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消防管理创新对策

新形势消防管理创新对策

摘要:

当前社会经济飞跃式发展,各个行业都应用新设备、新技术加强生产与运营,人们生活中也融入了各类新式电器,这都无形中增加了火灾源头,近年来火灾隐患逐渐增多,火灾频发。消防管理问题已经凸显,消防管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本文结合多年工作经验以及当前消防工作形势,提出了新形势下的消防管理创新对策。

关键词:

新形势;消防;管理创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也逐渐加快,消防安全的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其不确定性与风险性不断升高,为了切实解决消防执法管理困难、火灾隐患较多以及监管落实责任困难等诸多问题,消防单位应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的新型消防管理体制,从根本上充分制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备意外发生时方便追究事故责任。

一、要明确防火责任,重点防治与集中管控相结合

消防工作在乎于时效性,因此就要在紧急情况之前预先明确防火责任。充分联系行业管理各部门与消防执法部门,发挥好各行业管理部门对于人力、物力、财力的管理优势,充分整合社会监管资源。各部门应采取协同监管与主抓到底、重点防治与集中管控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执法手段与力量结构优化的创新方式,时刻保持依法惩治违法行为的状态,从根本上来坚固社会防火基础。对于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相关项目,严肃处理,坚决不给予批准并及时备案。在公安消防部门主抓防火的前提下,各行业中各部门协调监管,推动社会中各单位明确防火责任。

二、要创新工作方法,做好相互检查与监督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的风险系数,将火灾隐患从源头消灭掉,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从根本上革新传统的消防管理模式,从单一的消防部门检查管理改进为各行业单位部门自我检查、自我监督,部门之间互相检查、互相监督的方式,减少消防部门压力的同时充分调动各行业部门的消防意识,为自己人身安全负责。通过将各部门的行政管理权力与监督执法权力相结合,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优势资源,从而保持打击消防违法行为与降低火灾隐患的良好状态。

(一)社会单位自我监管

社会消防管理是以保障消防公共安全为目标的安全治理社会活动,为了有效实现公共利益,其强调了以政府为核心的社会多元化行动结构组织作用的发挥。社会单位可以采取设立消防日的措施,每周安排一个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消防意识,以值日的形式开展防火巡查,实行按月报告的方法,监管部门月末上报自我监察的消防情况,并及时记录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从而加以解决。

(二)行业专项检查

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对于火灾系统的特点,行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应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在活动中应明确对消防问题层面的检查范围以及针对消防问题的检点,从而在检查过程中落实单位各部门的消防主体责任,同时督促各部门加强消防意识,从而消除火灾所带来的巨大隐患。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运用计算机网络更新、报警、消防问题与现状,及时总结火灾成因,提升消防技能。

(三)部门联合检查

政府机关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的消防自查情况进行检测,由监管部门与职责对应的相关部门共同协作,联合检查纳入消防安全责任的相关内容,对火灾预防的任务进行系统的定人、定岗、定责,从而提升消防部门的整体水平与消防队伍的个人素质。消防执法技术服务部门应每年定期组织各行业的相关管理部门对各单位进行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在各个行业中储备消防安全管理后备军,进而对行业中的其他人员进行循循善诱的安全意识的熏陶与灌输,提升行业的消防管理水平。在部门联合检查的过程中,制定本系统的检查标准,并依据标准实施,针对不同行业管理部门的不同问题作出相应的解答。

三、要完善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就必须制定相关运行机制,从而促进各部门依法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

(一)会议决议制度

政府相关消防部门应每年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现如今的火灾发生形势,完成消防工作部门的上下级对接,适时地开展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活动,针对一年内所发生的重大消防事故进行总结并分析提出新的革新措施,重点研究消防安全检查的部署工作与重点任务的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对消防隐患问题不以为然以及发生重大火灾的单位进行严肃的处理,并进行相关责任追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对其严重行为的处理措施与意见,并下发一系列文件给相关部门切实执行并加以处罚,对于责任的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政府消防相关部门。

(二)信息互通制度

为了加强政府与各单位间的沟通与交流,并且方便协调联动,要求政府消防部门定期向各单位实时播报火灾的情形以及火灾的典型案例,从而具体分析火灾防患的重要性与迫切性,针对火灾的防患提出整顿的意见,并将具体的措施交由行业部门进行整理总结投入到日常的专项检查当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联合执法制度

为了保障制度建设的完善,政府消防部门组织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开展以社会为基础的联合突击检查,检查各单位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防患情况,由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技术成员安排联合检查,系统的解决单位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从而对错误行为进行相应的严肃处理。

四、要落实保障制度,政府部门积极支持

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对消防安全措施的保障制度。各政府部门应把管辖区域内的单位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上报给上级部门,由消防委员会进行督促整改,完善督促整改的制度,将政府的督查制度进行定期的检查并进行随机抽查,采取相关证件吊销与暂扣、扣除工资奖金等惩罚措施来落实保障制度。

五、结语

新形势下的消防管理需要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脱离出来,进行一定的创新与改革,从监管手段、监管方式、监管主体以及监管的各个环节入手,实现消防管理的全方位转变,逐步实现从源头消灭消防隐患,做到未雨绸缪,从事后解决转变为从源头治理。在政府的监管与推动之下,充分发挥社会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真正实现加强和创新新形势下的社会消防管理的目的。

作者:郑俊辉 单位:浙江消防总队杭州消防支队滨江大队

参考文献:

[1]李丁.用科学手段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J].科技与企业,2013,(24).

[2]张义军.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J].山东工业技术,2015,(13).

[3]田勇.灭火救援行动中撤离战术的运用分析[J].价值工程,2015,(29).

[4]姚志瑶.新时期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安全现状及对策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5,(23).

[5]章璋,李全喜.浅析基层火灾调查工作的难点与改进方法[J].现代国企研究,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