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邮轮产业发展意见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邮轮产业发展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促进本市邮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邮轮经济提质增效,培育邮轮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旅游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实“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加快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积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发展邮轮旅游、制造维修、用品采购供应、港口服务等全链条邮轮产业,推动邮轮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邮轮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强化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整合资源、科学布局,为邮轮产业发展营造一流环境。

——创新模式,产业联动。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创新邮轮母港发展模式,完善国际邮轮航线,延伸邮轮产业链,丰富邮轮产品,优化管理服务,提升邮轮产业集聚性和辐射带动能力。

——协调发展,开放共享。全面落实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特色发展、优势互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请示沟通,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构建京津冀邮轮产业发展新机制,共建邮轮旅游市场,共促邮轮产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邮轮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组织编制市邮轮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统筹谋划本市邮轮全产业链发展布局,构建以邮轮运营为核心,研发维修制造为基础,货运配送、金融服务和港口服务为支撑的全新产业体系,推动邮轮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人社局、市教委、市金融局、市税务局、海关、海事局、边检总站、人民银行分行、银保监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滨海国际机场、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港保税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借鉴全球邮轮母港发展经验,编制国际邮轮母港邮轮港城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完善邮轮旅客综合服务大厅及周边地区商业、游乐、会展、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推动国际邮轮母港向邮轮港城方向发展。(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二)打造中国邮轮制造维修基地

依托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级和30万吨级船坞,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业务合作,支持本市重点船舶制造企业制造高标准邮轮,将养老型邮轮、内海邮轮滚装船作为研发重点,进军邮轮设计制造领域。依托区位优势和保税维修政策,支持本市重点船舶修造企业发展邮轮维修、改装业务,逐步引育邮轮修造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服务企业,向邮轮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延伸,打造北方最大的邮轮维修保障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港保税区管委会、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港集团配合)

(三)打造中国北方邮轮旅游中心

1.扎实推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规范邮轮旅游秩序,丰富邮轮航线,加强邮轮旅游区域合作。充分利用京津冀地区雄厚的旅游资源,主动吸引国际邮轮公司开辟以为始发港的中、长线邮轮航线,开发多元化邮轮航线,进一步优化邮轮市场邮轮航线布局,提升邮轮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港集团配合)探索开展邮轮海上游航线,积极争取中资非五星红旗邮轮开展海上游航线试点。(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边检总站、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港集团配合)

2.拓展“在津游”市场。加大京津冀腹地客源市场开发力度,鼓励旅行社组织以国际邮轮母港为起点或终点、涵盖旅游亮点的“邮轮+游”线路,吸引内地邮轮旅客游在、住在、消费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配合)

3.开发邮轮入境游。与国际邮轮公司和京津冀三地旅行社联合开发入境游线路,增加入境游航次。充分利用144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口岸签证政策,吸引外国游客在津旅游消费。(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边检总站、市商务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配合)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规范。(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配合)

4.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尽早落地。(市公安局牵头,边检总站、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配合)继续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开展邮轮靠泊游试点。(市商务局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边检总站、海关配合)

5.强化宣传推介。组织参加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邮轮展会,宣传展示邮轮旅游产品,拓展国际邮轮旅游市场;积极申办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借助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平台,邀请国内外知名邮轮旅游企业参展参会,加强邮轮旅游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邮轮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充分借助国家会展中心()平台,大力宣传推介国际邮轮母港。(市商务局牵头,港集团配合)优化完善邮轮旅游宣传方案,持续做好京津冀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大京津冀腹地客源市场开发和宣传力度,提升国际邮轮母港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四)打造国际邮轮用品采购供应中心

研究制定邮轮船供创新政策,加快推进东疆保税港区开展邮轮配送业务。在已设立出境免税购物区的前提下,打造综合型邮轮船供物流基地,拓展邮轮物资供应全球采购综合保障及邮轮旅游岸上国际配送业务,做大邮轮物流产业规模。(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海关、港集团配合)支持中国国际邮轮用品采购联盟在开展实际运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建立采购供应平台,定期举办采购供应对接洽谈会,鼓励相关企业与国际邮轮公司合作,纳入国际邮轮公司采购供应系统;培育一批邮轮船供骨干企业,提高国际邮轮公司本地物资及商品的采购比例。(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海关、港集团、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简化邮轮船供物资检验流程,创新邮轮物资供应监管模式,创建与国际配送业务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海关、港集团配合)

(五)加快推进国际邮轮母港建设

1.完善周边配套。深入研究有关政策,加大对国际邮轮母港运营的支持力度。(市交通运输委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配合)借鉴国内外邮轮母港发展经验,根据市场需要和实际情况,分期建设一批商业服务、休闲娱乐、餐饮住宿等配套设施。明确招商主体和招商计划,寻找企业合作对象,加快补齐邮轮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短板。(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港集团配合)

2.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国际邮轮母港周边公共交通体系,增加公共交通运营线路和运营频次。(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港集团配合)做优做强邮轮旅客海空联运直通车业务。(市交通运输委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港集团、滨海国际机场配合)研究在国际邮轮母港规划布局快速轨道交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配合)研究在东疆保税港区规划建设水上通用机场,发展短途运输、旅游观光、飞行体验、海上应急救援等新业态,实现海空联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事局、港集团配合)

3.探索建立邮轮旅游服务中心和乘务人员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求,探索市场化运营邮轮旅游服务中心和乘务人员服务中心,开展游客及乘务人员服务、贵宾(VIP)接待、邮轮乘务人员培训、邮轮人才国际劳务派遣等业务,提升邮轮旅游服务水平。(港集团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六)大力培育邮轮产业市场主体

支持造船修船、邮轮会展、采购供应、货运配送等企业在注册经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轮游艇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国际邮轮公司在津设立区域总部,鼓励企业在津设立邮轮公司,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邮轮租赁业务。(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委、市金融局、港集团、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七)优化邮轮产业发展环境

1.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召集人,市有关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滨海国际机场、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港保税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等单位组成的市邮轮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根据本市邮轮产业发展现状,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影响,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研究部署本市邮轮产业发展重点工作,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

2.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旅游发展、世界一流港口建设等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支持邮轮产业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组织邮轮游客按照“邮轮+游”线路取得较好效果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配合)鼓励投资主体牵头成立邮轮产业投资基金,集聚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邮轮产业发展。(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港集团、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配合)

3.加强产业研究。依托高校资源和专家团队,组建邮轮产业发展智库,对国内外邮轮产业发展经验、邮轮产业相关政策法规,以及邮轮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进行深入研究,科学谋划邮轮产业发展方向、路径及政策措施。(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人社局、市教委、海关、海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本市高校加强邮轮产业人才培养,鼓励行业组织加强对邮轮产业人才的技能培训。(市教委牵头,市人社局、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4.发挥协会作用。支持促进市邮轮游艇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加强政府与企业间沟通、国际邮轮母港与国际邮轮公司交流合作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突出企业在邮轮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港集团配合)

5.健全应急机制。落实国际邮轮母港应急保障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应急总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体系高效运转。加强邮轮运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对大雾大风等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做好邮轮港口公共区域、邮轮船舶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感染防控工作,做好邮轮工作人员和邮轮旅客在以上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邮轮公司运营安全、旅行社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局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海事局、海关、边检总站、市外办、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