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例6篇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1

[关键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方式;分阶段

自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全国共有54万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因开发建设可能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22万km2[1-2],水土保持方案对防治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是验证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重要途径[3-4],在监测验收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项目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较好,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则与工程实际存在差异,这有悖于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治理水土流失的初衷[5]。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在编制衔接上的脱节,是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不能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建议调整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分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开展相应工作,以保证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在建设工程中能够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1现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流程

根据现行技术标准明确的编制思路,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开展工作,根据主体工程建设区域、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开展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等各项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主体工程投资估算情况完成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水土保持分区、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章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工程开工前,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批复,工程完工后,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除水利基建项目初设文件审批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外,其他类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均不再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1。

2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2.1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未能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年来,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生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方案由原先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调整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以审批制项目为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阶段后移,可能会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和投资,不能计入投资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导致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实施。同时,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的顺序也成了业主经常提及的问题[6-7]。根据主体工程项目审查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时间节点不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2.1.1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批复时间早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在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前完成批复时,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章节可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样,经过行业专家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措施可以被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后,水土保持措施可以得到批复的资金支持,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具有相应保障。然而,当主体工程审查过程中对项目调整、核减时,就会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主体工程内容,与审查报批的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内容不一致,导致方案中的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失去针对性。如果主体工程调整较大,则可能发生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另外,如果投资主管部门核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投资,将影响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2.1.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描述与可研批复后的主体工程一致,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依据主体工程情况进行设计,措施针对性较强。然而,进行主体工程技术审查时,水土保持措施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是水土保持章节中的措施及相应投资。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沟通不及时,或者同时进行报告编制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可能会与主体工程报告中水土保持相关设计不一致。以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为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在总则中要求初步设计报告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而水土保持设计部分要求简述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和结论性意见,复核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内容并说明调整原因,即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批复内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有关。如果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内容与水土保持方案关联性不强,则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章节将很难编写。2.2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存在不足。水土保持方案是在对主体工程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的,编制过程中,当编制人员对主体工程设计有否定意见时,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后续章节如何编写,现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任务,只能与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调整完成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当方案编制单位否定主体工程设计,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如何进行下一步工作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中规定:“对主体工程有否定性意见的,应由主体设计单位重新论证”。新的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实施后,删除了这一内容。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上述情况时,由于技术标准中缺少处置方法,方案编制单位为了按时完成报告编制任务,可能会规避一些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工程建设埋下水土流失防治不利的隐患。2.3审批时间差影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章节中,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是后续章节编写的基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要求,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并完成投资估算后,本章节才具备完成条件,进而完成后续的水土保持设计及投资估算章节,而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时已基本具备了上报条件。以国家发改委限额以上政府投资地方水利项目审批为例,项目自受理至取得审批文件,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对主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补充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完成送审稿编制并上报,普通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周期为2~3个月。水利部审批流程表明,水土保持方案自编制完成到取得行政许可,需14~24个工作日。因此,项目取得审批文件的时间有可能早于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许可,致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补充到可研报告中,最终导致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关联性不强。实际项目的投资变化见表1。2.4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影响水土保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规定:建设类项目监测时段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建设生产类项目监测时段可分为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两个阶段。要求掌握施工准备期前一年期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在施工准备期之前应进行现场查勘和调查,并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因此,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准备期前开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当建设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选定监测单位并签订合同时,项目可能已经开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滞后于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准备期间的水土流失情况、规范中要求的地表组成物质监测记录表、植被(扰动前)监测记录表等数据只能通过调查获得,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

3调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的建议

3.1分阶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3.1.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从专业角度对项目选址选线、平面布置、主体工程设计及土石方平衡等进行水土保持可行性分析,重点研究项目建设是否满足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法律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并给出明确结论。建议包括以下六部分内容:①项目及项目区概况;②工程建设是否存在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③分析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④划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及水土流失危害;⑤水土保持监测;⑥依据同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及相关数据资料,初步确定工程建设需要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并估算投资。本阶段工作内容以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定以及水土流失预测为主。由于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变化及调整的可能性较大,本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不宜作详细深入设计。报告可根据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情况,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规模及措施的类型,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以及不同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匡算水土保持投资。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通过后应取得行政许可文件。调整后的优势体现在: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及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后,可研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内容具备了完成条件,报告开展工作的时间可早于现行报告。同时,由于简化了现行方案的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部分的内容,可研阶段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周期可大幅缩短,报告具备了早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条件。3.1.2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完成水土保持设计方案。由于主体工程各项设计已具备相应深度,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水土保持设计,可减少因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而引起的水土保持设计调整甚至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工作量,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与主体工程结合更加紧密。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本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方式。①普通型项目,水土保持新增措施内容一般以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施工临时占地区的植被恢复以及临时措施为主,本类项目可依据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完成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生产建设单位无须再编制专门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时,也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内容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②复杂型项目,如规模较大的河道、管线、煤矿、输变电等项目,可根据可研阶段批复的措施类型及投资编制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内容及章节设置参照现行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将设计结果纳入初步设计报告中。工程竣工后,将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作为最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2。3.2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编制中止机制。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当方案编制单位对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持否定意见,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说服主体工程设计人员做出相应调整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只需完成项目概况、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分析以及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三部分内容,给出结论后上报,不再需要完成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估算等相关内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的结论进行审查,做出相应批复,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做出设计调整或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修改评价结论,再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当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合理,措施体系完整,防治效果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可不作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中止机制后详细工作流程见图3。报告编制的中止机制,可以使工程水土保持分析更客观,从而更好地预防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3.3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将相关措施的具体设计按可行性研究深度补充到相关水土保持章节中再进行上报审批,投资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时需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设计内容以及投资进行审查。与现行的工作方式相比优势体现在:投资审批部门面对的项目可研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是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审后的成熟方案,而不是单纯水土保持章节编写人员的设计成果。可研报告上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时附水土保持专家评审意见,可以帮助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确保项目必需的水土保持投资能够投资到位,投资审核的结果会更符合工程实际。

4结语

实施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是明确了项目建设各个阶段水土保持专业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解决了“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先批复还是水土保持方案先批复的问题”,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内容能更好地落实到项目建设中。二是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参与项目决策。在工程前期,以管理者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利用管理和技术优势,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的合理建议能及时补充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实现水土保持专业人员尽早介入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指导作用,满足《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中“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解决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关要求。三是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及主体工程设计内容相应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可以使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更加合理,做到投资有来源,验收有依据,使水土保持专业的工作能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四是有利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尽早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招标工作,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能够按照规范要求顺利实施。五是完善评价结论,增加编制中止机制,方便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开展工作,提高行业话语权,防止为设计而设计以及掩盖水土流失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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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姜德文.八年磨一剑,新水土保持法为国家发展保驾护航[J].中国水土保持,2019(10):32-36,42.

[6]马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水土保持,2014(3):50-53.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2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体损失;土地保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考虑的问题,究竟是一些什么问题呢?由于人们对水土保持概念理解的偏差,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仅着眼于防治土体损失的机械固定,仅仅限制在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没有意识到防治水体损失方面的保持利用,忽略对风力侵蚀的防治,不考虑植物侵蚀和化学侵蚀等。

要讨论这些内容的不合理问题,首先得搞清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1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由水土保持的概念看来,要弄清水土保持的内容,还必须弄清水土流失的定义。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根据一些学术专著,它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包括水、风、重力、人为活动等营力)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

然而什么又是土壤侵蚀呢?土壤侵蚀是国际通用的土壤学学术用语,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机构对此定义大致相同,即水、风、重力等作用下土壤的流失。国内定义是指土壤在内外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当然,随着人们对土壤侵蚀和水土保持的认识的不断深入,土壤侵蚀、水土保持的概念和内涵也在不断地发展演变。正如土壤侵蚀从最初的由于水力或风力作用引起的土地表面物质的移动,逐步发展到土壤在内外因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水土保持概念也由初期的土壤保持发展为今天的水土保持并举,从单一强调土壤侵蚀引起土地生产力退化到同时强调土壤侵蚀环境与全球生态环境的联系,如水土流失与水环境的联系,水土保持与全球气候变化的联系等,即水土保持的对象已经不再是停留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的水土资源,而是任何在内外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水土资源,水土保持的内容已不只是防治水土流失,而是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

由此看来,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绿化美化环境等。其中,防治水土流失涉及防治土地荒漠化、防旱保水等内容,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涉及了植物侵蚀、化学侵蚀,慎重考虑工程措施等内容,绿化美化环境则涉及了植树造林,慎重使用复垦措施等内容。总之,水土保持已不是最初的水土流失防治,即采取措施简单地把水土资源固定在某一个区域。

2问题根源的解析

前面已经说了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我想最根本的是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而没有意识到水土保护的根本目的。现结合前面给出的概念来解析这些问题。

2.1仅把“保持”理解为“保护”

保持含义不仅限于保护,而是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由于一部分人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土壤保护,甚至与土壤侵蚀控制等同起来,没有意识到土壤的改良以及土壤合理利用于农、林业生产,即没有考虑到对土地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在方案设计的时候,仅着眼于防治土体的损失,进行机械地“固定”处理,夸大甚至是盲目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

2.1.1没有着眼于提高土地生产力。有人认为,用工程措施可以把土壤很好地圈定在某一空间范围,这样处理后基本不会发生土壤侵蚀的现象。有的就是忽视植物措施对土壤的改良功能及其对荒漠化的防治功效,在方案编制中忽视植物措施,至少不对石料场、石渣场采用植物措施,加速了该区域土地石漠化、荒漠化的进程。也有人在方案编制中不是先考虑提高土地生产力方面的土地熟化,而是随意采用复垦措施,使土地越垦越穷。相对次要一点的是,在方案中没有提及风力的扬尘等对土地的沙化。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提高土地生产力呢?因为他们只知道土地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不知道中国仅有10.20%的土地面积适于农业,37.10%适于畜牧,且风与水冲刷严重。因此必须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从提高土地生产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来看,把弃渣场设置在农田的方案也是不可取的。就算弃渣在水土保持措施处理后,能够使土地生产力提高到以前农田状况下的水平(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但弃渣场本身占压了肥沃的土壤,让其退化,变得难以利用。据科学测算,自然风化1cm表土层需要400年时间,而风化成30cm耕作层,则至少需要1.20万年。但破坏这1.2万年才风化成的耕作层,却只需一朝一夕就完成了。这是一种资源在时间

上的巨大浪费。因此,强烈反对占用农田不经处理就用作弃渣处理场地处理弃渣的方案。

2.1.2对绿化、美化环境认识浅薄。由于没有意识到绿化、美化环境,一部分人没有考虑植物措施,或乱用植物措施,或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等。总的说来,是对绿化、美化环境的认识没有深入。没有考虑植物措施的人完全没有考虑水土保持的绿化、美化这一部分内容。在方案设计中,不在乎植物措施,认为在工程措施的防护下,已经能够达到防治目标,采用植物措施纯属多余。

乱用植物措施是不知道植物间的互生与对土壤肥力的竞争,只知道植物对土壤的改良,不知道一些植物在人为作用下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即植物侵蚀)。要么是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没有考虑主要树种与伴生树种之间的关系,对各树种不进行优化配置;要么乱用植物种造林,使得外来物种入侵并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造成植物侵蚀。

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的人是对植物的绿化、美化作用的认识深度不够而总认为种下去就成。他们要么是随意设计,没有考虑立地条件;要么是简单设计,没有考虑混交造林;在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设计中,没有考虑造林密度对生长量的影响;当然,他们植物措施中更不会考虑到微生物对土壤理化性质的改良作用(其实,植物措施常常是和生物措施相互通用的)。

2.2仅从定义上理解,没有注意到事物的发展

早期,人们只提出了土壤保持这一概念。而今,还有很大一部分停留在这一概念上,认为只是对于水力、风力等各类因素引起的土壤侵蚀的治理。于是,他们没有注重水体的保护和利用,没有意识到化学侵蚀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没有水忧患与水战略的意识。当然,这些还与水体保护的具体定义有关,因为在这一方面大家还持不同的意见:如有人把入渗作为一种水体保护措施,但有人认为,入渗到地层深处的水体已经变得难以利用。

因此,在方案编制中少了很多内容,让编制方案的根本目的落空。没有了“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这一内容,好多东西也就空荡起来,更别说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了。个人认为,水资源的保持要从水资源的利用、便于利用出发,做好库存,同时进行防污染处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3

【关键词】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对策与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公路作为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公路建设具有线路长、跨度大、占地面积大和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建设过程中的弃土弃渣、路基填筑与开挖等工程活动不仅会加剧水土流失,而且也会阻碍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开发项目的必备条件,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起步较晚,我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如何编制高质量的水土保持方案就成为了环境部门面临的难题之一。

1.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的问题

1.1 与主体工程的衔接问题

随着水保方案编制工作的开展,对方案报告书编制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随之出现了方案报告书的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不协调的问题。公路建设项目可研文件主要是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工程初步设计做铺垫,此时其线路走向、设计标准等尚未完全确定,对方案要求的土石方量及其调配、工程占地面积和类型、取土场、弃土弃渣场设置等重点水土保持问题仅做一般性的描述,不做详细而准确的介绍。

1.2 现状介绍存在的问题

方案报告书中的现状介绍包括项目概况和项目区概况两方面的内容。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土流失危害的重视,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需求量急剧上升,因一时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一部分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流动到水土保持行业中来,而这些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土保持专业知识相对薄弱,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比较肤浅,对开发建设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

1.3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建设项目的规模也在迅速扩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为项目立项的必备条件之一,日益受到相关单位的重视,但方案编制单位在方案编制中多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通过和迎合主体工程需要为目的,被动服从、迁就于主体工程设计结果。在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中出现方案比选无水土保持量化指标,施工工艺介绍不全面,无临时占地和取土场、弃土弃渣场位置等合理性的分析与评价内容;土石方平衡分析多理想化,缺少对施工工序、时空等因素的综合考虑,致使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流于形式。

1.4 水土流失预测存在的问题

水土流失预测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通过预测项目造成的新增土壤流失量和水流失量,可以判断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为下一步提出有针对性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供指导性意见。目前,方案编制中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多采用类比法,即通过与项目区既有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用修正值来预测本项目新增土壤流失量。

1.5 水土保持监测存在的问题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公路项目水土流失监测应以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破坏面和土石料临时转运场等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重点,设置监测小区,并平行布设3个以上监测点。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特点,土石方工程一旦开工,就会有大量的路基填筑和取弃土等工程活动,路基边坡和取土场、弃土弃渣场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被频繁扰动,很难布设监测小区和定点监测点。但为了满足水保[2009]187号文中有关监测频次的要求,只能在工程后期选择符合条件的坡面布设定点监测点,无法对工程建设引起的新增水土流失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和量化。

2.对策与建议

2.1 合理设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深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设计的一项专项研究,是在分析和研究主体工程可行性设计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航片解译等辅助手段,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部位和因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以达到预防或减轻工程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的目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是否对项目进行投资的重要依据,研究的对象为主体工程本身,而对于水土保持方案所研究的弃渣场和取土场占地面积、地类、设置位置及土石方量的多少等重点内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般不会进行详细介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根据主体工程已选定的线路,通过现场调查、踏勘,根据工程所需选定相应的取土场和弃土弃渣场,但这些主要是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角度选定的,大部分不能满足路基填料、运距等主体工程的要求,落实难度大,致使水保方案报告书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因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结合行政要求,针对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及行业特点,结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要求,开展行业分类研究,探讨水土保持方案与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间的互补关系,明确公路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的目的、编制深度、主要研究对象、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提高方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水保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2.2 加强技术指导,提高行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指导,方案编制单位应组织编制人员到施工现场参观,并积极举办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参观施工现场和培训学习,了解公路建设项目的组成内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安排和施工时序,掌握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新增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段落及时段,分析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危害,借鉴同类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成功经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确保水保方案报告书的编制质量。

2.3 强化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是方案编制的重点和难点,通过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对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的线路走向、施工方法、防治措施等提出补充和完善建议,有利于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使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落到实处,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保证。因此,应强化方案编制单位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并按照水土保持规范中的一般规定、约束性规定以及特殊规定,从保护项目建设地周围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水土保持的角度出发,查找主体工程设计中线路选线、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取土场、弃土弃渣场及大临工程位置设置等环节存在的缺陷,论证主体工程设计的不合理性,补充和完善水土保持设计,并对主体设计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控制扰动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弃土弃渣、预防或减轻新增水土流失,快速修复项目区生态环境的目的。

2.4 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测研究

公路建设项目属线性工程,具有线路长、跨度大、占地面积大,对原地貌的扰动和破坏大,工程组成较多,施工周期较长等特点。工程施工过程中地表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受项目所在地气候、土壤、地形、植被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工程扰动前后土壤侵蚀模数的正确取值对预测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相关科研单位,在已有土壤侵蚀类型分区的基础上,对全国各类型区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其水土流失特点和土壤侵蚀现状,研究制定出各类型区不同侵蚀类型、等级的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技术参数,并形成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对各开发建设项目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以便编制单位对照或参照采用,从根本上解决水保方案编制中水土流失预测不准的问题,使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更加规范和科学。

2.5 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对水土保持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只有通过科学的监测,才能掌握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变化情况,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和安全隐患,及时完善防治措施,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并为水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政策和实施决策提供重要凭证。由于我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起步较晚,监测制度不健全,所以监测手段、方法难免存在一些不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科研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布点和监测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施工特点,制定出科学、操作性强的监测规范规程,使水土保持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设更加规范、科学。同时应加强监管力度,对未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手段使业主了解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定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3.结语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必备条件,对预防水土流失及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在方案编制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但相信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的完善,加上编制人员的实践总结,一定能制定出科学而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从而为水土流失预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4

一、前言

有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实施过程情况简介。

二、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1.主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有关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

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过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概算,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措施设计落实、调整情况。

三、工程建设管理

1.组织领导。包括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及具体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规章制度。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办法。

3.监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情况。

4.建设过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合同及其执行情况,施工材料采购及供应。

5.建设监理。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制度、机构、人员、检测方法,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

6、工程投资。包括批准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资金到位时间,年度安排,概算调整情况,经费支出。

7、完成主要工程。包括治理措施类型及数量变更情况,实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防护工程等的类型、数量,与设计工程量增减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的主要经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管理运行的建议。

五、运行管理

水土保持工程移交、使用,管理维修养护责任、办法。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六、附件

1.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批复文件。

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文件。

4.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说明。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5

关键词:输气管道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 A

随着世界新能源战略更加强调多元化、清洁化,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环保、高效的新型能源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广泛用于生产、生活之中。本世纪初以来,我国的天然气产业进入了年增20%的快速发展时期,天然气产业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发展。天然气产业在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天然气输气管道的建设也破坏了项目区原有的地貌和植被,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水土保持设施,人为地造成了新的水土流失。输气管道工程是线性建设项目,它和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等线性建设项目都具有跨距长,通过区域一般较多,跨越不同的地貌类型,区域的水土流失状况差异性较大等特点。为了使输气管道沿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就必须要做好输气管道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笔者对近年来参加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的体会以及容易出现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在此予以提出,以期引起讨论求得共识。

1土石方平衡问题

输气管道的修建一般要经过不同的行政区划地区,要跨越不同的自然地理位置,穿越不同的地形地貌,如沿线要经过低山丘陵,跨越公路、铁路、河湖、桥梁、隧道等等,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土石方量要依据各类施工工艺分段进行调配,按照地貌单元及不同施工工艺分别进行平衡,尽量做到各类施工工艺及各标段土石方平衡, 这就要求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必须收集详实的基础资料,才能保证方案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使得土石方挖填趋于平衡合理化。

首先,在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应遵循尽量减少弃渣的原则,管道沿线开挖的土石方能利用的都应加以综合利用,这样既达到资源合理调配,减少工程投资,提高工程进度,又能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少破坏原有土地现状。

其次,在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量、标段划分、运输距离等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后提出最终平衡方案,而不是简单的根据整个工程的总弃渣量和总取料量之差来估算土石方总量,否则就会造成水保方案实施过程中局部大量的弃方或借方,给施工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增加的弃土、渣场或取料场没有水土保持防治方案,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无法根据编制的方案进行监督检查。

再次,在进行土石方计算的时候,不应简单地采用挖方与填方加减计算,应考虑实方与松方换算时松散系数的选取。一般土石方工程的松散系数见表1。

表1土石方松散系数

注:松散系数是指土石料体积的比例关系,供一般土石方工程换算时参考;块石实方指堆石坝坝体方,块石松方即块石堆方[1]。

2水土流失预测不够科学

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水土流失量的预测是方案编制的依据和关键,由此可判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目前的水土流失预测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类是采用美国通用土壤流失方程式,这一方程涉及的影响因子很多,且各预测单元对因子的取值各不相同,值得指出的是美国通用土壤流失方程主要适用于坡耕地土壤侵蚀量的测算,应用到弃土(石、渣)场水土流失预测时误差较大;第二类是采用类比分析法,是通过对已建、在建项目实地调查或观测,经必要修正后,得出不同预测单元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通过土壤流失量计算公式来计算土壤流失量;第三类是经验估算法,以《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为依据,现场直接判读各预测单元的土壤侵蚀等级,再用面积直接相乘得出水土流失量;第四类是直接应用河流泥沙测验资料,用悬移质输沙量推算推移质输沙量,再推算土壤侵蚀模数。这几种预测方法可以说都缺乏科学依据,没有足够的技术参数,但现在又找不到一种切实可行有说服力的预测方法[2]。

根据输气管道项目的建设特点,目前大部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流失预测采用类比分析法。在进行类比时,首先要将类比工程交待清楚,特别是侵蚀产生的外营力及主要影响因素(多年平均降水量及降水量分布规律、平均风速、大风日数、地形、植被等)进行分析,选取合理的修正系数并论证选取依据。其次,类比工程的实测资料,一定要将实测数据的边界条件交待清楚,最好是列表说明,简单明了。另外,值得提出的是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分析及指导性意见一节,现在编制的比较浅,没有起到对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水土保持监测的指导性作用,应从时空上进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的分析,得出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部位及时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3]。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够明确

根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两部分。项目建设区较易确定,而直接影响区一般不是建设项目的征地范围,是在开发建设活动中可能产生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但界定经常不准确,界定范围经常偏小,只注重建设项目自身造成危害的防治,而对周边地区的影响考虑较少,忽视了对附属设施、临时设施、临时公路、取土场、采石场等的水土流失防治,造成防治责任范围缩小。根据我们的工作实践,有些项目的附属工程和临时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甚至超过了主体工程。为了避免防治责任范围面积缩小化,建议在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时,管道作业带影响带宽度以管道基槽占压区外为边界,山区取5~15m,平原区取1~3m。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不够合理

目前输气管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普遍存在重永久措施、轻临时措施的倾向,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临时措施不足或不当造成的水土流失非常严重。因此,要做好开挖―堆放―运输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在开挖时,要避免超量装载,遇干旱少雨季节,开挖面要及时洒水降尘;在临时堆放过程中,要在土(渣)体四周设临时排水沟及临时挡护措施,渣顶用土工布遮盖;在运输过程中,要采用密封货仓车辆运输。

在输气管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要坚持植物措施为主的思路,只有在植物措施不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时才采用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不但有投资较省、施工快捷的优点,更重要的是植物措施能够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增加植被覆盖率,弃土(石、渣)场的防治措施更应以植物措施为主。另外,在选择植物品种时应以乡土种或经果林为主,切勿在植物品种上片面追求高档化,这样一是有利于植物的生长,二是价格相对较低。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的一般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防治结合、总体设计、全面布局、科学配置。

(2)减少对原地貌和植被的破坏面积,合理布设弃土(石、渣)场、取料场,弃土(石、渣)应集中堆放。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扰动及产生的废弃土(石、渣)。

(4)注重吸收当地水土保持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

(5)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注重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6)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要合理配置、统筹兼顾、形成综合防护体系。

(7)工程措施尽量选用当地材料,做到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8)植物措施要尽量选用适合当地的品种,并考虑绿化美化效果。

(9)防治措施布设要与主体工程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整体。

5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典型设计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与设计是贯彻《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三同时”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设计文件,既是对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法律约束,又是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的指导性文件。因此,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由于输气管道经过不同的地貌类型区,各区所采取的防治措施也有所不同,应针对不同地貌、地质情况、不同材料类型的各种措施分别做典型设计。输气管道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典型设计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说明各种措施典型设计采用的设计标准;

(2)给出各种典型措施其外形尺寸确定的依据和计算过程;

(3)给出各种典型措施的稳定及安全性校核过程;

(4)典型设计要有完整的平面布置图,图中要交待清楚相关内容;例如:对弃土(石、渣)场的平面布置图中要交待清上游截排水沟的布置、下游挡土(渣)墙的布置、陡坡消力池的布置、消力池下游和原沟道的衔接方式;

(5)典型设计要有可说明各相关尺寸的剖面图;

(6)典型措施的各相关尺寸要标注完整,可按照尺寸准确、完整地计算其工程量;图中应附工程量计算表,并给出典型设计的工程量单位指标;

(7)说明各典型设计所适用的工程项目或标段,对典型设计所有相关工程量要计算齐全,核算准确,各工程项目工程量都应通过典型设计的工程量单位指标计算得出。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3.4.7.

【2】缪驰远,何丙辉,陈晓艳.水土保持开发建设项目方案编制中常见问题分析.中国农学通报,2005,21(1):352~353.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6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

第三条凡在**自治区境内从事水利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进行编制。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接任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其它有关批准手续。

第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照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级审批的原则,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利建设项目拆分为单项工程的,其单项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与该单项工程实行同级审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由设计单位报送到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大纲,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后上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大纲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后上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由自治区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可以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制单独的水土保持方案章节。

由地(州、市)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初步设计、技施(实施方案)设计阶段,将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措施和要求纳入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施(实施方案)设计的报告中,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达到相应的设计阶段深度,水土保持措施的投资纳入到项目总投资中。

第十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纳入项目前期费用,在国家取费标准颁布前参照水利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取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分别在60天或30天之内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审批或者未予答复的,建设单位可视为水土保持方案已被确认。

对特殊性质或特大型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最长时限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二条对水土保持方案已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如其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必须严格质量管理,提高设计水平。水土保持方案应按以下原则编制:

1、遵守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满足设计阶段的内容、深度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3、基本资料真实、完整、可靠,设计参数、公式选用正确,论证充分,成果可靠;

4、因地制宜,优选设计方案,技术措施合理,能满足安全、适用、方便施工和管理的要求;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将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纳入到招投标的内容中。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具体的验收办法和内容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6号令)执行。

第十六条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管理,依照《塔河近期综合治理工程节水灌溉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