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审计工作计划范例6篇

稽核审计工作计划

稽核审计工作计划范文1

目前一些大型企业建立财务稽核部或稽核岗,对总部财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行使财务稽核职能。但由于财务稽核在理论上尚不成熟,制度上不健全,稽核手段单一等原因,财务稽核制度没有形成完整有效的方式方法。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对集团公司如何建立财务稽核制度进行探讨。

一、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关系

1. 检查依据不同。内部审计有比较完善的法规或规定,如《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实务指南等。对财务稽核规定较少。《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2. 检查范围不同。内部审计侧重于检查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对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等。

财务稽核侧重于对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务内部控制的检查,更深入、细致,但宽不及内部审计。

3. 管理主体不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通常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财务稽核负责人对会计机构负责人如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负责,直接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汇报工作。

二、财务稽核的意义与作用

1. 有利于集团财务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应运而生。为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和控制,集团总部往往派驻关键岗位如财务总监,对财务工作进行垂直管理,实现财务关键岗位的集中管理,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投资的集中管理等。但由于各国家会计准则不尽相同,税收制度更是千差万别。不同的行业对会计政策的具体运用也不一致。

2. 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国有企业还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面临政府审计的检查。尽管企业有内审部门,但内审部门主要向公司审计风险委员会负责,审计范围主要是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等,对会计政策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审计涉及较少。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基于重要性原则的考量和时间性的限制,为了拥有客户有时迫于被审单位的压力,对审计报告的结论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财务会计问题往往会忽略。因此建立财务稽核制度是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财务稽核可以促进会计语言的统一,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善财务内部风险控制,强化财务队伍的纯洁性,从而提高整体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可以首先在财务战线构筑风险防火墙,有效防范或降低财务内控风险,树立财务队伍的权威性,为公司的健康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三、财务稽核的现状与缺陷

1. 财务稽核机制不健全。目前有一些大中型企业财务内部稽核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财务稽核制度流于形式。多数企业的稽核都停留在狭义的内容上。财务稽核工作没有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有些单位稽核岗位与实际业务相脱离,造成对实际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及其解决反映不灵敏。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客观上是由于有的单位会计人员配备不足;主观上是对稽核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分工不尽合理。特别是一些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人认为,内部和外部的审计机构每年都要进行例行审计,所以财务部门没有必要再花精力对财务进行稽核,这种错误观点对建立会计稽核制度妨碍较大。

2. 财务稽核手段单一。财务稽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财务稽核手段落后。稽核方法主要参考外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手段和内部审计的方法。以账、表、证的检查为主,检查账实、账证、账表、表表相符情况,即主要是审核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及财务收支数据的合规性与合理性。事实上财务稽核还应包括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预算管理工作的审核和对有关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核查。

四、财务稽核的流程与环境

1. 编制财务稽核年度计划。财务稽核要紧密切合公司战略和公司年度预算,结合部门资源,包括年度费用预算,部门稽核人员和本年度需要稽核的单位,制定年度稽核计划,稽核项目的时间、人员安排等,确定重点稽核及最少需要稽核单位等。

2. 下达稽核通知书。按照年度稽核计划,稽核部门下达稽核通知书和财务稽核纪律,包括稽核事项和稽核区间等。目的是保障稽核人员的独立性,稽核人员除正常的工作餐外不得接受被稽核单位宴请、礼品、娱乐、旅游等,不得在被稽核单位报销费用等与稽核无关的要求。

3. 收集稽核前期资料。在前期准备阶段,应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预算批复、各董事会决议、重要会议纪要、运营报告、经营分析、纳税申报资料、筹资和理财资料、财务报表、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被稽核单位组织架构,各财务岗位说明书或绩效计分卡等。被稽核单位制度、流程、主要会计政策等。被稽核单位前期外审、内审及稽核报告等。

4. 制定稽核方案。稽核小组根据检查单位提供的稽核资料,进行初步电话访谈或现场访谈,结合常规稽核底稿,制定稽核方案。拟定稽核时间计划,确定重点稽核方向,分析稽核要点、制定稽核策略,明确小组成员分工等。

5. 进行现场稽核。在现场稽核阶段,首先依据稽核底稿进行全面稽核,然后依据重点稽核方面进行仔细检查。各小组成员注意收集稽核证据,稽核项目负责人随时跟踪各稽核人员的时间进度和完成质量,现场指导稽核工作。各小组成员撰写自己的稽核底稿,最后由稽核小组负责人汇总、分析再检查。

6. 撰写稽核报告。首先由各稽核小组成员完成各自分部稽核报告,最后由稽核项目负责人汇总、分析撰写稽核报告初稿,稽核报告做到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

7. 沟通稽核报告。稽核报告完成后,需与被稽核单位现场或以电话、邮件等形式沟通。并强调一次性沟通,不得反复沟通,否则会造成稽核报告被有意修改,稽核报告的真实性或完整性被削弱。

8. 稽核报告。稽核报告要努力以数据说话,以法律条文或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并陈述造成的结果。根据稽核报告的情况,增加原因分析以便于整改。对于稽核发现的重大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总部财务负责人汇报。

9. 稽核整改跟踪。稽核报告后,应要求被稽核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稽核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事项、具体整改办法,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等,以便进行整改跟踪。

10. 树立正确指导思想。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有效的财务管理是公司战略推进的重要保障,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对财务稽核有很大影响。财务稽核需关注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如资金管理,首先是为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防止流动性风险和利汇率风险等,但过于强调理财,把理财收益作为资金管理部门的重要业绩体现,一方面可能会无意中妨碍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可能会为做大业绩而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11. 建立合理财务组织架构。一些大中型企业的财务分工越来越细,有的财务部门包括会计部、税务部、资金部和分析评价部等。分工精细体现了较强的专业性,但也由此造成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造成部门壁垒或管理盲区。财务稽核需关注实际执行中的管理盲区,防止存在管理死角。公司所有经济活动最终体现在财务报表上,财务稽核应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分析财务部各部门内部的工作衔接,总部财务部和下属单位财务部的工作衔接,财务部与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的工作衔接等。如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的一致性,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分析评价与会计核算的统一性等。

12. 制定科学的制度流程。公司文化是公司的灵魂。文化积淀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制度是冰尖,文化则是冰尖下的冰山。有的公司其制度或流程非常全面,但对有些制度相关人员并不熟悉或理解,造成制度手册更多的是用于应付检查,而实际执行和制度规范“两张皮”。流程操作主要靠传、帮、带,加以人员不稳,实际执行可能越来越脱离制度。一些公司的制度或流程往往只能约束中下层员工,对于公司的高管人员无法约束。财务稽核需要关注公司的系统性管理风险,对制度或流程进行重新审视,是否存在制度或流程缺失,现有制度或流程是否存在漏洞或瑕疵,规范的制度或流程是否有效执行。

13. 建立有效信息系统。目前大中型企业大都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erp 系统,大型企业运用SAP、ORACLE 等ERP 软件,运行成本较昂贵,较小的企业采用国产ERP 系统,运行成本较经济。一些海外机构,采用当地通行的财务信息系统,与国内系统差别更大。同一集团下属各单位规模不一,业态不一,经济效益不一,ERP 系统各不相同,造成公司总部对财务风险难以集中监控。财务稽核需关注信息系统对财务工作的影响。

14. 建立稳定财务队伍。随着公司的蓬勃发展,一些单位财务负责人深感高端财务人员紧缺,尽管公司引进了大量的财务专业人员。但另一方面,一些优秀的财务人员也在学得一技之长后离开。造成离职的原因可能一方面是薪酬待遇不如人意,未来职业前景不明朗,更重要的可能是与直接主管的管理风格、行为等存在一定的关系。财务人员的不稳定,将极大地影响财务工作的连续性或稳定性,也影响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财务稽核需关注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漏洞等。有的财务机构负责人将主要精力放在投资并购、资金管理、税务筹划和分析评价等财务高端领域,会计核算上往往配置新员工。事实上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会计核算应配置相应比例的骨干员工,否则会干扰财务分析、资金管理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工作,进而影响投资并购等重大经济决策。而且会计核算越来越贴近业务,核算人员必须有综合素质和专业判断,才能更好地服务业务的发展。财务稽核需关注财务负责人的管理风格。

五、财务稽核管理的对策建议

1. 加强财务稽核工作机制。首先要成立财务稽核部门,较小的单位可以建立财务稽核岗位,部门直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如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财务稽核部门要建立以专职稽核人员为主,非专职人员为辅的队伍,非专职稽核人员包括新聘用的储备经理和潜在的财务骨干人员。

所有储备经理和后备培养对象必须在财务稽核部学习、轮岗,特别是一些即将外派的财务负责人,必须首先领会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深入了解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状况,才能适应外派需要。如经过财务稽核部的锻炼,这些毕业生才会在各自的财务部门知道如何加强财务基础工作或内部控制,从而有利于财务团队能力的系统提升,有利于财务制度的统一和规范。否则到具体的单位后,会逐步偏离公司的管理风格。储备经理一般会以以前单位的工作经验为基础,审视现在企业的做法,这样相互碰撞,有利于发现新的问题。专职稽核人员一般由有培养前途的财务骨干选派,有比较成熟的稽核方法,也熟悉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这样专职稽核人员和非专职稽核人员相互取长不短,有利于提高稽核质量。同时人力资源部对所有专职稽核人员和非专职稽核人员需有相对长远的职业规划,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大大发挥财务稽核的职能。

专项稽核和全面稽核相结合,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相结合。对于初次稽核的单位或长期未进行稽核的单位,应采用全面稽核的方式,对被稽核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体检,逐项排查。待被稽核单位相对制度、流程相对完善后,可采用专项稽核的方式。对于重大稽核项目,可采用现场稽核的方式。

建立与内审、外审的协同机制。财务稽核需要借鉴和吸收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某些方法,可以努力建立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协同机制。一方面财务稽核人员可以与内审人员、外审人员相互学习、借鉴和分享,提高检查能力,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避免重复工作,提高检查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总部出差频率,降低差旅费,避免被检单位多次准备迎检工作,被检单位可以把更多的精力专注在经营上。

2. 加强财务稽核队伍建设。稽核团队的专业性是财务稽核的基础。没有一定的专业能力,稽核质量根本不可能得到保障或提高,更无法从历史的高度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稽核团队既要加强自身的专业学习,也要加强非专业的学习,稽查成员之间也要相互多学习、交流。不断丰富和完善稽核方法或流程,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组织架构的变迁,制度流程的改变,稽核人员需要持续地学习,不断地补充新知识。财务稽核工作底稿要持续不断地完善。实现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全面稽核和专项稽核相结合,抽样稽核和详细稽核相结合,事后稽核与事中和事前稽核相结合。

注意财务风险的体现在财务环节,而发生的源头在商务或业务等部门。由简单的基础工作检查到财务流程、财务制度、税务风险和资金风险的检查。由账、表、证的检查到预算、计划及评价等的检查。

稽核审计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 电力企业 财务稽核 管理

一、引言

财务稽核工作主要是按照财务会计核算的理论知识以及工作方法,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所开展的自我分析、约束、规范、评价以及诊断,通过对财务工作的全面复核以及稽查,及时总结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而制定相应的改进完善方案。电力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能源支柱产业,企业的经营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国家对于电力企业管理标准要求的不断提高,强化企业的财务稽核管理,规范电力企业财务行为,提高企业财务执行力,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对于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提高电力企业经营效率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电力企业财务稽核内容概述

电力企业财务稽核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财务稽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企业内部资产的完整,同时保证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同时确保企业的经营收支管理的规范,督促企业内部的相关管理部门提高管理效率,强化财务工作执行,进而规避企业的财务风险。电力企业财务稽核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原始凭证的稽核。重点是对电力企业的外来原始凭证以及企业的自制凭证进行稽核,确保原始凭证的经办以及审批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凭证的相关要求,对于企业经济业务活动内容反映真实完整。对于属于成本项目的发票,还需稽核是否为增值税发票。同时对于涉及电力企业的资本性支出,需对是否有预算计划、资金是否得到落实进行稽核。

(2)会计记账凭证的稽核。主要是对现金收支以及银行收支的稽核。对现金收支稽核主要是对款项收付凭证及报销凭证审核程序是否规范齐全、现金支出范围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坐支现金及公款私存等问题。对银行收支的稽核重点是稽核银行收支是否符合结算规定以及票据法,银行记账凭证手续是否完备、合法,银行付款款项是否符合国家及企业管理规章,款项是否符合预算及合同管理等内容。

(3)采购工作稽核。主要是稽核采购是否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采购材料的价格是否存在异常,大宗采购活动是否严格按照相应招投标执行,采购数量、单价以及金额是否准确,采购材料的领用手续是否完备等内容。

(4)会计账簿的稽核。重点稽核电力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财务会计管理规定设置相应的会计账簿,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定期结账,账实是否相符,现金日记账是否定期每日清点与定期记账,银行对账单内容是否真实合理。

(5)财务会计报告的稽核。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稽核,重点是审查电力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内容是否真实,稽核计算是否准确,总账与明细账之间是否对应,财务会计报表内部钩稽关系是否合理,账表内容是否相符,补充资料、财务会计报告说明书与财务会计报表是否具有一致性。

三、电力企业财务稽核主要工作方法

(1)会计资料核对。会计资料核对重点稽核电力企业的经济业务以及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对电力企业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确保电力企业的账表、账账、账证等数据的一致,同时将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及企业的资产进行核对,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

(2)重复验算。重复验算主要是对电力企业的会计记录等进行验算,如对记账凭证金额的逐笔复算、税金计提金额的计算等,并通过将验算结果与财务部门的计算结果进行对账,对电力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进行稽核,确保会计处理的正确。

(3)会计资料审查。会计资料审查主要是对电力企业的相关会计资料进行全面的阅读与审查,进而对电力企业会计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价,资料的审点是凭证条填制内容的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情况,预算申报、执行以及评价等业务流程管理情况等内容。

(4)对比分析。对比分析主要是通过对数据的对比,来检查分析异常数据,进而寻找财务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对比分析的内容涵盖较广,包括实际情况与计划情况对比、同期数据对比以及指标数据对比。

四、我国电力企业财务稽核存在的问题分析

(1)财务稽核管理模式不合理。当前我国电力企业的财务稽核工作严重滞后于企业的经济活动,在财务稽核管理中主要是侧重对于财务经济行为的事后稽查,这种事后监督的管理模式造成了企业的财务稽核难以及时的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能发挥事前控制的作用,既不利于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控制,同时也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改进提升,制约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电力企业财务稽核手段落后、深度不足。目前,电力企业的财务稽核工作还未能形成常态化开展的机制,需要进行财务稽核时,往往是在企业财务部门抽调会计核算人员作为财务稽核人员,在财务稽核方式上也主要是以现场查阅财务管理的账簿、财务会计报表以及会计凭证等为主,对于各种全新的非现场财务稽核以及非常规财务稽核手段运用较少。其次,在财务稽核中,往往存在着财务稽核停留于表面的问题,对于财务稽核内容缺乏深度的分析,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风险的防范,导致企业的财务稽核效果较差。

(3)企业财务稽核工作的独立性较差。企业财务稽核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相关业务的记录以及审核,是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预防和风范,但是目前在电力企业的财务稽核工作的实施开展过程中,由于财务稽核工作的独立性较差,往往财务稽核人员对于发现的问题没有相应的处置权利,只能层层向上级回馈,一旦出现财务舞弊或者是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地进行处置。此外,由于财务稽核工作在对企业的会计凭证以及业务工作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审核非常细致严谨,很有可能造成企业业务部门的抵触,不利于财务稽核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电力企业财务稽核管理具体应用措施

(1)完善电力企业的财务稽核管理模式。首先,在企业财务稽核管理模式的设置上,应该遵循防范性、经常性、规范性与系统性的原则,实现财务稽核纠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偏差的作用,确保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其次,在企业的财务稽核组织管理上,应该在企业内部单独成立财务稽核组织体系,并拟定财务稽核制度、规范、流程。同时在企业财务稽核工作管理上,应该明确财务稽核岗位的工作职责,即组织、指导、协调、参与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财务稽核,并对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应该加强对企业财务稽核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企业财务稽核工作人员的能力教育培训,确保其具有专业的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加强综合分析能力的训练,能够熟悉了解并熟练运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财务稽核工作水平。

(2)创新企业财务稽核方式为了提高企业财务稽核效果,在企业的财务稽核方式上,应该再进一步的拓展丰富,结合电力企业财务工作的好实际,可以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完善财务稽核方式:一是事前稽核。通过事前稽核将财务稽核工作向前延伸,在电力企业的经营计划、财务管理预算、资金收支方案制定等几方面引入财务稽核,同时强化各种经济合同的审核,确保财务稽核在各项经济活动以及资金、财务收支的合法合理以及合规性等几方面发挥作用。二是事中稽核。对电力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开展财务稽核,确保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支出以及资金管理的合规性。三是事后稽核。对企业会计记录进行审查与符合,同时对企业的资产账实相符情况、债券情况等内容进行稽核评价。四是全面稽核。对电力企业所有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各项财务收支以及各项资产、负债、权益进行全面的详细稽核。通过采取现场审查、盘点,复核数据,查验票据、报表等方法进行全方位的财务稽核审计。五是抽查稽核。以抽查企业财务收支记录的方式,通过实地审阅、核对账卡物、查阅会计资料、异地抽查、分析比较等方法对企业的经济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和记录的完整性进行稽核。六是专项稽核。按照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选定专项内容,确定财务稽核的范围、内容、要点、程序、时间等要素,开展专项的稽核,提高财务稽核针对性。七是远程稽核。主要是借助财务管理系统对电力企业的账套进行远程稽核,以及时的发现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规范财务稽核程序,强化财务稽核结果的运用。一是为财务稽核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为了确保企业财务稽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应该在企业内部加强宣传,要求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积极配合财务稽核工作的开展实施,在财务稽核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全面的提供部门所涉及的财务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并为财务稽核工作人员提供全面的预算、决算以及审计结果等必要的相关资料,确保财务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规范企业财务稽核工作的程序。在财务稽核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于现场稽核,财务稽核工作人员应该首先全面掌握被稽核部门的财务情况,同时调阅相关凭证、账表以及合同等,通过核对以及对比分析,整理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于非财务稽核,重点会通过网上或者是被稽核单位报送财务资料,然后进行全面的核对分析。完成财务稽核分析以后,应该在被稽核单位基本情况、稽核内容、稽核依据、稽核中发现的问题等几方面,整理形成财务稽核报告。三是加强财务稽核后续工作。在财务稽核管理上,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稽核监督与考评机制,重点围绕电力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将财务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及时反馈至电力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将财务稽核情况与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以及绩效管理情况挂钩,强化财务稽核的导向作用,确保财务稽核工作的有效开展。

稽核审计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内部稽核审计 制约因素 监督 内部控制 管理

内部稽核审计,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稽核审计人员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对中心各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稽核审计监督。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对中心所涉及的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所有业务,经中心主任同意,必要时可延伸到缴存单位、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相关单位。

稽核审计分为日常业务稽核审计、专项稽核审计、专案稽核审计。可采取现场审计、报送审计和计算机审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其具有监督和服务两大职能。内部稽核审计的监督职能,不仅仅指对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的遵循情况进行稽核审计,还包括对中心内部制订的政策、规章、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监督、检查、反馈、跟踪等等。内部稽核审计通过调查、了解、评价、分析、判断,为领导决策层出谋划策,促进管理,提高效益。

但在实施运行过程中,发挥不出其应有的作用,多个制约因素影响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发挥其应有作用。

1、决策层对内部稽核不够重视

仍有部分管理者没有充分认识到内部稽核控制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积金内部稽核审计更是弱点和盲点,在实际工作中关注得更多的是完成年度缴存任务,实现归集和贷款,忽视基金存缴、投资、增值、支取、回收、贷款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只重视事后的检查监督,不重视事前、事中的预防控制,只重视开拓业务,不重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埋下风险隐患。

2、内部稽核工作不能完全取得周围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中心内部稽核人员往往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和监督上,稽核的主要职能表现是查错防弊,稽核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相关资料,在查账过程中去发现一些人为疏漏存在的问题,演变成了工作中的“内线”“坐探”“警察”,得不到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内部稽核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我国目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业法律,内部稽核制度的建设也是在摸索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

4、内部稽核需取得相关部处的合作

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的范围是对中心所涉及的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所有业务,但总有一些业务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相关单位,如缴存单位、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内部稽核的业务一旦涉及到相关部处,即是发现问题,存在风险责任,相关部处便有抵触思想。

5、内部稽核需拥有高水平、高素质的人员

随着内部稽核由财务领域向营运和管理领域扩展,稽核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也应该是多元化的,不仅要有懂财务及稽核的人才,还应配备精通中心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选择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人员加入稽核部门,这样内部稽核才能发挥其更大的作用。

6、内部稽核机构职能的设置和定位需改变

目前一些省市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机构,基本都处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这样就无法保证内部稽核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样的设置,通常难以取得满意的效果。所以中心应设立稽核委员会及稽核部,二者之间由上而下存在业务指导关系,稽核部的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在业务上向稽核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在行政上向中心主任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这种双重负责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内审作用的充分发挥。

7、内部稽核的实施方式需改进

内部稽核的实施方式应从单一靠内部稽核机构人员的力量向与外审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中心内部稽核工作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对业务数据真实性、合法性的稽核,二是对营运和管理的分析和评价。第一部分可以参照外部审计的成果,在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的基础上,内审人员由于对中心的情况熟悉,应将工作重点放在中心营运管理及业务过程的分析和评价上,并对整个稽核工作全过程进行参与和监督。内外审的有机结合,既可解决内审机构人手少而任务重的矛盾,又有助于提高内审的效率与质量。

8、内部稽核的功能需转变

内部稽核应从事后稽核逐步向事前及事中稽核转变。目前中心的内部稽核都是事后稽核,主要起监督作用。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内审的作用将不仅限于事后监督,更多的是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它将对中心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中心的资金计划、投资计划及费用预算等均应做到事前审核、事中控制。经验丰富的内审人员,应能及时发现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把中心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9、内部稽核技术需更新

传统的内部稽核必须向与现代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相结合转变。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及其在中心的广泛应用,传统意义上的会计记录、会计台账、会计报表以及整个财务运作过程逐步实现无纸化,管理方式也因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传统的内部稽核方式面临着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内部稽核必须跟上这种变化充分利用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使中心的内部稽核逐步向电子稽核方向转型。

10、内部稽核的职能需转变

内部稽核的主要职能需从查错防弊向为内部管理服务方面转变。中心内部稽核人员往往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和监督上,稽核的主要职能表现是查错防弊,而不是对管理作出分析、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不能进行系统和权威的评价,也就无法发现和客观评价中心的潜在风险,进而无法向领导提出实质性和预防性的管理建议。随着外部制约机制的加强,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会计电算化的普及,账务表面的错弊会越来越少,内审的职能也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向为内部管理服务,内部稽核的重点也应从内部检查和监督向内部分析和评价方面转变。只有变成决策者的参谋和助手,内部稽核工作才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内部稽核是内部监控的基本手段和重要内容,内部稽核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对中心各项业务的有效监控,不以监控为目的的内部稽核是毫无意义且不着边际的。加强和改进中心的内部稽核,是为了保障缴交公积金的广大缴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为了防范各种风险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确保中心对所有资金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总之,内部稽核的建立是为中心的管理提供服务的,如果内部稽核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将面临较大发展风险。合理发挥内部稽核作用,中心的资金安全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季资荷 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国内部审计 2006 (02)

2熊顺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发挥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的整体功能作用 审计与理财 2004(09)

3 赵四海 依法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中国房地产 2004 (07)

稽核审计工作计划范文4

在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加强会计稽核工作,能够有效的为财务管理人员提供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资料,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财务支出而造成的资金浪费。会计稽核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作用,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会计稽核工作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分析

在平时的工作中,医院的各项医疗服务的提供,都将直接与相关的个人或者部门发生经济业务,而这些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就有待审查。会计稽核工作是对医院所发生的各种经济事项的审查,查看各种经济事项是否符合本文由收集整理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财经制度等。查看相关的报销凭证与会计核算的要求是否相符合,会计核算工作人员填制的相关会计凭证是否出现错误等。总之,会计稽核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到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会计稽核工作的质量,就能促进财务管理的进行,保证医院各项会计核算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会计稽核工作的全面落实,能够及时的反映和监督医院各项经济事项的进行和结果,监督医院的财会部门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能,准确的反映医院的各项经济事项。此外,会计稽核工作在医院的开展,能够推进医院的财务预算顺利的进行,促进医院各项财务指标达到预期效果。通过会计稽核工作人员对医院各项经济事项的严格审核,能够推进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财经制度以及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医院各个科室的行为,有效进行内部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推进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进行,由此可见,会计稽核工作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医院领导一定要重视医院的会计稽核工作,加强对稽核人员专业会计稽核知识的培养和教育,稽核人员自身要重视相关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水平,掌握正确的会计稽核方式,在规章制度的引导下,规范的进行稽核工作。在医院中进行各项财产物资的稽核,应该包括医院出入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财产物资保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医院的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制度的建立、不定期的抽查医院财产物资的使用情况、稽核人员定期对会计账簿进行对账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采用计算机对医院的财产物资统计出账簿的结存数额等内容。

二、会计稽核工作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权限

作为会计稽核工作人员,首先要具备秉公办事、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从事实的角度出发进行医院各项经济事项的核查,恪守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公正廉洁。此外稽核人员还要不断学习会计基础知识,熟悉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济业务以及会计制度等,对本医院的各项财务事项、核算要求以及账户设置等十分了解,只有详细了解了医院的各项规章条例,才能进一步规范医院的经济秩序,提高医院财务管理的质量。会计稽核工作在医院财务管理中有着以下工作权限:会计稽核工作人员有权利对医院各个科室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被检查的对象要权利配合稽核工作人员的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推脱或者拒绝接受稽核;会计稽核工作人员有权利要求接受稽核的对象上报要求的会计项目的计划、文件、报表以及资料等,接受稽核的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拒绝资料等的报送,更不能隐瞒、涂改或者销毁所要报送的相关资料等;会计稽核工作人员有权利对接受稽核的部门或者个人正在发生的或者已经进行的违反纪律或相关制度的行为做出制止,接受稽核的对象不能推脱、抵制或者拒绝;会计稽核人员有权利制止医院部门制定的一些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的制度的执行,稽核对象要积极配合稽核人员工作,立即停止违规制度的执行;会计稽核工作人员有权利在医院各个部门和科室安排日常的稽核监督人员,以促进稽核工作高效的完成;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给医院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后果的部门,稽核人员在一定标准下有权利行使独立的处罚权力。稽核人员要秉承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在会计稽核工作的权限范围内,严格对医院的各项原始凭证、单据等会计凭证,对医院款项的收入和支出、会计预算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稽核,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中会计稽核工作的措施

稽核审计工作计划范文5

一、税务稽查机构及其人员配置

美国国税系统机关中主要业务部门有税款征收(追缴)、税收刑事犯罪调查、雇员(工薪税预扣)计划及免税机构管理、税务稽查、国际税收、申报表处理、纳税人服务等。税务稽查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业务处室最多,包括检查程序规范处、稽查协调处、稽查支持系统处、稽查计划调研处、举报管理处、自动稽查系统项目处等6个处。从人员上看,美国联邦税务局系统现有税务人员11.5万人,其中,税务稽查人员4万人,占总人数的35%。美国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工作就是两部分,一部分是为纳税人服务,另一部分就是税务稽查。

二、计算机在税务稽查中的应用

美国不仅在申报、征收环节大量采用了电子计算机,而且在税务稽查中也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选案、稽查计划管理、稽查监控等。在美国,90%以上的案件是通过计算机分析筛选出来的。小区税务局(美国的基层税务局)只有10%的机动数。各级税务局都应根据计算机系统筛选出来的纳税人进行审计。计算机筛选纳税人必须有一定的信息为基础。其信息的取得,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纳税人的报表。

2.特殊调查也称特殊审计。这是美国税务稽查部门进行的一项非常重要而且是经常性的工作。美国稽查人员要根据事先设计的“纳税人遵循纳税情况考核表”对纳税人分类抽样进行调查。该考核表长达11页,调查的问题非常具体。如对纳税人的询问包括主要职业、抚养辅养人(确认、验证其实际情况及证明文件)等等。这样的调查比纳税人申报表提供的信息要多,且更可靠。这种调查通常一年才能做完。调查结果全部输入计算机,从而分析出纳税人的基准线,衡量今后纳税人申报正常与否。

3.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如工商注册管理部门、海关、劳工部门、银行或贸易管理部门,土地或地产管理部门、城市建设和交通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福利管理、商品检验、邮政电讯、新闻部门等,还可以包括从举报人、会计师等获得的信息。这一部分信息对于利用计算机选案和加强税收监控十分重要。

根据以上这些信息,计算机系统就可以对各类纳税人作出基本描绘(每年修改一次),从而进行分析筛选。筛选的方法,即按照计算机系统所存标准,对来自各个渠道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并根据其异常情况的大小打分,各项分数的综合越高,成为稽查对象的可能性越大。美国联邦税务局就根据这个分数,选取纳税人作为当年的稽查对象。

筛选的时间,美国通常对上一纳税年度(如 1993年1月1日到12月对日)的申报表,从次年的4月15日开始筛选(计算机数据处理),一般在7月15日左右开始筛选出结果,9月1日开始对上年纳税人进行实地审计。

根据美国的经验,为达到稽查的目的,即通过少数纳税人的稽查,达到对大多数纳税人的震慑,从而依法纳税。挑选出来应稽查的纳税人数为2%左右,其中全面稽查的为1%。当然,各类纳税人的实际稽查比例不同,一般来说,收入越多,经营规模越大,实际稽查比例就高一些。对于筛选出来的纳税人,通过计算机分配给不同地方、不同级别的税务机关去完成实地稽查工作。美国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全国稽查计划,从服务中心(全国共十个)选出具体的纳税人,然后国家档案馆取走纳税人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稽查。实地调查了解的情况、工作进度要不断存入计算机,以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了解工作,并为稽查分析奠定基础。小区税务局每个月要向大区报告稽查的情况,包括通过计算机的分析资料。美国电子计算机在税务稽查中的信息流程大致可以作如下概括:

1.主文件:对所有纳税人进行数据处理、打分;

2.审计抽查:根据筛选情况制作评分情况报告;

3.审计案例数据输入;

4.待审案例的报告;

5.审计案例处理数据输入;

6.审计完毕的案例和管理信息的报告。

三、税务稽查的主要做法

美国在税务稽查中不仅广泛采用了电子计算机技术,而且在工作方式和具体组织形式上也很有特点。

1.税务稽查计划

美国的税务稽查工作是在总部高度集中的计划指导下进行的。

美国联邦税务局总部有专门的审计计划及其研究机构:税务稽查计划调研处。该计划负责税务稽查的规划、调研、制定及任务的下达。计划的基础,一是调查研究的信息及根据这些信息通过计算机对纳税人进行的筛选打分;二是税务稽查人员分14级,9级以下都是新手,只有14级的稽查人员才能稽查公司。所以稽查计划部门要将这两个基本因素综合考虑。通常在每年的6月向税务局公布当年9月1回到次年的8月里目的年度全国稽查计划。全国的稽查计划要说明稽查的重点、稽查对象的具体名单等,下达到小区税务局。小区税务局按总部的稽查计划提取申请表,如应提取1000人,通常可能提出1200人,经筛选提取1000人作为稽查对象。对于这1000人,小区税务局还要作人工挑选,计算机打分毕竟有一定的局限,该纳税人出现异常的具体原因是复杂的,是否属真正异常,都要人去判断,人工挑选又会淘汰一部分。为保证完成总部分配的稽查计划,小区税务局又会补充一些,然后,分给稽查小组去实施稽查。有的接近刑事犯罪的,就交给联邦税务局内的刑事犯罪调查人员去处理。小区税务局除了根据总部的计划稽查外,还有10%的稽查机动权,可以根据小区的情况灵活安排一些稽查工作。

2.税务稽查的分工

税务稽查工作一般由小区税务局负责。总部及大区税务局通常不负责具体的税务稽查工作。对于大公司(全国大概600-800家)的审计,通常采取驻户稽查,由大区税务局或实力比较强的小区税务局派小组驻户常年稽查,小组成员往往是某个方面的专家,如计算机专家、石油天然气专家等。为防止作弊,驻地的小组成员经常轮换。对于转让定价案件,往往由总部牵头,联邦税务局派驻世界各地的代表提供资料,并协助稽查。

稽核审计工作计划范文6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监督,有效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是人民银行稽核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对人民银行各级行及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审核、评价的再监督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业务司(局)、各分支行和行属企事业单位的稽核监督。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监督实行行长负责制,稽核部门对本行行长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稽核业务上接受上级行稽核部门的领导。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下查一级”,各级行稽核部门对所辖分支机构及行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监督。根据需要,也可对同级业务部门实际内部稽核监督。

第二章内部稽核的内容

第六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及金融方针、政策、制度、办法的情况进行稽核监督。

第七条对金融机构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辖区内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章程、资本金、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或审批的情况;

(二)辖区内金融机构实行年检考核及日常监管情况;

(三)辖区内金融机构本、外币业务经营活动的管理与检查情况;

(四)对辖区内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发行的审核和管理情况;

(五)对辖区内非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的报告及查处情况;

(六)辖区内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的收集、核对、分析情况;

(七)辖区内金融机构业务及法定代表人档案资料的建立审核情况。

第八条对货币市场管理及利率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对辖区内信贷总量、贷款投向及资产负债比例的监督情况;

(二)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和办理再贴现业务情况;

(三)调剂金融机构横向资金管理和办理短期融资业务情况;

(四)对同业拆借市场实施监管情况;

(五)对金融机构划缴存款准备金、财政性存款和邮政储蓄的监管情况;

(六)对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的监管情况;

(七)对金融机构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的监管情况;

(八)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的管理情况;

(九)对现金和工资基金的管理情况;

(十)对辖区内金融机构执行《贷款通则》的监管情况。

第九条对调查统计工作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的《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情况;

(二)严格执行有关金融统计保密法规制度情况;

(三)对辖区内收集、整理提供的经济统计调查数据的及时、准确、有效、全面情况;

(四)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查处情况;

(五)对辖区内经济、金融运行中突发性、倾向性的重大动态的收集、整理、分析及反馈情况;

(六)对上级行布置的经济、金融调查课题的完成以及建立日常监测、分析制度情况。

第十条对外汇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审批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对外债借款、担保条件的审查和对外投资的审批管理情况;

(三)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帐户的审查管理情况;

(四)对资本项目下外汇收支的监控情况;

(五)对外汇调剂业务及外汇调剂资金的管理情况;

(六)对外债统计监测和短期外债的管理情况;

(七)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查处情况;

(八)对国家外汇储备和抵押外汇集中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对国际资金业务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对国际资金业务的管理,办理有关国际金融组织间资金结算情况;

(二)对国际金融组织在华贷款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的管理情况;

(三)对外事活动经费的预算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对会计、联行、结算管理工作的稽核包括:

(一)对金融机构执行统一会计制度及支付结算、联行清算制度的管理情况;

(二)人民银行各项会计帐务的组织、核算管理情况;

(三)对金融机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结算纪律的监督检查情况;

(四)组织同城票据清算,支付结算的情况;

(五)人民银行办理手工联行、电子联行业务的管理情况;

(六)对会计档案、重要空白凭证及联行印、押、证的管理情况;

(七)对编制会计决算报表的真实、合规情况。

第十三条对财务管理的稽核包括:

(一)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情况。

(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到位、如实支出,支出是否合法、合规情况。

(三)经费开支的合法、合规情况。

(四)盈亏解缴真实、合规情况。

(五)对各项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完整情况。

第十四条对货币发行、金银管理工作的稽核包括:

(一)执行货币发行、出纳业务及金银管理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发行基金、业务库存现金、金银、外币、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的管理情况;

(三)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的保管、调运、销毁及核算业务情况;

(四)金银收购,配售与金银市场的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反假人民币工作情况;

(六)金融机构现金出纳业务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情况。

第十五条对经理国家金库和发行政府债券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执行各项国家金库规章制度情况;

(二)库款的收纳、报解及其调拨监督管理情况;

(三)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的会计帐务核算情况;

(四)退库款项的审查与监督情况;

(五)对国库经收处的管理监督情况;

(六)政府债券的发行、兑付及反假国库券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对人民银行基本建设项目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情况;

(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手续的合规、合法性;

(三)基本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合规、合法性;

(四)建筑规模和投资是否超过经批准有关文件的标准;

(五)建设费用支出的经济性、合理性。

第十七条对履行稽核监督职能情况进行再监督包括:

(一)完成上级行和本行行长布置的稽核任务情况;

(二)对金融机构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查处情况;

(三)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实施稽核、检查的反馈情况;

(四)执行各项稽核法规制度情况;

(五)对下一级行稽核工作的监督考核情况;

(六)稽核的基础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情况的稽核。

第十九条开展对行属院校、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稽核包括:

(一)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经费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三)组织安排各项收入、支出的真实合规情况;

(四)国家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单位资产管理的情况;

(五)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六)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二十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属院校、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稽核(制度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办理上级行和本行行长交办的内部稽核事项。

第三章内部稽核的机构和人员

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省、地(市)分行均应在稽核部门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应级别的专职内部稽核人员。

第二十三条内部稽核人员执行稽核任务时有下列职权:

(一)检查被稽核单位有关帐簿、报表、凭证,参阅有关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必要时可以复制有关证明材料;

(二)检查被稽核单位的财产、物资及保管的发行基金、现金、金银、外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契约合同等,必要时可以采用先封后查的措施;

(三)针对被稽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四)制止正在进行损害国家利益,违反经济、金融法规、政策的行为,制止无效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稽核中的涉嫌问题,可以向被稽核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质询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有关人员应如实提供情况,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或到有关单位进行外部调查;

(七)对被稽核单位的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评价,提供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内部稽核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稽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机密、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对在内部稽核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稽核纪律的内部稽核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内部稽核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六条内部稽核程序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根据上级行稽核部门和本行行长布置的稽核事项,可采取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对被稽核单位执行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续稽核。

第二十八条对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常规稽核,其周期一般按下列要求实施,有条件的可以缩短其稽核周期。

(一)总行对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的稽核,每五年为一周期;

(二)省级分行对省会城市分行、地(市)二级分行的稽核,每四年为一周期;

(三)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省会城市分行、地(市)二级分行对县级支行的稽核,每三年为一周期。

第二十九条专项稽核由上级行稽核部门和本行行长安排布置。

第三十条各分支行的内部稽核工作要根据上级行稽核部门和本行行长的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周期工作计划,经本行行长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行稽核部门备案,内部稽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报上级行稽核部门。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被稽核单位,除责令其限期纠正外,可根据其行为性质及情节轻重,并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没收非法所得。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金融法规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分和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涉及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要移交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阻挠内部稽核工作,抗拒稽核检查和打击报复稽核人员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