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人才培养自然辩证法论文

创新型人才培养自然辩证法论文

摘要: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新工科”建设如何培养新时代创新型人才成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着力点。“自然辩证法概论”作为理工科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培养创新人才的战略大计意义深远。文章基于对“新工科”研究生创新兴趣与创新意识的实证调查和分析,从“自然辩证法概论”面临的新境遇和新挑战出发,提出挖掘创新心理驱动力的“优势需要”、优化教师知识结构、发挥师生“互主体性”、引导学生“负责任创新”的教育对策,为“新工科”建设添砖加瓦。

关键词:“新工科”;“自然辩证法概论”;创新型人才;教育对策

为应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量子信息等新技术迅速发展的新时代,教育部2016年提出“新工科”建设构想,成为我国在新科技革命、新产业革命、新经济背景下新工科教育改革的重大战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高等教育要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1]其中,重点强调高校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继续坚持“教育优先”的战略地位。工科研究生作为“提前发展、主动创新”的新生代创新人才的主力军,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专业和新模态的新时挥中流砥柱的关键作用。教育部等三部门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将拓展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有效途径,培养具有追求真理、勇于探索、正直诚信、团结合作的研究生的目标放在六条具体建议的首条[2]。因此,如何培养满怀创新热情、拥有创新意识、具有创新精神、兼备创新知识与能力,能够创造性地解决难题的高端创新人才成为当今高等教育的关键与目标。“自然辩证法概论”作为理工科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新工科”背景下为我国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自然辩证法概论”作为理工科研究生思想

政治理论课在“新工科”背景下的新境遇“新工科”以培养未来多元化、创新型卓越工程人才为目标。因此,当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应再以灌输引导或教育软控为教学理念,而应将之视为一种精神生产实践,立足于“人的构建”,着眼于“怎样成为人”与“成为怎样的人”。201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与教育部的《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3]规定“自然辩证法概论”作为理、工、农、林的研究生阶段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课,聚焦于唯物主义自然观、科学观和技术观,了解自然界和科技发展的一般规律,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因此,面对作为“准科研人员”和“准工程师”的“新工科”研究生,一定要避免“填鸭式”或“一言堂式”教学形式,要转变课程教学理念和范式,时刻注重针对“新工科”研究生群体的特点培养其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新工科”建设为“自然辩证法概论”的课程教学与改革提供了新机遇与新挑战。

1.“新工科”建设提供了“新型”授课对象

“新工科”建设中发展出新兴工科专业、转型升级的传统工科专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专业等“新型”专业,这些专业的学生往往由于学科的“前卫”,具有知识结构新颖、创新思维活跃等特点,甚至他们其中一些人已经参与某些国家高科技大型工程建设,具备相应的一线工程实践经验。

2.“新工科”建设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的新期待

《中国制造2025》提出对工科人才能力的新要求———兼具动手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的高级综合性工程师。而“自然辩证法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4]。培养学生的统筹综合辩证的思维能力是“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核心方法论,对于培养“新工科”高级综合性工程师具有责无旁贷的重要作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5]将“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授课对象由理工科扩展到所有专业的硕士,这使得这门课为“新工科”建设提供更多、更重要的支持。当然,机遇与挑战并存,为满足“新工科”建设对工程和科技创新能力高需求,“自然辩证法概论”也面临新的挑战与难题。

二、“新工科”研究生创新兴趣与创新意识调查研究与分析

1.调查方法与结果分析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与访谈调查法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调查对象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生物工程、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信息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安全工程等10个专业的2018级研究生,回收有效问卷509份。问卷调查题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以客观题为主,旨在调查理工科研究生对于新发现的自然科学知识、新发明的高科技产品或信息的兴趣;另一类是开放题目,允许学生给出具体理由,旨在搜集理工科研究生对于人工智能时代(AI)与“基因编辑婴儿”实验较为具体的态度与看法。第一部分调查学生对每年的诺贝尔奖的获奖成果信息、科幻类电影或小说、新电子产品以及新科技功能、自然科技类纪录片等四类“新科技信息”是否感兴趣,回答感兴趣的及比例分别是323人(63%)、352人(69%)、374人(73%)、279人(55%),可见多数学生对于新科技信息感兴趣。第二部分对学生获取新科技信息的渠道进行调查。学生获取新科技信息的渠道多元化。“手机、电脑、软件等新发展趋势”较为突出,但只有132人(26%);如“今日头条”等实时资讯软件、网络或自媒体的贡献总体比例较高,有183人(36%);由于《流浪地球》等中国科幻电影的热映,学生对于由科幻类电影或小说获得的“超现实”“超前”“未来感强”等新科技的兴趣大大提高,有81人(16%);对自然科技类诺贝尔奖的成果内容的关注有42人(8%)。后两项均高于普遍预期。第三部分以对人工智能时代(AI)和“基因编辑婴儿”实验的态度为范例调查学生对待高科技的看法。二者看法不一,对AI持“期待”与“期待但有顾虑”态度的471人(93%);对“基因编辑婴儿实验”的“支持”率仅有51人(10%),“支持但有条件”也只有177人(35%),超过半数的学生表示不支持。

2.“新工科”研究生的创新兴趣以及相应的复杂态度

由调查结果可知,第一,多数“新工科”研究生具备创新意识。大部分学生对高新科技信息感兴趣,其中,63%的学生对新科技极具兴趣,当他们获得相关资讯信息后会进一步深入了解或探索相应内容。这表明学生的求知欲与创新意识是很强烈的。也有部分学生对科技前沿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关注,创新意识淡薄,需要进一步激发创新兴趣。第二,学生获取新科技信息的渠道多样化。多样化的信息渠道不仅表明学生的个体性与多元化,还表明学生具有主动探索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由此,学生的知识储备会因为信息获取渠道的多样而在内容以及理解程度上存在很大差异,这需要教师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对其认识进行正确引导。第三,“新工科”研究生对于AI时代持期待态度,但充满困惑和疑虑。多数学生期待高科技的发展,但对于“基因编辑婴儿实验”事件明显不支持,说明他们对于科技创新型时代充满希望,但是具体到伦理与法制困境的科技行为却表现出复杂的心情,其中,既包括对科研创新活动的法制规范、价值判断、伦理评估、责任归属、私益与公益的判定等一系列的困惑,也包括机器化时代对人的境遇、人的尊严与权力等负面影响的担忧等。“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对此领域问题的答疑解惑责无旁贷。

三、“自然辩证法概论”在“新工科”背景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教育对策

“自然辩证法概论”在“新工科”背景下培养创新型人才,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应该发挥主导作用。

1.课程教学中发掘“新工科”研究生对于创新心理驱动力的“优势需要”,使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不断强化并内化,最终成为其意识的主导动力

创新意识的起点在于人类思维中导向创新的兴趣。兴趣存在于生命个体活动的任何阶段,兴趣的导向性会使个体产生认识和实践的目标,激励着个体时刻准备朝着这个目标进行活动。杜威提出:“任何一种产生目标的冲动和习惯,如果有足够的力量去推动一个人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那么它就变成了兴趣。”[6]因此,“新工科”研究生对新事物的兴趣,尤其对新自然知识和高科技信息的浓厚兴趣是其创新活动的原初本能。创新是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正是这种创新活动的原初本能为“新工科”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更大可能性。按照杜威的理论,兴趣除了具有“推动特征”和“客观特征”以外,还具有“情绪特征”———兴趣“意味内部的自我意识、情感和价值”。当兴趣出现时,必然伴有情感方式的反应。因此,“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中应该时刻关注学生的创新兴趣,通过积极性的情感鼓励,在自我肯定和社会认可等价值方面使学生获得创新驱动力的“优势需要”,始终引导学生形成积极性的创新心理,在原初起始层面鼓励学生形成大胆开拓、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并乐于创新的积极心态。对创新活动产生积极反应。真正唤起学生作为创新主体的内在自觉,使创新意识内化为稳定持久精神动力。

2.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更新前沿科技信息,丰富多学科交叉内容,激发学生科技创新灵感与热情

根据当前“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效果反馈来看,一方面,“自然辩证法概论”由54学时缩短为18学时之后,教师在授课时普遍出现内容多但课时少的难题。于是教师往往只能偏向自己擅长的部分,其余部分少讲甚至无从涉及。如果教师的偏重点与授课对象的专业相近,授课效果很好,但如果与授课对象专业相差较远,则教师与学生普遍反应不佳,因此教学效果会出现同一个教师优和差的极端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现代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发展迅速,无论是自然界或宇宙的新发现新探索,还是高新科技产品的创造发明层出不穷,许多教师的前沿研究知识储备无法及时更新,因此既容易偏离以自然科学为基础的思维方式,也容易偏离授课对象的知识需求,往往会使自然辩证法的普遍思维方式凌驾于具体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应用之上。另外,“相反”的极端情况也会出现,即以个例或特殊的经验作为自然辩证法的统一概论,使自然辩证法变成“自然科学之外和之上的自然哲学”[7],这种以偏概全的方式与“新工科”的教育理念是背道而驰的。自然辩证法作为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具有多元化的内涵,“当下科学论的视域、论域越来越多元化,研究旨趣也转向科学、人文两种文化的融合”[8]。科学(science)来自拉丁文知识(scientia),德文科学(wissenshaft)继承了scientia更全面的内涵,即关于所有知识的科学,因此科学不仅包含自然科学,还包含社会科学。人类追求科学的初衷与动力均是人类福祉。理工科研究生由于长期文理分科以及学科分化,往往缺乏一定的人文素养,从而对于创新活动的社会责任意识淡漠。“自然辩证法概论”作为理工科研究生在校学习课程中为数不多的涉及人文知识的课程,更要担负起培养学生在追求知识与探索真理的科学活动中兼具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责任。在讲授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与社会等专题时,不仅要强调科学创新的价值中立原则,还要启发学生对科学创新的道德判断、价值取向、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统筹思考,认识到“只有教养与文化、智慧与德性、理解力和判断力、理性能力与审美能力同步发展,才能为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与动力”。因此教师要合理平衡自身的知识结构,时刻注重多学科多领域的科学技术信息的补充,不仅能够以广博的科学与人文的学识打动学生,还可以在展示科学史或当今多领域科技前沿信息的同时,开阔学生的视野和见识,激发学生的创新兴趣与创新热情,营造正面积极的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3.发挥教师与学生的“互主体性”,教师应充分重视与学生的“沟通对话”,多元化教学方法并举

教材往往是标准化内容的统一安排,缺乏针对性。作为受众的“新工科”研究生专业分化明确,如果刻板地按照统一内容教授,效果普遍不太理想。从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学生对于新科技信息的兴趣比较高且获取渠道多元化。“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授课方式可以不同于理工科专业课,可以灵活地综合运用启发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课堂讲授与慕课相结合、分组辩论等多种方法,发挥教师与学生的“互主体性”。因为教师和学生是一种教与学交互活动的关系,它既注重教师的主导作用,也注重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能动性,二者相互作用只有实现一种“共振”关系,才能达到最优效果。这种“互主体性”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全面的心灵对话过程,是一种教学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和相互理解的过程”[9]。“互主体性”的教学观念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教师在培养和教导学生的时候是主体,学生在学习和思考的过程中也是主体,这是一种真正将心比心的方式,使得教师与学生均作为精神主体实现相互理解、充分“对话”。教师在授课前可以根据授课学生的专业适当补充与之相关的教学内容,在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的同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载道”与“渗透”功能,使学生在增加参与感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获得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

4.引导学生“负责任创新”,帮助学生消除科研伦理担忧和法规盲点,减少科技创新的负面效应

“新工科”作为我国为世界高等工程教育贡献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其直面的是工程发展在给人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威胁着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两难困境。“负责任创新”(ResponsibleResearchandInnovation,RRI)由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地平线2020》(Horizon2020)中作为欧盟战略发展的重要内容而提出。“负责任创新”作为一种包容过程,“其核心是:在技术研发与创新过程中,创新者、决策者、企业、公民和非政府组织结合起来,建立起技术与社会、管理与伦理的有效合作关系,体现创新研究尊重与维护人员、增进社会福祉的价值归旨”[10]。我国在2016年颁布的《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中将科技评估分为事实评估和价值评估,并且强调将价值伦理的评估认定置于科技创新活动的任何一个阶段,是国家科技监管的重要内容[11]。根据问卷和访谈结果,学生关于AI时代与“基因编辑婴儿实验”表示担忧的最大因素正是在于科技伦理。因此立项研发阶段的科研创新就要启动伦理考评是十分必要的,而“负责任创新”最终指向增进人类福祉的价值旨归是启发学生在创新活动中的伦理意识的重要指导。“自然辩证法概论”作为针对即将开始科研创新的一年级研究生,在授课过程中不仅可以教授学生在创新伦理方面的基本知识,还随时利用“负责任创新”的内涵应对学生在创新过程中的价值“迷茫”与伦理担忧,培养“新工科”研究生在面对诸如人的生命自主权、公平性、合法原则、不伤害原则、人的尊严、他益式伤害与公益式不负责任等一系列较为具体且可能出现“两难”的判断困境时,能够找到相关的政策法规与道德伦理规范,使其科技创新行为无论在事实层面或目的层面都旨在增进人类福祉,进而成为真正合格的创新型人才。

作者:张璐 单位:计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北京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