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文化管理的构成与特点

论互联网文化管理的构成与特点

1文化管理主体的新构成

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的兴起,让公众能够随时随地享有便捷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也使得文化批评权力不再限于主流媒体。在天涯论坛、豆瓣等网站上出现一个又一个文艺评论小组,这种小组的版主或者网络编辑成为新基层文化管理的“第一道门”。而在以前,这种“把关人”都由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专业人士组成,无论是审美鉴赏能力还是理论储备都要达到一定的水平,但随着传播渠道的增多,这个主体不再是专家学者的专利,主体的专业身份也不再是衡量正确与否的标准。例如,尽管发表在传统报刊杂志的文艺评论也可以借助网络得以传播,也会起一定的引领作用,但互动媒体的发展使得主动搜索这类评论的受众越来越少,大部分真正能产生影响的文艺评论往往出现在社区论坛甚至是微博之上。

据最新数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网民数量已达5.64亿人,手机网民数量4.2亿人,微博用户3.09亿个,而曾经的大众杂志如《大众电影》的发行量现在已经不到3万份,这与网民基数甚至是单个明星千万粉丝量相比,谁的影响更广泛、更迅速不言而喻。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每个成为热点的文化事件的背后存在着大量普通观众的跟帖、投票、评论,在这个圈子里,主流评论或因为放不下身段,或因为“无暇”参与而往往显得无力,丧失了影响力。而就在这个传统管理主体“不在场”的领域里,意见表达渠道的变化使得“把关人”的作用大打折扣,许多出位的言论甚至来不及判断真实意图就在微博上迅速传播,这为今天的文化管理增添了很多不确定因素。

2文化管理客体的新特点

门槛降低使得虚拟网络为现实社会提供了数量惊人的文化产品。在各种艺术网站、文学论坛、视频网站上,除了把传统意义上以具体物质媒介为载体的文化产品作为内容挂到网上,还有网络游戏、网友自己创作的小说、音乐甚至自己拍摄的电影。此类文化产品没有技术要求,创作成本极低,质量也是泥沙俱下,虽然偶尔会有佳作,但大量作品都是“快餐文化”,甚至连“文化”都算不上,如果想对浩如烟海的网络文化具体内容有一个全面了解,也只有望洋兴叹了。这种文化管理客体还呈现越来越娱乐化的倾向,很难界定是不是属于文化管理的范畴。“文化祛魅”一方面使得大众品味走上前台,同时也带来了对正统文化的“恶搞”,如对《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评论已经和《无极》这部电影没有什么关系。还有对韩寒创作水平质疑的各种“大战”,如本在“白韩”论战中各路批评声音还涉及艺术,但到了“方韩”论战那里焦点竟演变成韩寒的真实身高,韩寒的行为也几次上了娱乐版的头条。

一些对“80后”文学家作品解读的严肃批评被淹没在“倒韩”和“挺韩”的对骂声中,尽显错位的无聊。此外,新媒介技术还使得文化管理对象呈现出一个新特点,那就是网络上的一些艺术作品如果没有固化到物质媒介上(如印刷品、拷贝等),就会有变化或消失的可能。如一些网络小说如果出现有争议的情节,或受到负面评论过多时作者往往会主动修改原版,这给网络管理者也带来了很大的管理难度,像这种随情势变化而体现出来的“互动交流”成为新时代文化管理对象“易变性”的一种体现。

通过前面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新媒介技术对文化发展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互联网文化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双向式传播的“互动性”使得互联网文化的形成与发展都能与受众群体互动。好的一方面是“大众”可以有更多机会积极参与文化的生产、传播、评鉴过程;不利的方面是由于随意表达太多而有深度的引导太少,个人好恶干预理性判断,在互联网文化管理上容易出现失控的现象。但新技术带来的新变化并不是洪水猛兽,本文只是希望现阶段的文化管理者能抓住机遇,跟上时代步伐,不被虚幻浮华迷障双眼,通过全体文化工作者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整体文化素养,传递中华民族的正能量。

本文作者:齐丽斯 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