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报材料范例6篇

发明专利申报材料

发明专利申报材料范文1

我省实施发明专利资助已两年。两年来,各市专利管理机关积极组织、认真落实,为我省发明专利权人获取专利资助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决定对这项工作的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和改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市专利管理机关负责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资助申请,并负责审核和集中申报所受理的专利资助申请。

审核申请人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务发明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的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的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对于申请人持省外个人身份证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本市经常居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一项专利有二个以上专利权人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表中申请人填写栏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注意表头必须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集中每年度审核通过的专利资助申请,填写年度汇总明细表,连同申请表一式两份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申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年度汇总明细表应当以纸件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供。

二、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各市专利管理机关集中申报的专利资助申请进行审批。

三、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审批国外专利资助申请。

四、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时间由原来每年二次改为每年一次集中申报。从2005年开始,各市专利管理机关集中申报专利资助申请的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10月20日。下一年度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从当年10月10日起至下一年10月10日止。

五、《**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和《专利资助申请项目汇总明细表》已作修改,使用时请在我局网站上下载。原表格停止使用。

六、具体问题,请与我局法律部联系。

联系电话:0551—261*****

发明专利申报材料范文2

*地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市级以上的大学科技园。

二、支持条件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善的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管理制度,且运营一年以上;

2、管理团队有较丰富的专业领域经验,80%以上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符合*市及所在区域的重点发展领域和规划,在孵企业不低于10家,在孵企业应占入驻企业总数的50%以上;在孵企业中重点专业领域企业比例应为40%以上;

4、专业服务能力突出,能够聚集专业创新资源(如科技条件、科技咨询、投融资、技术转移等方面),具有专业特长和优势,为入孵企业开展有效的专业服务并提供3个以上相关案例说明;

5、有优化的收入结构。专业服务性收入超过总收入50%的,对其专业服务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不作要求;专业服务性收入未超过总收入50%的,其专业服务性收入每年须按20%的比例递增;

6、有与申请资金等额以上的匹配资金。

(二)市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充分依托和利用大学的人才、技术、信息等创新资源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产学研更加紧密地结合,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2、管理团队有较丰富的专业领域经验,80%以上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专业服务能力突出,能够提供具有自己特长和优势的专业服务,如专业领域科技资源整合、学校优势专业成果转化、学生专业领域创业、专业知识产权服务等;

4、能够在优势领域提供上述服务的基础上,总结3个以上为企业服务的典型案例;

5、有与申请资金等额以上的匹配资金。

三、支持方式、额度和用途

(一)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二)额度

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年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用途

1、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通过集成相关科技资源和建设完善科技条件平台,为在孵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科技条件服务。

2、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通过联系更广泛的社会科技中介机构和自身能力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深层次的科技咨询(包括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管理咨询、决策咨询、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和市场推广等)、技术转移(包括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经纪和技术投融资等)等专业服务。

3、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通过吸引更广泛的社会投融资机构和自身专业投融资能力的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四、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年4月25日至6月18日

(二)申报程序

1.到*市科委、*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或*创业孵育协会网站下载科技《*市科技计划专项课题申报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材料”部分)。

2.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育协会。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应根据其符合的条件提交《*市科技计划专项课题申报书》。

2.申报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机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每页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如有审计报告,请提供);

(3)申报机构从业资质证明(孵化器或科技园的认定材料)等复印件;

(4)申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专业服务案例中服务对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该单位公章;

(6)专业服务案例中服务对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专业服务案例中服务对象入驻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8)上年度接受专业服务的主要客户评价意见(包括机构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态度、服务合同执行情况、给客户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客户发展的作用等)并加盖该客户单位公章;

(9)申报机构专业服务情况和专业服务优势的相关证明文件。

3.申报材料的装订

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申报机构将材料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七份,盖骑缝章。装订顺序为:《*市科技计划专项课题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目录、申报材料附件等,在书脊上标明申报机构全称。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名使用申报机构全称。

申报机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受理单位将不再受理该机构的申请。

五、受理

(一)受理审查

*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育协会负责本科技专项的受理、初审工作(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受理时间为申报期内的每周一至周四8:30-17:00、周五8:30-16:00。

(二)情况查询

*六、立项、监理和验收

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立项手续。*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创业孵育协会作为科技专项执行的具体管理方,对申报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理、验收,并将执行情况报市科委。

发明专利申报材料范文3

二、区专利奖每两年评奖一次,每次不超过15项,奖励经费由区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三、区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区专利奖由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评奖,并报区政府批准。

五、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的港澳台资企业和个人。

六、申报条件:

(一)区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评奖当年7月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发明创造水平高,且在区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

七、专利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二)在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

(三)同一专利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专利奖。

八、区专利奖设金、银、优秀奖,其中:

(一)金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5万元;

(二)银奖不超过7项,每项奖励3万元;

(三)优秀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1.5万元。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对获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和2万元;对获得市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6万元、4万元、2万元。

以上奖项如有重复按最高金额执行,不重复奖励。

九、评奖标准:

(一)对在国家技术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授予金奖。

(二)对在技术创新或专利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银奖。

(三)对在技术创新或专利技术产业化中,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优秀奖。

十、申报区专利奖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区专利奖申报书》;

(二)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并签名;

(三)专利证书复印件(应复核专利证书原件);

(四)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或审批的产品,需出具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对形成国家或国际标准发挥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该专利技术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六)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申报单位和个人,须经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推荐盖章,上报区知识产权局。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区知识产权局应要求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提交评审。

十二、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可以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设组长1名,委员若干名,负责各自专业范围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

十三、区专利奖接受社会的监督,区专利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将初评结果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区专利奖候选单位、候选人所完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候选单位、候选人及其排序持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异议由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协调处理,必要时可组织评审委员会及专家进行调查,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十四、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定,作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等级的决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十五、评审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是获奖候选人或者获奖单位成员,以及与获奖候选人或者获奖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六、评审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不得与获奖候选人单独接触,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

十七、评审委员及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以及其他违反评审纪律行为的,由区知识产权局核实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评审委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八、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励的,由区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九、剽窃、侵占他人的专利技术成果,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区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追回奖金、奖牌和证书。

发明专利申报材料范文4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第三条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第四条根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

第五条“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定期进行补充和修订,由省科技厅。

第六条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第七条优先支持下列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

1、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4、我省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第八条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所需材料

(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

2、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属于联合申报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企业上年财务报表。

4、产品采标证明。

(三)辅助材料(对申请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有利于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选择提交),一般包括:

(1)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2)未鉴定产品必须提交的相关材料:a、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6、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c、若有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产品投产后实测的环保达标证明;d、若属中外合资,应附加中方控股证明;e、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化;f、属专利技术的产品需附专利证书,获奖产品需附获奖证明。

(3)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

(4)出口产品须提交出口证明。

辅助材料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原则掌握在2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一般要求1年之内。

第九条申报和认定程序。凡申请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单位,可在产品中试鉴定试产或批量生产之后,按要求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产品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常年受理各市上报的材料;省科技厅定期组织专家咨询,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给予认定,并颁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第十条对申请享受出口退税的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按省国税局、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函[20021326号、苏科高【2002】314号文]办理。

第十一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技术周期较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可延长至5年。

第十二条凡持有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生产企业,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向省科技厅申请变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或补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企业改制、兼并、组建合资企业、成立新企业;

2、认定证书遗失。

第十三条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程序:

1、由企业提出申请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报告;

2、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将符合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条件的企业材料一式二份上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受理省辖市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论证,对符合变更或补办条件的产品在每季度未的最后一个星期内统一打印新证书,并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第十四条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

1、凡属企业改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改制批文;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若企业仅部分改制,原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2、凡属企业兼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工商部门出具的被兼并企业的注销证明;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

(4)企业兼并协议,包括对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的说明

(5)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3、凡属组建合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合资企业章程;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4)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4、凡属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5、凡认定证书遗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包括:认定名称、承担单位、证书编号);

(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者,省科技厅将撤消认定,其生产单位在两年内不得再向省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附件一: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

附件二: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

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

一、电子与信息技术领域:

指以微电子为基础,电子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存储、输入/输出、处理及传输的设备硬件)、软件和元器件开发的技术领域。包括九大类产品:

1、电子计算机

2、计算机外部设备

3、信息处理设备

4、计算机网络产品

5、计算机软件产品

6、微电子、电子元器件

7、光电子元器件及其产品

8、广播电视设备

9、通信设备。

二、生物技术领域

指利用生物体(动物、植物、微生物等)或其组分、细胞和组织,通过人工方法和新技术加以改造,使之具有所要求的更优越的特性,或产生新的组分,以应用于医疗保健、工农业生产、社会福利等事业的技术领域。包括四大类产品:

1、农林牧渔

2、医药卫生

3、轻工食品

4、其它生物技术产品。

三、新型材料技术领域

指根据物质的结构和特性,经过人工改造而开发出具有优良物理、化学特征的新材料的技术领域。包括六大类产品:

1、金属材料

2、无机非金属材料

3、有机高分子材料

4、复合材料

5、纳米材料

6、其他材料。

四、新自:源及高效节能技术领域

指以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能等为主要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技术领域,以及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允许、社会接受的可提高能源的有效利用率和能源产出率的节能技术领域。包括二大类产品:

1、新能源

2、高效节能。

五、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领域

指以激光、计算机等现代技术集成开发的自动化、智能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和元器件的技术领域。包括五大类产品:

1、先进制造技术设备

2、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

3、机电基础件

4、仪器仪表

5、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

六、医药与医学工程技术领域

指以利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蛋白质等生化工程开发生产的药物、诊断试剂,利用化学合成、半合成和从天然动植物资源提取有效成分开发生产的药物,以及利用以现代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手段改造与开发生产的医疗器械和人工器官等的技术领域。包括二大类产品:

1、医药

2、医学工程。

七、环境保护技术领域

指以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设备、仪器、装置开发的技术领域。包括二大类产品:

1、环境污染防治及资源利用设备

2、环境监测仪器。

八、航空航天技术领域

指以空际、星际运输、旅行和开发利用空间和宇宙资源为目的,开发的设备、装置和仪器的技术领域。包括六大类:

1、航空器

发明专利申报材料范文5

热词:出版基金项目 申请 筹划 编写策略

按照《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项目须经申报机构主管部门初审、基金办复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正式评审程序。项目评审实行学术专家评审、出版专家评审、财务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审制度,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

在初审、复核和评审的各阶段,申报项目报送的《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是第一手材料,也是除原稿外的唯一材料。这份材料是评委评价项目学术价值、出版价值、作者团队学术水平、申报机构执行能力、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等核心内容的重要依据,更是衡量经费预算合理性的核心材料。如何精心I划和编写一份高质量的申报材料,对顺利通过评审并获得理想资助费用至关重要。结合个人近年筹划和编报《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经历谈谈认识。

精准把握填报要求,筹划组织好重点材料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评审暂行办法》规定,评审专家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一是申报项目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传承价值和社会效益;二是申报项目的出版价值;三是作者队伍的学术水平;四是申报机构的项目执行能力和社会信誉;五是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一份优质的“申请书”要尽可能全方位体现出项目在以上五个方面的突出优势。

(一)编排周翔,纲举目张,准确理清原稿

出版基金评审的基本要求是原稿成稿要达到60%以上,很多编辑在做原稿准备时比较随意,自己不进行细致的复核和统计,最终导致无法通过基金办复核,无法进入正式评审;有些原稿放置随意、版面凌乱,电子文件命名混乱,给后期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带来很多不便,必然会影响评审效果。我们在准备申报项目的前两年便制定自己的交稿要求,同时将交来的原稿统一录入初排后,给每个编纂单元命名保存。在上报申请书时,我们在申请书中选择了10万余字的典型样稿,同时在样稿前附了一张各编纂单元的字数统计表,统计表中详列了编纂单元的书名、电子文件名、文件序号、字数和原稿的汇总字数,从这张表上可一目了然原稿成稿量。既方便基金办复核人员审核,也使评审专家能够概览项目的全貌。

与此同时,我们在上报材料要求报送的电子文件中,也按统计表中的文件名和序号逐一对应,电子文件中逐层按照文稿结构清晰命名文件夹,以尽可能方便复核人员审核,既节约复核时间,避免复核误差,也非常便于专家审读或抽样查阅。

(二)整体筹划,实事求是,科学预算经费

出版基金资助的基本原则是资助项目出版及印制300册成品的直接成本,所以在填写经费预算时要注意“申请书”表二中“直接成本总预算”“自筹资金”“申请资助总额”等栏目的筹划与填写,同时,这些数据要与“申请书”表四中各项成本构成的测算在数据上和逻辑上一致。

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是确定资助金额的基本依据,在填写表四的各项成本时,要科学全面体现项目实施的具体计划,不盲目增大预算金额,不有意缩减可能的自筹经费,并适当考虑正常的市场调节因素。如果格式表格中项目不足以体现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要在表格中插入本项目实际的费用类别,若还有其他事项,一定要在“其他支出”一栏中详细说明情况,避免因漏项而导致资金核算偏差。

(三)组织专家多角度阐释学术价值和出版价值

尽管格式的“申请书”中必备条件仅需2份专家推荐意见,但为了多方面说明项目的主要特色、学术价值和出版价值,给评审专家对项目更全面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们在项目申报前的半年,便开始物色组织与项目相关的不同专业的学者专家熟悉项目内容、撰写推荐意见。最终我们组织了13位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研究领域出发论述了本项目填补水利史籍出版空白、史料价值、文献价值、以及对治水兴水、防灾减灾和相关学科研究的学术价值等。这些材料以专家的角度进一步充分佐证了本项目“申请书”中的“申请资助理由”。

清晰美观,准确周全,规范提交申报材料

(一)存储电子申报材料要结构清晰,命名准确直观

申报出版基金的项目大部分都是较大的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原稿文件非常庞杂,在存成电子材料时要充分考虑复核专家和评审专家的工作便利,电子文件层次结构要清晰,章节编排要详略得当,文件命名要准确。我在存储电子材料时,设计了一层一层展开的4层文件夹,每一层打开都可以一目了然看到本层的主要纲要目录,同时文件命名也要力求准确直观。

(二)编排纸质材料要补充高质量的辅助材料

按文件要求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申请书”、作者授权书及项目目录。然而,个人认为,仅仅简单提交必备条件要求的几页材料远远不够,对如何清晰全面展示项目特色无论如何也显得很薄弱。我们在提交“申请书”时,把其中两份格式的专家推荐意见书补充为13份,在“申请书”后附加了本项目各分册的详细目录和一份排版完备的可充分体现本项目内容及技术特色的样稿(约5万字),为了避免散乱,我们加封面、目录、隔页等细节后编排装订成了一份美观整洁的材料册。

近年申报项目时需要在系统中按要求录入相关内容,这些内容最终会生成各种供专家使用的评审文件,这个环节万万不可大意。个人认为,规范、准确、全面地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更好地提交到系统中,对后期的评审意义很大。

精心研究评审政策,编写阐释好核心栏目

“申请书”中需要申报单位填写的有4份表格:申报机构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计划书和图书申请资助经费预算表,这4份表格中共有168个单元栏目需要填写。这些单元栏目中有些数据在申请书的《填表须知》中有明确要求,如申报规模、报送比例、项目类型等;有些数据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未完成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情况、是否列入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等;有些单元栏目需根据出版申报指南及资助重点方向等把握项目申报要点,体现项目全方位的价值、实施的可行性以及申报单位的执行能力等。要填出一份让评审专家高度认同的申请书,不仅要筹划设计清晰准确又能打动专家的基础文案,更要认真研读相关政策及评审要求,找准核心栏目的阐释思路,多层面展示项目的精华和优势。现侧重介绍两项核心栏目的编写要点。

(一)“承担本项目的优势”的编写要点

“承担本项目的优势”是申报机构信息表的核心栏目,主要体现申报机构的执行能力,建议从以下要点人手编写:

本单位具有承担大型部级出版项目的丰富经验。简述本单位光荣优良的出版传统,规范高效的出版机制。简述本单位近年承担并出色完成的各类国家项目、重点规划选题以及获得部级奖励的数量;具有胜任本项目的优秀作者团队。简述作者团队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广泛性,简述作者团队在本行业所取得的较高专业成就或曾创作的优秀作品;具有权威的技术专家团队和专业的外审专家队伍。如果项目较大,建议要建立技术专家和外审专家队伍,以提高项目的执行能力和提高项目实施的整体质量;具有专业的出版团队。简述为完成好项目所配备的组织机构、编辑力量和生产保障力量;具有成熟的业务操作细则和流程。简述项目承担单位成熟的业务制度和规范以及为承担本项目而制定的业务细则和工作流程。

(二)“申请资助理由”的编写要点

“项目基本情况”是申请书中最重要也编写要求最高的一个核心栏目。个人体会,本栏目要求填写的8个提要中“申请资助理由”最为关键。以《中国水利史典》的申请书编写为例,我们从以下8个方面分别列举了具体篇目和文献进行详述,主要目的是阐明项目的学术价值和出版价值。

(1)本项目是我国首次大规模整理的水利史料,填补了水利史籍出版的空白。

(2)本项目收录整理的水利文献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3)本项目收录整理了众多水利史上独一无二的经典文献,对当前治水兴水、防灾减灾和相关学科的研究有极大的学术价值。

(4)本项目收录整理了诸多几近失传的珍稀文献,有很高的文物和文献价值。

(5)本项目选录整理了大量散见于各种记录中的水利资料,具有抢救挖掘文化遗产的深远意义。

(6)本项目所整理的历史数据和资料具有指导现代水利建设的现实意义。

发明专利申报材料范文6

围绕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重点引进信息、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继续引进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经济金融管理领域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人文社科、文艺创作、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现代传媒等专业的领军人才以及经济金融管理、风险投资、国际商贸(包括国际商法、经济学、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高端人才。加大非华裔外国专家和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在今年的引才总体计划中,将单独列出名额,专门用于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和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类型

申报人选类型分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大类。创新人才是指在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每年回国服务时间分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又称“海鸥计划”)。人文

社科文化艺术和经济金融管理领域人才纳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是指来我省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继续通过“外专千人”平台,引进来浙江创新的非华裔外国专家。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了解并遵守中国文化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创新能力或研究水平,在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得到业内公认。其中,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国际知名赛事优胜者优先。

(2)在文化经营管理、国际文化交流等领域能力突出,成果丰富。一般应在国际知名文化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参与过重大经营管理或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人文社科类研究型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

3.经济金融管理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有5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2)在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或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

(3)熟悉国际经济运行规则,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实际经济管理经验。

(4)在金融研究分析、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申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应在2012年3月1日以后来浙江工作(服务),且在2015年5月31日前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或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到岗工作。引进后应在我省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二)“海鸥计划”条件

主要引进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短期来浙工作的人才,具体申报条件为:

1.须满足上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2.应在2014年3月1日以后来浙江工作(服务),且在2015年5月31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引进手续。

3.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每年在省内工作2—9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系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或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急需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创业人才条件

1.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按申报截止日计算,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0年5月31日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于2014年3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申报人须为华裔,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四)“外专千人”项目条件

“外专千人”是指符合上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海鸥计划”条件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其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对应项目。

上述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3月1日后出生),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可放宽到65岁(1950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申报人,还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4条件中的1项破格。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需填报以下材料:

1、《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书》(“外专千人”也填写此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海鸥计划”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推荐人选附件证明材料。

4、《浙江省“”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5、附件材料

创新人才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2)身份证或护照;(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