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重点工作任务范例6篇

派出所重点工作任务

派出所重点工作任务范文1

[摘要]文稿总结了一年来泰宁县整合农村派出所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派出所改革建议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意义重大。本文结合泰宁县整合派出所警务资源工作实践进行深入探讨。

一、整合派出所警务资源是做强做大做实基层的必然选择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面向基层的思想,从政策、体制、机制上,从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确保警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努力推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强调:"要把派出所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推进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把派出所真正建成综合性的战斗实体。"中央文件和全国"二十公"精神为公安派出所改革指明了方向,改革公安派出所工作已是大势所趋。农村社会治安相对平稳,推进农村派出所工作改革面临的困难和压力较少,通过农村派出所工作改革实践为城市派出所工作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应为公安派出所工作改革进程的正确选择。

当前,农村派出所建设遇到许多现实困难与问题,与做大做强做实基层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是警力配置不足。一个农村派出所一般只有三四名民警,民警忙于值班和应付检查等繁杂工作,学习和开展基础工作的时间没有保证。二是经费保障紧张。这与当前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安经费"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保障机制有关,但公安内部资源管理不科学也是个重要因素。一方面,资源分配不合理,非战斗单位占用了大量资源,有限的经费资源和公安装备很难落实到基层一线;另一方面,公安经费缺乏统筹管理,公安科技投入过时、重复建设、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三是基础工作薄弱。派出所的"婆婆"多,农村派出所为了维持工作运转,主要精力用于筹集经费,导致基础工作薄弱,治安防控能力下降。

摆脱以上困境的途径之一,就是改变农村派出所一乡一所的设置模式,整合农村派出所,建立新型警务运行机制,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泰宁县农村派出所工作改革的实践

泰宁县位于我省山区腹地,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地区治安工作的需要,县公安局于2004年通过调整机构设置和警务机制,进行了整合派出所改革实践:

(一)优化配置,科学撤并。按照相邻合并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地域面积、交通状况、治安复杂程度等,合并相邻的两个派出所,设立中心派出所;在被撤并派出所所在乡设立警务站,由中心派出所派民警轮流驻点。同时,为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方便群众报警求助,按照就近出警原则重新调整了各派出所的接处警辖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中心派出所全面承担起辖区的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避免派出所整合后出现管理混乱现象。

(二)规范机制,强化管理。首先,重新科学划分责任区。将整合的两个派出所辖区划分成相同数目的责任区,每个民警既有一个中心所所在乡的责任区,又有一个警务站所在乡的责任区;两个乡政府所在地责任区由于治安形势相对复杂,由派出所所长和指导员分别负责。通过合理划分责任区,保证了民警无论在中心所还是在警务站,都能熟悉辖区治安情况,保证中心派出所承担起整个辖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其次,完善派出所工作制度。建立了《接待群众制度》、《警情通报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内部和外部联系制度》,分解细化派出所民警的职责任务,确保各项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再次,强化基础工作。为弥补警务站警力不多的问题,县公安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警务站实行公安民警与乡镇司法、调解、综治等部门干部联合办公制度,通过抓"两办"(综治办、司法办)、强"两会"(治保会、调解会)、建"两队"(护村队、巡逻队),筑"三条防线"(宣传教育、纠纷化解、专项整治),形成了治安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服务,改进工作。为防止派出所整合后出现的治安管理"真空"和给群众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中心派出所每周轮流派1名民警驻点警务站,逢墟日增加为2名(其中1名为户籍警)。同时,加强窗口单位建设,落实为民服务措施,兑现服务承诺,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落实代办证件、送证下乡等便民活动,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解决了因机构设置调整后给群众带来不便等问题。

(四)加强宣传,争取支持。在认真分析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农村派出所整合的可行性方案,报告县委、县政府,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深入被撤消派出所所在乡开展宣传,充分考虑并努力解决群众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打消群众的顾虑。

通过一年的实践,泰宁县派出所整合改革初显成效:一是派出所警力明显增加。全县公安派出所机构精减了33%,派出所警力增长了17%,占全局总警力的42.6%,每个派出所的警力均达到5人以上。一批业务精、年纪轻、身体素质好的民警被充实到派出所。二是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派出所民警从应付检查、值班备勤等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责任区做好基础工作。全县组建了城区治安巡逻队、低保人员义务巡逻队、治安信息员队伍、保安队和治保队等五支队伍,警民联防,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更加严密。三是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提高。2004年,全县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刑事立案数比上年下降4.6%,其中可防性案件下降9.5%。经调查测评,94%以上的群众有安全感。四是公安保障更加有力。县公安局积极筹措资金,更新了全部中心派出所的交通工具,建设、修缮了大多数中心派出所的办公楼。同时,与上年相比,2004年每个派出所节约经费均超过20%。

三、建设集打防控为一体的公安派出所

整合农村派出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足,派出所的整体实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一些派出所民警存在重打轻防思想,对新的警务运行机制尚不适应。一些派出所的防控手段简单,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比较薄弱,通过基础工作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不强。为此,要以创造"平安区域"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派出所工作,努力实现做大做强做实的目标。

(一)牢固树立派出所的基础性地位。坚持科学发展观,整合警力资源,使派出所的警力配置与治安实际、基层基础工作等相适应,与提高工作效率和队伍战斗力相适应。按照"小机关大基层、小科室大所队"的模式,统筹各警种、各部门的设置,精简机关,充实派出所,想方设法改善派出所的通讯、防护、交通等装备,在岗位津贴、办公经费上给予派出所倾斜,调动派出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以群众满意率为最终评判标准,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完善派出所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机制。明确上级综合部门的直接检查考核权,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派出所的负担。提倡科学用警,精简会议文件,力戒形式主义,保证派出所民警能够集中时间、精力种好"责任田"。

(二)扎实推进派出所警务勤务改革。适应社会治安环境的变化,积极改革派出所警务勤务机制,着力解决基础工作薄弱、打防脱节等突出问题,提高服务现实斗争的能力。一要创新警务模式,明确警务职责。派出所实行"三队一室"(社区警务队、巡逻防控队、刑侦队和内勤综合室)模式。社区警务队负责人口管理、治安行政管理、治安案件查处、交通和消防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和服务群众工作;巡逻防控队负责开展治安巡逻、维护公共治安秩序、110接处警、紧急救助和抓捕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工作;刑侦队负责组织侦破辖区刑事案件,及时通报案情,并提出防范控制措施;内勤综合室负责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以及统计、档案管理、文书材料、信息协调等内务工作。二要落实管理机制,承担打防任务。教育派出所民警牢固树立基础工作为第一要务理念,牢固树立基础工作为侦察破案服务理念,牢固树立防侦一体化理念。建立责任共担、工作共抓、成绩共享的绩效考评办法,明确社区警务、巡逻队既有管理防范任务,又有破案任务,实行辖区发破案任务捆绑考核机制,以解决派出所不承担破案任务后出现的基础工作没有落脚点问题。畅通联系渠道,建立情报信息研判会、警情通报、案情分析会制,加强内部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有针对性地指导防范、破案工作。三要抓好工作磨合,形成打防合力。针对派出所民警刑事侦察业务不熟、技术装备薄弱的现状,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等方法,逐步理顺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刑侦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根据派出所的实际情况,实行刑侦民警包片制、驻所制等,指导派出所落实侦查破案工作。建立团结协作、联勤互动的工作机制,促进所队磨合,逐步形成刑侦抓重大疑难案件侦破、派出所承担一般案件侦破的工作格局。

派出所重点工作任务范文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我国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也随之掀开了崭新的一页。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结合安徽实际,决定在前二批选派9000名干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3000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旨在通过选派工作的落实,把城市人才送到农村,把资金和项目引到农村,把“三农”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中去,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继续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是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客观需要;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有力措施;是培养锻炼一支了解农村、熟悉农业、热爱农民的年轻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影响深远。

市委、市政府对继续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高度重视,全省动员会后,市委专题研究了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并决定召开今天的动员会,对全市第三批选派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就第三批选派工作的有关具体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选派干部的对象、条件、程序和职责任务

第一,选派干部的对象和条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第三批选派干部主要从市、县(区)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的内设机构中选拔。设在县(区)的垂直管理部门,纳入所在地的选派范围。全市第三批共选派160名干部到农村任职。为保证选派干部的素质和质量,各县(区)、各部门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选派干部要从上述单位的内设机构中选派,不得从二级机构、下属单位和市、县(区)所属企业、乡镇及中小学选派。二是选派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特别要注重选派对农村工作有热情,对农民群众有感情的干部到农村任职锻炼。三是选派干部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个别特别优秀的,报经同意,可适当放宽。四是选派干部要有一定的职级。市、县(区)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市、县的单位,要选派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或后备干部。其中,一定领导职务是指**年9月底前已为选派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后备干部是指**年9月底前已经在组织部门备案的干部。

第二,选派工作的基本程序:一是在本县(区)、本单位公布选派对象的条件、到村所任职务、职责任务和相关政策规定;二是组织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产生初步人选;三是由选派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核;四是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需要强调的是,各县(区)选派干部人选要经市选派办复审后,方可提请县(区)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对经审核确属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选派单位按程序重新推荐。

第三,选派干部的职责任务:第三批选派干部任职与前两批有所区别,省选派干部主要到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任职,市、县(区)选派干部到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相对贫困村、后进村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选派干部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六句话”目标要求,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当前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任期目标,分步组织实施;三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和村集体收入;四是宣传政策法规,坚持和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激发调动农民群众的建设热情;五是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搞好环境整治,推行“三清三改”,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育新型农民,关心弱势群体,维护农村稳定。

二、关于选派干部名额的分配及任职村的确定

省里分配给我市共计160名选派干部名额,其中省派干部7名。按省里的规定,市、县(区)选派干部主要到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相对贫困、后进村和近两年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点管理村任职。第二批选派干部任职的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一般不再重复选派干部;市、县(区)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不纳入选派范围。经研究,我市有72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主要由市里选派,其它相对贫困村、后进村和重点管理村主要由县(区)选派。市、县(区)选派干部的分配,按各县(区)村数占全市村数的比例,计算出各县(区)的分配基数,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确定了县(区)选派干部分配名额和选派村分配名额。同时,根据市直各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数、在编人数以及后备干部情况,结合前两批选派工作,确定了52个市直选派单位各选派1名干部。

三、关于推进选派工作的政策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有利于推进选派工作发展的目的出发,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第三批选派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是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第三批选派干部主要来自党政群机关,为指导帮助选派干部掌握选派工作的目标任务,熟悉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的工作方法,市选派办将对选派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培训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为全面了解选派干部的工作情况和选派村的建设发展情况,在三年任职期内,将按照干部考核的办法,对选派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选派干部按程序及时调整,由原选派单位重新选派。同时,市、县(区)选派办和选派单位将建立选派干部任职档案,全面反映选派干部任职期间的情况,并作为干部培养使用的依据。

二是激励保障的政策措施。选派干部任职期间与原单位同级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并按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月报销两次往返差旅费,同时为每人办理保额为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选派干部的生活补助由选派单位负责解决,考虑到县(区)选派单位的实际,县(区)选派干部的生活补助由各县(区)统筹解决。另外,各选派单位要积极为选派干部着想,尽可能地为选派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为他们到农村工作提供方便和条件。

选派干部在农村任职期间保留原单位的编制、职务和身份,机构改革中的定编定岗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构改革中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定岗及选派干部中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等问题的意见》(皖组字[**]48号)办理。选派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视同选派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占选派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对在选派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选派干部,要进行重点培养,并优先提拔使用。

三是资金帮扶的政策措施。与前两批帮扶措施一样,省财政为每位到村任职的干部安排4万元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2007年拨付。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建设村集体经济项目,并逐步滚动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村级无钱办事、无资金发展、为群众服务能力弱和村干部报酬低等问题,不允许借贷给农户和用于路、桥、学校、村部等公益事业建设。各县(区)在第二批选派工作中有违规使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具体管理使用办法参照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1]352号)的规定执行。为保证选派干部工作需要,选派干部任职期间,每人每年配备5000元办公经费,按4:4:2的比例分别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承担,用于选派干部日常办公开支,县(区)选派办负责管理,专款专用。各选派单位和重点涉农部门也要发挥职能作用,在项目、资金、技术上支持选派干部开展工作,扶持选派村发展经济,特别是交通、水利、民政、卫生、农业综合开发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选派村,重点投入选派村,形成共建选派村的强大合力。

四、关于当前需要抓紧落实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要搞好思想发动。今天动员会后,各县(区)和市直各选派单位要迅速召开动员会,组织学习、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和选派工作有关文件,把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讲清楚,把选派干部的条件、职责、待遇和选派程序讲清楚,使省委、市委关于选派工作的政策规定被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年轻党员干部所了解、所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年轻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和投身农村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增强做好选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抓紧定人定村。各县(区)和市直各选派单位要抓紧做好选派干部人选的推荐和考察工作。从前两批选派工作的情况看,选派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选派干部的素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和培养锻炼干部的高度,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敢于、勇于把最优秀的干部选出来、派下去。对素质高、能力强,又在关键岗位上工作的干部,要创造条件引导、鼓励他们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对那些符合条件又有热情,但确实存在一些实际困难的,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存有顾虑的同志,要积极做好思想工作,打消顾虑、树立信心和勇气。市、县(区)选派办要抓紧做好相对贫困、后进村的摸排工作,按照分配数,将选派单位的优势、选派干部的特长和选派村的特点对接起来,将驾驭能力较强的干部选派到班子软弱涣散的村,将有经济工作经验的干部选派到发展滞后的村,将政法系统的干部选派到社会治安问题较多的村,增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搞好定人定村。各县(区)、各部门确定的选派干部名单要于9月25日前报市选派办,市选派办要严把审核关,9月底前将干部人选的相关资料报省选派办,确保10月底将选派干部派送到岗。

三要抓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是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有效地培训,将缩短选派干部的适应期,使之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发挥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第三批市、县(区)两级选派干部的培训工作,市委将委托市委组织部、市选派办负责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培训完毕。在岗前集中培训工作中,要在告诉选派干部到村后干什么、怎么干和干成事上下功夫。岗前培训的内容要紧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主要包括:党的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村镇建设规划与环境治理,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村集体经济,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管理,农村政策法规和农村工作方式方法等。市选派办要提前筹划好培训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五、关于选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三批选派干部意义重、时间紧、要求高、政策强、工作难度较大。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切实把第三批选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迅速抓好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建立领导责任制。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县(区)两级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组织部门作为工作牵头单位,要加强与选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经常通报工作情况,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区)委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和选派单位帮扶制度,同时,各选派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和一个科室联系选派干部,帮助他们理清工作思路,协调帮助选派干部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加强选派干部教育管理。前二批选派干部工作表现总体上是好的,成效是明显的,但工作中缺勤、不到岗、走读现象在选派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总结前两批工作经验,从一开始就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明纪律。选派干部到位伊始,特别要注意抓他们吃住在村,抓工作出勤率,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与农民群众融为一体。第三批选派干部的管理,不论是省、市还是县(区)选派的,一律实行属地管理,县(区)委组织部和县(区)选派办具体负责,乡(镇)党委负责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协助县(区)委组织部和县(区)选派办做好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市委组织部和市选派办负责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注重抓好市选派干部的管理,各选派干部单位党组织要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县(区)组织部门、选派办和乡(镇)党委抓好本单位选派干部的管理工作。

派出所重点工作任务范文3

自《**省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尤其是在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打牢火灾预防基础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面火灾的发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重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派出所重点工作任务范文4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探索与创新,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是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贯彻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旨在有效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激活人才资源,普及科技知识,推动产业化、信息化和农民知识化进程。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是促进特色产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和创新机制的具体体现,从我市一年多的实践来看,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对促进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科技特派员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创办经济实体等形式,为农民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市场经济形势下,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人员与农民结合、科学技术与农业生产结合的重要手段,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载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创造出了技术资金入股型”科技项目有偿承包型”独资创办科技实体型”企业有偿聘用型”高位嫁接型”中介服务型”法人特派型“等模式。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对于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职责和任务

1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特派员的选聘、考核以及优惠政策落实检查工作,进行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

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贫资金等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由科技单位或科技特派员承担,给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给予项目支持。

财政局: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科技特派员创业引导基金,确保有关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的落实。

科技局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制定科技特派员聘任、管理、培训、考核的相关办法,负责协调、检查、指导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协同组织、人事等部门选聘、管理、考评特派员,做好工作安排、组织检查、推广典型、考察培训、项目论证及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保局等科技特派员重点派出单位:

1加强对本部门派出的科技特派员跟踪管理,指导他制定发展规划,从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特别要在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建立利益共同体上给予支持。

2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关心特派员,及时掌握特派员思想动态和所驻村户发展动态,准确了解和掌握下派科技特派员的岗和工作情况,解除特派员的后顾之忧。

3派出单位要积极支持特派员争取各类科技项目,对于单位争取的科技项目,原则上要全部由科技特派员承担,市科技计划安排给科技单位的项目,60%以上要让科技特派员承担。

乡企局、科协:协同做好科技特派员下派和服务工作,协调解决科技特派员培训和进驻厂(村)相关事宜。

2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

1深入驻点村调查研究,分析现状,寻找问题,理清思路,帮助驻点村制定脱贫致富等长远规划和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2帮助驻点村选择培育主导产业,调整产业结构,争取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为当地找项目、跑项目、指导实施项目。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围绕农村支柱产业的发展,积极与各类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系,引进技术项目,把农民、技术、市场三者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以项目为载体,培育新兴产业,壮大优势产业,特别要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大户,并结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双赢”目标。

3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活动,提高优良品种和实用技术普及推广率。要把开展科技示范,树立典型作为工作切入点,努力抓好科技示范点和示范户的培育和指导,建立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配置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典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达到点上结果,面上开花的目的每个科技特派员都要抓好1个示范点,培养10户科技示范户。

4组建商品流通网络,捕捉市场信息,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科技特派员要在开展科技服务的同时,通过科技中介组织和建立各类专业营销协会,积极帮助农民跑市场,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通过发展订单农业模式,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5开展科技宣传培训,传播科学知识,培养科技致富能手和适用技术人才,发挥示范辐射效应,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学科学,调动科技能人靠科技致富。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对技术的需求,大力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

三、政策和待遇

为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更多的优秀科技人员投身到基层科技服务工作中去,对下派的科技特派员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市县(区)下派的科技特派员,聘期内享受在本单位的一切待遇,包括编制、工资福利、职务职称等,工资福利仍在本单位领取,工龄正常计算,工资正常晋升,职务正常保留,职称正常晋升,机构改革中,不能按超编人员精简。

2科技特派员在驻点工作期间,可申请创业基金,从事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开展园区建设、项目开发、技术创新等。

3科技特派员在正常的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上与同类型非科技特派员相比,予以优先。对下派期间工作成绩优异的按程序建议提拔使用,职称上可由科特办和人事部门研究在市内适当放宽条件。

4对科技特派员实施的科技项目,市科技计划将予以重点倾斜和优先安排。市、县(区)各类项目、资金的安排上重点向科技特派员所驻村点倾斜。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向上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并按市上的有关激励政策予以兑现。科技特派员完成的科技成果,同等条件下,科技主管部门应优先予以鉴定、评奖。

5科技特派员凡是参加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外出参观考察、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专项活动,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按财政规定给予报销。凡是参加所驻村点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村点或业主承担,从单位到村点的来往车费及驻村补贴由原单位按财政规定标准给予报销。

6提倡和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成果、专利等生产要素和农民创办利益共同体,并取得合法报酬。实现双赢”目标,并对实施成效显著者,予以重奖。

7鼓励科技特派员介入农产品流通领域,以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直接参与农产品销售等形式,取得合法收益。

8科技特派员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实行有偿服务,取得合法报酬。

9凡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按知识产权法有关规定,属于个人成果的能进入生产流通领域推广运用,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成果或专利技术等均可进行技术入股,并按所产出的效益取得报酬。

10鼓励和支持省内外各类科研、科技推广单位、院校以及其他科技人员以科技特派员身份来我市创业,利用技术、资金、生产要素参与我市农村各类科技、经济开发、农业产业化活动,并保护其取得合法收益的权利。

11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政策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发[]147号)有关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所在县(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科技特派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由用人单位办理。

四、选派和管理

一)选派条件

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特长和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讲诚信服务,有创业积极性。

3市上派遣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县(区)派遣的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4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二)选派对象

以个人、法人科技特派员为主要选派形式。个人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市直、县区乡镇中选派。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鼓励科技特派员连选连派,延长服务期限。科技特派员可以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灵活掌握在基层的服务时间,但1年内应有1/3以上时间在服务单位工作。

四管理办法

1派出单位和驻点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科技特派员专心从事科技创业和技术服务,不得抽调特派员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2科技特派员平均每月驻点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天,也可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工作情况由派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做适当调整。

3科技特派员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结束驻点工作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派出单位和驻点单位(村)加注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科特办备案。

4市、县(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组领导小组应每年召开一次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科技特派员须将本人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年终总结,经驻点单位加注意见后,报所在单位。

5对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情况,市、县(区)科特办应组织有关部门每半年或按季度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6科技特派员的考核。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县(区)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指导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优者一律不占原工作单位的优秀指标,由市、县(区)人事部门根据下派人数单独核定比例,统一考核,考核结果报原工作单位备案。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满回原工作单位时,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科技特派员,职务上优先晋升或提拔。

7对于成绩突出、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由科特办报请同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对表现较差、完不成任务的科技特派员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进的科技特派员,由县(区)科特办审查核实后,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并报市科特办和有关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职称。

五、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为了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科技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组织、人事、财政、农牧、林业、扶贫、水利、水保、乡企、科协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重大组织方向和有关政策问题,协调市内专项配套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负责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规划、指导服务和专项经费使用分配安排及检查督导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

2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的交流培训工作。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都要负责做好对下派科技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每年都要对新下派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岗前培训,要分期分批组织科技特派员到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高新科技园区考察学习,邀请省内外专家来我市办技术培训班和讲座,互相交流等形式提高科技特派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开阔他眼界,更新他观念,培养出一批技术过硬、熟悉市场、善于经营的复合型人才,为更好的服务和指导广大农民发展特色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大“院地院企”合作力度,聘请省内外专家担任兼职特派员,实现“高位嫁接”要通过信息交流、项目论证、技术讲座、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来我市开展产、学、研、联活动,构筑科技特派员和专家、学者交流的平台,同进,针对我市农业生产的热点、难点,聘请高层次的专家、学者成为我市兼职特派员,引进人才、智力的同时,更新我市科技特派员的知识和观念,进一步扩大科技特派员的内涵,真正实现技术上的高位嫁接”

4多方筹资,提供保障,进一步探索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的途径。为了确保科技特派员创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县(区)财政从年起每年安排一定的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引导基金。用于科技特派员驻点村开发科技项目的启动资金、奖励基金和科技信息网络入乡村工程、科技信息服务的装备添置及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的办公经费(培训、会议、差旅、考察及邀请专家的咨询、授课等费用)经费设专户管理,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统筹安排使用。

派出所重点工作任务范文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根据赣州市选派县乡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选派乡镇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培养锻炼干部、发展农村经济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探索解决村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与培养市乡干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通过选派市乡干部到村任职,帮助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班子、带队伍、谋发展、促和谐、保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推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选派对象、数量及条件

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1、选派对象。以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为主体,重点从优秀后备干部中选派。

2、选派数量。对存在新农村建设不力、计划生育工作滞后、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村里矛盾化解不力、群众数量上升等情况的“难点村、后进村、软弱村”,必须选派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全市至少选派17人,原则上各乡镇党委至少必须选派1名机关干部到村任职。

3、选派对象条件。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熟悉农村政策和农村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过硬,身体健康,系中共正式党员。要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以下、综合素质较高的副科级后备干部或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选拔生列为重点选派对象。

三、选派对象的任职、管理和考核

1、选派对象的任职。选派的干部到所派村担任党组织书记。选派对象采取自愿报名、竞争上岗、差额考察、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时间为2年。

2、选派对象的管理。选派干部由派出乡镇党委管理,由乡镇党委明确职责、目标和任务。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选派干部大胆开展工作。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接转到任职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在乡镇要安排一定的资金,对选派干部给予适当的补贴。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和谈心制度,选派干部每月定期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委书记也要每月定期找选派干部谈心,了解其工作生活、思想状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3、选派对象的考核。根据本地实际与所在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报市委组织部备存。选派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与所在乡镇机关干部同步进行。选派干部工作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所在乡镇党委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表彰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因工作需要,本人愿意留任的,在征得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可继续留任。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予以调整。

四、选派干部的主要任务

1、着力建强一个好班子,培养村党组织带头人。选派干部要把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培养选拔好村党组织书记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摸清村“两委”班子战斗力状况和班子成员的现实表现,落实“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市级重点培养机制,注重从本村优秀青年、致富能手、退伍回乡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物色人选,及时调整配强班子成员,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村干部队伍,培养一名具有较高素质的本地村党组织书记。

2、着力制定一个好规划,探索新农村建设的路子。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帮助所在村制定一个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适度超前、凸显特色、开放设计的原则,统筹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乡风文明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情况。按照产业规划,重点帮助村级组织抓发展,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抓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抓教育,培育新型农民。

3、着力选准一个好项目,稳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和帮助做好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三资”清查登记工作,因村制宜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兴办农业项目、依法经营集体土地,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途径。充分发挥选派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

4、着力建设一个好阵地,建立健全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指导和帮助设置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功能,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美观大方。除确保活动场所办公议事、党员活动等基本功能外,还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逐步拓宽综合功能,并依托办公活动场所建立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对活动场所功能设置不合理的,及时进行调整,并指导加强办公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维护,实现永续利用。

5、着力完善一套好制度,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重点帮助和指导所在村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员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等,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推行党建工作责任“双述双评”机制。督促抓好各项制度落实,提高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选派工作的时间安排

1、各乡镇党委必须根据选派工作要求,做好软弱涣散村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分析本乡镇干部情况,按照规定确定拟选派干部对象,填写好《乡镇选派干部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乡镇机关拟选派干部对象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按照村党支部书记任免工作程序,填报好《村党支部书记任免情况登记表》,于4月3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村建科(电子邮箱:,联系人:罗小春,联系电话:)。

派出所重点工作任务范文6

元省委召开这次大会,对第三批选派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欢送第四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对选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农村基层对广大选派干部的殷切期待。刚才,亚东同志宣读了追授沈浩同志“全省优秀选派干部标兵”称号的决定和第三批选派工作的表彰决定,表彰了200名优秀选派干部标兵、197个选派工作先进集体和60名选派工作先进工作者。有4位同志分别代表第三批选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第四批选派干部作了发言。等一会,明方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选派工作联席会议,对第三批选派工作成效和九年来选派工作经验进行简要总结,并就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号文件精神、做好第四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的开局起步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第三批选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按照省委的要求部署,11月,全省选派了第三批3000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其中124人到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担任党委副书记,2876人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相对贫困、后进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三年来,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选派单位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广大选派干部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第三批选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一,加强了基层组织,选派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选派干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农村“小学教”活动,开展了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乡村党员干部学习理论、入户访问、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有效地提高了乡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理清了所在地的发展思路。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优化了班子结构,增强了整体功能。据统计,全省第三批选派村中有1248个在换届中调整了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占50.1%,有一技之长的达78.3%;共组织4448名村干部参加了学历教育,选派村中大专以上文化和大专在读的村干部达27.8%。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三年中,选派村新发展党员20130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3520人,村均每年分别达2名和5名以上。深入推进“五大载体”建设,坚持为民服务全程制和党员承诺制,选派村党员干部共承诺为群众办实事25万多件,为群众代办各类事务近136万件,平均每年有1.8万多名党员参加“双培双带”、7万多名党员参加设岗定责、1.1万多名流动党员参加“双向带动”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普遍建立了党员议事会,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加强了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第二,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选派村农民收入和集体收入明显增加。选派干部紧紧抓住发展经济、富裕农民这个中心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在深入调查、反复研究的基础上,立足村情实际,找准比较优势,想方设法争取政府项目、选派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累计投入资金7.6亿多元,实施发展项目6891个,促进了经济发展,选派乡镇年财政收入增幅普遍在20%以上,选派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普遍达到或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同时,以省财政安排的发展专项资金为“酵母”,通过三年的努力,选派村年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537个,5-10万元的村616个,3-5万元的村908个,基本消灭了“空壳村”,化解村级债务2.8亿多元。

第三,有效改善了民生,选派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选派干部以改善民生为己任,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解决了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农民群众得到了许多实惠。据统计,选派乡镇、村新建村组道路2.2万多公里,挖当家塘5906口,打机井13997眼,修建桥涵1.4万多座,新建村级活动场所1811个,改扩建校舍53万多平方米,明显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宣传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选派村参保率明显提高。主动争取单位支持和社会资源,切实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群众办了大量的实事和好事。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活动,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上了水平,一些后进村由乱到治、后来居上。

第四,培养锻炼了干部,选派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广大选派干部在艰苦环境中经受磨练,了解到了许多在机关了解不到的情况,学到了许多在单位学不到的知识,体会到了许多在城市体会不到的感受。三年的农村工作实践,使他们认识到农村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深了同农民群众的感情,强化了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学会了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了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特别是在带领群众抗洪抢险,抗击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急、难、险、重工作中,选派干部成了农民群众的“主心骨”,提高了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的本领,一批选派干部正在成长、成熟起 来,涌现出许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沈浩同志就是全省优秀选派干部的杰出代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选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和乡镇对选派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少数选派干部能力不够强、作风不够实,工作成效不太明显;一些选派单位对选派干部关心支持不够,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九年来选派工作中形成的基本经验

自7月起,省委已经分三批选派了1名干部到农村任职。广大选派干部牢记组织重托,深入基层,扎实苦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选派干部自身也得到锻炼提高,较好地实现了省委提出的“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目标要求。实践证明,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一举多得,功在当前,利在长远。经过九年的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开展选派工作意义的认识,把握了做好选派工作的规律,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选派工作放到统筹全省城乡发展的大局下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我们开展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做好选派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九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选派工作放在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这个大局下来审示,作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重要措施来推进,作为各级各部门延伸和拓展服务职能的现实要求来落实,作为让全省人民共建和谐安徽、共享发展成果的迫切需要来对待,使选派工作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得到各地各部门的一致认可,受到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

第二,必须着眼于加快农村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来开展选派工作。我们确定的选派村,基本上都是一些相对贫困落后的地方,加快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九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广大选派干部按照省委确定的选派工作目标要求开展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着力改善群众民生,切实弘扬文明乡风,使当地的农民得到了实惠,使选派村的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而提升了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加快了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第三,必须对选派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把开展选派工作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对选派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他们的素质,促使他们健康成长,既是做好选派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开展选派工作的一个目的。实践证明,凡是选派干部选得好、教育管理工作做得实的地方,选派工作的成效就非常明显;凡是干部素质得不到保证、教育管理工作薄弱的地方,选派工作的成效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认真执行选派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大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使选派干部在农村基层一线,砥砺意志品质,提升思想境界,提高综合素质,得到健康成长。

第四,必须抓住带头人队伍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巩固和发展选派工作的成果。选派干部坚持把加强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团结和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力推动了任职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抓住物色和培养村党组织继任书记人选这个关键,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加强培养,提高素质;对那些不适应的,通过换届,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从第一批、第二批选派村的情况看,75%的村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实践证明,选好一个继任书记,建好一个班子,就能保持选派村好的发展势头,巩固和发展选派工作的成果。

第五,必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是一项统筹推进农村发展和农村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关键。九年来,在省委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各级坚持和完善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选派工作,大多数选派单位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形成了工作合力,推动选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以上几条,是我们从选派工作实践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希望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坚持和运用,并不断丰富发展,进一步提高选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扎实做好第四批选派工作开局起步阶段的工作

做好第四批选派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按照省委提出的选派工作“六句话”目标要求,总结运用前三批选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高起点上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当前,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选派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上下功夫。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统筹城乡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问题提出了若干意见,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锻炼、建立干部从基层一线成长的链条提出了要求。因此,我们要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选派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尤其是第四批选派干部的任期缩短为两年,但选派工作的目标没有变、任务没有减、要求没有降,从一开始就必须把工作抓得紧而又紧。

第二、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上下功夫。两年看头年,头年看开局。选派干部进村伊始,各级就要组织和指导他们从调查研究入手,通过遍访农户、召开会议、个别走访等办法,深入实际,走近群众,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摸清村情民意,在此基础上理清工作思路。特别是第四批选派干部任职村都是“难点村”和其它一些相对贫困、后进村,尤其要通过深入调研,把村里的难题找出来,把致“难”的原因分析透,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要指导选派干部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且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做起,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首先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要在充分发挥优势、突出工作特色上下功夫。扎实推进选派工作,既要按照省委提出的“六句话”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工作,又要突出加强组织和加快发展这两个重点。每个选派单位的职能特点、选派干部的所学所历、选派村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但都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关键是要把这些比较优势分析好、与选派村的实际结合好。选派干部到任后,各选派单位联系负责同志、各县乡负责同志都要在第一时间深入到选派村,用一定的时间,与选派干部一道调研分析,一道拿出发挥比较优势、在选派村落地生根的办法,这项工作最好能在一个月左右完成。这是对选派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指导和帮扶,不仅符合实际,能尽快产生效果,而且也使选派工作更加富有特色。

第四,要在严格教育管理、促进选派干部健康成长上下功夫。在农村基层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是选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选派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继续深入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锐意改革、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学习他扎根基层、勤奋敬业的务实作风,学习他舍己为公、无私奉献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认真贯彻选派工作的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政纪律,督促选派干部坚持做到吃住在村。要把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选派干部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支持他们的工作,而且关心他们的成长,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要与选派单位的工作完全脱钩,确保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任职村的各项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