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状况及发展途径

证券市场状况及发展途径

 

我国沪、深两市虽然只有短短的20年发展历史,却在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走过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证券投资市场近百年的发展历程。   首先,我国基本建立了统一的证券投资市场体系。为了有效规范上市公司和股票交易行为,有关部门截至目前已经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以及《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证券市场投资行为积极稳妥地向法制化、市场化、规范化的方向转轨,保证了股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可以说,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统一的证券投资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   其次,资本市场作为经济晴雨表作用逐渐凸显。经过20年的发展,沪、深两市股票上市公司数量已从当初的十几家增加到现在的800多家,几乎囊括了国民经济社会的各类行业;这就使得股票市场能够有效反映国民经济社会整体的水平。一些大型国企的改制上市,使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股票市场更加地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宏观经济运行质量的好坏、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对有关上市公司的股价变动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而上市公司股价的变动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宏观经济的走向。   第三,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存在着政企不分、权责不明、产权界定不清等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水平。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应该建立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机制。可以说,股份制改革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收入来源,其投资应该在市场经济中寻找出路。发债、证券等融资方式在西方已经是主流融资手段,能有效地缓解国企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并可以减少国有企业财务费用的支出,提高盈利水平。改制上市后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呈多元化,产权明晰,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置于广大股东、职工、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由于起步晚,且建立之初正值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度时期,这就难免会产生发展中的问题,其中有运行机制方面的、有市场体制方面的、有上市公司和经营方面的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股市运行机制缺乏调控性监管。从监管部门来看,目前的证券市场在以一种粗放型的方式来扩张,累进的结构性和制度性矛盾非常突出。由于没有相应的针对“规范化”市场运作机制的主动的战略性的建设方案,没有建立流动力提高机制。是随着我国股市流动性提高机制的不断被削弱,股市的运行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如果处理不好监管者和市场的关系,就将无法建立良性的股市运作机制,促进股市的健康发展。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要熨平经济波动的周期,政府应主动实施反经济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   第二,投资机构者规模小。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占绝大多数,占股票总值的80%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差距主要表现为规模小。即使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队伍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以证券投资基金取代其他一切机构投资者的倾向。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我国股市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明显萎缩。现在的问题是,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任务十分艰巨。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开放式基金,扩大基金市场和基金品种,基金设立和发行要逐渐由审批制过渡到注册制,要通过组建中外基金管理公司,提高国内基金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素质和竞争力;为保险基金自由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包括保险基金可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通过自己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市场等;培养养老基金,帮助这部分基金进入市场。   第三,上市公司丑闻层出不穷。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低下,净资产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每股收益不断降低,审计报告中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不断增多,上市公司丑闻屡见不鲜。我国的1300家上市公司中有200多家发生过丑闻,出事比例高达16%。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股票市场的功能定位不准确:管理部门过于关注市场的融资功能,特别是为国有企业筹资。二是股票发行制度不合理:股票发行从“审批制”转为“核准制”,股票发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大量的绩差公司充斥市场。三是股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没有严格的摘牌制度,一些严重资不低债、缺乏市场重组潜力和收购价值的劣质公司仍然没有被淘汰。   第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独立法人制度不完善。由于股权分置、一股独大的现实,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非常严重,这种局面既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更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实,股市的根本在于上市公司,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就不可能稳步发展和长期盈利。   第五,证券交易所存在股权过于集中的问题。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大部分证券公司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接近60%或以上。如此的股权结构不利于治理结构的形成,容易造成大股东控制,损坏小股东利益。我国的证券公司大多以地区或部门作为发起人,政府和国有银行在其结构中占主导地位,股东性质单一,使证券公司同时带上了国企的通病。   截至目前,深沪两市只有寥寥数家上市的证券公司,由此造成股东无法通过市场来监督经营者行为,而只能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加大了股东的治理成本。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控股的证券公司,由于国有产权代表缺位等原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在这种权利制衡的真空中,证券公司实际经营决策的权利由公司高管人员掌握,内部人控制。   第六,我国股票市场的投机色彩过浓。这一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法投机。我国股票市场上的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方式牟取暴利的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严重伤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投资热情,违背了“三公”原则。二是过度投机。在证券市场上,如果市场行情被普遍看好或普遍看跌时,投机就会起加速或放大的作用,加剧价格波动幅度,放大市场风险。从而被异化为一种扭曲的价格运行机制,导致市场震荡的奇异行为发生,进而引起市场乃至整个经济要么过度膨胀,要么过度萎缩;另一方面,如果证券投机者比例超过投资者而居于优势地位,就会导致投机证券和投机市场的产生,形成高换手率以及价格高频率、大幅度震荡的局面。这些投机行为与我国不规范、不完善的证券市场环境密切相关。#p#分页标题#e#   规范证券投资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更新观念,重新认识证券投资市场的地位和作用。政府应把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作为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促使资本流入有更大赢利可能的公司。从投资者角度看,应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通过投资企业基本面,靠企业发展和资产的增值使自己获得较高的长远收益。   第二,改革现行股票发行制度,尽快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我国现行股票发行是核准制,股票发行价格改革应以定价为主向竞价方向发展,逐步让市场决定具体发行价格。另一方面,逐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问题,可以以各种方式,如根据市场容量,继续实行国有股配售减持,引入优先股方式,将国有股转换为优先股,扩大各种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在股票市场投资的范围,通过网上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扩大法人股流通,降低国有股与法人股比重,增加个人股数量。   第三,抑制投机行为,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在我国投资渠道狭窄,投资品种单一的情况下,各种社会游资会大量进军证券市场,如何规范投资理念,不断培育机构投资者也显得逾加重要。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扩大投资基金规模,培育发展以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   第四,逐步完善政策法规,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大监管力度。为了保证股票市场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税收政策和适应证券市场需要的国际通行的会计制度。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资产可信度,增加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信心。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杜绝不法市场行为,加大对操纵股价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