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问题及对策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手段,同时也可以对事业单位本身职能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作好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有利于事业单位本身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本文从目前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的现状出发,对其决策、经营、核算、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更科学、规范,国有资产得到更有效的配置、获得更高效的利用。

关键词: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问题对策前言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其拥有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为出资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从投资期限上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从权益的属性上可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国家重视规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工作,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等文件都对对外投资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定,使得对外投资有章可循。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项目日浙多元,有的涉及金额较大,逐渐曝露出一些问题。以下就从对外投资的决策、经营、核算、监督等方面进行简单的分析、探讨,以期能提升对外投资管理的效率。

一、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的特点及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重申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均是国有资产,单位是资产的占用、使用者,而非所有者。这就导致一些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具体到对外投资项目就容易出现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严格限定对外投资经营活动,突出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获取投资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前提下,还要兼顾投资的公益性。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化,如何在新形势下确保对外投资的科学合理,国有资产的安全可靠,这些都给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现阶段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

(1)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可行性论证不充分。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作为对外投资的必要环节,可行性论证是对投资项目的科学分析、合理预期,一份真实、可靠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是单位管理者据以作出投资决策的基础资料。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项目事先并未进行充分有效的可行性分析,有时甚至仅凭个别领导的个人意见就匆忙做出对外投资决策。造成投资决策程序失当,增加投资失败、国有资产流失风险。(2)对外投资事企不分部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后,未按规定对所设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出现事业单位直接派员参与具体管理工作,干预所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所设企业工作人员相互混岗等情况。一方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限,且大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必能挑选出适合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另一方面直接介入所设企业的日常经营,可能会使财务收支上事企难以界定,增加了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3)经营不善的投资项目退出难。与企业相同,事业对外投资也会有风险。有些投资项目经营得当,能给事业单位带来投资收益,有些则会亏损。与企业不同的是,某些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连年亏损,扭亏无望时,却无法及时将投资处置、退出。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制度不完善。现行的法规、制度对事业单位在何种情况下退出投资项目尚未做出具体规定。而退出投资意味着要进入资产处置程序,会带来大量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有些还有人员问责的问题。这就导致了部分事业单位怕麻烦、怕担责。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具有工作稳定,保障较好的特点,为社会创造了一部分的就业岗位。一旦事业单位退出投资,这些工作人员的清退、安置,也是个比较难以处理的事情。这些情况都会使事业单位投资容易,退出难,造成国有资产的持续流失,甚至影响到事业单位本身的正常运作。(4)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不够完善。新近出台的《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全面引入企业会计准则的思路对投资进行会计核算。使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核算的准确性有了质的飞跃。却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在目前的《政府会计准则》中还没有考虑长期投资的减值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投资减值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当投资的外部环境或内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实际价值可能会低于其账面价值,导致价格虚高。尤其是一些长期亏损的对外投资项目,这个核算环节的缺失,会使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失真,无法反映投资的实际价值。(5)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外部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进行有效监管的具体规定较少,主要依据事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投资进行监督管理。外部监管的缺失,很容易使一些单位钻监管的空子,出现将对外投资企业变成钱袋子、隐匿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体外循环、小集体和个人占有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等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也导致廉政风险。(6)缺乏严格的奖惩制度。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国有属性,使得部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随意性较大,但奖惩制度缺乏。对投资取得的收益、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亏损尚未制定具体的奖惩制度。致使对外投资的成败与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关系不大,导致其责任心不强,工作无压力。

三、相应的改善措施

(一)建立对外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制度

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事业单位应建立对外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制度。对外投资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详细的可行性分析,并与事业单位的职能与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对于所投资的项目,注意收集相关材料、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充分的研究、讨论,形成书面报告。对于专业性强、金额较大的对外投资亦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同时投资项目要进行法律咨询,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要严格根据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会议记要,留档备查。

(二)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体系

事业单位应围绕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在加强监管与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强化对所属企业运作模式、经营状况、收益分配等的监督管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行机制,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做到财务独立、经营独立、人员独立。对与企业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应当设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管理应推行市场化机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推行由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出职业经理团队,按市场原则确定经营责任并决定薪酬。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作用、管理、考评和任期制度。对事业编制人员在企业兼任职务的,应根据经批准后办理。同时,事业单位应当对出资企业的工资总额实施监督,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时应设置退出机制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要认识到对外投资并不是保赚不赔。虽然目前法律层面没有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退出条件进行明确的规定,但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而言,在投资之初就应设置好退出条款,明确退出条件。对投资项目要定期评估执行情况,一旦投资项目执行情况不佳,如投资的企业连年亏损等,符合退出条件,就应及时退出止损。同时对企业职工要作好解释工作,并积极提供职业培训,协助职工另谋职业。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的合理关切,做好职工补偿等后续事项。

(四)完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适用的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引用了《企业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思路,对投资的初始成本、后续计量、投资处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使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能更准确地反映其真实的价值,还可增加投资资产减值这一核算环节。在此可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有减值迹象应确定其减值金额。对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其存在的目的主要是做为事业单位职能的补充,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公益性,即使资产受到损坏,仍需保证其使用价值。而现行企业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总金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这类企业如照搬企业的资产减值核算方法恐有不妥。笔者以为此类企业可以引入重置价值的概念,即此类投资在遭受损失时可将账面价值与重置价值进行比较,账面价值小于重置价值的,确认为资产减值。通过完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对外投资的实际价值。

(五)强化事业单位投资的外部监管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督促其及时报送财务报告,以便掌握投资信息。定期对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进行专项审计、税务检查。各个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对投资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同时要相互协调,对在监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要资源共享,确保监管的有效性,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如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时发现相关企业有不合规的经济活动,及时通过内部网络系统发出预警。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审计机构等收到信息后,应及时介入调查。同时事业单位的外部投资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投资信息进行披露,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合理关切。对在投资过程中弄虚做假、玩忽职守,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领导的法律责任。

(六)建立经营责任制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

为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可逐步建立投资项目经营责任制,完善考核及奖惩制度,可尝试对所设企业的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管理。对投资决策正确、经营得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予以奖励;对投资决策失误导致经济损失的、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四、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日趋庞大,对外投资也日趋多元化。事业单位应从一开始就制定好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则,并在投资前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认证。在投资过程中理顺事企关系,对投资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对出现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及时纠偏。同时加强外部监管力度,明确责任。通过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以期最大程度地发挥对外投资的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护投资单位的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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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洋晖.谈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风险控制[J].中国集体经济,2019(26).

作者:苏益青 单位: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考试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