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春节运输工作方案

全县春节运输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我县2020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9〕1945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春运时间

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2月18日,共计40天。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通过采取超常手段,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资格审查,严管、严查、严处各类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畅通、运输秩序良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春运期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杜绝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二是不发生严重旅客滞留事件;三是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四是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涉运群体性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经县政府研究,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铁路运输调度组、道路运输调度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组、道路畅通保障组等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具体负责2020年全县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春运突发事件的处置、春运宣传、统计、信息上报、投诉处理及春运总结工作。

铁路运输调度组设在火车站,组长由担任,具体负责火车站的旅客运输调度、站内候车秩序维护以及站前广场地区综合秩序整治。

道路运输调度组设在县运管所,组长由兼任,具体负责道路春运工作的组织,外籍借调运力的审核与申报,春运牌证统一领发、单车春运牌证的核发及路单签发等工作。

道路畅通保障组设在县交警大队,组长由兼任,具体负责春运期间全县道路畅通保障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组设在县渡口站,组长由兼任,具体负责全县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1日至1月9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春运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10日至2月18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精心布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春运工作目标实现。

(三)总结评比阶段(2020年2月19日至2月28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对春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找出差距,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运输组织

1.提前做好客流预测。火车站和县内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科学预测2020年春运旅客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以最大可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2.强化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服务。县内各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主动地与火车站及我县周边城市火车站、机场的沟通对接,充分发挥道路运输比较优势,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要延长运行时间,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及时疏运旅客。

3.严格外籍借调运力的资格审查、监管。在本县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向客源地省、市借调运力。所有外籍借调运力一律由专业旅客运输企业向县运管所申报,严格按照省运管局规定进行资质审查、备案。

4.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确保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5.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县渡口站及相关乡(镇)要对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做好水上交通船舶的组织和管理,切实保障渡口安全畅通,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强化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运输企业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事故。县应急管理局要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协调,加大对运输过程危化物品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用船管理,要专门制订春运期间农用船管理方案;县文广新旅局和湿地公园管委会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各运输企业及船舶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涉及2020年春运的单位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在春运开始前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船、站场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公路部门要对辖区春运客流途经线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职责,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肃处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客运站要加强对运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4.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县运管所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两站两员”作用,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和渡口超载、私设渡口等违法行为。

5.狠抓春运治安管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码头、渡口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三)切实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1.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涉运单位和企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2.备足应急物资。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

3.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县气象局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预警信息,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和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各运输企业要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4.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各涉运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5.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春运期间,有关涉运单位、县内各运输企业和乡镇渡口,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禁脱岗误事现象发生,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遇有特殊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信息。

(四)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有关涉运单位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县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2.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县内各二级以上客运站要进一步加强联网售票服务,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继续提供上门售票、提前预定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增设专门窗口,方便学生、务工人员购票。

3.进一步改善候乘环境。各运输企业要努力提高运输车船的卫生水平,相关客运站要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执水供应等基本服务,并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

4.进一步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县交警大队要继续为自驾摩托车返乡务工人员提供维修、饮水、简单医疗等便民、志愿服务。

5.进一步维护好旅客合法权益。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运管所要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切实抓好宣传引导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春运办要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

2.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县电视台、报社、融媒等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做好信息上报和总结工作

1.加强春运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传递。春运期间,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上报工作,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情况的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

2.认真及时进行春运总结。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安全、有序、优质、高效”的工作要求,对2020年春运工作进行认真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春运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