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督导方案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督导方案

为掌握2020年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情况,整体推动全县疾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2020年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督导方案如下:

一、督导安排

1、督导时间:县疾控中心每季度末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导。

2、督导对象: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二、督导形式

1、督导活动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县疾控中心具体承办。

2、督导工作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开展,查资料、看现场,集中反馈并出具督导意见书。

3、督导分组情况安排另行通知,各督导组带队领导由卫健委任相关领导和疾控中心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卫健委统一抽调开展工作。

三、督导内容

具体督导内容由疾控中心业务单位制定考核、督导。

四、具体要求

1、开展督导活动前,由县疾控中心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每季度督导细则,并组织对督导组成员开展专题培训。

2、每次督导行程安排由各督导组提前通知被督导单位。

3、各督导组根据督导细则认真开展工作,挖掘亮点,发现不足。各督导组于督导结束7日内将督导总结汇总报县

卫健委疾控股。季度专项工作督导结果将作为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疾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的重要依据。

4、督导组全体成员在督导工作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卫计委工作纪律,中、晚餐严禁饮酒。督导组组长做好督导工作管理,督导组成员对督导结果负责,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的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