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与法制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与法制要求

【内容摘要】正是因为黑恶势力严重威胁到我国公民的切身权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所以,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则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是夯实民族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础所在。鉴于此本文笔者在对相关参考文献加以梳理的前提下,结合个人的实践研究经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与法制要求展开粗浅的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扫黑除恶;现实意义;法治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不仅彰显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发展理念,还对巩固党的执行根基,进一步推动法治社会的有效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正因如此,近些年来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而要想彻底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还需要对其开展有效的法律打击。鉴于此以下笔者即从扫黑除恶的内涵入手进行阐述,并提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意义,以便于更为深入的剖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制要求,以期更为彻底的铲除黑恶势力的根基。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内涵

古人在国家治理以及扫除污秽上,早已提出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至理名言,这显然充分的体现出了古人的治国哲学。而现如今国民的打扫情怀恰恰就是基于国家治理视角开展的一种全民参与的专项工作,并且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国已经取得了十分骄人的成绩。这是因为在这几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坚决与各种形式的黑恶势力做斗争,勇于揭露那些危害到人民切身利益的犯罪分子,杜绝一切危害国家社会安定的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可以说在过去的几年间,对黑恶势力的打击主要是以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维护为主体,对黑恶势力展开了严厉的打击。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扫”,则主要倾向于对黑恶势力的扫除、消灭,可谓是从国家的角度入手,对整个黑恶势力的根源加以追溯,彻底的清楚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所以,在打造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大的推动了民族复兴,有助于实现中国梦。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

扫黑除恶工作不仅充分体现出了党中央维护人民切实利益,保证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决定,更对夯实民族复兴实现中国梦有着极为深远的现实意义。第一,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发展思想。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中央历来都是给予最高重视的惩戒与防治,因此也取得了十分骄人的成绩,先后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但是在个别地区以及个别行业领域之中,仍旧存在着一些较为猖狂的涉黑违法犯罪行为,这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为此,在2018年元月党中央、国务院首次正式的提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恰恰是我党全心全意服务人民,赢得群众支持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彰显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发展思想。第二,有助于我党执政根基的巩固。进一步加强党领导下的基层组织建设,可谓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赖以生存的重要根本。同时,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展同样也是强化党领导下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我国党执政根基的关键。这是因为作为最低一级的政府——乡、镇政府与村集体往往存在村级组织书记与主任一肩挑的问题,而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恰恰有利于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本身力量,这对稳定基层政权,防止基层政权被黑恶势力架空或者是渗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彰显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我党执政根基的巩固作用。第三,切实推进了法治社会的有效建设。往往违法犯罪活动就发生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行业领域中,这不仅是对社会公民切实权益的一种严重侵犯,更是对社会正常秩序的严重扰乱,是对法制社会的一种严重践踏。所以,坚决落实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恰恰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双正义的重要前提,是维护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权威与尊严的重要手段。所以说以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进行打击,即能够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秩序,还能够有效的建设平安社会,更好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第四,确保反腐败斗争的顺畅开展。即便是黑恶势力要想得以维持也是需要物质基础的,所以黑恶势力往往存在于某些行业领域中,如:村霸、菜霸、赌霸等,都属于肆意侵犯人民公共财产的违法乱纪行为。这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盘踞一方,多半是拥有权利保护伞,二者利用权钱交易形成了涉黑犯罪,严重制约了我党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开展。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恰恰实现了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工作的有机统一,不仅能够铲除侵犯基层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对于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同时也发挥了清缴作用,有利于强化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顺利施行,这也充分彰显了我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需要在不违法我国基本法制要求的前提下,也只有如此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第一,对罪行的法定底线要求加以明确。我国的刑法对于罪刑法定早已进行了明确的说明,也就是说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需要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定罪处罚,而没有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则不能定罪处罚,而对于这一内容,在理解上可以从犯罪性质加以分析。即对于那些情节相对严重且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若刑法中没有对犯罪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则不能将其判定为是犯罪行为。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到司法部门的正常工作,但是对于刑法的惩罚作用过分强调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即便是想要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斗争的范围,但也应该遵循刑法的相关要求。如,某网络公司借助QQ群体,大肆的开展集体刷单行为,造成虚假广告事实而受到处罚。虽然这一行为给社会造成了极为不良的负面影响,且涉及到的现金价值较大,但是我们不能单纯的追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而对刑法进行忽视,应该以正常的程序开展此项工作,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要首先对刑法底线要求加以明确。第二,明确刑法的运用原则。对于社会而言刑法虽然是保障性法律,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防护盾,但是也应该结合场合视情况使用。通常来讲可以纳入到刑法的调整范畴的行为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虽适用刑法但是借助行政手段或者是民事方式,也可以对犯罪行为加以控制,则可以不适用刑法手段;第二,犯罪行为及其恶劣,危害到了社会安全,必须要借助刑法手段给予严厉的打击。如,某些村子存在的村霸行为可谓是扫黑除恶的高度重视对象,只有对类似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才能够降低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加以分析,因为农村地区本身条件的复杂性,也导致了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根据乡土社会情况加以判断。所以综合来看,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应该对刑法的运用原则加以明确,在定性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的考虑到司法接入可能会对该地区造成的相关影响。如若通过规则就能够实施管控,那么也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将某些行为直接纳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的范围内。

四、结束语

现如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性早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研究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笔者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及其法制要求展开粗浅的分析,旨在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与支持,使其真正成为一项全民参与监督的共性运动,进而将黑恶势力彻底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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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国成 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杜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