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旅游经济发展管理

山区旅游经济发展管理

 

我省山区独特的地形地貌不仅造就了山清水秀、旖旎多姿的江南风光,还养育了底蕴深厚、丰富多彩的山区文化。建设“山上浙江”,必须充分挖掘蕴涵着浓郁地方特色和悠久历史传统的山区文化资源,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合理开发和利用山区文化资源,为山区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和精神动力。   这既是打造“文化大省”的题中之义,也是发展山区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我省山区文化资源以及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浙江素有“文化之邦、旅游胜地”的美誉,人文荟萃,物产富饶。在现代文明席卷平原城乡的今天,山区因为地域上相对封闭,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文化元素受人为破坏较少,其间的古建筑、地方戏曲、民间特色手工艺、活态的民风民俗等传统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平原地区相对稳定的保护。   这些“养在深闺”的山区文化,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无我有”优势资源,是山区发展重要软实力。   (一)我省山区文化资源丰富、种类多样   山区文化与平原文化相对而言,由于山区的区位、地形、交通等原因,与外界的经济、社会交往相对较少,因此也就更多地保存了传统文化原生态的特质,成为传承历史的重要文化宝库。我省的山区文化遗产既有物质文化遗产,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主要是古村落、古建筑、古廊桥、古窑址、古矿洞、摩崖石刻、革命史迹。目前,我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82处,绝大部分位于山区县或山区乡镇内。浙西南山区,是古村落、古民居、古廊桥、古窑址非常集中的地区,丽水市有国家重点保护古建筑3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座、省级历史文化村(镇)9处、古村落12处,这些古建筑形态和风格上各具特点,体现了浙西南山区的传统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环境。我国历史上著名的青瓷窑,以龙泉市最为密集,有300多处。这些窑址产品种类繁多,较为完整地保留了设施遗迹,为研究古代青瓷文化提供了大量第一手的资料。著名的“廊桥之乡”泰顺,有各式古桥900多座,其中有15座廊桥和仕水碇步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些年来,作为中国革命摇篮的老区,一些革命遗址相继被开发出来。中共浙江省委旧址、红军挺进师旧址、浙北新四军根据地、浙东四明山抗日根据地等,成为重温浙江革命史,教育现代人的天然课堂。据统计,我省共有32个老区县(市、区),另外还有31个县(市、区)分布着老区乡、镇、村。全省有老区乡镇713个,老区村12245个。32个老区县(市、区)共有土地面积53535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53%。   非物质文化方面,主要是民族民间工艺和艺术,如民间曲艺、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据统计,2006年我省被列入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44项,2008年第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入选85项,两次我省都名列全国榜首。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305项。全省11个市和90个县(市、区)相继公布了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327项。闻名遐迩的丽水“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手工技艺,绍兴“绍剧”戏曲,衢州“西安高腔”,余杭“滚灯”舞蹈,东阳“东阳竹编”,长兴“长兴百叶龙”等等,都被入选部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余杭“滚灯”还被送到北京奥运会上表演。   这些民间工艺和艺术,浓缩了当地人民群众世代生产和生活的历史,体现了民间的智慧,折射了传统的光辉。畲族作为我省境内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温州、丽水等地的山区,龙游、桐庐、武义等地的山区也有部分族民。畲族的农耕、婚礼、祭祀文化是我省山区文化园地中的一支奇葩,这些年来已经成为山区民族旅游的一个亮点。   近年来,我省山区还积极利用原有的传统文化因子创造现代型的文化业态。如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的“古堰画乡”,在当地政府的精心培育和扶持下,成为了一个艺术创作、工艺习训、油画生产的基地。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链实现了艺术与市场的成功对接,千年古堰焕发出新的文化和商业生机。   (二)我省山区文化保护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山区文化系统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扎实推进文化保护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开展普查、抢救保护、传承发展、展示传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在“十一五”期间,我省坚持保护优先,正确处理文化保护抢救与开发建设的关系;坚持政府保护为主,同时以改革的思路调动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坚持依法管理,确保文物保护、利用行为规范有序。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总目标,拓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覆盖面,加快整治整理工作进程,抢救保护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快速消失的传统文化,构架起比较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我省在山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快保护规划编制进程,基本完成了包括山区古村落在内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加强对古镇古村落内重点保护区的保护,从严控制风貌协调区的建设,积极推进保护整治工作。二是在资金投入方面重点考虑欠发达地区,加大对古村落保护的资金投入。同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充分吸引民间资金的加入。三是利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契机,摸清山区古村落的数量情况,科学客观评估价值,纳入到依法保护的轨道上来。1991年、2000年和2005年先后审定公布了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共78处,其中相当部分位于欠发达山区,现已基本完成前两批43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也正全面开展中。近年来,政府公共财政加大了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如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已从2000年的300万元增至现在的600万元。#p#分页标题#e#   我省在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政策法规。2007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其他一系列政策法规,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深入开展普查。我省是全国实施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的综合试点省份,2003年8月在全省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阶段———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至2006年底,全省共普查出民族民间艺术种类1473种,项目11537项。   2007年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三是建立名录体系。我省已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及时抢救保护一大批具有重要价值和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是加强传承发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了传承人的权利、义务,规定了代表性传承人和生活困难的传承人的政府补助,使传承人保护有了法规保障。同时继续开展浙江省民间艺术家评选活动,开展传承基地的命名和建设工作,命名了一批省级名录项目的传承基地,培养了一批后继人才。五是保护传统节日。通过多媒体记录、实物形式展示、传统节日保护地命名、新兴传统节日引导宣传等方式,把传统节庆活动培育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   六是保护文化生态。2007年,我省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试点工作,首批确认了包括金华婺文化生态区、景宁畲族文化生态区、江山二十八都文化生态区在内的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试点,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的有效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从2005年的500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500万元。   (三)我省山区文化的开发利用进展顺利,颇具特色   旅游是山区文化开发利用最重要的形式,文化和旅游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能增强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而旅游业的发展反过来又能促进文化保护和文化建设。近年来,我省不仅加快公益性的文化保护步伐,还不断创新文化保护思路,充分开发山区文化的附加功能。通过会节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民族旅游、度假旅游等各种形式,一方面改变了一些地方“坐等吃饭”的落后观念,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农民致富;另一方面也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关注山区文化、保护山区文化、开发山区文化的积极性。   近些年来,我省在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总体目标下,突出“诗画江南、山水浙江”的主题,全面打造文化旅游等五大品牌,着力构建杭州湾文化休闲旅游经济带等三大旅游经济带,重点建设绍兴古越文化旅游区等十大旅游区。到2007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2026亿元,比上年增长19.9%,旅游总收入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9%,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6.9%,旅游经济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第四位,已跻身全国前列。在我省旅游经济大发展的进程中,山区的文化旅游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省山区积极挖掘文化资源,推进山区文化和山区旅游互相融合,走出了资源整合、借力互动、共同发展的各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之路。   一是集中成“点”。如嵊州建立文化艺术村,把嵊州根雕、嵊州竹编等传统文化特色项目集中培育,为推动山区特色资源转化,促进地方产业兴盛,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仙居皤滩古镇,是一个著名的古代盐路商埠,在方圆10多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汇集了唐、宋、元、明、清等朝代的古建筑620间,融合了古街文化、耕读文化、花灯文化、宗教文化等多种文化业态,成为了仙居旅游的一张金名片。   二是延伸成“线”。如永嘉以楠溪江为载体,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深入实施“文化楠溪江”战略。全力挖掘和展现永嘉耕读文化、古村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和宗教文化内涵,打响中国山水诗乐园、最具亲和力的楠溪江古村落、红十三军策源地、永嘉学派、永嘉昆剧等文化品牌,充分发挥了楠溪江独特的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文化和观光农业等资源优势,并带动了100多家“农家乐”。2007年,楠溪江共接待游客112.53万人,旅游总收入7.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8%和39.9%。   三是拓展成“面”。如遂昌提出“文旅结合,以文兴旅”,积极整合各种资源,注重融入文化内涵。该县把王村口红色旅游资源进行统筹整合,创建省级红色经典旅游区,包装建设具有徽派风格的竹炭产业集聚区。作为汤显祖任官故地,该县充分依托“汤显祖世界文化名人、《牡丹亭》世界文化名著、昆曲世界文化遗产”三大世界文化品牌,制定了《遂昌县汤显祖文化发展规划》,通过举办“汤显祖文化节”,结合各类民间艺术展示、学术研究及成果交流活动、遗迹修复等,有效提升县文化品位,同时利用文化节,成立了中国戏曲研究会汤显祖研究分会,成为有国字号研究机构驻地的少数县之一。   (四)我省发展山区文化旅游优势明显、富有潜力   利用山区文化资源,发展山区旅游经济,有助于培育山区经济新的增长点。我省的山区文化资源是发展山区旅游经济的优势所在,具有巨大的潜力。   1.文化资源历史久,种类多,分布广。浙江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之一,具有悠久而灿烂的历史与文化。历史上,浙江文化以吴越为主流,北承中原正统文化,南接瓯闽边族文化,西又与湘楚文化相互渗透,从余姚河姆渡到良渚,从大禹治水到康、乾南巡,从唐诗之路到浙东学派,绵延几千年的文明史,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在我省的秀山丽水之中,洒落着星罗棋布的文化遗迹,有镌刻着历史印记的古建筑、古村落,有世界桥梁文化特殊类型的古廊桥,有名闻遐迩的古青瓷窑址,有见证了浙江革命历史的红色史迹,有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戏曲,有畲族独特的少数民族风情,永嘉等地还是昆曲前身南戏的发源地,这些文化资源都具有鲜明的浙江山地特色。我省山区范围广,除嘉兴绝大部分为平原外,其余地市都有山区县或山区乡镇,特别是一些交通不便的深山老林中,原生态的山区文化保持尤其完整。近年来,一些文化遗产陆续被发现发掘,重见天日,其中不少具有开发利用价值。以革命史迹为例,经党史部门初步整理的省内重要革命遗迹及纪念设施有100多处,这些遗迹大多位于山区,根据《浙江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其中积极保护和培育的重要景点有43个,重点提升和建设的经典景区有9个,随着老区开发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经济进一步发展,红色旅游的景点也会进一步扩展。山区种类繁多、分布广泛、保护完好的文化遗产,为发展旅游提供了充足的资源。同时,我省山水秀丽,文物古迹、民间传说、传统艺术和山水风光浑然融合,产生了独具特色的吸引力。#p#分页标题#e#   2.社会各界对文化旅游开发的热情日益高涨。   调研中了解到,山区的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以及人民群众对利用文化资源开发旅游产业的积极性很高。这一方面反映了当地干部群众对脱贫致富的渴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旅游产业作为“无烟工业”的优势正在得到广泛的接受。由于我省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在新一轮的发展阶段,需要寻找新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产业。近年来,民间资本对投资旅游的积极性越来越高。3.   乡村旅游蓬勃兴起。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574元,城市居民消费正步入休闲度假的阶段,乡村旅游作为一个旅游发展的新趋势正在蓬勃兴起。2007年我省乡村旅游投资规模已达76亿元,全省累计发展乡村旅游(村)点2710个,经营农户14565户,直接从业人员81334人,全年共接待游客5621.3万人(同比增长44%),营业收入达到30.4亿元(同比增长24%)。乡村旅游的发展,为山区利用文化资源发展旅游经济提供了空间。   4.我省具有特殊的区位优势。我省处于“长三角”南翼,华东地区中心,周边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较高,且海、陆、空交通便利,与外部各种交往频繁。   上海作为国际性大都市,旅游群体量大面广,2010年的世博会更给我省旅游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   同时在杭州休博会、北京奥运会后,将有越来越多的国际游客关注浙江。此外,省内的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正在逐渐改善,高速公路的“四小时公路圈”为游客在最快时间里到达山区旅游景点提供了便利。   二、我省山区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山区经济的发展,城乡建设的大力推进,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也在显现,山区文化保护的难度随之进一步加大,反过来也影响到了旅游的发展。旧的困难和新的问题交织出现,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片面   我省的文化遗产保护总体上是有序推进,成效明显的,但各地的保护工作存在不平衡的现象。   有的地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保护意识淡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现象,导致在新农村建设以及城市化的推进中,一些有价值的古建筑被随意拆除、改造,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偷盗古建筑构件的现象。一些基层干部和社会普通群众对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还不是非常强烈,有的干部认为文物保护仅是文化部门的事情,有的农民认为自己居住的古民居是私有财产,可以随意处置。在处理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关系方面,存在两种片面的思想认识,一种是“绝对保护”的思想,认为开发旅游就是破坏文化遗产,否定旅游对文物保护的作用;另一种是“极端开发”的思想,导致对文化资源进行破坏性的开发。此外,对文化保护还存在着“自然论”“、摆设论”、甚至“无用论”等片面的观念。这些片面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省缺少在国内乃至世界上知名度、美誉度都很高的山区文化旅游产品。   (二)资金投入不足   这是目前我省山区文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   一方面山区文化点多面广,分布散,整合保护的难度大。而且文物数量多,年代久远,残破严重,类型复杂,维修和保护的投入量非常大。另一方面,大量的欠发达县或欠发达的乡镇都在山区,地方财政紧张,保护经费不足。由于历史欠账太多,保护经费与目前需要抢救保护的文物数量相比,与深度推进、全面铺开的要求相比,显得“杯水车薪”。此外,分布散,保护不足也增加了对景点开发的前期投入成本,导致开发后继乏力,甚至有的地方出现了“烂尾景点”的现象。   (三)政策措施不到位   目前,工业开发、城镇建设以及村庄建设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划。但是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很好地体现进这些规划中,或者与当地的整体规划还没有有机地结合起来。有些旅游景点的建设,不能很好地利用原有的文化资源,挖掘文化遗产的内涵,简单地采取造假或者移花接木的做法,既浪费了资源也损害了真文物的形象。   在土地政策方面,由于国家调控力度大,农保地控制严格,土地供应量少,一些用于保护文物、发展旅游的配套用地无法得到保障。农村中古建筑的保护,需要解决农民宅基地置换的用地指标问题。一些旅游景点的配套设施如停车场、管理用房,由于没有建设用地指标而受到限制。   在管理体制方面,同一个古村落中,建设、文化、旅游等不同部门条块交叉管理,影响了管理的效果。有些需要维修的文物特别是省级以上的保护单位,审批程序烦琐,时间长,影响了开发利用的效益。   (四)人才缺乏趋严重   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依靠人来传承,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些传统工艺失去了原来作为生产生活手段的价值,实用的传统工艺市场面临萎缩,一些民间曲艺,由于无法引起年轻一代的兴趣,原有的观众群体在流失,这些“口耳相传,手手相授”的民间工艺、传统艺术由于传承人的消亡,后继乏人,正濒临失传。另一方面,保护、研究、开发山区文化的人才缺乏,特别是基层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   我省大多数县市尚未建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机构,专业力量非常薄弱,存在着“姓文不事文”、“专干不专用”的现象。如青田县在编文保专职人员只有二人,且全部不是文博专业毕业。此外,旅游从业人员中既懂旅游经营、管理,又熟知当地民间文化知识的专业人才也非常缺乏。#p#分页标题#e#   (五)文化生态保护出现新难点   随着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深入推进,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文明正在快速扩张,山区的传统文化生态受此影响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原生态的传统文化正面临现代工业文明的挑战。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建设本来就缺少借鉴的经验,如今又面临着新的难题。如何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保护和市场开发及文化产业化的关系,是一个亟待需要解决的新难题。   此外,我省有关部门对山区文化资源的调查摸底工作还在进行之中,全省范围内的山区文化资源情况还没有完全了解清楚,抢救保护的任务非常紧迫。目前为止,省里尚没有专门的机构对山区文化的保护和利用进行深入的研究,这就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山区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加强山区文化资源保护,加快山区旅游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做出了“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部署。在建设“山上浙江”的过程中,加快山区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不仅是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通过创新文化保护、开发利用的体制和机制,加快山区旅游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山区作为我省重要的文化和旅游功能区的作用。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农民创业致富、农村社会繁荣,提高山区发展能力,从而加快山区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把握五个原则,处理五个关系   要合理、有效、科学地利用山区的文化资源,就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山区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内在规律,实现文化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建议要牢牢把握好五个“结合”的原则,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把握发掘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辨证地认识并处理好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没有保护,开发利用就失去了前提,没有开发利用,保护就失去了意义。发展文化旅游是实现山区文化保护的有效手段。要促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探索搭建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的衔接平台,以丰富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品位,以旅游业的发展推动文化的保护传承。二是把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根据文化资源脆弱性、历史性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和利用措施,有些可以开发为旅游产品,有的必须依法严格保护,加快抢救。发展文化旅游业既要符合市场规律,讲求经济效益,更要讲社会效益,绝不能盲目开发,“竭泽而渔”。要以长期利益为重,照顾到代际公平,发挥文化遗产的永续作用。三是把握传承历史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继承传统和服务未来的关系。要注重发掘文化资源中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人文精神,使先人的文化成果为现代人服务,满足现代人的需要,起到教育后代、传承文明、推动进步的作用。   文化资源开发成旅游产品,既要丰富人们的人文、历史、科技等知识,也要起到净化人们心灵、提高人们素质的作用。四是把握专题开发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专题项目和整体环境的关系。要树立系统开发、综合利用的理念,在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产业结构等方面培育整体合力。开发可探索多种模式,如点、线、面整合开发的模式,古村落、古廊桥的专题开发模式,山水景观、人文古迹、休闲娱乐相结合的综合开发模式。利用旅游经济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五是把握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政府作为和市场引导的关系。   文化资源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政府具有义不容辞的保护责任。开发条件成熟的可引入市场机制,借助社会力量来保护和开发。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特别是广大山区农民的积极性,共同保护开发文化资源。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要站在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理念。首先要认识到保护文物决不仅是文化部门的份内工作,而是全社会的公共责任,要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遵守法律、保护文物的意识。建议在干部培训课程中增加“浙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等内容。其次要从创业富民的角度出发,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文化遗产,通过发展旅游、举办会节、传统节日庆典等方式创造致富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繁荣地方经济,在开发旅游的同时促进文化保护。第三,要加强文化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文化遗产的展览、讲座、演出,推动人民群众特别是年轻公民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和认同。第四,要加强山区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电视、会展、“体验游”等方式宣传推广我省的山区旅游品牌,打造一批我省山区文化旅游的名牌,充分利用对外交往的机会宣传我省的旅游产品。要加快“非物质遗产旅游经典景区”命名活动,建设一批经典景区。建议建立我省的山区文化遗产博物馆,作为收集、研究、宣传我省山区文化遗产的场所,也为山区旅游创造亮点。建议鼓励开办民间博物馆和私人收藏馆,调动民间保护文物、研究文化的积极性。   (三)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服务创新   要把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加强领导。   一是要建立文化保护利用的协调机制,发展改革、财政、民族宗教、经贸、建设、交通、教育、科技、土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个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建议成立省及各地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管理委员会,由上述各部门联合组成。#p#分页标题#e#   二是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考核机制,把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中,同时加强监督。   三是要加强对基层组织和群众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的领导。重视村级组织的作用,建议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写进相关村的村规民约中,并进入村务公开内容。鼓励开办“农家乐”的农民成立协会等自治组织,推动和规范民间力量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四是要推进政府的服务创新,完善对文物古迹特别是古建筑交叉管理的体制,改进审批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五是要加强有关节会的领导和管理,引入竞争机制,突出文化优势,做好差异化协调工作,避免各种节会的同质化倾向。建议由省有关部门牵头,每年定期统一组织一次山区文化旅游的推介展会,利用我省的西博会、休博会、动漫节乃至上海的世博会设立浙江山区文化的展示专区。   (四)深入开展普查,加快抢救保护   当前要利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机会,尽快对我省山区文化开展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加快抢救保护步伐,并为制定我省山区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规划提供依据。   首先要全面掌握全省范围内山区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街区、村镇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发展情况。特别是一些传统工艺、艺术的传承情况,民间艺术家、手工艺者的情况,认真评估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价值,为文化资源开发成旅游资源创造条件。   其次要依据统盘考虑、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对调查后的文化资源分不同的区域和种类,进行修复、整合、筛选、归纳、包装,对一些损坏严重、濒临消失的文化资源要加大抢救性保护力度,财政给予重点保障。特别是对一些重要的、濒临消失的山区传统工艺、传统艺术的传人,财政应给予每月一定的经费补贴,以保证传统工艺、传统艺术顺利传承下去。   第三要根据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保护利用的现状及前景等方面的差异情况,认真分析评估,确定相应的保护方式、步骤、保护主体及市场化运作程度。   第四是在继续加大部级文化遗产的申报力度的同时,加快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等工作步伐,积极培育世界级品牌的文化旅游产品。据专家分析,我省从北至南可以划分为15个山地:黄茅岭低丘山地、泗安山地、安吉低山丘陵、天目山中山、白际山、开化山地、龙门山地、会稽山地、四明山地、天台山地、大盘山地、括苍山地、仙霞岭山地、洞宫山地、南雁荡山地。建议可重点依此15个山地为单位开展普查。   (五)认真做好规划,稳步分类开发   在详细普查的基础上,尽早编制我省的山区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总体规划。该规划要和全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工业区开发、村庄建设规划相衔接,并与我省“十二五”规划中文化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内容相结合。涉及利用文化资源进行具体项目的开发,必须符合保护利用规划,由文化、旅游部门的专家进行论证。要加强山区旅游文化的开发,建议在现有的三大旅游经济带和十大旅游区的基础上,根据上述15个山地不同的文化生态情况,分别制订15个山地的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大力培养山区旅游文化,如廊桥保护和开发规划,畲乡保护和开发规划。地方规划要明确定位、明晰产权,凡是在规划区内发展旅游项目的,必须要与规划相符合,如开办“农家乐”就要突出当地的文化特色,统一市场定位,统一形象标志,以此减少或避免同质化竞争现象。建议在规划中重视旅游集散地的建设,在省内文化旅游比较集中的地区建设若干配套设施较全、服务档次较高、接待能力较强的旅游集散地。   (六)提升文化产业,创新文化业态   要重视做好山区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和群众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山区文化产业,培育文化新业态,加大山区文化研究力度。   一是推进山区文化产业的升级。开发生产具有民族民间特色的旅游产品,建设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培育地域文化产业,并与山区旅游结合起来,在部分景点创建民间艺术展示项目,加强文化旅游产品的营销力度。   二是探索山区文化保护的新方式,利用电子出版、数字影视、网络传播等高新技术创新传统文化的记录、保存、传播方式。   三是探索挖掘山区文化新产品,鼓励文化创意工作者到山区采风,收集素材,创作山区文化的作品,鼓励文化产业企业、科研院校到山区建设文化研究和创作的基地。建议借鉴山区农业开发的模式,建立中国美术学院和浙江大学的山区文化实验示范区。   四是加强山区文化的学术研究,在人员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加强研讨和交流。   五是支持民间开办公益性的文化机构,充分利用“千镇万村种文化”的载体,开发山区群众文化,展现山区传统文化的魅力。五是要重视开发利用具有民风民俗特色的庙会文化,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交流。   (七)采取多种措施,扶持旅游产业   制定山区文化保护、开发利用的专项政策,包括产业组织政策、投融资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分配激励政策、用地政策,对欠发达山区应适当倾斜。一是加大山区文化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适当引进市场机制,尝试多渠道、多元化、开放式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机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的开发商来开发古村落、古民居以及民风民俗,“联点结线扩面”,带动旅游线路的开发。二是积极鼓励保护山区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对山区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做出贡献的应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支持。三是建立山区文化保护、开发利用的基金,统筹安排山区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专项经费。在土地出让金中切出部分资金用投入该基金。四是建立文化旅游的“山海协作”新机制,政府牵头,把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进行对接,建立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方面的帮扶和交流机制。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古村落、古建筑的修缮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为旅游配套的道路、场地、河渠与“康庄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结合起来,同时要根据“自驾游”、“度假游”增多的新情况,不断提高旅游设施的档次,增加旅游设施的文化特色,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六是探索土地政策的新做法,对古村落中的宅基地尝试异地置换,对旅游配套用地采用租赁集体土地的形式。建议出台鼓励有经济实力的法人或个人在明确保护责任的前提下可以购买保护古建筑的使用权或产权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革命遗址认领保护。#p#分页标题#e#   (八)加快人才培养,健全机构设置   要加强山区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人才的培养。一是要保护和培养民间艺人,培养一批山区民间艺术和工艺的骨干以及兼职的工作队伍,在开展普查的同时应把这些人员情况调查清楚,作为发展民间文化的后备人才来扶持。要创造条件推荐民间艺术家、手工艺者参加省内乃至全国的演出、比赛,扩大我省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二是要加强山区文化人才的表彰力度,制订分类奖励的具体办法,突出宣传具有重要价值的民间艺术家、手工艺者,充分调动他们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三是通过培训、进修提高现有文化工作人员水平,招考选调充实队伍,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山区从事文化工作。四是要重视发展农村文化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山区农民参与文化保护的积极性。五是重视培养既懂旅游经营管理又熟悉民俗民风的综合性人才,提高“农家乐”经营者的综合素质,加强农村居民保护文化遗产和发展旅游经济方面的教育培训。六是健全山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管理机构设置,强化机构管理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真正为山区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供充足的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