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文化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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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文化论文

禅文化论文范文1

近年来,全国各省市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民族地区如何把少数民族特有的民族文化挖掘出来,坚持民族化特色,是发展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根本路径。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异彩纷呈,在悠久的历史长河里,各民族流传下来大量优美动人的传说、神话和史诗;创造了众多美妙的音乐、舞蹈和绘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流传下来很多具有实践意义的科学典籍;少数民族的建筑雄伟壮观,极富民族特色。民族地区原生态的自然风景、丰富多彩的民俗民风以及动人的歌舞等都是珍贵的文化资源,更是文化产业发展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国的云南、贵州、内蒙等很多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就很好地开发和利用了这些极具特色的文化资源,其民族文化产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民族文化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传承。比如《草原传奇》、《印象刘三姐》、《云南印象》和《多彩贵州风》等典型实例,既丰富了当地老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又极好地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当前保持民族文化的延续性、增强文化生命力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走产业化发展道路。

在挖掘和开发这些珍贵的文化资源时,一定要突出文化产品的少数民族特色,要注重培育特色品牌,这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有效路径。在少数民族特色品牌培育的过程中要做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要加强文化产品的创新研发。同时,各级政府要鼓励文化企业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对文化产品进行创作和生产,创造出更多的人们喜欢的文化产品。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在“十一五”期间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发展重点并不是很明晰。我国政府于2009年公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明确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此后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确定了动漫业、文化旅游业、文化会展业、艺术创意与设计、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业等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十个重点领域。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政府更加需要确定和推进相应的重点领域。

文化产业发展基础是民族文化资源,少数民族地区应重点结合本地区文化资源优势确定产业发展方向。但受到少数民族地区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政府需要审视重点文化产业开发民族文化资源的方向和发展方式,在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上要根据特色推进。为此,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要做好项目审核,对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前期论证,比如所开发的项目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力、所开发产品的市场预期、价值要素等都要严格论证,这样才能保证文化产业在保持民族文化原生态基础上得以发展。此外,少数民族地区在推动重点文化产业全面发展上,也要根据地区发展现状,依托地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在深入挖掘少数民族地域特点和民族文化资源特色基础上,探索加大使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元素,推动民族文化不断发展;要善于挖掘少数民族文化元素的现代市场价值,使少数民族文化元素成为有市场需求的生动的文化产品,所要开发的文化资源必须和当代社会的现代元素联系起来,通过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消费使少数民族文化得以广泛传播,培养良好的亲和力。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要在继承和发展优秀文化传统基础上挖掘文化的市场价值要素,要根据大众的消费取向,提高民族文化产品的市场增加值,提升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空间。

二、紧密结合时展的需求,创新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方式

(一)更新观念,激发文化企业的发展活力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应该依托本地区极具民族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做好传承和保护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社会特点和时展需求,不断进行发展方式的创新。一直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形成的固有观念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羁绊。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和改革深度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地区要想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就要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发展方面有时难免会有保守观念伴随,一些文化企业的发展也是传承计划经济的发展观念和模式,不能大胆迎合市场进行创新。文化企业应改变文化发展方面的固有观念和落后思维,要尽快根据市场形势和要求,建立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企业管理方式和发展模式,要根据市场需要创新研发文化产品,加快现代文化市场主体的培育,促进文化企业加快发展。要大力培养骨干文化企业,全力支持大企业做大做强,适当鼓励小企业不断发展。同时,要加快文化中介机构的发展,建立规范的文化行业协会,使文化市场获得更好的循环发展。

(二)重点支持创意与科技的结合

少数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有的根植于浩瀚森林,有的潜藏于山水之涧,有的又蕴育在泥土与草原中,这些宝贵的民族文化资源深藏于民间,需要不断挖掘探索。如果不对这些珍贵的文化资源进行很好的保护和传承,其生命力和传承功能必然会随着文化全球化的发展逐渐淡化。当前传承和创新民族文化的重要方式就是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就是创意与科技,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现民族文化创意和高科技开发的有效结合,建立相关的少数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尤其是近两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内容、网络文化等各类新兴文化业态发展迅猛,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极大拓展着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方式,使文化产业复制范围和传播能力无限扩展,受到人们特别是年轻人的追捧,这部分内容已经成为文化产业领域最具发展潜力的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注重这些高科技产品和民族文化资源的有效结合,通过现代高新科技手段推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使民族文化资源、历史资源和自然资源等得以升华,开发出有科技含量和市场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这就是发展的动力。

(三)创新投融资方式,促进投融资主体多元化

我国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地理位置比较偏远,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相对落后,政府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也相对有限。文化产业要有所发展必须有较强实力的文化企业作支撑,而充足的发展资本是文化企业壮大的必备条件。国家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支持拓宽了文化企业的融资道路,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企业由于地域等客观条件限制,其融资渠道还是受到局限。为此,少数民族地区要开拓思路,多方拓宽融资渠道。首先,政府要积极举办文化产业博览会,为文化企业创造条件,将优秀的民族文化资源和企业实力展现出来,吸引国际国内更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投资开发。其次,搭建文化产业各种形式的交易平台,提供能够供资本挑选的各种发展项目,为文化产品信息和资本信息提供点对点的交易平台,推动资本与文化企业的结合。第三,逐步建立金融支持系统,引导政府与社会资金向文化产业重要项目倾斜。同时,政府一定要鼓励有发展潜力、符合上市条件的文化企业积极上市,以拓宽资金来源和渠道。

三、创建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人才策略

(一)突破人才瓶颈,创建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文化产业是可以把人才、创意统一于一体的行业,当前我国文化产业人才资源整体不足,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创意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都很短缺。首先,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要根据本地实际善于发现人才,使用好、培养好人才,形成产业发展与人才成长的良性互动,使人才成长能推动产业发展,产业发展能带动人才成长。其次,要研究文化创意人才成长环境和规律,为文化创意人才提供更适于创业的发展空间。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创意人才尤其稀缺,政府及用人单位要积极打造有利于发挥各类文化产业人才智能的人力资源生存环境,要善于把一些基础性的硬环境建设与软环境的氛围营造有机结合起来。第三,要采取流动和柔性的人才政策,以吸引各类文化产业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建立公平公正的人才管理机制;要坚持重艺又重才的人才培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文化企业特需的人才政策,尤其是要注重资助和培养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二)逐步完善人才教育培训机制

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依托,文化产业要取得长足的发展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来支撑,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日益紧密,教育发展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后劲。少数民族地区要逐步形成专门的文化产业人才培育机制,大力开展文化产业需求的各层次人才教育和培训。在人才培训策略方面,既要积极培育适合民族地区发展的本土文化人才,又要善于引进本行业领域的尖端人才。与此同时,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要及时建立起来,实现文化产业各层次、各类型人才的合理配置,发挥文化产业专业人才的最大潜能,为高端人才打造适宜的生存空间,为其他各类专业人才打造适宜的成长空间。同时,做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人才培育工作,一定要处理好人才对外引进与内部培养的关系。在内部人才培育方面,要认识到现有民族文化产业人才是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主力军和推动者。为稳定人才,要尽力为现有人才队伍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并注重舆论引导,在当地形成人才强业的共识,通过优化配置、培养提高等手段充分发挥人才的才能和作用。在外部人才引进方面,可以通过聘请专家顾问、召开研讨会、举办学术论坛等形式,根据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引进外部人力资源,逐渐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文化人才队伍。

(三)注重调节人才结构与人才规模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文化的繁荣发展,需要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培养文化产业人才,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根据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加大人才队伍的规模建设。同时,还要注重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专业人才和尖端领军人才的培养,要根据基层和文化企业需求调整文化产业人才结构。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近年来从事文化产业工作的人员增加很快,但人才供应与需求结构不平衡。现实情况要求文化企业在进行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时应处理好规模与结构的比例关系。要突出高层次专业文化人才培养,同时又要兼顾各个方面的人才培养;要不断壮大服务基层的文化人才队伍,又要选拔各方面的尖端文化人才,力求做到文化人才队伍在专业结构、年龄、市场需求等各角度的合理使用,使人才层次分布、人才类型与文化产业布局和文化发展方向协调一致。

四、注重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增长极

产业集群是相互联系的企业及相应机构组成的有机整体。在产业集群聚集区里,人、财、物的流动性使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得到有效调配。产业集群内的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化、专业化的特点,聚集性使企业的交通、交易成本大大降低,而企业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化解风险能力有所增强。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在文化产品的开发、销售上具有明显的集群化特点,建设产业集群也成为文化产业行业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自身实力的有效途径之一。挖掘产品特色是提高文化产业的竞争力的主要手段,通过发挥各民族文化的比较优势,在特色的基础上培育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集团,通过建设中心文化区域带动周边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在当前的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各企业之间的生产、流通、服务等各环节没有很好地整合,其中各行业长期的条块分割、壁垒成为束缚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文化产业发展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必须突破行业壁垒和束缚,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和发展领域。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在原有基础上逐渐扩大产业规模,建立相应的文化产业发展链条,在发展链的基础上再进行产业集群的建设,以更好地增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地方政府可以先行考虑重点项目,加强文化产业基地的示范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产业基地,建设具有产业拉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重大项目,然后以此为点从整体上进行规划。项目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载体,其中的重大项目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支点。文化产业发展要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带动相关企业资金、人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源投入其中,以整合的方式将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提升也要着重依托重点项目,通过发挥产业基地的辐射功能,以点带面式地带动文化产业集群的整体发展,甚至可以实现几个区域之间产业集群的建立,从而促进整个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包括广播、出版、电影电视服务、文艺创作与表演等,是涉及行业众多的产业。一个地区的文化产业要想得到较好发展必须找准增长极,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地域宽广,文化资源禀赋相差甚远,有时候各方面各行业都照顾到的均衡发展反而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开发,也不利于文化企业的互相协作。因此,实施同一发展战略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来说也不现实,各地区应有针对性地根据各自的特点发展重点部门和地区,逐渐利用主要行业和地区的成功发展效应带动整个地区的发展。例如四川成都的动漫和会展业、广西的旅游及美术工艺品产业、内蒙古的草原文化产业等都发展得比较好,可以让这些发展比较好的行业成为各自文化产业发展的增长极,以此带动文化产业相关行业的发展,达到促进整个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共同发展。

在培育文化产业增长极的基础上,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未来重点发展方向和发展方式应该是采取文化产业链的发展形式,以主导行业带动其他相关文化产业部门和行业的发展,使少数民族特色分散的资源集约化。首先,找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以资产或者企业产权做纽带,突破行业垄断和壁垒,以市场化的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地区以及跨所有制的联合或重组,组成大型的有竞争实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其次,根据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元素的禀赋特色,发展有少数民族内涵的文化产业园区,以此为重点发挥相关的产业链效应。文化产业的三个相关产业:零售业、金融业、邮电业都对文化产业集聚有着显著正向的影响,体现文化产业对这些行业依赖性非常强,协同扶持这几个行业能够起到交叉强化的效果。这些都能更好地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第三,重点打造混和性文化产业项目。比如,可以把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旅游项目和一些开发比较成功的、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演艺项目结合起来,这样可以使文化资源、技术、人力、资本等市场要素得到充分利用,通过分析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发展前景进一步确立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形成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五、拓宽视野、面向世界,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对外交流

(一)促进少数民族文化走向世界要以文化产品为媒介

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必须要有面向世界的视野与胸怀,把文化精神体现在文化产品中,以文化产品为媒介,通过出口产品带动少数民族文化的宣传,是少数民族文化走向世界的有效途径。比如,可以对有历史积淀的文化产品进行复原开发,每个民族都有历史文化遗址、民族服饰等文化的载体,这类文化产品原来就存在,历史悠久、深入人心而且有神秘色彩,人们比较感兴趣;还可以对民族歌舞等原有民族文化进行创新,然后通过网络、电视等现代化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使优秀传统文化合上时代的节拍,通过现代手段得以传承。

(二)以链促销,走国际营销分工体系

为更好地弘扬民族地区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少数民族地区要鼓励文化产业突破国内文化市场营销,走向国际市场。地方政府初期可以组织文化企业参加一些会展、博览会等,为优秀的文化产品搭建展示平台。当产品在国外有一定的市场和认可度时,可以直接在国外把文化产品的市场营销、生产制作联成一体,使生产和营销形成一条产业链,以增强产品竞争力。少数民族文化也可以通过与国外文化企业合作的形式,直接在国外编排演出,直接推广营销,推动文化传播,弘扬民族文化。

(三)打造大型文艺活动,构建国际交流平台

禅文化论文范文2

重新认识马克思的文化生产力思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们必须重新认识文化与经济、文化与科技的关系,也必须重新认识马克思提出的精神文化生产力的问题。经典作家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发现,这就是大生产力观和精神生产力理论。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曾指出,由于人的需要的丰富性,从而生产的某种新的方式和生产的某种对象就会产生,“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1页)

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物质生产力以物的形式——物质产品或物质成果表现出来,而工具则往往代表着这一时代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工具上,无疑凝聚着人类精神上、理论思维上掌握自然界的能力。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社会生产便日益明显地区分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两大部分。社会分工促成了物质生产者与精神生产者的分化,两种生产力因而在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内在特征的生产力形态。物质生产力主要面对人同自然的物质关系,具有实用的、基础的、物质形态的主导品格;而文化生产力则主要是“精神方面的生产力”。马克思将语言、文学、技术能力等归于其中,使其显现出更偏重于人类社会人文关系的特征和品格。当代不少学者将之称为文化力。显然,马克思区分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生产力,表明了他对社会生产力这两个方面的各自特征的区别把握和分类描述。

但是两种生产力又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马克思还看到了二者之间的多重联系,看到两种生产力之间相互交融、共为一体的特征。一方面,文化生产力具有其精神生产的独特性,它是社会意识、社会心理等精神方面的文明发展的成果,具有突出的意识形态特征。同时,在文化生产力中,生产主体以其“对象化的独特方式”,将自身强烈的主观因素,诸如思想、意志、情感、愿望渗透于全部文化生产过程。所以,马克思把语言、文学、技术能力归入这种“精神方面的生产力”。而另一方面,文化生产力是不是就完全不具备非意识形态的物质性的特征呢?不是。文化生产力其实具有明显的物质性。文化生产同其他生产一样,也具有一般实践活动的特征,即由实践主体通过劳动,将一定的材料加工改造为新的存在物,因此文化生产的过程也表现为一个物化的过程。它也要改变物质的现实形态,获得物质的新的存在形式。像文学艺术这类最富精神性的生产也有一个物质的技术的制作过程,即由实践主体通过特定方式的劳动,改造某种材料而造成一个新的存在物。因此,文化产品必须具备物质的依托方式。如文学作品,必须经过作家的物质性(纸、笔、电脑等)写作,经过编辑、出版、印刷、发行等等环节,才能以书籍这种物质形式存在下来。绘画、雕刻也要通过对一定的物质媒介的加工制作,才能以一定的形态承载其艺术内涵。黑格尔在《美学》中指出,在艺术创作中有一个纯然技巧的方面,很接近手工业。一个艺术家必须具有这种熟练的技巧,才能驾驭外在的材料。

马克思的大生产力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马克思肯定了生产力中包含着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两种生产力,这就一方面从根本上否定了那种机械的、庸俗的旧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论或经济决定论,另一方面也否定了那种孤立的、片面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精神决定论。

其次,文化生产力的观念表明,文化是一种生产,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生产。它天然地具有社会生产的基本特征,具有流通、交换、消费等基本环节,具有市场条件下经济运作的全部过程,而不仅仅是某个艺术家的内在的独创的心理活动。多年来我们对马克思精神生产、艺术生产的研究一直忽略了马克思提出这一理论的历史背景,而对之作了一种纯粹精神的、美学的研究。而马克思提出的精神生产或艺术生产必然含有商品经济时代特别是当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代的生产的全部特征。当代文化生产已不完全是个体性的生产方式,而日益成为一种巨大的复杂的社会化大生产。随着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和信息时代的来临,文化生产已日益成为当代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成为复杂的现代化大生产的一部分。像电视、电影、出版、音像、文艺演出、工艺美术、体育比赛,乃至广告、信息、传播、娱乐等产业,已越来越发展为庞大的产业集团,成为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成为许多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再次,文化艺术作为一种精神方面的生产力,必然内含着自身独特的生产方式。也就是说,它有自己独特的发生、发展史,有形成自身的历史过程,有对精神生产者的精神创造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有对生产对象的内在要求。同时,它还受到生产条件包括物质技术水平的限制。因此,艺术家不能只关心艺术的精神层面,也要关心艺术生产的方式和工具。生产工具与生产技术是文化生产力内涵中的重要内容。在当今的文化生产力中,文化生产所达到的科技化和社会化程度,是判定其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数。世界经济中文化与经济的一体化趋势

从二战以后,人类开始进入第三次科技革命时期,这就是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智能生产力时期。这一生产力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文化与经济崭新关系的建立。如果说以资本主义工业大生产是以经济生产与文化艺术的对立、分离为特征的话,那么智能化生产的重要特征便是“文化的经济化”和“经济的文化化”,以及由之产生的当代文化经济一体化趋势。面对这一趋势,我们必须重新认识文化的经济功能和经济的文化含量。

今天,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它已成为世界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之一。据报道,20世纪90年代,国际旅游已同汽车工业、石油工业一样,成为当代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而且正以迅猛发展的势头成长为全球效益最大的行业。特别是以信息技术等高科技及其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为标志的科技革命,宣告知识经济或文化经济时代的到来。1997年世界500强企业中,科技、文化、信息产业越来越多。高科技高文化附加值的计算机信息产业,在1997年世界经济和产业发展中独占鳌头,数家企业跻身世界前10强。近年风靡世界的好莱坞电影《泰坦尼克号》创下十几个亿美元的票房价值。美国《读者文摘》已发展成年收入25亿美元的国际性大企业。据称,美国的视听产品已经成为仅次于航空航天的主要换汇产业。文化产业已成为世界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也将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所谓经济的文化化,是说现代经济发展中文化的、科学技术的、信息的,乃至心理的要素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农业经济的时代,全社会95%以上的人在为基本的生存条件——粮食而工作,而在发达国家仅有2%—3%的人口从事农业,便可满足社会的需要。从日本的就业人员构成比来看,其第三产业就业者占总人数的百分比逐年上升:1920年23.8%,1930年30%,1965年43%,1970年46.5%,1975年52%,到八九十年代这一比率又大大提高。美国经济学家约翰·肯德克在1980年“美国竞争力大会”上对1929—1980年的美国经济做了数量分析。他测出,在这期间美国生产力的增长中,40%是由知识和技术创新获得的,有12%是由劳动力的知识文化素质的提高获得的。在工业发达国家,高科技、高文化大量进入企业,使当代产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经济中的科技、文化知识因素已日益跃居重要地位。脑力劳动者的数量迅速增加。到1970年,美国“白领”职员与“蓝领”工人就业结构比已为5∶4,到1980年,美国第一产业即农业和矿业中的从业人员仅占总比例的29%,第二产业即各种制造业降到31.6%,而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已上升到65.5%。即使在第一、第二产业中,科技管理人员也超过直接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无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自然要将重心转移到服务、知识、信息等第三产业方面。

经济文化化的更深一层的意义,在于它代表着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社会需要不断提高。在基本的物质需要满足的基础上,人们更多地关注文化上的、精神上的、心理上的需要。即使物质层次上的衣、食、住、行需要,也大大地与文化结合起来了。今日的主流经济学已在大力关注知识、信息、文化乃至人的心理。总之,文化与经济的一体化已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趋向。文化与经济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有机的发展过程。

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生产力和文化产业

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我国文化建设一直采用计划经济下由国家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步调的“事业型”模式。现在看来,这种国家财政拨款的文化投资远远满足不了当代文化高速发展的需要。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正式采用与世界多数国家一致的核算方式,即用国民生产总值来核算国家经济发展的程度,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来划分各个行业。而文化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部分,开始了由“事业模式”向“产业模式”的重大转变。这场变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文化观念,将文化与现实经济联系在一起。

我国文化市场的建立、发育和文化产业的发生、发展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相应的文化产业机制和文化发展规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持续高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之相应的文化产业发展则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甚至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在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投入产出仍有很大差距。这一方面表现为对文化产业已成为当代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的地位认识不足,没有从根本上转变“事业型”的传统思路和行政机制;另一方面,对文化与经济的长远协调发展认识不足,没有看到文化滞后对今后经济发展的严重制约。现实迫切需要并呼唤新的文化发展的总体战略、管理方式、产业机制和市场运作体系。另外,经济流通的世界化和当代传媒的高度发展,以及全球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要求我们批判地借鉴其市场运作的方式,以适应并掌握当代世界文化交往的经济规律,并制定自己的文化安全策略,逐步建立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体制。其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表现出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这种需求,一是规模巨大,数量惊人。我国当代社会对文化产品的需要无论在数量上、强度上、实现方式(规模、途径、媒介)上都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二是需求的多层次多方位。从普通市民到文化人士,从大众娱乐到艺术精品,各种不同层次的文化消费者表现出对不同种类的文化产品的强烈需求。三是一轮接一轮的文化时尚表明了文化需求的迅速转换。很明显,这种全社会日益高涨的大规模、多层次、快节奏的文化需求,单靠原先文化事业的“统管”模式已根本无法满足,它历史地要求与之相应的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运作模式。

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文化市场机制发展中的众多矛盾,比如文化产品的商品性与非商品性的矛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市场运作方式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矛盾,市场规律与文化艺术自身规律的矛盾,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矛盾等等。在众多矛盾中,最根本的矛盾就是当代市场条件下文化发展的产业性与文化性之间的矛盾。

禅文化论文范文3

1.1重点把握粮食生产

粮食生产一直以来都是南涧县农业经济发展、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支柱,而且其粮食生产凸显出“两项”骨干措施与“两杂”种子的普及使用,严格把握并提早落实各类生产方法与生产措施,极大地拓展了农作物种植规模,达到1.61万hm2,农作物普及率达到100%,为整个南涧地区的粮食增产增收打下了坚实根基,积极贯彻并落实各种惠农政策,广泛开展了退耕还林制度,兑换了上百万元的现金。

1.2发展壮大肉牛产业

南涧县利用本地区的地理环境、社会条件等优势立足本地肉牛产业,发展牛肉经济,严格进行肉牛品种改良、优化调配饲料饲草、积极防治病灾,并不断健全社会服务等。发展壮大了当地的肉牛产业,当前来看,肉牛产业大有发展前景,加强示范引导,实施奖励代替补贴制度来培养一大批养牛专业户,并在不断推广普及,已经形成了更多的示范户。现阶段,这些肉牛示范户形成了专业化的经营,打造出了集“建厩、植草、筑池”为一体的发展规模,配备了专业的科技工作者,积极完善肉牛冻精改良技术,而且成功开展了水牛挤奶试验,免疫工作也开展的有声有色,肉牛疾病防控程度显著增强。

1.3烤烟支柱产业稳固发展

南涧县严抓烤烟业的发展,加大基本烟农、烟地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入现代科技,实行科技兴烟制度,创造出了“红大”优质烟叶品牌,扩大了烤烟种植面积,并不断强化中耕管理。

1.4发展优质茶叶产业

打造出了乌龙茶、绿茶、普洱茶等特色茶叶产品,建设了茶叶园生产基地,积极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很多茶产品已经获得了国家QS认证,并发展了特色有机、无公害的绿色茶产品,极大地提升了茶产品的技术含量。

2南涧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问题

南涧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和成就,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科学总结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

2.1农业科学技术有待发展和更新

农业科学技术是支持农业发展的硬性保障,南涧县由于所处地理环境较为落后、地区农业科技发展速度与普及程度仍然相对有限,农业机械化程度相对有限,例如:代表性的茶产业、烤烟产业等仍未引入最新品种,茶叶种植技术仍然相对落后。

2.2缺乏健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由于地域地区发展相对落后,商业经济发展有限,尚未形成健全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这无疑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流通不畅、营销不佳也成为一大问题,例如: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不佳,缺乏有效的市场信息传播机制,影响农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展。

2.3缺乏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保证,然而,当前南涧县虽然在农业生产方面创造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缺乏健全、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个农业项目服务相对落后,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长期经营与发展。

3南涧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3.1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

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为农产品打进市场创造了条件和机遇,也是产业化发展的终极目标。南涧县必须摒弃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经营理念。本着集中规划、科学布局、规模合理、功能完善的理念,把握一些关键的农产品生产、销售基地,创建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同时附带集贸市场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沟通纽带作用,开拓更加广泛、广阔的营销市场,促进本地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创建一个科学完善的市场信息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并负责及时采集、传播有效的市场信息,把农产品生产、销售有效联系起来,积极而全面地促进农产品的销售与普及,从而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更广阔的经济效益。

3.2加大科技兴农力度

农业产业化发展离不开农业科学技术的支持,南涧县必须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加强农业教育,加快先进农业技术引进力度,并广泛地推广与普及农业科技,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例如:核桃的机械化种植、收割。不断加大农业技术、农产品的研究力度,积极开发与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吸收并引进农业科技人才,积极打造出一大批规模较大、效益显著、高科技的农产品示范基地,创建科技示范农业园,使农业技术、农产品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对应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3.3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了实现农业产业发展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济效益,就要积极创建完善的服务组织,打造出功能完善、服务周到、覆盖面广的服务网络,这一服务网络不仅能够为农民的农业经营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科学的技术指导,也能够确保农产品的有效加工、运输和服务,为农产品客户提供健全、周到、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创建完备的农业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从而赢得广大客户的支持和信赖,进而占据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4总结

禅文化论文范文4

一、权利主体

基于非遗保护的复杂性,其主体制度中的所有权主体、专利行使主体、文化传承主体并不总是一致的。笔者以为,对于非遗所有权主体的确定应当遵循两个原则,其一,根据尊重人类创造成果,鼓励创作的原则,任何对非遗的产生、流传及发展做出过贡献的主体均应成为非遗相应的权利主体;其二,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还应考虑实践操作的方便性。具体说来的话,由于非遗产生于民间,其创始者可能是个人,但随着历史的推进,它不断受到后人的再创作,其形成和发展是某个民族或者地区连续创作的结果,权利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和群体性。因此,非遗的权利主体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很多情况。如有的非遗民俗群体性很强,而有的非遗如传统手工技艺则可能是个人创造的而且传承关系非常清晰;有的非遗经过世代流传,面貌几经变化,创始人早已无法考证,而有的非遗如一些民间文学有着公认、明确的创作主体。因此,非遗的权利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个体所有、来源地群体所有、地区共有、国家所有。祖传师承、师传徒承的非遗可以确定为个体或家族或师门所有;而对于那些社会传承的非遗则确定为来源地群体所有;对于来源地跨区域的则确定为地区共有;若来源地无法确定的,则确定为国家所有。在原生境人和非遗传承人的关系上,国家或政府所确认的非遗传承人并不比其他人享有更多的权利,他只能作为非遗群体所有人中的一员或代表。由于非遗所有权主体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一个成员并不十分确定的群体,因此关于非遗的某些权利,如许可他人使用等权利的行使则需要确定确切的行使主体。从非遗传承人与非遗本身及所有权主体的关系来看,不管是从法理的角度还是从实践操作方便的角度来说,确定非遗传承人作为非遗所有人的代表来行使非遗权利,都是十分合理的。当然,为非遗的来源群体及传承人设计出不同的权利层次,并不意味着传承人行使其权利是毫无限制的。其行使权利的具体内容及方式本文将在下节的权利内容部分进行详细论述。

二、权利内容

一般而言,非遗上的权利可以分为精神性权利与财产性权利两大类。大致说来,非遗权利上的精神权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署名权。这项权利借鉴了知识产权法概念中的署名权,或称来源信息披露权,即作者在作品上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但和现代知识产权法体系所确定的署名权相区别的是,当非遗的权利主体确定为群体时,该署名权为群体署名权,而无需将群体中的每个成员一一表明。且非遗使用者不仅应在原非遗的使用中表明非遗的来源群体,在使用或传播基于非遗而创造产生的作品、发明创造时也应当以适当的方式表明非遗的权利主体身份。当然,只有当非遗的使用者有可能知道该非遗文化的原始起源时,才有义务表明非遗权利主体的署名权。2.保护非遗完整权。同样,借鉴我国著作权法中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概念,应当赋予非遗权利主体保护非遗完整的权利,即禁止他人对非遗进行贬损性使用,歪曲或篡改的权利。非遗作为文化性的权利,承载着创造者及传承群体的民族精神,与民族声誉、荣誉也息息相关。因此,在使用非遗时,应当尊重产生非遗的民族或群体的、风俗习惯和精神权利,避免对非遗权利群体的感情和尊严造成侵犯。而非遗上的财产性权利大致包括两大类:1.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指非遗所有权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在利用非遗之前,须征得非遗权利主体的同意。知情同意权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被同意人是指非遗所有权人之外的其他个人或组织。这就意味着在群体所有非遗的情况下,群体某部分成员对非遗的利用不需要征得群体其他成员的同意。其二,同意人为非遗所有权人。上文已经论述过,非遗所有权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有个体所有、来源地群体所有、地区共有、国家所有四种情况。在为个体所有的情况下,同意人毫无疑问则是非遗所有人。然而,在非遗为来源地群体所有、地区共有及国家所有的情况下,由于其所有权人为具体成员人数众多且并不确定的群体,因此使用人要征得群体中的每个成员的同意显然是不现实的。而非遗传承人作为非遗所有权人的代表及非遗的实际熟练掌握者,由其来作为同意人是比较合理且实际的。然而,问题在于如何保证非遗传承人能够切实地从保护非遗的立场出发来恰当行使其权利而不至于利用该权利谋取私利。对此,可以通过改革我国现行非遗传承人指定制度来解决。从我国非遗网公布的数据来看,国务院对每个非遗项目所指定的传承人为一至两个。如果能适当地扩展非遗传承人的数量从而组成一个委员会之类的组织,由委员会来行使知情同意权,便有利于解决以上问题。除了通过委员们之间的相互监督来保证同意人恰当地行使知情同意权外,对和知情同意权紧密相关的利益分享权做恰当地设计也能有效地保证其权利的恰当行使。2.利益分享权。为避免“文化掠夺”及滥用非遗的现象,应当确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即他人在利用非遗之前不仅须征得权利主体的同意,还须向权利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非遗都能适应利益分享原则。利益分享的目的并不在于加重非遗利用人的利用成本,而是基于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思想,在于给予知识创造者一定的保护和激励,从而促进非遗的保护和可持续性发展。因此,他人在使用非遗之前需要事先取得知情同意权,进而通过双方商定的条件进行利益分享,激发权利人保护非遗的积极性。然而,也有大量的非遗在利用、流传的过程中,缺乏经济利用价值,或者并不适于进行经济开发。由于他人对此类非遗不存在利用现象,自然也不用与所有权人进行利益分享。可见,适用利益分享原则的前提条件是非遗具有经济价值,即通过非遗使用、传播和创新能够获得经济利益。然而,我们在通过利益分享原则保障非遗私权利益的同时,还得兼顾其公权性。因为非遗作为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及创作的源泉,它在为现代文化的创作提供大量素材的同时,也通过现代文化的创作与传播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发展,而这也正是保护非遗的本质所在。因此,如果对使用人的行为做过多的限制,强化非遗经济利益的保护,反而会不利于非遗的传播和发展。为平衡合理保护非遗所有权人的权利与防止非遗的垄断,对于非遗经济权利须进行合理地限制。对此,我们可以借鉴知识产权法上“合理使用”制度,即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非遗的适用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使用费。如族群内部成员基于传统或习惯方式使用非遗。但此种限制并不影响非遗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如署名权、保护非遗完整权等。此外,为了避免非遗成为某个群体谋取私利的工具,成为“躺在祖宗功劳簿上的懒汉”,对于利益分享所得的支配和使用同样需要作出一定的限制。利益分享所得应仅能用于对非遗的保护支出及对非遗创作显著贡献者的经济补偿。利益分享所得可以由传承人委员会来行使。但是,由于不同种类的非遗的公、私属性及其他方面的特征有所差别,因此不同种类的非遗所赋予的权利内容及保护侧重点是有所不同的。从我国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所公布的非遗的分类来看,可以将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民俗这八个小类归为一个大类,而手工技艺、传统医药则归入另一个大类。因为第一大类的非遗通常为群体所有,商业开发潜力比较弱,具有较强的公权性,而第二个大类则通常为家族或师门传承,且商业开发潜力较强,私权性较强。对于公权性较强的非遗应侧重保护其精神权利包括署名权(标明来源权),不得歪曲、滥用的权利,不得注册为商标等为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所垄断的权利;而对于私权性较强的非遗不仅保护其精神权利,同时对于其经济权利也应当赋予法律效力。总而言之,对非遗经济的保护应遵循权利平衡原则,要平衡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平衡非遗创造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保护非遗的正当利用。

作者:吕彩霞 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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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第四产业;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绿色GDP

一、前言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和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三大趋势正改变着国际产业分工格局,可以看到发达国家产业升级和制造业转移明显加快。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加入WTO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市场竞争态势和对外开放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因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调整势在必行。

为了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从而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从理论研究着手,健全和完善原有的“三大产业理论”是十分必要的。纵观近几年来的经济发展态势,可以看出拓展产业理念,提出“第四产业”,着实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尤其是2006年两会的召开,“重视第四产业的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由此可见它着实是社会化大生产下与时俱进的必然产物,刺激着中国经济发展的脉搏,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

在这样宏观趋势推动下,就目前倍受关注的“第四产业”而言,为了对其有一个系统全面地了解,以便在今后的经济生活中,更加透彻的认识它,从而促进其为我们社会生产发展服务,我针对各方学者关于“第四产业”的观点进行详尽的论述、比较和分析,尤其赞同将文化产业作为第四产业的这种观点。因为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在如今经济全球化这样风高浪涌驱动下,文化与经济不断的融合,从而将文化进行产业化,不仅会为我国文化的繁荣孕育良好的物质基础,而且能够更好的彰显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从而用文化这一灵魂工程的建设,从精神层次和物质层次,全方位的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第四产业”作为如今各方聚焦争论热点,大致有三种观点比较突出。

(一)知识产业

有些人认为第四产业是“以信息和知识为主体的头脑性商业”,简称为“头脑产业”或“知识产业”。

确实任何一个新经济时代的出现,总是从产业结构变动开始的,知识的经济形态出现,就必然意味着有支撑其存在的产业群——知识产业的存在。知识产业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战略性产业和主导性产业,它包括知识生产产业、传播业和知识服务业,在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推动第一、二产业,工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演进升级,使社会经济向高层次发展。

虽然知识产业在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者“第四产业即知识产业”的合理性,因为客观的分析它的理论,不难发现其分类不够确切,把知识产业单独提出来,并与其它的传统三大产业并列,在它的理念中只有第四次产业是从事脑力劳动的“头脑产业”,而第一、二、三产业是没有脑力劳动或无须重视脑力劳动的“非头脑产业”。因而尽管它在经济发展中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我们要意识到这种观点的不足。

(二)“精神产业”

有一些人则认为第四产业指的是“精神产品再生产整个过程的各个行业”。根据这一观点,第四产业包括科学研究、教育、信息服务行业、咨询服务业、新闻出版行业、广播电视电影行业、文化行业、民间公证行业、法律服务行业等。

这种第四产业的界定,概念上言简意赅,但不可否认的是范围太过于宽泛,则对于指导整个国民经济的产业运行有着障碍,那就是在核算“第四产业”所创造的产值时,会相当繁琐,这只是次要的,关键是在核算过程中的高成本问题,这是我们所关注的。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状态下,进行这样的“第四产业”产值核算是有着相当大难度的,因为我们要深刻地意识到我国是发展中大国,整个经济运行体制还不够完备,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我们要在原有的自身能力的基础上,结合自我优势,实现产业结构的全面调整,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的发展创新,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努力赶超发达国家,实现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因而我认为“精神产业”这一第四产业的定义,虽然划分详细,涵盖广泛,但难免有“多而不精”之嫌。

(三)信息产业

还有一些人则认为第四产业是“信息产业”,包括内容产业,内容就是信息本身,例如报纸、杂志、书籍、电影电视、网站等;软件产业,软件就是加工信息的工具,是人类历史上智力含量最大的产品;通信产业,通信就是运输信息的工具。

“第四产业即信息产业”,目前这种说法,可谓在我国是相当流行的,看看许多政客、学者、专家们在这一方面的论述之多,就显而易见:尤其是在12月16日,在BEAeWorldChina2004大会上,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赵小凡司长这样呼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要大力提倡绿色GDP的概念,即国家GDP的增长更多地依赖于那些不会对环境带来不良后果的非物质生产产业(第四产业)。一位业内专家表示,赵小凡提出的第四产业概念主要是针对软件产业。而且赵小凡还指出,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说,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大力推动非物质生产产业的发展。美国非物质生产产业总值占其国家GDP的74%,印度在这一指标上达到52%,全世界发展中国家这一指标的平均值在40%以上,但在我国非物质生产产业总值只占到国家GDP的34%。这种情况下,就必须重视物质生产之外的产业发展,即第四产业的发展。现在我国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较之以往已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进入信息时代,具有更大发展潜力和增值空间的信息产业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赵小凡表示,希望借此次大会的机会,呼吁各地政肘、企业及相关人士,更加重视信息产业,乃至软件产业的发展。可见政府部门的极力倡导和支持为第四产业的全新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另外关于第四产业的新兴发展,多年来,我们习惯了按照生产关系来划分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也按照这种划分带来了传统的“三大产业理论”,引导我国经济的发展,因而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三大产业理论”所带来的积极意义。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任何理论都需更新,都需在原有的基础上迈出全新的一步,因而将信息业定义为第四产业,可谓是依据生产力水平和主导产业划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新尝试,这种新的尝试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是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的:在如下来自国家统计局的“1996—2004年电子信息产业与GDP增速比较”的图例中明显可知,信息产业在我国的发展呈现出良好的趋势,它带动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开拓了很大的空间。

不仅如此,而且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6年8月31日:进入下半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继续保持较快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攀升,出口增长强劲,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较去年同期有了明显改善。2006年1-7月,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2278亿元,同比增长26.6%,其中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20377亿元,同比增长26.6%;软件业实现收入1901亿元,同比增长26.2%。制造业工业增加值为4283亿元,同比增长27.5%利税总额906亿元,同比增长23.3%;出货值12339亿元,同比增长了30.9%;从业人数达到606万人,同比增长14.8%。相互对比一下,可知信息产业(电子信息业、软件业)有着明显的增长势头,在带动着国民经济的整体增长。三、第四产业之新见——文化产业的“灵魂工程”

在全球化经济条件下,精神、文化的需求孕育了经济发展的新空间,发展文化产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可以说,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五十多个民族,深厚的文化积累,独到的文化底蕴,丰富多彩的文化类型,沉淀了中国难以评估的文化资本,这为我国在全球竞争中带来了比较优势。因而将这种文化资本实行保护与开发并举,并打造其成为具有国际知名品牌的航空母舰型的文化产业集团,进而把斑斓多姿的中国文化奉献给全世界的消费者,这不仅是中国人民的愿望,也是世界其他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所以我认为应该将文化产业加入到“第四产业即信息产业”中,从而组合成一个新的第四产业的概念:从信息和文化两个角度定义第四产业,即它是“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集合体,我认为这种定义,与“精神产业”定义相比,不仅易于对第四产业产值的核算,而且将集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于一身的“文化产业”以及信息时代的特色产物“信息产业”囊括其中,充满人文主义关怀和与时俱进的意味,体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思想。

前面已经对信息产业进行了详细的阐明,这里就不再赘述。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文化产业,可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大致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自动萌发;90年代的起步探索和21世纪的培育发展三个阶段。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明确将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任务,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而且目前我国非常注重和谐社会建设,就在刚刚开完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也指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因而在这样的发展阶段,文化产业具有时代所赋予的使命性。

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范围,如下图所示:

而且根据以上的文化产业范围划分,先来看一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综合报告”(通过下表可知其主要是关于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进行的统计):

总产出中间消耗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旧营业盈余

(甲)1234567

总计A76920522443104743261004816843680483713553153965858408

艺术业B6501757188724946145083799099107361479942243044

其中:艺术表演团体C47553381474937328040130904234121117564937046

艺术表演场馆D1258211194282106392958388458237282666184498

图书馆业E296576112635691702192138279214385409118593

群众文化业F3019603773336224626719748802287531318140641

艺术教育G8613293151665461635005921283517507730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H5770466838124613195800556826053456194536929144499143

其中:文化娱乐业I2566112910721228149399013227581247947716370611724172

文艺科研J21712580092137033134559248544240

文物业K40023079458783056429167351992687296517993706

其他文化产业L1647972920571727401552186341146755073551

根据上面所给数据分析如下:

从生产角度来看,

(1)文化产业总产出=76920522元

(2)文化产业总的中间消耗=44310474元

(3)文化产业总的增加值=文化产业总产出-文化产业总的中间消耗=32610048元

即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中文化产业所创造的产值为32610048元。

以上所有这一切都清楚地表明,中国的文化产业已经在改革和发展的大潮中成形。人们正在以一种新的眼光,重新审视这个蓬勃发展中的产业,深入理解其产生和迅速成长的必然性,从而更自觉地促进它的发展,推动其产业升级,使我国的文化产业乃至整个新意义下的第四产业经济更健康更迅速更持续地发展下去。

综上所述我认为将第四产业定义为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集合体,有着相当的积极意义,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见解,仅供大家参考。

四、结束语

在第四产业这个新领域中,究竟到底什么应该是第四产业,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各方的观点在一定的范围内都有着一定的积极的作用。由此可见,第四产业这种说法经实践检验是合理可行的,它确实是对原有的三大传统产业理论的补充和拓展,也在实践中收获到显著的成果。但是在这个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深刻地意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第四产业理论不断发展,要不断地研究其两重性,即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又要看到其消极的一面,因而在现在这样复杂庞大的社会大熔炉中,第四产业的发展必然有着艰辛的历程,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们努力发展,积极克服所面临的困难,在我国国情基础上,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理论指导中国的实践。因为这样才会剔除糟粕,汲取精华,全面地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参考文献:

[1]陈共.财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2004

[2]赵延令.世界信息产业发展概述—当代中国的信息观[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2.

禅文化论文范文6

(一)文化市场要素民族地区的市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也使该地区成为了潜在需求巨大的待开发市场。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累,现代社会的工作转变为人们的自我冲突———即他们的工作和文化间的综合物。也就是说,“现代社会的压力并非集中反映在某一个阶级身上,而是反映在工作中的每一个成员身上,特别是都市群体,每一个人的生活都笼罩在现代性的巨大阴影之下。”这必然使得社会中的人们产生一种暂时性解脱或逃避社会工作的的愿望———“休闲”的欲望和需要———这也成了现代社会再生产的一种必要的“资本”投入或“消费”。旅游于是成了现代人休闲的必然选择。远离都市的喧嚣,到乡村去旅游成为一种时尚。而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也必然促进社会生产与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现代社会的社会关系“就是通过对‘事物’(things)的生产,并在此基础上的消费、交易活动表现出来”,而现代的社会生产几乎把所有文化都烙上了商品的标志和痕迹,于是,“事物”成为了“商品”,且任何事物都可以处在一种“商品的情境”(commoditycontext)之中。这样,民族地区的任何事物都可以处在“商品的候选状态(com-moditycandidacy)”,只要企业家抓住机会,使商品从候选状态变成现实状态,就可把旅游者的潜在需求变成现实的需求,就可开发出一片新的市场。丽江演艺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就是在市场有效需求的巨大推力下形成的。具有经营头脑的宣科在1990年成立了第一家纳西古乐会馆,让无处可去的游客有了别开生面的娱乐节目,游客对纳西古乐这种文化产品的巨大需求,导致纳西古乐一票难求,形成了供不应求的市场状况。据粗略统计,国内外有50多万人听过纳西古乐,古乐会也被邀请在十多个国家做访问演出,只有30多人的古乐会年收入突破1000万元,同时拉动了上千万元的音像、图书等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为丽江演艺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文化环境要素文化环境是一种效应环境,它不是僵化的、枯死的,而是变化的、鲜活的,和人发生互动作用的效应场。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正是当地民族传统、宗教、风俗、语言等文化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一个鼓励文化参与的社会文化环境,能促使文化不断创新,有利于提高民族文化产业化的能力。因此,对文化环境的要素构成的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来看,任何社会的文化环境都呈现出“一个中心、两方延伸”的结构,“一个中心”即本土现实文化,“两方延伸”即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考察文化环境对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影响,可以发现,除了上述因素外,还需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文化环境三个层面加以分析,才能全面的把握文化因素如何影响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内在关系以及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宏观文化环境主要指国家文化及国家文化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二十一世纪以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文化软实力的竞争,文化发展战略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因此,国家的宏观文化政策对促进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美国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危机后崛起的好莱坞影视产业、日本动漫产业的发展、韩国电视剧产业的风靡等即是很好的例子。中观文化环境主要指一个地区或城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规定和采取的激励措施等的总和。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丽江就已经开始了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的探索,到2005年底,丽江文化体制改革结束,体制基本消除,之后,丽江不断出台政策和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2006年,丽江提出了构建文化旅游名市的目标和文化立市的战略,在此背景下,先后出台了《丽江市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等文件,提出了开发三种民族文化资源、培育壮大四大文化产业、建设五大基地的思路,落实了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微观文化环境主要指形成文化产业集群的制度背景和文化基础,特指一个具体民族的文化在外来文化影响下的发展趋势以及在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促使该民族文化产业化、集群化发展的文化要素。如丽江文化的主体是纳西文化,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整合外来文化的过程。从历史上看,纳西文化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原生文化,主要是一些自然崇拜为主体的图腾崇拜,二是融合了藏族苯教、藏传佛教为主体的外来文化后形成的东巴文化,三是东巴文化与汉文化融合后形成的近代纳西新文化。在与其他文化尤其是汉文化的交融中,经济交往是主要内容,再加上丽江茶马古道枢纽地位的独特地理位置,孕育了纳西族独特的商业文化,为现代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在丽江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历史文化基础。如图1所示,三个层面的文化环境对丽江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影响力由外而内逐层传递,在微观文化环境的直接作用下促成了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而在构成微观文化环境的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现实文化和外来文化三个维度中,对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影响作用也各不相同。传统文化是当地民族文化的灵魂和根本,它通过现实文化直接吸引众多的民族文化企业集聚当地,同时也间接的影响民族文化企业的形成,如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也形成了部分文化企业;外来文化是民族现实文化的营养之源,民族文化的发展历程就是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文化的有益成分的过程,随着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其必然成为当地民族现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宏观文化环境、中观文化环境是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充分条件,微观文化环境是其形成的必要条件。

(三)社会资本要素1961年雅各布斯(Jacobs)在《美国大城市的存亡》一书中正式提出社会资本这一概念,他认为城市社区的人际网络就是城市不可替代的社会资本。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外学者开始将社会资本与产业集群的研究相结合,贝尔(Bell,1999)第一次对产业集群内的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认为所谓社会资本是指存在于集群内部,通过促使行为主体进行互动而产生的资源。卡特.安能(KurtAnnen,2001)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网络中基于合作的参与者的声誉,是建立在个人层次上的产业集群中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相信任、友好、尊敬和相互谅解的关系。国内学者的研究认为,企业间的合作是建立在家族、邻里关系等社会网络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网络可以促进企业间信任和集群创新,有利于企业间长期合作,构建稳定的产业网络,提高集群整体竞争力。民族文化产业集群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一种新的形式,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社会资本发挥了更加重要的作用。由于民族认同或族群意识的存在,每一个民族的社会成员对自己的民族归属有着强烈认知和感情依附,对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宗教、习俗充分认同,且充满了优越感,对外群体成员则表现出一定的排斥性和抗拒性。这种族群内部以家族、邻里关系等纽带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网络相对比较稳定、社会信任度较高,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集群文化基础。丽江纳西族历史上是一个迁徙的民族,其古代氏族社会的基本组织称为“尔”,即古代氏族的血缘集团单位,也是早期的政治组织,“尔”之下又分裂出血缘亲属集团“斯日”,在这种共同体中,“其成员不强调自己的个性,把共同体的利益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以这一利益标准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取舍”,正是这种群体的价值取向使纳西族在历史变迁中,一直保持着较强的内聚力,形成了纳西族团结合作的共同体精神和共同体利益优先的文化传统,广泛的影响着纳西族的社会经济生活。如“不娶外族”的民族内婚制和不同不熟悉的人做生意的传统。这种文化传统在20世纪40年代俄国人顾彼得在丽江领导的工业合作运动中得到进一步体现,转化为一种企业发展初期熟人之间的互助合作精神。根据顾彼得《被遗忘的王国》中的描述,“纳西人家族观念很重,从来不能和他们不熟悉的人一起工作,一个成功的合作社只能由生活在同一个村子或同一条街道上的人组成。”可见,纳西族的这种合作关系主要是由邻居、家族等强关系建立起来的。

(四)民族文化产业人才要素以韦伯为代表的传统区位理论学派认为,劳动力的数量、质量(熟练程度)的地理分布和劳动力成本的高低是影响产业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企业选择和确定产业区位往往倾向于在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地区。而文化产业对创意的依赖性特征决定了劳动力要具有较高的创新、创意能力。这也表明劳动力作为文化产业生产要素的实质是劳动力的高素质。也就是说,能否拥有高素质的人才是文化产业能否有很大的发展,能否提供高水准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关键所在。然而,民族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对人才的需求既要符合文化产业的一般要求,也具有其特殊性———即通晓或熟悉民族文化、能有效开发和利用民族文化资源。随着民族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但人才的总量、结构、素质和层次还不能适应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也影响着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企业的区位选择和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民族文化产业人才一般包括民族民间文化传人、民族文化创意人才、民族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这三类人才的多少直接影响着民族地区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民族民间文化传人是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重要根基。由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方式多为口传身授,一旦民族民间文化传人后继乏人,这种传统文化必将面临消失的危险。如果这种状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将会严重削弱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据云南省民族工作部门统计,云南无文字民族的优秀民间艺人现仅存500多人,再过10年,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将过世,而他们的传承人至今尚无着落。如当年翻译整理东巴文化典籍的10多位东巴大师,如今已全部撒手人寰了,如果不能尽快培养传承人,老艺人的故去将带走这个民族曾经灿烂的篇章。民族文化创意人才是民族文化产品化、市场化的核心人才资源。随着社会对文化体验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西部民族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为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创造了条件,而由于这些行业的支柱人物———创意人才的供不应求,制约了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就丽江而言,由于历史条件、地理环境以及经济发展相对来说还比较落后等原因,从民族文化产业的创意、策划,到文化产品的生产、包装等环节长期以来都缺乏相应的人才,仅靠经验和自己摸索的现象较为普遍。如丽江宣科纳西古乐文化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依靠古老的音乐、古老的乐器以及年逾古稀的演奏者这些独特的卖点吸引游客,但多年来一成不变的依靠出售门票和光碟的运作模式,虽然一直赢利,但文化产品的附加值极低,投入与产出远不成正比。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靠“怪才”宣科个人的经验和影响力使其长盛不衰;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宣科的光环掩盖了其创意人才缺乏的现实,试想,后宣科时代的纳西古乐还会如此迷人吗?只有构建创意人才不断涌现的体制机制,纳西古乐才能永葆青春。民族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是提升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竞争力,实现文化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的关键人才资源。民族文化产业是民族文化资本、经济资本与市场紧密结合的产业,文化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文化产品的销售又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一般经营者很难把握。因此,高素质的经营管理、策划、营销等人才就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比较而言,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水平相对偏低,文化市场的拓展、营销等各个环节人才尤为匮乏。丽江玉龙县纳西源民族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典型案例,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以纳西歌舞表演为主,对外宣传为“纳西•印象”。公司所在地丽江玉龙县白沙乡是纳西白沙细乐的发源地,文化资源极为丰富,投资者和演出人员均为当地村民。尽管他们满腔热情希望把纳西族的原生态歌舞展现给游客,但由于缺乏擅长经营管理的人才,开业后,一直举步维艰,一天的收入“有时候有几百块钱,有时候有千把块钱”,能容纳240名观众的演出大厅多半空置。人才瓶颈严重的制约着文化资源的产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也制约着西部地区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

二、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空间条件

如果说,要素条件是构成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的基本组成部分,那么,空间条件则是把这些基本组成部分进行有机组合形成集群合力的重要环节。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空间条件包括地理空间、经济空间和社会文化空间三个维度。

(一)地理空间地理空间并非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独有的条件,企业的地理空间集聚是产业集群的基本形态,无论哪一种类型的产业集群都一样,民族文化产业集群也不例外。但与一般产业集群包括文化产业集群相比,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对地理空间的要求更高。前者企业集聚的地方或是靠近资源产地、或是交通便利(尽管没有靠近资源产地,但便捷的交通可以降低运输成本)、或是市场发育程度高等,因此,企业聚集的地理空间选址相对灵活。但在我国的民族地区,由于文化资源的地域性特征,使得文化企业只能在当地创办,民族文化资源的产品化只能在当本地进行。民族地区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实际上是该地区的创业者在区位锁定条件下产业选择趋同的结果。因为,在区位资源既定的条件下,民族地区的初始创业者只需以较少的投入将文化资源通过各种形式展示给消费者(旅游者),或者继承本地历史传统积淀下来的工艺技术重操旧业或从事相似的产业即可获得利润,因此,作为初始创业者的理性选择,只会选择在本地发展文化产业。这就使得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地理空间的确定既要考虑民族文化资源的在地性、不可移动性等特征,又要遵循一般产业集群地理空间选择的规律。这些因素决定了企业聚集地的选择不仅要交通便利、还要有一定的市场基础,更重要的是要位于民族文化资源富集地,三者缺一不可。

(二)经济空间经济空间是指存在于经济元素之间的各种抽象的经济关系,是无形的。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rancoisPerroux)佩鲁将经济空间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由计划界定的经济空间,即由各个单位的计划所形成的关系结构;(2)作为力场的经济空间,即由产生各种离心力和向心力的若干中心或极群构成的相互作用体系;(3)作为匀质整体的经济空间,即为同类型的经济行为主体所面临的相同或相似的市场环境和价格体系。[22]众多的企业之所以要聚集到一定的地理空间,主要是为了获得单个企业在分离状态下孤立发展难以获得的经济利益。在追逐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企业往往会根据自身产品生产的特点建构自己的经济空间,包括计划空间、力场空间和匀质整体空间。由于经济空间是由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构成的事实,在一定的地理空间内集聚的企业之间就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经济关系网络,这也意味着产业集群的初步形成。当然,由于不同类型企业(如钢铁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文化企业等)生产过程的不同决定了其形成产业集群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不同产业集群经济空间的构成是不相同的。下面从计划空间、力场空间和匀质整体空间三个方面来考察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的经济空间结构。文化企业在特定的民族地区聚集后,各企业通常会确定自己的发展计划,形成计划空间,即本企业与其生产要素(如原材料、动力、资本、劳动力等)供应商和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购买者之间形成的购销计划关系集合。这些关系(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企业与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都存在可以用产品价格和生产成本来度量的经济距离。而产品价格和生产成本不仅取决于本企业的计划结构和安排,也依赖于与之相关的其他企业和组织的计划结构和安排,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之后,企业计划空间得以确定。如丽江玉龙雪山印象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围绕该公司打造的《印象丽江.雪山篇》大型歌舞演艺节目就形成了服装、道具、马匹、演员等的供应者和演艺节目的经销者(旅行社)、消费者(游客)之间的购销关系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产品价格安排。作为力场的经济空间是指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内通常会形成许多中心或极,即文化企业。每一个文化企业都会产生并形成一定的离心力(辐射力)和向心力(聚集力),形成它自己的力场,同时它又处于其他文化企业的力场中。各个文化企业产生的辐射力和聚集力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集群内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力场空间。处于力场空间中的文化企业(即能产生离心力和向心力的中心)通过利益诱导等形式将人、财、物等资源集聚在它的周围,同时,通过向其他文化企业输出产品和劳务以及人才、资金和技术等重要生产要素,既构建了自己的计划空间,又形成受其支配和影响的经济区。如丽江玉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辐射力和聚集力形成了包括旅游索道及其相关配套设施3家、酒店业务1家、文艺演出1家、旅游项目投资及管理2家、餐饮零食销售及旅游服务1家、旅游配套项目开发经营1家、旅游车服务1家、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1家、其它3家共14家控股、参股公司的旅游文化产业集聚区。民族文化产业集群内还有一个作为匀质整体的经济空间。这种匀质性是相对于各个文化企业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言的。集聚在同一个地理空间的文化企业,面对相同的市场环境和相同的顾客,即使它们的生产、销售条件或经营成本不完全相同,也必然会制定大致相同的价格。集群内企业面对的这种相同的市场环境和统一的市场价格体系就是一个匀质整体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