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的感恩教育论文

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的感恩教育论文

一、高职院校贫困生感恩教育的现状

(一)无感恩意识

对贫困生的资助不仅体现在物质上的资助,更体现在感情上的关爱。然而,很多贫困生并没有在享受资助的过程中产生感恩意识,体现在:不知感恩父母,认为父母的付出天经地义;不知感恩学校,认为学校的资助理所当然,还嫌资助金额少,甚至伪造证明材料“争当”贫困生;不知感恩社会,高职院校在校贫困生不仅能享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能享受到学校和社会的资助,然而部分贫困生将这样的资助视为理所应当,不能将这样的帮助当作恩惠。

(二)无感恩行动

部分受资助的贫困生中能感受到生活的不易和资助的意义,但仅仅有感恩意识,未能将感恩意识转化为具体的感恩行动,不能在受资助的同时在生活方式和解困方式上有所改变。具体表现为:第一,生活不节俭。部分贫困生受虚荣心的驱使,热衷于与其他同学攀比,不能合理安排资助金的使用,铺张浪费。第二,不自强自立。为了更有效地减轻高职院校贫困生的经济压力,各高校均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但部分贫困生不能吃苦耐劳,对勤工助学岗位挑三拣四,不能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第三,不诚信还款。国家有贫困学生助学贷款政策,各高职院校也有绿色通道,但部分贫困生当有偿还能力的时候,不能履行合约,一味拖欠。

(三)无施恩主动

感恩不仅是要能感知恩惠,回报施恩者,更要传递和散播爱心,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这样才能形成整个社会的感恩风尚。然而仍有部分高职院校的贫困生不能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不能主动奉献,传递爱心,回报社会。

二、感恩意识缺失的原因分析

对于高校学生感恩意识缺失的原因,周欣、吴小林在《大学生感恩意识的伦理审视》一文中提出感恩文化断层、道德教育讲话、家庭观念错位、缺乏自身修养四个影响因素。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及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笔者认为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感恩缺失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思潮的影响

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正处于我国社会转型期,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潮影响并弱化了部分贫困生的感恩意识,淡化了感恩主动。

(二)家庭教育的缺位

一些家长只关注孩子的成绩,忽视了孩子健全人格的培养。当代大学生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众星捧月,父母的溺爱使得本应双向互动的情感成为父母对儿女无私奉献的“单边行动”,这助长了他们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凡事只考虑自己,很少顾及他人的需要和感受,感恩的情怀自然无法产生,更不懂得如何去感恩。孩子只是一味地接受关爱,没能从家庭教育中得到感恩意识的培养。

(三)学校教育的局限性

感恩教育应当是青少年成长阶段必不可少的情感教育。然而,在教学成绩主宰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价值取向的现在,我国中小学感恩教育普遍未能实质性地进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范围。基础教育阶段感恩教育的缺失,使得大学的感恩教育成为高校学生感恩意识形成的“补偿教育”。而在部分高职院校中,只注重课堂的教育,未将教育与实践结合起来,不能形成全方位的感恩教育的格局。

(四)资助模式的权利义务相分离

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理念是现代公民最为本质的价值意识,然而当前高职院校现实行的是“免费午餐式”的资助模式,这种无条件的资助,导致部分贫困生对于权利过度索取,弱化了义务感和感恩意识,助长了不劳而获的思想的滋生。

(五)个人素质和自卑心理

高职院校的学生虽然整体素质都比较高,但是相对于本科院校的学生而言,无论是学习成绩还是在道德素质都有一定的差异。所以高职贫困生在资助体系中的感知能力和回报意识有欠缺。同时,大学是社会的缩影,贫富差距在校园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物质生活的不充裕,导致了贫困生心理上的不平衡,理想自我和现实自我的冲突,使得一部分贫困生容易产生自卑、虚荣、嫉妒等不良心态,从而冲击和消磨了内心感恩的想法。

三、加强感恩教育的对策研究

(一)思想教育与心理辅导相结合

由于贫困生所处的特殊环境,其在成长过程中心理波动较大,是一个亟需心理健康教育和建设性指导的群体。因此要把感恩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可通过普遍教育与个别指导来引导贫困生消除经济拮据带来的自卑心理,克服依赖思想,培养和树立责任观念。

(二)课堂教育与氛围营造相结合

由于基础教育阶段感恩教育的缺失,我国高职院校背负了更多的责任来做好“补偿教育”。因此高职院校要把“学会感恩”列入大学生守则规范,并列入德育课程中,贯穿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始终。除了课堂教育,还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感恩环境,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校园。因学生生活其间,也浸润于其中,校园环境对大学生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将感恩教育浸润其间,借此丰富大学生的情感体验,让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形成感恩习惯。

(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

大学生的感恩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家庭、社会都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只有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

1.不仅要引导高职院校培养学生浓厚的感恩意识,还要在实践中引领学生掌握正确的感恩方式。

家庭是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的基础,学校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邀请家长参与到感恩教育的体系中,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子女感恩意识的影响作用。

2.重视社会对高职学生的育人功能。

组织学生走出校门体验生活,并引导学生用行动回馈社会,关爱他人,将感恩意识转化成感恩行动,并主动施恩。譬如,高职院校学生可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服务社会的活动,践行感恩行动。

(四)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资助模式

大学是“非义务教育”,对于已具有劳动能力的高职院校的学生不应采用零付出的资助形式,而应当科学地界定享受资助的权利主体应承担的义务,建立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资助模式。在目前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实施的“最低保障”中,享受“低保”的人员,除身体残疾外,绝大多数都规定了必须为社区做多少个工作日的义工,才有条件拿到全额的“低保金”。因此,对于高职院校的贫困生在享受资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将“无条件的资助”转变成“有条件的资助”,从而培养高职院校贫困生的责任感和感恩意识。在资助工作开展的全过程都要贯彻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思想,让高职院校的贫困生在享受资助的同时也能成实现自我的成长与发展。

作者:郑月圆 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控制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