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传统文化研究

书法中传统文化研究

摘要:艺术美学属于哲学的范畴,也是哲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分支。我们研究艺术的起源、探索人类审美活动、赏析艺术的风格特点、了解艺术家的艺术构思、创作新的艺术作品时,不可或缺的一门学科,那就是艺术美学,艺术美学对审美教育方面具有着重大的意义。艺术的范畴多种多样,书法作为一门中国传统艺术当然符合艺术美学的基本原理。所以学习艺术美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书法、认识书法。对于书法的讨论从古至今仍未停歇。

关键词:书法;儒家;道家;禅宗;美学

书法作为一种中国古老的传统艺术深受社会历史背景的影响。中国古代哲学家对宇宙的探索一直争议不断,从中衍生出众多发人深省的学说,其中影响力最大的三种学说便是我们熟知的儒、道、禅三家,至今依旧影响着我们的生产生活。这些相互差别的美学倾向共同塑造了中国文化的基本美学价值,因此区别于西方人的美学追求。

一、书法与中国三大美学价值

(一)儒家的美学价值

由孔子创立、孟子进一步发展、荀子所集大成的儒家学派一直绵延生息、至今具有强大生命力。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积极入世,将天下视为己任,他们的理想是完满地实现“天下一家、中国一人”的天地之道。

1.“中和”之美

“中”在儒家思想中就是适中、中庸、不偏不倚。“和”代表和气,一种处世之态。在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当中,有许多书法家都坚持儒家“中和”的美学观点。比如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道:“犹世之论相者,不肥不瘦,不长不短,为端美也,此中行之书也。”[1]并且在《书法雅言》中有一篇《中和》专门论述了“中和”之美,“圆而且方,方而复圆,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2]这种方中寓圆,正中含奇,奇正相生,复归平正的结构处理方法,是在书法的形质表现中最为主要的。

2.“雄健”与“充实”

儒家的美学价值是依据政治政权与父权体制。所以父权体制的威仪与“雄健”紧密联系,因而儒家美学中特别强调艺术的“气概”“气势”以及“风骨”等,所以劲健宏伟的颜体书法正体现了儒家这一思想。颜真卿的书法用笔凝练,结体宽博。使用篆籀笔意,由初唐时期的瘦硬变为丰腴雄浑,整体显得气势恢宏,充分表现了盛唐时期的繁荣昌盛。

(二)道家的美学价值

以老子为核心的道家文化,一出现就与正统的儒家文化构成了一种“互补”的关系。以一种消极出世的政治态度使一大批人走上学“道”的路。从古到今,信奉道教的书法家比比皆是,比如东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便是道教的“忠实粉丝”,其书风飘逸俊秀,有一些道骨仙风。到了唐代,唐玄宗、颜真卿也是道教的积极倡导者,还有唐代的草圣张旭更是疯狂的道教信徒,还曾自己炼过丹。明末清初的八大山人———朱耷也是一位道士。以“天人合一”为哲学基础的道教十分尊崇人的自然天性,“与天地万物并生”的道家思想极易将艺术创作的人物主体的精神思想引入一种自由无碍,抒发天性的境界,从而使艺术家“道法自然”,从而“师法自然”。

1.师法“自然”

“自然”二字在书法史上的出现频率极高。我国书法家无不推崇“师法自然”。褚遂良的“锥画沙”、颜真卿的“屋漏痕”,苏轼的“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意在脱离束缚,崇尚自然意造。孙过庭从自然中感悟书法之道:“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3]精湛的书法就好比大自然的惊奇,并非人力即能成就的事。所以书法贵在自然,道家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事万物皆要顺应自然,书法不仅要顺应自然的创作本体流露本性,书法的形态也要符合规律,不可过于卖弄造作。一件好的书法作品起码要做到让人欣赏起来身心舒畅、气运畅通,才有继续玩味的致趣。

2.“阴”与“阳”

“阴”“阳”也是道家学说的一个衍生学派,至今对我们的生产生活产生着巨大影响。道家“一阴一阳谓之道”,这是一种辩证的哲学观,同样体现在书法的用笔曲与直、方与圆、虚与实、外露与内敛;用墨的枯与湿、浓与淡;结构的外拓与内掖、欹侧与平正;章法的疏与密,包括布白等方面。这些如同阴阳,相克相生、对立而又统一。书法不同于绘画,没有丰富的色彩,仅靠抽象性的线条表现出丰富多端的变化,依靠的便是这对立而统一的阴阳两部分互相协调,最终协调统一。在书法作品中,有平正,有欹侧,有疏必有密,有墨痕必要有留白。万事物极必反,定要阴阳调和,方可称之“道”。

3.“气韵生动”

道家思想跟书法的关系直接而又神秘,道家所强调的气、韵在晋代表现的最为显著,众所周知“晋尚韵”,晋代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的书法可谓神韵兼备,无疑晋代是一个颇为崇尚气韵的时代,其穿着打扮同样是宽袍大袖,走路生风。魏晋时期玄学的出现掀起了对老庄研究的热潮。气韵对于书法同样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有生气,书法作品才有“神”,“书之妙道,神采为上,而形质次之”。把真的感情注入书法作品中,才会真正有气、有神采。气韵作为评判一幅作品品质的要素,那艺术家的修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不仅仅是技法,其个性、气质、学养、思想这类人格化的体现更加占主导地位。真正的书法家不只是字写得好而已,那样只能沦为一个普通的“写字匠”,要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思想境界,要不断提高文化修养与思想高度。

(三)禅宗的美学价值

佛教是从印度引进的宗教传统。它的隐喻是“出家”,所追求的是“解脱”,获得生命的“自在与解放”。佛学与儒家仁者爱人、家国一体的现实态度不同,也与道家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理想人格有所区别,佛学让人们意识到死亡与圆满的关系,它对人的生命提出了疑问,追问人存在的意义。书法家临摹研习的时候也时常涉及佛教经文,甚至很多著名的书法家他们本身就是僧人,如南朝的智永和尚、唐朝的怀素等。

1.“禅味”

所谓“禅味”,既区别于儒家的“雄健”、又区别于道家的“气韵”。在美术概论中提到的禅味即“涵盖着一切着力于在极端对立和两极彻悟存在本体的人生努力及其透露的人生意蕴”。[4]所以佛教中真正的“禅味”是对人生的终极思考,产生于对人生的最大热情。受禅学影响的书法家总是喜欢以禅学论书法,所以书法家把书法上升到灵魂的高度,他们认为书法就是心灵的写照。有很多书法理论喜欢把人格与书法联系在一起,“心正则笔正”,将书法家的思想境界作为书法作品好坏的评判标准之一。

2.“悟”与“圆满”

禅宗思想讲究“顿悟”,在彻底的顿悟人存在的本质的时刻,则达到一种喜悦的圆满。学习佛法一定要有“悟性”,学习书法一定也要有“悟性”,著名书法家董其昌,其书法用笔古淡、空间疏朗,整体风格清新寡淡,正体现着一种与世无争的禅宗思想。在书法创作的时候也需要感悟自己对书法的理解,出于自然,懂得释放自己的情绪,达到思想上的解放并且找到内心的圆满。

二、书法中的形式美与意境美

中国传统美学思想总是更注重于“意境”,那么书法的形式美与意境美必须得到重视。所有的艺术意象都会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与语言特征表现出来,进而被人们所感知。这就是常说的形式,如果没有形式,艺术家的艺术构思就无法表现出来。

(一)形式美

形式美包括两部分一是指美术作品中的整体组织结构,二是指美术作品的语言特征。书法中的整体组织机构包括线条的粗细、墨色的浓淡、作品中的布白等方面,按照一定的法则,如和谐、对称、变化、平衡,从而达到形式美。这在书法作品中有突出的体现,比如小篆的均匀与对称,草书中的变化多端,书法用笔中的粗细变化,墨色处理上的枯湿,作品整体的留白。正是这些部分使书法作品单一的线条变得富有艺术美感。然而光有形式也不行,还需要有美术作品的语言特征,这是无数艺术家在经验当中不停地积累下来的审美意味与文化内涵,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当代的艺术作品不如我国古代的书法、中国画那样具有文化底蕴,没有像它们一样散发着独特的魅力。书法同样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没有内容的形式,再美也是没有灵魂的。

(二)意境美

“意境”是一种“情”与“景”的交融,是艺术家将自己的感情注入自己创作的对象当中,移情于物,是艺术家的思想与客观的景物之间的融合。我国古代传统艺术更注重意境,这是一种主观与客观统一的美学观点。一件好的书法作品同样注重意境,书法作品所表达出来的情感与境界往往至关重要。比如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从形式上来说,不仅有错字,还有涂改的迹象,传说王羲之之后曾重新书写《兰亭序》数次,都不及第一次。因为王羲之在书写兰亭序时正酣畅至极,其感情与当时的情景完美融合,这样的结合完整地体现在《兰亭序》中,错过这样的情与境,再难创作出超越此文的作品。综上所述,书法作品正是形式美与意境美的统一。

三、结语

无论是儒家思想、道家文化还是佛教文化,都对书法产生过深远的影响,直至现在,书法作为我国瑰丽的文化珍宝,富含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中国文化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书法的光芒将永不会熄灭,它需要越来越多的人重新认识、重新理解并且更加热爱,要把书法艺术作为中国的国学来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上海书画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516,526,125.

[2]王宏建.美术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621.

作者:郝媛 单位:山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