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权益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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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权益法

股票投资权益法范文1

一、美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5、非现金方式取得权益性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不同。我国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换入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而美国对非现金补偿方式取得投资,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股票投资权益法范文2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 纳税影响

一、新旧准则权益法存在的差异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其中,第2号具体准则就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该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问题加以了规范。该具体准则与2001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比较,权益法存在如下差异:

(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旧准则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因此,新准则下权益法适用的范围更小。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确认不同

旧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中所占的份额有差异,应当调整初始投资成本,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进行平均摊销。

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大于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系投资企业在购买该项投资过程中通过购买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权份额相对应的正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小于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是被投资单位的鼓动给予投资企业的让步,或是处于其他方面的考虑,被投资单位的原有股东无偿赠与投资企业的价值,其差额应当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因此,新准则下是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存在的差异也不再进行摊销,而是一次性影响损益。

(三)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损益不同

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因此,新准则下,企业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损益时要考虑的因素更多,亏损时所承担的金额更大。按以下顺序进行:一是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二是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损益;三是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的额外义务。

(四)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同

旧准则规定:在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时所需要设置的会计科目包括: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准备)。

新准则规定:在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时所需要设置的会计科目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二、会计处理案例比较

案例1:

A企业于2007年1月取得甲公司30%的股份,具有重大影响,实际支付价款2 200万元。取得时被投资单位账面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如下(假定该时点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单位:万元):实收资本3 000,资本公积2 000,盈余公积500,未分配利润1 000。

旧准则: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成本)1950

――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250

贷:银行存款 2 200

新准则: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 200

贷:银行存款 2 200

假定企业实际支付价款1 800万元。

旧准则: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成本)1 950

贷:银行存款1 800

资本公积150

新准则: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 950

贷:银行存款1 800

营业外收入 150

案例2:

承前例假定2007年12月31日,被投资企业的实现净利润 500万元。

旧准则: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 15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25

投资收益125

新准则: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0

贷:投资收益150

案例3:

A公司拥有B公司30%的股份,2007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2005年B公司发生亏损4 000万元的亏损。A公司账上应收B公司的长期应收款100万元。

旧准则:投资企业应承担的亏损额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至零为限,所以为1 000万元,200万元在备查账上登记。

借:投资收益1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 1 000

新准则:投资企业应承担的亏损额1 100万元,即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至零,同时冲减长期应收款。

借:投资收益1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000

长期股权投资100

案例4:

(1)假定A公司在2007年1月以银行存款9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份。此外,取得投资时发生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10万元,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B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如表1(单位:万元)。

旧准则:投资成本=900+10=910(万元)

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2 300×30%=69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成本)690

――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220

贷:银行存款 910

新准则:投资成本=900+10=910(万元)

占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2 800-200)×30%=78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910

贷:银行存款 910

(2)假定B公司2007年3月15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20万元,并于2007年4月1日收到,2007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假定B公司的存货在2007年全部售出,其他流动资产在2007年处置完毕,固定资产按10年计算折旧。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旧准则:假定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22万元

宣告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6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6

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

贷:应收股利 6

2007年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3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22

投资收益8

新准则:宣告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6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

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

贷:应收股利 6

2007年实现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

贷:投资收益 30

同时按公允价值对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净利润=100-(600-500)-(300-400)-(1 200

-900)/10=97(万元)

A公司应享有份额=97×30%=29.1(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9.1

贷:投资收益29.1

因此,2007年末A公司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为59.1万元(30+29.1),2007年末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63.1万元(910-6+30+29.1)。

三、新准则与所得税的差异

新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案例4,税法上规定当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在两个企业的所得税率相同时不再缴纳所得税,当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时才补交所得税。假定A公司所得税率33%,B公司所得税率30%,则A公司应补交的所得税=6/30%×(33%-30%)=0.6(万元)

税法上规定当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时,不确认投资收益。因此A公司的利润总额中不包括30万元和29.1万元。

因此假定只存在该纳税调整事项,则A公司将产生应纳税暂时行差异(30+29.1)×33%-0.6=18.9(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8.9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8.9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

股票投资权益法范文3

一、制约我国保险资金积极入市的主要因素

从国外的经验可以看出,股票是保险公司资产配置中的一个重要投资品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利合作关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由于分业经营长期处于割裂状态。随着国内外金融形势的发展,这种政策障碍已经逐渐消除,管理层甚至给了保险公司相当多的优惠措施,希望能够给中国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十分迅猛,理论上将有600亿左右的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股票,但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短期内将以试探性投资为主,而不会投入大量的资金,且他们对一级市场的兴趣远高于二级市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中国股市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合理的收益。作为风险程度较高的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主要以较高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国外成熟金融市场的经验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根据经合组织的统计,美国在1970年——2000年间股市的平均回报率为10.3%,债券市场为5%,货币市场为3.7%,而德国这些数据分别为14.4%、7.9%和3.5%。由于股市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的入市积极性往往和股市的收益密切相关。我们将1981年——2003年美国股市的涨跌幅与美国寿险公司股票投资增长率作了对比,发现两者的走势惊人的相似,通过统计软件分析得知,他们的相关系数在90%以上。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股市的程度与股市的收益率成正比。

中国保险公司从1999年开始通过投资基金间接参与中国资本市场,著名的5.19行情让保险公司尝到了甜头,1999年和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普遍在10%以上。但好景不长,随着股市投机泡沫的破灭和违规资金的退出,中国股市陷入了长时间熊市,保险公司在基金投资上陷入亏损的被动境地。受此影响,从2001年到2003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分别为4.3%、3.14%和2.68%,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事实上,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多数都在亏损,包括部分券商在内的许多机构投资者已经淘汰出局,面对这样的市况,向来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自然不会轻易大规模直接入市。

2、中国股市的制度建设还亟待完善。中国资本市场是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诞生与成长起来的,由于定位在为国有企业提供融资而不是资源配置上,其制度设计存在先天的缺陷。这种市场功能的错位,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加上监管力量的薄弱和法制建设的滞后,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诸如上市公司的诚信危机、投资者利益缺乏保护、证券中介机构失职、暗箱操作和市场投机盛行等突出问题。

国九条的颁布,标志着管理层的思路已经从以前的救市转变到治市上。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管理层陆续推出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券商治理整顿、分类表决制度等一系列旨在解决资本市场制度缺陷的创新措施,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解决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问题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保险资金作为稳健理性的长期投资资金就不会大规模入市。

3、保险公司自身的因素。目前几个大型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主要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不长,各保险公司要么用基金投资团队兼做股票投资,要么通过招聘等手段重新组建股票投资部门,总体上相关业务人员还需要较长的时间磨合及适应新的投资业务。同时,各公司股票投资的相关规章制度、风险控制、托管清算等其他准备工作完成时间也都不长,还须在今后的投资工作不断检验和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9月,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数额达到744亿元的高点,在有关部门公布了保险公司直接入市的相关文件之后,保险公司对基金采取了减持的策略,到2004年底基金投资额降至673亿元,锐减71亿元。2004年四季度股市一直处于调整之中,在这个时候选择减持基金,保险公司的态度值得玩味。一个可能的理由是,保险公司一方面希望通过直接入市丰富资产配置品种,努力提高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在基金投资(特别是封闭式基金投资)的伤痕还没有愈合的时候,保险公司不会轻易忘记资本市场的风险之痛,他们在准备直接入市的同时减少基金投资的比例,以避免权益类投资在资产配置中占有过高的比重,以减少股市波动对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影响。特别是三家境外上市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不断下降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压力,在大规模直接入市的条件没有成熟之前,他们不会轻易冒进。而这三家保险公司的资产占全国保险总资产的70%以上,因此保险公司直接入市的规模就不容过分乐观了。

二、推动保险资金积极入市主要措施

经历了近四年的持续调整,中国股市只有通过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创新,重构一个规范、透明、公平、有效的市场,才能吸引包括保险资金在内的各类合规资金源源不断地为股市输送新鲜血液,使中国的资本市场逐步恢复活力,并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而快速发展。而同时,保险公司等广大投资者才能通过资本市场真正享受到投资中国的丰硕果实。为扫除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无形障碍,促进保险资金积极入市,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改革措施:

1、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各项深层次改革。2004年以来的各项政策表明,管理层已经下决心要根治困扰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各类问题,并逐步将国九条的各项精神落到实处。目前,社会各方都盼望管理层能够在全流通问题上有实质性突破,因为这已成为中国股市脱胎换骨的最大障碍。全流通问题由来已久,且越拖越难解决。管理层各方应尽快达成共识,在不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拿出原则性或框架性解决方案,使投资者对全流通问题的解决和中国股市未来发展动向有清晰的预期,促进场外观望的合规资金积极入市,为顺利完成资本市场的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除此之外,管理层还应加大对市场上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构建一个健康透明的市场氛围。如:加强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完善上市公司融资体制和淘汰机制,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与相关部门配合,规范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媒体在内的各中介的行为;加大对注重投资者回报的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真正符合价值投资理念的上市公司群体等等。

2、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涉及到两个金融市场和两个监管部门,这种跨市场的经营活动必然牵涉到两个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早在2004年7月,为应对愈演愈烈的混业经营趋势,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达成金融监管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将建立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对监管活动中出现的不同意见,通过及时协调来解决。同时,三方还将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合作,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信心。

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看,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是积极有效的,去年建立的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今后,保险资金在入市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突发事件或新的问题,这都需要通过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加以解决。同时,监管部门还应鼓励保险公司等机构积极开发跨市场的创新金融产品,进一步紧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

3、保护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股市具有明显的资金推动的特点,几乎每次行情都活跃着各路不同性质的资金。随着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强,违规资金已陆续撤出股市,这也是造成近几年股市持续低迷的重要原因。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鼓励合规资金积极入市是管理层稳定市场和投资者信心,推动股市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管理层在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代表了市场主流的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处理闽发、汉唐等问题券商的时候,就需要管理层保护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从而保护广大机构投资者对股市进行长期投资的积极性。

此外,作为机构投资者集中的投资品种,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迭创新高也给机构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据统计,截止到2005年1月21日,在54只封闭式基金中,28只小盘基金(5亿——15亿份)平均折价率为21.89%,26只大盘基金(20——30亿份)平均折价率更是高达37.65%,其中有4只基金折价率已经超过了40%。作为最大封闭式基金投资者,保险公司在2004年中期的封闭式基金投资已经超过300亿份,高折价率是其基金投资蒙受巨额亏损的重要原因。为保护机构投资者,管理层应着手解决封闭式基金的高折价困境,特别是在ETFs、LOFs等新产品成功上市之后,通过制度创新寻找封转开的新思路,彻底解决高折价率给机构投资者带来的各种问题。

4、保险公司应为积极入市做好充分准备。2004年底是我国入世三周年的日子,也是我国保险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的分水岭。面对国外保险巨头咄咄逼人的竞争态势,中国保险业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而努力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就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国外保险市场的发展经验已经告诉我们,资本市场是保险公司重要的投资渠道之一,尽管目前我国股市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我们的保险公司应该用战略眼光审视自己的入市策略,为保险资金长期积极入市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当前股市正处在改革攻坚阶段的时候,保险公司应积极介入一级市场、可转债等相对安全的投资领域,通过实战快速磨合投资队伍,提高股票投资部门的研究能力、市场敏锐力及风险控制能力,为今后保险资金更大规模的长期投资奠定组织基础。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加紧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财务清算、技术支持、风险控制、激励机制等相关配套环节的建设与完善,为保险公司顺利实施资金多元化运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率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国外保险公司股票投资概况

1、股票投资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

国外保险公司投资渠道较多,主要有国债、企业债、股票、房地产、抵押贷款等,经过较长时间的不断调整,股票投资已成为各国保险公司最重要的投资渠道之一。以美国寿险公司为例,最初股票投资在其投资组合中仅占有微不足道的比例,随着监管的放松和华尔街股市的蓬勃发展,股票投资的比例也节节攀升,到1970年代就稳定在10%左右,到1990年代更是快速增长到30%以上,进入21世纪,股票投资的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也保持在25%左右的较高水平。相对于股票投资,抵押贷款、房地产等投资品种出现明显萎缩,如抵押贷款比例由上世纪二三十年代30%——40%的水平一路下滑到2003年的6.86%。而企业债、国债等债券投资则基本保持稳定,如企业债的投资比例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就一直在40%的水平上下窄幅波动。

统计资料显示,欧洲国家股票投资比例相对较高,例如:英国在1960年代以前股票投资比例为20%左右,而到了90年代,就上升到50%左右,并一直维持在这一水平。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近年来的股票投资比例基本在20%——30%之间波动。统计还显示,不同险种的股票投资比例也略有差别:在九十年代末期,美国寿险与财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27.42%和17.83%,英国为60.4%和31.98%,日本为26.6%和20.37%。

2、股票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

随着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饱和度不断增加,保险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保费收入增长速度放缓和费率的下跌,多数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实际上已经处于亏损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收益成为保险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股票投资不仅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个重要投资渠道,也成为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

美国寿险公司协会2001年到2003年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寿险公司投资收益中债券贡献的比例最大,平均为63.61%,股票高居第二位,为15.03%,随后是抵押贷款、保单贷款、房地产等其他投资品种。由此可见,股票投资是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重要来源,考虑到2000年以后美国股市在科技股泡沫破灭之后表现不尽如人意,股票投资对保险公司的利润贡献还有很大的潜力。

3、保险公司已成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美国资本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其投资者结构已经出现明显的机构化特征。1950年美国机构投资持有股票市值占总市值的比例仅为7.2%,而根据最新的美联储资金流动报告,截止到2004年三季度,美国资本市场上约有58.57%的股票市值为机构投资者持有。从报告披露的数据看,美国个人持有的股票比例在这几年依然保持了明显的下降势头,从1999年的46.96%减少到2004年三季度的39.24%,平均每年下降1.29个百分点。

股票投资权益法范文4

关键字:CAMPβ估计股票投资决策

一、引言

股票的投资决策是投资者通过投资股票获取收益非常重要的一环,而股票本身价值是决定是否购买参考依据,显然如果我们知道股票的价值,买卖决策将非常简单,股票价格低于其价值则买入,反之则卖出。然而现实是股票的价值评估是非常困难的事,研究中各种股票价值评估的模型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缺乏实用性。所以在股票市场的实际投资决策时,我们往往通过研究影响股票价值的一些简单因素作为股票投资的依据,并且可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基于会计信息对β估计在股票投资决策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CAPM模型简介

CAPM模型是对风险和收益如何定价和度量的均衡理论,根本作用在于确认期望收益和风险之间的关系,揭示市场是否存在非正常收益。一个资产的预期回报率与衡量该资产风险的一个尺度——β相联系。模型形式如:ri,t=rf,t+βi(rm,t-rf,t)其中ri,t为t时刻股票i的必要回报率,rf,t是t时刻的无风险利率,rm,t为t时刻的市场组合收益率,β为企业风险系数。在实际运用中,β一般用市场模型估计:ri,t=?琢i+birm,i+Ei,t回归得到的bi即是β的估计值。

三、基于β估计的股票投资决策

按照市场模型得到的β代表资本市场对企业风险的度量,但这个度量并不一定准确,如果有更好的方法估计出更准确的β,成为优势β。当优势β大于市场β时,说明市场确认的折现率过小,市场按较小折现率得到股票价格理应过高,则卖出该股票;反之,则买入。我们可以利用会计数据并结合市场模型来估计β能得到更精确的β值。由于企业财务杠杆与风险有关,我们可以用下式来估计企业的风险:

其中βv,i,βB,i,βs,i分别是企业风险、债务风险和股东权益风险,V,B,S表示企业市值、债务市值和股票市值。

在不考虑税收的情况下,企业的价值与企业资本结构无关,这意味着βv,i与财务杠杆无关,所以财务杠杆指数的增大不会改变βv,i,但会增大βs,i。

除了财务杠杆外,经营杠杠也是β估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经营杠杆指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的比率。从会计数据计算出的经营杠杆越大,企业风险β也越大。

Ball与Brown是利用以下模型估计会计β:

Ai,t=gi+hiMt+?着i,t其中,Ai,t为i公司会计收益在t年的变化数;Mt为t年会计收益市场指数的变化数;hi为会计β的估计值。Ball和Brown(1968)研究结果表面无论是经营收益、净收益,还是归属普通股的收益,两个β的都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Beaver、Kettler和Scholes(1970)(记为BKS模型)为了考察会计变量是否可以用于预测下一期的市场β,利用横截面资料对下列模型回归:

其中,bi为当期用市场模型估计的企业i的风险β;Wk,i为企业在当期的第k个会计变量,它们可以是股利分配率、财务杠杆、收益变动方差、会计β等。

运用所得到的估计系数(C)和企业的会计变量(W)数据,就可以估计出非企业的风险系数。就可以比本期市场模型β的估计更精确地预测下期市场模型的β。国外许多研究表明建立在会计变量基础上的预测模型能比完全依赖于市场模型提供更精确的下一年市场风险的预测。

四、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

Hamada(1972)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304家公司为样本的实证检验表明财务风险与市场β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的相关性。Mandelker和Rhee(1984)以1957年-1976年间的255家制造业企业为样本对这一假设重新验证,表明每个组合的市场β与财务风险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其解释是由于回归建立在组合的基础上,使得变量的测量误差变小,相关性提高。

Lev(1974)的研究也表明营业风险与市场风险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他以1949年-1968年间电力、钢铁和石油为样本回归表明,营业风险越高,市场β及股票收益率方差越大。

Eskew(1970)考虑到β的非静态性,以改进的β预测模型,与以会计变量为基础的预测模型对比,发现会计变量预测模型更优越。而Rosenberg和McKibben(1973)发现,将市场β与会计变量结合起来可以大大提高对未来市场β的预测能力。

股票投资权益法范文5

为深入研究中小股民的法律意识,我们通过调查问卷对中小股民的维权意识,行使知情权、诉权的情况以及不同职业股民的法律意识差异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1 中小股民法律意识现状及分析

对股票投资中可以行使的权利的了解程度,反映了中小股民行使权利与维权的意识程度。调查结果显示,82%的中小股民明确表明了解知情权,知情权比较浅显易懂,被熟知的可能性较大;72%的中小股民了解分红配股权,该权利都与收益紧密挂钩,因此较多的股民对此的了解比较深;48%的中小股民了解投票权; 39%的中小股民了解诉权;而了解回购请求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的只有30%,这两种权利得以行使的前提比较严格,相对于前几种权利,在股票投资中行使这两种权利的可能性较小。目前,我国中小股民对股票投资中可以行使的权利的了解仅局限在与自身经济利益关系更紧密的几种权利,对于其他行使几率较小或行使难度较大的权利了解较浅,甚至不清楚有这种权利。中小股民绝不能因权利真正落实于实际的机会较少,就放弃该权利,如果连有什么权利都不知道,就更不可能实现权利的行使。

对于股票交易中的知情权,中小股民认为“没有必要行使”的占11%,“不知道自己可以行使”的占14%,认为有必要行使但“不知道怎么行使”的占63%,觉得“自己很好地行使了知情权”的占12%。可以看出,大约七成的中小股民有行使知情权的意识,能够认识到知情权在股票投资中的重要性,只是不知道如何付诸到实践上,而少数中小股民对权利的无知或轻视令人忧心。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广泛存在于上市公司、投资者、证券中介机构、政府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之间。在这些不对称的信息中,中小股东均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地位,因此极易受到“掠夺”和侵害。维护知情权意识的匮乏,无疑是放纵了控股股东凭借信息优势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掩盖了中小股民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的现象。

对于在股票投资中受到侵害后可以行使的诉权,65%的中小股民从未有过行使诉权的想法,31%的中小股民有过该想法但认为不会成功便放弃,只有4%的中小股民行使过该权利。事实上,中小股民权益受到侵害是普遍现象,无论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还是证券公司,都能以多种多样的手段和方式压制中小股民,甚至恶意侵害中小股民的权益。然而能够认识到自身权益受到过侵害的中小股民占39%,这些中小股民能够意识到作为弱势群体的自己与处于优势地位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之间的真实关系,41%的中小股民对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表示不清楚,还有20%的中小股民觉得在投资中没有受过侵害,这类中小股民必然会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利用品。在调查中我们还对中小股民提出了假设“如果您投资的股票因存在违法行为退市,会怎样做”,表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与证券维权业内律师联系”的中小股民占27%,“想要求索赔但不知道怎么做”的占54%,“自认倒霉,不再追究”占19%。能够认识到可以诉讼维权是股民实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步,但是已经迈出这第一步的中小股民只是少数,大部分中小股民放弃维权或不知道可以维权。

2 不同职业中小股民法律意识差异及原因

不同职业主体自身的利益、思想观点、知识素养和社会心理等因素都会影响他的法律意识。各中小股民所处的不同职业环境会影响其对各类专业知识的认知程度,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在股票方面就会体现在他们对股票投资中权利的认识和对法律在股市中作用的评价等。

我们选取了八种职业,并根据职业和中小股民对自己在股票投资中拥有何种权利的认识程度以及他们对法律在股市中的评价的交互统计,得知法律意识最健全的是学生和从事法律、政府部门、医疗卫生工作的中小股民,其次是在私企、金融企事业单位、科研教育单位、建筑制造企业工作的中小股民。

首先,我们谈一谈从事政府部门和法律工作的中小股民的法律意识。这部分股民律意识普遍较好。他们绝大部分都能够认识到自己在股票投资中拥有的权利,也对法律在股市中的评价持肯定的态度。一方面因为这一群体作为社会精英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较高的学识和素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国开展的“依法治国”思想最先普及到这一群体。他们接触了太多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酿成惨剧的情况,而其较高的法律素养折射到其作为股民这一身份时,亦是如此。他们是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中国法制道路的探索者,无论是从学识素养还是职业要求,这一职业股民的法律意识都非常的高。

其次,我们分析下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中小股民的法律意识问题。这部分股民整体法律意识也很高。虽然他们工作任务重,自主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时间、精力较少,但是近年来关于医疗方面的法律相继出台并取得良好的成效,促使他们对法律的关注度逐渐提高,潜移默化地培养了法律意识,继而这一类中小股民会赞同法律在股市中的重要地位。

再次,我们谈一谈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中小股民的法律意识。现如今许多企业为了建设企业法治文化,注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企业会要求员工自主学习法律制度,甚至会组织培训活动集体学习。企业对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视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甚至包括普通职工。企业员工会在企业学法用法的过程中逐渐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当这些员工参与到股票市场中,就会成为法律意识较强的中小股民。

从次,从事金融工作的中小股民的法律意识虽然与上一群体比起来略显逊色,但整体也呈良好状态。金融类职业的工作内容或多或少与股票有关联之处,大部分工作人员比较熟悉这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在实际操作中就能更为理性,然而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会让他们更在意经济利益,很容易忽视除了赚钱以外的事情。这类中小股民虽然是最可能了解经济方面法律内容的,但是法律意识的缺失会让他们丧失这方面的优势。毕竟,如果没有经过自主学习和了解,从事金融工作的中小股民接触这方面法律规定的几率就很小,这也正是为什么过半的金融工作者不了解自己的权利的原因。

另外,从事科研教育的中小股民,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他们的法律意识有些模糊。各中小学响应国家法治精神,在校内宣传法治精神,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常识水平,但是在校园内的法律知识宣传都比较简单,在校职工对法律的认识只停留在能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但更深层次的认识就比较模糊,而且教育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工作性质比较单一,职工对问题的认识不会过于复杂化、社会化,对于与自身职业联系较远的事情常会缺乏理论与实际的统一,因此对于将法律与实践的联系认知较淡薄。

除此之外,从事建筑制造工作的中小股民的法律意识与其他人相比是最淡薄的。建筑制造类的企业中,上至公司领导、中层骨干下至一线工人,只对施工技术、工程生产、财务管理予以重视,对法律法规所知甚少,他们之中很少能有人认识到法律事务在企业经营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企业的许多重大决策也不会向相关法律认识咨询,更不会注重引进法律人才,有些施工企业甚至连外部法律顾问也不聘请,只在打官司时才想到要请律师来受理。企业法律意识的淡薄必然会影响到企业员工,在缺乏法律意识的环境下,员工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低,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只会少之又少。

值得一提的是学生股民,即炒股的大学生。现如今,大学生炒股日益盛行,不过投入股市的大学生大多是金融、经济、财政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他们系统地学习了经济学、金融学、投资银行学、证券法等专业课程,有些学生还参加过模拟炒股比?,在掌握股票交易基础知识的同时,了解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所以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对自己拥有哪些权利也比较清楚。大学作为股票市场中最年轻的力量,未来社会上的新鲜血液,他们的认知和行为都会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因此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健全显得尤为重要。

3 提高中小股民法律意识的政策和建议

(一)增强法律宣传

1、增加证券公司的职能

证券公司就像上市公司与普通股民之间的通道,作为帮助投资者赚取利益的平台,在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业务的同时应站在一个中立的位置上。各上市公司都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而中小股民往往缺乏法律方面的素质,那么证券公司应该对中小股民提供帮助,特别是在新股民开户的时候,证券公司应向新股民说明,如若遇到侵权事件,应怎样寻求法律救济。使中小股民初入股市时就接受法律意识的培养。

2、运用H5页面宣传

在如今这个信息化时代,H5几乎成为了移动端宣传的主要方式,许多商业活动和品牌广告都会选择H5页面来进行宣传工作。所以,我们可以将H5的功用拓展到法律宣传上,借助它新颖的形式和具有互动性的特点,吸引用户主动关注法律方面的事情。特别是微信,微信本身就拥有大量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社会阶层的用户,他们的每一次转发和分享,就是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将宣传股票投资方面法律知识的链接,放进股票类的公众号菜单中,这样用户只要在公众号相应的菜单栏目,就可以快速的浏览到法律知识宣传页面,而且借助H5平台普及法律知识是一个低成本高传播的选择。

(二)提高中小股民自身素质

一个成熟的股民,不仅应该具备专业知识、管理和使用资金的方法、控制风险的能力、良好的投资心态和豁达的人生态度,还需要拥有法律意识,只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才会懂得如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中小股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的加强,可以增加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中小股民的维权意识,是对上市公司和股市操纵人员的行为的制约得以实现的关键因素。

股票投资权益法范文6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股票投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目前,普遍被大家熟知的股票投资分析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基本分析;二是技术分析。而技术分析中的K线理论、波浪理论和MACD指标分析又被人们作为判断股票好坏的主要依据,很少有学者运用信号理论来研究股票投资。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综述发现,学者们普遍侧重于分析股票投资中的技术层面和投资者的心理层面,本文不圄于这些研究视角,首次采取“信号”理论,旨在发掘股票投资中的财务信号和估值信号。信号理论主要包括信号传递和信号甄别;其中信号传递是指通过可观察的行为传递有关确切的信息,而信号甄别是指通过差异化的信号甄别出真实的信息,本文正是基于该理论基础对中粮地产进行价值分析,从而捕捉相关并可靠的财务信号和估值信号,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服务。

1 中粮地产案例概况及价值分析

1.1 案例概况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深圳市宝安区城建发展公司经改制于1993年成立的股份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建材、兼营参股和投资等。经过十多年的稳健发展,不仅具备了较大的经营规模,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而且是一家经营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本文拟从财务信号和估值信号的角度对其进行价值分析研究,试图为其它类股票研究和投资提供借鉴和参考价值。

1.2 价值分析

1.2.1 基于财务信号的价值分析

①运营能力分析

通过对中粮地产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的综合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中粮地产2006、2007年的资产收益率(7.09%;7.75%)稍高于沪深300(5.60%;7.50%),而2008、2009年(1.57%;2.81%)都低于沪深300(6.34%;6.17%),对中粮自身来说,09年该指标比06年下降了约5个百分比,说明企业的资产利用效果有所下降,企业在增加收入和节约资金使用等方面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中粮地产的净资产收益率也和资产收益率呈现同等趋势,08年、09年都比06、07年低,和行业和沪深指数相比,06、07年低于沪深水平,高于行业水平;08、09年均低于沪深和行业,净资产收益率逐年递减,说明企业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下降,运营效益下降,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也有所下降。

②周转率分析

周转率分析可以通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来反映。中粮地产的存货周转率极低,历年数据分别为0.23,015,0.36,0.47,都低于行业各年的平均水平,另外与沪深300比较来看,更是远远低于其平均水平,反映出企业采购、存储、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状况有待提高,说明企业变现能力差,资金占用水平较高。

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变现速度的快慢及管理效率的高低,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样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沪深300相比,也相差甚大,不过从2006年的22.64逐年增加到2008年的36.75,2009年(27.01)下降,说明该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较弱,短期偿债能力较弱。

总体看,目前公司的现金获取能力和资产周转能力仍有待提高,未来项目建设和新增土地的资金存在一定缺口,公司面临一定资金压力。

③盈利指标分析

盈利能力可用毛利润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来反映。中粮地产的毛利率历年水平都高于行业平均值和沪深300的整体均值,表明企业拥有足够多的毛利额,补偿期间费用后的盈利水平较高,不仅可以弥补期间费用,避免出现亏损局面,还可以有一定的盈余。

中粮地产的营业利润率历年都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和沪深300整体均值,说明该企业盈利能力强,产品或商品定价合理,产品附加值较高,营销策略得当,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获利水平高。但2008年处于低谷,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开始复苏,重新增长,所以总的来说还是充满期待的。

净利润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其指标值越高,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中粮地产2006年50.44%高于行业均值和沪深300指数-42.48%,2007的56.56%和2009年的18.55%都低于行业均值(117.78%;38.07%)和沪深300(154.67%;14.87%),2008年13.07%介于两者之间,这是因为2008年金融危机,对行业和股市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可以看出这个指标值在各年起伏较大,但是就中粮地产而言,基本起伏不大,说明企业的盈利水平良好。

④偿债指标分析

偿债能力可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权益乘数来反映,其中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反映的是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权益乘数用来衡量企业的财务风险。中粮地产的流动比率总体较好,在正常范围内变动,与沪深300指数和行业水平相比也各有所长,中粮的短期偿债能力还是可以的,债权人的权益也还算有保障。

中粮地产每年的速动比率都低于沪深300指数和行业水平,只有2007年1.41%高于两者(沪深300指数1.04%;行业0.80%),而且中粮的速动比率都偏低,企业的偿债风险较大。由于剔除了存货等变现能力较弱且不稳定的资产,因此,速动比率较流动比率更准确。

中粮地产06年的权益乘数1.72和07年的1.64都高于沪深300指数,但低于行业水平,而08年和09年总体都低于两者,说明其负债较沪深300和行业来说是偏低的,但中粮的债务水平在行业中是适中的。但对中粮自身来说08、09是比06、07上升的,意味着企业举借的负债较之前两年是有所增加的,企业的财务风险也随之加大。但是,若公司营运状况刚好处于向上趋势,较高的权益乘数反而可以创造更高的公司价值,透过提高公司的股东权益报酬率,对公司的股票价值产生正面激励效果。

1.2.2 基于估值信号的价值分析

企业价值取决于企业的现金流量,所以我们需要预测企业自评估时点开始到未来足够长时间的现金流量。我们通过对中粮地产的销售金额、开发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当期结转土地增值税与预缴差额、所得税、营业费用、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等科目的预测,得出企业未来5年净现金流量分别为13,872.51;132,472.53;229,629.97;141,526.12;138,189.07;9,996.54;202.53(单位:万元)。

我们通过移动加权平均法预测,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首先要确定相关参数:

①无风险报酬率rf的确定。根据目前国内的经验分析认为,我国发行的10年期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为3.6054%,而无风险报酬率的取值近似于10年期的国债平均收益率,所以无风险报酬率取值3.6054%。

②企业风险系数β的确定。根据查询到的同类上市公司及房地产行业系数,企业风险系数为1.8577。

③市场风险溢价(rM-rf)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根据对中粮地产的研究得出,2010年度市场风险溢价为7.38%。

④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的确定。中粮地产规模较大,但资金回笼及融资风险相对较高;经营风险略高。综合考虑,确定其风险调整系数rc取值为3%。

⑤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由公式:rE=rf+β(rM-rf)+rc=3.6054%+1.8557×7.38%+3%=20.32%。

⑥加权资本成本的确定。rwacc=■rE+■rD=13.06%

经过计算,2010年中粮地产自有现金流量折现值为:502,058.36万元, 2011年中粮地产总持股数为:181371.62万股,预测得到每股价格为2.77元,而2011年9月9日的收盘价为5.08,小于其收盘价,不建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