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行动实施方案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委及我市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对防控疫情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市普法办决定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把普法融入到相关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二、把握宣传重点

深入阐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防控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安全监管、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释法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

三、明确责任分工

1.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牵头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规规定,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

3.市交通运输局、车务段按照职责牵头负责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4.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牵头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5.市卫健委、市普法办牵头负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7.市融媒体中心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行动;

8.其他市直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四、近期工作安排

1.转发宣传全国普法办《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共二十三问,同时做好解读工作。

2.征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全市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融媒体宣传。

3.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要求微视频和动漫作品限定1分钟、3分钟、5分钟或10分钟以内,标清作品,附文字说明,上传视频格式为mp4或mpg;漫画作品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jpg格式上传,附文字说明;书画作品像素宽度不低于1024,上传格式jpg,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附释文和文字说明;各地各部门提前构思创作准备。优秀作品向媒体推送展播。

4.组织开展全市“百万网民学法律”防疫抗疫专场知识竞赛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增加法治意识。各地单位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普法办及普法办的重要工作安排,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防控疫情法治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保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2.整合部门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积极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各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牵头部门,既要主动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也要面向服务对象和帮扶群众开展防控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普及,指引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创新宣传形式,讲求普法实效。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公益媒体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平台作用,同时依托各类新媒体媒介,采用官方权威的信息、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产品,推送到机关、企业、网络、社区、农村、医院、学校、家庭和防控场所等基层一线,确保人人了解疫情、掌握疫情。要运用“以案释法”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抵制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场所、制售假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4.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组织,要发动普法教育工作者、普法教育志愿者积极投入到行动中来,要发挥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项行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故事,以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时报市普法办。“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纳入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