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与文化传播论述

传播学与文化传播论述

作者:李凤亮 单位:暨南大学

一般性地谈及文艺活动时,人们常常将之二分为文艺创作(文艺生产)与文艺阅读(文艺消费)两个阶段。事实上,忽视和脱离对中介环节的分析,对文艺生产和消费过程的考察则显得极不完整。任何完整的文艺活动,在作者的创作与读者的阅读之间,往往横亘着一个中介:文艺传播。文艺传播的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传统意义上的文艺传播形式包括文艺作品的出版、发行、吟诵、表演等。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子媒介在各个领域得到日益广泛的运用,它作为文艺传播方式之一种,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卡拉OK到电子读物再到网络文艺,以数字为媒介的新型文艺形式和传播方式正不断占据人们文艺消费的营地。毋庸讳言,传播方式的不同导致了接受效果的差异。不仅读者对以何种方式接受文艺有着心理选择,即便是作者在其创作过程中对以何种方式传播其作品也会有一定的心理预期,读者的预期同作者的预期一起,影响着作者的艺术创造,促使作者对创作不断进行调整。因此,我们研究文艺传播的作用、形式及其对创作和接受的影响,会大大加深我们对完整的文艺活动的认识,从而从一个更为宏观和动态的角度审视文艺生产和消费的可能性。

一、传播学与文化传播

传播学(communication)是研究人类如何运用符号进行社会信息交流的一门学科。虽然早在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就在《修辞学》中对口头传播的规律进行了研究和总结,但传播学作为一门学科,却是在20世纪20-40年代的西方逐步形成的。传播学的诞生地在美国,一般认为,其奠基人和集大成者是美国学者威尔伯•施拉姆(WilburL.Schramm,1907-1987)。20世纪60年代,台湾留学生将传播学从西方带入台湾,70年代末期,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和大众传媒的发展,传播学日益受到中国大陆新闻、学术、教育界的重视。1982年,我国召开了第一次传播学讨论会。近20年来,传播学在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仅译介了大量西方的传播理论著作,而且推出了不少中国学者的传播学新论。更为可喜的是,传播学的理论观念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到人们的实际工作中,传播正成为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事。作为研究传播现象、总结传播规律的一个年轻而富有生命力的学科,传播学的体系正日趋完善。从国际传播协会年会的分组,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学科的诸多分支,如信息系统、政治传播、组织交流、人际交流、教学交流、跨文化交流、大众传播学、医疗卫生传播等。这些分支,有些具有明显的实用性,如医疗卫生交流、教学交流。更多的则是自成一体的研究方向,有些已发展为某种新型的分支学科,如大众传播学、跨文化交流等,受到不同国家学者的共同重视。

有人将“传播”与“交流”相提并论,认为在英语中,“交流”与“传播”是同一个词(communi-cation),因此二者的内涵、所指当无相异。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因为在日常交流中,交流的双方是面对面(facetoface)的,两个主体是平等的,信息流动一般呈现出双向互动的对话性特征;而在大众传播中,传播者和被传播者的地位并不对等,信息的流动不是双向而是单向的(one-wayflow),信息或文化产品是为那些基本上不在生产与传播现场的人们生产的,接受者参与或介入传播过程的能力极其有限,从而也就很难影响传播的内容。当然,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也隐含着交流,但这种交流是滞后的,并不像日常交流那样具有即时性和现场感。比如,读者对一部小说的评价,可以看作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交流,但这种交流至少发生在读者阅读欣赏了作品之后。“交流”的在场性和“传播”的不在场性,决定了二者在信息流向及传输过程上的迥然区别,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有外国学者提出,在谈及大众传播时,应用“传递”或“传送”(diffuse,transmit)取代“交流”(communication)意义上的传播。这种提议是不无道理的。[1]

人类的传播行为,就其广义而言,可以涵盖人类现有的一切行为方式,因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现实中生存发展,总存在着与他者的交流、对话,可以说,传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一般意义上所说的文化传播,主要指的是狭义的传播行为,它又可具体分为物质文化传播和精神文化传播两种类型。文艺作品是人类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凝聚了人类的情感、希望,反映了人类生存的本质,是人类精神文化进步的标志物,因此近年来,文艺传播受到研究者的日益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也改变了过去文艺研究单一的、静态的思维习惯,将文艺生产和消费当作一个完整的动态过程进行研究和考察。文艺传播作为文化传播之一种,同样受制于一般传播行为的规律。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指出:“描述传播行为的一个方便的方法,是回答下列五个问题:谁(传播者)→说了什么(信息)→通过什么渠道(媒介)→对谁(接受者)→取得了什么效果(效果)。”[2](P16)传播者借助于一定的传播媒介,将信息传送给接受者,并在接受者那里产生一定的效果,即完成了一次传播行为。对于文艺传播而言,艺术家把蕴含在艺术作品中的信息通过形形色色的中介(书刊、广播、影视、表演),输送到读者和观众那里,对他们形成情感上、知识上和审美上的影响,也就实现了自身的传播过程。文化传播活动具有明显的流向性。一般来说,总是强势文化向弱势文化传播,新兴文化向传统文化传播。这符合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一般规律。正如某些学者指出的,一定文化的积累和运演而形成的文化“高峰”态、“凸起”状或超前性,容易打破原有文化整体相对的稳定与均衡,其“高峰”、“凸起”与超前部分或因素就必然要向其业已超出的四围地带扩散与流布。这种扩散流动的过程,就是文化传播。那些可称之为“信源”的“高峰”、“凸起”与超前部分,有时可显现为某一社会区域的超常发展,有时也可仅仅显现为某些个人的思想观念与创造力的非凡。正是由于文化的这种不断的高峰突现与平衡传播,才有了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3]从这一点上讲,文化传播渠道的畅通,将促进强势文化向弱势文化的传播,进而促进后者的发展,加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

二、文艺传播:观念变革与内容演化

上文我们初步分析了文化传播之于完整的文艺生产与消费过程的意义。的确,正如人类的生产活动要经过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诸环节一样,人类的文艺活动也要经历文艺生产、文艺传播和文艺消费等环节,文艺传播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环节,文艺价值的实现只有经过一定的文艺传播渠道传递与散布才能达到。传播是中介,直接沟通着文艺信息与文艺接受者之间的联系,最终促成二者的双向互动。人类很早就注意到借助于文艺传播实现文艺的审美价值及社会效用,并逐步从最初的不自觉传播走向自觉传播,进而形成一系列关于文艺传播的有效观念,促使传播行为的规范化。这里,我们将试图考察我国自古以来不同历史阶段的文艺传播行为及观念,以发现人类传播的演变轨迹及其在不同时期的表现。传播是人类关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机制,先民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通过诗歌的传播,达到交流思想、共享信息甚至处理问题、规定行为的目的。颂诗言志,赋诗抒情,以诗唱和对答,成为当时贵族阶层彼此交往及对外交往的一种重要方式,“诗言志”、“兴观群怨”等诗歌传播概念也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有学者认为,“诗言志”以乐的方式来实现,涉及到传播交流的双方即“志”的发出者(传者)与接受者(受传者)。综合当时的文献及汉代学者的论述,诗歌在君王、诸侯、士大夫之间传播的具体方式,可以归结为采诗观志、献诗陈志、称诗喻志和教诗导志四种[4]。对先秦诗歌传播性质的认识,给我们提供了考察当时文艺存在方式及价值的又一新视角。只有从传播的角度进入,我们才能更为深刻地理解和把握孔子关于诗歌传播效果“兴观群怨”说的理论指向,也才能更为深刻地理解这一诗学观念为何在后世被高度重视和深化,因为它指涉了文艺价值实现的传播中介,把文艺传播过程中的各种要素以效果论的形式清晰地呈现出来了。#p#分页标题#e#

“兴观群怨”等文艺传播观念在汉代得以不断生发和演化,传播在诗歌价值实现过程中作用人们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这一认识到了唐代,直接影响了一些诗人的创作观念,并进而影响了他们诗歌创作的内容和形式。过去我们探究唐诗繁荣的原因,总是从经济学、社会学等角度切入,去考察当时的社会状况及诗人的理想追求。事实上,诗人对作品传播的重视及实践,更为根本和直接地促进了诗歌的繁荣。一方面,由于不同时期传播媒介及途径的发展和程度有别,因此不同时期的诗人在当时社会的影响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别。比如李白和杜甫,被后世公认为唐代诗坛上的双子星座。但在他们所生活的盛唐之世,他们的名声和影响,相对中唐白居易在中唐之世的名声和影响而言,却并不很大,远未获得白居易在世时那样高的声誉。杜甫去世时,在文坛并未引起多大的震动,直到中晚唐,其声名和影响才逐步扩大。李白和杜甫诗歌创作成就巨大,却并未成为他们所处的盛唐时期的诗坛领袖。相比之下,中唐的白居易及宋代的欧阳修、苏轼等人,却在他们所生活的当世,声名就震动海内,并成为当世的文坛宗师。究其原因,文学传播方式的变化应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盛唐时期文学作品的传播,主要是利用手工抄写的形式,诗文集主要是写本。手工抄写,其传播的速度和广度都受到极大的限制,所以盛唐时期能读到李、杜诗的读者相对有限,李、杜本人及其诗歌也就很难在当世产生广泛的影响。到了中唐时期,虽然诗文的传播仍然主要是依靠手抄,但已流行开了另外一种大众传播方式,即题壁。白居易诗能为“时俗所重”,赢得广大市俗民众的欢迎和喜爱,除了其诗本身通俗的特点之外,与题壁这种大众传播方式的盛行密切相关,否则仅靠手抄写本流传,广大的士庶、僧徒、孀妇无法及时而普遍地读到白居易的诗篇。[5]由此可见,传播媒介及方式的变化直接制约着文艺作品的影响面,既往的文学史研究对传播在文学史上的影响着力似还不足,因此有必要大力强化这一研究。

宋代是一个词作繁荣的时代。宋词以其或优美婉转或铿锵激昂的曲调,引得当时人们争相传唱,这一广泛传唱更加促进了宋词从内容到形式的发展。关于音乐特色及传唱方式对宋词传播的影响,众多专家已有论说。更有论者指出,歌妓演唱作为当时一种专业的词曲传播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宋词的革新与发展[6]。当时词家每有新作,即能得到歌妓的传唱,一些歌妓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更是主动向柳永、苏轼、晏几道、辛弃疾等著名词人索要新作,努力成为其“第一传播者”。宋词的即时传播保证了它的时效性,词曲传唱的声情并茂特色则保证了作品的良好传播效果和较为广泛的传播范围。词人与唱者共同强烈的传播意识及实践行动,使得创作者、传播者始终得以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强化了传播的效果。宋词的传播和接受,堪称我国文艺传播实践的一个高峰,它将成为一个典型的个案,其意义和价值正有待于人们去进一步认识和揭示。小说作为一种晚出的文体,在我国元明清阶段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成为民众接受的主要艺术形式之一。在小说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戏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元明清小说戏剧则是在以印刷术为基础的文字传播的明代大行其道、空前普及而走向繁荣的。其传播方式,依李玉莲先生的归纳,可分为选辑、改编、评点、翻译四种[7]。这些方式不仅对当时的小说传播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对后世乃至当今的文学传播也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五四”前后,我国的文艺传播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这不仅体现在对大量国外作品的译介上,而且还表现在人们文学传播观念的日益自觉上。梁启超、严复、鲁迅、胡适等一大批文化传播家的出现,促成了20世纪初我国文艺传播的星河璀璨时代。“五四”新文学的形成和发展,与当时传播观念的强化及传播媒体的变化有着极其密切的内在联系。正像一些学者所总结的,“传教士———维新士大夫———辛亥志士这一文化传播的三级跳是新文学萌芽的背景和渊源。文化传播媒介在近代的兴起,既是域外文化作用的产物,也是中国社会的现实要求。由于文化传播媒介的平民化特质,文学首先从特权阶层解放了出来,从创作、传播、接受这一过程与传统文学的传播通道出现了很大的不同,这就是文学创作者身份的普泛化、文学传播的市场化、文学接受的大众化,这是前所未有的变革。文化传播这一过程,为新文学萌芽造就了一个新知识群体,他们将民主、科学的文化思潮带给了新文学;与此同时的翻译带来了中国文学观念的变革,使小说、戏曲由传统文学的婢女地位登上文坛的霸主宝座;自晚清开始的白话文运动一直到新文学萌芽,是一个有机的发展过程。”[8](P16)这一切都说明,20世纪初萌芽的新文学是文化传播的产物,这个传播既包含域外文化的引入,也包含中国传统文化的潜移默化的承传,它的实绩、局限皆与文化传播的性质有关,是两种文化遭遇后碰撞、作用的结果。当我们站在新的世纪之交,回眸上个世纪初风起云涌的文学运动时,我们必须看到,正是文学传播的发展,在根本上决定了“五四”新文学的基本趋向和内在品质。

三、传播方式:从古典走向现代

从上文对中国文学史上文学传播情形的大体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文学传播同人类总体的传播活动相一致,其方式也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动态发展过程。就总体上讲,它经历了语言传播、文字传播、电子传播这样三个阶段。其中,语言传播是人类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传播方式,它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先秦)和一定的文学体裁(如词曲)的传播中,担任着主要角色;文字传播是一种历史悠久、迄今仍在沿用的传播途径,它所形成的人类阅读心理,至今还影响着人们的文学接受方式;电子传播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其速度快,范围广,将成为未来文艺传播有生命力的形式。传播方式从古典向现代的过渡,既是社会科技发展的结果,也顺应了人类社会生活节奏和方式变化的需要。今天我们探讨文艺传播方式的变化,事实上涉及到传播者和传播媒介两个方面。在实际传播活动中,传播者由两方面来承担:一是作家本人,直接向接受者传递与散布自己的作品,如广场朗诵。古希腊文学家本人经常在半圆形斜坡式的露天剧场中高声朗诵自己的作品,或在大街小巷里散发并朗诵作品。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也经常向公众朗诵自己的诗作。至于文学沙龙,更是人们口头发表作品的场所。战争时期文艺工作者即兴表演的战地文学作品,也是艺术创作者直接传播艺术作品的一种形式。除了作家本人,阅读者也可能成为传播者。阅读者欣赏了文艺作品,当与他人分享其体会与感受的时候,也就同时实施了一次文艺传播行为。#p#分页标题#e#

传播媒介的发展是影响和决定传播效果的关键。传播媒介的多样化,如印刷业、出版业、广播、电视、展览场所的出现,为文艺传播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作为印刷传媒的文艺出版业,在历史上担当过文化创造的角色,它的职能已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传播现成的信息,它会主动地获取信息,并加以过滤,承担着孕育新知识诞生的功能。德国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的出版家S•费舍尔创立了S•费舍尔出版公司,它的指导思想就是积极参与当时的文学运动,连续不断地推出有发展潜力的作家。当时欧洲的一些现代主义作家如卡夫卡、霍普特曼、斯特林堡、托马斯•曼等都是在出版公司支持下将一代新文学思潮广泛传播出来的。同样,中国现代文学与现代出版业的密切关系也是显而易见的。现代文学的一些大家,往往本身就是杂志的主编,或出版社的主持者。鲁迅先生借助于内山书店,培育了大批文学青年。旷新年曾在论及杂志与现代文学生产、传播的关系时这样说道:“文学杂志为文人活动和文学交流提供了便利。它不仅为文人创作提供了空间,而且文学杂志所构成的现代交流空间打破了以往文人酬唱的封闭‘圈子’。这也因此改变了文学创作本身以至文学批评的性质和方法。”[9](P26)他还分析了新书出版业与现代文学生产之间隐秘而内在的联系。当前各文艺出版公司更是着力于发现作家,培养作家,为作家寻觅读者,制造新的“文学市场”已日趋成为出版传媒的传播目标。出版社日益企业化、公司化、集团化,这为文学传播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出版条件。一些出版社甚至不惜巨资,包下一些有潜力的作家,这已成为当前出版业的一个新流向。

电子媒介成为新的文化中介,标志着人类文化传播进入一个新阶段。电视、电影、广播运用了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传播文化,同时又加强了同文艺的结合,文学家“触电”的现在愈来愈多。音乐TV、散文TV、相声TV,名著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将使文艺传播的覆盖面越来越大,一部作品经过电子媒介的传播很快就能家喻户晓,电视更有轰动效应。新的中介的出现使文学艺术创作出现新趋向。导演、作家与演员的联袂,将电影引入了一个新领地,同时也分别造就了不同的行业成功者。比如,凭借《大红灯笼高高挂》一片,张艺谋不仅创造了巩俐,也扩大了苏童原作《妻妾成群》的影响。反之,作家也为导演和演员提供了基本的文学资源。正是看重于电子媒介的传播力,许多作家才竞相向电影、电视靠拢,出现了为电影、电视创作的倾向。

因此,在传播媒介日新月异的情势下,如何充分利用中介,扩大文艺作品的影响,实现文艺的最大价值,已成为目前值得研究的问题,文艺经济学、文艺传播学等新型边缘性学科正是在传播媒介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出现的。传播对文艺的推动作用是很大的,现在作家发表作品不得不考虑传播的载体,其层次的高低,影响的广狭,都为作家所关注。有的好作品由于未能得到广泛传播,不为人所知,也会被埋没,直至若干年后才会被人发掘。

作家艺术家现在也注意传播过程中的互动性问题,即及时与读者、观众沟通,得到信息,迅速反馈,以促使自己的创作顺应时代与受众的要求。签名售书,既是商业活动,促销行为,也是作家与读者朴素沟通、互动的活动。开座谈会、评论会也日益成为文艺包装之一种。戏剧演出的改革也有这种趋向,如上海话剧团早年演出的《留守女士》,编导在舞台形式上做了大胆尝试,没有明确舞台与观众之分,整个演出空间是一间别致的咖啡厅:有吧台、舞池和圆桌;站在门口的服务员和送饮料的小姐由演员担任,她们是剧情的一部分。而观众就坐在咖啡厅内,根据剧情的需要,观众可以同演员一起翩翩起舞,或客串一些群众角色,此时观众也是演员。演出结束后,演员与观众一起在吧台前,在舞池里,在圆桌旁亲切交流,编导、演员向观众传播创作意图和演出心得,而观众向编导、演员提出一些意见,编导、演员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以提高演出质量。这种话剧形式实际上是文艺传播的双向互动。文化传播的进步,还使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学艺术发生双向互动。文学传播在更广阔的文化背景下可以形成世界范围内的文艺活动。文学的世界性交流也是文学传播的一种社会互动。新世纪中国文学要走向世界,更应理解和运用好文艺传播这一中介,让西方文学进来,中国文学出去,形成良性的循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