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要求,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为确保我局监管的企业正常有序开工生产,有效管控管辖范围内的公众聚集性活动,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防疫情与促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要求,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严把监管关口、强化巡查管控等方式,依法取缔或驱散管辖范围内的街面、广场、娱乐、唱戏跳舞、集贸市场商业促销等各类公众聚集活动,劝导群众佩戴口罩,有效防范疫情在公共场所扩散蔓延,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疫情防控大局。

二、任务分工

(一)深入宣传发动。在城区沿街合适位置以及浪潮集贸市场、宣传栏等地张贴《公告》,利用城管执法执勤车辆进行车载和在浪潮集贸市场主通道循环播放,向沿街过往群众、已营业商户发放纸质通告。(责任单位:县城管监察大队、县市场服务中心)

(二)严把监管关口。暂停所有占道商业促销活动的审批。从严甄别其它临时占道申请,对可能导致公众聚集的申请一律不予许可。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握好侨银环保、湖南美中、一环集团等第三方公司及局负责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管,要求各企业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员工排模、登记,加强人员消毒、防疫,每日对人员体温进行检测,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要做到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县城管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三)强化巡查管控。各单位要合理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解,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确保巡查管控无空档、无盲区,及时发现并处置商业促销、娱乐、唱戏跳舞等各类公众聚集活动。依法查处管控好占道经营、烧烤摊、流动摊、市场外、道路内的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上报。(责任单位:县城管监察大队、县市场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自身防护。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带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市场管理、路面执勤及环卫作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二)发挥先锋作用。局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发动起来,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不间断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筑牢阻击疫情和防控风险的铜墙铁壁。发现人员聚集的,要坚决劝阻,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严肃处理。各单位要督促监管的企业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南昌、新余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从而确保我局监管下的企业不发生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三)密切协同联动。环卫所要发挥环卫保洁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深入动员环卫工人及时举报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县城管监察大队要及时对举报问题进行交办、跟踪核查。县城管监察大队、县市场服务中心、县环卫所要加强协同配合,对违反疫情防控行为拒不改正的,及时通知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