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信息化的移动通信技术论文

检察信息化的移动通信技术论文

1移动通信技术在检察信息化中应用的现状

1.1移动通信技术特征和优势

第一,移动网络覆盖面广,使用方式灵活,扩展性比较好,在使用过程中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地连接到移动网络中去,没有其它硬件软件设备需求,方便快捷地让用户实现网络扩容;第二,移动网络的价格相对而言是比较便宜的,移动网络在建设、维护、扩容等方面都是公开透明的,是值得信赖的网络;第三,移动网络在使用上更为方便。移动网络通过终端提供给用户丰富多彩的软件设施,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新的移动智能通信终端更是不仅仅在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上使用,已经融入到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来。

1.2移动通信技术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

随着移动通信网络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政府也积极地推动电子政务,将移动通信技术应用与高新的电子政务结合起来,不但减少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还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水平和效率;检察机关也在大力发展现代信息系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外出办案时,一些办案场所比如说看守所之类的对嫌疑人进行询问时,移动信息技术可以直接对现场进行监管,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二是在侦查指挥方面,移动通信技术可以实现上下级之间的任务分派、指挥、询问等等,可以将现场情况直接转达到指挥中心,方便了集中的部署和指挥。三是在远程协助方面,专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对相关的操作进行远程协助;特别是在一些重大审讯现场等场合,专家可以通过语音、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指导。四是在视频会议方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视频方式进行提审、工作汇报、在线学习等等,不同地区的人员也可以实现共同会议。五是在无线监控方面,对于那些不方便铺设有线网络的地区可以通过无线网络进行覆盖,通过无线网络对这些地方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2移动通信技术在检察信息化应用中的发展

2.1更新思维方式,突破观念壁垒

当前我国政府和许多机构虽然开始实施移动通信技术的应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些移动通信技术的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普及率低,没有从根本上转变机构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因此,我们必须鼓励相关人员学习新技术、开拓新思潮、转变新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移动通信技术在工作生活的利用率。

2.2完善制度机制,统一标准规范

如今,移动通信技术并没有统一标准,不能兼容使用,带来很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政府采购限制、入网许可限制、安全保密限制、技术壁垒、标准真空、标准重叠等更是层出不穷。一方面,在政府机关移动通信应用上,我国政府进行了各种限制,没有采取合理的引导措施;另一方面,如今我国各通信运营商采用了完全自由的3G技术路线,如TD-SCDMA、CDMA2000、WCDMA等。

2.3加强技术研究,注重信息安全

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将会和公民的隐私、社会公平和安全问题联系在一起,移动应用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对提升检察机关移动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保障检察信息化与信息安全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在检察机关中,信息化建设是重中之重。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立足根本,利用当前越来越先进的移动通信技术,不断提高我国检察机关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增强我国检察机关的管理与技术能力,保障我国的检察工作更为顺利的展开。

3结语

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实现了经济性、高效性和实用性的检察机关信息化内部网络系统。建立了检察机关安全监控系统、自动语音举报奖励系统、驻所检察监控系统、非线性编辑系统、综合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办公业务系统等都依靠了电子信息化技术。确保了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检察工作各业务能够较快较好地发展。我们应该着力提高信息技术在各检察业务环节中的发展水准,继续挖掘科技发展的市场潜质,从而推进检察工作快速进步提升的新检察工作模式的建立。

作者:刘洪 单位:菏泽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