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工作意见范例6篇

少先队工作意见

少先队工作意见范文1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意义

1.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领导的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加强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的核心作用,对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努力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人民富裕安康提供强大的后备力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我省现有6—14周岁的少年儿童约1200万人,他们绝大部分都是少先队员。面对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形势要求,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全省少先队组织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用正确的思想启迪少年儿童,用科学的知识充实少年儿童,用生动的实践锻炼少年儿童,用先进的典型激励少年儿童,进一步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我省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3.少先队工作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和方针,遵循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竭诚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全省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

4.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要任务是:(1)加强少年儿童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把个人的成长进步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与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大局联系在一起,牢固树立振兴中华的远大理想。(2)加强少年儿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3)加强少年儿童综合素质培养,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勤奋学习,打好知识基础,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课外校外活动,培养过硬本领,不断培育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4)教育引导少年儿童锻炼体魄,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磨炼勇敢顽强的意志,以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学习生活。

三、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格局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德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范畴,并作为学校综合性督导评估和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担任同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职务,并切实发挥作用。

6.充分发挥少先队在中小学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实施课程改革、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进行校本课程开发时,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少先队“雏鹰争章”等活动的指导和支持,不断丰富“争章”活动内涵,完善“争章”活动体系,把“雏鹰奖章”作为衡量和评价少先队员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推动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具有少先队特色的“雏鹰争章”活动的蓬勃发展。各级教育、科技、民政、农业和文化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少先队开展“雏鹰争章”、“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拉手”、“平安行动”、“少年小甲A”等实践与体验活动,通过项目合作、提供场所和经费支持等方式,帮助少年儿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7.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小学和中学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少先队工作,保证每周至少有相当于两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时间,保证必要的少先队活动经费。把少先队基础建设作为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建设好少先队队部室、鼓号队、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少先队活动和教育阵地。支持少先队组织开展夏令营、冬令营、红色旅游、绿色旅游以及各种参观、瞻仰和考察活动。

四、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农村等领域的少先队工作

8.积极推动社区少先队工作。要把社区少先队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扎实推进。要在社区成立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落实专人负责,把社区少工委建设作为社区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内容。教育、科技、民政、文化等部门以及中小学校要积极推动和参与所在社区的少先队组织建设,鼓励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发动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社区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创造条件在节假日为有组织的少先队社区活动开放校内活动设施,有条件的县(市、区)教育局应选派骨干教师担任社区教育指导教师。要把少先队员在社区活动情况列入其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县(市、区)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场所应向社区少先队组织免费开放。大力发展和建设各类少先队校外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科技活动基地、文化体育基地、少年军(警)校和国防教育基地等,鼓励社会各界结合自身特点为少先队员提供各种活动和实践基地。

9.进一步重视和抓好农村少先队工作。把农村少先队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文明村镇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少先队在传播文明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上的独特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要适应农村城镇化发展和学校布局调整的需要,重点抓好乡(镇)中心校的少先队组织建设,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把农村少先队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基层团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乡镇要建立少先队总队部,并积极推动成立乡镇少工委。要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的基本标准,加强对农村少先队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督导评估。支持少先队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探索建立城市和农村学校少先队对口支援机制,要加大对农村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表彰力度,注意在少先队的各类评优中保证农村少先队所占的比例。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在劳动实践活动和场所建设中要重视发挥少先队作用,支持少先队开展“争当科技小能手”等农业实用科技实践活动和“争当文明小使者”等倡导现代文明新风活动。

10.积极加强和改进中学少先队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保障中学少先队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的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富有中学少年特点的少先队活动,切实发挥少先队在中学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优入团”工作,将获得县(市、区)级以上雏鹰奖章等优秀少先队员优先推荐作为团的发展对象,使优秀少先队员在共青团的正确引导下锻炼成才;进一步规范离队仪式和入团宣誓仪式,发挥仪式教育的独特作用,根据中学少先队员的身心特点,中学新生入学可举行换戴大红领巾仪式。广泛建立少年团校,加强中学少先队员入团前教育和团队衔接工作。

11.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少先队建设。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将其纳入工作范畴。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学模式的新变化,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帮助民办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建立和完善少先队组织,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先队活动,使适龄少年儿童都能加入少先队组织和参加少先队活动。

五、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

12.建立和完善少先队辅导员选拔、配备和聘任制度。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各市、县(市、区)、乡(镇)应在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设总辅导员,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选配。聘任各级总辅导员,由同级团委提出人选,会同教育部门一起考核,共同颁发聘书。乡(镇)总辅导员可由乡(镇)团委负责人或乡(镇)中心小学大队辅导员兼任。各地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总辅导员。小学十五个教学班以上,初中一、二年级八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应设专职大队辅导员,不足以上班级数的学校应设兼职大队辅导员。大队辅导员均按学校中层干部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中学大队辅导员是党团员的应担任校团委副书记,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撤换,并做到随缺随补。大队辅导员要参加校务会议。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为保证少先队工作的延续性,应保持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13.进一步落实辅导员的待遇。要重视推荐优秀辅导员加入党组织的工作,重视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转岗安置工作,优秀的大队辅导员应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计入本人在岗工作总量,并相应酌减授课时数,大队辅导员每周兼课不超过6课时,超过部分按超工作量计算。大队辅导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纳入学校有关专业资格评审考核,其业绩考核应以其少先队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

14.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培训、考核制度。各市、县(市、区)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辅导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市、县(市、区)、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和学校大队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在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选先进时将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业绩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按照省、市、县(市、区)三级分级负责原则,积极运用网络、培训班、交流营、轮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培训辅导员。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学习交流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辅导员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保证他们参加培训的时间和经费。

15.重视做好优秀辅导员的表彰、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少先队辅导员,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给予表彰和奖励。教育行政部门、团委等共同表彰的优秀辅导员与同级获奖优秀教师享受同等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待遇。各类少先队奖励获得者的事迹和获奖情况,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聘任、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16.做好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的招募、培训、管理、考评和表彰工作。把志愿辅导员纳入志愿者的整体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少先队活动中的作用,鼓励优秀青年人才担任县(市、区)、乡(镇)和农村学校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经常服务的方式,认真选聘热心少先队工作、懂教育、责任心强、有能力、有一定经验的人士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开展成长励志、平安自护、心理辅导、法制和网络安全教育等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力争实现城市学校每个大队、中队,农村学校每个大队和社区少先队组织至少配备一名志愿辅导员。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辅导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六、切实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营造有利于少先队发展的社会氛围。

17.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的要求,以少先队活动为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广东省青少年保护条例》等,支持少先队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支持少先队组织面向孤残、流浪、留守和边缘少年儿童等少年儿童群体开展救助和关爱活动。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涉及少年儿童工作的政策时,要认真听取少先队组织意见,在成立有关青少年工作机构时,应注意吸收少先队干部参加。

18.加强各级少先队工作机构建设。少先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少工委)是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共青团和教育部门共同组成。少工委办公室相当于团委的职能部门,一般与同级团委的少年工作部门合署办公,享受同级职能部门的待遇。各县(市、区)以上都应成立少工委,要保证各级少先队工作机构有必要的人员编制和运作经费。不能把少先队工作机构等同于一般业务部门,更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撤销或合并。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负责少先队工作的同志应是同级团的常委会成员,尚未成为常委会成员的,根据工作需要应列席团的常委会。认真选拔和配备优秀的青年干部从事少先队工作,并保持少工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各级少工委的机制建设,加大对少先队工作和下级少工委的指导、管理和督查力度,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各级少工委的工作队伍,确实发挥少工委在少先队工作和少年儿童事务的领导核心作用。

19.保证必要的少先队工作经费。各地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把少先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级团委每年应划拨一定比例的团费专门用于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和培训,各级少工委组成单位应大力支持少先队工作的开展。

20.积极推动少先队文化的繁荣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和少年儿童研究机构的建设,支持少先队组织开展少先队文化和少年儿童问题的研究。有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要重视和积极参与对少先队先进文化的理论研究。要积极推动少先队先进文化和各类少儿文学、艺术、影视、动画作品的艺术结合,挖掘、培育和创作富有艺术感染力、体现少先队先进文化的少儿文艺作品,充分发挥少先队先进文化对我省少儿文化繁荣发展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少先队工作意见范文2

一、强化礼仪规范。

1、规范使用队旗。要求学校大队部配齐大队、中队旗,并在每次少先队活动中正确使用。

2、大、中队干部应正确佩戴队干标志。少先队员在校内及外出参加有关重要活动时应佩戴红领巾。要养成珍惜红领巾、爱护红领巾和自觉佩戴红领巾的习惯。

3、少先队员要能熟唱队歌,正确使用队礼,呼号时动作规范,声音响亮。

4、在大队及中队认真开展“学队章、行队礼、唱队歌”活动。严格规范各校的少先队礼仪。中队辅导员应按规范要求组织好每一次中队活动及中队会。

5、加强少先队鼓号队建设。学校大队部各中心校和有条件的一般校应在近期健全中国少年先锋队鼓号队,并定期组织训练,要求中心校鼓号队人数不少于50人,一般校鼓号队人数15—30人。拟在2009年

10.13开展区鼓号队展示活动。

二、巩固阵地建设。

1、完善少先队大队部建设。

队部室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有会议桌、椅子、货号厨、资料柜、旗杆、旗架等基本设施;鼓、号、旗等礼仪用品;队徽、呼号、队歌、作风、誓词、队史挂图等队的标记;少先队工作资料、活动成果等档案陈列。要将队部室作为队干学习和教育的阵地。

2、学校大队部要充分利用红领巾橱窗、光荣榜、红领巾广播站等阵地,做好少先队的宣传工作。指导并督促各中队办好板报、队角、中队特色角等中队宣传阵地。

三、加强组织建设。

1、每年召开一次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新一届大队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设大队长、副大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由队员民主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设中队长、副中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中队和大队建设要做到有组织、有辅导员、有活动、有阵地、有制度、有记录。中队会每学期不少于5次,大队集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

2、各中队根据各自特色,拟一个中队名称,中队牌标志悬挂于班级牌同高的位置。

3、学校大队部在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定期组织大队干部或辅导员下到一年级对新生进行队前教育,建议每年的10月份作为全校少先队员回顾队史、巩固队章的教育月。坚持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建议少年儿童在小学二年级时全员入队,保证全体儿童都能参加少先队活动,接受少先队文化的熏陶。

4、中学大队辅导员应指导大队委员会做好“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做好少先队和共青团的衔接。做好超龄队员的离队工作,适时举行集体离队仪式。

四、提高队伍建设。

1、加强中队辅导员队伍管理。

学校大队委员会要每学年举行中队辅导员聘请仪式,颁发聘书、授中队旗并为辅导员献红领巾。中队辅导员会议和培训每学期不少于5次,学习交流、开展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另外,还应做好中队辅导员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并视情况予以奖励或督促。

2、强化少先队干部队伍管理。

要定期召开大队、中队民主选举会议,明确各委员的工作职责,指导队干部进行少先队工作。帮助队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做好队干部的表彰与督促工作。

少先队工作意见范文3

以党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中央xx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校行政和上级少工委的领导下,以“创新、服务、育人”为宗旨,以活泼、健康、务实的少先队活动为载体,有效提高少先队员的综合素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增强我校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学校少先队事业的新发展。

二、主要工作

1.针对本校实际,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开展文明礼仪行动、绿色上学行动等形式丰富、内容新颖、活泼向上的少先队教育活动,使队员在活动体验,在体验中提升,成为具有高尚情操、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

2.积极抓好学校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规范少先队仪式和礼仪,规范队室的档案管理,办好板报、橱窗、电视台、网站等宣传阵地,增进少先队教育的感染力,用特有的少先队文化来育人。

3.密切联系常熟市博物馆、石梅居委等单位和部门,联手打造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少先队活动项目,扩大我校少先队活动的运作空间,有力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

4.辅导员老师要加强少先队文化建设的学习与钻研,带领学生开展好“虞山文化”少先队课题研究,积极撰写论文、随笔,参加各级各类的少先队科研活动,为个人的成长与发展打基础,为少先队事业作贡献。

5.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为学校的少先队工作造势搭台,为学校的整体发展树立形象、提高声誉。

三、工作措施

(一)学习贯彻《若干意见》,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辅导员老师要在“xxxx”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形式,坚持用活动育人,把基本做人、做事的道理转化为少先队员的情感和意志,成为他们的内在品质。

1.围绕三月份文明礼貌月,组织开展“讲礼貌、重礼仪、常礼让”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以“看现象、评事例、做标兵”等活动形式为载体,以“学校、家庭、社区”等活动阵地为途径,在系列教育活动中,使队员明白“文明礼貌”的重要性,人人都来争当“礼仪小标兵”。

2.继续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用“规范”和“队章”来约束少先队员,培养他们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优良作风,树立起遵章守纪、知法守法的自觉意识。

3.巩固“手拉手”互助活动成果。本学期继续做好与贫困地区、贫困学生的结对子工作和校内的友谊中队活动,还要积极响应上级少工委发出的“伙伴计划”行动,进一步交流信息,交流情感,培养交往能力和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良好品德。

少先队工作意见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在2009年学校工作计划中,继续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校行政和上级少工委的领导下,以“创新、服务、育人”为宗旨,以活泼、健康、务实的少先队活动为载体,有效提高少先队员的综合素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增强我校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学校少先队事业的新发展。

二、主要工作:

1.针对本校实际,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开展文明礼仪行动、绿色上学行动等形式丰富、内容新颖、活泼向上的少先队教育活动,使队员在活动体验,在体验中提升,成为具有高尚情操、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

2.积极抓好学校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规范少先队仪式和礼仪,规范队室的档案管理,办好板报、橱窗、电视台、网站等宣传阵地,增进少先队教育的感染力,用特有的少先队文化来育人。

3.密切联系常熟市博物馆、石梅居委等单位和部门,联手打造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少先队活动项目,扩大我校少先队活动的运作空间,有力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

4.辅导员老师要加强少先队文化建设的学习与钻研,带领学生开展好“虞山文化”少先队课题研究,积极撰写论文、随笔,参加各级各类的少先队科研活动,为个人的成长与发展打基础,为少先队事业作贡献。

5.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为学校的少先队工作造势搭台,为学校的整体发展树立形象、提高声誉。

三、工作措施:

(一)学习贯彻《若干意见》,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在年度学校工作计划中,辅导员老师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形式,坚持用活动育人,把基本做人、做事的道理转化为少先队员的情感和意志,成为他们的内在品质。

1.围绕三月份文明礼貌月,组织开展“讲礼貌、重礼仪、常礼让”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以“看现象、评事例、做标兵”等活动形式为载体,以“学校、家庭、社区”等活动阵地为途径,在系列教育活动中,使队员明白“文明礼貌”的重要性,人人都来争当“礼仪小标兵”。

2.继续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用“规范”和“队章”来约束少先队员,培养他们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优良作风,树立起遵章守纪、知法守法的自觉意识。

3.巩固“手拉手”互助活动成果。本学期继续做好与贫困地区、贫困学生的结对子工作和校内的友谊中队活动,还要积极响应上级少工委发出的“伙伴计划”行动,进一步交流信息,交流情感,培养交往能力和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良好品德。

4.推进少先队工作社会化,不断增强教育整体实力。大队部将配合校党支部、德育处,当好少年儿童与学校、家庭、社会的纽带。加强与居委会、交警、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合作与配合,共同创造具有时代特色、少先队员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扩大学校少先队活动的运作空间,为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服务。

5.积极组织广大少先队员参加全国少工委、江苏省少工委举办的各类活动,如“民族精神代代传”、“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队员关注我市少工委开办的少先队工作网站;组织队员到我市的红领巾广场开展少先队活动。引导队员快乐参与,健康成长。

(二)加强少先队的基础建设,促进少先队工作可持续发展。

1. 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

(1)各中队辅导员要有明确的少先队工作意识,对学生加强队前教育、队礼教育等队知识教育,开展生动活泼的少先队主题活动,认真填写好中队日志。每月定期召开辅导员例会,及时改进和反馈工作。

(2)加强对小干部的培养。建立队长学校,设立大队委每月例会制度,加强对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各中队要设立更多类型的队干部服务岗位,实行民主选举和队干部轮换相结合的少先队小干部任职制度,并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

(3)上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活动应结合学校工作、节日文化等进行,开展队活动应充分调动每位学生的主动参与,辅导员要避免“包办代替”。本学期五年级各中队结合“构建研究型专题网站”开展中队展示活动。

(4)继续做好“优秀雏鹰中队”、“优秀雏鹰小队”等各项校内外评优评比工作,宣传和推介先进。中队辅导员要对“光荣升旗手”进行培训,以确保升旗仪式的严肃和庄重。

2.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

(1)抓好“红领巾岗”的队伍建设,配合常规检查、“礼仪小标兵”、“环保小卫士”等评比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值勤记录,为学校具有良好的校园文化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2)办好石梅电视台,定期布置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少先队网页,进一步提高升旗仪式质量,充分发挥它们的育人职能。

(3)加强学校鼓号队的培训工作。利用上半学期培训新一届鼓号队员,为少先队活动作准备。

(4)加强中队建设。中队建设是学校精神文明的缩影。各中队工作要落实四个有,即:期初有计划,周周有安排,月月有重点,期末有总结。各中队还要设有“文明公约”、中队角、光荣簿等,增强集体的凝聚力,促进良好氛围的形成。

(5)加强队室的建设和管理。定期更新内部布置,坚持大队委员每天值班制。本学期应市少工委要求,队室要有一套详细的少先队档案,因此要在规范和细化上下功夫。

(三)深化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推进雏鹰争章活动不断发展。

本学期,继续深化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确立富有校本特色的争章活动,使之成为衡量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1.大队部将围绕“礼仪”、“环保”、“艺术”各评比一次校级奖章,评比依据是当月的主题活动表现。

2.各中队的必修章自己确定,选修章为上述三个校级章,可适当增减。

3.定章、考章、颁章的环节要严谨认真,争章的活动要丰富多样。各中队要发挥奖章的目标激励作用,鼓励队员通过争戴奖章,提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继续开展“雏鹰假日小队”活动。辅导员老师要对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使之成为实践体验、争获奖章的重要阵地。

(四)开展少先队教育科研,提升辅导员文化素养。

1.继续开展“充分利用虞山文化资源,丰富少先队教育活动”的课题研究,注意做好资料的积累工作。本学期将于五月份迎接上级少工委的检查,完成该课题的中期评估。

2.学习《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邀请少先队工作的领导、专家到校作讲座;经常性地登陆《辅导员》、《江苏少先队》等网站,自觉学习少先队专业理论,提升辅导员老师的文化和理论素养。

少先队工作意见范文5

关键词:辅导员;职称评定;现状;问题;对策

中国少年儿童先锋队是中国共青团的后备力量,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预备军,因此,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少先队辅导员一般由优秀党员或思想进步的教师、先进模范人物等担任,但大部分是兼职,他们既要从事班主任或授课教师工作,又要负责有关少年队工作,会造成在少先队工作中精力难以集中。另外,在职称评定时,由于没有辅导员专门系列职称,部分辅导员只能选择学科系列参与评定。这样,就与其他专任学科教师相比处于劣势,会影响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探讨少先队辅导员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评议制度,对稳定辅导员队伍、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的现行标准及存在问题

职称是工作职业化的标志,完善辅导员职称评定工作对于促进其职业发展,保障优秀辅导员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辅导员的劳动需要受到尊重和正确对待,他们所取得的成效应当得到鼓励和表彰。国家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记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用,评选先进,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强调:“做好符合条件的大队辅导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将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要求指出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工作绩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要坚决防止一些地方存在的对辅导员工作成绩和成果不认可的现象。

(一)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的相关现行标准

1.教学内容量化。在《意见》中,将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内容折算成教学工作量,根据工作量的多少决定考核成绩,同时辅导员的工作量必须以每周6-8节课为标准。

2.将活动作为教学公开课。要将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内容转化为课程,对于课程的安排是有规定的。如果少先队辅导员能够组织开展市、区甚至更大范围内的活动,会将活动转化为教学公开课,共青团在进行表彰鼓励时,也会优先从辅导员中进行定性、定量的筛选。规定少先队辅导员在职期间,如果获得工作上的表彰和奖励要记入档案,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内容。

(二)现行少先队辅导员评定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课时不能保证,与专任学科教师相比,职称评定处于劣势。小学教师教学任务是比较重的,大部分担任少先队辅导员的教师又同时担任教学工作,这就意味着辅导员在完成自己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还要拿出一部分精力完成少先队工作,增加了负担。文件虽然规定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之外只需要保证正常教学工作量的一半左右即可,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学校还是要求以教学为主任务,因为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与社会声誉。在此情况下,辅导员的教学时间得不到保障,在完成教学任务之外还必须抽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完成少先队工作,这对于辅导员的精力是个很大的挑战。所以辅导员往往不会在少先队工作上花费太多的心思,而把主要精力放到教学中。因为这在职称评定中是硬性规定,必须完成规定的教学授课时数。这就必然会影响到少先队工作的开展。

2.活动课程开展困难,导致辅导员职称评定受阻。开展活动是考察辅导员工作的主要内容,而在职称评定时,对少先队辅导员的要求较多,如首先要保证时间和活动安排的频率等。按照要求,辅导员的工作量应根据学校规模大小,按照每周6-8课时折算,但是如何将活动转化成课时则规定得较为模糊,这为职称评定时的课题计算上带来了困难;另外,在少先队活动课的课程设置上,虽然在政策中明确提出要在中小学的课程设置中,将少先队活动课纳入到课表里,但由于监管不到位,在主管部门考察学校课程情况时,并未将少先队活动课作为考核内容。这样,就导致部分学校虽然在课表中设置了少先队活动课,但在实际环节中并未实施。因此,在少先队辅导员完成有关少先队活动课程时,会遇到学校方面的阻力,使课节、活动减少。这必然影响辅导员在参与职称评定时的授课时数,从而在与同行比较时处于不利地位。

3.教学评定的量化处理不能完全体现辅导员教学成果。将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纳入职称评定中,要量化辅导员的工作量。《意见》中从工作内容到工作量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仅依靠少先队工作来进行职称评定的辅导员来说,虽然多了一条评职称的途径,但难度较大。由于职称评定中对工作要求的具体化、量化,出现部分辅导员为了迎合评定标准,在工作中过分追求量上的积累而忽略了少先队工作的本质———思想教育。在实际工作中,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多数是难以用数量来衡量的,如对于个别儿童的心理辅导就是一项相对长期的工作,多数时间不能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没有办法计入工作中而无法量化。思想教育是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主要任务,这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往往不会立竿见影,也很难量化处理,需要教师付出相当多的时间、耐心、精力来完成,这些都是在职称评定时需要特殊考虑的问题。

二、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的对策

(一)在职称评定序列中增加有关少先队课程

在目前教师职称评定序列中,没有与少先队相关学科的类别,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没有以独立形式纳入评定序列中,大部分辅导员虽从事德育工作,但在职称评定中则选择以其他学科教师的身份参与评定。在评聘过程中,有关少先队工作所占的评分比例很低,同时由于辅导员的工作较为繁杂,导致其在教学中的精力和时间相对减少,与其他学科教师相比,在学科教学上的成绩就会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辅导员在职称评聘时陷入两难局面。针对此情况,应将少先队辅导员进行单独职称评定,将评审重点落实到辅导员活动及在德育过程中的教育能力,以区别于其他教师,将辅导员在少先队开展的工作与在教学、科研上取得的成果同样对待,将其作为评审依据。这样就能提高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也使职称评定更为合理。

(二)设立单独评审机构,设定标准和程序

以往少先队辅导员的评定工作是按一般的教师评审程序进行的,现针对辅导员新增添了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专业职称评定,辅导员有了独立的评审机构。在具体的评定过程中,首先评定对象是中小学在岗任职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根据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水平设置少先队教育科目的初、中、高级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委员会,明确评定条件及具体规定。依据辅导员的能力以及水平,对辅导员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等级评定,严格按照辅导员职称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通过改善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现状,可以帮助少先队辅导员在工作中提升动力,同时完善自身专业能力及水平,保障辅导员队伍建设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三)尝试“双线晋升”的职业发展路径

陆昊同志在全国少工委一次全委会讲话中说:“我们可以借鉴高校的做法,探索对于辅导员实现双线晋升”。即少先队辅导员在职称评定过程中,一方面可以选择教学学科职称评定,另一方面也可以选择有关少先队活动课评定。我们可以在加强研究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工作的层面上,创建独立的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体系,实现辅导员职称评定的双线晋升,使辅导员在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中获得专业发展。辅导员在参与职称评定时可以通过改善现行标准、创建评定体系,来提高辅导员职称评定的多样化选择,这有助于少先队学科建设以及辅导员专业化的提升。通过在教师职称中设置少先队活动课程科目、设立单独的评定机构,梳理规范评定标准和程序、尝试“双线晋升”的发展途径,可以使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更具有针对性,防止对辅导员工作成绩和成果不认可的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华耀国.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辅导(下)[J].辅导员,2011(3).

[2]任岩.浅谈少先队辅导员成长之路[J].中国校外教育,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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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迎智.L省少先队辅导员专业素养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7.

[5]王冬梅.少先队活动课程视角下辅导员专业化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7.

[6]袁野.湖南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问题与对策[D].湖南大学,2016.

[7]鲁丹琴.少先队自主管理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6.

少先队工作意见范文6

[关键词]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发展历程

[中图分类号]G6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4)26-0007-02

[作者简介]滕元元,女,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少先大队总辅导员。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少先队工作所提出的新的任务和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部门对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和管理也逐步地规范化、科学化。本文对近期的少先队政策文件及相关研究进行了简要梳理,试图探索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界定发展的脉络。

一、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角色的界定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政策文件对少先队辅导员角色的描述呈现出专业化的趋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先队辅导员角色的不可或缺性

在1979年4月、教育部共同印发的《关于学校少先队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提出“辅导员是做好少先队工作的关键”。1981年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决议》中再次提到“建设好一支又红又专的辅导员队伍,是搞好少先队工作的关键”。这两个文件都提到了“关键”一词,由此可见,少先队辅导员对于少先队工作的不可或缺性,并显示为中心词语的强化使用。

接下来的相关文件中,虽然没有明显的修饰性词语的描述,但从对少先队辅导员岗位配备的明确规定中,同样可以看出少先队辅导员角色的重要作用。

1983年10月30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小学少先队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要求,各地团委和教育部门要共同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配和聘请工作,规模达到十五个班级以上的较大的小学,要设专职大队辅导员。、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四部委于2007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单独在第三章中提出“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对辅导员由中央到地方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从省级到市、县、乡镇级,四级少工委都应该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省、市两级总辅导员应设在同级团委,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者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级总辅导员由乡镇中心学校的大队辅导员兼任。

2010年10月11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为了响应第六次全国少代会提出的致力于发掘和弘扬辅导员职业精神、增强其职业素养、促进其职业发展和提升的重要任务,四部委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小学和初中要设置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岗位,并对其社会角色功能和分工做出了明确的表述,实现了少先队辅导员定编定岗的规范化人事管理。

(二)少先队辅导员社会角色的专业性描述

社会学中对角色的界定为个体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的身份及由此而规定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的总和。少先队辅导员这一社会角色是为了适应社会所创设出来的教育这一特定情境,按照实现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少年儿童这一社会期望,运用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而产生的一种社会行为期待。

每一种社会角色都有相应的特性描述,少先队辅导员也是如此。在相关的文件中,可以清楚地发现关于少先队辅导员的特性描述。例如全国少工委于2005年7月下发的《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一文中,定义少先队辅导员的职业角色为“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少年儿童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少年儿童良好成长氛围的营造者”和“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这一系列的描述性语言,正体现了社会对这一角色的认定和探索,已达到对这一角色的专业化阐述,用以指导少先队辅导员对自身角色的认知,以及使社会对他们的管理更加科学和精准。

二、少先队辅导员专业素养的界定

随着相关政策规定对少先队辅导员角色定位的不断表述,对其所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应该包括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和能力两个方面。

专业精神,也可称为职业道德素养,表现为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和热情,是一种方向性的描述。《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试行)》提出,优秀辅导员应具备的首要职业精神就是热爱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必须具备热爱少年儿童的职业道德,熟悉少年儿童工作的职业特点,作风正派,年富力强,只有这样的优秀教师才可以充实到辅导员队伍中来。

专业知识和能力,表现为与岗位相适应的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及相应的行为方式。在相关的文件中,只在2007年《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提出少先队辅导员应“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在2010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没有明确少先队辅导员应该具备哪些具体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少先队辅导员所应具备的专业化知识和能力的规定的缺失,是辅导员专业化发展和科学化管理过程中的一个瓶颈。

三、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评价

对于辅导员的专业化管理来说,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对其工作的有效评价。在上述文件中,对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评价方式不断改进,不断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1983年的《关于小学少先队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提到,担任专职大队辅导员的教师,在参加调整工资、评选先进、评定教师职称时,主要依据的是其担任少先队中工作的水平、能力和成绩,以及上级团委的意见。这只是简单地提及需要对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2007年《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提出了业绩评价的意见和建议,对大队和中队辅导员要进行包括个人工作总结、学校的民主测评和确定考核的等级层次这三个考核环节。这是少先队辅导员评价机制的一次提升。之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也强调,少先队辅导员工作需进行量化计算,辅导员授课时数要进行相应酌减,其少先队工作内容被纳入绩效考核,以此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囊括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的内容、数量和质量。

评价制度的完善是不仅为少先队辅导员职务的聘任提供依据,更加有助于他们实现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所以有效评价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之一。遗憾的是,上述文件中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评价机制,辅导员评价制度仍然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少先队辅导员需要以前瞻性的姿态、发展性的眼光教育少年儿童。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我们可以看到少先队工作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正在受到重视。我们需要将少先队工作的实际与正在迅速发展的少先队工作理论结合起来,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1]赵勤.少先队辅导员人才培养历史与现状的调研报告[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