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体育教学计划范例6篇

初一体育教学计划

初一体育教学计划范文1

1986年和1992年颁布的“国家教育政策”(govt. of india, 1986&1992)把普及初等教育所取得的成就放在优先地位。印度《宪法修正案》第83条规定,6-14岁的儿童享有受教育权(sadagopal, 2002: p. 1)。在全民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印度在宏观和微观方面都实施了很多有关全民教育的计划项目(mukundan, 2004)。这些计划项目关注初等教育入学人数和在读人数的增长、学校出勤人数的提高以及受教育者尤其是女童接受教育的强烈需求。而且,不仅在邦和地区内部盛行关注学生出席人数和学生所取得的成就,对于学生成绩相对较低等问题,邦和地区政府也都给予了特殊关注。

为了加快普及初等教育的步伐,印度政府在2001年成立了由总理任主席、人力资源开发部部长任副主席的“国家初等教育代表团”。在邦一级也成立了由各邦行政长官组成的类似代表团。一些计划和项目经过多年的实践后,为制定符合宪法授权的教育目标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这些计划和项目包括人力资源开发区域拓展教育项目(aiep)、初等教育课程更新项目(pecr)和社区参与教育发展活动项目(dacep)。70年代和80年代制订了通向全面发展的初等教育项目,近年来还有andra pradesh邦初等教育计划(appep)、bihar邦教育计划(bep)和lok jumbish邦初等教育计划(dpep),等等。除此之外,还制订了由中央资助的免费午餐计划,保障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诸如教室、黑板等最基本教学用品计划,教师教育发展计划以及其它一些非正式的教育计划。

比较1950-1951年与1999-2000年国家对初等教育所做出的努力可以看出,自从1950-1951年国家启动经济和社会计划的重大举措以来,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1950-1951年 1999-2000年

2,100,000所小学有5,380,000名教师 6,420,000所小学有1,919,000名教师

13,596所小学高年级学校有85,496名教师 198,000所小学高年级学校有12,980,000名教师

小学生注册人数超过19,154,000名(注册率达到42.6%) 小学生注册人数超过1,136,120,000名(注册率达到94.9%)

小学高年级注册人数31,200,000名(注册率为12.7%) 小学高年级注册人数420,650,000名(注册率为58.8%)

[资料来源:国家教育研究机构(ncert),2005年,第3页]

另外,印度政府还在以下几方面采取了措施:聘用了30多万名教师、建造了20多万座校舍,建立了400多个区级教育培训机构,在271个地区实行了初等教育计划,使退学率由1960-1961年的65%减少到1999-2000年的40.3%。

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进一步巩固以上各种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成绩,印度政府在2000年颁布了全民教育计划(ssa),全民教育计划的目标是加速初等教育普及化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全面的、覆盖了全国各区的小学和小学高年级层面的项目。全民教育计划以为社区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初等教育为使命,旨在提升学校系统的运作能力。由于一些邦没有资金来源,无法建立像andra pradesh邦初等教育计划(appep)、bihar邦教育计划(bep)、lok jumbish邦初等教育计划(dpep)等这样的教育项目;另一些邦即使有教育资金,但那些居住在城市贫民区的人们无法从这些教育计划项目中获益,实施全民教育计划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全民教育计划的内涵、目标与基本特征

(一)全民教育计划的内涵

全民教育计划是:为普及小学教育而提供的一个清晰的时间框架;针对全国对基础教育质量的需求而做出回应;通过基础教育为促进社会公正提供机会;使村教育委员会以及地区教育研究机构、学校管理委员会,家长与教师协会,母亲委员会,村(组)自治委员会以及其它基层组织有效参与小学管理;表达在全国普及小学教育的一种政治意愿;中央、邦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为邦政府制定初等教育政策,并在实践中得以实施提供机会;同扶贫机构和民政部门一起,使全民教育计划体现在教育部门的规划中,并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二)全民教育计划的目标

全民教育计划的具体目标包括:在教育担保中心的帮助下,在偏僻地区建立学校,从而使所有偏远地区的适龄学生在2003年前重返校园;到2007年所有儿童接受完整的五年小学教育;到2010年所有儿童接受完整的八年小学教育;强调“生活教育”,关注小学教育质量满意度;2007年在小学阶段、2010年在初中阶段弥合性别和社会阶层的差距;到2010年力求不让一个小学生辍学。

(三)全民教育计划的基本特征

全民教育计划的基本特征包括:中央和邦一级的机构改革以提高效率和改善由上至下的政策传达体制;持续的财政支持,即中央与邦政府长期的财政支付比例在第九个五年计划(1997-2002)达到85∶15,第十个五年计划(2002-2007)达到75∶25,以后将达到50∶50;通过村教育委员会、地区政府研究机构以及其它一些诸如妇女组织等地方团体的有效参与,由社区决定与学校相关的教育事务;以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国家教师教育机构、邦教育研究培训机构、邦教育管理与培训机构以及地区教育培训机构为主导,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社区对所有实施情况的监督有着极强的透明度;社区把居住户作为基本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制定计划;计划制定的一个主流是对女童的教育给予关注,并对教育落后地区的女童教育有专门的论述;注重使在宗教和语言上占少数的族裔接受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教育贴近生活,关注“生活教育”;认识教师角色的重要性,并关注教师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为制定地区小学教育计划(deep)做准备,并能体现出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的投资情况。

二、全民教育计划的实施机制和管理结构

实施全民教育计划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使目前的教育结构和机制更灵活、更有效,建立一套完整的全民教育计划实施机制,从而能够为所有学龄儿童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初等教育。现有教育组织从国家到最基层都有责任实施全民教育计划。不同层面的组织结构包括:

(一)国家层面

国家层面的组织机构包括:1、总委员会,在印度总理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开发部(hrd)部长任副主席。2、执行委员会,由人力资源开发部部长领导。3、初等教育局,由初等教育局秘书领导,并配备7-8名主任、副秘书、教育顾问等。4、学术和技术支持委员会,由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ncert)、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niepa)、国家教师教育机构(ncte)以及印度教育顾问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小组等组成。

(二)邦一级层面

邦一级主要负责全民教育计划的实施及管理。通常邦政府利用现有不同层级的教育组织结构开展工作,这些组织机构包括:1、邦总管理委员会,由邦行政长官领导。2、邦实施委员会,印度的每个邦都设有邦实施委员会。除一两个邦有独立的邦初等教育计划外,其它各邦都建有并在实施邦初等教育计划。邦实施委员会由秘书长、教育秘书以及教育专员领导。3、邦项目办公室,通常由教育部长、邦公共教育指导主任领导。然而,在设有初等教育计划的邦,可以利用初等教育计划项目办公室实施全民教育计划。4、学术和技术支持,由邦教育研究和培训委员会(scert)、邦教育管理和培训机构(siemat)以及人力资源小组提供,在一些邦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

(三)地区一级层面

1、在地区一级层面建立了由zila parishad区的行政首长、主要执行官员以及区地方法官领导下的地区项目计划实施协会。2、教育官员对初等教育全民计划的实施负责,而在实施邦初等教育计划的一些邦,地区项目办公室也参与初等教育全民计划的实施。3、学术和技术支持,由区教育机构、区人力资源小组以及其它专业机构完成。

(四)街区一级层面

街区教育官员负责街区全民教育计划的实施。在每个社区划分不同的街区,已经成立了或正在成立的街区人力资源中心(brc)负责提供学术和技术上的支持,并负责对不同领域的职员进行培训,同时负责为小组人力资源中心(crcs)以及学校提供学术帮助。

(五)小组一级层面

大约10-12所学校组成一个小组。像街区人力资源中心(brc)一样,每个小组已经成立或正在组建在人力资源协调中心(crcc)领导下的小组人力资源中心(crc)。小组人力资源中心通常设在小学校内,并有一间专门的办公室。它负责了解、调查全民教育计划活动的实施情况,并为学校提供面对面的学术帮助,组织开展教师经验交流的学术论坛活动。

(六)村、学校一级层面

在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以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等方面,村教育委员会(vec)、panchayati raj村研究机构(prj)、学校管理委员会(smc)以及家长与教师协会(pat)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全民教育计划实施的有关条款、标准及规定 在讨论制定全民教育计划实施的有关条款、标准及规定之前,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给予重视:第一,每个区应拟定区初等教育计划,参与全民教育计划的制定,其中包括每个区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将要采取的干预措施,以确保初等教育质量。第二,地区对邦政府提供的财政预算有优先使用权。第三,所有由国际上和其它机构提供的资源应体现在计划中。第四,对财政预算的评估应与全民教育计划所涉及的条款紧密相关。

为实施全民教育计划所制定的条款和有关规定,体现在满足普及教育的需要、保证入学人数、控制辍学人数以及提高初等教育质量等方面。1、成立新学校。邦政府条款规定,应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一所步行在一公里范围内的学校,并在大约有300名人口的居住区内建立新学校;如果有足够的小学生源,应提供一所小学高年级学校和两所小学校。2、提供可供选择的教育服务设施。在居住区内建立“教育担保中心”(egs),负责管理15-20所学校范围内达到入学年龄又不能入学的学龄儿童。指派一名兼职教师管理运作此中心。如果学龄儿童的人数超过40名,那么可以再指派一名兼职教师。这样的中心如果经过2到3年的成功运作,可以转制为一所小学校。“教育选择和革新中心”以提升地段人口的教育水平为目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社区的需要,开展如“弥补小学缺失课程计划”、“重返校园计划”等革新项目。3、教师聘用。在小学每40个学生配备一名教师。这项条款对偏远的宗族部落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在小学高年级组每个班应配备一名教师;如果因为入学人数的增加而需要聘用新教师,应首先得到邦政府的批准;除了全职小学教师外,如果邦政府仍然急需教师,可聘任兼职教师;在每个区聘用新教师之前,应合理安排现有的教师。4、提供免费的教科书。所有的女童、计划内的适龄儿童以及部落地区的儿童都应得到邦政府提供的免费的教科书。如果政府没有提供免费教科书,那么每个孩子每年可以得到150卢比的补偿。5、教学设备。为新学校提供10000卢比的资金;为新成立的小学高年级学校和已经成立的但没有加入“最低教学设备保障项目”的学校提供50000卢比的资金。6、给予学校拨款。每一所小学和小学高年级学校每年能获得2000卢比的拨款,用于更新功能失调的学校设备和购置图书。7、给予教师拨款。每所小学和小学高年级学校的每位教师每年可获得500卢比的拨款。8、教师培训。有三种全民教育计划所期望的教师培训形式:一是所有的教师能够接受为期20天的在职培训;二是为未经过培训的在职教师提供为期60天的知识更新培训;三是为新教师提供为期30天的上岗培训。此外,如果当地根据实际需要、具有正当理由而希望得到其它形式的培训,可以列入计划中。9、科研、评估和监督。每所学校每年用于与初等教育相关的各个不同层面的科研经费1400卢比,比如创新活动、学校发展以及一些微观计划等项目的开展。10、社区领导培训。计划中提到,每个村可以有8人获得为期2天的培训,并可提供每天30卢比的资金。这样的培训可以由地区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举办。11、特殊教育的需要。全民教育计划条款规定,每年为每个残疾儿童提供1200卢比,使他们能够接受教育。12、革新。全民教育计划条款规定,提供给每一个地区的每一个革新项目1500000卢比的资金,主要用于儿童早期护理和教育、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教育、女童教育、小学高年级的计算机教育等四方面的研究。13、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教室、新校舍以及饮水设备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改善学校、街区以及村组的公共设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村和学校一级的建设工程,都在当地社区的协作下完成。此外,每年每所学校还将获得5000卢比用于修缮学校设施。

四、为提高初等教育质量所做出的努力

印度政府已经意识到,到目前为止这个计划关注更多的是为儿童提供初等教育、初等教育的入学人数和防止辍学等方面,而在某种程度上对教育质量尤其是教学效率和学生取得的成绩缺乏关注。因此,在关注入学人数、防止辍学等方面的同时,应把重点放在提高初等教育质量上。为此,全民教育计划提出了一个针对教育质量做出的完整的、全面的计划,提倡通过分权和社区在学校管理和实施中所具有的灵活多变的特点,对学校进行干预。这就意味着干预和实施计划,一方面要关注初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必须携起手来,通过共同的努力来提高入学人数和防止辍学人数增加。

对全民教育计划有关条例的探讨表明,对提高教育质量的各项活动,政府在机遇和财政等方面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可以总结为:1、改善学龄儿童校内外的学习环境,例如改善饮水设施和修缮厕所等条款。2、主要通过合理的教师流动、新教师以及兼职教师的聘任等途径,确保学校所需教师的人数。3、通过重建和改革与教师实际需要相关的教师培训制度,增强教师的工作胜任力。4、为了切实提供基于需要的教师培训,根据当地的实际条件,建立地区人力资源中心和小组人力资源中心,并深入教学第一线为教师提供帮助和指导。5、计划中实施的课程改革与2000年由国家教育研究机构(ncert)根据地区实际适当修改后而提出的“国家学校教育课程改革框架”相适应。(确保女童和所有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享受免费的教材资料,邦和地区一级也要根据环境和实际需要,为特殊教育群体提供保障)全民教育计划号召在地区级层面实施课程改革分权计划。6、关注“生活教育”,使教育贴近生活。7、确保一些有活力的专业机构加入到计划中来,例如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ncert)、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niepa)、国家教师教育机构(ncte)以及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等。8、通过为学校和教师提供适当的帮助,提高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水平。9、强调儿童从早期到小学高年级这一阶段的教育。10、为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初等教育质量,特别是加强对教育质量的相关干预,全民教育计划提出了在各个不同层面推行教育改革的设想。11、重视科研、文件和评估特别是对学生的评估。12、对全民教育计划的监督指标已经得到认可。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提出了对计划进行监督的战略性指标,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提出了对质量进行监督的适用性指标。在监督过程中,由经邦一级政府认证的专业机构给予帮助和指导。

由于效率和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是满足不同地区教育需求的决定因素,全民教育计划在效率和创建完善管理信息系统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分权的计划和实施需要能够提供各个不同层面的不同信息,以确保在各个层面上都形成良好的功能机制。

五、结论

通过努力,全民教育计划最终试图创建一个全面的、完整的、确保初等教育质量的计划,把让6-14岁的儿童接受教育作为计划中的一部分,还规定了改善学习环境,加强教师工作胜任力和对他们进行一线教学指导,进行课程改革,在教育学、教育科研以及革新活动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等内容。

全民教育计划强调如何使目前的教育管理组织结构更有意义、有效率以及更加灵活多变。目前,在邦和地区层面已经形成了具体实施全民教育计划的组织结构:邦教育研究培训机构,地区教育培训机构,地区人力资源中心以及小组人力资源中心等,它们在提升初等教育质量方面发挥了作用。

全民教育计划为每个区提供机会,使他们可以用自己的视角制定初等教育计划和实施地区干预。每个区制定的初等教育计划条例(deeps),就是针对其不同情况所给予的支持与关注。条例规定了建立新学校,为学校提供设备保障,保证专兼职教师人数,为所有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和女童提供免费的教科书,为教学提供资金和资料,提供保证学校发展的拨款等内容;同时提出了全面的教师培训、教研和监督计划,开展革新项目并对项目进行管理,对社区领导进行培训以及为残疾儿童提供一体化教育等要求。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计划还规定了校园建设、地区人力资源中心和小组人力资源中心的办公楼建设以及教室、厕所、饮水设施等方面建设的内容,并设立基金用于维护学校建设。

尽管这个项目到目前为止得到了承认并对难以触及到的群体给予充分的重视,但今后仍应在“怎样实施”和“如何实施”上给予更多的关注,加强各个机构和个体的能力建设,包括计划的制定、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特别是对不同层面的分权管理;同时确保教育担保中心能够吸纳不同层面的儿童,确保他们能够通过与全日制小学的学生们相当的教育革新项目接受教育。因此,要加强对这些机构和中心的有效的、持续的培训,以提高他们对社会需求的胜任力。

为分享共有资源和专业知识,需要加强网络工作机构的建设,因为资源和知识的共享可以更直接地帮助学校、教师以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全民教育计划融各方努力与各项计划于一体,是一项重要的战略性计划。因此,需要尽最大努力,对不同层面的政府机构和村级机构进行合作和干预,尤其在地区一级,要促使地区间的项目官员们在创造力、创新力以及团结协作等方面发挥作用。

注释:

①india, government of. ( 1986a) . national policy on education.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②india, government of. ( 1986b) . programme of action.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③india, government of. ( 1992) . programme of action.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④india, government of. ( 1993) . report of cabe committee on decentralized management of education.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⑤india, government of. ( 2004) . sarva siksha abhiyan: a programme for universal elementary education; manual for planning and appraisal. new delhi: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⑥mukundan, m.v. ( 2004) . educ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a case study of india' s kerala state. shenyang: liaoning people' s publishing house.

⑦national council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training( ncert) . ( 2005) . modules on quality dimensions of elementary education under ssa. new delhi: ncert.

初一体育教学计划范文2

体育教学单元是体育教学中的基本单位,它以课为最根本基础。具有连续性、时段性的特点。即一个单元既不能跨学期、学年,且也不能在同一个教学时段内选用两种不同的教材。因此,单元教学计划必须具有连续性、完整性大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初中体育教学的单元教学计划设计好了,就意味着可以将体育教学提升到比较高的水平。由此可见,初中体育教学单元设计有多么的重要。优秀的单元设计,可以为确保教学的时间和空间,从而完整的实现体育教学目标,此外,优秀的单元设计能全面考虑到体育教材完整性和层次性,重视其实用性和可行性,对体育教学大纲中的不足可以弥补,如此使得体育教学内容完善且实用。

二、在制订单元教学计划中的注意事项

1.合理选择和搭配教材内容。当教师制订单元教学计划的时候,首先要明确一点的就是,新旧教材的体系是有区别的。旧教材是以学期为单位,且分成了上下册,因此内容比较明晰。教师制定的单元计划只要依据课时就可以,非常简单。而新课程下的体育教材就明显不同,没有明确规定每一课时的教学内容,只是以学段为单位。此种情况下,教师若不能对教材吃透,就很难合理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对教学内容的合理搭配也就更无从谈起了。

2.依据地方特点。为在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中,充分考虑到了学校当地的特点,更将学生的兴趣、爱好以及需求作为优先,逐渐从传统的单一到多样化的改变。因此,校本课程教学不仅是提高新课程的教学内容,而且是一种地方特色的发展道路!制定一个合理的单元教学的校本课程方案设计,能真正落实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对单元教材的重点和难点要恰当把握。作为在教学一线的体育教师,在新课程背景之下,必须具有研讨精神。对新的教材要尽快掌握和熟悉,对教学中出现的困惑要及时解决,对教材的整体难易程度要心中有数,唯有如此,在制定单元计划的时候,你才能创造性地使用多样教学手段,制定计划的时候也能游刃有余。

三、初中体育教学单元设计应遵循的科学原则

1.不间断性原则。不间断性,强调的是在对初中体育的教学单元进行设计的时候,其教学内容无论怎样的扩展,必须是在现有的体育知识的基础之上,且必须保证其是有效的,延续的。唯有如此,体育教学知识的前后知识是连贯的,才能使得在日常教学中不会出现教学形式以及情景和内容的频繁改变,从而反映体育技术。

2.时效性原则。对教学时间的具体要求,是明显区别于体育教学和其他学科教学的标志。一些初中体育教师犯一些比较低级的错误,那就是本来适合在冬季开展的教学内容,放到了夏季,或反之。针对此点,初中体育教师必须在单元教学设计的时候,首先要将安全健康放在单元教学设计的首位,然后遵循实效性原则要将体育教学内容的适宜季节充分考虑其中。

3.节约性原则。如今,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国富民强,国家对教育投资也在不断的提高。大多学校体育器材配置已日趋完善。然而在偏远地区,山区学校的体育器材还是不能与体育教学相配套,无法满足教学需求。所以,在设计单元教学的过程中,务必不能奢侈浪费,一定要考虑到教学成本,且不能随意的变更。节约性原则既节约了资金,同时在实际教学中,也因为考虑的周密性而节约了组织教学的时间。

四、新课程背景下初中体育教学单元设计的科学探讨

1.教师要更新教育理念,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模块化教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教师必须抛开旧的传统观念,用新的教育理念来对教学进行指导。新的教育理念的认知,不能只是单纯的了解,最重要的是教师要在教学中真正的实施。教师必须给自己插上学习理论和进行教学实践的一对翅膀,这样才能将新的教学模式真正落实到位。

2.学习方法要灵活多变,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进行多样选择。在新课程背景之下,倡导的是师生互动,共同学习。在体育教学所传授的学习方法中,既指的是学生,也指的是老师,师生共同学习,是实现初中体育教学目标的双赢方案。因此新课标的实施过程,实则就是一个教师学与教,到学生学到不用学的过程。因此,初中体育教师应寻求多种适合中学生的学习方法融入到单元设计之中,使得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同时教师还要对学习方法给予高效的指导,最终实现学生能够自己探索,遇到问题自己解决的目标。

3.充分提高学生课堂的主导地位。在新课程的大背景之下,对学生自主发展的要求日益增高。因此,在单元模块设计过程中,不仅要因循传统的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更要加大对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关注。在整个的体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引导学生用心筹备,创造良好的情感氛围,一切准备后之后,最后让学生尽情表现。

4.体育教师在课时设置上,要科学合理。在新课程标准中,初中体育教学内容的课时安排,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的安排,看似给教师增加了难度,实则是给了一线教师广阔的发挥空间。单元教学计划必须根据体育单元的教学容量、内容的需要,同时还要兼顾到学期教学规划和教学目标。

5.做到重点掌握,难点突破。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后对重点要进反复讲解、诠释。对难点,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突破,确保每个学生重点掌握,难点突破。唯有如此,课堂教学才能张弛有度,教学组织才能游刃有余。

6.单元设计要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注重学生的经验和感受。在实际的日常常规教学过程中,如果单纯依靠教师的讲解和示范是不行的,这些都无法取代来自学生的自身实践感受。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从生活中的活动去感觉领悟,这一点非常重要。同时,在教学设计上,要预留给学生一定的空间,给他们体验和反思的机会,在这样的环节中,不断进行创造性学习。

五、结束语

初一体育教学计划范文3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2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35号)精神,现就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本市中招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完善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命题、评卷和评价等制度,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完善中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贯彻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78号)的要求,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工作在2009年3月8日前完成。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学校切实做好学生报考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非沪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二)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完善*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4场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考试分值均为150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

以上科目考试定于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和6月21日(星期日)举行。

2.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考试定于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举行。

3.2009年本市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录取总分,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详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09〕3号)。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计。考试于2009年5月底前举行。

5.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另行公布。

6.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实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7.2009年继续在部分区县进行初中毕业生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试试验。具体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09年中招工作仍实行奖励性加分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2010年中招加分项目将进行调整。

四、招生录取工作

2009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为9.2万人左右,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1.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中招计划的宏观管理,加强对本市初中毕业生的生源预测和对各区县中招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核和协调。

2.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地区实际,编制本地区中招计划。

3.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左右(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地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4.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部级重点中职校、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录取工作

试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部级重点中职校、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

1.计划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其中推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原则上其中的二分之一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自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0%(面向全市招生)。

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招收推荐生。部级重点中职校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其中首次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的学校不超过5%)。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根据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原则进行分配。招生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办学水平、特色,制订面向全市推荐生的招生计划,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下达到各区县。

2.录取

(1)本市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规范,经公示后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符合2009年中招报考条件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按规定填报相应的志愿。

(2)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方案。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公示。被确定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3)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建立推荐(自荐)生跟踪反馈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素质的评价办法,探索优秀学生培养的途径与机制。

(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工作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简称“名额分配”)的招生方法。

1.计划

“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2%(其中2%原则上向市郊区县倾斜)。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区县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计划应事先公示。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录取

(1)考生根据分配给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自主填报志愿。

(2)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四)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录取工作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的办法(简称“零志愿招生”)。

(1)计划

“零志愿招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将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区县。“零志愿招生”工作应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

*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县重点高中和综合高中可划出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但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计划。

(2)录取

各区县中招办根据考生“零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2.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工作

2009年本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可继续按规定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

各区县和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号)的有关规定。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1)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当年招生计划申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宿和后勤服务设施、师资配置等)和教育教学办学质量审核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市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校20*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随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2)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标准(最低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在按考生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市和区县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4.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3号)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2号)文件执行。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可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满足*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对来自农村、本市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制度。

(2)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和专业考试于2009年4月进行。考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按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6.*市盲童学校(以下简称“盲校”)和*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聋青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1)盲校、聋青技要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于2009年5月份起受理考生的咨询、报名和资质审定工作。

(2)本市盲、聋哑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报考盲校、聋青技,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学测试,市教委教研室提供命题服务。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3)本市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但符合盲校、聋青技招生规定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后,可在招生录取后期,由盲校、聋青技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要求,择优录取。

(六)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七)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市、区县教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市、区县招生部门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建立专题网站或招生栏目,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学校要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五、管理和监督

2009年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及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切实做好中招的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招生学校等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各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

初一体育教学计划范文4

一、厘清学段教学内容,构建水平四学校教学内容框架

体育教学内容是课程构建的核心之一,整体构建是涉及全校的课程内容分布的问题,厘清三级课程管理系统学段教学内容,构建学校教学内容框架。

《课标》(2011版)列举的课程内容如田径类、球类、体操类、游泳或冰雪类、武术类、其他民族民间体育活动项目等。地方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方案v江苏省2014年7月w的课程内容划分为必学、限学、自选三类,必学内容:基本活动技能v田径类、体操类w;武术;体育与健康知识。限学内容:球类v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w;韵律活动与舞蹈;民间传统体育等。自选内容:游泳、花样跳绳、定向运动、新兴运动项目等。我校已有的课程内容如 “每月一赛”(拔河、合作跑、跑操、广播体操、接力跑等);海门市传统体育运动项目v花样跳绳、踢毽和跳橡皮筋w。

体育教师必做的学校体育工作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南通市体育学科学业水平测试、海门市季度体质与视力状况监测等;“每月一赛”; “体育节”(田径运动会、球赛等); “一校一品”v篮球、足球等w;市教育局、体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学生全员参与的比赛v广播体操、跑操等w等。

结合学校体育工作筛选课程内容,选择学校具备条件、学生喜欢、教师能教的教学内容,构建水平四学校教学内容框架,具体思路:1、体能v田径类、体操类、武术等w、体育文化和健康教育知识、校本课程确定是学生必修的内容。正确处理一般体能类教学内容,避免出现体育课上成体能训练课的现象,学生在学习与运用中形成基本运动技能并增强体能。 2.依据精教类、简教类、知晓类、锻炼类教学原理确定田径、体操、球类等运动项目。如篮球精教类教学内容,“一校一品”篮球大教学单元内容v40C50课时w,分配在各学年学期中。结合各社团种类确定简教类教学内容v乒乓球、羽毛球等w,并分配在各学年的学期中。3、整合测试项目,融入在相应的运动单元教学中。南通市初中学生体育学科学业水平测试方案,考生体育成绩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平时体能素质与运动技能水平测试和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三个方面组成。每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体能素质与运动技能水平测试3项,其中800米(女生)、1000米(男生)跑为必测项目,其余2项在体能素质类与运动技能类项目中各选测1项。可供学生选测的体能素质类和运动技能类项目各不少于3项,且各学期2项选测的项目不得重复测试;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规定在题库中田径、体操、球类三大类测试项目每大类各供选三项,学生每大类“三选一”自主选择考试。中考题库中三十多个测试项目,每学期教体能技能选测6个项目、必测1个项目,初一、初二、初三上学期五个学期可选教题库30多个项目,初三下学期根据学生选项,复习应考。如何优化整合中考题库考试项目呢?遵循运动项目教学先易后难的顺序如跳跃类,先立定跳远再立定三级蛙跳、立定三级跳远,后跳绳、跳高、跳远,可确定初一立定跳远、跳绳,初二立定三级蛙跳、跳远,初三立定三级跳远、跳高;与精教类、简教类、知晓体验类教学内容融合如篮球运球绕杆、运球投篮v中考题库测试项目w安排在篮球教学单元的运球、投篮部分。4、处理好基础年级、毕业年级教学与中考内容之间的关系。初一、初二基础年级学生在相对集中时期系统地学习。如初一上学期选择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实心球 v体能w;广播体操、篮球、足球v技能w;耐久跑v男女生必测项目1000米、800米w等教学内容。5、除运动技能外,教师对选择的教学内容进行挖掘与开发,形成运动参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的教学内容。

综上所述,水平四体能技能教学内容逻辑性编排构成学校课程框架即各学年学期的教学内容分布如初一上(下)学期教学内容:体育与健康知识、耐久跑、立定跳远(跳绳)、实心球(快速跑)、坐位体前屈v30秒立卧撑w、广播体操(技巧)、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每月一赛”(海门市传统体育运动项目)、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等。

二、目标统领内容,合理布局学年、学期教学计划

《课标》(2011版)学习目标与教学内容是“捆绑”在一起描述的即内容紧随目标,学习目标的达成与学生学习何种运动项目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学生喜欢并认真学习与锻炼。学习目标由水平目标、学年目标、学期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组成的完整体系,细化水平学习目标可得到下级学习目标。

“目标引领内容”,细化水平学习目标可得到具体教学内容四个方面的学习目标如篮球运动技能水平学习目标之一:基本掌握并运用篮球运动技术和简单战术,教学内容是达成学习目标的载体。水平四各年级篮球运动技能学习目标:学生学会运、传、投等篮球基本技术和简单战术,参与简化规则的篮球教学比赛;学会运球接投篮等“组合”技术,会学一些需要进一步掌握的基本技术和简单战术,参加具有一定对抗性的篮球教学比赛;会用所学技战术参加篮球教学比赛。各年级篮球教学比赛内容:在规定区域中教学比赛如汽车轮胎替代篮圈的长方形平地、半场、全场篮球教学比赛,运用传球、运球、投篮单项技术教学比赛;“组合”技术和简单战术的教学比赛;运用所学篮球技战术教学比赛等。

教师根据学校条件、学生学情等确定各学年、学期教学计划。如何在各学年学期中序列教学内容呢?遵循教学内容与季节、天气状况相适应如体育文化和健康教育知识教学单元星布在雨天上室内课;遵循教学内容与学生体能储备相适应如初一第一学期初广播体操、学期末实心球;其他如每月一赛在每月月初等;毕业年级学生初三下学期统考,恢复体能、学生选项分组教学、体能与技能训练、心理训练及适应性训练及考后发展学生兴趣爱好的体育运动。

如何分配每学期教学内容的课时呢?以每学期16周课时为例,体育理论、健康教育3-4课时,精学类运动技术10课时,简学类或知晓体验类运动技术8-10课时、体能技能项目19-20课时,校本课程项目4-5课时。

三、科学合理地设计单元教学计划

单元教学是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学的基本单位,各学年学期的具体教学内容可运用单元教学的形式教学。单元教学计划设计一般通过分析教学内容选择分解教学法还是完整教学法,根据学生学习基础等决定教学单元技战术重点、难点及教学内容搭配,就学生学习状况分配教学单元课时。以融合在足球教学单元中的定位球踢远为例,运用分解教学法,运动技术各环节具有阶梯性,原地定位球踢远技术、助跑定位球踢远(上一步、3-5步助跑)技术。原地定位球踢远技术、助跑定位球踢远(上一步、3-5步助跑)技术、教学比赛(踢准、踢远)等组成小单元教学,与足球运球绕杆等小单元教学串接构成大单元教学;搭配力量、速度等身体素质练习如立卧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

运用单元教学编辑教学内容,单元教学可结合学校体育活动设计,仅选用考试测试项目,会让学生失去体育运动兴趣,更不会参加体育运动。体育教学要课内外结合,教学延伸到课外才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单元教学中的大量练习可在大课间、体育活动课时得到补偿,丰富的练习手段、多样的组织形式等能够引领学生自主锻炼、拓展练习如排球――垫球,学生运用垫球技术自主练习或垫多比赛、集体游戏――垫球接龙等,在课外良好的体育氛围中体验体育文化魅力;匹配学校群众性体育比赛,学生能运用体育课习得的各单元教学运动技能参加各种比赛,加深对体育运动的理解如每学年秋、春季田径运动会、“每月一赛”等是学生学习交流、锻炼、展示的平台;各种主题形式的单元教学促进学生学习融会贯通,如不同教学内容组合在单元教学中,加深学生对运动原理的理解,例实心球、排球发球、定位足球踢远用力方法即用力速度快、距离长,用力部位即球的后下方相同。并开发教学内容的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方面,实现学习目标,推进学校体育课程改革。

四、针对性且个性化的设计课时教学计划

课时教学计划是单元教学计划的具体化,要避免单元学习目标课时化,分析课时教学内容,确定课时教学重点难点如实心球初一重点用力顺序,难点投掷角度;初三重点远离器械、鞭打技术,难点投掷高度;身体练习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抓住技术教学载体,设置辅助练习如用“抱膝跳”体会蹲踞式跳远的“腾空”动作;运用直观教学法,结合挂图讲解、模型示范等,并且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尝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法,运用语言法渗透体育运动技术原理和健身方法等教学教育。课时计划体现身体练习的课堂运动密度与强度学科特点;运用分层分组教学等有效教学方法,促进学生技能形成、体能发展,并享受体育运动乐趣。

课时教学计划为班级学生量身定做,因此具有针对性。体育教学是一个预设与生成的过程,而教师与学生之间人与人互动的过程是最大的变数。如男生喜欢球类运动,课上预留一点时间给学生进行球类运动能保持他们学习的热情;女生能遵守课堂秩序,可引导她们之间的协作,形成良好的团队等。分析各班学情,因势而导,达成教学教育目标。

初一体育教学计划范文5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巩固和提高从学前三年教育到高中段教育的15年基础教育,扎实实施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优质发展高中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中小学招生工作更好地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二、事业发展计划

(一)幼儿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4%,预计*学年在园幼儿9000名左右。

(二)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3380名左右,预计*学年在校小学生22740名左右。

(三)初中:*学年小学毕业生4641名,*学年全县计划招生93个班(各学区小学毕业生数、各初中学校招生数见附件1),确保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的比例在100%,预计*学年在校初中学生14570名左右。

(四)普通高中:*学年初中毕业生4857名,*学年计划招生52个班、学生2393名(各校具体招生数、班级数见附件2),预计*学年在校普通高中学生7470名左右。

(五)中等职业学校:*学年计划招生51个班、学生2530名(各校具体招生数、专业设置见附件3)。

三、招生工作意见

(一)幼儿园招生:幼儿园招生年龄满三周岁(20*年9月1日前出生的幼儿),基本满足社会对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县20*—20*年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规划幼儿园布局,整合幼儿教育资源配备;重视幼儿园教师师资培训、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作;培训园长、教师,建立教师资格审定制度,逐步做到园长、教师持证上岗,提高合格学历。继续抓好示范园的辐射作用,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农村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保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坚持“安全、够用、适用”原则;建立健全幼儿教育督导制度,依法治教,严格管理;健全幼儿园等级评估,积极探索0—3岁幼儿教育。

(二)坚持依法治教,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

1、各乡镇(街道)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凡年满六周岁(20*年9月1日前出生),具有学习能力的学龄儿童必须全部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凡小学毕业的学龄少年,必须免试就近全部升入初中就读;对三类(盲、聋哑、弱智)残疾儿童、少年必须做好随班跟读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同时鼓励家长送子女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丧失学习能力(指患有精神病、瘫痪等)或患有传染疾病的儿童、少年需要免予入学或暂缓入学的,必须由家长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政府审批,并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对上年度延缓入学对象确需要继续延缓入学的,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备案等有关手续。

2、坚持就近入学和有利于布局调整的原则。适龄儿童应在其户口所在地学校或乡镇中心小学就读,学校应招收所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学龄儿童不足的学校,应设法进行布局调整,并入临近学校就读,若调整暂时有困难的,应设置复式班或隔年招生,以提高办学效益。采取隔年招生的学校,若学区内六周岁儿童未招生入学的,必须把儿童名册、人数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民办阳光小学坚持“面向全县、城区为主,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和学额(详见阳关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初中招生取消入学考试,按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农村实行按乡镇(街道)招生或按县教育局划定的学校入学;城区公办初中只招收城区户籍和在*城区经商办厂业主子女的小学毕业生;*华茂外国语学校应承担城区的部分初中义务教育任务,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招收初一新生(详见*华茂外国语学校初一招生办法)。

3、严格控制城区公办初中、小学的班级学额,不得超出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班级学额。除符合转学条件并经县教育局审核的学生外,城区初中、小学不得任意接受转学生。

(三)进一步深化高中段招生制度的改革,努力提高高中段教育水平。

初中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高中段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以科学的管理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积极向上的文化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进一步加强学校办学特色建设,增强学校的吸引力。要加大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改革力度,积极探索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继续开展重点中学提前招生、招收保送生(特长生)和将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的改革试验(具体由*中学自主招生)。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高教育协调发展。要加大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考核力度。把初升高比例、高分段学生升入本县高中学校情况列入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初中校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权重。

(四)加强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相关职能科室和有关学校一定要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纪律,加强招生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完成县政府批转的年度招生计划。县外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无招生计划不得招生。

初一体育教学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㈠小学一年级: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3190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99个班级,4060人。

㈡初中一年级:全县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846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69个班,3450人。

㈢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553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455人),计划招生72个班,3440人。其中:普通高中36个班,172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36个班,1720人。使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6%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㈠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㈡*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1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综合素质评价3A;综合素质评价2A1P(P为合格);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㈢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㈣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学区学校就读。个别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到异地就读者,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异地就读的证明,经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读学校报名。

㈤外来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工农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子女就学时与所在学区学生一视同仁。企业"绿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优先挑选学校。

㈥普通高长生录取与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长生录取(原则不超过指令性计划的5%)条件: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数学、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两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各初中学校依据上述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高中招生学校认真审查推荐学生的材料,并通过面试、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体育、艺术类要占一定的比例。高中学校确定的正式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报教育局批准并抄告县招生办公室。

2、政策性加分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其中:*一中及县外学校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①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从事舰艇或飞行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合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但以20分为限。

(4)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学享受优惠加分的,根据武教〔2006〕114号文件规定和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从750分调整为630分)作如下调整: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的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初中三年内取二个最高分相加(年度内只取一个最高分),达8分以上者,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100分;4~7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加分换算:市级比赛1~6名按7、5、4、3、2、1;省级比赛1~8名按9、7、6、5、4、3、2、1。市级以上田径比赛中,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和少年级标准的,可按5分和2分换算)。

少体校学生也可参加加分考试,考试项目为田径,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本县范围内相应学校予以录取。

少体校毕业生加分材料由体育科负责审核,加分信息5月20

享受第(4)款的少体校考生,符合前三款条件的也不再加分。

㈦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年12月31日。

㈧严禁虚假的招生信息和进行有偿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传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㈨其它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在与本计划和实施意见不相矛盾的原则下,由县招生办公室制定《*县200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㈠小学招生

1、为了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应严格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对本学区户籍的生源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3、壶山小学、实验小学由于规模限制,只能满足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今年仍不再接收学区外适龄儿童。

4、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各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㈡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须保证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依法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谓的"差生"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2、各初中学校要按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3、城区初中按"划片、就近、均衡"等原则招生。三角店小学、武川小学、古竹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武阳中学就读;明招小学、武东小学、新宅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实验中学就读。实验小学、壶山小学、熟溪小学以本学区户籍为依据,以毕业学校为单位,按性别和毕业考试成绩以1:1比例就近录取到两所初中学校。

4、县少体校招收新生1个班,具体招生方案由教育(体育)局另行下文。

5、严格控制班额,各校班额均不得超过50人。

㈢高中招生

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择校生计划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个班,680人。指令性招518人(含5%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162人。指令性计划按以下指标全部定向到初中学校:

(1)10%的计划按各校规范办学的考核结果(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数;

(3)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人群(成绩优秀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良好的人群(成绩良好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的倒数10%的人群(该部分人群占本校学生数的比例越高,分解计划时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指令性指标数的1:1.8划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中的第二条执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

原新宅初中20*年秋学期整体并入实验中学的三个教学班的学生在*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时参照定向生指标办法方案划线录取。

*户口的本县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20*年6月30日前学籍已在毕业学校的参加该初中学校的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考生不单独计算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全县各初中*一中指令计划录取分数线最高分的,*一中作为补缺予以录取。

2、*二中招8个班,360人,其中择校生招72人。

3、*三中招14个班,680人,其中择校生招160人。为鼓励特长教育,发挥三中现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今年招美术班70人(列入指令性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在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3〉÷2)。

4、*县职业技术学校招23个班,1100人。由*县职业技术学校在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后自行组织招生。

5、*一中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录取,考生不需填报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按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取足。

6、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录取。招生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7、职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1,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8、高中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招生结束后,各校必须将录取名单报县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纪律严明,时间紧,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同时,它又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务。

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关心本辖区范围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具体困难。各校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授完法定的课程。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