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探讨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探讨

摘要: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础,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相比于大型水利工程而言十分滞后。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问题,探究相应的改进策略和模式,为相关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农业发展;工程管理

0引言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直接关系到农业的生产和农民的生活,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是指灌溉面积为10000亩(1亩=666.7m2),除涝面积为30000亩,库容量为100000m3,渠道流量小于1m3/s的水利和供水工程[1]。这些工程广泛地分布在全国农村各地,在农村地区的灌溉、排涝、水土保持、养殖和饮用水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近年来水资源短缺,用水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升级[2]。本文通过调查和总结当今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常见管理模式及其优缺点,提出建设和管理方面针对性的对策。

1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如今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资金问题

不同于大型的水利设施,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一般来源于当地政府的拨款,社会和民间资本很少流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渠道少,总量小。资金的管理一般涉及到发改委、水利、财政、农业等几个部门,经常出现资金交叉、重复分散使用的情况。另外,工程竣工后,日常的维保和管理资金很少到位,很多工程由于年久失修很难发挥预想的作用。

1.2规划决策问题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需要考虑到当地农业的实际需求、技术、经济的发展情况等因素,但是实际规划方案的主观性较强,缺少专业的论证导致规划不合理、建设目标不明确。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的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效果较好,偏远地区则较差,地域之间的发展水平没有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发展。

1.3勘察设计方面

为了推进项目的进展,建设方要求设计单位最大限度地缩短设计时间,无法充分保证前期现场实际考察的时间,方案的确定缺少全面的论证和对比,设计的深度不够,很多设计无法满足农村实际的需求,甚至不符合工程实际。另外,为了压缩投资资金,人为地降低设计标准,很多设计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

1.4施工问题

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地点较为分散,政府工程管理部门的人员和空间受限,监理单位的投入和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质量监督制度不完善,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工程层层转包,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素质无法保证,偷工减料的现象无法根本杜绝。

1.5工程的后期维护

农田水利工程的重建轻管现象非常普遍,工程建设完成后不重视后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明渠堵塞、泵站破坏等现象的问题严重,远不到设计寿命就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关系不明确,地方政府和农村组织都无力承担维护费用,也明显地制约了工程效益的实现。

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模式

2.1集权治理模式

集权治理模式是以集体投资为主,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农民出工,产权归集体所有,实施集体管理,管理结构图如图1所示。该模式的水资源利用率较高,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的参与性,但是毕竟农村集体的投入有限,只能承建小型工程。另外,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功能上逐渐弱化,容易出现无人管理、产权不明晰,管理机制很难健全的现象。该模式适用于小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

2.2私人管理模式

私人管理模式的投资由农村土地所有者自筹自建为主,其他投资来源为辅,由土地所有者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如图2所示。该方式可以直接服务农民的实际需求,产权界定清晰,土地所有人是利益的驱动着和受益者,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的效益。但是,该方式的服务范围较小,工程建设不规范,比如渠道建设的渗透、破损和堵塞较为普遍,水资源的效益无法完全发挥。对于水资源分布不平衡的地区,缺少统筹规划会因为水源的供给造成矛盾和纠纷。

2.3参与式治理模式

参与式治理模式是指在公共财政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政府主导建设,农户和农村协会自主经营和维护农田水利设施,如图3所示。该方式的产权和经营权分离,谁使用谁管理有利于后期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的参与程度,增强维护的责任感。但是县+乡+村的三级管护运行监管的机制不完善,有待于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

3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改进对策

3.1明晰水利工程的产权

明确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是达到其预期建设目的,发挥出其公益性的前提。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采用灵活的市场化方式,如承包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明确水利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建立一套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发挥水利工程的整体效益。

3.2尊重农户的参与决策权

农民是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者和受益者,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才能确保水利设施建设真正是为农村服务。农户可以以合作社的形式参与水利设施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将自身的利益和工程效益有效地结合。可以采用以工代赈和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农民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3.3明确政府投资的主体地位

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公益类的项目应该明确政府的主体建设责任,政府应该建立水利设施管护专项资金制度,建立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补贴和分担制度,落实专项养护资金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财政主渠道的作用。

3.4构件多元化的投资方式

除了政府的资金外,农村水利工程也可以充分吸纳社会资金,构件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渠道。(1)发挥农户的作用。作为水利工程的直接受益人,农民应该成为工程的主要参与方,政府应该出台政策和措施鼓励农民投工投劳,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的原则,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以独资或股份制合资的形式参与到项目的建设中。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民自愿参与、引导市场主体和非政府组织积极介入、社会广泛受益的建设体制。(2)充分调动金融资本的参与。通过建立政策和法规鼓励金融机构,比如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放贷中,给予农村更多的资金支持,提供低息贷款。也可以拓展多样式的抵押贷款,满足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3)发行农村水利建设的国家债券,建立专项的发展基金,实行分类财政贴息政策,鼓励银行和合作社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利用减免税收、信贷优惠的政策调动金融机构投资水利基础设施的积极性。

3.5完善监管体制

政府的行为需要完善的监管才能得到有效的约束,以减少农民对政府的政策的落实的质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监管体制:(1)完善法律法规,做到监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2)农民以协会的形式参与到水利工程的监管过程中,协会由村民选举产生,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例会,增加村民参与项目的积极性,督促政府履行职责。(3)政府部门对投资的工程要定期巡视,主动向村民提供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建立起一套严密的监督网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展。

4结论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础,为了更好地建设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应该首先改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地建设和管理,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和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建立以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服务农业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丁平,李崇光,李瑾.我国灌溉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及发展趋势.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6(4):18-20.

[2]罗萍.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对策及措施[J].水利科技与经济,2013(10):63-64.

[3]李甲林.灌区参与式灌溉管理经济与社会影响评价探讨[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3(1):16-17.

作者:周晓锋 单位:四川盛世华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