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卫生机制变革

我国医疗卫生机制变革

2006年12月22~23日,由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上海国际经济交流基金会承办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国际论坛”在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隆重召开。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世界卫生组织、卫生部、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国基本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等3个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

1关于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关于卫生筹资。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经济所所长左学金认为,我国医疗卫生改革尚未解决的两大问题之一是卫生筹资的不公平性,卫生筹资的不公平性包括医疗保险覆盖面和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两个方面。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自费的比例过高,财政和社会医疗保险筹资的比例偏低。自付比例过高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一是我国收入越低的人群自费比例越高,造成卫生筹资的严重不公平;二是部分城乡家庭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下降,抑制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合理需求,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无钱治疗,因病致贫,在宏观上造成医疗资源利用的低效率。左学金建议:今后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在未来5年平均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在卫生总费用中,个人筹资所占的比例不断下降,从目前的50%以上逐步下降到2010年的33%,2010年后最终下降到20%;城乡人均卫生经费支出的比率从目前的4.2倍下降到2010年的2.5倍。

(2)关于医疗服务提供。美国斯坦福大学国际研究院卫生政策中心研究员俞卫介绍了美国联邦政府医疗服务管理机构及其费用控制方面的经验,提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理想体制是建立一个能奖励医疗服务总体绩效的体制,其工作包括:建立测量总体绩效的具体指标;建立总体绩效测量系统;建立总体绩效评估监管反馈系统;建立机制评估系统;通过有效支付方式来奖励总体绩效。左学金认为,我国目前医疗服务提供方面存在低效率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轻预防重治疗、过度用药和过度检查等。对医疗服务提供体制的改革思路主要有:财政与城乡社会保险基金加大对城乡一级医疗机构劳务补偿的预付,免除或减少城乡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接受服务时的自费支出;推行医药分家、医药和检查按成本定价、消除医院通过处方和检查增加收入的不当激励;一级医疗服务机构兼顾预防和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资源利用的宏观效率;规范对二、三级医院的信息披露和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改变医疗服务市场的地方分割,培育全国统一的医疗服务市场;鼓励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发展在全国范围运作的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集团。

(3)关于医药行业规范管理。世界卫生组织驻中国代表处健康与贫困顾问汤胜蓝博士认为,中国医药行业存在的问题有:药品生产企业转向生产高利润药品,并停止生产一些价廉但有效的基本药物;多数药品生产企业热衷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申请生产新品种药品,以获得国家的较高定价;药品流通环节混乱,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过多;药品招标采购并不成功等。政策建议有:提高新药注册标准,并在新药审批中纳入成本-效果评价指标;加强对药品生产及上市后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调整基本药物的定价政策,定价应反映真实成本;建立鼓励生产企业生产基本药物的有效机制;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和流通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对药品零售药店的资质进行再评估,关闭不合格的零售药店;将医生和医院的收入与药品收入脱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副部长葛延风认为,应确定基本药物目录,对基本药物实施政府统一采购、统一供应和统一定价;同步实施资源整合和管理体制调整;强化监管,除政府外,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监督功能。上海华山医院吕元院长提出,目前药品价格高,但医务人员人力服务价格低,在降低总医疗费用的前提下,应该提高医务人员服务价格,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遏制医院通过药品销售来增加收入的激励。

(4)未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议。葛延风提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出现了比较突出的问题:医疗卫生公平性和卫生投入绩效全面下降,百姓不满程度越来越高,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后果相对突出。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是政府责任的全面弱化。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强化政府责任,其基本点是:立足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通过政府投入,构建国家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免费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以近乎免费方式提供既定服务能力下的基本医疗服务,确保所有公众的基本健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对二三级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改革;国家统一规划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实施基本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与实施国家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张振忠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国家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有:部分县级政府和农民筹资落实难;基金亏损风险;贫困人口受益有待加强;监管手段落后,供方监管亟待加强,方案设计需要调整完善等。改进的建议包括:完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卫生部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洁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本质是县级政府筹资和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与医疗救助制度协调,其方式一是政府补助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模式;二是政府购买卫生服务的医疗救助付费模式。上海市政协委员刘俊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可持续发展筹资机制”。左学金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一步要过渡到强制性参加,从小病着手以保障全民的基本健康。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少战略高点,过多地迁就于地方现状,今后要先定战略,再分步实施,向较高战略努力。

3全国基本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李玲认为,建立全民基本健康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是:明确控制医疗成本是全民基本健康保障的关键;在建立基本健康保障网的基础上,利用市场机制满足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建议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包括确定基本服务目录、严格的转诊机制、服务的分级和差别定价、预约和排队制度、药品目录的管理和统一配送等,保证医疗服务的低成本;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尤其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加强对医院的激励监督等。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卫生政策研究室教授、主任石光指出,合理选择干预重点,低投入照样可以获得很好的国民健康结果。基于中国国情,只能立足于基本健康,立足于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服务。应该建立面向全民的以社区为基础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