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家庭教育的实施原则与方法

略谈家庭教育的实施原则与方法

一、家庭教育的实施原则

(一)“正确使用父母的权力”

苏霍姆林斯基提出:“在有孩子的家庭里,应当正确使用父母的权力。”如何正确地使用这份权力,并取得良好的家庭教育效果,苏提出了两个前提要求:一是不能使用家庭暴力,尤其不能体罚孩子。因为一切依靠体罚的地方都不会有孩子内心真正的自我教育,相反惩罚往往会造成孩子的怨恨与不满,而且“体罚不仅标志着家长的软弱无能和惊慌失措,也标志着他们的教育方法极端不文明。用皮带培养出来的儿童会变成麻木不仁、没有心肝的人。”二是要注意尊重孩子。家长应当善于深入了解孩子的思想、情感和愿望,而不是用自己的权力一味禁止。“因为硬性地压制孩子的强烈愿望会引起孩子极度伤心”。同时,家长也不要粗暴地干预孩子的隐私,要给孩子一定的自由和空间,“孩子年龄越大、活动的范围也越广,父母公开干预的圈子也就愈应该予以限制。”

(二)和谐一致

在这里,笔者将和谐一致的教育原则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父母对孩子的要求要和谐一致。这样有利于保持和提高家长的威信。如果父母对孩子提出的要求不一致,孩子会意识到可以不听其中一个人的话,或找理由听那一方符合他愿望的话,这会使孩子养成不听话的习惯。因为“年幼的孩子们一旦有了某种感受,这种感受便会占据他们整个心灵支配他们的思想”。二是家长要与学校采取和谐一致的要求和行动。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和老师提出的要求,因为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影响的一致性。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学和教育过程就会向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

二、家庭教育的实施方法

(一)劳动教育

1.父母不断辛勤劳动的家庭将成为孩子进行情感、道德教育的学校。

2.手脑并用的劳动更易于发展孩子们创造性的思想,培养高尚的情感。

3.孩子们在自己的劳动中创造并理解劳动的美,从而明白劳动的意义和价值。

4.如果孩子于早期童年时代就能在劳动中认识自己,那么孩子就可以真正获得人的高尚品质。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孩子的劳动意识,加深热爱劳动的情感,让孩子在劳动锻炼中真正磨砺自身的意志和品格,苏认为这是进行家庭教育有效的方法。

(二)榜样教育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父母的言行对孩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们会在孩子的心灵上留下深深浅浅的印记。儿童对人的世界的认识,是从父母开始的。他首先认识的是妈妈如何跟自己说话,爸爸怎样对待妈妈。在一个好的家庭里,父母和睦相处,以诚相见,相互信任和尊重。这就向孩子无声地表明并使之深信不疑,人间的情感是美好的。要珍惜儿童的这种关于善和恶的最初概念和理解,因为它正是人的道德价值观的新芽。苏强调,在孩子们面前展现出来的通往世界的第一个窗口,便是父母的榜样。父母为孩子呈现怎样的行为、态度、价值观,孩子便会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只有在父母拥有道德权利,成为孩子道德榜样的条件下,那些对孩子的教诲,才能灌输到他们心灵中去,才能引起情感上的共鸣,唤起良好的愿望来。”

(三)自我教育

苏霍姆林斯基说:“我深信,能激励人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这是真正的教育”。“在人的生活中,自我教育是起着巨大作用的。善于进行自我教育的人,按其全部涵义来说就称之为有教养的人。”他主张引导孩子进行自我教育,激发儿童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创造美好的事物,学会用坚定的精神信念来引领自己。他们只有从心灵上认识到外界事物的好坏善恶,才能自觉地进行自我教育,才能有意识地选择好的榜样,抵制消极事物的影响。“任何时候也不要急于去揭穿儿童不好的、错误的行为,不要急于把儿童所有缺点公诸于众,而应当让儿童发挥内在的精神力量来克服自己的缺点”。提高儿童的自我教育水平,家长适当放手无疑是必要的,因为“最重要的是人本身的意志和自我控制”。因此,培养儿童的意志和自我控制力,是儿童能够顺利进行自我教育的前提和基础;而能进行自我教育,是使儿童变得坚强有力,具有不屈不挠精神的必经途径。

本文作者:崔红洁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