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探析

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探析

摘要:

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是一项系统化并需要不断完善的管理工作,本文在总结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现阶段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存在的问题,探究相应解决措施。加强廉政和法制教育、完善监督审查机制避免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和规范采购需求及履约验收管理,提高仪器设备采购质量,把握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改革方向,通过不断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升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效率和效果。

关键词:

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管理

财政部于2016年11月10日了《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且给予采购单位较大的自主权。虽然通知只是针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设备采购管理,但也为地方事业单位的科研设备采购管理指明了方向。财政部于2016年11月25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指导意见。由此可见,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正在逐步的完善化,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探究完善措施,不断提升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水平。

一、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特点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社会服务组织,仪器设备是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及科研活动的必要保障,仪器设备采购的效率及效果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服务业务以及科研创新活动,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相比较于一般企业的仪器设备采购,有其自身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来源的多样性

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资金来源较多,事业单位每年会从财政拨款和事业性收费中做一部分预算用于补充和更新仪器设备,部级、大区级等立项的科研项目中仪器设备专用购置经费,主管部门为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划拨的设备购置经费等。因此,针对采购资金来源的不同,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上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二)仪器设备种类复杂性

事业单位根据所属主管部门职能的不同、提供业务服务及科学研究领域的多方面,仪器设备的需求通常涉及多个学科及专业。以计量检测型事业单位为例,仪器设备涉及的学科及专业就包括但不限于长度、热学、力学、电学、化学、光学、医疗等,并且时常会根据社会服务及科研需求增加,仪器设备的需求种类也会拓展。

(三)仪器设备技术要求高

事业单位的服务能力通常代表着其所在领域的技术水平,故其仪器设备需求往往技术复杂、专业性强,针对业务部门提出的仪器设备的参数要求及实现的目标,论证等相关部门常常需要对其可行性进行反复的调研和论证,才能保证购置到符合实际需求的仪器设备。

(四)采购周期较长

事业单位的仪器设备采购大多数都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均需要通过预算的申报和批复、采购计划申报、按照审批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程序等流程,此外,进口设备采购还需进口产品论证及审批,采购时长多在数月以上。

二、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审查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事业单位属于比较稳定的组织,采购付款相对有保障,供应商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占领市场,可能会不惜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通常集中在采购事中,如标书的密封情况、开标和评标等环节,对于采购事前和采购事后的监督力度往往很弱,容易产生腐败和廉政危机。此外,对于购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仪器设备需要执行政府采购,由于政府采购程序较繁琐且采购周期较长,需求部门可能人为调整设备分类或拆分规避政府采购,而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或监察部门由于人力、精力、专业性等原因,存在着审查不到位甚至盲区。

(二)采购需求的科学合理性有待提高

仪器设备采购需求的提出应依照相关技术法规并结合单位自身实际需求,需求可以具有前瞻性,但某些事业单位需求部门在提出技术需求时可能会存在片面的追求高精尖的产品情况,例如,某单位购买仪器设备所需准确度达到达千分之五就能满足工作需求,却在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提出准确度不低于万分之五,这样不仅造成采购难度的增加,而且会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所谓“杀鸡焉用屠牛刀”。此外,事业单位需求部门在计划和调研设备功能过程中,往往需要向供应商咨询设备(特别是高、精、尖的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基于使用习惯或对某品牌的信赖等原因,编写采购需求存在将某品牌的产品部分或全部参数直接列示的问题,导致采购需求存在明显倾向性,严重影响采购需求的公平合理性,造成被供应商质疑甚至投诉,影响单位采购进度和单位信誉及形象。

(三)履约验收管理要加强

仪器设备的验收并不是简单的仪器设备接收,而是采购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验收小组成员务必端正态度、尽职尽责,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问题一定追问到底,不能片面听信供应商一面之词,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发现问题本质,坚持原则,该退换货坚决退换货,以免为以后仪器设备的使用埋下隐患。例如有些供应商出于成本效益考虑,以原厂家停产、转出等为由提供规格型号相同但并非合同约定的大型企业生产的仪器设备,若验收小组成员轻信供应商的花言巧语,仪器设备在后期使用的过程中很可能存在质量、服务等问题,为单位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四)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效率较低

现行采购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与一般仪器设备采购加以区别,都需要履行较为繁琐的采购程序,尤其是进口仪器设备采购,而科研仪器设备往往用于前沿技术或方法的研究,对于时效性要求非常高,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缓慢,对于事业单位科学研究的前瞻性和创新性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三、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措施

(一)加强廉政、法制教育,完善监督审查机制

加强仪器设备采购相关人员的廉政教育,既要进行正面引导鼓励教育,又要进行反面警示惩罚宣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道德素养并重的管理理念,牢筑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使仪器设备采购相关人员形成主观上“不想腐”的思想。加强仪器设备采购相关人员的法制教育,深化贯彻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务必执行相关采购程序,不得以各种理由或以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政府采购,对于执意或存有侥幸心理以非政府采购项目申报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发现必惩之,营造严肃严谨的采购工作氛围。持续完善仪器设备采购监督审查机制,结合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对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施监督审查,形成“不能腐”的监督审查机制。通过加强对采购前的监督审查,尽早发现采购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以及是否涉嫌退避政府采购等行为,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通过加强对采购后的监督审查,确保供应商实际提供的仪器设备与采购需求一致,维护资产和资金安全。

(二)加强采购需求管理

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发挥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公平竞争交易规则的重要抓手,在采购活动整体流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调研论证小组,小组成员由除需求申请人外的多位专业能力强且经验丰富的专家和监察人员组成,且专家选取必须制定严格的选取制度,必要时可以聘请单位外部专家参与论证,调研论证可主要着重于:常规仪器设备需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符合性;超出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但科研服务需要的仪器设备需求进行科研前瞻性及可行性;仪器设备采购需求的公平、公正性及描述明晰性。

(三)严格规范履约验收管理

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是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具有重要意义。事业单位需要根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区别管理:委托采购机构组织履约验收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履约验收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完整细化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小组成员职责,对于技术特别复杂的仪器设备,采购单位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交由监察部门审查复核。此外,事业单位还应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记录并标记在履约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为日后的仪器设备采购起到提醒和警示作用。

(四)把握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方向

随着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通知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改革趋势已明确,各地方事业单位亦应把握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方向并做好以下几点: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时,在追求采购效率的同时务必保证采购的合法性、公平性;虽然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审批流程简化,但仍需做好前期相关论证工作,形成论证报告存档随时备查;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外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时,务必确保专家的独立性;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将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作为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重要节点进行管控,做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四、结论

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是一项既复杂又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相关管理人员不断地发现和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并不断完善单位监督机制,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认真贯彻政府采购结果导向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在追求法制化、公开化的同时向着高效率和高性价比的方向不断迈进。

参考文献:

[1]崔益军,李宜祥,洪霞,周俊.地方综合性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探讨[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3,(9):242-244.

[2]于力.强化科研院所物资采购管理的研究[J].学术论坛,2013,(5):183-184.

[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Z].2016.

作者:袁金龙 王春婷 单位: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