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职业健康监管通知

市委职业健康监管通知

各镇街区安监所,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科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安监局已承担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职责。为扎实推进我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安监局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我市安监局确定今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总的思路是:紧紧围绕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这一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以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培训、执法力度,逐步理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等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全面推进职业健康各项监管工作的开展。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今年要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市职业病防治规划》重点,突出抓好在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宣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加强相关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和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使其了解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规定,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提高企业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其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搞好职业危害企业的申报和检测工作。职业危害申报由企业负责,申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摸清现状,掌握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数、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及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了解职业危害分布情况,以及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检测是申报的前提,检测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企业导致可能发生职业危害的因素、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是当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对职业危害申报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对职业危害工作的认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危害识别能力和职业危害申报水平。凡是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限期在五月底以前完成申报工作,重点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等。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要依法查处。

三、继续抓好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整治是当前推动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年要继续抓好几个重点行业的治理工作。一是家具行业。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和人造板生产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期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工作。对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要抓住喷漆、涂胶和晾漆三个环节,加大生产工艺和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力度。到今年4月底,没有达到要求的,责令停产整顿;到今年9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二是石英砂行业。对石英砂生产和加工企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深入推进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进行工艺技术改造。干法企业原矿破碎工序要实行喷淋洒水,整个加工生产线要实行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湿法企业要在破碎工序实行喷淋洒水,烘干、筛分、分装环节要实行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在今年12月底以前,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四、抓好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基础工作。今年是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企业作为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明确的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重点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全面启动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进行申报。二是建立完善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这不仅是劳动者享有知情权的体现,也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实现职业危害防护的有效途径。要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抓好制度落实。三是建立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作业现场监测系统,指定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测,检测结果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五、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是安监工作的一项新任务,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摸清底数、督促申报、重点治理,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