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金融转正总结范例6篇

贷款金融转正总结

贷款金融转正总结范文1

一、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情况的实证分析

(一)金融助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近几年,阜新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二产业占比不断提高。根据产业的发展规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的比重将最高,说明阜新市的产业发展还处于中期阶段。在产业结构变化指标方面我们选取了产业结构优化率(ISR),产业结构优化率是指第二产业产值与第三产业产值之和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在研究地区金融业发展情况时我们选取了金融相关比率(FIR)和存贷款比率(SLR)两个指标。阜新市金融资产主要集中在银行,而银行的最主要资产主要是存款和贷款,因此我们使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来表示金融相关比率。存贷款比率(SLR)是指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与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值。

根据所选数据我们得出2001年到2012年阜新市阜新市产业结构优化率(ISR)、金融相关比率(FIR)和存贷款比率(SLR)如图一所示,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阜新市2001-2004年随着煤炭资源的日益枯竭,产业机构优化率在转型初期有所下降,随着转型的不断深入,2005年以后产业结构日趋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率稳健上升,与其走势基本一致的是存贷款比例。金融相关比例在2009年以后与产业结构优化率走出了相反的态势,其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受宏观货币政策及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贷款数据影响,金融存贷款增长幅度没有GDP增长快导致该曲线出现了短时间的下降,总体上阜新市经济金融协调度较高。

(二)产业发展对信贷支持的依赖度基本稳定,第二产业对信贷支持的依赖度逐年降低

信贷依赖度是用来测算各产业部门的生产对信贷支持的依赖程度的大小。把第i产业贷款额除以相应产业的生产总值,就得到了该产业对信贷支持的依赖程度。2008-2012年阜新市三大产业的信贷依赖程度情况显示:近几年阜新第一产业的信贷依赖度比较稳定,2012年农业信贷依赖度下降较多,由2010年的61.21%下降到2011年的47.52%;第二产业的信贷依赖度逐年降低,由2008年的108.2%下降到2012年的99.33%。第三产业的信贷依赖度也呈逐年降低态势。第二产业的信贷依赖度与其他城市相比仍然较高的原因是企业融资结构单一。阜新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目前仅有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企业上市融资,融资金额11.58亿元。多数企业主要以间接融资方式为主,间接融资比重占90%以上。

(三)各行业信贷资金产出效率不断提高,农业贷款产出效率仍然较低。金融机构贷款与GDP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单位信贷资金的产出效率,由于阜新转型初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较大,我们用各行业固定资产形成总额除以各行业贷款来粗略表示行业贷款转化为行业投资的比例。从下表我们可以发现转型初期按行业分类各项贷款转化率均不高,农业对阜新市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然而,农业贷款的转化率一直在低位徘徊,2001和2002年,这一比例仅为2.1%和4.3%,近两年转化率显着提升,农业贷款的产出效率较低,从侧面也反映了阜新市农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自然条件,农业生产组织经营分散。采矿业贷款转化率最低和最高分别为12.9%和116.72%,制造业贷款转化率最低和最高分别为7.0%和221.14%,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业贷款转化率近些年来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且比较稳定。这些数据同时从侧面反映了阜新随着经济转型的逐步深入,接续替代产业逐步形成并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贷结构也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发生相应的调整,经济金融协调度不断增强。

表1

年份 农林牧渔贷款转化率 采矿业贷款转化率 制造业贷款转化率 电力燃气水供应转化率

2001 2.10% 12.90% 7% 82.70%

2002 4.30% 17.70% 16.40% 62%

2003 81.70% 24.20% 15.90% 54%

2004 45.40% 91.10% 22.50% 51.50%

2005 33.60% 55.60% 70.50% 76.10%

2006 17.60% 85% 91.50% 161.60%

2007 26.90% 96.20% 101.80% 59.90%

2008 26.12% 76.36% 189.29% 50.79%

2009 30.65% 73.27% 137.65% 79.98%

2010 31.31% 116.72% 221.14% 102.97%

2011 32.56% 110.47% 200.78% 86.89%

二、制约金融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因素

(一)经济因素。其一,经济总量小,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弱,吸纳资金的能力弱。近年来,阜新市全市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虽然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发展速度,但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2012年,阜新市全市生产总值为553.5亿元,仅占全省的2.23%,发展水平较低。其二,从产业结构看,产业层次不高。2012年,阜新市三次产业结构为22.7:45.6:31.7,与全省比较,第一产业明显过高,第二产业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第二产业产值中工业生产总值占比较高,工业中又以重工业、能源工业为主,制约着产业转型的速度和效果。

(二)金融因素。自身金融结构不合理,资金运用效率低,难以较好地支持经济发展。首先,金融组织体系相对单一,过于集中地金融市场结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出现真空,县域及民营经济的发展受到越来越严重的资金约束。其次,货币漏损沉淀多,乘数效应差,货币的扩张能力弱。一方面通过金融机构、垄断性企业漏损较多;另一方面,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加之投资效益低,沉淀漏损资金较多,信贷资金产生的派生存款少。再次,金融工具结构单一,全市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信贷等传统业务领域,未形成品牌和规模经济优势,缺乏全方位一体化服务意识,衍生金融工具发展严重滞后。

(三)体制因素。当前激励约束机制不对称,影响了商业银行拓展市场的积极性。中小企业和非公有经济仍处在初始阶段,生产经营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然而信贷资金 管理必须遵循安全性原则,各金融机构为加强风险控制,强化了信贷责任约束,但未建立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贷款发放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现象,使信贷人员产生“惧贷”心理,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企业“难贷款”与银行“贷款难”的矛盾。同时,受信贷资金周转速度制约,削弱了信贷资金的“派生性”功效,影响信贷投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四)环境因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对区域金融资源与区域经济资源能否实现优化配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济转型初期阜新金融生态环境较差,表现为产业结构层次低,产业布局分散,传统产业比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严重不足;经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协调度不高;金融生态链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严重滞后。随着转型的不断推进,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信用制度不完善导致信贷资源未能在本地发挥效用。

三、对策建议

(一)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积极调整贷款投向

金融机构顺应趋势,转变思想观念,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减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放,寻找新的贷款增长点,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支持产业升级换代,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不断改变信贷结构的不合理成分,有效提高整体贷款规模,支持经济发展。

(二)尽快弱化和消除不合理的信贷集中和配给现象

一是在做好、做强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提高其行业影响力、比较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对其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改变贷款投向过度集中的现状。二是继续改善对“三农”的金融服务。

贷款金融转正总结范文2

一、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资金总需求与金融机构资金总供给矛盾突出,涉农金融机构较少且高度集中,农村信用社“一农支三农”格局仍占主导。

据保守测算,黑龙江省2亿亩耕地,每亩生产投入500元,按60%贷款需要600亿元;发展5000万头生猪和1000万吨奶,按50%贷款需要450亿元;农村1800万人、600万农户,按20%的农户每户建房贷款10万元,需要1200亿元;全省1200亿斤商品粮,加上包装贷款可达1500亿元以上。上述四方面信贷总需求就达4000亿元。截至2012年9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3821.9亿元,满足不了上述四方面测算的需求。

目前,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面临四大突出矛盾,即农业弱质性与信贷资金趋利性的矛盾,农业金融服务需求结构多样性与金融功能单一性的矛盾,农业资金需求量大与资金吸纳能力差的矛盾,农业地区闲置资金“充裕”与金融机构使用效率低的矛盾。

农村金融发展受到四大突出矛盾的影响。截至2011年末,黑龙江省拥有省级银行类金融机构65户,其中发放涉农贷款年末平均余额超过10亿元的只有8家。“三农”所需贷款主要依赖农村信用社等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2009至2011年,省农信社累计投放农业贷款2472亿元,农业贷款增量份额占全省金融机构的85%以上,支农主力军作用凸显。

(二)大农机、大合作和城镇化的推进,悄然催生信贷主体和资金需求量发生质的变化,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农产品创新及信贷投放能力,尚不能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需要。

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1万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1774个。农民社员发展到20.6万人,带动农户近100万户,约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4。合作社服务内容由初期的以生产技术服务为主,逐步向销售、运输、贮藏、加工等环节延伸,许多合作社经营活动已扩展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全过程。农村经济组织以及经营结构的变化,使得信贷主体和资金需求量均产生了质变。仅以黑龙江省558个千万元规模的大型农机合作社为例,每个合作社承包流转1万亩土地需支付300万元左右承包费,加上购买种子、化肥、柴油和农药等生产资料需300多万元,每年筹集正常生产资金600多万元,558个合作社每年需要33.5亿元。但因合作社缺少有效抵押物等原因,省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较少,造成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近三年来,省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仅为84.26亿元,与千万元规模大型农机合作社每年生产资金需求相差近一半。

(三)农村信用社现有体制已不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与肩负的支农责任、主力军作用不相匹配,急需逐步分类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目前,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实行省、市、县三级法人体制,全省设立了7个市地级联社(法人管理机构)、6个办事处(省联社派出机构,非法人管理机构)、81家县级机构(法人经营机构)。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股东小、股权分散,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形成,原有高度分散、小额多户式的传统信贷经营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需要。

(四)国有银行占有存款资源数量巨大,综合存贷比率较低,支农贡献度极低。存款资源大部分上存,较大程度上造成县域存款资源严重外流。

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6大国有银行省内分支机构存款余额合计为10197.3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总数的66.8%;贷款余额合计为4084.7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数的40.49%,存贷差6112.6亿元。其中,涉农贷款投放746.7亿元,占其贷款余额的18.28%,占其存款余额的7.3%。存款资金的大量外流,使本来十分短缺的农村资金更显捉襟见肘。同时,还带来“挤出”效应,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可贷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业信贷资金需求,于是采取高息拆借资金方法,间接加重农业信贷成本。

目前,金融机构正在逐步转变“三农”弱质产业观念,一系列针对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链条的金融创新模式应运而生,集约化、批发式“大农金”的概念正在形成。但省内金融机构多限于本系统内实施推广,银行间相互借鉴较少,农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财政金融政策一端连着财政,一端连着金融,是引导金融资源合理流动的有效杠杆。要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政策,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方向。

(一)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发挥地方金融机构了解省情、贴近“三农”的优势。

1.在贯彻实施国家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政府注入村镇银行资本金。建议通过有资质的省属企业,每年有重点地选择10户拟组建的村镇银行注入资本金,每户不超过500万元,省财政股权5年内不参与分红。按照黑龙江省目前村镇银行每户资本金平均3200万元测算,每年大体需要省级财政资金3200-5000万元。

2.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给予村镇银行民营资本初始投入额5%的财政奖励政策。按照每年15户村镇银行每户有3户非银行类民营企业(每户占总股本5%以上的大股东)参与占总股本30%测算,每年大体需要财政奖励资金720-2250万元。

3.在深入贯彻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给予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年末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给予2%奖励,促进小额贷

--------- 款公司加大支农力度,实现持续发展。按照2012年全省381家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年末余额超过15%部分约25亿元测算,需要财政奖励资金约5000万元。

(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财政扶持政策为支撑,依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解决农村“信用不足”问题,发挥政府“增信”和“调控”功能,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贷款主体发展。

1.重点选择和支持部分县(市)建立县域融资性农业担保机构。借鉴美国等国家为农场贷款担保成功经验,选择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有意愿的县(市),建立县域融资性农业担保机构,主要为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贷款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贷款有效抵(质)押不足造成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研究制定农民、合作组织等农业贷款主体既有的直补资金、农业保险受益权等预期财政补助资金作为银行贷款担保的措施,引导和撬动信贷资金投向农村。例如:银行根据农民未来应得到的财政直补资金情况,为农民设计直补资金担保信贷产品,解决农民资金需求,同时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涉农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积极性。

3.试行县级财政资金存放与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贡献度挂钩,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有效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有效遏制县域存款资源严重外流问题,实现不花钱也能办成事。县域金融机构处于“金融支农”的最前沿,县(市)财政部门可结合县域农业发展实际情况,以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贡献度为主要考核指标,按照“统筹安排,奖贷挂钩;存量(暂时)不变,增量调剂;动态管理,考评兑现”的原则,研究制定“县级财政资金存放银行类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加快实现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目的,有效解决存贷比过高的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短缺问题,促进和拉动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长。

4.发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将经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视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范围,以缓解合作社贷款难、银行难贷款问题。

5.研究探索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规模和险种,开展银行与保险合作,充分利用农业保险“增信”作用,促进参保农户容易获得贷款。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水稻、玉米、小麦、大豆)和养殖业(奶牛、能繁母猪)两大类、6个险种。建议结合实际,开办森林、甜菜、马铃薯等方面的农业保险,在稳步扩大原有保险基础上,积极研究开办新险种,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6.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风险分担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降低和分散银行、担保机构涉农业务风险。借鉴国内部分省市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银行类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对其年度新增涉农贷款,按照一定比例(5‰)给予风险补偿。研究制定担保机构涉农贷款担保代偿风险财政补助办法,对担保机构为涉农贷款担保新发生的代偿,按照日均担保责任额的一定比例(10‰)给予风险补偿。

7.积极支持农村物权改革,促进农村产权市场发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物权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深化林权及流转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流转管理制度改革,激活农村静态资产,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使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土地经营权、土地收益权等均能够作为银行贷款担保和抵押物。促进农村产权市场发展,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进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村资产和权益合法、有序地转化为可交易金融资产。

(三)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市场化、金融化运作模式,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市场优势,形成政府资源与市场资源有机结合,支持农业重要领域的发展。

贷款金融转正总结范文3

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9-0080-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09.19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及技术进步对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要求的增强,一方面,土地在农民家庭经营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形成了“退一进二闯三”的职业分化转移趋势。另一方面,农村产业化经营与土地规模小、地块分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技术进步和土地高效使用的农村集约型经济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加快和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流转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制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为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效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已初见成效,土地市场化程度近56.7%。据农业部统计数据,2009年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316.46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5.2%,比2008增加了765.26万亩,增长了0.7个百分点,转移了农村劳动力近40%;流转方式呈多样化发展,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和租赁,其中转包大约占据转移比例的70%;土地流转存在很强的区域经济差异性(见表1),发达地区的流转比例相对较高,如广东省达到了24.4%,而中西部落后地区相对较低,湖南省仅10.3%;流转主要是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且流转户占承包户比重偏低。从表1可知,农农流转占据了60%以上,甚至80%以上,而流转户与承包户仅在10%~25%之间,比重相对较低。劳动力的转移同样也存在很大的经济地区差异性(见表2),在城镇化水平高、土地流转比重相对较高的地区,农村劳动力转出的更多,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就业比重相对较轻,这为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坚定了信心。

流转集中的土地正向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发展,初步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有机结合,不仅土地荒芜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土地的使用效率得到了提高,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活跃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为第二三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在优化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的同时也提高了我国劳动力的配置水平,对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金融问题

土地流转为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动力,同时也为二三产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因而,探索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金融问题,加强对土地流转的金融支持,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造合适的土地金融产品已成为金融业和农业共同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农业贷款数量不能满足土地流转的需求

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在农业机械设备的购买、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即相对传统农业生产需要更多的资金。现阶段我国农村居民自积资金较少,由图1可知,农民的自有纯收入资本化一直小于零,且进一步呈现恶性加大趋势,民间融资根本无法解决规模化经营所需的资本,而大量的资本将需向银行贷款融资。

然而,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的总量存在严重的不足,如2008年农业收入增加值占GDP的17.8%,但农户信贷仅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5.8%。四大农村金融机构中的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是为国家粮棉收购服务,资金封闭运行,并不对农户发放贷款;农业银行随着经营方向的商业化,向风险相对较大而利润相对较少的农业投资正逐步减少,农村业务全面萎缩;邮政储蓄近期才可发放贷款,原只吸收存款,其40%以上的存款来自于农民,因而其主要充当了从农村抽走资金的角色,至2009年其流出农村资金达到3948亿元,仅2009年一年就达783亿元;农村信用社相比成为了对农贷款的主力军,2009年农村信用社对农贷款占据了金融机构对农贷款的80%以上,不过其对农户贷款/对农存款比一直保持在20%左右(见图2),从农户吸收的存款数额远远大于对农户贷款数额,且此数值自2001年开始呈现减少趋势,2007年下降至20%,可见农村信用社更多的是从农村提走资金。

由此可见,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不但对农户贷款数量有限,更多的是将大量资金从农村抽走。即便少量的贷款也仅能满足农户一时的生活需求,或仅能满足农户简单再生产的需求,而无法满足农户大规模扩大再生产的需要。由此可见,农业贷款从总量上不能满足土地流转的需要。

(二)农业贷款结构不能满足土地流转需求

土地流转所需贷款主要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规模的固定投资,这种投资一般周期长,规模大,贷款投向相对集中。然而,目前我国的农业贷款结构却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贷款期限短,顺用农产品生产季节多为春放秋收,据朱守银等(2008)对皖北18个村217户农户的问卷调查,2007年调查户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获得的贷款中,期限在三个月内的占20.4%,在六个月以内的占72.2%,在一年以内的占94.4%,而超过一年的仅占5.6%①。湖南常德桃园县农村信用社对农贷款期限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由表3可知,该农村信用社对农贷款以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至2003年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后才出现3年以上的长期贷款,但是其数量极为有限,最高仅2.07%,且其增长趋势并不明显,严重阻碍了农村的长期投资。

二是贷款投向主要集中在日常经营上,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不够且贷款对象也比较分散。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7―2009年,我国农户家庭人均生成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成下降趋势,依次为21.72%,6.47%,5.40%。农业部2008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前龙头农业企业总的贷款需求满足率仅为65.9%①。

三是贷款规模小。朱守银等(2008)的调查同时显示,由于信用社大多规定贷款规模控制在2000~3000元/笔,2007年调查户从信用社获得贷款54笔,平均贷款规模为2800多元,其中1000元以下的占57.4%,3000元以下的占79.6%,5000元以下的占92.6%②。

由于贷款期限短、投资分散、规模小,农村金融的主要机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不能适应土地流转所需的投资期限长、投向集中、规模大的要求,从而不能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金融支持要求[1]。

(三)金融产品和金融制度不能满足土地流转的需求

当前农村金融产品的匮乏和土地流转所需要的多渠道融资相冲突,农村金融机构严格的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和审批制度使得想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生产规模的农户很难获得贷款,存在严重的贷款难问题。虽然在福建、重庆、湖南等部分地区存在林权、塘权抵押等金融产品,但全国整体农村金融产品很少,农民融资渠道单一。农业生产具有收益性低、高风险及公共产品生产等特性,而农业是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因此,要促进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的贷款需要采取利息补贴等优惠政策。但长期以来,国家财政缺乏对信贷机构的对农贷款实行贴息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的商业银行对农业贷款实行利息优惠没有积极性,再加上农村几乎没有严格满足商业银行贷款抵押条件的可抵押品,这使想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户因没有能力贷款而无法进行扩大再生产。现行农村信贷制度的这些缺陷一方面使农民贷款难,无法实现农村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也使信贷机构难贷款,失去了农村这块市场蛋糕;一方面农业贷款总量低、农村资本缺乏,另一方面信贷机构存款余额却不断攀升,资本严重积压。

三、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议

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正日益受到金融瓶颈的威胁,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可以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着手。

(一)加大农村金融投入,改革农村金融贷款制度

对扩大再生产的农户贷款,在贷款期限和贷款利息上予以优惠,创新有农村特色的贷款抵押和担保制度,加大财政扶植和政策支持力度。

1.实施“三农”优惠贷款。打破春贷秋收的惯例,延长生产性固定投资贷款的期限,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投资一般是长期性生产投资,针对当前农村贷款普遍期限短的缺点,国家应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贷款实行贷款期限优惠,增加长期贷款比例。充分考虑农业生产长期投资风险较大、收益较低的特点,对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的农户贷款予以利率优惠,对扩大经营规模的农业生产投资实行低利息甚至无息贷款以降低投资的成本和风险。同时,也要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生产规模、产品质量和效益状况实行差别利率,以推动优质产品的生产[2]。

2.创新农村抵押方式。探索实行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农户联保、社区担保、政府担保、“政府+行业+农户”及多种形式的联合基金担保方式,推广林权、塘权等有农村特色的抵押贷款方式,真正实现“互助联保、风险供担”贷款目的,有效解决解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农户因无财产担保而贷款难的问题。

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和地方财政可以为支持土地流转的专业性金融机构提供资本金,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实行税收减免,对金融机构因实行对农贷款利息优惠而导致的损失实行财政贴息。中国人民银行要提供良好的货币政策支持,加大对开展土地流转服务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并对贷款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和贷款额度予以政策支持。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加大有农村特色的金融产品创新,扩大农村融资渠道,建立更加有利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金融体系。

1.创新农村特色金融产品。开展允许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的信贷产品,确定与土地价值等同的贷款限额,发行“土地债券”,将收集的土地经营权统一进行拍卖,到期还本付息,以实现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保证土地流转资金的充足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2.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提高生产效率为核心,建立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首先,要支持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相应的土地流转金融政策支持业务,并给予再贷款资金支持。其次,要加大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保险力度,建立“专业组织+信贷+保险”的经营方式,分散信贷与农业生产风险,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保障。再次,要建立有利于土地流转经营的中介组织,成立专业性的、政策性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金融公司”,为土地流转经营提供担保、投资、融资、评估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贷款金融转正总结范文4

【关键词】社会融资总量 影子银行 信贷规模

十年间,我国经济总量增长3倍,货币投放增长4倍,金融系统存贷款余额均增长4.5倍,企业和居民存贷款状况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有了长足进展。债市、信托以及影子银行的兴起正逐渐替代对金融机构的信贷需求,并成为实体经济主要的助推器和稳定器。在新的机遇与挑战面前,研究我国近十年来信贷结构、社会融资规模等金融统计数据,将对2013年社会融资层面状况起到前瞻性的预测。

一、企业短期贷款稳步上升,居民及中长期贷款逐年下降

数据显示:2002年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18000亿元,至2009年上升至95900亿元,增幅约为432.78%。之后迅速下降至2011年3月份的22400亿元,降幅约为-328.13%。从结构上来看,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从2002年7752亿,增长至2012年末50901亿,增幅约为556.62%;中长期贷款从2002年5548亿增长至2012年28700亿,增幅约417.30%,增速明显慢于短期贷款。从以上数据分析:企业、居民以及金融机构对长期风险趋于谨慎,短期贷款需求继续保持高位。从贷款主体来看:居民类贷款从2004年5925亿增长至2012年25200亿,增幅约为325.32%;非金融类公司及其他部门新增贷款从2004年16700亿增长至2012年56600亿,增幅约为238.92%。

十年间,新增贷款有如下特点:从期限来看,自2002年到2012年,短期贷款一直处于上升通道,显示短期贷款需求比较稳定。自2009年次债危机爆发导致流动性紧缩使短期贷款急剧下滑之后,2010年又需要迅速重回上升通道。但中长期贷款自2010年后,占比新增贷款总额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至近期下降至18%,企业中长期贷款额继续负增长且降幅有扩大趋势。整体来看,银监会在2012年8 月要求同业代付于年底前入表和年末短期周转资金需求旺盛会促使短期贷款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高增长;但中长期贷款规模负增长则反应了未来央行货币政策可能收紧。从结构来看,09年后,居民贷款持续萎缩,但企业贷款反弹明显。从企业贷款分项数据来看业呈现出如下特点:第一,银行大幅压缩票据贴以保证一般性贷款的需求;第二,信托贷款、债券融资等新兴渠道对银行贷款的替代效应愈加明显,在当前基建、国企等传统中长期贷款大户的融资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直接融资将分流很大一部分需求;第三,房地产和融资平台的中长期贷款需求由影子银行替代。

从近期来看,2012年新增存款超越市场一致预期,但并未带来贷款增长超预期。新增贷款疲弱条件下存款却能大幅跃升表明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因素的持续影响下,银行存贷款相互派生的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另外,公中长期贷款增长率证明,工业企业投资需求仍在低位,但亦有复苏的苗头,与11 月小幅下滑的逐渐复苏的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也与之对应。同时,居民贷款方面,由于在降息周期、经济下行及信贷额度受限,居民经营性贷款出现收缩。银行对居民长期住房按揭贷款发放速度亦有下降,显示监管部门加大信贷控制.同时,居民户和对公短期贷款合计占新增贷款比重达84.7%,且两者均出现较大幅度的环比正增长(分别为48.6%和136.2%),显示出当前中小企业信贷需求依然旺盛。

今年,金融脱媒化快速推进。今年以来信托贷款规模快速增长,但需防范其资金大量流入房地产、平台等高风险领域带来的潜在偿付风险。预计明年信贷稳中趋降,增幅预计在10%-12%左右。

二、居民企业存款稳步上升,财政存款投放力度持续趋弱

数据显示,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存款累计从2002年22535亿增长至2012年108100亿,增幅约为379.70%;从结构上来看,居民新增人民币存款从2004年15900亿增长至2012年57100亿,增幅约为259.12%;非金融类机构新增存款从2002年16300亿增长至2012年80800亿,增幅约为395.71%,财政存款从2002年2490亿增长至2012年2578.75亿,增幅明显呈季节性变化,显示财政存款窗体底端集中资金,统一调度、窗体底端计划拨付、转账结付的特点。

十年间,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存款呈如下态势:自2002年以来,居民存款稳步上升,企业存款快速增加,企业存款快于居民存款,显示企业利润快速增长并未明显居民收入分配增长,很大一部分资金作为留存利润或资本形成沉淀支持企业再生产。至2008年,企业存款增量增速全面超过居民存款,并呈加速上升态势。另一方面,财政存款增量呈现季节性,时点性特征:根据人民银行规定,财政存款划拨及缴存必须依照“窗体底端集中资金,统一调度、窗体底端计划拨付;转账结付”的特点,在旬末或是月末,将统一上缴人民银行财政存款专门账户,对各商业银行财政存款结余统计造成一定影响。具体来说,季末年末央行财政存款账户余额减少造成实际货币投放,而缴存上缴时则对资金面造成一定压力。可以看到,总体来说,财政存款自2002年后一直比较平稳,但年内波动巨大。另外,2011年底至今,财政存款年均结余降幅明显,预计2012年全年财政存款总体趋势呈收缩状态。这说明2012年财政资金投放力度将继续偏弱。如将财政存款和居民存款结合起来看,居民存款2012年的增幅低于2011 年同期,如两者同时作用将使货币增量下降。

从近期来看全年本外币存款余额94.29万亿元,同比增长14.1%。12月份人民币存款余额同比增长13.3%,分别比11月末和上年末低0.1个和0.2个百分点。全年新增人民币存款10.81万亿元,同比多增1.17万亿元。往年季末理财产品到期转为存款导致年末存款增速加快的现象有所减弱。另外,全年财政存款投放减少1974 亿元,投放力度较弱。财政存款降幅较低也是M2较上月下滑的原因之一。预计明年存款增速将继续保持在13.3%-13.5%左右。

三、融资渠道扩宽,社会融资总额进一步增加

数据显示:社会融资总量累计从2002年34113亿增长至2012年852048亿,增幅约为2397.72%;从结构上来看,新增人民币贷款从2002年27652亿增长至2012年222374亿,增幅约为704.19%;新增外币贷款从2002年2285亿增长至2012年18598亿,增幅约为713.92%;委托贷款从2002年601亿增长至2012年末的29036亿,增幅约为4731.28%;新增信托贷款从2007年1702亿增长至2012年末的25068亿,增幅约为1372.86%,新增为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从2002年2010亿增长至2012年26491亿,增幅约为1217.96%;企业债融资从2002年499亿增长至2012年50317亿,增幅约为9983.57%;新增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从2002年559亿增长至2012年7055亿,增幅约为1162.08%。

十年间,社会融资总量有如下特点:第一,新增人民币贷款占比逐年萎缩,新增贷款额度受控制;社会资金需求旺盛,表外融资大幅增长。截止2012 年末,新增人民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票据、债券融资占新增社会融资比重分别为52.0%、8.1%、8.2%、6.7%、14.3%,同比变动分别为-6.2%、-2.0%、6.6%、-1.3%、3.6%。而新增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为27.9%,创2008 年以来单月新低,委托贷款(增2041 亿元)、信托贷款(增2445 亿元)、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增2574 亿)合计增长7060 亿,占比43%创年内新高。第二,由于同业代付入表,挤占了票据融资的额度,在同业代付监管和信贷额度控制下,外币贷款和企业债券融资继续维持高位。

造成以上特点的主要原因有:在人民贷款和委托贷款方面,因为其中包含了大量银行中长期贷款的传统需求大户,如开发商和政府融资平台,在银行传统信贷投放以及委托贷款等变通渠道受限愈加严格的背景下,以银行和信托为核心的影子银行体系解决了上述行业大量的融资需求,这在数据上体现为信托贷款突飞猛进,传统人民币贷款和委托贷款占比持续下降。在信托贷款方面,由于去年12 月末四部委联合《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即463 号文),强调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这实际上限制限制了“影子银行”体系的融资功能,将融资平台的融资需求赶入债券市场。预计2013年影子银行融资规模将大幅减少。在债券融资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 号文),对发债主体的资产负债率、信用等级、担保行为、资金投向等方面都做了更强化的规定,保障债券融资规模的有序扩张。该通知为债券融资提出了指导性和规范性发展意见,对未来债市融资的发展有好处。总体来看,企业债、信托贷款、委托贷款表现强劲,金融脱媒化进程正在快速推进。尽管新增信贷仍是宏观经济最重要的晴雨表之一,但随着直接融资和非传统信贷渠道的重要性与日俱增,社会融资总规模对经济形势的指导意义将更为重要。对商业银行而言,这意味着经济增长去信化,银行方可真正实现资本集约型增长,彻底摆脱频频出现的资本瓶颈;金融脱媒带来中间业务机遇,降低对利差收入的依赖,进一步提升收入多元化水平。

贷款金融转正总结范文5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消费信贷;农村金融市场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2-0075-03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扩大国内消费已成为我国走出金融危机、成功实现经济结构转型的共识。消费信贷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为城市居民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却忽视广大农村地区的需求。农村消费信贷亟须有一个快速开展和提升的内在要求。为分析农村消费信贷难以开展起来的原因,我们通过对驻马店市及所辖九个县区域农村金融机构的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调查,揭示农村消费信贷的现状及制约和影响其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因素,为下一步农村金融机构有效开展这一新的信贷业务提供有益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总量变动情况

(一)各类贷款快速增加

驻马店市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以支持服务“三农”为经营目标,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各项贷款、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均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2006年该市涉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50665万元,比上年增长64.03%,2007年、2008年由于农业银行剥离大量呆账,因此从账面数字反映贷款增速有所下降。但实际贷款投放仍有所增加。2009年6月底,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538704万元,比2008年未增长22.23%。

(二)涉农贷款投放稳定增长

在农村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涉农贷款增加幅度最大。2006年涉农贷款余额1105193万元,比上年增加140706万元,增长14.59%。2009年6月底达到1322506万元,2005-2009年以年均14%的增速增长。

(三)农户贷款投人持续增加

在涉农贷款中,农户贷款增长比较迅速。2005年农户贷款余额656793万元,至2009年每年均以近10亿元的幅度增长,达到年均18%的速度增长。

(四)农户生产性贷款增长迅猛

农户贷款分为生产性贷款与消费性贷款。其中,生产性贷款增长尤为迅猛。2007年农户生产性贷款余额为798734万元,比上年增加108335万元;2009年6月底农户生产性贷款余额为1163644万元,比上年增加213201万元,2005-2009年平均每年增长11.69亿元。

(五)农户消费性贷款总量小、增速徘徊不前

2005年驻马店市农户消费性贷款余额为46020万元,平均每个县区为4000万元,相对于全市740万人的农村人口和184.43万户的农村家庭来说,全市平均每个农村家庭只有250元的消费贷款,消费性贷款总量偏小,并且发展缓慢,2006年增长6735万元,2008年出现了负增长827万元。

二、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结构对比情况

(一)贷款机构结构差异较大,农村信用社成为支农主力金融机构

农村各项贷款在金融机构间差异较大,其中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信贷市场份额最大的机构,其涉农贷款、农户贷款、农户生产性贷款和农户消费性贷款余额均远远大于其他几家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总量之和。尤其是2008年央行票据兑付成功以后,同时也受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家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导向作用,农村信用社信贷规模出现了急骤攀升,其信贷总量达到其他几家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总量的200%甚至300%。

(二)贷款种类结构呈“三高一低”格局

驻马店市各类贷款结构中,涉农贷款、农户贷款和农户生产性贷款三类贷款2005-2009年平均年占比较高,分别为84.2%、63.25%和58.69%,而农户消费性贷款占比较低,为4.57%,2006年最低的时候只有2.98%,与其他几类贷款相比悬殊,贷款种类结构呈现出典型的“三高一低”格局(见图1)。

(三)农户贷款投向重生产、轻消费

在农户贷款中,生产性用途贷款2005-2009年间占比均在90%以上,消费性贷款一直维持在7%左右的低水平,况且并无显著的时间序列变化,生产性贷款大约是消费性贷款的12-13倍(见图2)。

农户消费性信贷的用途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和住房装修方面。住房装修贷款占消费性贷款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0%以上。其次是教育消费,近年来有迅速上升的趋势,有些年份甚至达到2倍的增长速度,医疗消费信贷也有比较显著的提升。教育、医疗和住房体现为居民的生存型消费支出,娱乐文化保健类等享受型消费并未进入金融信贷的支持范围内(见图3)。

三、农村消费信贷的制约因素

(一)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性使金融机构缺乏创新的动力

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依然表现出较强的垄断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的退出,农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经营重心的转移,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的初步启动,使得农村金融市场一度成为农村信用社“一支独大”的局面,这在2002-2008年期间表现得尤其突出。根据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以HHI为标准的市场结构分类,驻马店市农村金融市场1994-2008年的HHI值均大于3000,属于高度占Ⅰ型,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市场份额一度达到60.8%,市场垄断性极为严重。产业组织理论表明,垄断性与组织业务创新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垄断性越高,组织的创新动力越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性使金融机构缺乏创新的动力,缺乏开拓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二)卖方农村金融市场使金融机构缺少竞争的压力

由于垄断性金融市场的存在,农村金融产品表现为突出的卖方市场。一端是数量众多的农村居民的庞大信贷需求,一端是一支独大的农村信用社有限的信贷资源供给,供不应求成为农村信贷市场的突出特征和真实写照。托关系、吃回扣、请客送礼成为农村居民获取稀缺信贷资源必不可缺的路径。卖方农村金融市场自然使农村金融机构缺少业务竞争的压力,坐门等客的庞大利润使其赚得盆满钵溢。

(三)农村信贷的生产挤占消费

金融机构对农村发放的信贷主要局限于生产性贷款,对消费性贷款重视不够。据统计,2005-2009年驻马店市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户贷款中生产性贷款占比高达93%以上,消费性贷款不到7%。2009年9月份,驻马店市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1097321万元,消费性贷款仅占84168万元。农户小额信贷只是一种生产性信贷,规定只能用于农户发展生产。而在农村,生产和消费是不能严格分开的。有些生产资料同时又是生活资料,有些生活资料同时也是生产资料。如农用车,既可用于生产,也可方便生活;住房既可以居住,也可以兼作小生产作坊。

(四)农村金融机构消费信贷政策缺失

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消费信贷产品匮乏,提供消费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少之又少。没有一家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消费信贷产品政策。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少量消费贷款也是按照一般贷款的管理规定去开展业务的,与专门的消费信贷分期还款、信贷期限的长期性、信贷支持大宗耐用消费品的做法相去甚远,没有体现出消费信贷区别普通贷款的一些自身特点,信贷支持消费的目的作用没有较好地发挥出来。

四、开展农村消费信贷的路径选择

(一)构建消费信贷的机构供给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正在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时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国情出发,制定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策略。一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建立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一方面重新整合现有金融机构体系,明确各自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职责分工,尽可能地促进正规金融组织在农村金融业务上的合作;另一方面,积极放开市场准入,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尝试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不同治理结构的金融市场主体。同时,鼓励大型金融机构与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消费信贷合作,将自身的资金优势、专业人才优势、管理经验优势与农村信用社网点广布、环境熟悉的优势结合起来。二是规范农村金融市场行为,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积极推进农村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合理引导农村资金流向。三是构建公平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外部环境。建立明晰且多元化的产权制度,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财政支持农村金融政策机制等。

(二)建立农村消费信贷的经营理念和业务机制

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提高对消费信贷的认识,建立开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经营理念和业务机制。我们在调查走访中,与各农村金融机构座谈,发现一是没有任何一家机构开展专门性的消费信贷业务,既无这方面的信贷政策,又无这方面的专门的信贷产品。同时,他们均表示,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重点是生产性项目,对于消费性支出,由于没有特定的还款来源,又缺乏相应的抵押担保物,因此,一般不予支持,近期内也没有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安排和打算。可见,农村金融机构在消费信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方面自身还存在着很大的制约和不足。对此,各农村金融机构应首先组织工作人员系统学习消费信贷的相关知识和操作经验,提高业务人员的认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其次是各金融机构要尽快设立经营消费信贷的专门业务机构,根据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特点制定专门的营销策略和服务内容、扩展消费客户群体等,尽快地使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提供适合农村需求的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

相关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民的现实需要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供灵活的消费信贷服务,开发适合农村、农民的消费信贷品种。一是大型农机具和农用汽车消费贷款。主要满足部分富裕农民和有能力从事大型农机具作业的农民,大型农机具贷款要和财政对农民购买农机具补贴结合起来。可以采取抵押和担保方式,也可以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贷款期限以3-7年为宜,利率给予优惠。二是农户建房购房贷款农村居民住房类信贷应该重点支持农村居民转化为城市居民的住房信贷需求。同时,对于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建房的信贷需求也要给予充分的考虑。在贷款方式上可采用抵押和担保方式,贷款金额不超过建房和购房的50%为宜,期限为5-10年,利率实行优惠。三是小额家电贷款。适用于一般农民家庭,并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结合起来,期限为1-2年,实行农户联保方式,亦可采用商家分期付款方式。金融机构应该与国家的这项政策结合起来,以更好更有效地推动农村消费升级。

贷款金融转正总结范文6

经济决定金融,欠发达的文成县决定了其辖区金融机构的数量不多、规模不大、经营状况一般等。全县有农发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太平洋财险、寿险公司、中华联合五家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一家证券公司分理处等金融机构。论文百事通2003年,全县存款余额26.8亿元,贷款余额12.3亿元;保险收入0.4亿元,理赔支出0.1亿元;证券交易额2.02亿元。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所弱化

1、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弱化的主要表现

从经济结构和贷款结构分析(列表一):1999-2003年,文成县工业总产值每年稳定增长,年均增长速度为13.2%,而同期文成县金融机构工业贷款从1999年末的7533万元下跌至2003年末的2560万元,呈逐年递减趋势,年均减少速度高达22.4%;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为2.3%,同期农业贷款的年均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农业总产值的年均增长幅度,但波动幅度也大,农业贷款大幅减少或相对增加少的年份里,农业总产值就相应降低。

从经济总量发展趋势和贷款总量增长趋势分析:1999--2003年,文成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11.9%,而同期文成县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平均增长率12.6%,略高于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但与全国平均发展速度比较,我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数,而贷款年平均增长率则低于全国平均数,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对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支持明显不足。

2、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支持弱化的主要原因

(1)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过分强调集约经营的统一性,忽视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没有找到集约经营统一性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的结合点。在机构网点设置上实行收缩战略,撤并在偏远山区或经营效益差的金融网点,据统计,从1999年末到2003年末,文成县金融机构网点由86个减少至41个,减幅高达52.3%,使县域经济金融服务网点不足;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尤其是镇级金融机构没有审批贷款的权力,只负责实地调查、组织材料申报;在信贷考核上实行"零风险"和"信贷人员第一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即便是由上级行履行审批手续的贷款,一旦出现风险,也要基层行承担主要责任,信贷员本身也将背负上重大责任,造成信贷人员的"惜贷"、"惧贷",削弱了信贷支持的力度。

(2)资金外流现象严重。由于经营机制、追求利润最大化等因素,邮政储蓄部门上缴全额存款、各国有商业银行将剩余资金上划等,使资金流出县外。从1999年以来,文成县金融机构存差不断增加,由1999年的1.9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14.5亿元。这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各商业银行从县域吸收的资金50%以上流向了城市,进一步削弱了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

(3)信贷投向政策发生很大变化。县金融机构在一如既往地支持农业经济等国家产业政策的信贷投入时,逐步从一些高风险行业退出,大力发展个人消费贷款等新兴贷款。如住房消费贷款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在个别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中已占1/3以上,一方面减少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由于县域经济的特点决定了此类贷款对地方经济发展无丝毫作用。

(4)信用环境影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由于历史等原因,全县信用观念仍然较差,2004年文成县国有商业银行在剥离了4017余万元不良贷款和核销了637.4万元不良贷款后,不良贷款依然出现反弹,导致金融机构贷款大量沉淀和流失,严重威胁金融资产安全,并使对好的经济个体产生"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信用环境更趋于恶劣,使金融机构惧而却步,贷款发放慎之又慎,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贷款的逐年下降。

(二)贷款使用效率降低影响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1、贷款使用效率降低的现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货币信贷处所做的以上海市为例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衡量贷款使用效率的指标主要有两组,一组是相对指标之间的关系即GDP实际增长率与贷款增长率之比;另一组是绝对指标之间的关系即GDP总量与贷款余额之比;当期贷款增长率对当期GDP实际增长率影响不明显,而当期贷款余额对当期GDP问题影响非常明显。

1999年-2003年,从全国范围看,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科学技术的进步、信贷管理制度的健全,贷款使用效率逐步提高。而对文成县GDP总量与贷款余额之比着项绝对指标的分析,1999年文成县域GDP/县域贷款余额=1.44,2003年文成县域GDP/县域贷款余额=1.40。这说明文成县域贷款的使用效率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出现下降现象。

2、贷款使用效率降低的主要原因

(1)信贷长期化趋势降低了贷款的周转速度,直接影响贷款的使用效率。近几年以来,中长期贷款增长很快,在贷款中占据比例越来越大。据统计,2003年末,县域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全部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达32.7%,同比上升近3个百分点。这表明贷款结构出现了由以前的"借短用长"向"借长用短"的趋势,信贷长期化必然降低贷款的周转速度,从而影响贷款的使用效率。

(2)县域投资结构的一些不甚合理面弱化了贷款的使用效率。2003年文成县域房地产开发共完成7000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2.6%,县域信贷投入房地产开发的量亦增长明显。房地产开发具有直接进入最终消费的性质,而文成县工业不发达的特性使得钢筋、水泥等生产建设资料绝大部分在外购买,因此,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对文成县GDP的贡献相对较弱。此外县域中的一些重复建设不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也对有限的信贷资源造成浪费。

(3)银行经营体制变化,银行之间的竞争激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的使用效率。某些商业银行支行为了既完成上级行的贷款投放任务又完成存款考核任务,采用虚增贷款方式,信贷资金仍然流在银行,并没有进入经济活动当中,从而降低贷款效率。

(三)政府越位和市场缺位现象使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后劲乏力

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的金融意识增强,政府越位现象在淡化,但由于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还没有真正完成,市场缺位现象还是比较严重。

(1)金融机构的贷款直接或间接受到行政干预。金融机构的信贷自或多或少地受到政府管制,甚至于出现地方产业与国家产业政策矛盾的现象。

(2)金融机构的业绩考核由行政做出,而非市场做出。近些年强调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时,则干脆不发放有风险的贷款,浪费了有限的资金,而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3)金融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由行政决定,没有建立银行家制度。金融机构内部的任免奖惩和工资制度,类似于行政机构而非企业机构,导致金融部门无法提供有吸引力的工资和机会,难以留住优秀人才,面临竞争时,人才流失更为严重。

二、措施、建议

(一)改善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弱化的建议

1、整合金融资源,建立有利于减少县域资金流失的机制,确保县域资金用于县域经济发展。一是人民银行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有效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建设实际,适时信贷政策指引,确保县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吸收的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提高存贷比率(最好确定一个最低存贷比),将上存资金降到最低水平。三是要求邮政储蓄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改变当前邮政储蓄全额转存的情况,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资金须全额委托县级法人金融机构使用,风险由县级法人金融机构承担,这部分资金用途和对象不受限制,只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2、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县域经济支持的力度。商业银行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争取最大限度的信贷审批权限、指标和较宽松的信贷政策,增加经营自。县域经济特色各异,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县域经济的调查研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和特点,加强和改进信贷工作,避免信贷资金运用上的"一刀切"。建立完善信贷考核制度,发挥信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用好用活每一分信贷资金。

3、加快县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级地方政府要强化金融意识,加快信用村、信用镇的创建,协助金融部门维护金融债权,营造和维护好镇域的信用环境,使金融部门能够放心地增加对镇域经济的贷款支持。人民银行要积极发挥现有信贷咨询系统的作用,加大推进金融业征信体系建设,为"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创造条件。县域企业、个人应珍视信用,诚实守信,贷款有借有还,以良好的信誉赢得金融部门的贷款支持。

(二)提高贷款使用效率的措施、建议

1、商业银行要切实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度从紧的稳健货币政策,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应注重结构上的优化和调整。要围绕文成县政府确定的"五大基地"建设,寻找信贷工作新的切入点,以此统领和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2、建议建立担保公司,引导资金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当前,银行资金之所以趋向于基础设施、消费领域和少数优势企业,其重要原因在于缺乏良好的信贷投入环境。政府部门要出台政策、改善环境,按照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诚信相结合的原则,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建立,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因找不到担保企业而无法贷款的问题。从而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新晨

3、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政策,实现投资资源优化配置。要以"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引导企业、民间资本投向。民间资本相对于银行间接融资更具有单纯的趋利性,其流向和流量完全以市场为准则。市场化的民间融资行为必须与信贷资金的投放形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同时也使信贷资金的投向更为合理,使信贷投向更贴近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实际需求,从而更高效地发挥效用。

(三)政府归位和市场到位的政策措施及建议

1、减少行政干预,转移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目标。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和监管者的监管必须要制度化,要严格依照现有制度进行监管并及时披露。政府要从汲取金融,转向建设金融。要建设金融,必须赋予金融机构以独立决策权,强化银行独立审贷和风险控制,变金融机构"钱袋子"的角色为"资源配置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