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体育基本计划解析

日本体育基本计划解析

在《体育振兴基本计划》实施完毕、《体育振兴法》亟待大范围修订的共识下,2010年8月26日文部科学省制定了中长期体育发展战略—《体育立国战略》,把“尽快制定体育基本法”作为实现各战略目标必须进行的体育体制建设核心内容。2011年8月经过多方面沟通、协调与平衡,《体育基本法》以超党派国会体育议员联盟提案的形式在国会全票通过成立。可以说,《体育基本法》的出台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背景:一是《体育振兴基本计划》尚有诸多未达成目标;二是体育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透明度与公平公正性的呼声日益高涨;三是体育领域本身正在发生着职业体育与残疾人体育迅速发展以及国际化加速等新的形势变化。因此,《体育基本法》明确规定“通过体育追求幸福、富足的生活是所有人的权利”核心理念的同时,明确了新时期体育发展在青少年健全成长、地方社会再生、国民身心健康的保持与增进、社会与经济活力创造、提高国家国际地位等五个方面主要社会功能;并指出今后将在追求与实现上述体育功能过程中确立“广泛共享体育意义与价值,更多人参与、享受与支援体育的新体育文化”、实现体育立国为根本目标。

作为体育基本法政策理念具体化的《计划》,是国家、地方及体育团体等共同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基准性政策方针,指出了今后日本体育事业发展的方向与具体措施,是日本继《体育振兴基本计划》后又一个10年期的实质性体育政策规划。另外,《计划》明确指出除了以体育基本法为指导外,还充分参考了体育立国战略仍然有效的部分(绝大部分已被体育基本法所覆盖),因此该计划还具有体育立国战略实施策略的性质。

今后10年日本体育政策发展新方向:《体育基本计划》基本方针解析

《计划》以“建设不论性别与年龄、不论健全与否的公民,都能根据自身的兴趣、适宜性等全面参与规划体育的环境”作为基本目标;为了实现体育基本法提出的体育社会功能与目标,建设人人都能追求幸福、富足生活的社会,指出今后10年间日本体育政策七个方面的基本方针。即:一、加强青少年体育机会充实;二、推进各年龄段体育活动;三;创造住民自主规划地方体育的环境;四、国际高水平竞技人才培养及环境创造;五、通过奥运会、残奥会等国际大赛的申办、承办等,推进国际交流与贡献;六、提高体育界的透明性与公平公正性;七、创造体育界的好循环等。图1比较直观的解构了各基本方针之间的关系以及《计划》的整体构想,以此为出发点着重考察今后10年日本体育政策发展新方向。

1.推进国际交流与贡献是各体育事业的共同目标

1989年答申(体育振兴基本计划之前的中长期体育政策)提出主要通过市民交流、选手派遣、教练引进等途径加强体育国际交流政策;《体育振兴基本计划》则将“支持申办、承办奥运会与残奥会等国际大型赛事”作为提高竞技水平不可缺少的侧面支援政策;《计划》则以“申办、承办奥运会与残奥会等国际大型赛事为主,同时强调青少年为优先的市民级国际交流与对外体育援助等”把推进国际交流与贡献、提高日本国际地位作为各体育事业的共同目标。显然,对通过体育的国际交流与贡献相关政策重要性不断得到提升,这也是不同时期国家政治和社会发展背景下对体育国际交流与贡献功能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在新时期,加强体育国际交流与贡献、提升国际影响力不仅是日本政治大国追求的需要,同时推进以青少年为优先的市民级国际体育交流也是全球化背景下培养与提高国民国际化视野的重要途径,而着重强调奥运会与残奥会等国际大型赛事的申办与承办也蕴含以此推进赛事承办地再开发与经济活力的意图。

2.创造住民自主规划地方体育的环境是社会体育基础性课题

通过提高体育实施的组织化程度以促进和稳定成年人体育实施率是90年代后期以来社会体育发展的基本思路,为此推出了以促进地方综合型体育俱乐部成立与运营为核心的社会体育政策。到2011年7月,75%以上的市町村(日本行政基层单位)已经成立综合型体育俱乐部,但是半数以上的俱乐部经费自给率低于50%、拥有法人资格的俱乐部也仅占11%左右。所以,新时期政策重点转向如何提高俱乐部运营的稳定性与自立能力、以及吸引更多住民加入俱乐部上来,通过住民自主规划俱乐部运营以提供真正符合需求的体育服务、推进体育生活化、进而提高俱乐部的自给和生存能力是政策的基本构想。另外,充实青少年体育机会、推进各年龄段人们更多地参与体育活动这两项基本方针的共通点是创造从幼儿到老年的任何人都能根据自身需要参与体育的规划,这必须建立在住民自主规划地方体育环境创造的基础上。因此,创造住民自主规划地方体育的环境是新时期社会体育的基础性课题。另外,社会体育不仅是竞技体育青少年人才的主要来源,更是竞技体育和职业体育扎根地方的“土壤”,在这个意义上创造住民自主规划地方体育的环境是《计划》最重要和基本的政策方针。

3.提高体育界透明性与公平公正性是各体育事业的主要抓手

提高地方体育团体运营管理透明性是吸引和促进住民自主地参与地方体育规划的前提条件,因此是住民自主规划地方体育环境能否真正形成的关键,直接关系到新时期社会体育政策的成功与否。另外,当前社会体育发展中存在的残疾人等各种弱势人群体育歧视等问题也需要通过建设公平公正又透明的体育环境加以改善,所以提高体育界透明性与公平公正性是新时期社会体育发展最重要的抓手之一。另一方面,新时期国家重点投入高水平竞技体育强化、注重竞技体育与社会体育良好循环建设的新竞技体育振兴体系正处于加强与巩固阶段。在企业运动部竞技体育贡献日趋式微的情况下,建立竞技体育与社会体育及学校体育间的良好循环与合作、持续从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挖掘有潜力的青少年体育人才是新竞技体育振兴体系成功的基础所在。如此背景下,文化建设方面一定程度落后于一般社会的竞技体育领域提高运营管理透明性、提高公正公平性的任务显得尤为紧迫。提高竞技体育团体运营管理透明性是改善传统竞技体育文化的首要条件,也是实现公平公正的前提,提高了透明性与公平公正性才能实现任何人参与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的环境、才能让社会更加了解和理解竞技体育、才能持续不断的吸引青少年体育人才满怀希望地投入到竞技体育中来,因此提高体育界透明性与公平公正同样也是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抓手。为了促进体育界透明性和公平公正性的提高,将国库补助和体育团体助成等经费补助反映到对团体运营管理透明性与公平公正性的指导上是新时期体育政策手段新动向之一。#p#分页标题#e#

4.创造体育界的好循环是实现各体育事业协作共生的关键

《体育振兴基本计划》强调社会体育、竞技体育要加强与学校体育合作,综合推进政策措施落实,体现出依托学校体育发展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的理念。《计划》则从“普及是提高的基础、提高又能促进普及发展”的理念出发,强调形成青少年体育等社会体育为竞技体育提供发展基础、高水平竞技体育回馈和扎根于社会以进一步促进社会体育发展的“好循环”,说明日本体育政策理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现代竞技体育职业化和高度专业化发展背景下依托学校和企业运动部发展的竞技体育模式已经潜力挖尽,国立体育科学中心、国家训练中心及各项目强化据点指定与建设等基本都在新世纪前十年完成并投入运营,各竞技项目一条龙指导训练体系初步建立,社会体育的组织化和实施率等发展到较高阶段、需要通过外力或者新体育文化形成等来进一步推动发展等等,是日本体育政策理念适时发生转变的背景和条件基础。从更加现实问题的角度上说,好循环的创造有利于解决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后再就业问题,竞技体育回馈社会体育、职业体育与社会体育交杂共生有助于体育实现本土化发展,巩固并拓宽社会体育发展路径,社会体育发展可以扩大竞技体育选材基础和提供职业化发展的可能。所以创造体育界的好循环不仅关系到竞技体育发展,更是各事业间形成合作良好、相互支撑、协作共生发展状态的关键。

5.从政策过程出发提高体育政策有效性和高效率

《计划》在各主要事业上都提出了很高的政策目标,成年人每周一次实施率达到65%、每周3次达到30%、行动率接近100%,青少年体力和运动能力达到80年代中期的最高水平,奥运会奖牌数超过过去最多的同时、金牌榜进入前5名等等,基本都提出追平或超过历史最高的目标。在经济景气持续下滑,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国债费用等固定支出比率越来越大、体育预算几乎没有可能大幅增加的前提背景下,从政策的制定、执行等过程出发提高体育政策的有效性和高效率是新时期政策主体为实现这些目标着重强调的共同途径与要求。《计划》明确指出在落实基本方针时,不仅要关注“直接参加体育的人”、还要时刻留意从观战职业体育与高水平竞技比赛等“观看体育的人”和包括指导者、志愿者等“支援体育的人”,从不同对象视角出发制定政策以创造出各种体育需求人们都能亲近体育的环境。另外《计划》中每一小项政策措施几乎都明确了政策执行的主体及其分工,政策的可执行性与自由裁量空间缩小方面都比《体育振兴基本计划》进一步提高。这些是《计划》在政策制定科学性方面体现出来的进步。为了提高政策执行效率,《计划》以规定并强调体育团体在体育事业中努力义务的形式,确认了新时期体育团体在体育发展和体育政策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把体育团体纳入到体育行政管理的范围之内为更加高效的政策执行创造了条件。此外,还从推进国民理解、促进相关者合作、财源的确保和有效活用、加强执行监控与定期修订等角度出发对《计划》诸执行者提出了详细要求与指导,目的不仅在于推进计划顺利实施、也意在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今后5年日本体育政策措施新动向:《体育基本计划》政策措施解析

为了能够有效、快速、适宜的应对社会及体育领域的发展与变化,缩短政策运行过程及改善周期,《计划》从七个方面基本方针出发,在分析与把握各方面发展现状基础上逐一制定了今后5年间政策目标和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虽然整体上大部分政策都是原来基础上的延续与发展,但是在新的政策形势、目标和发展条件下,政策的着重点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同时也开展了部分新辟事业。下面从解析《计划》具体政策措施出发,着重考察今后5年日本体育政策措施方面的新动向。

1.从体育设施软硬件和事故预防出发强调体育安全

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提高了现代人的风险意识,体育运动中的风险因素也随之被放大,少子老龄化的推进更是提高了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参与体育的安全要求。在此背景下从体育设施软硬件条件和事故预防出发全面强调体育安全是《计划》最突出的新特色。《计划》在体育设施硬件条件上主要提出推进体育设施的耐震化、学校运动场的草坪化、户外活动和娱乐体育活动相关设施的安全确保等措施,在体育设施软件方面目前已经基本完成AED(心肺急救设备)的配备、相关应用与管理知识的普及活动正全面开展等;在体育事故预防方面则提出了普及保险制度、加强体育事故研究及成果运用、定期检查和管理体育用品、安全普及教育等不同角度出发的预防措施。安全体育环境的创造和强调不仅是新时代背景条件下促进体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对公民体育权利保障的落实与体现。

2.注重体育事业发展软环境建设

体育基本法明确了新时期体育所应该承载实现的社会功能,归根结底就是要求体育事业以人为本、各事业共同协作和谐发展,因此注重体育事业发展软环境建设是新时期体育政策综合性课题。另外,在体育设施软硬件条件比较完备的情况下转而重视软环境建设也是顺理成章的选择,从这意义上说体育事业发展本身也有这样的要求与动力。提高体育界透明性与公平公正性是软环境建设的基本方针,具体措施方面在平稳推进反兴奋剂工作前提下,主要围绕提高体育团体管理能力、运营透明性与合理性、以及建立体育纠纷迅速适宜解决机制等内容展开。从国家、地方、大学、体育团体、民间事业者等出发提出促进志愿者活动与事业发展的措施是《计划》的新辟内容,也是各体育事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另外,《计划》还提出了“小学体育活动协调人”派遣、各年龄段日常运动量基准及方针、残疾人新项目及用品开发、优秀综合型俱乐部表彰与交流促进、“俱乐部建言者”培养、推进旅游地点轻松多样体育机会的创造、运动员退役后的奖学金支援、与企业•综合型俱乐部•学校等交涉促进退役运动员就业等等旨在加强各体育事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诸多新举措。

3.多角度、高针对性的青少年体育措施

80年代后期开始的青少年体力与运动能力持续下降、到2005年才遏制住下滑势头,为此2006年修订的《体育振兴基本计划》把提高青少年体力作为首要任务来推进,近几年呈缓慢回升态势、效果并不十分理想。《计划》在总结数年来相关政策执行效果和青少年体育运动现状基础上,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很多针对性极强的新举措并加强了政策投入力度,充分反映出青少年体育优先发展的不变政策理念。首先是推进幼儿期体育启发的普及。经过数年的实践与研究发表了幼儿期运动指南,同时《计划》向地方政府提出努力促进“在游戏玩耍中养成良好运动生活习惯”幼儿期体育启发与普及的希望。日本体育大学已经着手在2013年设立幼儿体育指导相关专业,从幼儿期体育启发开始增进青少年体力是日本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新动向。其次,针对青少年人群中体育活动频率最低的初中女生,新教学指导大纲从2012年开始实行初中舞蹈必修化,《计划》为此专设经费予以支持。另外,《计划》还要求国家与地方,促进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尽快依据“全国体育与运动能力调查”建立起面向全体学生的体力提高周期性检证计划,以及推出数字教材制作与发放等等措施、全力向着10年内青少年体力回复到80年代中期水平的目标努力。#p#分页标题#e#

4.强化地方综合型体育俱乐部自立能力抓社会体育发展

地方综合型体育俱乐部是新世纪以来社会体育领域最重要的政策,2004年该事业全面委托给日体协以后发展比较迅速,到2011年7月90%以上的市町行政区划已经成立综合型俱乐部,全体市町村成立比率达到75%以上,客观上为近年来社会体育快速发展奠定组织基础。不过目前半数以上的俱乐部经费自给率低于50%,经费补助依赖性强、自立能力较差。基于此,新时期政策一方面在加强运营经费支持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把其列为独立行政法人-日本体育振兴中心主要助成范围的同时,从与地方企业共同经营以扩充捐助、NPO法人资格取得、广招会员、先进运营事业介绍、运营人才培养等多角度促进提高自给能力,还在行业管理上改变了原先地方广域体育中心纵向管理格局、成立各级地方综合型俱乐部协议会以切实促进行业自立意识,借以综合、理性又积极地促进地方综合型体育俱乐部自立能力提高。另一方面,在促进俱乐部成立上加大支持力度与范围,并强调从地方实际出发促进符合各地实情综合型俱乐部的育成。总体上看,尽管《计划》还提出加强与企业、大学的合作等方面促进社会体育发展新措施,不过应该说与“创造住民自主规划地方体育的环境”这一基本方针差距较大。社会体育发展的根本在于地方自治型体育团体的广泛发展,《计划》也从基本方针上指出了今后的发展方向,不过这恰恰是日本体育事业发展中的“最弱项”,可以说这是日本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困难。也提醒我国发展社会体育一定要兼顾促进自治型社会体育团体的不断发展。

5.科学完善高水平竞技强化支援

90年代初日本开始重新重视竞技体育发展,尤其通过新世纪前10年基本构建起各项目一条龙训练指导体系和国家直接运营的高水平竞技体育强化体系。后者主要包括以国家训练中心、各项目强化据点为核心的强化训练体系和以国立体育科学中为首的高水平竞技体育支援体系。相关政策效果已经逐步显现,近3届奥运会都取得不错的成绩,2012年伦敦奥运会更是取得史上最多奖牌数,因此进一步完善高水平竞技体育强化体系是新时期竞技体育政策的主要落脚点。《计划》从国家、体育统括团体、地方、学校、企业等不同主体,从情报、器械开发、伤病康复、运动员调整等角度出发提出了诸多细微详尽的支援完善措施。另外,鉴于近年来女性运动员的优异成绩,特别强调从选材、情报收集、工作人员配备、科学研究等都要充分考虑女性运动员的需求与特征,创造出更加有利于她们提高与发挥的环境。还指出高水平竞技体育强化体系也要服务于残疾人运动员,为提高残奥会成绩做出贡献等。

6.不断加强传统体育发展

落实体育生活化的关键是体育成为人们余暇生活中自然发生型活动,现代体育就是西方社会余暇中的自然发生型活动,自治型体育团体组织是其发展不可或缺的载体,这是社会体育发展强调体育团体重要性的渊源。另外一个角度上,日本传统社会自然发生型体育活动是以武道为代表的传统体育,所以在主要作为西方传来物的社会体育遇到自治型团体等发展困境时,日本对传统体育振兴的支持不断加强。2005年开始政策向传统体育倾斜,近5年仅初中武道场等设施设备相关投入就占国家社会体育预算支出的50%以上,公立学校武道场的整备率5年增长了3.3%、已经达到49.8%;2012年开始实行初中武道必修化;《计划》还提出通过促进向访日外国人提供武道体验机会等传扬日本传统体育文化、推进国际交流。足见近年来对传统体育发展支持力度之大,我国体育发展也应该未雨绸缪、尽早规划并支持传统体育有效发展。

本文作者:景俊杰 黑田勇 单位:上海体育学院 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 大阪关西大学 社会学研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