8人,让每个小组的学生在获取、加工、整理、表达信息过程中相互合作交流,然后以报告的形式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讨论,引导学生分析遗传病与环境因素的关系,与学生一起探讨高度近视这一遗传病的遗传方式,使学生加深对遗传病的理解和对遗传病危害的认识,使学生受到人口素质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这样既可以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扩大信息来源,提高解决信息问题的能力和效率,还能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及信息传递的能力。同时,让学生大胆接触社会,发挥其主体作用,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参考文献】

1孟振庭.走近高科技.西安:旅游出版社,2000,8.

遗传学论文范文2

遗传病种类繁多且各有其特点,若纯粹照本宣科,介绍其临床表现、发病率、遗传学基础等往往使得课堂气氛沉闷,课堂教学缺乏生机与活力且效率不高。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可以采取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如在讲授血友病时,通过播放一部香港电影《地久天长》中的片段,使学生产生一个悬念,剧中的青年作家小富为什么经常受伤,为什么有生命危险?从而希望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疾病?发病机制是什么?遗传方式是什么?怎样去治疗?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我们的讲解就会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其仔细听讲。最后,我们解开谜底,这是一种叫血友病(hemophilia)的遗传性疾病,主要包括血友病A、B、C,是一类遗传性凝血功能障碍的出血性疾病,主要临床表现是反复自发性或在轻微损伤后出血不止。血友病A、B、C的发病机制分别是由于第VⅢ凝血因子、第Ⅸ凝血因子及第Ⅺ凝血因子的遗传性缺乏。再结合我校遗传资源库中相关家系的临床资料,让学生参与,在教师的指导下绘制系谱,总结系谱特征。讨论中要求每位同学将自己学习到的医学遗传学知识及收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综合和分析,最后经过推理得出自己的结论。从系谱分析中可以看出血友病A和B都是X连锁隐性遗传病,几乎全部发生在男性身上,而血友病C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男女均可患病,若临床遇到女性血友病患者,应考虑为血友病C。该病的治疗主要是输入人血浆中提炼或通过重组技术合成的凝血因子,但到目前为止,血友病无法根治、会伴随终身。我们在实际教学中发现临床病例与理论知识比较,有其直观性,生动性的特点,具有吸引力,在医学遗传学课中采用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可以使学生利用很短的时间就把抽象的概念和过程理解掌握。在教学中既活跃了课堂氛围,又拓展了学生的思维,同时加强了学生的职业情感教育。但这种教学方法要求我们在备课时精选与教学内容紧密相扣的典型突出的病例,其次要注意的是在病例讨论时要将重点放在该病的遗传基础及发病机制上,而讲解患者的临床表现及特征不应花费过多的时间。

适时关注科技动态,拓宽知识视野

使学生了解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最新进展,可以不断充实丰富教学内容,让学生在课堂上学到更多的知识,并且启迪心智,进一步激发学生探索高科技领域的创新热情。如在讲授人类基因组计划(HGP)时,结合后基因组计划中工业基因组学可以给学生介绍20世纪90年代英国罗斯林研究所的科学家利用体细胞核转移技术培养出来“多利羊”的简要过程,接着提出“是否可以克隆人”的问题,在课堂上展开讨论,同时可以给学生介绍克隆技术的应用前景。通过“多利”这一案例的应用,学生兴趣盎然,情绪高涨,发言积极踊跃。而在多基因遗传病的教学中,结合我校皮肤病研究所先后发现白癜风、麻风病等复杂皮肤病易感基因,引出复杂疾病的基因定位、克隆有关的关联分析,以及连锁分析,以及当前科学界公认的搜寻复杂疾病易感基因最为有效的研究方法之一———全基因组关联分析(genomewideassociationstudy,GWAS)等多基因遗传病的研究方法。实践证明,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最新科研动态来激发学生对本学科的关注和热爱,有助于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弥补教材相对滞后的不足,不仅可以满足学生对新知识的渴求,开拓学生的视野,开启学生的智慧,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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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高校艺术教育;传承与发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结合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各族人民以大大相传的形式所传承下的一种文化想象,例如民俗活动、民俗礼仪、传统表演艺术、口头传统、传统手工技能、同宇宙和自然界有关的传统知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交流、维系区域传统、凝聚民族精神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柱,还是世界文化多元化发展的重要表现。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国外文化对我国传统文化带来严重的冲击,在不少社会群体看来传统文化是一种落后、老土的信息,面对传统文化往往采取一种摒弃或者是鄙夷的态度,这一现象在青少年群体中表现的尤为突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日益深入,我国不少传统文化正面临着消亡局面,如何扭转传统文化逐步消亡的这一结局,成为我国打造文化强国的重要出发点。在新时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紧跟时展的潮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活的生命力,成为推动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工作、发展工作相关的法律体系不断得到完善与优化,财政部门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传承工作以及发展工作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一系列现代化科学技术被陆续运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等工作中,并通过宣传手段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与号召力,有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工作的开展。“文化生态”就是一种“人文环境”,“人”作为“文化环境”中的重要因素,在“文化生态”构建工作中占据不容忽视的地位,需要依靠“人”的审美观念、价值取向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传承工作作出正确的判断。教育与媒体作为影响“人”审美观念、价值取向的直接因素,从教育与媒体入手提升“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与传承意识,使“人”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以及传承工作中。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是一个庞大的教育组织体系,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渗透到教育体系,创建与非物质文化有关的教育系统、学科体系、教学制度,使教育能够成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保护工作、传承工作与发展工作的重要途径。艺术作为记载文化信息的重要载体,不仅是高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表现方式,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结合到一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继承与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的融合现状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之间的不断融合,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与优化,但是从整体发展视角来看,受教育课程设置、艺术课程实践等因素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在融合过程尚且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的融合工作并没有充分的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传承工作难以顺利展开。

(一)教育课程设置现状

现如今,艺术教育工作备受我国大中小学教育组织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我国大中小学长期陷入到“智育第一”、“智育唯一”的思想下,大中小学校均以智育为中心,组织学生开展一系列智育教育活动,所创建的教育体系、管理制度均为智育服务。受我国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高校教育工作者无论是在设置课程,还是在组织教学的过程,所运用的教学设备、考核制度均为智育提供服务,与艺术课程之间没有过多的联系,完全无法满足艺术课程实际需求。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不少高校纷纷将现有课程体系为基础,增设艺术概论、美术鉴赏、民乐鉴赏、视唱练耳、形体艺术等艺术课程,这些课程绝大多数均属于非艺术专业的选修课程,学生在专业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情况自由选择学习内容。不少高校在设置艺术课程时,并没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其中,未开设民间艺术鉴赏等课程,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在艺术课程中并没有得到良好的体现。尽管艺术概论、美术鉴赏、民乐鉴赏等课程均涉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在艺术概论、美术鉴赏、民乐鉴赏等课程中所占据的比例并不大,完全没有满足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继承等工作更是无从谈起。

(二)艺术课程实践现状

在社会需求、市场需求、个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下,绝大多数大学生对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关注度极高,大学生时常会参加一些由电视台所举办的文艺活动、由学校所举办的文艺演出、由个人所具备的艺术交流活动。但是大学生所参加的这些艺术活动均以“流行文化”为主导,传统文化元素很少出现,导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受到“流行文化”的侵蚀。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的融合策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的融合是新时期发展的必然需求,这不仅关系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能够长久的传承下去,还关系到我国高校艺术教育工作是否能够突出本国特色。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的融合工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的共同需求。通过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的融合现状,从中我们查找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在融合过程所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想要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与高校艺术教育更好的融合到一起,需要从目标、内容、形式等方面入手,构建一个完整系统的非物质文化教育体系。

(一)目标

目标是一切教育工作开展的基础,教师在组织学生开展教育活动时,只有拥有正确的教育目标,才能够达到实施教育工作的最终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的融合其根本目的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高校艺术教育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在设置教学目标的过程,我们需要结合新课程标准所提出的“三维教学目标”,分别从“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三个方面着手,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艺术教育的融合工作制定系统、全面的目标,确保目标的可行性与发展性。就“知识与技能目标”而言,教师在艺术概论、美术鉴赏、民乐鉴赏、视唱练耳、形体艺术等艺术类课程授课过程,需要根据教学内容将专业的传统艺术理念、传统绘画方法、民乐练法、传统演唱方法等非物质文化信息传递给学生,实现对艺术概论、美术鉴赏、民乐鉴赏、视唱练耳、形体艺术等艺术类课程授课内容的丰富与拓展,进一步加深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与理解,让学生更能够灵活掌握非物质文化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就“过程与方法目标”而言,教师在授课过程需要将传统文化为契机,对学生进行巧妙的引导,让学生能够拥有一个完整的学习过程,正确掌握民乐、绘画、舞蹈的技巧与方法,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一个良好的学习习惯;就“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而言,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心理想法,主动与学生进行沟通与交流,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让学生能够积极主动的学习非物质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二)内容

高校在设置艺术课程时,将民间艺术概论、中国传统歌舞、民族音乐欣赏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课程融入到艺术课程体系中,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的开发工作,构建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体系,对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渗透到艺术教育教学中,将“多元化”作为艺术教育导向,将欣赏课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有机的整合到一起,让学生能够正视欣赏课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之间的关系,以传统艺术欣赏为起点,学习传统艺术理论,开展传统艺术实践,同时让学生能够在实践过程不断对传统艺术进行创新,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力,激发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传承热情,让学生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中。首先,教师在欣赏课程的设置上,需要将我国优秀的传统绘画艺术作品、民间音乐创作成果、民间舞蹈艺术融入到美术鉴赏、音乐鉴赏以及舞蹈鉴赏课程中,运用巧妙的语言对学生进行巧妙的引导,让学生能够通过欣赏传统绘画艺术作品、民间音乐创作成果、民间舞蹈艺术,有效拉近学生与传统艺术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加深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增强学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自主能动性;其次,教师在理论课程的设置上,需要注重对传统艺术理论知识的讲解,灵活借助多媒体设备,将传统艺术理论知识体系直观、系统的展现到学生的面前,让学生能够对传统艺术理论有一个系统的认识,为学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奠定基础;最后,教师在实践课程的设置上,需要与实际的社会生活结合到一起,将当地的风土人情、传统民间手工艺品、建筑遗迹等内容引入到实践课程中,对学生进行系统引导,让学生能够动手制作民间手工艺品,在实践中领略民间艺术的深厚内涵。

(三)形式

高校在选择艺术教学形式时,教师需要将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为媒介组织学生开展艺术教学活动,为学生开展艺术教育的第二课堂,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艺术教育活动中,使艺术教育的第二课堂能够成为民族艺术精神的承载体。为此,高校应充分调动现有的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不断丰富高校艺术教育内容,深化高校民族艺术教育内涵,突出高校民族艺术教育的地域特色。例如,学校可邀请民间的老艺人为大学生表演民间“绝活”,例如“打铁花”、“变脸”等,以活动的形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增强民族艺术教育的说服力。除此之外,高校还需要引导学生建设与民间艺术有关的学生社团,例如古筝艺术社团、民间剪纸社团、京剧社团、豫剧社团、黄梅戏社团、民舞社团等。

四、结语

遗传学论文范文4

关键词:遗传算法;发展;原理;缺陷

中图分类号:TP1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8)14-20917-02

1 引言

近年来,遗传算法以其高效实用的特点迎来了兴盛发展的时期,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应用研究都成了十分热门的课题。尤其是在应用研究方面,众多的研究者在组合优化、模式分类、预测控制等领域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于大自然生物演化的行为准则,达尔文给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有力概括,这一学说也成为人们向大自然学习的一个依据。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遗传算法研究的兴起是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但它的历史起源可追溯至60年代初期。早期的研究大多以对自然系统的计算机模拟为主。如raser的模拟研究,他提出了和现在的遗传算法十分相似的概念和思想。Holland和DeJong的创造性研究成果改变了早期遗传算法研究的无目标性和理论指导的缺乏。其中,Holland于1975年出版的著作《自然系统和人工系统的适配》系统地阐述了遗传算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提出了对遗传算法的理论研究和发展极为重要的模式理论。它使用群体搜索技术,通过对目标群体实施选择、交叉、变异等一系列遗传操作,从而产生新一代的群体,并使群体进化包含或接近最优的状态。

自1985年以来,国际上已多次召开了遗传算法的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国际遗传算法学会组织召开的ICGA(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Genetic Algorithms)会议和FOGA(Workshop on Foundation of Genetic Algorithms)会议,为研究和应用遗传算法提供了国际交流的机会。

3 遗传算法的产生及发展

遗传算法(Genetic Algorithms,GA)是一类借鉴生物界自然选择和自然遗传机制的随机搜索算法,20世纪60年纪末期到70年代初期,主要由美国著名学者密西根大学教授John.Holland其同事、学生们研究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理论和方法,从试图解释自然系统中生物的复杂适应过程入手,模拟生物进化的机制来构造人工系统的模型。它采用简单的编码技术来表示各种复杂的结构,并通过对一组编码表示进行简单的遗传操作和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来指导学习和确定搜索方向。遗传算法的操作对象是一群二进制串(称为染色体、个体),即种群。这里每一个染色体都对应问题的一个解。从初始种群出发,采用基于适应值比例的选择策略在当前种群中选择个体,使用杂交和变异来产生下一代种群。如此模仿生命的进化一代代演化下去,直到满足期望的终止条件为止。由于它采用种群(即一组表示)的方式组织搜索,这使得它可以同时搜索空间内的多个区域。而且用种群组织搜索的方式使得遗传算法特别适合大规模并行。在赋予遗传算法自组织、自适应、自学习等特征的同时,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和简单的遗传操作使遗传算法具有不受其搜索空间限制性条件(如可微、连续、单峰等)的约束及不需要其它辅助信息(如导数)的特点。这些崭新的特点使得演化算法不仅能获得较高的效率而且具有简单、易于操作和通用的特征,而这些特征正是遗传算法越来越受到人们青睐的主要原因之一。

4 遗传算法的基本原理

遗传算法GA把问题的解表示成“染色体”,在算法中也即是以二进制编码的串。并且,在执行遗传算法之前,给出一群“染色体”,也即是假设解。然后,把这些假设解置于问题的“环境”中,并按适者生存的原则,从中选择出较适应环境的“染色体”进行复制,再通过交叉,变异过程产生更适应环境的新一代“染色体”群。这样,一代一代地进化,最后就会收敛到最适应环境的一个“染色体”上,它就是问题的最优解。

遗传算法的实施过程包括编码、产生初始群体、计算适应度、复制、交换、突变、反复迭代、终止等操作。我们用Gen代表遗传(迭代)的代次,遗传算法从Gen=0开始。根据所研究问题的表达方式确定字符串长度L,接着随机产生M个初始群体。刚开始时,终止条件不会被满足,于是依次计算群体中各个个体的适应度。根据计算结果,依次进行复制、交换、突变等遗传操作。

遗传算法的思想简要给出如下:(1)初始化群体;(2)计算群体上每个个体的适应度值;(3)按由个体适应度值所决定的某个规则选择将进入下一代的个体;(4)按概率Pc进行交叉操作;(5)按概率Pc进行突变操作;(6)没有满足某种停止条件,则转第(2)步,否则进入(7);(7)输出种群中适应度值最优的染色体作为问题的满意解或最优解。

5 遗传算法的缺点及改进

尽管遗传算法有许多优点,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如:(1)适应度值标定方式多种多样,没有一个简洁、通用的方法,不利于对遗传算法的使用;(2)遗传算法的早熟现象(即很快收敛到局部最优解而不是全局最优解)是迄今为止最难处理的关键问题;(3)快要接近最优解时在最优解附近左右摆动,收敛较慢。

因此,遗传算法通常需要解决以下问题,如确定编码方案,适应度函数标定,选择遗传操作方式及相关参数,停止准则确定等。相应的,为改进简单遗传算法的实际计算性能,很多学者的改进工作分别从参数编码、初始群体设定、适应度函数标定、遗传操作算子、控制参数的选择以及遗传算法的结构等方面提出的。

6 总结

遗传算法是将生物学原理应用于计算机科学的仿生学理论成果。由于它具有极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兴趣与参与,已成为学术界跨学科的热门专题之一。遗传算法提供了一种求解复杂系统优化问题的通用框架,它不依赖于问题的具体领域,对问题的种类有很强的鲁棒性,所以广泛应用于很多优化领域。据不完全统计,进化算法已经在16 个大领域、250 多个小领域中获得了应用。遗传算法在机器学习、过程控制、经济预测、工程优化等领域取得的成功,己引起了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经济科学及工程应用等领域专家的极大兴趣和广泛关注。在遗传算法应用中,应先明确其特点和关键问题,才能对这种算法深入了解,灵活应用,以及进一步研究开发。

参考文献:

[1] Holland J H(1975).Adaptation in natural and artificial system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2] 田延硕.遗传算法的研究与应用[D].电子科技大学硕士论文.

[3] 李敏强,寇纪淞,林丹,等.遗传算法的基本理论与应用[M].科学出版社,2003.

[4] Walter Cenedo,Venuri Vrao.Analysis of speciation and niching in the multiniche crowding GA[J].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1999,(229):177-197.

遗传学论文范文5

一、相关国际法文献中的“社区”

如果重温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文献,我们不难发现,“社区”一直是其中的一个关键词,这意味着“社区保护”、“社区参与”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国际法体系的一个基本理念。

早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之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曾于1989年通过了一个《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该《建议案》对“民间创作”(folklore)的定义,曾对后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cible cultural heritage)所下的定义,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该建议案的定义是:

民间创作(或口头与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

上述定义,实际上认定并强调了所谓“民间创作”是以“文化社区”为基础的;而“民间创作”即便只是由社区里的“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来表达的,它也应该是符合“社区期望”,适宜用来表现该社区的文化或社会特性;进而,不言而喻地,“民间创作”通过多种形式表达的准则和价值,也主要是在社区内部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第155次会议,于1998年11月通过了《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其“宗旨”或目的开宗明义,就是要“鼓励各国政府、各非政府组织和各地方社区开展鉴别、保护和利用其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活动”。《条例》援引了此前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的表述,对“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基本上是继承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对“民间创作”的解释,其中“来自某一文化社区”和“符合社区期待”等关键性表述得到复述,唯在有关的表现形式种类中增加了“传播与信息的传统形式””。此外,在列举了上述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诸多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的同时,还提出了“文化空间”的人类学概念。所谓“文化空间”,是指被确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也包括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季节等)为节律而举行特定文化活动的时间,显然,此种文化空间的存在取决于以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而所有这些文化活动也一样是以社区的存在为背景、为依托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还进一步规定,“希望被宣布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候选材料应经有关社区同意”,然后才可以由各会员国和准会员政府或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提交申请”;而在教科文组织确定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指南》评审“标准”里,“是否扎根于有关社区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史”、“是否能起到证明有关民族和文化群体的特性的作用,是否具有灵感和文化间交流之源泉以及密切不同民族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的重要作用,以及目前对有关社区是否有文化和社会影响””等,均把“社区”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在提交申报候选材料时,《条例》还要求附上“关于为使有关社区参与保护和利用自己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而应采取之措施的说明”,以及“有关社区和(或)政府中负责保证使提交的候选材料中描述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状况今后不会改变的机构的名单”。《条例》还特别要求评审委员会在确定代表作的名录时,要充分考虑“为使有关社区的所有个人成员了解有关遗产的价值和对其进行保护的重要性而采取的措施”,以及“该计划赋予有关社区的作用和该社区从中得到的好处”。显而易见,“为保护和利用有关遗产而在地方社区内采取的措施”,也就成了评审委员会判断其是否具有代表作资格的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最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总干事在履行其定期向会员国或事涉的任何一方寄发已经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清单(名录)的义务时,还必须“标明其来自哪些社区”。

与此同时,人们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也开始注重“民间文学艺术”的区域性保护。如1999年非洲知识产权保护组织(oapi)一改其1977年通过的《班吉协定》对“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的广义界定,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定义为:

由社区或满足社区愿望的个人创造或传承,体现传统艺术遗产特色要素的产品,包括民间传说、民间诗词、民歌和器乐、民间舞蹈、宗教仪式中具有艺术表达性质的庆典活动以及民间艺术产品。

上述界定突出了民间文学艺术本身所具有的区域性。由于保护层次以及保护手段的差异,有关“民间文学艺术”的“社区参与”保护理念,对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私权进行保护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法律文件等并无太大影响。

2002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在土耳其的首都伊斯坦布尔举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公报》(istanbul declaration)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文化多样性”的镜子,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深地扎根于当地的历史和自然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多种表现形式,它“从主要方面体现了各民族和社会的文化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生动活泼以及实践、知识和表现可以不断再创造的整体,它可以使社会各层次的个人和社区都能够通过各种系统的价值观和伦理标准来表现自己的世界观”。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助于“在社会中产生归属感和连续性”。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32届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这份已于2006年生效的国际公约,是迄今为止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最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国际法文件。《公约》的第一章“总则”所规定的“宗旨”之一,便是“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给出的明确定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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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空间。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上述定义虽然将群体、个人和“各社区”相提并论,但依然是将“各社区”放在首要的位置。以此定义为基础,这份国际法文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体上区分为五大类: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中国论文联盟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第三章,题为“在国家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明确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应该有“各社区、群体和有关非政府组织参与”。特别是“第十五条”,更是以“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参与”为题,规定缔约国“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所有这些都意味着,“社区保护”无疑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相关国际法文件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重视社区保护是国内外学术界的普遍共识

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体系得以形成,其主要的推动力之一就是国际学术界的积极参与。正如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申报、登录和保护等工作,始终分别有“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各国专家所提供的专业支持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也始终得到了各国主要是民俗学、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专家们所提供的学术支持。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起草的相关国际法文件,曾组织各国专家反复进行了研讨论证,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里所反映的有关“社区保护”的理念,其实是与国际民俗学界和文化人类学界对于“文化”的专业认知密切相关的,可以说重视“社区保护”乃是国内外有关学术界的普遍共识。

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生效以来,由缔约国选举产生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多次国际会议。与会的各国专家根据《公约》第十五条的精神,深入讨论了社区参与的有关问题,反复强调了“社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07年5月,该委员会在中国成都举行的第一届特别会议,通过了“《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标准”,其中第四项就涉及了“社区、团体或有关个人的参与和同意”。委员会一致认为,有关社区、团体或个人的参与对于编写提名文件、制订和执行保护措施至关重要。这次特别会议重申了社区或其代表、执行人员、专家、专门知识中心和研究机构参与《公约》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2007年9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政府间委员会第二届常会,大力呼吁各缔约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应高度重视“社区参与”。2008年2月,政府间委员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在保加利亚首都索非亚召开,进一步就社区代表及专家和有关研究机构参与实施《公约》的指南等议题进行了讨论。这次特别会议突出强调了社区、群体、个人和研究机构参与《公约》实施的重要性,认为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发挥核心作用;会议还指出,缔约国有责任采取各种措施,促使社区充分参与各自国内的各项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在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工作的各种专家们看来,虽然社区和社区保护是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立场,但仍需要向各国重申、强调和呼吁对“社区参与”的重视。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办事处代表青岛泰之博士在2003年12月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及当代艺术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北京)发表的《致辞》中所指出的那样:“2001年通过的《全球文化多样性宣言》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实施的项目,鼓励了中国地方社区,利用中国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契机,担负起遗产保护的责任。……表现形式和知识的传播对文化社区至关重要,社区的保护和推动将促进我们的未来发展,并促进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体制的形成。政府的积极性、学者的研究和社区的努力,有助于受威胁的传统及生活方式积极地去顺应变化,或稳定自身以面对全球化的挑战。”

我国学术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社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该说也是有较为明确的认识的。曾经参加和见证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国际立法进程及中国国内的批准程序,并多次出席政府间专家会议的法学家梁治平撰文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属于特定的社区和群体甚至个人的,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除了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外,还应该特别重视社区或者社群、个人的参与。民俗学家周星主张,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基层社区”,因为基层社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存续的“传承母体”。他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由生活在各种社区里的人们创造、享有并传承着的,地域社会或其内部的复数社区,可被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滋生、扎根和延续的社会土壤、基本条件和传承母体。因此,如何维系社区及其文化传承的机制,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保护工作的关键。另一位民俗学家贺学君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除了处于决策、组织和统筹之地位的政府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社区民众。社区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享有者”,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力量,同时也是利害相关、诉求最多的一方。此外,刘魁立先生主张的“整体性保护”和黄涛先生主张的“情景保护”,其实也都内含着社区保护的学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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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有关社区保护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政府自始至终都非常关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酝酿、起草、反复讨论及最后通过的全部立法过程;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批准中国政府加入该《公约》,使中国成为第一批缔约国,同时也是世界上迅速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公约批准书的国家(第6位)之一。为了履行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所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国政府也进一步加速推动国内的相关立法进程。继1997年国务院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后,2003年11月便初步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的草案拟定工作;为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表述与精神相接轨,该法律草案于2004年8月被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目前,它正在接受广泛的咨询、听证,处于不断完善修改的过程中。中国论文联盟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具有行政法规属性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也表现出对于社区保护理念的重视:

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在作为上述《意见》之“附件”公布的《部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虽然没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范畴中提及“社区”,但“第四条”指出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之一,就是“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而且,在“第六条”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设定的评审标准中,第二款即为“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此外,在“第七条”中也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措施”之一即为“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第十一条”还进一步为“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开辟了“联合申报”的路径。

国务院于2005年12月22日发出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并在“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部分,增加了通过建立“文化生态区”实施保护的内容,指出“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应该说,这些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在社区或在基层地域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基本思路。

近10年来,中国政府在全社会的积极推动促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包括全国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认定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登录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文化遗产日”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并实践着以社区为背景、为基础的各种保护性的活动。与此同时,各地方也出现了一些在基层社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好经验,例如,贵州省的西江干户苗寨,其重视当地村民的“主体地位”、致力于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传承机制以及兼顾保护传统和市场发展的经验,就非常值得重视。

200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并于2003年和2005年两次共认定了44个历史文化名镇和36个历史文化名村。虽然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主要是针对建筑物等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也涵盖在内,而且也都是要求在村镇这些基层社区进行全面或整体性的保护。正如青岛泰之博士在其另一段“致词”中指出的那样:“保护历史遗产群落的物质形态和保护其中的非物质文化元素具有同样的重要性。而在保护这类遗产的努力当中。提高当地社团保护遗产的意识,促进他们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在论及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还应该提到文化部于2008年11月3日的《关于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决定》,同时公布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此次对963个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民族风格和乡土艺术特征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认定,可以说既是对以往基层文化艺术工作的总结,同时又为进一步在基层社区层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推动文化艺术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如果能够将它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认定、管理、保护举措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奖励机制等相互结合起来,那么,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将切实地在基层社区得到很好的落实。

但毋庸讳言,由于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运动具有自上而下展开社会动员的特点,而且,也由于必须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建立起部级、省级和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于是,由文化行政强力主导的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紧锣密鼓,却也多少产生了某种只热衷于“申报”而忽视切实保护的倾向;此外,在某种程度上,还出现了脱离基层社区,产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享有者等“当事人不在场”等主体性缺失方面的问题。

笔者在本文中重温相关国际法文件里的“社区参与”原则,回顾国内法规的相关规定,总结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践中重视基层社区的经验,都是为了突出地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所属的社区以及广大基层民众和公民个人的积极参与,才是今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终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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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 注释:

①该《建议案》本可直译为《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建议案》,由 于其中的folklore也被翻译为“民间创作”、“民间文学艺 术”等,且现已在中文文献中被广泛采用,故本文在涉及 《建议案》时使用“民间创作”、在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则使 用“民间文学艺术”,以表示同一个问题在公法(国际条约) 与私法(知识产权法)两个层面的保护。

②文化空间,又被译为“文化场所”,它在《宣布人类口头和非 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及其《申请指南》中多与“文化表达 形式”(forms 0f cultural expression)并列出现。参考文献:[1]unesco,第二十五届大会记录[eb/ouhttp://portal,unesco,org,2010-09-25,[2]unesco,proclamation 0/ masterpieces 0/ the oraland intangible heritage q/ human讧7:guide 扣rthe presentation 0/ candidature files[eb/ou,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2|001246|124628eo,pdf,2010-09-25。[3]oapi。agreement revving the bangui agreement[eb/ou。http://www,wipo,int/wipolex/en/text,jspfile_id:12923 1p653_29778,2010-09-25。pl)unesco,third round table 0/ ministers 0/ culture-intang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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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论文范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院校;保护意识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5-0199-02

2013年6月,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成功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国成为仅次于意大利的世界第二大“非遗”大国,目前共有45项遗产成功入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国的“非遗”之路开始于“申遗”,近些年硕果累累,获得了国际性的广泛认可。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步时间比较晚,大众对“非遗”这一概念还不熟知,这对我国的“非遗”保护与传承极其不利。提升大众对“非遗”的认同度,走由学校影响社会的发展路径,艺术院校因其专业设置的独特性而扮演着重要地位。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或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及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密切相关,它在成为“知识”之前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包括居住形式、饮食文化、民间工艺、节庆习俗等,特别是手工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历史上先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是先民们在生活中创造的先进文化,直至今天,也仍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着重要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比物质遗产更加重要,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于人们所处的时空、周边环境和人类活动之中,是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人类的文化命脉。它包含着人类的情感,蕴藏着人类文化的根源,保留着某种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以及各民族特有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所以,不同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价值。”可是大众对“非遗”的不了解,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重重阻碍。我国的“非遗”之路要稳步前进,必须让“非遗”概念深入人心。相较于国家层面的世界“申遗”,民间的“非遗保护”任重而道远。国务院从2006年起设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可看到我国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日益增强。总理也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民族智慧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结晶。”

二、了解“非遗”是实现“非遗”保护的有效路径

今天,珍惜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境界与能力,已成为国际社会对国民素养的评价标准之一,民众在生产、生活中不断加强对文化遗产价值和意义的了解,增强自觉保护意识,进而影响和带动更多的民众来关注、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至关重要。今天文化与社会的公共性日益加强,文化遗产不应只是少数专业工作者呵护的对象,不应“锁在深闺人未识”,而应当融入文化和社会,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它的历史科学艺术和社会价值。作为传承文化途径之一的学校教育,在提高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上肩负着重要的作用。以学校为中心,进而影响社会,这是提升公众对 “非遗”认同度的一条有效路径,也是积极响应国家层面对“非遗”保护的号召。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决定:“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规定:“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传统的家族式等非遗传承模式已经不适合当下社会的发展,将非遗传承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是必然选择。艺术院校因专业设置的需求而与非遗文化不谋而合,在普及“非遗”知识方面承担着重要作用。

“2002 年10月中央美术学院举办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首次提出了非遗的教育问题。这一时期非遗主要为学界所关注,并开始逐步推进非遗的学科化探索。2004 年,中国签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正式进入该组织非遗保护工作体系,意味着非遗开始走出学界,为官方所认同,从此掀起了非遗研究的热潮。”关于教育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过程中的作用与意义问题,学界的研究成果已蔚然可观,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当代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新途径》、《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策略》等,但是大部分都是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理论研究,而实践教学方面的参考内容则知之甚少。

三、提升艺术院校学生非遗保护意识的方法

“在当前中国社会正经历着重要的经济转型,民族民间文化传统面临急剧流变和消失的时期,高校作为专门向社会输送人才的基地,应当继承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传承和保护方面,充分发挥大学教育的重要作用。”

如何提升艺术类院校大学生对非遗的认同度,如何提升艺术类院校的大学生对非遗文化的实践性运用,将切实影响到非遗保护能否行之有效地继续推行。要提升学生对非遗文化的认同度,就必须提高学生对非遗文化的实践性参与。因为文化认同不可能建立在抽象的文化共性上,它应当是一种存在于具体的社会生活中的精神上的共鸣,只有在具体的人际交流和情感亲和的心理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的文化认同。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负责人塞西尔杜维勒女士曾指出:“《公约》所提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活遗产:它必须不断地被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创造、延续、再创造并保存保护,否则就说不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遗产,源于过去,并在当今和未来予以继承”。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离不开其在民族或地区的民众中代代相传。要提高学生对非遗文化的感知度,不能仅仅依靠书本知识的“照本宣科”,更重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融入非遗文化之中,唯有亲见亲历亲感受,才能让学生切实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度。

“大学应当积极创建国家及社会文化遗产事业急需的新学科,为国家文化遗产事业服务;要倡导面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方位教育传承的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不仅是一种被长期忽视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入主流教育的过程,也是一个对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及活态文化存在的认识过程。”

(一)构建完善的学科体系,普及非遗基础知识

艺术院校的课程设置更讲求实践运用,如设计艺术系、音乐舞蹈系及广播影视系等更加注重学生在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摄影等方面的实际技能。这些专业的知识内容恰好与非遗知识不谋而合。从非遗中汲取相应的知识,将为完善学生的知识体系带来极大益处。如音乐专业的学生可以从中国民乐中获取营养;舞蹈专业的学生可以从各少数民族舞蹈中获益良多;工艺美术专业的学生也可从传统的水墨画、刺绣、织锦等作品中获取灵感。艺术院校可以从专业课程的设置入手,开设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民间戏剧等非遗基础课程,为学生了解非遗知识奠定良好基础。

为提升学生对非遗知识的认同度,授课老师需有良好的专业背景知识,可以邀请有代表性的非遗传承人为学生授课,组建由高校教师和传承人构成的非遗教学团队,结合专业设置的实际需要,编写适合艺术院校使用的非遗教材,建立非遗课程体系共建机制,开发非遗传承与保护系列课程,构建完善的非遗教学体系。

(二)充分利用各种校园宣传平台,形成独特的校园非遗文化

艺术学院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可以深入挖掘非遗文化因素,充分调动学院各系部、学生社团以及学院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平台,对非遗知识做有针对性的专题宣传。学院网站可开辟非遗专栏,及时更新与非遗相关的国内外最新动态,便于师生及时了解最新的非遗讯息;广播电台可充分发挥其校园覆盖面广的特征,定时播报非遗领域的相关知识;学生社团活动也可与非遗因素相融;学院各系可针对一些代表性的传统佳节,打造校园节日文化氛围,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在参与传统民俗活动的过程中真切体会非遗魅力。

(三)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提升学生非遗感知力

充分利用艺术院校的学校资源,挖掘非遗因素,推进可供学生实践操作的工作室,推行“课堂教学和工作室教学”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搭建校内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将非遗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融合,为非遗保护与传承探索可行性发展道路。如川音绵阳艺术学院组建了“陶艺工作室”和“中国绣工作室”。“陶艺工作室”主要开设陶艺传习课,通过陶艺制作传承人向设计艺术系学生传授陶艺制作工艺,为学生提供学习平台,学生在掌握传统技艺的过程中,融合现代化理念,设计出新产品,让古老的陶艺绽放出新的生命力。“中国绣工作室”则通过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各类有代表性的非遗刺绣织锦,为学院师生了解我国民间工艺提供平台,并聘请各类代表性的刺绣织锦传承人为学生讲学授艺,让学生在实践操作中感知绣花针的魅力,为培养出刺绣织锦类的设计型应用人才做准备。

(四)立足本土非遗文化,拓展地方性非遗平台

艺术院校可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文化事业单位及非遗保护中心的沟通交流,整合各种非遗资源,建立合作项目,将学院教育培养目标与地方需求进行有机结合,开展地方性的“非遗活动进校园”,让艺术院校为地方文化服务,为地方非遗文化保护做贡献,也带动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以地方文化为中心,逐渐辐射周边省区文化,让学院师生深入各省市非遗文化集中地,进行详尽的田野考察,并搭建相关合作平台,为学生提供校外实习实践平台。

四、结语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大精深,但大众对非遗的认识度还急需提高。艺术院校承担着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任,完善非遗课程体系建设,普及非遗基础知识;实现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真切感受非遗魅力;提升学生的非遗感知力,同时让学生将专业知识与非遗知识相融合,为非遗传承提供新的生命活力;以学校为中心的非遗教育将间接影响社会对非遗的认同度。提升艺术院校学生对非遗的认同度,不仅利于非遗的保护,更能为非遗传承提供不竭的源泉。

参考文献:

[1]邹启山.如何认识“非物质遗产”[N].人民日报,2004-05-25(16).

[2]周兴茂,周丹.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几个基本问题――以土家族为例[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7(1):60-65.

[3]钱益汇,黄.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现状与培养机制[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3(5): 13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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