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路径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路径

四会市是广东省唯一的国家新型城镇化县级市试点,2019年入选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四会市建设海绵城市是实现城镇化和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建设魅力四会,打造广东省宜居城市和新型城镇化典范的重要内容;四会市亟待绿色有效的新理念来指导城市建设,迫切需要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与具体指标,明确海绵配套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要求,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建设实施中。

一、四会市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水生态方面

1.河道淤塞较严重。出现若干内河由于造房、修路等建设活动,任意占用、填埋河道,将建筑、生活垃圾以及农业生产的秸秆等废弃物任意倾入河道,侵占水面面积,致使河道缩窄变浅,改变了河道的天然断面形态。2.江河岸线过度硬质化。已建的江河堤岸乃至新建的江河岸线,存在过度硬质化现象,大大改变了原河岸的生态环境与透水率,限制了水体自然浸透与自然循环,进而影响了水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二)水环境方面

1.多数为合流制排水,造成水体污染。建设区时以合流制排水体制为主,而传统的合流制排水体制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暴雨期,超量的雨污混合水体通过溢流井排入自然水体,周期性地给自然水体带来污染,主要集中在绥江以北的旧城区。2.工农业生产排水欠缺管理,造成江河受污染。由于企业生产排水管理欠完善,以及落后的农业畜禽养殖废水与农业面源污水,造成龙江河、独岗拦洪沟、清莲大排渠、隆伏排渠和大兴排渠等主要河涌出现水质超标,甚至劣Ⅴ类水体的情况。

(三)水资源方面

1.城市建设快速推进,自然水面迅速减少。建设区地处西、北、绥三江下游,水面率高达25%,水资源条件优越。但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建设,原本具有自然蓄水的洼地、山塘、湖泊、水库等被人为地填筑破坏或填为它用。2.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人均水资源急下降。2019年,规划区常住人口32.19万人;而根据《四会市城市总体规划》预测,2035年将增至86.3万人,在全市水资源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人均水资源将由2014年的3789m3下降至2035年的1257m3。而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2000m3为中度缺水。可见,随着人口快速增加,降雨充足、河网丰富的四会市人均水资源会降至中度缺水,水资源将出现明显短缺。3.资源重复利用率低,浪费大量优质水源。目前,四会市尚未建设中水利用设施,而规划区原来为丘陵区,水资源不足,雨过水逝,缺水干旱。而全市工业生产用水与居民用水基本为一次性用水,浪费了大量优质水源。尤其工矿企业用水中,循环水和冷却水等如不重复利用,是严重的水资源浪费。

(四)水安全方面

1.排水管网年久失修,合流制管涵淤积严重。旧城区市政排水管渠多为路边沟形式,而大部分主要排水管渠均由原天然冲沟改造而成,由于建设年限较长,标准较低,年久失修,导致部分管渠淤积严重、沉陷,过水断面小,进而形成排水不畅,甚至局部出现污水外溢现象。暴雨期,最大断面为5×3m的清莲大排渠都出现多点溢流情况。2.排水管网系统建设不完善和建设标准滞后。规划区建设开发不够成熟,现状管网配套建设未成体系,存在大部分雨、污水合流管道;而部分河渠设计标准不足。部分河渠仍按照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急需提高防洪标准。

二、四会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守生态环保底线,以岭南文化与滨水景观塑造为特色,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高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建设魅力四会,全力打造广东省新型城镇化的典范,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通过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2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排水防涝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城市内涝积水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得到全面改善。

三、四会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设定了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制度建设以及显示度等6类指标,共15项。其中,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水域面积率等约束性指标以及污水再生利用率、面源污染控制率等指导性指标。规划核心指标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5.2mm。

四、四会市海绵城市建设思路

(一)城市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思路

四会市老城区,尤其是绥江北侧、龙江河以西的规划区片区,侧重以问题为导向,要结合道路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工作同步推进,以解决城市内涝、排水管渠疏通、黑臭水体治理、雨水收集利用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

(二)城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思路

四会市新城区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侧重以目标为导向,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贯穿于城市新区建设全过程,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探索在城市开发建设中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水文化空间,构建自然良性循环的城市水系,承担起水源保护和水土生态保护的责任。

五、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路径

(一)海绵建设改造区实施路径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55%,主要采用“滞、渗、蓄、排”的低影响开发设施。通过见缝插针的形式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并充分利用现有公园绿地进行改造建设,配置适用低影响开发设施以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积极通过城市更新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在开发强度较大的区域,应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引导用地结构优化,增强用地的海绵功能。公共建筑与住宅小区尽可能改造设置蓄水池、雨水罐等蓄水设施,提升场地蓄洪能力,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疏浚清淤、修复并适度提高标准改造现状排水管渠,保证强降雨期间区域的排水能力,力争区域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5%,杜绝内涝黑点的出现。结合城市更新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有条件改造路段实施分流改造。

(二)海绵建设优化区实施路径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5%,加快完善建成区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设与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提升合流制管道的截污倍数,有条件的新建与改造的建设项目配建绿色屋顶、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等雨水收集与利用设施。积极通过城市更新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引导用地结构优化,增强用地的海绵功能。区域内新建建筑与小区尽可能设置蓄水池、雨水罐等蓄水设施,提升场地蓄洪能力,提高雨水水资源利用。力争区域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全面推动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建设,结合实地情况建设“滞、蓄、渗、用、排”的低影响开发设施。

(三)海绵建设提升区实施路径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因地制宜利用低洼场地建设蓄水池、调节塘等蓄水设施,提升片区的蓄洪能力,并可用于农业生产活动,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率。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边界,防止城市无序蔓延,禁止大规模开发建设,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区域内水体、裸地、荒地等进行生态恢复,优化缓冲区内生态组分结构,提高人工速生林和已毁林地园地生态功能的恢复与海绵调蓄和自净功能。对主要拦洪沟、排水渠进行清淤、修复以及扩建,针对区域内的河涌水系,尽量不对现有自然堤岸进行硬化、裁弯取直等人为改造;对已经硬化的河涌水系,通过扩大河滩湿地或构建复式断面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利用河涌两侧的水体与低洼地构建加强型人工净化湿地,提升河涌水质。

(四)海绵建设引导区实施路径

功能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主要采用“滞、蓄、渗、用、排”的低影响开发设施。以目标为导向,严格控制水系蓝线及城市绿线,落实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海绵城市引导性指标,保证既定的场地内植被覆盖率,避免大规模的植被破坏。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对工业污水采用源头控制并初步治理的原则,加强污染源的源头控制,提高城市绿化防护带的建设标准,防止工业产生的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建设中水回用管网系统,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五)海绵生态修复区实施路径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边界,防止城市无序蔓延,禁止大规模开发建设,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率。因地制宜利用低洼场地建设蓄水池、调节塘等蓄水设施,提升片区的蓄洪能力。针对区域内的河涌水系,尽量不对现有自然堤岸进行硬化、裁弯取直等人为改造;对已经硬化的河涌水系,在不影响行洪能力的前提下,通过扩大河滩湿地或构建复式断面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对于黑臭河涌,加快截污工程建设,同时利用河涌两侧的水体与低洼地构建加强型人工净化湿地,提升河涌水质。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区域内水体、裸地、荒地等进行生态恢复,优化缓冲区内生态组分结构,提高人工速生林和已毁林地园地生态功能的恢复与海绵调蓄和自净功能。

作者:张容芳 刘飞 单位:广东省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肇庆高新区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