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系统全年工作总结与思路

市民宗系统全年工作总结与思路

一、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民族宗教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继续提升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民族工作促发展、宗教工作保稳定两个重点,各项工作乘势前进,呈现出民族经济发展迅猛、各民族团结和谐、宗教形势稳定的良好局面。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五年一次),市民宗局作为全国31个、省唯一一个“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受到了国家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隆重表彰。

(一)多措并举,大力发展民族经济。一是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扶持资金。联合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呈报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中进行了认真筛选、调查论证,确定了1个回族镇、10个民族村的11个项目作为急需解决的重点项目进行了扶持。上半年,联合市财政局对年以来省、市少数民族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自查,对扶持项目的预算、施工、验收、结算程序及产生的效益等进行深入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二是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在今年申请的11个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中,农业合作组织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就占6个,为历年来扶持力度最大的一年。加大了对我市农业合作组织的宣传推广力度,陪同新华通讯社主任对我市少数民族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采访;陪同市民宗局长段胜浩一行7人、市民宗局调研员一行6人来聊考察少数民族农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共同交流和探讨少数民族农业合作社发展经验。三是加强调研督导。陪同市人大有关领导深入到县对民族经济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在人大常委会上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全市民族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专人对全市少数民族重点县和民族乡(镇)、民族工作重点乡(镇)、民族村经济发展情况、民族工作部门人员情况进行了专门统计调查。对《全市农村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三年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对照《规划》中制定的年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自查和总结。

(二)用好政策,引导民品生产健康发展。按照《省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差补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与市人行、市财政局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民品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年初联合市人行对全市24家民品企业进行了贴息额度核定工作。加强对全市民品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多次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对全市民品企业的生产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对民品生产工作欠规范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将几家民品生产规模大、贷款数额多的企业列为“十二五”期间重新调整的备选企业,积极做好“十二五”期间重新申报工作。8月份,在全国民族贸易和民品生产政策衔接落实工作座谈会上,市作为全国民品工作开展较好的6个市(自治州)之一作了典型发言。积极组织我市的民族、民品企业参加“中国第三届(年)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企业评选活动”,凤祥集团荣获中国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企业金牛奖;市三和纺织集团董事长宛秋生、天天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敬涛、洪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洪达3名回族企业家荣获中国杰出穆斯林企业家金狮奖。

(三)丰富内容,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8月29日,市召开五年一次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全市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3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0名模范个人。会议由市长林峰海主持,市委书记宋远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聊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统战部长等领导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会议还邀请省民委主任马文艺作民族工作专题报告。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统战部部长、民宗局长,经济开发区分管副主任、民宗办主任,14个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规格高、范围广,起到了很好地宣传效果,有力的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向各县(市区)部署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题信息上报工作,要求各地明确了领导专职负责和专人具体报送制度,每月按计划及时向省民委报送创建活动信息;制定了市“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单位”评选标准(试行),被省民委评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二等奖;市民宗局被省民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办事处铁塔社区、市新华街道办事处、徐庄乡3家基层单位被省民委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认真开展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下发了通知,组织各县(市区)集中开展了户外民族常识宣传活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集中宣传报道、民族问题专题讲座、基层文艺演出、组织卫生医疗专家义诊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落实政策,全面发展少数民族各项事业。一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认真筛选项目、组织训练,积极参加4月份举行的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派出了50余人的代表团,取得了表演项目一等奖和竞赛项目一金、四银、二铜的优异成绩,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召开了第八届省民运会代表团庆功会,副市长向获奖运动员、教练员颁发了奖牌、证书和奖金。省民运会后,积极组织大桥架鼓、女子传统拳械等比赛项目参加第九届全国民运会,制定了详细的训练计划。9月份,组织我市25名少数民族运动员首次代表省参加了全国第九届民运会,取得了武术比赛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和表演项目三等奖的优异成绩。市民宗局、市民宗局作为先进集体得到了省民委、省体育局的通报表彰。二是成功举办民族干部培训班。4月25日至29日,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中南民族大学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训班。这是我市首次举办这样一个高规格、高层次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训班。分管民族工作的县(市区)长、县(市区)民宗局长、部分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等3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能力,使其驾驭工作的能力得到继续提升。三是做好少数民族中考、高考考生审核工作。全年共为回、满、壮等5个少数民族成份的301名中考考生、347名高考考生办理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四是全力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活动,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清真食品类生产加工企业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监管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清真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和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要。#p#分页标题#e#

(五)巩固提高,不断提升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水平。年通过强化典型示范作用,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创建活动的开展,突出各自特色,分别打造了2-3处窗口场所,运用经验介绍、现场观摩、参观学习等形式,真正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推动了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巩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成果,3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市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回头看”活动,主要是对年度“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已达标的抓巩固,对中间状态的寻找突破,对相对落后的抓整顿,努力实现整体推进,将“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宗教工作考核内容。6月23日,市政协副主席李福祥率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一行20余人,到专题视察“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11月底,经省考核组检查验收,全市又有10个寺观教堂被评为“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市民宗局还被省民委评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六)扎实推进,两个专项工作成效显著。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是今年宗教工作的重点。按照《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配合省伊协、佛协、基督教两会、天主教两会等全省性宗教团体积极做好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对涉及我市上报备案的教职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市三自对参加考核的传道员进行认定。目前,全市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推行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通过采取建立财务监管工作组织机构、加大宣传教育、调动宗教界自身的积极性、以点带面发挥典型作用、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七)依法管理,促进宗教领域稳定和谐。根据省宗教局统一部署,全面铺开宗教工作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将各县(市区)上报信息汇总,建立了“宗教工作信息数据库”。结合实际,对《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参加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的座谈会;新条例颁布后,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同时准备着手《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为贯彻执行新条例打下坚实的基础。积极调动各县(市区)参加“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和“促进宗教和谐”两个征文研讨活动,精心选择优秀作品上报。针对农村信教群众奉献宅基、房产作为宗教活动场所这一行为潜伏的争议和风险,积极调研论证,撰写了《信教群众奉献宅基、房产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律障碍、风险及对策分析》,获得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三等奖。为迎接建党90周年,引导宗教界开展“同心同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举办图片展或板报、举办爱国主义演讲比赛、开展征文活动等各种形式,展现宗教界的新风貌、新气象。

(八)强化服务,机关效能不断提升。根据市委“继续提升年”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继续提升年”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提升目标,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个人,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认真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局同志参加了全国、全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党史知识竞赛,与老年书画家协会联合举办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展”;制定了学习精神活动方案,组织大家观看了先进事迹报告会;认真进行了先锋岗推荐,制作了“共产党员先锋岗争创岗位”标牌。不断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开展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县级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组织科级干部填写了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廉政档案报告表。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制定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年维稳意见》,编制了《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市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两个专门预案。积极宣传民族宗教工作,迄今编发简报70多期,在省级媒体发表信息90多条,在部级媒体发表信息近300多条;市民宗局荣获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后,按照林林峰海市长的批示精神,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上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市民宗局又被评为“全省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搞好服务,接待国家民委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长李小满一行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省民委、中国民族报等领导来聊调研活动等。积极做好了《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中国宗教》等上级业务报刊的征订工作,被省民委评为“年度上级业务报刊征订工作先进单位”。

二、明年工作计划

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发展、稳定”两大主题,以改革创新的态度,全面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引导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市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形式;继续开展十月份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创造人人关心民族工作,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发展民族经济,带动整体富裕。继续争取省、市财政加大对民族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少数民族村(居)的“水、电、路、医、学”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积极引导民族村干部、群众瞄准市场需求,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提高民族村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发挥传统优势,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养殖以及屠宰业,重点支持清真冷库、清真食品、养牛、养羊、养鸭联合体和屠宰业、皮毛加工业上规模、上档次,鼓励它们与中小企业以及少数民族群众建立紧密联系,通过产业链、资金链和信息链带动民族经济发展。

(三)规范民品生产,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与市人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全市民品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组织召开全市民品贷款额度核定联席会议,对年各民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额度进行综合核定;加强对民品企业的规范管理,联合市人行对民品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延伸调查,确保全市民品企业工作规范发展;做好“十二五”期间民品企业重新申报的准备工作,按照有关政策,加大调研力度,对上报的企业做到优中选优,严格把关。#p#分页标题#e#

(四)重视人才战略,夯实组织基础。继续加大做好省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的争取和落实工作,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认真做好少数民族考生的认定、审核工作,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实施好“智力支持工程”,加强对农村少数民族的致富技能培训,继续组织举办养殖、种植培训班;加强培养教育,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五)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全面繁荣。全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开展;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强体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六)依法加强管理,建设和谐场所。认真做好新修订的《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吃透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在宗教执法中熟练运用新条例。继续深入搞好“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严格创建标准,完善制度建设,细化检查验收程序,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纳入管理”的原则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对参与宗教渗透的私设聚会点坚决予以取缔;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境外宗教对我渗透的新动态,及时研究新对策,进一步做好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完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长效机制。

(七)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团体建设。加大对宗教团体班子成员的培养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加强对五大宗教团体后备人员的培养培训,为提高宗教团体整体素质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加强对教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道风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其开展公益事业,奉献社会;支持各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养工作,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爱国宗教团体的意见和问题。

(八)提高干部素质,建设高效机关。把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机关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打造学习型机关,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实现重心下移,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联系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情报信息,强化情报信息上报工作,不断提高捕捉、研判、处理信息的能力,推动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