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师德创建价值观探析

辅导员师德创建价值观探析

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师德建设的价值指向

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是辅导员师德建设的重要推力,为辅导员师德建设提供了专业框架内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导向。随着辅导员工作对象呈现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辅导员的专业能力也日益细分化、整合化和职业化,针对目前众多高校辅导员存在着工作专业不对口而带来的一系列工作适应性、稳定性问题的现实,增强辅导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要求辅导员队伍要超越自身专业的思维和局限,深入了解自身专业发展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关系,通过持续多元的业务培训,逐步增强辅导员工作业务水平。对辅导员专业能力要求的增强,促使辅导员必须清晰地认识到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的必要性和现实压力,必须深刻理解辅导员工作的伦理规范,并自觉地加强道德修养和践行能力。

责任是师德的重要构成因子。随着高校的边界日益拓展,开放性和市场化日益成为高校管理和服务的两大明显特征。作为应对这种现实的举措,高校日益借用企业化的管理手段,来增强机构的运行效率和效益,强调教育的绩效责任。“绩效责任是伴随着管理主义出现的概念,通过对高等教育机构的功能履行进行评价,形成压力并促进品质改进”[1]。在高校无法摆脱市场化的今天,与辅导员相关的系列工作,如招生、就业、学生干部选拔、学生心理辅导、学生宿舍调整、校外兼职与学术研究等工作的开展,对辅导员师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强化辅导员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行为,才能为辅导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指向,增强其道德约束力,使其工作更具公平性、公正性,从而增强辅导员的道德威望和道德影响力。

从辅导员角色的规定性上看,服务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只有强调辅导员工作的服务意识,并优化辅导员工作的服务质量,从而促使辅导员在繁杂琐碎的工作过程中培养积极反思与主动奉献的精神。因此,某种程度上讲,服务质量是辅导员师德建设的外在表现和价值追求。在绩效责任的推行以及多元需求的强化下,辅导员只有以优化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能力才能获得学生、同行和高校的认可。强化服务质量不仅体现在效率上,更加体现在日常与学生接触的细节中。这要求辅导员必须具有较为崇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崇敬感,必须与学生建立和谐师生关系,这直接地体现在对学生的爱和对学生的满意度及幸福感持续性的关注和满足上面。辅导员师德建设的这些具有内在联结关系的价值倾向是辅导员工作与新形势下大学内外环境变化相互作用的结果,将会极大地影响辅导员师德内涵和师德建设的着力方向。

高校辅导员师德建设的困境和归因

师德建设,涉及到一系列历时性的心理认知建构和情境性的道德反思,所以,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育人工程。辅导员工作职责的泛化、某些高校对辅导员角色的定位偏颇,加上社会氛围中经济价值的渗透、不公正和贪污腐败现象频发等因素的影响,使当前高校辅导员师德建设面临困境。尽管教育部第24号令等文件对辅导员的职责有相应的表述,但在现实中部分高校对辅导员工作的职责定位并不明确。据有关学者指出:在高校中辅导员的工作范围涉及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宿舍管理、学生评优评奖、助贷勤工、就业指导等,这些工作范畴在高校的管理体制中又分属于多个部门的职责,即辅导员开展工作就要至少跟学校多个部门,如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进行协调。正是由于高校对辅导员的角色定位模糊,使其工作职责泛化,形成“多头管理”,导致辅导员的角色冲突和角色超载,这也造成了辅导员的职业倦怠,致使其缺乏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在评价考核机制方面,如何根据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和岗位特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考核,促使其个体职业优化发展,一直是各高校探索的重点。当前,辅导员工作评价和考核的模式大概有三种,基于德、能、勤、绩的考核;基于业绩指标的考核;基于任职资格的考核[2]。这些考核具有紧扣辅导员岗位的特点,借用了企业管理的相关方法,提供了量化参考指标。然而,“这些模式存在的共性问题就是:重奖惩轻发展,更多的是强调评价的诊断功能,而忽略其发展功能。评价时很少考虑到以辅导员为本进行问题的探讨,忽视考评的目的”[3],难以体现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缺乏对辅导员工作的人文关怀,使辅导员难以摆脱大而全的工作重负,无暇对自身道德修养进行提升。从发展机制上看,虽然高校有相关文件明确辅导员的生涯规划发展,也有相当辅导员从其岗位上实现晋升。但是,现实中高校对辅导员的定位尚处于“事务工作者”的制度认同;辅导员的职称评定、晋升渠道、发展方向尚不明朗。发展方向的不明确使辅导员的教师身份认同感不强,这成为辅导员师德建设的瓶颈,致使其对自身发展前景产生迷茫。

辅导员的专业精神不仅体现在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着精深的学习与孜孜不倦的研究上,更体现在认同辅导员工作的信念、道德良心,执着地追求学生和学校的满意度上。这里涉及到辅导员专业出身及辅导员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业素养问题。所谓辅导员的专业出身是指辅导员在大学中所学习的专业或发展方向。专业出身直接地影响到辅导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也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他们是否具备从事辅导员工作所需的专业素养,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当前,不少辅导员并没有接受过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的专业教育,现行的辅导员制度又使大多数辅导员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而无法分身进行工作反思与职业规划。因此,部分辅导员开展工作多倾向于说教、发指令,而缺乏引导、激励;倾向于被动接受,而缺乏自觉反思;倾向于应付了事,而缺乏创新。基于这样的情况,辅导员与学生的关系疏远,师生间的世界观、价值观难有交集,辅导员就难以对职业产生价值认同和职业归属感,因此也就缺乏提升自我道德修养和专业精神的动力。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等价值取向对高校的渗透日益强化,种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对辅导员师德建设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辅导员在师德建设中出现了职业倦怠、奉献精神缺失、工作热情缺乏和功利化等现象。这些现实促使部分辅导员开始“以新的社会坐标审视自己的职业,从而改变了过去那种以追求精神价值为主的价值取向”[4],转向对职业功利、经济效益和成本效率的追求上,而忽略心灵疏导、人文关怀和奉献精神的恪守,从而产生了职业道德感的误判。#p#分页标题#e#

高校辅导员师德建设的指向和路径

如前所述,辅导员师德建设从本质上讲是对辅导员自身道德认知和德行能力的一种自我建构。但以往对师德建设的自觉性、精神性和奉献性的过度倡议在现实中并没有获得良性的结果,反而使师德建设流于形式。因此,应该遵循全员参与、全程育人的策略,为辅导员师德建设建构持续性的环境。职业角色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是辅导员师德建设的核心,因此应该从多元激励和明确导向的角度为辅导员开展工作进行合理定位和规划,逐步建立专属于辅导员职业规划和发展的职业领域。首先,高校应该通过制度建设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使辅导员从繁杂的日常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辅导员要明确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将育人和服务贯彻到日常的工作和与学生的交往过程中,从而明确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增强职业的尊严感。高校要引导辅导员协调各种角色,发挥角色功能的最大效应,使辅导员能够从工作中体验成就和价值。尤其重要的是要逐步建立与辅导员身份相匹配的职责体系和工作制度,以此逐步实现由职责泛化的辅导员工作向科学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回归。其次,要通过完善的、个性化的基于综合能力的考核机制,使辅导员享受具有层次性、阶段性的薪酬待遇和奖励。再次,根据辅导员的个性特点和个人意愿,引导其全面发展,为其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给予一定的政策保障,明确其职业发展的路径。最后,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培养机制,通过校内培训、校外交流学习等形式使辅导员能够积极投入工作,找到职业发展之路。

职业道德责任是辅导员师德建设的灵魂,它能够激发辅导员进行职业规划和发展,也是形成辅导员职业绩效的重要动力。只有实现辅导员自身职业道德责任与大学精神价值以及学生需求价值的统一,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促进辅导员自我道德修养的积极建构。因此,要从制度层面为辅导员营造一种充满激励和情感体验的工作氛围。首先,辅导员师德的自我建构,并非是脱离物质基础和制度安排的一种精神意义的建构,只有基于职业定位的、明确的相关制度(如薪酬、激励、晋升和荣誉等制度)的建立及其产生生活质量上的改善效应时,辅导员才能将自身工作定位于一种事业,才能加强道德自律。其次,加强对辅导员生活德育的引导。法国思想家涂尔干认为:“我们不能僵硬地把道德教育的范围局限于教室中的课时:它不是某时某刻的事情,而是每时每刻的事情。”[5]这启示我们,对辅导员道德修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不能仅局限于队伍建设中的教育培训和道德说教,还要自觉深入到辅导员生活世界中,在与学生交往中,结合自己内在情感进行内在体验,以明确职业的责任、理想和动力,处理好个人需求和社会公德的平衡关系。

美国学者萨乔万尼引用其他学者的话指出:“将团队精神表述为恰当的专业态度或取向是比较好的界定”[6]。专业态度或取向是凝聚辅导员职业归属的共享价值。团队精神是与某种规范和价值观的存在相联系的,这种规范和价值观是以全体辅导员作为一个共同体来界定的。这样的制度精神有助于促进辅导员间互动交流的正式渠道的建立。因此,校内的和跨校的辅导员交流论坛、例会制度、信息分享技术平台等成为当前高校培养和发挥辅导员团队精神的重要举措。这种团队精神能够促使辅导员在共同体中形成迫切的使命感和竞争意识,为共同的利益而开展工作,并且在工作中分享专业价值观和信守共同事业的承诺,增强职业归属感。

职业荣耀感和幸福感,是人的高层次的心理需求,是职业发展的持续动力。因此,高校有义务合理规划辅导员职业生涯发展,使辅导员工作成为一个具有吸引力和能够实现幸福的职业。首先,要关注辅导员的个人需求。辅导员自我师德建构不能只讲奉献,而忽略了对辅导员个人需求的关注。学校领导要深入了解这支队伍的思想和需求动态,积极为辅导员创造实现多元需求的福利条件,使辅导员岗位成为人人争着要、争着做的“阳光岗位”。其次,应该在全社会塑造辅导员的职业形象,使社会形成对“辅导员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者和学生生活与学习的领路人”的深刻认识,加强家长、媒体等对辅导员工作的理解和宣传,在全社会中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最后,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同行关系等,使辅导员将自身职业视为一种有意义的生命体验,成为实现自身成就和幸福的“志业”,从而推动辅导员自身真正意义的道德自我建构。(本文作者:刘奕涛 单位:嘉应学院江南校区辅导员,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