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巡察党组汇报材料范例6篇

被巡察党组汇报材料

被巡察党组汇报材料范文1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被巡察单位结合县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

1.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党委(组、支)书记代表班子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被巡察党组织起草反馈情况新闻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内,其中正面评价部分不超过100字,问题部分不少于250字。报巡察组组长审核后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专题党委(组、支)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审核),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整改中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建章立制。

2.整改结果汇总。

三、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提出整改措施。要做好会议和图片的记录工作。

四、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1.形成整改报告,内容要与反馈意见对应。向党内通报整改情况要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向社会公开的整改情况通报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特殊情况外,其他均应公开。

向社会公开时,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驻留时间不少于5天,在网站内不少于1个月。

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通报需经巡察组审核。

以上四个大项工作形成的资料和反馈方案、反馈时党委(组、支)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表态发言等应装订存档,以备检查。

五、报巡察办备案资料

被巡察单位从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整改完毕,整改新闻稿公开7天后将以下资料交巡察办备案:

1.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表态发言材料

2.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表态发言

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履职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抓好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对班子有关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和不宜写入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中的事项(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4.以文件形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5.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及不公开事项说明;

被巡察党组汇报材料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吉安市、井冈山市纪委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强化成果运用,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更好发挥巡查监督的重要作用,以实际成效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XX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巡查时间

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2月15日。

三、巡查对象

渡陂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巡查人员

由乡纪委抽调人员组成巡查组负责巡查。具体巡查组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

成员:

五、巡查内容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来说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重点人主要是指“三类人”,即十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主要是指“三资一项目”,即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主要是指“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腐败问题。把握“四个突出”,即突出对“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突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权力寻租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突出对“”问题的监督检查。

六、巡查步骤

(一)预告,召开会议。开展巡查前一周告知被巡查村。开展巡查前两天在被巡查村张贴公告,公布被巡查村的名称、巡查内容和时间、巡查组成员和举报地点、电话及电子邮箱等,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和巡查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全面、深入、公开、公正。巡查组进驻被巡查村后,应及时召开会议,讲明巡查的内容、方式、意义及应注意的问题,使被巡查村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巡查工作。

(二)听取汇报,调查了解。听取被巡查村工作汇报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汇报。通过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明察暗访、调阅资料、受理来访、接受举报、列席会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被巡查村的相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既要总结好的做法,又要善于发现问题,重点巡查“两个责任”落实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三)查阅资料,受理投诉。巡查组根据需要可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调阅、复制被巡查村的有关资料。包括:1、就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制发的文件以及原始会议记录;2、安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资料;3、会计账簿;4、执法文书档案;5、违纪违法人员处罚、处理、处分的原始资料;6、群众来信来访记录及办理情况的档案资料;7、其他需要查阅的资料。

受理反映被巡查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让干部职工、群众更好地参与到巡查工作中来,使巡查工作更全面更实事求是。

(四)提交报告,通报总结。巡查阶段工作结束后,巡查组要及时将巡查报告报乡党委。根据乡党委会研究的意见,将有关情况向被巡查的村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需要移交乡纪委、乡有关科室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填写审批表进行移交。涉及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按程序报乡纪委书记批准后进行初核;违纪事实清楚的,按程序报乡纪委、乡党委会批准立案调查。巡查中了解掌握的有关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督办整改,立卷归档。巡查组要督促被巡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自签收反馈意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巡查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个人落实情况报告报巡查组。巡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采取“回头看”的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由巡查组按程序报乡纪委和乡党委会批准后,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巡查组还要加强对巡查移交事项的督办,向移交的各科室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同时,巡查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巡查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被巡查村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巡查组联络,要严格按照巡查组的工作计划,合理调整时间,全力做好配合;要切实加强与巡查组的沟通,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特别是对巡查组同志出席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调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等,都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巡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主动认领巡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

(二)被巡查村领导班子成员要以坚强的党性自觉接受检查,虚心诚恳地面对监督,认真自查自纠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吉安市、井冈山市具体规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要本着对党负责、对发展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查组充分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状况,全面掌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

被巡察党组汇报材料范文3

山东省巡视工作条例最新版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市、县(市、区)、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

省委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第三条 我省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我省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省委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提出我省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巡视办)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委。具体机构编制事项,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确定。

第八条 省委巡视办的职责是:

(一)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省委巡视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五)配合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为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八)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省委设立若干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巡视任务和工作实际,可以抽调人员组建若干专项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

第十条 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省委巡视组组长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专职巡视组长由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主要从省委巡视机构和纪检监察、组织系统领导干部中选配;兼职巡视组长根据巡视任务需要,主要从具有巡视、纪检监察、组织等工作经历的厅级领导干部中选调。省委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视组全面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巡视任务,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起草巡视报告、移交问题线索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巡视组副组长根据组长要求,组织落实具体巡视工作,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组织起草巡视报告等材料,配合组长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采取组织选配、单位推荐等方式配备。

建立巡视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工作的干部和其他方面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视工作。

第十二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符合巡视工作实际的考核、测评、考察、培训的具体办法,畅通巡视工作人员晋升、交流渠道。对巡视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有关干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巡视机构意见。

巡视工作人员的考核、测评和考察,由干部主管部门在巡视机构范围内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等次单独确定。

有关部门应当把巡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总体规划,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应当加强日常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第十五条 省委巡视办成立机关党组织,巡视办负责同志兼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巡视组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巡视机构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视工作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巡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巡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各设区市应当成立由市委负责同志牵头,市委办公室(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的巡视工作联络组,联络组日常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厅)承担,相对固定人员,负责联络协调、沟通情况、督促整改等工作。

省直部门(单位)在被巡视期间,应当成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县(市、区)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委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人大会机关、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省政协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 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 省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针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视整改情况,或者相同类型、领域的巡视对象,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专项巡视可以按照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的原则,一次安排巡视多个地区、单位,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增强实效。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 省委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听取政法、审计机关和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省委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省委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巡视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一)被巡视党组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问题以及突发的带政治性的重大事件;

(二)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三)被巡视党组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被巡视地区(单位)发生的与巡视工作有关的重要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

(五)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六)省委巡视组认为应当及时请示报告的其他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 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和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省委巡视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被巡视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解决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调查核实移交问题线索,按照要求报告办理情况。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前,省委巡视办协调省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采取当面通报、提供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提供情况,特别重要敏感的问题可以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单独通报。

对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巡视时,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对县(市、区)巡视时,所在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市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前,应当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被巡视地区(单位)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报省委巡视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一般应当召开由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巡视工作动员会,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对县(市、区)巡视时,省委巡视组应当以适当形式向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通报巡视任务。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县(市、区)巡视工作动员会。

省委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干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八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九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决定。

第三十条 省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每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会议有关材料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一条 经省委同意,省委巡视组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向被巡视县(市、区)反馈巡视情况前,省委巡视组应当将有关巡视情况通报其所在市党委。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向县(市、区)领导班子反馈会议。

第三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委巡视办。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动抓、带头做,并对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签字背书。

对县(市、区)巡视时,其所在市党委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督查机构和人员,督促落实整改任务。

第三十三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省委五人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后,应当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巡视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应当于3个月内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3个月内未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于办结后两周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

省委巡视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了解移交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巡视组。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省委巡视办应当会同省委巡视组采取建立重点整改事项督查清单、情况调度、调研、约谈、下达整改督办单、巡视回访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省委会每年听取上一年度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七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党内通报,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 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巡视工作的重大问题。坚持省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协作机制,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为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技术支持。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者敷衍应付造成移交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办理移交问题线索。

党员有义务向省委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三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23日起施行。20xx年1月10日省委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中共山东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办法》。

被巡察党组汇报材料范文4

一、巡察整改情况

(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第一、第二巡察组对黄埠、齐海、塔桥、蔡沟四个镇党委进行巡察反馈后,各镇党委就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县委巡察村居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党委书记能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职责,亲自抓整改,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针对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撰写了个人报告。各镇党委按照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领导讲话以党内文件形式下发被巡察村委,并将反馈情况进行公示。

(二)黄埠、翟庄、朱庙、中陈、朱楼、彭庄6村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村居组对黄埠村共反馈X大类XX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X条。其中,已整改问题X项、正在整改问题X项、未整改问题X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村居组对翟庄、朱庙2村共反馈X大类XX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X条。其中,已整改问题X项、正在整改问题X项、未整改问题X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县委第四轮第二巡察村居组对中陈、朱楼2村共反馈3大类26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9条。其中,已整改问题10项、正在整改问题6项、未整改问题10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第二巡察村居组对彭庄村共反馈3大类15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10条。其中,已整改问题8项、正在整改问题4项、未整改问题2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组织建设需要继续加强。

1.村“两委”对巡察反馈问题不重视。中陈、朱楼2村,没有在“两委”会议上安排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没有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没有形成整改责任落实,未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党建制度仍落实不力。第一巡察组对朱庙村反馈的“两委”班子不健全、干部没有学习笔记的问题,村内整改不及时,督察组2019年10月17日进驻时、朱庙村仍未配备支部书记,查阅“两委”学习笔记时发现,朱庙村“两委”干部2019年以来没有写学习笔记;第二巡察组向中陈、朱楼2村反馈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及会审会签流于形式的问题,以上两村止本次督查仍未进行整改,相关会议记录、心得笔记等纸质材料仍无法及时提供;中陈村监委会主任朱涛平时不在村,对村务工作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强,巡察反馈后仅参与过村内3次会议。

(二)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不彻底。

1.部分帮扶工作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三村均存在党员干部较少走访贫困户的情况。中陈村依然存在项目资金未公示、村账不公开;塔桥镇彭庄村村委缺少专业会计人员管理,村内账务混乱。对于8组陈更正女儿陈青青和3组戚宁孙女朱金叶辍学现象,该村相应佐证材料还不完善,村内仅有一张手写情况说明。

2.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不足。一是对八大员疏于管理。中陈、朱楼村,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缺少激励机制,导致对工作不积极、不配合。二是坑塘治理仍存在盲点。黄埠村XX自然村西坑塘内白色垃圾较多,坑塘周围有秸秆堆放,存在焚烧秸秆的风险;中陈村小学西、彭庄村小学北坑塘内均有白色垃圾。

被巡察党组汇报材料范文5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既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问题。近年来,卢湾区委在加强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配备、规范处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年度考核和日常谈心谈话的同时,不断改进完善处级领导班子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三项制度,形成了组织上全过程、多方位实施监督,“一把手”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良好局面。

完善和落实处级领导班子巡察制度。近年来,区委在总结以往对处级领导班子巡察评议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完善巡察制度,充实巡察力量,扩大巡察内涵,坚持把对区委、区府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和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巡察重点。截至2009年11月,已对2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巡察。巡察工作中,坚持营造氛围听真话,选派熟悉区情、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人员;制定并公布巡察工作人员守则,公开作出保密承诺;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巡察情况反映专用电话等方法,广开言路。坚持深入察看访真情,区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内容,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认真细致地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检查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抽查干部任免办件。在广泛听取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巡察访谈、调查的覆盖面,注重听取上级部门、同级部门、服务对象的意见,有时还深入居住地听取意见,力求全面了解“一把手”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和成效、群众认可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坚持督查整改动真格,每次巡察,区委都听取巡察情况专题汇报,根据巡察报告,结合日常对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掌握了解,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对表现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一般、影响班子整体合力和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或谈话;对违纪违法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卢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卢湾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等审计制度,逐步把审计对象范围从行政正职扩大到大口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任现职满两年的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岗位变化的“一把手”,改变了不离任不审计的做法,突出了事前监督。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审前公示,将审计情况在被审计干部所在部门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在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联合进点,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审计局联合组织由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会,区委组织部提出要求,审计组通报审计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被审计干部介绍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并向审计组提交书面材料;审中沟通,审计实施过程中,区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保持沟通,如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区纪委通报;结果反馈,审计结束后,由区审计局牵头,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审计结果反馈会,被审计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一同参加;督促整改,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委组织部专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两周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整改具体措施、时间安排,并将整改情况专题报区委组织部。

完善和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注重规范报告事项、报告程序和报告要求,不断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06年率先在全市组织实施处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项登记。根据干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报告事项,报告事项先后从六大类、七大类扩大到十二大类。最近,区委又把投资、配偶和子女就业列为必须报告的事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坚持做到:平时督促提醒,严格按规定受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凡不按时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补报;及时呈报审阅,凡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区委组织部均及时报区委主要领导审阅;定期汇总分析,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汇总分析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公开接受监督,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均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执行情况,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被巡察党组汇报材料范文6

社会治安维护岗、文体活动宣传岗、文物遗址保护岗、优秀家风传承岗、参政议政调研岗。使每个党员立足岗位当先锋,爱岗敬业作表率,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总结工作汇报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党支部总结工作汇报材料一

巡察动员会前,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综合情况汇报和相关专题汇报是《巡视工作条例》明确的“12+N”种工作方式之一,也是巡察组了解被巡察单位整体情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具体实践中,由于思想认识、重视程度以及能力水平的差异,导致汇报材料质量参差不齐,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总的来说,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撰写应做到“三防”。

一是防止避重就轻。问题导向是汇报材料撰写的根本原则,虽然再三强调,但仍有单位存在认识偏差,“掩耳盗铃”者有之,“滥竽充数”者有之。从材料篇幅看,有的单位问题排查了很多很多,但从问题深度看,真正触及根本性的问题少之又少,对一些影响长远的深层次问题视若不见,自认为自己不说,巡察组也不一定能发现。

二是防止避实就虚。问题“见人见事见数字”是对汇报材料的另一个核心要求,就是要将抽象问题具体化,具体问题数字化。但很多单位在谈及成绩时高谈阔论,在谈到问题时“点到为止”,不将问题点实点透,以此来虚化弱化问题。如报告中常见“部分人员、个别人员”而不说清楚具体人员和数字,或如“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而不说清楚是如何执行不到位等。

三是防止避而不谈。根据要求,汇报材料中问题比例不得低于60%,在这一点上,目前基本都能实现。但在问题查找领域上,普遍表现出共性问题排查多、个性问题排查少的倾向。如在问题排查中,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面上问题“直言不讳”,但对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存在的关键问题“讳莫如深”,然而从以往经验看,这部分往往是最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的。

党支部总结工作汇报材料二

今年以来,县委XXX党支部党建工作在县直机关党委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载体,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安排党建工作,切实夯实工作基础。为了使我部党建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年初,我们按照县委和机关党委的要求,将我部党建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落实党组负总责,支部抓落实,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使党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是结合实际调整完善机关党支部组织设置,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选了支部成员,保证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在认真总结上年度党建工作、廉政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召开支部会议等,认真研究制定本年度党建工作、政治理论学习、廉政建设工作等,从而保证了我部党建工作有重点、有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切实提升党员素质。

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按照“严格、正常、规范”的要求,组织干部加强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干好工作的本领,促进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大外宣格局和调查研究工作新局面。

通过采取有效的学习形式,不断拓展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学习措施,着力加强队伍学习,使党员干部在武装头脑、提升素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了新成效,都能主动立足XXX实际,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理论宣传扎实开展、舆论引导正确有力、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文化建设步伐加快。

(三)认真开展主题活动,切实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五个好”的基本要求,以“五个好”、“五带头”为标准,结合全县宣传工作的实际,坚持与四群教育结合起来,与发挥职能作用、服务领导科学决策结合起来,与开展宣讲“xx大”精神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建“五好”领导班子等活动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着力突出“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建设队伍、服务决策”的争创主题,采取有效的活动载体,继续开展行之有效的主题活动,激发党支部履行职责创先进,激发机关党员立足本职争优秀。

同时,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环境和干事氛围,有效解决了理论学习、宣传推介XXX、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营造了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四)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切实改善党群关系。

在深入调研,摸透联系村社情民意的基础上,结合我部自身条件和职能特点,为助推“四群”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我部以新闻媒体“走转改”活动为重点,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注重活动成效,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部坚持“重基层、重特色、重实效”的原则,始终把做好新闻宣传、墙报、专栏、信息简报等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发现亮点,不断总结经验,适时反映动态,推动“四群”教育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五)加强组织建设管理,切实保障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调研工作、内刊编发、信息服务中都体现了与时俱进。

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其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使党员干部都能自觉地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能,高质量地做好调研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三是坚持落实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员联系群众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保证了班子和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

近期,通过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使所有参评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坚持每季度全面分析党支部工作和党员队伍思想状况情况一次,及时改进党支部工作中的不足和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五是每半年按期向县直机关党委缴纳一次党费,并严格做到不提留,不挪用,如数上缴。

二、存在问题

我部基层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个别党员对工作职能的转换和加强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支部组织学习的形式不够灵活,有的党员对学习抓得不够紧,对学习抓得不够紧,且学习的内容不全面,导致政策指导宣传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三是部门事务繁杂、办公条件有限,制约了支部开展丰富多样的党建活动。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严格学习纪律,加强学习教育的管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增强学习观念,在抓好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的同时,抓好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特别是学习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抓好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班子内部团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处理重大事项时,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班子成员的战斗力不断增强;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腐败源头治理,班子成员的向心力不断增强。

二是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党支部输送新鲜血液。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支委会上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按照党员“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的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引导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并自觉履行义务。

三是改进机关作风。深入开展以“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为主的作风建设活动年,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学先进,找差距,争优秀,发挥“五带头”作用,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努力把我室建成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和廉洁型机关。

(三)深入开展活动,拓展党建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行之有效的主题活动,推动四群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七一”前后,以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为核心,以了解党的光辉历程,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为出发点,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革命传统教育方面的影视,赴革命圣地参观考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三是积极参加机关党委和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文化生活,增强团结协作意识,激发工作热情。

(四)提高服务质量,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立足工作职能,围绕大局,凝心聚力,为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牢牢把握“团结鼓劲、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弘扬时代精神,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聚集正能量,切实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后来居上、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来,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服务。

党支部总结工作汇报材料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欢迎大家来我们革命老区XX村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我村党建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简单的汇报。

我村共有正式党员50人,其中女党员9人。划分为4个党小组。60岁以上党员30人,占党员总数百分之六十,近几年来发展年轻新党员10人,目前,写入党申请书2人。确定重点发展对象1人。

村党支部严格按照“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基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推动我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新时期党在农村的各项工作和目标能否实现,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是关键。几年来,党支部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学习及工作能力、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造就群众信任、年富力强、事业心重、能力突出的村“两委”班子。党支部书记带头为党员讲党课,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锐意进取,不仅将自身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搞得有声有色,同时推动全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新农村建设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村发展与进步的突破口,为此,党支部始终坚持将党员队伍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深入开展争做学习型、服务型、清廉型、实干型、文明型“五型”党员活动和创建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好、组织机构好、工作业绩好、服务群众好“五个好”党支部活动为重点,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上党课、看宣传片、学习上级文件以及主题实践活动,使全体党员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党对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先后开展了“党日活动+义务劳动”、“党日活动+贫困慰问”、“党日活动+环境整治”、“党日活动+红色遗物捐献”等,通过活动开展,增强了支部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是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先后设有“红色文化宣传岗”、“脱贫攻坚帮扶岗“、”科技致富示范岗”、”环境卫生清洁岗、党务村务监督岗、社会治安维护岗、文体活动宣传岗、文物遗址保护岗、优秀家风传承岗、参政议政调研岗。使每个党员立足岗位当先锋,爱岗敬业作表率,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四是组织党员先后到彭真故居纪念馆,武乡八路军纪念馆,堆云洞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使党员干部开阔眼界,接受教育,增强理想信念。

五是唱响“我是党员”主旋律,公开亮身份,挂党员牌、戴党徽,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开展“我是党员我光荣,我是党员我”及“党员争星升级”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坚持不懈地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全体党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了、致富本领增强了、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信心加强了、在群众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了,党群干群关系融洽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升了。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党组织活动提供保障

一是抓硬件建设,目前对党员活动室重新进行硬件配套,布置党建版面、办公桌椅,音响、投影设备,健全村级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这一工程几经完工。二是抓软件建设,完善了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党建工作资料齐全。

四、围绕总体目标,实施十项惠民工程

近几年来,党支部紧紧围绕我村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红色旅游景点村,生态环境文明村,休闲娱乐度假村”这一目标,重点实施了八项工程:

1.引进xx林业公司,流转土地3000余亩,在54个磨盘岭上全部栽植杜仲树。一方面提高了群众收入,又改善了生态环境。

2.今年新打300米深井一眼,50立方蓄水池两个,解决了群众吃水难的问题,又新增水浇地200亩。

3.对全村170户居民厕所进行了无害化卫生改造。

4.翻修了人民舞台,并对村委两个大院进行了整修、美化,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发挥新乡贤作用,成立了全县第一家新乡贤内置金融合作社,并已正常运行,现已借出60余万,每月可为集体增收5000元。

6.回收革命遗址16处,现已修复了4处,并对修复的4处遗址进行了布展设计,7月1日前布展完成。

总之,我村在党建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先进党组织相比仍存在欠缺和不足。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和部署,立足实际,大胆工作,开拓创新,把我们XX村两委班子建设得更加富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全村构建和谐社会步伐以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XX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