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施工方案范例6篇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范文1

关键词: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编制与实施保持水土的方案,可以在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将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为生产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此,必须在结合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水土流失的特点上全面、准确地编制与设计保持水土的方案,以此来科学地预测由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综合性措施对水土保持进行合理地布置。

1.水利工程中常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一些问题

1.1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过于形式化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开发商在工程的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将自身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下来。但是,现阶段的绝大多数开发商并不重视方案的编制工作,过于形式化,仅仅只是将编制和审批水土保持的方案当作是简单的例行公事,思想上尚未形成方案实施的具体概念。

1.2 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1.2.1 在范本的帮助下抄袭之风盛行

目前,方案编制单位中的科学技术人员,相关的专业配备严重准备不足,而在所谓的范本的帮助下,不少人员借机不去进行深入地调查与研究,导致不能仔细地勘测工程现场的具体情况,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人员互相借鉴和抄袭的现象十分严重。

1.2.2 方案编制人员不能十分清楚地将主体工程的概念表达出来

由于对方案进行编制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充分地认识到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建设性质、当地的地形地貌、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工艺、土石方挖填平衡的实际特点等,致使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该有的项目十分简略,不该进行阐述的地方叙述了很多。

1.2.3 防治指标没有任何特色而言

将国际上最新采用的无量纲指标除去以外,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中,并没有将各地区、各行业和各企业的具体情况有效地结合起来作为参照,导致所制定的防治指标与标准不仅不够全面不够详细,并且没有任何特色而言。

1.2.4 不能够准确地对水土流失进行预测

在预测水土流失的时段,往往带有很强的随意性,水土流失的界定也并没有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当地的气候特点进行;在对弃土弃渣流失量进行计算的过程中,由于直接将众多数据省略掉,导致结果存在很大的误差;由于没有对材料的质量、标段的划分、运输的距离以及施工的时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导致对弃土渣量的估算上存在很大的偏差。

1.3 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存在的问题

“先建设后施工”的不良倾向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只有在顺利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之后,才能针对水土流失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只有在完成主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给予问题考虑出发点的不同,导致主体所能够提供的各种资料在满足方案的编制和设计中面临着很大的难度,防治措施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在变更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将变更的具体情况告知给相关的编制单位,导致不能进行同步变更,方案中与保持有关的措施也很难继续执行。

2.提高水利工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重要措施

2.1 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

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好带头领导的作用,通过对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从思想上能够切实有效地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与个人的认识,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把人为水土流失的防治当作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去对待。另外,根据最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地方水土保持法律发挥的有效完善。

2.2 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高

对相关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以此将他们自身的业务水平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严格地进行权限的编制,杜绝出现越权编制的行为。

通过野外勘测和实地调查,能够更加充分地掌握不同类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扰动特点,然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布置相关的防治措施。

(3)深入地研究预测水土流失的各种方法,尽可能地能够针对水利工程类型的不同提出相应的预测方法,进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为科学合理地布局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4)对主体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方面进行客观、公正且科学的评价与分析,针对那些与实际要求不相符合的项目选址和选线提出否定性的意见和建议。

2.3 对保持水土措施的实时进度进行科学且合理的安排

在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制度进行严格执行的过程中,结合各阶段防治水土流失的具体目标,将当地气候的特点和主体工程的具体进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充分地考虑,以此对保持水土的具体措施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另外,出于对北方地区冬季气温的考虑,与土方石工程措施有关的措施坚决不能在冬季施工,在采用植物措施时也应该对土壤的解冻时期进行充分考虑。

结语

编制与实施保持水土的方案,可以在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将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为生产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综上所述,本文从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过于形式化、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现阶段水利工程中常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地思考与分析,从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高以及对保持水土措施的实时进度进行科学且合理的安排等方面,提出了如何促进水利工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卓跃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若干问题的探讨[J].水利发展研究,2014(1):80-83.

[2]马志林,王治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探讨[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10(2):38-39.

[3]陈胜军.浅谈百色水利枢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实施[J].广西水利水电,2007(5):88-91.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范文2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探讨

1水土保持方案的内容与作用

1.1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内容

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须有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无论是审批制建设项目,还是核准制或备案制建设项目,均须在立项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达到相应的设计深度。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区概况、水土流失预测分析、主体工程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防治效果分析、水土保持监测及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现行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均须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或立项)阶段报批水土保持方案,且方案须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深度;如果水土保持方案属工程开工后补报的,则应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

1.2水土保持方案的作用

水土保持方案是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前,为保护水土资源、减少和控制建设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承诺采取具体水土保持措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性文件。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评价建设方案和生产工艺的合理性,检查项目占地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情况,复核土石方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评估水土流失灾害及风险,论证防治措施体系和典型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核水土保持投资,评价建设单位的信誉和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依据其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当前的防治技术及防护不当时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等进行批复、否决或提出调整意见。如果不能获得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将不能通过立项且不得开工建设。水土保持方案一旦得到批复,就成为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就得落实到后续的设计文件中,并在施工中同步实施,以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2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的现状与问题

2.1现状

基于当前的国情,许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比较重视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阶段却疏于落实,拿到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后不再做水土保持措施的初步设计,更不做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图设计,使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大打折扣。据不完全统计,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1000多个建设项目中,落实后续设计工作的还不到100个。同步开展的其他专项工作如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价、水资源论证等,在初步设计阶段均能进一步落实,相关的主管部门均能受邀参加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但邀请水土保持管理人员参加的建设单位很少。可见,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从近年水利部验收的近百个项目看,设计单位为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而开展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工作的很少,但对工程量较大、开展监理的工程措施,有的施工单位代替设计单位补做了施工图,但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地点、规模相比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2.2问题及原因分析

水利部于2002年专门了《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后续设计工作;2005年修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后续设计,明确了篇章和方案审批机关参加初步设计审查的要求,但收效不大。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建设单位、初设单位的重视与落实,而且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亦不重视,在初步设计概算中专门删减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科目,甚至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费均核减为零,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连正常的名分都得不到认可的建设单位不在少数。

3初步设计阶段的基本要求

与立项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不同,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可以与主体工程一并设计,但应该成为独立的一个篇章,内容应包括可研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所列的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但是,不必再做主体工程既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新增措施的划分,可编制措施汇总表并列明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所在的页码。初步设计阶段是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是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及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依据。立项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更多地侧重于阐述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产生水土流失的环节及遇到不同的情况将采取的相应措施,但具体在何地布设何类水土保持措施、拟建水土保持设施的规模和尺寸如何,在立项阶段是明确不了的,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得到明确。因为不涉及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判别,主体工程也没有比选方案的论证,故初步设计阶段可不单独进行水土保持审批。但是,必须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类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量及所需费用进一步落实,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一并主持,且须邀请水土保持专业管理人员参加技术审查。

3.1初步设计阶段水土保持篇章的主要内容

(1)列表对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主体工程土石方量、防治目标、防治分区、防治措施体系与工程量及投资估算与概算情况。

(2)说明上述表中数字变化理由;明确渣、料场的位置,如有变更一并说明理由;复核土石方开挖、填筑及流转情况。

(3)对土(石)料场及弃土(灰、渣、矸等)场进行测量,绘制地形图,对蓄水或过水的拦渣坝、护坡工程及大型挡渣墙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并对施工后是否可能诱发滑坡、泥石流等灾

害进行分析与评价。

(4)对各区、段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进行设计,并绘制平面布置图。

(5)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植物措施的抚育管理设计及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6)天然建筑材料的质量、储量和开采、运输条件评价。

(7)各区、段以及整个项目的工程量汇总及投资概算。

3.2深度要求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按分区、县级行政区进行复核,占地集中的点式工程应绘制在1:1000~1:2000的图纸上,线性分布的工程应绘制在1:5000~1:10000的图纸上;土石方工程应按分区并按自然结点分段(如中型以上河流的两岸、隧道的进口和出VI)计算开挖及填筑情况,对回填前的临时堆放(包括剥离表土)要有明确的说明。

(2)渣、料场防护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平面布置要逐个标注在1:1000~1:2000的地形图上,标注剥离表土堆放、上游截排水设施、下游挡渣设施、两侧截排水设施、急流槽、陡坡消力池、消力坎的平面位置,消力池下游与原沟道的衔接方式(包括连接段翼墙、连接渠等);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设计标准,明确挡渣墙、拦渣坝、截排水系统等所采用的设计标准(如有改变须说明变更原因),设计每一项措施的外形尺寸,绘制1:100~1:500的图件并注明基础埋深,同时说明所依据的设计标准、计算公式和地基承载力、稳定性、安全性的计算结果,计算过程的草稿由设计单位存档;植物措施的配置,应明确具体的乔、灌、草品种、规格、栽植方式方法及设计图,有灌溉要求的还应绘制灌溉设施的布置图。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范文3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问题及对策

作为一个地质复杂的国家,我国每年都会有水土流失的现象发生,也为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水土流失一方面会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会阻碍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因而需要予以足够的重视。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水土保持方案,但在落实阶段却出现了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解决。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时期存有的不足

对于目前国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阶段存在的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三个。

1.1设计衔接问题

近几年政府进行很多推动水土保持方案制定的工作,同时对水土保持方案与手段的设计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项目设计恰恰处于工程计划书亦或可行性探究时期,而且相应的生产建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也位于可行性探究时期。主体工程立项结束后,和其同时实施的设计工作便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形态,其一是依据可行性探究报告深入细化主体项目而且接连完成主体项目的初始阶段设计,之后进一步细化为建设图设计;其二是水土保持举措设计依旧停滞在可行性探究时期,难以达到施工企业对于实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1.2施工组织实施问题

建设单位是生产建造工程中直接实行且对土地有重要影响的部分,施工企业如果不能认识到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或者在施工组织方面的重视程度不足,将很难遵从防范第一的原则来抓好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工作。人们难以通过施工投标书看到与水土保持有关的部分,即便有相关部分,其中关于水土保持实施的内容也相对较少。往往都仅仅局限于水土流失防治计划报告的部分,较少和工程现实状况相关联,水土保持内容大部分如出一辙。另外,在建设团队水土流失防范、法制规章和制度推广方面也无法达到本公司商业广告宣传的程度。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也未曾立足于水土保持的整体角度,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各种预防举措和作业现场管控机制建设与规程构建相关联,最后也无法把水土流失预防举措在作业过程中进行贯彻[1]。

1.3监理监督缺失问题

对于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而言,站在预防为主的水土流失防治原则角度,需要通过监理企业来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行。但是在目前水土保持方案实行的实际工作中,监理单位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时往往都持以随意处理或直接躲避的态度。每一个监理会议、月度报告甚至月开支票据均未包含和水土流失防范有关的内容;缺少水土保持举措实行数量与品质监理企业的认证;难以通过监理材料获取水土流失防范投资内容。这样管理缺失最终会导致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无法完全发挥出自身监理的功能,同时也很难找到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投资的建立文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任务也就难以达成。

2、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的对策

对于当前我国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阶段存在的问题,可以使用如下几点对策来解决。

2.1强化水土保持设计

对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强化,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

第一,强化水土保持设计工作[2]。

上文提到,设计工作的差别性与设计行业的差别性通常会让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时期与实施时期间的连接不到位、不充分,要防止此问题的出现,一定要从机制上落实设计工作的责任人。方案制定企业作为水土流失预防举措的方案制定方,一定要负责其方案贯彻时期的各方面设计。另外,简单依托国内目前的设计规章与有关制度是难以在生产建造工程中全面达成防范为主的水土保持目标的,所以还应依据各个领域来对水土保持设计规范进行细化和完善。

第二,强化水土保持设计行业管理。

最近几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编制文件、设计文件的标准化与统一化方面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在社会认可方面,水土流失防范设计也远远不如其他行业设计。对于这一问题,水土保持行业需要进行针对性改革,否则将会面临被其他设计行业吸收和归并的风险。因此,未来需要对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以及水土保持设计的资质管理进行强化,从资质等级和从事业务范围等方面对缺乏勘察、设计资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单位。制定企业应当吸纳数量众多的岩土、架构等水土保持专业之外的其他设计工作者,学习参考其他设计行业的高水平管控模式,进而提高整个水土流失防范领域的竞争力,最后让其在勘察设计领域中取得胜利。

2.2加强施工企业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

加强施工企业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需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来进行。

第一,构建健全的企业水土保持信用级别评定机制。该机制能够用来参考单位在水土流失防范项目招投标的参考评定,在项目正式动工以前便对施工单位标准化管控情况加以掌握,能够推动施工单位的水土流失防范管控工作。

第二,深化施工单位水土流失防范责任理念。应当构建其健全的法制规章来明晰施工单位的责任,从而加大其在水土流失防治方面的技术和资金投入,进而促使企业施工时的规范化管理[3]。

第三,建立完善的水土流失处罚机制。如果施工企业违反了水土流失保持方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就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从而加大施工企业在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方面的自觉性。

2.3强化水土保持落实监理单位管理工作

要强化水土保持落实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构建的专业化建设。

近些年我国一些地区初步将水土保持方案当做工程审批的基础与前提,此让水土保持方案制定与贯彻工作得以深入推动。在招标时期,即批复之后的环节中,可颁布有关规章,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也划入专门监理招标的范围。如此其一能够立足于建设流程层面对监理企业预防水土流失工作的权责进行明确,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监理单位在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方面的认知,从而有效地拓宽监理业务,从水土保持行业的建设特点出发来促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第二,要严格落实监理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

如果监理单位无法合理控制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质量以及投资活动,水土保持方案也将难以落实,最终将会导致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对于当前阶段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建立工作而言,需要进一步对监理单位和相关监理人员在水土流失方面的防治责任进行明确和落实。根据监理单位的职责,一方面要根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规范来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项目划分,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三控、两管、一协调”全过程管理方式来管理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这项工作的核心在于从监理工作的本职出发,直接监管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数量、质量以及投资等要素,同时建立起完善的水土流失监理责任追究制度。

3、结束语

当前我国水土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在这种严峻局势下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无疑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探讨了当前我国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阶段存在的设计衔接问题、施工组织落实问题以及监理管理缺失问题,同时针对性的提出了强化水土保持设计、加强施工企业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以及强化水土保持落实监理单位管理工作等三点解决对策,希望可以为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卓跃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若干问题的探讨[J].水利发展研究,2014,01:80-83.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范文4

关键词 矿区水土保持准入条件方案建议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基础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市场对水泥产品的需求大幅上升,并带动水泥原料市场的发展,且在城市化进程中,建筑石料的需求也会相应加大。长兴县某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开采的矿产品主要以水泥用灰岩供给湖州某水泥厂作原料的同时,其余不能作水泥原料的白云质灰岩夹石等进行加工破碎成各种规格石子,综合利用供应外部市场。本矿山的建设对当地的水泥市场和开发建设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同时,笔者从矿区的生态脆弱程度、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环境破坏后的生态恢复可能性等方面,重点对矿区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准入条件进行研究,旨在为建筑石料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供依据。

一、矿区工程建设特点

1.工程类型与建设规模

按开采方式,建筑石料资源开发主要是露天开采,与之配套的建筑石料加工工程。工程组成、占地与排弃特点是,露天矿区主要围绕剥离、采建筑石料、运输、建筑石料加工、岩土排弃等建设生产活动,形成采掘场、外排土场、地面生产系统、工业场地、给排水及供热、地面防排水、地面运输系统、供电及通讯、行政生活区等工程设施区。地面生产系统的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场地与地面加工及输送系统、供排水工程、运输系统、生活基地、排矸场、供配电和供热系统。

2.矿区工程建设与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特点

露天矿区,因矿建工程和采石过程形成的采掘坑地面挖损区和由剥离物堆垫形成的巨大松散堆积体,彻底改变了原地面自然景观,遇大风、暴雨和重力作用,极易造成土壤侵蚀,甚至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地面土建工程,如场地平整、管沟开挖、各建筑物、道路及输石栈桥、专用线等工程建设,大面积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土石方挖填与调运,对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并降低原地表水土保持功能。采掘场、排土场面积很大,边坡较陡,有可能发生坍塌或形成泥石流。疏干水大量外排,严重减少了当地的水资源,加速地面下沉、土地干旱化和荒漠化,区域生态环境趋于恶化。

采矿区因在地上与地下开拓,由于地下开采会产生地表沉陷、裂缝,从而引发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造成矿区及周边区域水土资源的破坏;地下水疏干,造成矿区及附近地表河流、潜层地下水和地表植被变化,引起水资源短缺、土地沙化。在生产运行期间,岩土和矸石堆放,形成巨大松散堆积体,占压和破坏土地,淋溶液也会对下游地表植被产生破坏,如不采取拦挡、防护和截排水措施,遇外部诱发营力,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项目水土保持准入条件

项目的基本准入条件。依据建筑石料行业发展规划、国家政策与产业布局,以及国家和行业对于建筑石料工程发展的限制性规定,从保持水土角度,提出矿区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基本准入条件如下。

一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矿产资源法和水资源消耗小的项目。二是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开发的技术条件成熟,预期经济效益较好的大、中型矿区工程项目。三是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矿区建设规模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最低规模的项目。四是合理掌握开采建筑石料的剥采比例。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

项目的限批条件为严格控制全国各大流域的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山地灾害易发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坚持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维护生态安全的原则,提出矿区工程项目的限批条件如下。一是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在自然保护区和其他生态脆弱的地区,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二是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三是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根据水土资源容量,对于同一建筑石料资源区,建设密度过大或者同期建设过多的项目。须修正完善后再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条件。通过对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施工方法与工艺、施工时序、施工道路与施工营地、工程占地、排水、控制水土流失和保证安全等方面的分析,归纳出需修正主体工程设计再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要求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基本规定与特殊规定,同时满足水土保持方案修正准入条件要求的方案。

4. 本方案设计深度、设计水平年及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方案设计深度为可行性研究深度,设计水平年取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即2019年。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以上,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2%以上,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67,拦渣率达到98%以上,林草植被恢复率99%以上,林草覆盖率达到27%以上。

二、长兴县某矿区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长兴县某矿山开采区占地类型为林地、工矿仓储用地,以工矿仓储用地为主。要求主体工程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进一步对矿区进行详细勘察,优化开拓系统及矿区平面布置,尽量减少对开采区周边林地的占用。矿山开采各项条件较便利,矿山开拓运输方式选择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并剥离表土集中堆置用于开采平台绿化覆土,有利于水土保持。

场地分区合理,工艺路线流畅,人流物流通畅,在附属设施布置上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减少占地面积,节约用地,利于水土保持。矿区地表雨水进行有序处理,合理排放,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不完善,需在方案中进一步补充设计或明确说明。

综上所述,长兴县某矿区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合理,从水土保持角度看,主体工程总体可行。但就整个矿区而言,主体工程只注重了本体防护,而对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面考虑的较少,不能形成有效的防护体系。因此,本方案在分析评价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基础上,需进一步补充增加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并将其一并纳入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使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科学的防护体系。

三、长兴县某矿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主要工程量

本方案根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进行防治分区划分。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4个区:Ⅰ区—矿山开采防治区;Ⅱ区—加工防治区;Ⅲ区—运输道路防治区;Ⅳ区—临时堆场防治区。各分区具体水土保持工程量汇总如下:

1.施工期

Ⅰ区—矿山开采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5.50hm2。工程措施:剥离表土2.27万m3;临时措施:道路排水沟1168m,简易排水沟100m,沉沙池4座。

Ⅱ区—加工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61hm2。工程措施:永久排水沟558m,沉沙池2座、挡土坎60m;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13hm2;临时措施:填土草包480m3,临时排水沟490m。

Ⅲ区—运输道路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14hm2。工程措施:道路排水沟189m,沉沙池2座,洗车沉淀池1座。

Ⅳ区—临时堆场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98hm2。工程措施:截水沟140m;临时措施:填土草包264m3,临时排水沟270m,沉沙池1座,撒播草籽0.98hm2。

2.生产运行期

Ⅰ区—矿山开采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5.50hm2。工程措施:场地平整11.65hm2,绿化覆土5.82万m3,平台排水沟3433m,纵向排水沟160m,消力池9座,平台挡土坎3433m,宕底挡土墙1072m,宕底排水沟1175m,沉沙池2座;植物措施:种植灌木27022株,撒播草籽11.65hm2,边坡复绿8489株,抚育管理11.65hm2·a。

Ⅱ区—加工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61hm2。工程措施:场地平整1.42hm2,绿化覆土0.71hm2;植物措施:种植灌木3556株,撒播草籽1.42hm2,抚育管理1.42hm2·a。

Ⅳ区—临时堆场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98hm2。工程措施:场地平整0.98hm2,绿化覆土0.49hm2;植物措施:种植灌木1792株,撒播草籽0.98hm2,抚育管理0.98hm2·a。

四、长兴县某矿区水土保持监测

本工程为建设类生产项目,监测时段从施工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从2013年3月至2018年2月,共60个月。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监测频次:一般对于正在使用的临时堆土场,以及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至少每10天监测一次;扰动地貌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挡拦效果等施工期每1个月监测一次;矿山开采进度、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遇暴雨、大风等情况应及时加测。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完成监测。

根据工程特征及现场踏勘调查,方案拟设2个固定监测点,分别是加工区、运输公路区排水沟出口沉沙池各1处。

五、结论及建议

矿区内无部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及试验区,无崩塌滑坡危险区,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对主体工程的建设无制约因素。

主体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了主体工程安全问题,挡土墙、平台排水沟等防护措施,既能够保证主体工程的安全运营,同时也具有水土保持的功能。在对主体工程各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进行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上,本方案针对各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确定工程、植物及临时防护等方面的新增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已有防护的措施,实施后可达到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要求,不会形成大的水土流失危害,对周边区域造成影响不大。

本方案各项防治措施实施后,可有效控制本矿区开采过程中新增的水土流失,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考虑,在采取相应水土保持措施的前提下,矿山开采是基本可行的。

工程主体设计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的内容应进一步细化设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在工程监理文件中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监理单位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在施工前,委托相应的资质机构开展工程建设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水土保持监测文件中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的具体要求,由监测单位开展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及防治效果的监测。

总之,长兴县某矿区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合理,从水土保持角度看,主体工程基本可行。主体工程设计中的平台挡土坎、平台排水沟、矿区平台边坡复绿等措施能达到水土保持要求。但就整个矿区而言,主体工程只注重了本体防护,而对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面考虑的较少,不能形成有效的防护体系。因此,本方案在分析评价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基础上,需进一步补充增加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并将其一并纳入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使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科学的防护体系。

参考文献

1.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科学考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考察报告.北京: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07

2.姜德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损益分析研究.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范文5

[关键词]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 存在问题 对策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 S157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8-291-2

秦晋两省是全国采矿、挖煤、修路等开发建设项目快速发展的区域,也是国家重点预防保护区,而开发建设项目引发的水土流失表现尤为突出,虽然两省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以黄土高原沟壑区为中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笔者结合基层工作经验,通过几年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践,针对辖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状展开调查分析,水土保持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1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

2000―2012 年辖区内部审批开发建设项目231个,方案涉及防治责任面积约26.5万hm2,方案编报率达到100 %。然而,在实际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落实水平并不理想,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核准、立项和建设的主要技术文件之一,业主单位水土保持意识不强,普遍存在“重申报,轻落实”、仅仅为了拿到审批文件,水保方案成了项目继续建设的敲门砖,建设中仍然是注重主体工程建设,忽略水土保持工作,一般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或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都能按要求实施,但是方案新增的针对性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甚至根本未开展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后续设计工作。

1.1永久水保措施严重滞后,实施差异极大

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明显滞后,部分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入运行期,后续设计还没开展,直接影响永久水保措施的实施。永久水保措施防止工程建成后水土流失,部分永久水保措施皆有临时水保措施的作用,如弃碴场、截排水沟等措施。无论哪种开发建设项目都会有程度不等的弃土弃碴,但在督查中发现,很多弃土弃碴场没有做到先拦后弃。作为临时堆土区,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场地后期治理措施一般先进行土地整治后再进行植被恢复绿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往往存在落实滞后的问题,不少开发建设单位办公区、厂区和亮点工程周围艺术化,而有水土流失隐患的地方零治理度。

1.2临时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临时防护措施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防治方案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哪种建设项目类型,水土保持方案中都不能缺少临时防护措施。如项目建设场地的临时排水、沉沙、临时道路、临时拦挡、临时覆盖、临时绿化、洒水降尘等措施,这些措施多属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一般都有明确的要求,在施工准备期和建设过程中进行实施,但是从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措施实施情况不容乐观,这些临时防护措施大多没有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建设单位仅在项目建设区边界砌筑围墙或彩钢板围挡,这虽可减少对围墙外侧造成影响,但围挡内部水土流失问题比较突出。临时排水等措施未实施,地块内强烈扰动造成地表侵蚀或淤埋,也增加了后期土地恢复的难度。在项目后期竣工验收时,这些现象被软、硬覆盖等表象掩盖,一般难以查验。

1.3表土剥离措施未落实

表土作为一种资源,甚为珍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明确规定要保存和综合利用表土资源,并作为强制条款必须执行。在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单位都会根据项目区原状地表情况综合考虑表土剥离、临时堆存防护和后期覆土绿化、土地整治利用设计,但是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许多建设单位为自身工程施工便利、赶进度等原因并没有实施表土的剥离工作,造成了所占用区域大量表土资源的浪费。

2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对水土保持监测重视不够,没有认识监测的必要性。有些建设单位到项目中后期甚至到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需要办理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时才委托具有相应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辖区开发建设项目一般建设周期(2~5)a,而实际监测时段往往不到1a,甚至有时不足一个完整的雨季。尤其是一些补报水保方案的项目,在监测工作开始时,水土流失强度较大的土建施工阶段已进行大半甚至已经结束,致使监测数据缺乏整体性,监测工作也不能全面的、动态地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水土流失情况,监测滞后获得的数据并不能真实反映项目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程度,做不到客观准确评价水土流失情况,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防治更起不到时效指导。

(2)有的项目业主单位虽然在项目开工前就委托水土保持监测,但监测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如:业主单位不配合修建监测设施、设置径流小区、监测点等,致使水土保持监测数据获得难度增加,准确率降低、资料存在缺陷;监测频率低,没有按方案要求和监测实施报告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写不规范,监测范围与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一致。这样做的后果,无论是对反映项目真实水土流失状况、检验项目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技术合理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还是竣工验收,都是不利的,也达不到水土保持监测的初衷。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践较少,监测实施方案不能行之有效适用于项目实际情况,监测技术亦不成熟,一直沿用传统技术,高新技术引入及应用不足,在监测过程中除GPS技术已经开始普遍尝试外,RS、GIS等先进技术应用仍然较少。

(4)有的监测单位为了承揽项目,收取费用低,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开支,导致监测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多数监测项目没有达到《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文件的要求;三是监测资源不能满足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需要,监测单位虽取得了监测资质,但由于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技术力量薄弱,导致监理、监测工作很难开展。辖区项目中标单位集中,导致个别单位项目多,而项目施工时间相对集中,所以很难满足项目同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要求。

3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必须进行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既能协助建设单位管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又可以为水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依据。部分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从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建设单位普遍缺乏足够的重视。

(1)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根本未实施,也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监理。

(2)部分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但是,普遍做法是水土保持监理由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承担,而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大多是没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人员的,无法达到水土保持监理的要求。从主体工程安全等角度考虑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均能完成,方案新增的针对性措施很少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督促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这些措施都需要水土保持监理参与才能很好完成,而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致使很多水土保持措施未实施,尤其是临时措施,监督执法部门如果不经常去现场检查,在验收阶段也无法考究是否实施及实施效果。

(3)已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项目也存在一些问题,业主单位认为主体工程建设才是第一位的,相对比较重视主体工程的监理,常常忽略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理,也未授予水土保持监理人审核的职权,对于存在水土流失现象需要布设措施和整改方案一般得不到建设单位的支持,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局面。

4对策及建议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范文6

二、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国家投资、地方投资、国内集资合资、中外合资、国外投资的新建、在建、扩建、改建铁路,独立枢纽等铁路建设项目。

三、铁路建设必须贯彻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法规,采取措施保持水土资源,防治因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铁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铁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铁路建设、施工单位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的铁路工程,应在可研阶段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成部分单独成册。

六、建设单位负责提出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初步设计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七、凡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委托熟悉工程情况、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铁道部管理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尚未明确时由铁道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相关单位代行建设单位提报水土保持有关文件方面的职责,同时通报国家及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

八、铁道部管理的项目由铁道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国家及有关省、地级水行政部门参加进行预审;铁路局管理的建设项目,由铁路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进行预审。

九、铁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在收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0天内组织预审,在完成预审后45天内向负责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报预审意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预审意见后60天内予以批复,逾期未批复的视为已被确认。

十、工程勘测设计中的路基、边坡防护设计应包括水土保持的内容;对隧道、路堤、路堑及站场工程的取弃土、碴必须进行水土保持设计。

十一、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应按行政区划列出水土保持设施清单和相应投资,并纳入相应阶段的工程概算。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费比照环境影响评价费经核实后纳入概算。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及组织管理。

十四、建设单位应把工程中土石方集中工点的水土保持工程及措施,纳入工程招标和工程监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