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一、积极争取政府保障

(一)积极争取县政府加大对县级疾控机构财政投入有效保障,确保疾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促进疾控事业发展。

二、持续强化能力建设

(二)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积极招录、引进疾控工作紧缺专业人才,选派业务骨干送到上级进修等方式,提升疾控岗位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全县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提高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网络报告及时率,有效证件号完整率、纸质与网络报告一致率。

(四)开展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霍乱、布病、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五)加强督导培训工作,将各级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控中存在的不足及时纠正,提升全县防控水平。

四、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六)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要求开展工作,加强全县免疫规划督导培训工作。

(七)按照市级星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要求,积极开展乡镇四星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八)建立健全流动儿童管理和AEFI监测工作档案,加强新入学入托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报表填写质量和查验数据真实性。

(九)加强免疫规划宣传工作,开展“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及“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度。

五、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十)按照《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简称《指南》要求,完善我县作为卫生健康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试点县的相关工作。

(十一)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加强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报告意识和报表规范填写率。

(十二)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长效机制,形成有效的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十三)进一步落实《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积极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工作,做好碘缺乏病的常规监测工作。

(十四)加强疟疾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及时开展“三热”病人的血检,尤其是输入病例的规范处置,为迎接国家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做好准备。根据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实施方案,完善资料汇编。

(十五)根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要求,加强麻风病危害的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临床医生对麻风病人的早期识别、发现、报告、治疗与管理等工作。

(十六)进一步加强寄生虫病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我县寄生虫病筛查方案开展工作,加强我县实验室寄生虫筛查检测能力。

七、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

(十七)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综合医疗机构人员及乡村医生对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追踪、督导等健康服务方面的综合素质。

(十八)继续落实《耐多药肺结核诊疗管理技术规范(2014年版)》,提高耐多药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规范耐多药肺结核病人诊断、治疗、报告和管理。

(十九)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县教体局沟通、协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针对在校师生的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

八、大力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十)继续加强“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保证给予生活贫困的家庭及致孤儿童生活救助、加强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给予免费的抗病毒治疗。加大我县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感染者/病人生活质量。

(二十一)加强对艾滋病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工作。包括娱乐场所人员、吸毒人群、感染者/病人配偶。

(二十二)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工作,有效掌握全县艾滋病疫情,控制疫情发展。随访率达到95%以上。

九、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十三)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力争今年成功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

(二十四)加强肿瘤登记和死因监测工作督导,县乡两级的督导与培训,一年不少于四次。

(二十五)及时报告新发肿瘤,确保漏报率小于5%;认真填写肿瘤卡片,确保卡片完整率大于98%。

(二十六)进一步加强规范全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合格率,为居民健康管理信息化共享打好基础。

十、加强卫生监测

(二十七)继续做好城区、农村饮用水及农村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保障各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做好调查、采样、信息录入及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