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考察报告范例6篇

发展对象考察报告

发展对象考察报告范文1

一、Xx同志简历

Xx年9月至Xx年6月,在Xx市Xx小学读书;

Xx年9月至Xx年6月,在Xx市Xx中学读书;

Xx年9月至Xx年6月,在Xx市Xx学院读书;

Xx年Xx月至今,在Xx公司工作。期间,曾先后从事Xx等岗位的工作。

二、其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父亲:Xx,Xx岁,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Xx公司干部,政历清楚;

母亲:Xx,Xx岁,政治面貌无,Xx退休职工,政历清楚。

三、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姐姐:Xx,Xx岁,政治面貌是共青团员,Xx工作,政历清楚。

经与该同志谈话了解和必要的函调审查,我们认为:该同志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历史清楚,拥护党的领导,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Xx同志政治历史情况

该同志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一致、行动一致。在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上,勇于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决议、决定。其中,在针对“Xx”的问题上,始终认为“Xx”是反人类反科学的组织,不参与、不听信、不传播,并旗帜鲜明的与之进行坚决斗争。

五、关于Xx同志申请入党和接受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

的培养教育,该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性质任务,表示坚决履行党的根本宗旨,端正了入党动机,能在工作中注意经常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对照自己,工作成绩比较突出,思想觉悟提高很快,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Xx年11月21日,经Xx厂支委会研究确定该同志为发展对象,并让他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期间,他认真听讲,按时保质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和交办的事项,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六、Xx同志现实表现情况

该同志十分注重知识学习,努力追求思想进步。在参加工作初期,就通过刻苦的学习,在短时间内掌握所分管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此外,积极进行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先后参加了由所在单位组织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活动期间,认真学习相关资料,使政治理论修养和思想认知水平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该同志有较强地工作能力和事业心,在任何一个岗位上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先后被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团员”、“工会优秀积极分子”、“青年岗位能手”、“十佳青年”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时刻都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有全局观念,坚持早来晚走,并经常牺牲个人休息时间进行工作;在生活中,勤俭朴实,作风正派,情趣高尚;在与与同事的相处中,平易近人,真诚相助,实事求是,有求必应,从无怨言。

发展对象考察报告范文2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其中,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三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和推动高校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 民主推荐

第四条 选拔任用高校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五条 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为:

(一)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三)学校中层干部;

(四)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

(五)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六)部分担任过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执行。

第六条 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学校中层正职干部;

(三)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

(四)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担任过正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六)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个别谈话投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执行。

第七条 个别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岗位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制定职位说明书,拟提拔人选的提名应首先听取职位空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意见。民主推荐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会同高校党委组织。

第八条 若民主推荐票数分散,根据实际情况和班子结构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与高校党委沟通,可以差额提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投票推荐。二次会议投票推荐可适当缩小参加人员范围。

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自述。

第九条 拟选拔人选校内产生时,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有关意见,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沟通,由高校党委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按有关程序酝酿后,确定考察对象。拟选拔人选非校内产生时,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有关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对考察对象建议人选中非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应听取统战部门意见。

考察对象应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位居前列、干部群众口碑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价高,符合人岗相宜和改善领导班子结构要求。在考察中经查实有拉票行为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第十条 实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和考察公示,考察对象一般应当比拟任职务至少多一人。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等额考察的,应当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第十一条 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三至七个工作日。

第三章 民主测评

第十二条 民主测评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重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

第十三条 高校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备案制度。任期目标报告书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备案,同时在本单位公开。

第十四条 高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般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见附表1)。其中,重点任务的具体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学校领导班子任期目标提出。

第十五条 高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一般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求(见附表2、3)。

对正职侧重评价领导科学发展、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政策水平、学习能力、民主作风、清正廉洁等情况。对副职侧重评价工作思路、学习能力、工作基础、工作作风、精力投入、执行能力、效能提升、分管工作制度完善、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票按照测评内容设置测评项目,并进行总体评价。

领导班子测评项目、总体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领导干部测评项目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不了解,总体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民主测评项目评价意见,根据定性考核评价情况按百分制转化。

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设置“是否同意其被提拔使用”等征求意见栏目。

第十七条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一般与第五条的规定相同。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评价要点应当在测评前发放,保证参加测评人员能够充分准备意见。其中,执行任期制的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在任职届满前3个月要向市委教育工委提交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在个人述职述廉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测评评价要点,填写自我评价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所在班子其他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结合其任期内的综合表现,分别对副职作出评价,填写主要负责人评价表。

第四章 民意调查

第二十条 民意调查主要通过工作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评价,了解领导班子的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校园网络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在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和谐校园建设、党风政风等方面群众直接感受到的工作状态和成效(见附表4)。

民意调查内容可以根据高校具体情况和不同考核评价任务,以及不同时期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具体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与高校党委商定。

第二十二条 民意调查项目评价意见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够满意、不满意、不了解。

民意调查项目评价意见,根据定性考评情况按百分制转化。

第二十三条 民意调查参加的人员范围,一般为不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师生代表,必要时也可以扩大到学校所在地相关部门、学生家长、毕业生用人单位等。

第五章 个别谈话

第二十四条 个别谈话包括结合民主推荐进行的个别谈话、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个别谈话,以及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主要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及现实表现。

第二十五条 个别谈话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相同(见附表1、2、3)。

根据个别谈话的不同情况,参考评价要点,分别确定谈话重点,拟定谈话提纲。

应当提前向谈话人员发出谈话预告。

第二十六条 高校领导班子任期考察,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与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相同。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可以适当缩小。

应当将与考察对象关联度大、知情度深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纳入考察谈话范围。

第二十七条 同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谈话,一般采取考察组集团面谈的方式进行,借鉴结构化面试方法,提高面试内容针对性,进一步了解其思想政治水平、适应职位能力、发展潜力、自我认知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比较对照不同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核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

第二十八条 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实行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

对促进或者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事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调查了解,可以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

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三年的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

第六章 实绩分析

第二十九章 实绩分析是依据学校事业发展统计数据、任期目标报告书、任期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等内容,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工作成效,重点评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第三十条 实绩分析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一)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民意调查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任期目标报告书,分析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状况与成效(见附表5);

(二)以分析领导班子整体的工作实绩为基础,结合工作分工和民意调查及有关审计情况,分析评价领导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

(三)通过对学校事业发展情况的总体了解,在进行不同高校横向比较的同时,突出对任期内的纵向比较分析。

第七章 综合评价

第三十一章 综合评价主要是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通过考察组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出评价。

注意把通过跟踪了解完成重点任务、列席高校重要会议、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和专题访谈、深入干部培训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组沟通了解等多种形式积累的平时考核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的表现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综合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类型分析。按照材料来源、发生时间、表现内容和考察对象所起的作用等情况,将各类材料分门别类进行分析整理,使之条例化、系统化。

(二)数据分析。通过分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环节形成的有关数据,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成效和群众公认度。

(三)比较分析。将不同考察环节反映的同类与不同类情况、考察对象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比较,评价考察对象的领导干部的主要优缺点及特长。

(四)环境分析。对考察对象工作表现的客观环境因素,重点是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其主观努力程度。

(五)历史分析。将考察对象的历史情况与现实表现联系分析,评价其一贯表现和基本素质。

第三十三条 根据任期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的不同要求,综合考核评价应当突出重点。任期考察重点评价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成效。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重点评价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应根据班子职责、结构和岗位对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要求,以及领导干部自身履职情况,对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分析。

第三十四条 对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涉及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和廉洁、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当认真核实和分析,凡是线索清楚、情节具体的,考察组应当了解清楚。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有关部门等进行专项调查,形成结论,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考察组集体研究,对领导班子提出评价意见,对领导干部提出使用意见,负责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结果。考察材料应当全面评价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个性特点和不足之处,同时反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面的量化结果。根据需要,还可以把有关实地调查报告作为附件材料。

第八章 结果运用

第三十六条 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好,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要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好,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表扬奖励,注意提拔重用。

对综合考核评价中发现的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差、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应当督促整改,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差,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第三十七条 高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有关情况,应当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同时向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通报。

党政正职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由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向本人反馈;其他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一般由党政正职向本人反馈。其中干部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向本人反馈。

提拔担任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结果、谈话同意提拔的得票情况和考察情况,应向干部所在高校党委反馈,同时向中层以上干部通报。

第三十八条 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要合同高校党委,认真分析领导班子的运行状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十九条 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提出申诉。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答复。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实施本办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力戒形式主义。加强组织协调,避免多头考核或者重复考核。坚持换届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档案,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基础工作。

第十章 附则

发展对象考察报告范文3

一、考察对象

1.各公办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3.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与各单位联系商定。

三、考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主要内容

2013年8月以来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了解干部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考察2013年8月以来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筹办工作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三)拟任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3年来(20XX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二)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三)准备有关材料。①各学校应在考察前将《考察预告》张贴在单位公示栏。②考察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8月以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应同时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并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交至考察组。其中,《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应在考察谈话前一天发至测评大会与会对象手中,并在考察谈话前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③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供个别考察谈话使用),在考察组到达时交给考察组。

(四)发出考察预告。各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谈话。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职责分工,按照接近和知情原则,分别找考察对象的同事及有关人员(被谈话人名单由考察组统筹安排)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

(六)实绩分析。考察组要对照《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对考察对象的一些重点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分析干部在其中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个人所发挥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考察组在全面熟悉掌握各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评价等次,并全面准确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汇报材料。在形成考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同类别横比、同岗位纵比、同要求互比等方法,研究确定最终考察等次。

(八)考察情况汇报。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峰同志和分管教育领导柯俊辉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委办、组织办、纪委办、各中学等人员组成。考察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体考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全脱产、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参与考察工作。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考察组共同完成考察任务。

3.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组长对考察材料和考察汇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总责,考察组成员对所撰写的考察材料和考察汇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发展对象考察报告范文4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经院党总支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员和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院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院党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六四”和FLG)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七、短期培训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县直机关党工委将指派有关人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核;

7、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注意:各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院政治处,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发展对象考察报告范文5

【请示报告特点】

一是时间性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二是要一事一请示。

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在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

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直接主管部门。

【请示报告格式】

一、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二、正文:

一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二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三、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请示报告范文】

领导:

为深入交流学习电商先进地区发展经验,进一步深化电商项目进度,强化人员素质。电商部准备组织公司赵总及两位副总由电商部负责人陪同到海南考察学习,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考察学习活动交流学习考察海南电商模式为指导,深入探讨电商发展模式,通过开展考察和学习活动,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项目经理及工作骨干的业务能力,为促进公司电商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参加对象

1、

三、具体时间

20xx年6月8日至6月11日。

四、考察地点

海南( 海口,三亚 ) 等。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察学习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考察学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A担任,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副组长由B担任,C负责拟定前瞻性强的考察学习题目,并在考察学习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对照先进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根源,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客观分析当前现状,深入查摆问题根源,总结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高质量、可操作性强的学习考察报告,D负责经费管理、食宿安排、人员照管、财物安全、队伍形象等日常事务工作。

发展对象考察报告范文6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进入考察期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确定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

7.短期培训

8.确定入党介绍人

9.填写入党志愿书

10.支委会审查

11.召开支部大会

12.组织员谈话

13.党委审批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15.入党宣誓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7.预备期满

详 细 内 容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