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本科生导师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本科生导师制的几点思考

摘  要:本科生导师制是一项育人制度,其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创新性人才。由于本科生导师制是一定时代、空间、文化背景下的产物,这就要求我国本科生导师制在目标定位、主客体关系、内容选择等方面做出一定调适。

关键词:本科生导师制;目标;主客体关系;内容选择

        作为牛津大学秘密武器的本科生导师制,自从经竺可桢等老一辈教育家引入我国以来,在我国掀起了几次学习的浪潮。尤其是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与培养精英人才的交替张力下,本科生导师制成了我国众多高校探寻人才培养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受到了高等教育界的又一次青睐。但是,由于学者和高等教育实践界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内涵、特征等方面的理解不尽相同,以至于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出现“桔生淮北则为枳”、“水土不服”、“形式主义”等现象。总体看来,本科生导师制之所以在我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于没有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目标定位

        任何制度只有有了目标与使命的定位,才能凸显制度伦理与价值,才能发挥制度的保障与机制作用。但是,制度是一定时代、空间背景下的产物。制度的目标与使命定位需要考虑一定时代、空间背景。本科生导师制也是如此。换句话说,本科生导师制的确立,也需要根据其历史特征、内涵,结合当前背景,重新明晰其在当前时代背景、地域文化等要素下的目标与使命。有学者研究指出,最初作为牛津大学秘密武器的本科生导师制,是精英教育时代的产物,也是英国绅士文化的产物。但是随着“公司文化”对大学的侵入,大学变得越来越像公司,重视效率和成本,实用主义横行。在此背景下,牛津大学的本科生导师制也不得不有了一些相应的调适。由此看来,本科生导师制是时代的产物、文化的产物。因此,我国的本科生导师制也需要把握这一点,对本科生导师制的目标与使命进行新的定位和思考。我国的本科生导师制的目标与使命定位,需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应该体现我国的国情

        邓小平在阐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时非常明确地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说,中国搞社会主义一定要注意中国的国情。同样地,作为舶来品的本科生导师制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也应该体现中国的国情。

        由于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是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将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由劳动密集型转变为智力密集型,由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外延为主转变为以内涵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从整体上提高生产力的科技含量,改变生产力的水平结构,使我国生产力水平在原有基础上产生一种质的飞跃,是教育的外部系统对教育系统的呼唤。在此背景下,教育担当着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的重要使命。因此,从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上来说,教育需要为社会、经济发展而培养人才。但是,中国国情的另一方面意蕴是,中国需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这就要求教育要培养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规则,在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肩负着为当前和未来中国培养人才使命的中国高等教育,必须在这一宏 观背景下来兼顾教育的双重功能,即体现“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统一,也就是体现教育的双重属性。作为一项人才培养模式的本科生导师制,在目标和使命定位的厘定上,也应该在这样一种宏观的思考背景下进行。因此,本科生导师制既要能够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具有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也要注意培养知识、技能与态度、情感、价值观和谐统一的全面发展的人。这就要求本科生导师制不能仅仅面向个别学生而忽略大多数,也不能仅仅注重学生发展的某一方面而忽略全面发展。

        (二)应该体现不同高校的定位

        通过查阅文献可知,我国本科生导师制受到了众多学者的批判。其中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高校内部的“跟风随意、形式主义”。更有学者犀利地指出,本科生导师制成为了我国某些高校挣取眼球的花样举措。实质上,众多高校之所以在本科生导师制上有跟风随意形式主义的现象,主要是在目标与使命定位上不明晰。也就是在“本科生导师制能够干什么”这一问题的认识上,界限模糊,无的放矢。

        本科生导师制是一定时代、空间、文化的产物。这就要求本科生导师制在不同的时空与文化背景下肩负不同的使命。很难想象一个应用性本科院校把本校的本科生导师制的目标定位于培养研究性人才,其效果会如何。也就是说,本科生导师制目标与使命的定位应该体现高校的定位与发展理念。一般说来,从高校的功能上来说,高校可以分为四种,即研究性大学、教学型大学、研究教学性大学和教学研究性大学。不同类型的高校,因其目标定位不同,人才培养的规格也就不同。人才培养规格决定着人才培养方式、人才培养内容、人才培养途径等方面的差异。作为人才培养方式之一的本科生导师制,在厘定自身目标和使命定位时,也要考虑本科生导师制实施院校的目标定位。

        (三)应该体现培养创新性人才的根本目的

        本科生导师制最初的传统在于通过给本科生配备导师,并通过一定的制度、经费、师资等方面的保障,来培养个性化人才。所谓个性化人才,即是与众不同的人才,也就是区别于大众、大家而有自己独特思维、能力的人才。因此,个性化人才实质上也是创新性人才。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创新性人才的标准不再仅仅指那些个性化人才或个体化人才,而是指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造性思维的人才。因此,从本科生导师制的传统与当代的发展使命来说,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创新性人才”的根本目的并没有改变。因此,本科生导师制的目标与使命定位应该体现培养创新性人才这一根本目的。#p#分页标题#e#

        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当前很多高校的本科生导师制的目标与使命定位的表述一般都能体现培养创新性人才这一根本目的,只是“抽象的语言背后掩盖了丰富生动的内容”。事实上,不同类型高校所培养的创新性人才的目标、方式、途径等不尽相同。如研究性大学的创新性人才培养侧重于培养学生在知识发现方面的创新性人才,教学性高校在侧重于培养学生在知识应用方面的创新性人才。因此,本科生导师制的目标与使命定位描述,应该结合所实施高校的目标、特点更为详细、具体,以使在“本科生导师制能干什么、需要干什么”等问题上有一个稍显清晰的界定,以便于实践中的操作。

        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本科生导师制之所以在我国出现种种弊端,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处理好本科生导师制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这一原因有两个层次,一是本科生导师制内部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二是作为一项育人制度的本科生导师制与高校内部的其他育人制度的主客体关系。

        (一)本科生导师制内部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主客体关系

        正如有学者指出,“迄今为止,本科生导师制实行中尚有一些理论问题亟待澄明。主客体问题,就是这类问题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把导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作为本科生导师制的理论预设,似乎是当下的一种隐性话语,它散见于各种理论刊物和各高校的实践中。作为一种理论预设,它必然会内在于其相应的场域,以各种方式展现其固有的性质和形态。”事实上,这种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的 理论预设是传统教育理论在本科生导师制中的反映,这种理论预设以“师必贤于弟子”为指导思想,认为学生是知识量低于导师的被动接受的容器。现代教育理论视野下的实际情况是,知识量丰富、信息爆炸,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元,“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学生也不是没有主动性的知识容器,而是生活在时代中的活生生的人。因此,本科生导师制中的导师和学生的关系不是“主客体”关系,而应该是“主体间性”的关系,导师和学生通过中介或教育内容是一种主体——客体——主体的关系。在此情况下,导师和学生为了共同的任务在组织形式、内容选择、情感体验等方面互动与理解,并通过导师的决定性角色向引导性、帮助性角色的转变,促使本科生导师制的作用的发挥。

        (二)本科生导师制与高校其他育人制度的主客体关系

        很多高校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时,常常出现本科生导师制与其他育人制度的“两张皮”现象。从主客体关系理论来看,这也是没有处理好本科生导师制与其他育人制度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主客体关系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定的静态框式,而是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的一个动态过程。对人与人之间的主客体关系如此,对于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在一个高校内部,本科生导师制只是育人制度之一,除此之外的育人制度还有教务教学制度、科研制度、人才评价制度、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制度、学生社团制度等。在本科生导师制与这些其他育人制度发生关系时,本科生导师制单纯地处于或主体或客体的地位,都会导致本科生导师制或“一厢情愿”或“被动适应”的局面。理想的本科生导师制与其他育人制度的关系应该是“互动”、“协调”的主客体关系。这就要求本科生导师制应该开放自身,通过与其他育人制度的互动、协调,使得自身能够具有运行的动力,也使自身在于其他育人制度的协调、互动中,共同形成育人合力。

        三、内容的选择与确定

        本科生导师制内容上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导什么”的问题。内容决定着“干什么”,也联系着“怎么干”,只有确定了内容,才能使本科生导师制有的放矢。

        (一)本科生导师制内容上的争论

        大致说来,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有两种观点,一是单一内容论。二是多项内容观。这类观点认为,本科生导师制不能肩负太多的任务和责任。这类观点认为,实施专业教育是大学的中心任务之一。本科生导师制也要服务于这一中心任务,以专业教育为内容和载体,通过专业教育使高等教育目的得以内化和升华,通过专业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独立思考的能力、与人相处的合作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等。另一种是多项内容观。这类观点认为,在我国大众化高等教育背景下,大学生人数激增,学生层次差异凸现。因此,本科生导师制应该把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思想提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心理健康、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生就业指导等作为本科生导师制的内容。

        事实上,这两种观点是在用不同的内容框架来诠释本科生导师制的内容。“单一内容论”者以“知识——能力”等理性方面为内容框架,注重通过专业教育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专业精神。这一内容框架的要求是本科生导师制要以专业为内容核心,通过知识内容的“导”来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的意识、能力和精神。“多项内容观”以“知识——态度”为内容框架,这一框架因为涉及到理性与非理性的方方面面,所以具体内容显得庞杂。事实上,本科生导师制的内容确定,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二)本科生导师制的内容:确定原则

        首先,应该体现“教书与育人”的统一。本科生导师制本身就是一项育人制度。它的根本宗旨在于通过导师的指导与帮助,使学生综合素质得以提高。因此,本科生导师制的内容确定应该体现教书与育人的统一。本科生导师制的导师不能仅仅教书而忘记育人,果真如此,本科生导师制就是在“制器”而非“育人”。#p#分页标题#e#

        其次,应该体现“做人与做事、生活与生存、就业与创业”的统一。本科生导师制通过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使得导师与学生之间相互理解与认同,最终使导师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及治学观、育人观等因素对学生产生影响,并促使学生产生预期的变化。同时,也需要通过科学研究、教学活动、社会服务等“做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批判思维。本科生导师制在内容选择上力求“就业与创业”的统一,是针对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大的现状而提出的。这就要求本科生导师制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就业能力,还要关注学生的创业能力。

        最后,应该体现“知识、能力、思想、态度”等内容的统一。本科生导师制是一种育人制度,它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创新性人才。而创新性人才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面向未来的创新性人才是一个集知识、能力、思想、态度等诸多要素于一体的综合性人才标准。在知识纬度上说,创新性人才需要有广博的通识知识和精深的专业知识;从能力上来说,创新性人才需要的是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合作交流能力、信息搜集整理与分析能力等诸多能力的综合体;从思想的纬度上说,创新性人才需要具有反思、批判与建构的思想要求;从态度纬度上说,创新性人才需要敬业、乐业、爱业等方面的科学态度和精神。因此,本科生导师制的内容应该是对学生知识、能力、思想、态度等方面的全面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