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建设规划浅析(共3篇)

水库工程建设规划浅析(共3篇)

第一篇:水库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1实物调查

2014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文【2014】102号”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三门峡市大石涧水库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的通知》,同月,由主管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大石涧水库库坝区进行了现场淹没影响实物调查,调查工作由设计单位技术负责。根据统计结果,本工程建设征地面积为145.45hm2(库区占地118.68hm2,坝区占地22.29hm2,库周交通道路恢复占地4.48hm2),其中旱地38.22hm2,有林地5.91hm2,灌木林地21.78hm2,其他林地2.81hm2,设施农用地0.55hm2,农村宅基地4.17hm2,公路用地2.95hm2,裸地1.55hm2,其他草地38.59hm2,滩涂28.93hm2。征地范围涉及陕县大石涧、陈家源、店子和黄塘4个行政村,基准年搬迁人口447人(大石涧445人,陈家源2人),影响各类房屋2.62万m2,树木5.24万棵。工程涉及部分专业项目设施,其中交通道路4.97km,电力线路36.62km,通信线路13.72km,广电线路1.55km,淹没影响雪花谷漂流有限公司下码头部分实物及设施。

2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2.1规划设计水平年

根据规范规定,确定本工程征地移民设计基准年为实物调查当年,即2014年。根据水库施工进度及蓄水计划,以2018年作为规划设计水平年。

2.2农村移民安置人口

2.2.1人口自然增长率

根据河南省“十二五”人口控制目标,确定本工程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1‰。工程区主要为农村村民居住,除了人口自然增长外,几乎没有外来流动人口,所以不计人口机械增长率。

2.2.2生产安置人口

根据本次调查成果,采用2014年各村组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和水库淹没影响耕地面积,以村组为单位进行计算。经计算,基准年生产安置人口456人,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469人。

2.2.3搬迁安置人口

大石涧村共有7个村民组,其中东组、西组2个组位于20年一遇洪水位606.20m以下,需进行搬迁,搬迁人口共362人;谷山岭组、南山组、朱洼沟组3个组位于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虽未被淹没影响,但由于水库蓄水后隔断了这3个村民组与外界的交通往来,导致其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由于山区道路恢复投资较大,故这3个组需一同随迁;其余东山组、巨家岭组影响很小,对外交通不受水库建设影响,故不再搬迁。经调查计算,确定基准年2014年农村移民搬迁安置人口为447人,规划水平年2018年为46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取7.1‰。

2.3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在环境容量分析结论基础上,结合移民意愿和地方政府意见,确定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以大农业安置为主,移民搬迁安置以外迁安置为主。规划本村组后靠进行生产安置11人,搬迁安置2人。规划外迁宫前乡新建居民点1个,生产安置458人、搬迁安置458人。本村后靠安置调整生产用地2.07hm2,外迁安置有偿划拨生产土地47.87hm2,居民点建设用地4.58hm2。

2.4耕地占补平衡

2.4.1原则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5号)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由建设项目法人负责补充数量相等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补充或补充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向建设项目法人收取耕地开垦费时,以防洪、供水(含灌溉)效益为主的工程库区淹没耕地,可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耕地开垦费下限标准的70%收取。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用地特点,以下情况新增加的土地可以视同补充耕地:一是为安置移民的生产和生活新开发出的耕地及按有关规定新开发出的可以调整为耕地的园地;通过土地整理、坡地改梯田新增加的耕地、新增加的可以调整为耕地的园地;二是结合工程施工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新增加的耕地。

2.4.2方法

本工程没有条件补充耕地,故永久征用耕地占补平衡采用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

3工业企业处理

大石涧水库涉及砂石厂2处,根据当地政府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本阶段规划对企业包干补偿,政府与企业签订合同,由企业自主复建。根据有关规定,对工业企业补偿需要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业主与企业共同选择出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涉及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后,由业主与企业签订补偿协议,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4专业项目处理

对需要恢复的受淹各专项设施,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的原则恢复重建,不需要或难以恢复的专项设施,给予合理补偿。规划恢复县道X014(宫店路)0.80km,建桥1座;恢复漂流返回道路(村村通道路)3.00km;恢复10kv宫店主线0.25km;恢复雪花谷漂流码头1座。其他不需恢复的受淹专业项目依据规范要求,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实施管理

参照河南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实践,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次移民安置工作贯彻“统一指挥,统筹规划,分批分期,明确职权”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河南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移民安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三门峡市移民办协助省移民办,组织协调移民工作,指导县移民部门进行实施;陕县移民办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移民安置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本级政府与上级政府签订的移民安置责任书,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的移民安置工作。乡级人民政府成立移民工作组,负责本镇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土地调整、生产开发、移民安置等具体工作。大石涧水库建管局作为该工程的业主,应成立专门的移民安置科室,以各级移民机构为依托,负责、协调全部的移民安置工作。

6征地移民投资估算

经计算,本工程征地移民投资共12368.67万元,其中库区11067.26万元,坝区1301.41万元。

7结语

水库移民应兼顾国家、地方、个人三方利益,走开发性移民安置道路;贯彻前期补偿补助、后期扶持的移民安置方针;农村移民安置以大农业为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广开安置门路,走农、林、牧、副、渔多渠道安置路子,形成多元化产业结构,多行业综合发展的经济模式,使移民生产有出路,劳力有安排,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作者:张朋 单位: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第二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与管理

1.科学规划包装,实现工程实施的有序化

从2008年开始,卢龙县有序做好工程实施的前期工作。一是对全县水库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委托设计单位对水库进行逐一诊脉,编制水库安全评价报告,组织专家鉴定,全县有64座水库被鉴定为三类坝,列入到国家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当中。并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委托有资质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单位做好项目的具体规划、设计,为逐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积极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到国家和省、市资金支持,对大批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提供资金保证。三是制定病险水库加固规划时,充分考虑到增设防汛指挥调度网络系统及通信预警系统、水文水情测报自动化系统等先进的管理设施。

2.严格工程管理,实现工程施工的精细化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卢龙县总结摸索出了一套“四早五定三把关”的施工经验,即早安排、早勘测、早设计、早施工;坚持定方案、定任务、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严把设计、审核、验收关。并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四制”。

2.1落实项目法人制

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中卢龙县水务局作为项目法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重点在3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前期设计工作均委托甲级单位—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使勘察和设计的质量能够最优;二是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程建设处,并派驻甲方代表进工地,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对工程支付严格实行业主、承包方和监理共同收方核量的工作制度。

2.2实行招投标制

每一项目均进行公开招投标,并邀请市水务局和县纪委领导全程监督,优选水利施工队伍;及时组织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各方职责,严格按合同办事。

2.3实行建设监理制

选聘甲级监理单位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监理,协助监理单位完成《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合同。

2.4实行合同管理制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自检、监理跟踪检测、委托质量监督站实行政府监督、委托第三方进行强制检测的检测制度,真正做到了工程质量管理的四位一体。

3.强化资金监管,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卢龙县在对工程资金进行独立建账的基础上,对资金拨付实行逐级审查制度,先由监理对资料和支付进行审查,再由现场代表进行核实,之后分别由工程科长和财务科长进行检查,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法人审核,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

4.完善管理机制,实现工程运行良性化

4.1明晰工程产权和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明确全县121座小型水库所有权由集体全部归为国有;明确29座小型水库由卢龙县河道水库工程管理处进行管理,所在地流域片站协管;剩余92座小(2)型水库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所在地流域片站和乡(镇)水利站进行技术指导。

4.2落实水利公共安全主体责任

对全县小型水库明确了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责任制,形成县、乡、村、技术指导4级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以确保水利工程汛期防洪安全及非汛期运行安全。

4.3落实水库管护经费

明确从中央国有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省级维养经费、度汛资金;市级农村面貌改造及环境提升资金及应急度汛资金;县财政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水利规费收入安排;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拿出30%作为工程管护奖励资金;水面承包费用提取作为维修养护经费。

4.4创新维养管理模式

在维修养护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卢龙县河道水库工程管理处与卢龙县泽水河道清理保洁有限公司签订小型水利工程维养协议,由该公司负责国有水库的保洁及小型维修养护,这样既减少了河道水库工程管理处的人员开支费用又实现了管养分离,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得到了保障。

4.5严格考核制度

制定《卢龙县小型水利工程养护标准》,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等工作提出了量化指标和具体要求,并对水管单位严格考核。

作者:杨卫国 单位:卢龙县盛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篇: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

1建设征地对涉及地区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1.1工程建设对水库移民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水库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移民带来了生产生活方面的不便,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法律法规和征地补偿补助政策进行合理补偿补助,水库移民可利用淹没补偿资金解决建房问题,且住房条件较搬迁前会有所改善;移民还可通过地方政府在耕地容量富余的村组调剂足够的土地进行生产安置;地方政府还可组织移民分层次分阶段分类别地进行生产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1.2对基础设施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经济合理地规划,为库区移民提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安置区以供选择,为移民的发展提供较好的平台,有利于移民子女入学、移民就医、生产生活等。同时移民还将从政策、技术、资金上得到优惠和扶持,移民的生产生活将有所改善。另外随着工程的建设,大量资金的投入,可带动当地农业、工业及第三产业的有利发展,工程建设征地对当地的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工程建设后还有利于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当地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2移民安置规划目标和安置标准

2.1移民安置规划目标

2.1.1移民生产生活现状

坛子口水库库区交通便利,但农业基础设施较薄弱,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均外出务工,库区农民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经商和种植业、养殖业。其中,库区移民人均纯收入中种、养殖业收入约占43%,外出务工、经商收入约占57%。工程永久征收耕地21.81hm2,建设征地区人均耕地面积0.14~0.16hm2。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移民安置规划后,可以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2.1.2规划目标

移民安置规划目标是通过补偿补助,使移民搬迁后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移民安置效益主要以移民人均占有耕地、人均粮食拥有量和人均纯收入来衡量。根据建设征地区2013年水平,合理确定至规划水平年的移民生产生活目标。

2.1.2.1人均纯收入规划目标。

征地涉及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900~6300元,结合库区实际,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按18%计,至规划水平年移民人均纯收入为9693~10351元。

2.1.2.2人均耕地规划目标。

工程建设征地区人均耕地为0.14~0.16hm2,扣除25°以上坡耕地为0.124~0.143hm2。若要保证生产安置移民征收前后人均收入水平不降低,规划调剂耕地安置移民人均配置耕地0.133hm2,复合安置移民需人均配置耕地0.053hm2。

2.1.2.3人均粮食产量规划目标。

根据桐梓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库区情况,征地区粮食产量按年递增率2.3%推算,到规划水平年调剂耕地安置移民人均产粮目标为340~470kg。

2.2安置标准

2.2.1生产安置标准

2.2.1.1调剂耕地安置方式耕地配置标准。

以种植业安置为主的调剂耕地安置方式,生产安置标准为人均耕地0.133hm2,可确保移民人均耕地占有量基本维持原有水平。通过土地改良、土地培肥、种植结构调整、移民技术培训,可确保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2.2.1.2复合安置方式安置标准。

复合安置是指农业安置结合第二、三产业安置的安置方式。工程永久征收耕地21.81hm2,征地区人均耕地占有量0.14~0.16hm2,直接影响人口247人。在水库大坝下游河坝安置点集中安置,由于安置区环境容量不能完全满足所有生产安置人口调剂耕地安置,规划对部分生产安置人口进行复合安置。规划复合安置人口人均配置耕地0.053hm2,以保证移民基本口粮田及菜园种植需求。

2.2.2搬迁安置标准

坛子口水库工程河坝集中安置移民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按70m2考虑,生活用水定额每人120L/d,人均用电标准为4kw,原则上利用当地原有广播文教卫等基础设施。

2.3农村移民安置人口

生产安置人口165人(规划水平年),其中淹没影响区96人、枢纽工程建设区65人、供水工程建设区4人;搬迁安置人口247人(直迁人口),其中水库淹没区135人、枢纽工程建设区112人。

3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3.1生产安置方案

3.1.1水库淹没区

水库淹没区涉及桐梓县燎原镇大关村水坎组,田坝村坪上组和石灰窑组;官仓镇公平村大田组、大庆组和长槽组,共计1个县2个镇3个村6个村民组。至规划水平年全库区生产安置人口96人,规划24人在本组调剂耕地安置,72人复合安置。

3.1.2枢纽工程建设区

枢纽工程建设区征地涉及燎原镇大关村水坎组和大关组;官仓镇公平村大田组和大庆组,共计1个县2个镇2个村4个村民组。至规划水平年枢纽区生产安置人口65人,规划31人在本组调剂耕地安置,34人复合安置。

3.1.3供水工程建设区

供水工程建设区征地涉及桐梓县燎原镇大关村,永久征收耕地6.98hm2,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4人。由于供水工程征地呈带状分布,占地范围广而分散,对当地农户人均耕地占有量影响小,故3人均在本组调剂耕地安置。

3.2其他规划方案

根据生产安置标准、安置方案及环境容量,移民安置区需调剂耕地12.99hm2,耕地调剂投资为683.16万元;规划在移民安置区改造一定量水田,其中旱地规划改造2.00hm2,投资120.00万元。新建田间道路14km,田间灌溉渠道20km,投资340.00万元。安置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共460.00万元;安置区种植业规划土壤改良、土壤培肥、种植优质农作物各5.33hm2,投资15.60万元;规划库区移民养猪500头,养牛600头,养羊700只,养鸡800只,投资88.02万元。

3.3移民搬迁安置规划

建设征地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247人(直迁人口),其中水库淹没区135人,枢纽工程建设区112人。选定大坝下游左岸的桐梓县燎原镇大关村河坝集中安置点,安置点距桐梓县城10km,距燎原集镇6km,有桐梓至官仓公路从下游200m处通过,交通方便。规划247人迁入河坝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标准按70m2计,则需征用移民安置用地1.73hm2。安置点建设规模为58户247人,用地面积17290m2(约1.73hm2),总建筑面积14604.46㎡。安置点地势较为平坦,场地建设时有少量的平场土石方工作,用地范围内全为耕地,无拆迁安置,按照中等地进行补偿,每亩补偿10845元(含青苗补偿费723元)。

3.4临时用地复垦及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为建设征地区、专业项目复改建、移民安置居民点征收耕地之和扣除25°以上坡耕地。工程建设征收耕地21.81hm2(含>25°旱地2.45hm2),其中:淹没区征收耕地13.07hm2(含>25°旱地1.44hm2);枢纽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区征收耕地8.74hm2(含>25°旱地1.01hm2)。移民安置点征收耕地1.73hm2。对于需占补平衡耕地应按“占多少,垦多少”原则,实行就地占补平衡或者交纳耕地开垦费。

4结语

坛子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方案的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夯实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发展致富”的移民安置目标基础。移民搬迁河坝安置点的生产生活设施、居住环境、基础设施、交通等均较安置前优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将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

4.1调剂耕地安置后人均耕地与征收前相差不大,移民搬迁后年人均纯收入约为9715~10465元,超过安置目标中9693~10351元人均纯收入水平。

4.2复合安置移民搬迁后年人均纯收入约12211~12961元,超过安置目标。

4.3移民安置后住房条件,外部交通、供水、供电、教育等基础设施均有所改善。

作者:张鸿 单位:贵州省遵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