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例6篇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市场营销;经济环境;营销渠道

中图分类号:F274;F426.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2-0000-01

一、分析市场环境

根据2011年中国化妆品行业分析报告,十年间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15.8%,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

从三个方面分析环境:

(一)政治环境分析

中国政府已经颁布了《中国化妆品生产管理条例》、《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国化妆品市场的有序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经济环境

根据2011年中国政府统计公报,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919亿元,增长17.1%;

(三)社会环境

高城镇化率将大大扩大化妆品的市场空间,提升市场容量;而中小城市的飞速发展将有效改变化妆品的市场结构,这将对化妆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模式带来巨大的影响。无论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由于全球经济复苏,消费者消费能力持续增强,特别是作为奢侈品的化妆品需求旺盛。其次我们来看佳丽宝公司(安徽)经营现状:

目前合肥市化妆品经营的商店主要集中在步行街周围,佳丽宝公司采用以百货大楼,百大CBD,沃尔玛及华联等大型购物中心和各类大中型超市为主要经营点开设化妆品专柜为主,以开设佳丽宝产品专卖店为辅的销售渠道。目前,合肥市共有佳丽宝产品28家,其中模范店1家,重点店13家,一般店14家。

二、佳丽宝营销现状

(一)营销渠道单一

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安徽市场上,佳丽宝公司(安徽)的销售渠道主要由中高级百货店和专卖店组成,销售渠道单一,这使得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营销竞争能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二)市场开拓能力不强

佳丽宝公司的业务往往只集中于特定的消费人群,其顾客群并没有被进行市场细分,因而市场开拓能力和维护能力较为匮乏。

(三)缺乏长远市场规划

从目前佳丽宝公司的市场营销过程看,其营销重点主要在省内一些大城市,对中小城市没有投入更多的资源,缺乏有效的市场规划

(四)销售人员素质不高

销售人员往往将营销简单地仅视为销售,不重视营销工作。

三、利用SWOT进行分析:

(一)优势

1.实力雄厚

作为日本第二大化妆品公司,目前,其公司进驻百货大楼和药店已达900家。

2.产品优势

佳丽宝公司为中国消费者生产了多个系列的化妆品,主要包括护肤及底妆品、彩妆等,具体品牌包括Impress、LUNASOL、AQUA、COFFRET D’OR、KATE等等。

3.研发实力强

佳丽宝公司拥有多项世界领先的技术专利,不仅在美国纽约、法国巴黎,也在中国上海专门成立了化妆品研究基地,从事产品开发。

(二)劣势

1.价格劣势

对于高端产品的化妆品行业而言,消费群体的经济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压缩了客户群的数量,增加了销售难度。

2.品牌知名度低

以合肥市为例,佳丽宝公司的宣传方式单一且主要集中于中高档产品的研制,缺乏低端产品的投入,产品的档次分布不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佳丽宝公司的发展。

3.渠道深度和宽度不够

对于佳丽宝化妆品公司(安徽)品牌来说,仅仅抓住省内一些重点城市的化妆品市场是不够的,其销售渠道的深度和广度远远不能适应日益激烈的化妆品竞争。

(三)威胁

1.国内化妆品市场竞争愈演愈烈

由于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使得化妆品市场的竞争可谓混乱,低价格吸引了大量消费者集中于网络市场,这无疑冲击了化妆品市场,这种情形迫使佳丽宝化妆品公司(中国)不得不面临日益增强的市场压力,不得不参与惨烈的化妆品市场竞争。

2.公司的运营压力

网络市场上低价格化妆品严重冲击了佳丽宝公司的产品,再加上经济环境的恶劣,使得化妆品市场剧烈波动,市场预测更加困难;同时,受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升,使得公司运营成本不断增加,这使得佳丽宝公司的运营压力陡然增大,迫使公司不得不提升营销竞争力,以增加公司生存能力。

四、制定佳丽宝公司(安徽)营销竞争能力的提升策略

根据佳丽宝公司营销战略规划,未来佳丽宝公司营销竞争力提升的重点将放在以下五个方面,及提升竞争规模、提高运营标准、加强研发核心技术、实施科学化管理和实现品质优质化。

(一)市场布局

1.立足于合肥经济圈为首的省会市场(包括滁州、六安、淮南等),在巩固原有市场规模的基础上,主要向高端市场发展;

2.拓展以芜湖、马鞍山、安庆为首的沿江市场,借沿江经济带的东风,努力扩大沿江市场的占有份额;

3.拓展以蚌埠、淮北、阜阳为首的皖北市场,借“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的东风,努力扩大皖北市场的占有份额。

(二)专业营销体系

1.确立营销目标

佳丽宝公司营销竞争力的两大目标为树立企业形象和树立企业品牌。

2.建立营销体系

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实行全员营销;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强化子公司在特定区域的市场营销;以一线营销人员为终端,建立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技术营销、质量营销、品牌营销等。

3.搞活营销机制

完善市场营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和改进岗位激励、荣誉激励、薪酬激励;建立与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营销机制

对于佳丽宝化妆品公司(安徽)来说,应该要创立新的销售渠道和新的销售手段,应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策略创新,比如,可以大胆尝试将各种聚会与营销结合起来、创立家庭式营销、创立俱乐部营销、网络营销、博客营销等新营销传播手段。

五、结语

纵观在当今激励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营销战略的选择对化妆品公司的未来生存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本文以佳丽宝化妆品公司(安徽)作为研究对象,系统全面的分析了该公司目前的营销现状,指出了其营销方面的优势与不足,充分利用外界的机遇与挑战,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改进不足之处,全面提高本公司的营销竞争力,努力开拓更为理想的市场份额。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文2

早在2004年5月10日,刘晓庆就接到法院的(公司偷税案)不通知书,但得补交近2000万元的税款,一点也不轻松。更令其头疼的是,2003年11月28日,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马坡乡前八段村的徐州化妆品厂,在得知刘晓庆取保候审后,又将一纸诉状递向北京朝阳区法院,这对已过“知天命”的刘晓庆而言,无疑是一把高悬于其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究竟是什么样的陈年旧账,还让刘晓庆脱不掉干系呢?事情还要追溯到1993年。

案情简介

1993年4月,刘晓庆设立“北京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投资方为香港高尚发展有限公司,而香港的那家公司又是刘晓庆和她在美国的王姓朋友各自出资5000港币设立的,刘晓庆自任董事长,王为董事,另有一位公司秘书,股本金1万港币。刘晓庆以香港高尚公司的名义一手操办设立的北京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投资总额1亿美元,刘晓庆仍任董事长。

1994年3月底,刘晓庆代表公司与徐州化妆品厂达成协议,共同投资建立北京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前者委托后者加工生产“晓庆牌”系列化妆品,实际上为贴牌生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加工费以每瓶2.2元计算,在产品出厂后的3个月内付清,如逾期付款,每日按欠款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一个多月后,刘晓庆以建厂资金不足为由,又向村里借款40万元,约定当年年底之前归还。但到了年底,晓庆化妆品公司累计提走化妆品247,382瓶,544,240元加工费分文未付,最终导致徐州化妆品厂陷于停产。同时,40万元借款也石沉大海。1996年,前八段集团公司和徐州化妆品厂先后向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人民法院,请求北京晓庆化妆品公司及其徐州分公司归还拖欠的借款及偿付加工费。

判决与执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晓庆公司徐州分公司与徐州化妆品厂签订的委托加工承揽合同为有效合同。徐州分公司是晓庆公司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加工的产品又全部被晓庆公司提走,故晓庆公司应负连带责任。1996年7月27日,铜山县人民法院判令徐州分公司给付全部加工费,并自1995年3月1日起到执行为止,按欠款总额的每日1‰偿付违约金,晓庆公司负连带责任。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1996年9月6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1996年11月7日,法院执行人员进京扣划刘晓庆公司的银行存款4万余元,并查封晓庆公司400多万元的设备及货物。刘晓庆以被告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出具授权委托书,向法院和原告表示愿意自觉履行义务,并请求法院给予宽限期,背地里却擅自动用被查封财物及款项。

1996年11月30日,被告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刘晓庆退出董事会,由德国人吉尔哈德接任董事长职务,公司更名为北京远景化妆品有限公司。吉氏的公开身份为香港高尚公司的副总经理,但香港的公司登记注册资料中查无此人,该人的其他自然情况也并不清楚。据查,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除刘晓庆的签名为其本人的真迹之外,其他董事均由别人代为签名。

1997年3月25日,铜山县法院委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院查封被告时,账上只有100美元。原来,在1994年12月底之前,晓庆公司就以预付广告费的名义汇出549,900美元,而广告费的正式发票至今也没有开出。1998年2月23日,北京朝阳法院建议铜山县法院中止执行,后者并未同意。后来,铜山县法院的执行人员发现,被告公司成立时住所地曾经变更为北京市亚运村安慧北里秀园小区7号楼6单元,后来迁出,新址不明;原查封的400多万元货物,也不知去向。1999年12月,被告公司正式注销。铜山县法院无奈,只得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以追究刘晓庆的刑事责任。不过,在偷税案案发之前,刘晓庆显然并未受到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究。

法理分析

江苏铜山县“老农民”追究刘晓庆刑事责任的举动,显然是不得已而为之,能否胜算很难说。我们不妨试图另辟蹊径,从公司法的角度分析刘晓庆个人在本案中的债务责任。

北京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形式上属于港商投资企业,同时又符合公司条件,故适用《公司法》和《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本案中其母公司香港高尚公司的股本金只有1万港币,由其单方投资设立的晓庆公司,注册资本一下子达到100万美元,有点不可思议,这也成为媒体抨击刘晓庆的重要理由。但是,我国公司法有关公司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一定比例的限制,不适用于香港公司,刘晓庆的行为并未违反我国法律。

那么,被告公司以预付广告费的名义抽逃出资,能否成为本案追索刘晓庆个人民事责任的突破口呢?

从被告公司经营期间没有进行正规的广告宣传,以及预付的广告费占公司实收资本的99.98%来看,刘晓庆抽逃出资的意图十分明显。按照现行的司法解释,股东或者原投资人应当在抽逃出资数额的范围内承担填补责任,只是结果仍然仅能追索到香港高尚公司,而刘晓庆还是受到该公司“面纱”的保护。当然,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晓庆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才在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就一边请求法院给予宽限,一边招集董事会会议,改选董事长,退出董事会,企图使用金蝉脱壳之计。

刘晓庆卸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是否由此可以解除其董事甚至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对此,我国公司法虽然未作明确规定,但离任董事就其在任期间的不法行为,在离任后的一定期限内承担责任,当为各国通例,显然有一定的合理性。

不过,本案因刘晓庆利用外资企业及其港方投资公司的法律人格,实现其恶意逃债的目的,刘晓庆在主观上滥用了公司人格,在客观上也表现为其个人与上述两个公司的人格混同。刘晓庆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对上述两个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或者补充清偿责任。

另外,本案中晓庆公司通过更名,也不能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因为外资企业的更名,势必要修订章程,而外资企业核准制要求章程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能生效,现有材料不能确认该公司修改章程并经过批准、登记手续,因而更名尚未生效。即使已经合法程序更名,其原有债务还要照样承担。我国合同法就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其中当然包括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的合同义务。因为在公司法理论上,晓庆公司更名以后,与更名之前的公司同为一个主体,原公司的权利义务在更名以后并未发生变化,刘晓庆的行为虽然煞费苦心,恐怕还是于事无补。至于晓庆公司在注销之前应当履行清算义务,其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作为清算义务人,尚未清偿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便注销公司,显然违反了法定义务,其清算义务人应当代为清偿,晓庆公司的陈年旧账还是应当由刘晓庆偿还。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文3

一百多年来,舒美始终致力于预防和控制微生物污染,致力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事业。本着为消费者为社会负责的态度,舒美所有产品都符合日益严格的绿色环保要求,位于德国汉堡的工厂也通过了DIN EN ISO 9001,DIN EN ISO 14001和DIN EN 46001认证。当前,在医用消毒剂领域和工业防腐领域如化妆品、金属加工和涂料等行业,舒美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同时,舒美也为每位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工厂卫生和产品防腐的全面解决方案,帮助客户解决实际生产和配方中的微生物问题。1996年,舒美被全球工业和医疗气体的领导者――法国液空公司(Air Liquide)并购,强强联手,为舒美业务全球化注入更多的活力。

专业形象 贯穿始终

微生物在很多化妆品原材料中都会存在,如果没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使用合理的防腐剂,将不能得到安全的产品。防腐剂的选择,不仅要考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对于消费者使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也要考虑。针对原料检测、生产卫生和产品防腐,舒美为客户设计了完善的微生物解决方案。"让微生物污染远离您的生产和产品",是舒美公司一直以来的服务宗旨,也是对客户的承诺。

舒美享誉全球"微生物专家"的称号是建立在一百多年中在卫生和防腐领域的诸多成就之上的。1913年问世的家用消毒剂SAGROTAN・至今仍在欧洲很流行;1924年,公司又成功开发了其应用于工业水性体系的杀菌剂;1933年推出的第一个针对皮疹的无气味消毒剂、1950年研制出的抗急性脊髓灰白质炎的消毒剂、1975年的第一个抗HBV病毒消毒剂、1985年的抗HIV病毒的消毒剂、1986年研发出了不含甲醛的消毒剂、1990年推出具有革命性创新意义的用于伤口及粘膜消毒的产品、1991年又率先推出了不含醛类的消毒剂、1998年的用于内窥镜检查的非醛类的消毒剂、2000年的抗HCV消毒剂及2001年的抗诺沃克病毒的消毒剂等等,如此众多科研硕果,无一不技压群芳,在消毒和防腐领域舒美公司拥有的专利已经超过了200项。每年舒美公司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到新技术研究中去,研发中心的科研人员占到全球雇员的10%,他们分布在9个和微生物技术相关的实验室中,为舒美公司确立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提供强大的科技保障。

至于应用于化妆品领域的防腐剂,则可以追溯到欧盟订立化妆品法规的最初阶段。早在上世纪70年代,舒美就已涉足这一行业。1978年,舒美推出了第一支化妆品专用防腐剂Euxyl・ K 100,该产品适用范围广,低刺激低致敏,非甲醛缓释型,即使是在法规异常严格的日本,也得到认可。上世纪90年代,舒美推出了在全球都具有创新意义的多功能添加剂Sensiva・SC 50, 因其有效性、安全性、保湿性、对衣物无污染性而被广泛用于除臭产品,而今,欧洲绝大部分的除臭系列产品都已选用了Sensiva・ SC 50。当前,这产品已延展到防晒和护肤品领域,并用于无防腐的配方中。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舒美又先后成功地推出了基于有机酸复配的防腐剂Euxyl・K 700和Euxyl・ K 702,迅速成为流行欧美市场的温和型防腐剂,已成功应用于众多知名儿童护肤产品、湿巾和pH5.5系列产品。

2004年底,舒美防腐技术全新突破,全力推出Euxyl・ PE9010,该产品全球批准,不含任何有争议的成分,非甲醛缓释型,非常稳定,不受水解和pH值的影响,可用pH值范围高至12;良好的耐温性,高至120℃;温和无刺激,并可与粘膜接触,是用于透明体系、敏感肌肤用配方及中高端产品的最理想选择。

除了产品上推陈出新,在服务上,舒美同样是以科学为准绳,始终秉着以客户为本的理念。根据化妆品的生产周期、货架期以及行业生产环境特点,舒美专门制定了适用于化妆品的挑战实验Koko Test及适用于湿巾产品的FeuTuKo Test。同时,防腐剂的应用一向受到法规的影响,如美国的CIR,欧盟化妆品规程,日本厚生省的条例和我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规范都给出了化妆品中防腐剂的应用指导和限制。舒美一直紧跟全球法规动向,在产品上推陈出新,并积极利用全球的网络,为客户提供防腐方面的法规咨询。十几年来,舒美科学、公正的测试方法和周到的服务受到了客户及市场的广泛尊重和认可。

人性管理 拓展空间

1996年,舒美的产品通过商进入了中国市场,并于2003年底成立了舒美上海代表处。经过几年的国内业务拓展和市场运作,舒美总结多方经验并制订了新的商选择计划,挑选了专业性强的,诚信可靠的本土公司作为当地商。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大陆的每个业务领域,舒美都找到了很好的合作伙伴。

舒美始终把商作为战略性大客户看待,互相尊重理解、充分沟通实现民主化,使商和舒美合作更紧密,优势互补,从而实现真正的强强联合。

国外公司本土化是舒美进入中国的首要任务,德国总部充分信任本土的工作人员,积极创造灵活、舒适和融洽的工作氛围,淡化上下属的等级概念。总公司给予中国员工充分的发展平台和操作空间,完全授权予本土工作人员。这种人性化的管理制度激发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归属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在舒美"大家庭"里共同去面对和解决问题。

一流理念 引导行业

国内化妆品行业起步较晚,但在最近十多年间,发展得相当迅速。目前,中国的化妆品市场是亚洲排名第二的国家,正在朝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预计市场销售额每年将有10~15%的增长幅度,到2008年将突破800亿。化妆品市场的争夺也日趋白热化,国际巨头连续数年拿下央视广告标王,不惜重金扩大品牌影响力。同时几乎所有的化妆品跨国公司都已经在中国建立了研发中心,针对中国市场加大技术投入。国内外大型企业也积极利用并购手段,短时间内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实力。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文4

据人民网报道,化妆品成十大最暴利行业之首,SK-II著名的神仙水在中国零售价格为560元,而其制造成本仅为人民币 6.5元。惊讶么?就算研发成本都加进去,每单支成本也不超过人民币10元。

资生堂 650元/50克的眼霜连包装成本也只有10元不到。而欧伯莱那些150元左右的低端眼霜成本仅在3元左右。女士们,现在不再认为你们往脸上涂抹的是什么高科技产品了吧?在这里,女士是第一受害大头!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按照行规,一款化妆品从工厂到零售终端,其价格至少被放大了10倍,远远高于服装行业1∶3的水平线。

“其实产品都是一样的。”“80后”张磊(化名)如今也算化妆品行业的半个“老人”了。最近,他们公司有些产品在线上做促销。“同一款产品终端专卖店售价200多元;拉手、美团、高朋等团购网站上卖40多元;而淘宝秒杀价仅20多元。”张磊说。

化妆品分析师冯建军透露:在化妆品行业里,成本和终端价格比基本上是1∶10的比例。“这也差不多是化妆品行业里的行规。”

最低拿货价1.5折

据多位业内人士介绍,在化妆品行业,经销商拿货的折扣,根据品牌的档次,各不相同。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从品牌知名度较高的高端产品,到走大流通批发渠道的低端杂牌产品,经销商拿货的折扣区间,大概分布在1.5折-3.6折不等。

总体而言,有形象代言人、品牌形象和服务团队的化妆品品牌,其拿货价基本分布在3.5折左右;一些品牌档次稍微逊色些的产品,其拿货价格分布在2.5折-3折之间;而一些毫无名气,甚至都没听说过的杂牌,拿货价格在1.5折-2折之间。

“我们这里所有单品的拿货价格1.5折。”广州市利星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利星”)OEM部黄经理介绍,由于公司以化妆品代工为主,虽然也有自有品牌茉莉雅,但公司并没有花大力气做推广,只要有人来拿货,全部以单品1.5折的价格出货。“我们只管卖,其他的全部不管。”黄经理说。

黄经理的言下之意,1.5折的拿货价只是单纯的产品出货价格,产品安全、市场推广、退换货等,工厂一概不管。

拿货价3.5折左右的品牌,绝大部分都是比较正规的玩法,厂家与经销商之间有比较良性的市场互动;而拿货价在2.5折左右的一些品牌,相当于底价包销,厂家基本不会做营销推广;拿货价1.5折的杂牌,被称为“一脚踢”,厂家甚至连后续的安全问题都不会管。

十倍利润蛋糕如何瓜分

对主流品牌的经销商而言,100元的产品,35元和厂家结算,按照行业的普遍水平,商有30个点毛利。

“如果算投资收益率的话,商拿35元,赚了15元。”冯建军表示,从账面上算,拿货折扣越低,商的利润越高。

基本上,商给终端化妆品零售店的出货价为零售价的5折-7折。

冯建军认为,考虑到终端零售店里的促销、打折等因素,零售环节相对会有40个点左右的收益。

“终端零售店的毛利是化妆品产业链中最大的。”张磊透露,他们公司旗下的零售店毛利率在50%左右。

而抛开所有的营销费用,化妆品的生产成本基本保持在1折以内。在经过从工厂到商,从商到终端零售店两个环节后,一瓶化妆品就完成从1到10的价格转变。

不过,也有些正规化妆品企业利用“打球”做文章。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利用噱头提高产品零售价格,从而提高产品的利润。

张磊的公司主要以玫瑰为原料做精油、化妆品等,产品定位中高端,以“进口”为营销噱头。他所在公司有长期合作的代工厂,所有产品并非全部来自进口。

比如保加利亚玫瑰,有可能是产品从保加利亚进口的,也有可能是该产品的原材料是一种叫保加利亚玫瑰的植物,产品从原料到生产,完全是国产货。

在这种情况下,产品从工厂到终端的价格比例往往远超1∶10。

网购低价背后的“美丽陷阱”

既可怜腰包钞票,又想拥有高档真货怎么办?不少消费者会选择网上代购。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8年~2012年,我国化妆品网购交易额占化妆品零售总额从4.6%增长到21.9%,预计到2015年,化妆品网购交易规模将超过1200亿元。

网购揽客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拼价格。而不良网店店主也会为低价找上无数的理由:批量代购、海外走私回来的水货、产品很快过期等等看似合乎情理的理由。消费者在网上选择化妆品是看到网店店主在网上贴出的化妆品图片、包装与专柜正品完全一样,而且价格便宜,便完全相信了。等商品寄到手里后才发现是假的。

业内人士称,网上产品图案与实物不符的情况比较多,但还有手法更为隐蔽的卖家。据透露,化妆品业内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分装,一种是原装。“原装”就是化妆品厂商直接生产,而“分装”言下之意就是灌装。化妆品业内专门有人从事 “分装”,在四处收集到的高档化妆品空瓶里,灌装一些劣质、低价的化妆品,通过网络再以稍低于原装的价格出售。这些“分装”者除了从网上收购化妆品空瓶外,还会通过其他更多的途径寻找化妆品空瓶。

很多没有购物经验的网友往往会买到“分装”的产品,其中一些劣质品用了无益反有害。因此,消费者不要轻信和贪图便宜购买那些已开封过的品牌产品,即使卖家的信誉度较高也不要冒险尝试。

消协有关人士表示,虚假宣传是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的“罪魁祸首”,一些不良电商抓住消费者“爱捡便宜”的心理,在销售过程中真假参半、以假乱真、旧瓶新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也恶化了网络消费环境。消费者在遭遇“美丽陷阱”后又往往因“证据不足”陷入维权困境。

进口化妆品超暴利由谁买单?

与国内化妆品相比,国际化妆品的“暴利”更为突出。一位经常托朋友去国外购买化妆品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国际知名品牌‘兰蔻小黑瓶’普通装国内专柜售价是780元,而国外官网售价仅60美元左右,同样品牌的兰蔻睫毛膏,国内售价340元,而国外官网售价仅25美元。国内外差价之大由此可见。更令人瞠目结舌的还有,这些化妆品的成本价同样低至几元而已。”

多家门户网站曾披露50克装的兰蔻日霜进价仅2.5欧元(约19.3元)而国内售价高达700元即高达30倍的暴利内幕,这无疑对那些深信大牌的消费者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专家感叹:即便曝光了这些内幕,恐怕也很难改变化妆品暴利稳居暴利排行榜榜首的现实,也难以改变国人对国际品牌的盲目崇拜。因为对于国人来说,所用化妆品的品牌似乎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文5

2007年7月23日,国内知名企业------汕头市雅兰化妆品公司,在北京风景秀美的“天下第一城”举办了18周年华诞盛典,共有来自全国十多个省份的近千名优秀经销商代表出席此次盛会。在此次庆典过程中,名洋・雅兰公司不仅总结旗下梦迪莎、贝莉娅、美莎莲和名洋・优嘉等品牌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同时进行了最新产品的和加盟政策的;公司新财年制定的“2800秋季百日会战”也在盛典过程中全面启动。

在庆典活动间隙,本刊记者有幸对雅兰化妆品公司蔡一鸣董事长进行了个人专访。

记者:雅兰目前的产品线都有哪些呢?

蔡总:雅兰公司以化妆品生产为主业,向纵深发展,品牌有“梦迪莎”“贝莉娅”“美莎莲”、“美之颜”和“名洋・优嘉专业洗护系列。“2002年梦迪莎产品导入VI设计,树立高品质形象专柜,销售足迹遍及中国各地,北至内蒙、黑龙江、南至云南、东起辽宁、山东、西至宁夏、甘肃,大到直辖市北京、上海,小至县级乡镇。梦迪莎产品及形象专柜以其独特的形象设计及醒目的色彩搭配,体现了产品的时尚与大方。

记者:1989年,创建之初的220万元到今天的5000多万资产,雅兰能有今天的骄人成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蔡总:雅兰自诞生之日起,就为自己设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做百年老店。所以,从一开始雅兰就非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全员培训机制。两方面齐头并进才成就了今天的雅兰。雅兰没有想过一天成就梦想,雅兰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一天进步一点儿。

记者:雅兰强调“品质创造未来”,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雅兰非常注重高新技术,那么雅兰在技术创新方面有哪些成绩呢?

蔡总:多年来,在"品质创造未来"的理念指引下,公司严把质量关,引进一流的真空密封设备及安全性能高的先进生产系统。2002年8月又最新引进两条自动化生产线及两台真空乳化设备,且选料更为考究,选用道康宁、赛比克、罗氏、福瑞达等优质原料。并严格按生产医药用品要求重新制定卫生标准。以生产优质护肤产品为主攻方向,揭开公司经营发展新篇章,连续十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重合同守信誉"优秀企业。

在建厂15年中,不断地更新设备,提高生产技术,1999年10月,汕头雅兰化妆品公司通过法国WIN FA化妆品公司全方位严格考察,荣获该公司在中国唯一技术合作生产厂商,生产、分装梦迪莎系列产品。2000年又与日本一真株式会社进行技术合作,历经三年多的研发"罕纳蔻"系列产品于2003底正式上市。该系列产品,采用自体荷尔蒙疗法,促使机体分泌有效物质达到由内而外自然美肤作用。罕纳蔻系列产品作为公司尖端产品,推荐给出消费者,技术上的飞跃同时将雅兰推向了更高的一个台阶。

记者:2007年5月,雅兰进行了“战略转型实战体验 强势营销”的培训会议,请问雅兰是怎样部署企业的未来战略转型的?

蔡总:名洋・雅兰公司强在高速发展的今天,更面临着战略转型的实际目标,在此公司势必要求每个员工能够在思想上和工作方法上都有明确的方向。在完成公司经营模式转型的同时,实现终端销售人员从业务员到商渠道管理,向顾问式营销管理人员转型“质”的变化与能力提升目地。并让团队明确企业未来发展的目标与方向。统一思想、统一目标;提高团队整体的执行力、战斗力。

记者:与国际一流的化妆品牌相比,雅兰自己感觉还有哪些地方需要努力的?

蔡总:总体感觉有两方面还需要再努力:一是,科研方面,我们还需要多了解国外的先进技术,多拓展思维,多投入研发资金;二是,营销体系方面,强调做终端,把会员制做到实处(如试用新品的发放,网站会员的注册)。

记者:作为一名知名企业的管理者,您在企业用人方面有哪些见解?

蔡总:建立以人力资源管理为核心的企业规范化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机制,公开、公平、公正的内部竞争机制。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你品行兼优,有能力,企业就会为你提供充分发挥的舞台。以企业全体员工团结协作,目标一致,共同发展、共享受益为管理理念。

记者:能谈谈雅兰的未来发展规划吗?

蔡总:我们一直致力于改善女性皮肤护理的神圣事业,我们为了厚度仅为0.1mm的皮肤,积累了15年的技术经验。我们未来的发展目标 :用3年的时间,完成雅兰化妆品体系的整体架构建设,即洗涤、护肤、彩妆、香水,一个都不少;用5年的时间,使雅兰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女性用品品牌。

雅兰企业的管理理念

1、以人力资源管理为核心建立企业规范化管理体系。

A、以人为本的理念――公开、公平、公正。

B、发展理念――企业全体员工团结协作,目标一致,共同发展、共享受益。

2、建立战略管理与决策管理的科学体系

A、建设企业科学严谨的基础管理系统模式和规则。

B、重点开发战略管理功能与决策管理体系。

C、以提高全体员工的文化素质水平为基础,提高整体员工的职业技能及道德素质。

D、以科学严谨的规范管理制度来引导企业的发展,而不是以个人为中心,这是企业良性、长久发展的根源。

3、雅兰企业的战略决策

A、把根基行业做好、做强、做大,在此基础上进入该行业相关产品的经营。

B、一旦进入一个新的行业,做到一定基础稳定之后,就要跃居这个行业的前列。

雅兰企业的经营理念 创新经营,用心服务

雅兰人自我行为规范标准

对企业的要求--赖以生存、成长的土壤。

对管理的要求--科学、规范、严谨、公正、严肃。

对工作的要求--认真热爱、快速反应、日事日清,准确高效。

对客户的要求--共赢合作的伙伴,尊重但不失原则。

对员工的要求--与企业总体发展目标达成共识,自觉自愿地遵守企业的管理要求。

对上司的要求--是榜样,教练和值得信赖、支持的朋友。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文6

1991年中国卫生部颁发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对除臭化妆品的释义:除臭化妆品是专指用于消除人体腋臭的化妆品。笔者认为,至于消除口臭、脚臭或其他局部体臭的除臭化妆品产品,则属于广义的除臭化妆品之范畴,不属于本讲研究讨论的内容和范围。

商品的除腋臭化妆品,在国内外已有120多年的生产历史了。剂型方面,除腋臭化妆品有粉状、液状、棒状和气溶胶型(气雾剂型)等。1996年我国获准生产除腋臭化妆品生产企业有42家,花色品种齐全。例如河南生产的西施兰夏露、广东江门生产的华夏夏怡露、澳门生产的赛世香等都是国内除臭产品中的名牌产品。

1888年国际市场上出观了第一代除臭霜后,个人除臭气雾剂是最有效控制体臭的产品。1961年美国Gillette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率先推出了“好卫生”腋下除臭气雾剂产品,当时有花香型和清新型两种可供选择的香型。1968年法国巴黎一家生产香水的企业率先开发出除臭香水气雾剂新产品,它迅速在法国和英国流行,此后相继很快传播到南非、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国家。目前国际市场上英国Unievr是除臭香水气雾剂产品的最大生产和销售企业,其品牌是Impulse,据称有8种香型的产品,此外美国Procter&Gamble、Gillette、Avon、Amway等公司也几乎垄断了绝大部分的个人除腋臭气雾剂和抑汗气雾剂产品市场。

一、功效成分

腋臭的成因尚在研究和探索中,因此除臭的方法多属经验性的。但多数医学专家认为,腋臭发生原因是汗液皮脂混合物在细菌作用下产生臭味脂肪酸所致。因此,抑汗和杀菌是消除腋臭的两个最重要的关键点。显然,除腋臭化妆品的功效成分是抑汗剂和杀菌剂了。

抑汗剂是以强力的收敛作用抑制汗液的过度排泄,可起到间接除臭效果。常用化学抑汗剂有含锌化合物、含铝化合物的有机酸三大类。例如,氧化锌、碳酸锌、蓖麻酸锌、对羟基苯硫酸锌等;氯化铝、硫酸铝、氯化羟基锆铝、氯化羟基尿囊素铝等;乳酸、柠檬酸、酒石酸、琥珀酸等。日本学者光井武夫用实验证明;氧化锌不仅有抑汗作用,同时还能与短链脂肪酸臭味物发生化学反应,令体臭消除。

杀菌剂是以抑制或杀灭寄生于腋窝等皮肤部位细菌而达到防臭除臭目的。除腋臭化妆品常用的杀菌功效成分见表1。

2007年中国学者王建新提供了8种添加于除臭化妆品植物杀菌剂功效成分;它们是香松烷、花柏酸、松萝酸、原青花素、鼠尾草酚、香茶菜苦素、千日菊酰胺、常青藤皂苷。可供生产企业选择使用。

二、典型配方

目前,市售除臭化妆品有粉状、液状、膏状、棒状和气雾剂等。气雾剂型除臭产品由原液和抛射剂两部分构成,压力灌装到压力包装罐中为成品。它采用喷射方法使用,操作简便、除臭效果好。现将气雾剂型除臭剂产品典型配方列于表2

三氯生(Triclosan),是加拿大汽巴嘉基公司在世界率先推出的一种高效广谱强力杀菌剂,国际公认的典型用量为0.07%。化学名称是2,4,4’-氯-2’-羟基联苯醚,纯品为白色粉末,具有芳香气味。杀菌力强,除臭效果好,低毒刺激性小,无过敏反应,安全性高,是目前国内外比较优秀的杀菌除臭功效成分。配制时,先将三氯生溶于香精拌匀后,再溶于乙醇。三氯生遇铁会发生变色,因此在制作过程中不要接触铁器。

IPM(肉豆蔻酸异丙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油腻感的高级脂肪酸酯,是油溶性杀菌剂最好的溶剂,稀释剂、赋形剂和良好的载体。喷射到腋下皮肤部位感、手感均好,不刺激皮肤,不过敏安全性高。唯一缺点当IPM浓度用量超过4%时,喷射区的皮肤接触男女穿着的织物容易出现极浅黄的油渍。因此本品用量仅为1%。但是挥发性的二甲基硅氧烷则完全不出现上述现象。挥发性硅油大有取代IPM之势。

三、标注原则

化妆品全成分标注,是指将化妆品产品配方中全部成分真实科学地加以标注,其标注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化妆品成分表的标注应本着真实、准确、科学、合法、标准、规范的原则,将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真实地加以标注,不得隐满某些故意添加的成分,或标注实际不具有的成分。

2、化妆品全部成分是指生产者按照产品的设计,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所有成分。如增稠剂、保湿剂、皮肤调理剂、防腐剂、pH值调节剂、表面活性剂、赋形剂、特殊功效成分等。

化妆品厂家添加某种原料时,可能会带进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原料中的某些微量杂质,这些微量杂质的存在不影响该原料的安全评价和使用,此种情况,不必标注。如混在硬酸脂中的微量软脂酸等脂肪酸。另外原料中所含带入成分,在产品中的含量极小,远小于能发挥其效果所必需的量时,不必标注。如植物提取液中添加的“山梨酸”等防腐剂。

3、化妆品的成分表原则上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4、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

5、成分名称的标注顺序

(1)、成分表中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的顺序列出。如果成分表中一行标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分名称时,在各个成分名称之间用:“、”予以分开。

(2)、如果成分的加入量小于或等于1%时,可以在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后面按任意顺序排列成分名称。

(3)多色号的化妆品在标注着色剂时,应在成分表的结尾插入“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作为引导语,然后可以按任意序排列所有颜色范围的着色剂。

6、标注的成分名称

(1)标注的成分名称应采用《化妆品成分国际命名(INCI)中文译名》中的成分名称。如果该成分为《化妆品成分国际命名(INCI)中文译名》中没有覆盖的名称,可依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名称,化学名称和植物学名称。

(2)香精中的香料,辅助成分,载体可以不标注各自的成分名称,而采用“香精”这个词语列在成分表中。

(3)着色剂的名称采用着色剂索引号(染料索引号)的英文缩写“CI”加上着色剂索引号,如“CI12010”,“CI 15630(3)”等,如果着色剂没有索引号,则可采用着色剂的中文名称。

7、由于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成分表时,可以适当缩小字体,或采用GB5296本部分第4章b)、c)的形式标注,对净含量不大于15g或15mL的产品,按8.1执行。

注:第4章a)印或粘贴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

第4章b)印在与销售包装外面相连的小册子或纸带或卡片上。

第4章c)印在销售包装内放置的说明书上。

注:8.1:对净含量不大于15g或15mL的产品,可以标注在GB5296本部分第4章a)、b)、c)之外的说明性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