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参与祭扫活动的群众会更多,势必对设施、场所、交通、人群疏导、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环境整治等等方面构成压力。根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进指字[2020]21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要求,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和“三禁”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殡葬综合改革“三年工作计划”目标,巩固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封建迷信及不易降解的违规祭祀品等“三禁”工作成效,为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做到疫情防控工作慎始如终,2020年清明节期间,按照“部门指导、属地负责,分类分级”的原则,加强回镇祭扫人员管控及周边区域巡视,确保“祭扫车辆禁行、祭扫人员禁入”;防输入性疫情风险较低、人口集聚密度不高、使用墓位不多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压实各级责任、安排专人管理、强化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引导群众实行分时错峰祭扫。大力推行安全、低碳、文明祭扫方式,引导市民的祭扫方式由“重形”向“重情”转变,培树尊重生命、孝老敬亲、慎终追远等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巩固来之不易的“三禁”、文明祭扫、殡葬改革及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成立由镇长、各村(居)委会全体干部,镇殡改办、疫情防控办、派出所、消防应急队员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原则,以网格为单位精心组织和安排好我镇群众祭扫活动相关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针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向群众宣传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烧坟草、放鞭炮、点蜡烛等一切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防止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值班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由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镇民政办负责具体工作,各村(居)委会,各驻镇站所、学校、卫生院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结合职能,多措并举,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微博、公众号专栏、展板、电子屏等,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倡导以线上祭扫、公墓(骨灰堂)代祭扫、家书寄语祭扫等方式来表达哀思。

(三)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计划周密、人员充足、设备齐全、无一疏漏。各单位于清明节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做好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排查率要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杜绝安全隐患。

(四)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组织人员开展辖区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环境卫生清理活动。

三、职责分工

(一)镇民政办:牵头做好全镇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倡导市民通过采取居家追思、公墓代祭扫等方式缅怀先祖,加强对各村委会文明祭扫、宣传工作的督查,在墓区入口处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文明祭祀;通过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方式,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指导镇殡改办提前计划,做好工作方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做好其他统筹、协调工作,杜绝一切责任事故。

(二)各村(居)委会:按照网格化分片分区负责的原则,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内清明节祭扫、“三禁”和疫情防控工作。公益性公墓相对人流量较多的场所,安排错峰祭扫,公墓山、祖坟山每天安排2个专人管理,强化防控措施,对进出人员一律要求扫码、查轨迹、量体温、登记。出入主要道路要悬挂不少于2条标语,安排小喇叭进村入户无死角宣传,告知文明祭扫相关措施和要求。

(三)镇宣传办: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内容,利用全镇所有小喇叭、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及时我镇清明节祭扫相关工作要求,协调做好清明节期间网上舆论监控工作。

(四)镇机关:3月31日前,负责向全镇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宣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镇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和绿色、文明、低碳祭扫工作要求,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五)镇疫情防控办:做好《致市民的一封信》的起草及宣传工作,在3月31日前负责以《致市民的一封信》形式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相关工作要求告知广大群众。

(六)镇社会综合治理办:指导协调全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贮存烟花爆竹行为,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源头管控;及时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预案,负责清明节期间应急情况的协调工作。

(七)镇派出所:制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并负责维持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合理部署警力,做好墓区进出道路的把守和巡查;对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等行为的,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制定突发事件控制处置预案;协助做好清明节期间的“三禁”及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墓区的智能化监控,有效杜绝祭扫活动产生的人员聚集;协助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八)镇卫生院:指导协调各村委会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村做好防控培训、应急演练、场所消杀等工作;制定清明节紧急救护工作预案。

(九)镇综治办:负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工作。

(十)各网格成员、驻村(居)干部:负责督促各村委会加强对进、出入各村墓地机动车辆的引导、疏导、管控工作;加强墓区“五车”的整治工作;安排人员在沿途关键卡口指挥机动车辆进出,保障道路顺畅;配合做好人流的疏散工作;采取交通管制、禁止车辆停放等措施。

(十一)工商分局: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开展全镇殡葬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对违规销售纸扎祭祀品、绢花、塑料花等丧葬用品的摊点进行收缴。

(十二)镇城管中队:配合镇派出所维护墓区管控秩序,严格取缔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对违规摊点依法进行处罚。

(十三)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和家长《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的宣传工作。

(十四)镇机关工会:负责做好全镇职工《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的宣传工作。

(十五)镇团委:负责做好全镇青少年《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的宣传工作。

(十六)镇妇联:负责做好全镇广大妇女和家庭《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的宣传工作。

(十八)镇消防救援队:指导协调镇殡葬管理办、各村委会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重点区域的火灾防范工作。

(十九)镇纪委督查组:负责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网格长要切实履责、勇于担当,负责所属网格范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发挥疫情期间首个人员大范围流动传统节日可能对疫情防控、“三禁”工作造成一定考验的压舱石作用,要沉着冷静、精密部署,确保我镇清明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平稳有序。

(二)各村(居)委会,各站所、学校、卫生院,各网格成员、驻村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全镇清明祭扫一盘棋的大局观,各司其职,坚决服从所属区域网格长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执法单位要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部署力量,统一着装,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管控、安全防范,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各村委会要在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4月7日)公墓山、祖坟山等墓区人员值班表报镇殡改办梁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