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维护价格稳定专项行动方案

疫情防控期间维护价格稳定专项行动方案

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稳定,是当前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维护价格稳定专项执法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稳控价格系列指示精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价格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诊所为重点区域,以口罩、猪肉、蔬菜等品种为重点商品,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和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过程中,各分局、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引导经营户开展价格承诺,保障相关防控用品药品和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在综合考虑经营者实际经营状况、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困素的基础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一)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

(二)经营者所售商品在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进销差价率超过25%的;

(三)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

(四)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价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

三、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17日至19日),针对疫情期间辖区所有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再次梳理,问题多的药店、诊所、农贸市场、超市再核查。

(二)立案查处阶段(2月19日至29日),对达到立案条件的线索启动案件查办程序,从严从快查处。

(三)总结阶段(3月4日前),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上报一批典型案例,并配2-3张原图照片。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在摸排掌握线索的基础上,按照国市监竞争〔2020〕21号和赣市监〔2020〕14号文件规定,组织精干力量,迅速行动,加强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力。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的协作,对情节恶劣、涉嫌犯罪的价格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分局在继续做好猪肉市场价格监管日报、价格投诉举报及立案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加强与县局沟通,遇到价格违法大要案、疑难案要及时向县局报告。各单位3月4日前向县局价竞股报送总结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